第 6 部分阅读
被亲密相处了18年的养子这么当面直斥,林真的心里也不好受。在卢思聪面前以骗对骗,并没有什么不妥。在诚笃热情的扎西一家人面前,那可就不一样了啊!
别人的重生都是那么的爽,这样好事儿现如今搁在了我的身上,为什么我却一点儿都高兴不起来?
毕竟林真曾经活到44岁,还做了那么多年的总裁太太,她平衡全局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流。
略一沉吟,她立刻就想到了:重生对很多人来讲都是对过去的一种放下,伴生着一种全新的开始。我直到此刻也没有放下我的过去。因为放不开,所以心情特别的沉重。
要想轻轻松松和扎西一家人真诚相待,愉快相处,倒也不难。
对扎西一家人,不加隐瞒,坦然告知他们一切的真相,一切也都放得开了!
卧槽!这样真的可以吗?林真自己也被脑子里忽然蹦出来的创意给吓了一大跳。
如果林真还是前世那个20岁涉世未深的傻姑娘,也许就束手无策了。不过重生后的林真今非昔比,她觉得这件事情倒也并不难办。
恰好此刻扎西大叔和林真自己都已经醺醺然有了几分酒意,趁着酒醉,正好把心里的郁闷,吐露出来。
当然林真不会傻到把24年后的一桩刑事凶杀案件,提前跟藏族大叔作剧透。
林真是打算跟扎西大叔即兴瞎编一个迷信故事。反正这位藏族大叔本来就很迷信,或者说,是个很虔诚的佛门信徒。藏人不是个个都至诚相信他们的活佛死后会转生吗?有了这么一层虔诚相信轮回转生的背景放在那里……事情就好办多了……
“我说扎西大叔,你还没喝醉吗?”林真这样开始了她的剧透和倾诉。
“没醉!没醉!”大叔看起来有点摇摇晃晃,不过,距离彻底喝趴下,相去甚远。
这场拼酒战争,还得慢慢打下去。
“你没醉!我醉了!”林真作为年轻女性,主动示弱。
“依我看,你也没怎么醉吧!”大叔虽然喝得不少,眼神却也厉害,林真想要装醉,还被他给轻易看出来了。
“我真醉了。”林真口齿不清地咕哝道:“大叔你不知道,刚才那一杯下去之后,我脑子里忽然轰的一声,然后就乱了套了,前生来世的各种记忆,忽然都冒了出来,乱纷纷的,搞得我都分不清哪些是已经发生了的过去,哪些是从未遭遇过的未来。这还不算喝醉了吗?”
“哦~哦~”这个话题略有些难懂,大叔努力摇晃着他的脑袋,想要表现得更加清醒一点,不过,这番摇晃产生的用处不大,他倒是个豁达豪迈之人,既然晕晕得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那就不懂也罢,反正不懂也不会死。
大叔晕头晕脑地拍胸脯承诺道:““小姑娘!明天我就帮你打一只最好的砗磲首饰。这可是佛家七宝之一,可以让你的灵魂不会迷失。明天!明天就能送到你的手上,你就再也不怕那啥那啥了。”
和前世发生过一次的旧事一样,大叔还是在这天晚上主动提出来要送给林真一只可以辟邪的砗磲手环。不过,这一次,却和上一次有了许许多多细节上的差别。林真现在最担心的就是摆脱不了和前世一模一样的宿命,她最高兴看到的就是事情出现了种种不同的变化。
“那今天晚上怎么办?我害怕今天晚上就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啊!”
扎西大叔脸上的神情变得严肃起来,回过头瞧瞧了门外庭院之中呼啦啦作响的风马旗,脸上呈现出天不怕地不怕对一切都很有信心的神情来。
再转过脸来,正对着林真,带着悲悯和怜惜的表情,叹息说道:“小姑娘!你的事情我都听说了。别太往心里去。过了的事情,都忘了它吧。”
……
第21章 嘎乌里面隐藏的秘密
“不行!有些事情不能随便忘掉!”
林真借着酒意,倔强顶撞起大叔来。从大叔刚才发出的叹息声中,已经听得出来这位藏族乡长的三观很正。他从廖叔叔的老战友那里得知了林真在厦门惹祸的经过,显然没打算在是非对错上偏袒林真,他只是叹息着劝她忘记不愉快的过去。
这就是说,在扎西大叔的眼里看来,林真此刻是个人品有点问题而且犯了过失的失足女青年。
难怪前世的林真一个人在此地呆了半年之久,在那么长的时间里,单身汉洛桑大哥明明一直没有女朋友,却从来没想过近水楼台抢先一步追求她。前世的林真浑浑噩噩从未想过这些细节,现如今阅历多了,顿时就看出来扎西才让和洛桑父子两个,其实一直是把她当作问题少女来看待的。
林真虽然猜到了藏族乡长一家子侧目斜视的态度,却并不生气,反而更多一份感恩之心。因为扎西一家人对她一直很好,一边侧目斜视着她的失足前科,一边坚持不懈地付予不求回报的关心和善待。这要比单纯的热情款待一个毫无缺陷的漂亮女生,更加难能可贵。
“扎西大叔!我说我跟你前世就认识,你信吗?”林真从大叔那里拉不到同情票,只能单刀直入,直接把主题挑明。
大叔楞了楞,一时没想通话题怎么忽然就跳转到了这里,随即又想到大家都是喝得半醉之人,聊天的时候自然漫无边际的瞎扯,于是呵呵笑道:“当然!你既然这么说了,我肯定相信。”
藏家本来就相信轮回转生说,大叔一点也不惊讶前生曾有过一些什么缘分。不过,他却很不当回事儿的当个笑话来讲:“按规矩,转世轮回的时候,起码要先做两世的花草虫鱼或者畜生,直等到果报应了,才能够在第三次转世为人。就算上一世咱俩认识吧,很可能你是草原上一朵美丽的格桑花,我却是路边上一头正在拉屎的牦牛……”
顿了顿,才抖开包袱道:“……拉出来的那砣大粪。”
起先林真还在纳闷为什么忽然扯到花儿和牦牛,到这时才发现这位大叔竟然爱玩抖包袱这一出。不得不承认这位大叔虽然心好,素质却很糟糕。吃饭喝酒的时候说这个,不觉得恶心人吗?再则,鲜花和牛粪,这可是一种经典搭配的暧_昧组合啊。身为乡长,在1990这个比较保守的年代,他不知道**女同志是会犯错误的吗?
林真皱眉瞧了瞧对方脸上的神情,似乎是烂漫无心的样子。好吧,看来他不是故意的,人家根本没往那里去想。那也就只好不予追究。
“别开玩笑啦。我说认真的!”林真摆出严肃脸,轻怒薄嗔道:“大叔请你认真听着!我接下来要说的话,很重要!”
“好!我竖起耳朵听着。”大叔放下了手里的酒杯,右边的一只耳朵竟然很配合地动了两下。这大叔太调皮了,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个不正经的。
这时候,洛桑的舞已经跳完,卓玛和央金也不再唱歌,都回到屋子里,围坐在长长的一张大桌子旁边。
这是一条整块原木简单剖开之后用大铁钉紧固而成的长方形巨大条桌,扎西才让大叔和林真坐在这一头,那三姊弟远远地坐在另一头。因为距离挺远的,他们并不觉得会失礼打扰了别人的拼酒比赛。
“杯子可别放下啊!大叔!”林真劝酒:“先干了手里这一杯,我再接着说。两位姐姐和洛桑哥哥,也都过来坐吧。坐得近些,我讲故事的时候胆子也会更大些。”
此话一出,大家都猜到这姑娘大半夜的要开讲鬼故事了。
林真带头先干为敬,扎西大叔不肯示弱,也就手到杯干。
洛桑第一个跑过来,紧紧地挨着林真旁边坐了下来。卓玛和央金两个,明明比洛桑的岁数更大,却显出有些儿怯生生的样子,低着头不敢走,又伸手捏着领口或者袖口,一副小媳妇儿惶恐不安的样子。
“姐姐们不用怕!”林真一副喝高了的样子,豪迈拍着胸脯担保道:“我前世被那些坏东西害死过一次了,照样转生来到这里,照样活生生地坐在这里喝酒说话。还有什么好怕的?咱不怕!”
这一句话石破天惊,顿时就令所有人紧张起来。藏家儿女天性古道热肠,关心别人的安危,胜过于关心自己。蛮荒落后山区人民独有的淳朴特质,这一刻立即被林真瞎掰出来的灵异故事所激发,卓玛和央金两个一时忘记了害怕,一前一后的走近了来。仔细瞧着林真,想要听她的下文。又尽量拥挤的坐在最近的距离上,摆出一副抱团取暖,共御夜间寒冷的架势来。
偌大的一张桌子,长长的两张板凳,原本能够容纳十五到二十人舒适坐下的宽敞位置,大家都不肯分散去坐,却紧紧地挤在了条桌的一端。宁愿举手投足间更加局促不便,也要紧紧地彼此相靠在一起。他们原本都是害怕鬼故事的,但是此刻,却不想各自逃走,更情愿紧紧地挤在一起,共同面对。
林真的心中又有了那种温暖的感受,鼻子一酸又想要哭出来。她重生时虽然带来了44岁的知识和记忆,可是这具身体依旧还是青春的,荷尔蒙什么的依旧是20岁的那个浓度。内心情感和神经线,依旧敏感脆弱。
“这件事情要从哪里说起呢?”林真慢慢地调整自己的情绪,尽可能风轻云淡去讲述一个旁人的故事。
“反正,在前世,我就认识才让大叔,认识卓玛和央金姐姐,也认识洛桑哥。”
“我知道才让大叔年轻的时候,曾经因为莽撞跌落马背摔断了第几根肋骨,也知道卓玛和央金姐姐胸前佩戴的银质嘎乌里头,私下藏着谁的名字和照片。还有洛桑哥哥……”
嘎乌是个银色的盒子,在纷繁复杂的一大堆藏饰之中最容易遭人忽视,但这只小小的盒子却是每一个藏家女儿心中最重要的宝物。按照藏家的规矩,嘎乌本来是用来存放菩萨的绘像和经言,为了表示把菩萨和菩萨所说的话,郑重其事地放在心上这样一层意思,虔诚的藏家女儿总是把银质的嘎乌盒子,用银链子串起来,巧妙悬挂在刚好最贴近心脏的位置。
可是,当藏族姑娘开始恋爱的时候,忍不住就会把另外一个俗世男子的肖像和名字放进去。那个青年男子才该被放在最贴心的地方。
这算不算一种渎神的举动呢?聪明的藏家姑娘既不愿意渎神,也不肯为难自己的真心,于是想出了一个聪明的办法:可以随身携带两只嘎乌盒子。
一只放着菩萨,一只放着爱人。
藏家女儿的嘎乌里面藏着的,也就是她最秘密的那桩心事。
林真初来贵地,乍然间什么都知道了,这就毫无悬念地证明了,她所言非虚。她前世曾经与此地结缘,她上一辈子就认识和熟悉扎西一家。
……
第22章 没天理
藏族人家性情忠厚,既然心里头真的信了林真说的,嘴上也就不再抬杠。大家都省去了“你怎么知道的?”、“这种事情会不会很不科学啊?”诸如此类的盘问环节。
扎西一家人翘首静候林真继续说出她的下文。
林真的心里暗自庆幸,还好这是藏家山区。换做是科学昌明的大汉族城市文明环境下,少不了又要面对各种盘诘,并艰难做出许多申辩和说明。
和扎西一家人相处的感觉真好,你说什么他们就听什么,不管信或不信,总之都会认真把你要讲的话听完。如果不是藏家牧民的生活方式实在太过原始,很不讲究清洁卫生的话,林真还真的情愿跟着扎西一家一起,过上一辈子。再也不嫁给什么狗屁腹黑总裁。
“倘若我说:我的前世就认识才让大叔,也认识卓玛和央金姐姐,也认识洛桑哥哥的话,你们肯定不敢相信。但这确实是真的。这并不是我要说的重点,重点在后面……”
“重点是:我的前世被人害死,而害死我的那个凶手,暂时和你们都不相识。日后,你们肯定慢慢会认识他的。今生,我和大叔,和两位姐姐,还有洛桑哥哥,有幸再在这里重聚,我很庆幸。我喜欢你们,也盼着你们能像前世一般的喜欢我。然后,我们一起想办法阻止那个凶手继续作恶。”
说到这里,林真停下来,自取了一杯酒一口喝掉。然后仔细观察着各人脸上的反应。毕竟,对于他们来讲,林真还是今天才第一次见面的汉族小姑娘,她还是陌生人。一个陌生人忽然之间语出惊人,林真有点担心他们会产生排斥情绪。
不过,只要说起前世卢天民背着她害死廖凡这件事儿,再加上林真自己惨遭廖远毒手这件事儿,她的心情立刻冷若坚冰,头脑也清醒了不少,酒量遽然大增,感觉起来貌似再喝上个八杯十杯的,都不成问题。
看样子很有希望喝完这一塔子的青稞烈酒。
但愿藏家牧民们说话算话:能喝完这塔酒的,就是亲如一家的自己人。
大家忽然之间都沉默了,扎西一家四口人都在低头思索,只有卓玛和央金姊妹俩偶尔附耳私语几句,似乎在商量着什么。才让大叔和洛桑大哥都没有出声。
林真慢慢地端过下一杯酒,继续喝着。
才让大叔歪着脑袋数了数剩下的杯数,然后,也随手取过一杯,默默地干了。他好像想要说点什么,却不擅表达,一时不知道应该怎么去说。
洛桑是一家人里最年轻的男性,他终于沉不住气,皱眉问道:“那个坏人,是个怎样的人?我应该杀掉他,还是揍他?”
林真的心下忍不住为之轻叹:哎!我的洛桑大哥!你终究还是太过老实了一点。你和我这样一个汉族女孩子,今日不过初次见面。人家贸然开口求你帮忙去杀人,你觉得万般为难,原本才是正该有的反应。感到为难的时候,你其实可以直说你很为难……干嘛非要勉强自己去做傻事儿?
今生的林真能够了然洞悉世人常有的各种心态,洛桑这时候和林真根本就不熟,根本谈不上为她去冒险拼命。洛桑这时候第一个冒出来表态,其实不是为了林真而战,而是为了藏家男儿的荣誉感而战。他皱着眉头思忖和掂量的,恐怕并不是林真所说之事的真假,也不是在顾忌杀人或者打人之后或会带来的法律制裁。洛桑此刻纠结的,显然是:倘若别人开了口,我却龟缩着不肯替她出头,我还算得上一个真正的男纸汉吗?
他明显是打算要替林真出头,不过,却不是因为喜欢林真,而是为了捍卫格萨尔王的后裔那份骄傲感与荣耀感。
林真大胆做出剧透,洛桑的态度略显犹豫,却还是挺身而出,这都是前世全然没有发生过的事情。
今生的林真正在积极做出改变。
之前,从厦门到昆明再到丽江的行程,已经发生。当她重生时,身处在昆明到丽江之间的山区巴士上,已经来不及原路折返。
从丽江县城来到香格里拉草原上的白玉藏乡这段行程,其实是可以做出重大的改变来——林真当时也曾这样想过:既不搭乘才让大叔的马儿,也不坐上洛桑大哥的马背。她可以就此改道,压根就不去白玉藏乡。那样一来,一切都不会再发生。
可是,她最终没有选择这种极端的做法。毕竟廖叔叔为她安排下来的一片小小产业,已经在雪山脚下开工,已经完成了木屋和小院建设的第一阶段。
林真并不是出于财迷的缘故才舍不得抛开这片小小的木屋不管。
有另外一个原因驱使着她,必须沿袭前世走过一遍的旧足迹,再次走过这片远离喧嚣尘世的荒僻草原。
直到秋天来临之前,在林记幸福旅社的早期拓荒建设项目上,不能偏离前世的轨迹。这一片木屋群落的建设,只能扩大规模,不能停工和缩减,更加不能放弃。
这个不能抗拒的原因就是:按照前世的轨迹,在香格里拉这一年的深秋,当雪山脚下迎来1990年第一次雨娧┨炱氖焙颍畏簿突岢鱿帧?br />
在前世,廖凡登场时,和林真的第一个照面,就让她彻底沦陷,再也不能自拔。
在见到廖凡之前,林真当年是想也不曾想过自己会不可救药地爱上这个大男孩。林真当年在厦门出状况时,并没有见过廖凡,她只是知道廖叔叔和他的原配妻子,育有一个十七岁的儿子,正在外地读书。
廖凡妈妈是个疯子,跟简·爱里头罗切斯特先生家里那位疯子太太差不太多。林真才是廖叔叔的真爱小伙伴儿。那么,廖凡见到林真,即使不好意思喊妈,起码也得喊她阿姨。
林真是廖凡的小妈,她在事前打死都想不到自己跟廖凡之间将来会发生任何事情。
倘若生活是一潭死水,又或者涓涓细流,那么林真和廖凡之间永远就是不合法的姨娘,和地主少爷之间的那种关系了。
可是,林真的生活忽然间遭遇了惊涛骇浪。渺小的生灵像落叶一样辗转沉浮在艰难凶险的波谷浪尖,随时都会淹死。在这样一种不平常的背景下,两条同样脆弱渺小的小鱼儿,阴错阳差地游在了一起,很容易就会相濡以沫。
当年,廖凡出现的时候,只有十七岁,全然不具备西部荒野生存的经验,在雨夹雪的夜里一身泥污,全身湿透,独自站在林记的木栅栏大门外面,瑟瑟发抖。
林真听到动静,手里举着瓦斯灯出来一照,立刻认出来这是廖叔叔的儿子。
林真来到香格里拉,虽然花的是廖叔叔的钱,心里却已经下定了决心,要和不堪回首的过去,一刀两断。
说起来有点可笑,花着别人的钱,却又要和别人一刀两断。不过林真这时候也没有其他的选择。这样对大家都好。揣摩起来,廖叔叔想要看到的结局,应该也是这个样子。他并不是花钱秘密安顿外宅小三。而是真心想帮助林真洗白过去落下的那个污点,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林真心里头一直念念不忘地念叨着一刀两断这会事儿,乍然见到廖凡的出现,肚子里气就不打一处来,根本就不想给他好脸色看。
“你来我这儿做什么?赶紧滚开!”林真是个心软的人,但是,新近才做下来那样一桩令整个林家都蒙羞的丑事儿,她不过是个平平常常的傻姑娘,一朝被蛇咬十年都怕见井绳。这时候突然出现在面前的廖凡,虽然是一身泥一身水,在雨夹雪天气里冻得发抖,十分惹人怜惜。但林真根本就不敢滥施同情。她害怕他,她害怕见到所有廖家的人。
于是林真想要将廖凡远远地撵开。
撵他到扎西才让大叔那边的招待所去投宿吧。
林真在初来此地的时候,曾经因为新造的小木屋里湿气未褪,临时在扎西大叔家里借宿了一个半月。直到属于自己的小木屋干得透了,这才搬过来自立门户。
所以她对扎西大叔家里的状况十分熟悉,廖凡就应该去那边住。
林真这边所住的草原小窝,断然容不得姓廖人再来捣乱。
可是,从林记到扎西家,路程隔得可不近呀,一眼望去根本连个影儿都望不见。骑着马要跑10分钟,在夜里步行的话,恐怕要走上一个小时或者一个半小时。
眼见得廖凡已经半死不活。毕竟他只是个十七岁的孩子,大人之间的恩怨,不该连累到无辜小辈儿的头上。
于是林真只能将他领到屋里来,在火塘边安顿好了之后,再亲自赶去扎西大叔家里,请洛桑大哥骑着马来,将这个廖凡带走。
——这是当下里唯一的正确应对之道。
林真强自按捺住一脚踢飞这个姓廖的冲动,耐着性子,尽可能冷静地迎出门去,一只手举着瓦斯灯,一只手伸出去试图牵着这个孩子,领他进屋烤火祛寒取暖。
这一牵,却牵了个空。
没想到廖凡并不是特意跑来勾搭林真的,他似乎对她也充满着同样的敌意。当林真好心好意伸手拉他一把的时候,他竟然躲开了去。
卧槽!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劳资本来就不欢迎你好不好?劳资看你可怜,临时安顿你一下,只是怕你死在我的门口连累于我好不好?劳资安顿好你之后立即要找人将你搬走知不知道?
什么时候又轮到你来傲娇了?竟然敢于当面拒绝我的好意?
卧槽!这孩子病得不轻!这件事真没天理!
……
第23章 大板斧
“好吧!姓廖的!你给我记住了:不是我林真见死不救,是你自个儿要找死。”
林真怒不可遏,甩手不管,一转身就回到了栅栏围成的小院里面。
“这个白痴廖凡!他这是自作孽不可活的意思!不是我没人性不肯收留一个荒野中的无助旅人。”
林真气哼哼的想着,一边打算要回到屋里,去加穿上一件更厚的藏袍,然后直奔扎西大叔家里,去找洛桑过来帮忙。
林真没有马,马是这里最最昂贵的活宝贝儿,基本上就等于城里人的汽车。
她只能步行。耗时恐怕相当的长。在雨夹雪天气里,在泥泞潮湿的野外,冰水混合物的温度恰好等于零度。虽然只是零度,对人体构成的伤害,却比零下20度更加可怕。
林真来到这里已经大半年,她懂得高原山区寒冷气候的可怕之处。
俗话说下雪不冷化雪冷。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当气温降到了摄氏零下20度时,空气中的水分几乎全部冰结,那时的空气是干燥的,雪窝窝也是蓬松好玩的。所以爱斯基摩人才可以快乐生活在童话般的神奇雪屋子里。
可是化雪或者雨夹雪的状态,有点好像烧开水。把自来水从20度加热到99度,其实都不费太多火力。最费燃力的阶段出在99度-100度突破的那一瞬间,水元素要从液态变成气态,在临界突破线上,会向周边尽力吸收最大限度的热能,然后才可以实现从水到气的华丽变身。
在冰和水的临界点上,也是同理。水在冬天算是一种比较温暖的东西,冰块其实也不怎么伤人,最伤人的就是冰水混合物。冰水混合物处在临界形态转换的一瞬,会疯狂汲取身边所能汲取到的一切热能,最容易将晕迷状态的人类冻死。
林真担心在自己往返扎西大叔家的途中,廖凡十七岁的未成年身子骨,恐怕就会先一步撑不住。
“哎!这就是你活该了!”她暗自叹息着:“谁叫你不识抬举来着?现在也只能听天由命。”
林真想要回到屋里去取一件更厚的藏袍,以抵御户外雨雪天气带来的沏骨寒意。
还没有走到门槛儿上,背后便听见咕咚一声闷响。
这分明就是廖凡已经支撑不住,一头栽倒在了泥坑水洼里头。
林记门口的大路,常有扎西才让和洛桑父子骑着两匹骏马来回走动,泥地路面早已被马蹄铁踩踏得乱七八糟,一旦遇到降水天气,路面上便是泥坑和水洼遍布。
廖凡看样子是个性格儿有些倔强的家伙。
他分明已经撑不住了,却还不肯在林真的面前示弱,以致于林真一转过背儿之后,他立即栽倒在地。
林真的心下不免暗叹:“罢了!罢了!算是我这辈子欠了你们廖家的。这阴魂不散的小犟驴子,撵不走,驯不服,我还真拿他没辙了哎。”
人家都晕倒在一地雪水之中了,任谁也做不到视若无睹啊!
林真也不去加衣服了,挽起袖子拎起裙角就淌进烂泥坑里,奋力拉起廖凡,生拉活拽地把他拖回屋里来,就好像捡回路边的一条死狗。
林真心中隐隐预感到事情变得不妙:“这一趟,我捡回来的,肯定不是一个孩子或者一条死狗那么简单,我捡回来,摆明就是一桩天大的麻烦。”
她把十七岁的廖凡拖到屋内,在木地板上摆得平整了,还在他的身下垫上了一张最好的羊皮毡子。反正这都是廖叔叔出钱置办下来的,用在他儿子的身上,可不敢吝惜了。
然后,林真开始往火塘里面添火。
藏家火塘里面用于燃烧的,通常是牛粪、木炭和木材三样。牛粪其实是三者之中最好的绿色环保无烟燃料,可是林真不喜欢。她还指望着在火塘边上香喷喷地烤些土豆红薯来吃呢,牛粪烤出来谁吃得下呀。于是林真选用的,主要是木炭。
最上品的青杠木炭,也是无烟的,而且质地匀实,火力持久。高档次的怀旧型经典火锅店里,不屑于电热或者煤气灶,通常就会采用这种木炭。在广东烤鹅的工艺中,还会选择品质良好的荔枝木炭,这样可以将荔枝树独有的浓冽甜香味儿,沁入烤鹅肉中。
这都是有钱人玩的。廖叔叔给林真留下的钱,虽然不是个小数。林真却并不把那当成自己的,她只当是借贷。林真自己的资产,目前算是负的,她很节俭,也很勤奋,一心想要赚点钱,早点还掉廖家的债。从此以后自立自强。
所以林真虽然有钱,却也很抠,她舍不得买进最好的木炭,只选择了中等偏下的野生栎木炭。栎树的木质跟青杠木和荔枝木,根本没法比,不过,却也比松木好了许多。松木和杉木柏木是此地出产最多的树种,可惜,松柏杉一族天生带有大量的松香类油脂,一经燃烧,就会冒出黑烟,既呛人,又容易将屋里的一切熏得来油腻腻黑溜溜的。
所以松木一属肯定是不能用的,只能选择比较中庸的栎木,这玩意儿也会冒烟呛人,不过,基本上不含油,不会弄得主人家一头一身的黑焦油。
可是,栎木炭除了烟多之外,还有个大毛病,就是火力不足。
此情此景,廖凡因为野外旅行知识的匮乏,冻得快要死了,林真需要尽可能加大火力为他祛寒,那就只能添柴。
木柴这东西才是乡下农家真正的日常主力燃料。
可是,1990年代改革开放没多久,大中华内陆的商业并不繁荣,在偏远山区就更别指望着一个电话就有淘宝送货员及时把整整齐齐剁好成块的木材送来。
话说这时候这里还没有电视春晚看呢。不是买不到电视机,日立和松下黑白电视机在85-88年间已经像时代大潮一般席卷普及了全国城乡。林真看不到电视是因为山区没信号。想看卫星电视,还要再等好几年。手机那东西已经有了,是砖头一样厚重的模拟机,俗称大哥大,一万二千块一台。这时候的一万,其实等价于2014年八万的样子。也就是说,大哥大手机十万一只,因为够稀罕,物以稀为贵嘛,这是一个宰人宰到蛋碎一地的疯狂价位。林真根本就没指望过用上那个玩意儿。
前世的林真这时候还没有见过太多的俗世繁华,她还停留在使用鼓浪屿牌垃圾小纸巾的阶段上。
所以她为了拯救廖凡,只好亲自去劈柴。
竖起木桩,挥动大斧,闭着眼睛全力以赴,一股脑儿猛劈下去……竟然没劈着,木桩子打了个滚,歪到一边去了,大板斧一头劈在地板上,嵌进了厚厚的松木之中,还把林真两只小手上的柔嫩虎口,震得来生疼生疼。
林真的眼底忍不住涌出了伤心委屈的眼泪花。
妈妈呀!我为什么这么命苦?真心好想一屁股坐在地下抹着眼泪花儿放声大哭!呜呜呜!洛桑大哥快来帮个忙呀!
林真在心里发出绝望的求助呼喊,可是没有用。洛桑大哥根本听不见。扎西一家比林真更穷,更加不指望在1990年代买手机。
林真又不能分身走开当面去求助于扎西乡长一家人。
她都急得快要哭了,眼泪花在眼眶里头绕着圈儿打转转,可是泪水最终还是没有掉下来。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咬紧牙关用力去摇晃那只不争气的大板斧,设法拔它出来,然后再度燃烧起整个生命去疯狂挥舞,如此拼命所要达成的目的其实非常可怜:不过就是想要尽早劈开圆柱型的整块木料。尼玛这活儿怎么就这么难干呀!
这时候她忍不住就想起了李敏。在前世,林真并不知道李敏将会成为她的两度情敌,林真这时候只晓得李敏姑娘健康强壮,威武霸气,当李敏玩起斧子来的时候,一定能比李逵大叔更加得心应手。
……
第24章 脱裤子
廖凡奄奄一息地躺在那里一动不动,虽然为他垫上了最好的毛毡,也盖上了林真所能拿得出来的全部三床毛毯,但是,这一切起不到很好的保暖作用。
因为他全身的衣衫都已被冰水湿透。
靠低档货廉价木炭燃起的火力,并不足以制造出一个足够热度的烘培环境。只有大量添加木柴,让火塘里的火苗熊熊燃烧起来,才能救得活这个可怜的大男孩。
隔着湿衣服烘烤也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在逐渐烘干的过程中,氤氲缠绵的半暖半寒湿气也会造成风邪入骨,令他在日后留下风湿性关节炎或者痛风之类的病根子。
所以,当火苗子腾腾燃烧起来之后,下一步就要剥光了这个孩纸,然后将他的身体烤得暖和了,再用毛毯包好。这样处置才能确保这孩子安然无恙。
林真是跟廖凡爸爸好过一段的,虽然只是极其短暂的一瞬,她的心里却早已把廖凡视为小辈儿。这不过就是替特大号的男婴儿换个尿布一样的活儿吧,并没有什么值得忌讳的。
最气人就是林真身量娇小,天生的身子单薄气力弱,总是劈不好那些该死的木头桩儿。
时间不等人啊!鬼知道廖凡那孩子还能支撑多久呢?
林真急得想哭,可是,根本就没有闲功夫去哭,只能把眼泪悄悄咽进肚子里,咬着牙,发了狠,跟那该死的斧子和该死的木头,拼死较上了劲儿。
不知道冥冥之中是不是有人暗中帮忙,就在林真急得直跺脚的时候,她忽然领悟了玩斧子的窍门儿。其实并不需要使出多大的蛮力,主要是速度要快,准头要好,下手要果断及时。
这种领悟就好像马良兄弟蓦然间凭空点来的一记神笔,忽然就令得林真若有所悟。
没一会儿,她就势如破竹地劈开了一连十多条原木桩儿。
没有时间废话了,赶紧往火塘里面添柴去呗。
熊熊的大火终于燃起来了,木屋里头的空间宽阔,再不会有火灾之虞,林真从委屈得几乎落泪,忽然就变得来兴高采烈,她变成了一只快乐的小蚂蚁,围绕着火塘不知疲倦地不断奔忙,从四面八方添柴加火,一直把火堆发出的热力推向最大的极限。
林真并不是为了廖凡在忙碌,她一直害怕面对姓廖的一家人,她巴望不得廖凡快快醒来,然后早早滚蛋。
林真这时候的快活,根本和廖凡无关,完全就是为了她自己。她第一次为了一桩正儿八经的事儿去辛勤忙碌,全力以赴去打拼。这种打拼终于取得成果的时候,自然就感到快活和骄傲。在她的肤浅人生里,这还是第一次尝到苦尽甘来的滋味,也即是所谓辛勤汗水换来了丰收喜悦。
接下来,屋内被一阵阵热腾腾的气浪,烘烤得温暖干燥,几乎快要变得灼热。现在,是时候对廖凡下手了。林真几乎是乐呵呵笑眯眯地掀开毛毯,一手一脚的慢慢将他剥光,就好像剥香蕉。
廖凡的爸爸是很帅气的一个大叔,长得很像《一帘幽梦》里面费叔叔的扮演者刘德凯。
刘德凯就是刘雪华曾经的老公。刘雪华年轻的时候曾经是琼瑶女郎“雪珂”,老了以后会变成甄嬛传里的太后。
廖叔叔是那样富有中年男子魅力的一个大帅哥,他的儿子当然也不会逊色太多。
就是因为廖凡和他爸爸一样的帅气俊朗,所以不久之前在漆黑的雨夜里,林真依然能够一眼就把这只醒目萤火虫给认了出来。
这时候,林真正在剥香蕉。
为了不至于令对方疼痛或者受伤,剥皮的手法必须尽可能温柔一点。她骑在他的身上,怀着不尽怜惜的柔软心情,俯视着十七岁廖凡的那张俊脸儿。
林真在事后曾经当着小凡的面,向毛_主_席庄严保证说:我发誓我当时啥也没想,就只是惦记着廖凡爸爸而已,而且,只是纯粹审美欣赏的那种回忆,并不曾想过半点儿推倒或者引_诱方面的事情。
她没有说谎,她当时确实啥也没想。
在70、80年代直到90年代早期的人眼里看来,“向毛_主_席保证”乃是一个十分认真的誓言,可靠度算是极高的。
不过,事后,当小凡问她为什么非要骑在他的身上的时候,林真的脸也就红了。
她一时张口结舌,没办法解释当时为什么没有选择蹲在一边或者跪在侧面。
隔了好一阵儿,这才申辩说道:“跪姿感觉好似奴颜婢膝的日本娘们儿,我才不屑为之。倘若蹲下的话,又很容易感到头晕,我当时已经累得快要垮掉,我也需要一个相对舒适点的坐姿啊……所以……”
林真事后对小凡做出了这样的解释,但小凡并不肯轻易相信,他相当臭屁地哼了一声,扬着一张冷脸,漠然斜视着天边的云彩,不再言语。于是林真的脸就红了。她也觉得纳闷:“我明明实话实说,根本没有撒谎,为什么也会脸红呢?”
这是后来的事情( 总裁你只是备胎 http://www.xlawen.org/kan/121/ )
别人的重生都是那么的爽,这样好事儿现如今搁在了我的身上,为什么我却一点儿都高兴不起来?
毕竟林真曾经活到44岁,还做了那么多年的总裁太太,她平衡全局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流。
略一沉吟,她立刻就想到了:重生对很多人来讲都是对过去的一种放下,伴生着一种全新的开始。我直到此刻也没有放下我的过去。因为放不开,所以心情特别的沉重。
要想轻轻松松和扎西一家人真诚相待,愉快相处,倒也不难。
对扎西一家人,不加隐瞒,坦然告知他们一切的真相,一切也都放得开了!
卧槽!这样真的可以吗?林真自己也被脑子里忽然蹦出来的创意给吓了一大跳。
如果林真还是前世那个20岁涉世未深的傻姑娘,也许就束手无策了。不过重生后的林真今非昔比,她觉得这件事情倒也并不难办。
恰好此刻扎西大叔和林真自己都已经醺醺然有了几分酒意,趁着酒醉,正好把心里的郁闷,吐露出来。
当然林真不会傻到把24年后的一桩刑事凶杀案件,提前跟藏族大叔作剧透。
林真是打算跟扎西大叔即兴瞎编一个迷信故事。反正这位藏族大叔本来就很迷信,或者说,是个很虔诚的佛门信徒。藏人不是个个都至诚相信他们的活佛死后会转生吗?有了这么一层虔诚相信轮回转生的背景放在那里……事情就好办多了……
“我说扎西大叔,你还没喝醉吗?”林真这样开始了她的剧透和倾诉。
“没醉!没醉!”大叔看起来有点摇摇晃晃,不过,距离彻底喝趴下,相去甚远。
这场拼酒战争,还得慢慢打下去。
“你没醉!我醉了!”林真作为年轻女性,主动示弱。
“依我看,你也没怎么醉吧!”大叔虽然喝得不少,眼神却也厉害,林真想要装醉,还被他给轻易看出来了。
“我真醉了。”林真口齿不清地咕哝道:“大叔你不知道,刚才那一杯下去之后,我脑子里忽然轰的一声,然后就乱了套了,前生来世的各种记忆,忽然都冒了出来,乱纷纷的,搞得我都分不清哪些是已经发生了的过去,哪些是从未遭遇过的未来。这还不算喝醉了吗?”
“哦~哦~”这个话题略有些难懂,大叔努力摇晃着他的脑袋,想要表现得更加清醒一点,不过,这番摇晃产生的用处不大,他倒是个豁达豪迈之人,既然晕晕得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那就不懂也罢,反正不懂也不会死。
大叔晕头晕脑地拍胸脯承诺道:““小姑娘!明天我就帮你打一只最好的砗磲首饰。这可是佛家七宝之一,可以让你的灵魂不会迷失。明天!明天就能送到你的手上,你就再也不怕那啥那啥了。”
和前世发生过一次的旧事一样,大叔还是在这天晚上主动提出来要送给林真一只可以辟邪的砗磲手环。不过,这一次,却和上一次有了许许多多细节上的差别。林真现在最担心的就是摆脱不了和前世一模一样的宿命,她最高兴看到的就是事情出现了种种不同的变化。
“那今天晚上怎么办?我害怕今天晚上就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啊!”
扎西大叔脸上的神情变得严肃起来,回过头瞧瞧了门外庭院之中呼啦啦作响的风马旗,脸上呈现出天不怕地不怕对一切都很有信心的神情来。
再转过脸来,正对着林真,带着悲悯和怜惜的表情,叹息说道:“小姑娘!你的事情我都听说了。别太往心里去。过了的事情,都忘了它吧。”
……
第21章 嘎乌里面隐藏的秘密
“不行!有些事情不能随便忘掉!”
林真借着酒意,倔强顶撞起大叔来。从大叔刚才发出的叹息声中,已经听得出来这位藏族乡长的三观很正。他从廖叔叔的老战友那里得知了林真在厦门惹祸的经过,显然没打算在是非对错上偏袒林真,他只是叹息着劝她忘记不愉快的过去。
这就是说,在扎西大叔的眼里看来,林真此刻是个人品有点问题而且犯了过失的失足女青年。
难怪前世的林真一个人在此地呆了半年之久,在那么长的时间里,单身汉洛桑大哥明明一直没有女朋友,却从来没想过近水楼台抢先一步追求她。前世的林真浑浑噩噩从未想过这些细节,现如今阅历多了,顿时就看出来扎西才让和洛桑父子两个,其实一直是把她当作问题少女来看待的。
林真虽然猜到了藏族乡长一家子侧目斜视的态度,却并不生气,反而更多一份感恩之心。因为扎西一家人对她一直很好,一边侧目斜视着她的失足前科,一边坚持不懈地付予不求回报的关心和善待。这要比单纯的热情款待一个毫无缺陷的漂亮女生,更加难能可贵。
“扎西大叔!我说我跟你前世就认识,你信吗?”林真从大叔那里拉不到同情票,只能单刀直入,直接把主题挑明。
大叔楞了楞,一时没想通话题怎么忽然就跳转到了这里,随即又想到大家都是喝得半醉之人,聊天的时候自然漫无边际的瞎扯,于是呵呵笑道:“当然!你既然这么说了,我肯定相信。”
藏家本来就相信轮回转生说,大叔一点也不惊讶前生曾有过一些什么缘分。不过,他却很不当回事儿的当个笑话来讲:“按规矩,转世轮回的时候,起码要先做两世的花草虫鱼或者畜生,直等到果报应了,才能够在第三次转世为人。就算上一世咱俩认识吧,很可能你是草原上一朵美丽的格桑花,我却是路边上一头正在拉屎的牦牛……”
顿了顿,才抖开包袱道:“……拉出来的那砣大粪。”
起先林真还在纳闷为什么忽然扯到花儿和牦牛,到这时才发现这位大叔竟然爱玩抖包袱这一出。不得不承认这位大叔虽然心好,素质却很糟糕。吃饭喝酒的时候说这个,不觉得恶心人吗?再则,鲜花和牛粪,这可是一种经典搭配的暧_昧组合啊。身为乡长,在1990这个比较保守的年代,他不知道**女同志是会犯错误的吗?
林真皱眉瞧了瞧对方脸上的神情,似乎是烂漫无心的样子。好吧,看来他不是故意的,人家根本没往那里去想。那也就只好不予追究。
“别开玩笑啦。我说认真的!”林真摆出严肃脸,轻怒薄嗔道:“大叔请你认真听着!我接下来要说的话,很重要!”
“好!我竖起耳朵听着。”大叔放下了手里的酒杯,右边的一只耳朵竟然很配合地动了两下。这大叔太调皮了,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个不正经的。
这时候,洛桑的舞已经跳完,卓玛和央金也不再唱歌,都回到屋子里,围坐在长长的一张大桌子旁边。
这是一条整块原木简单剖开之后用大铁钉紧固而成的长方形巨大条桌,扎西才让大叔和林真坐在这一头,那三姊弟远远地坐在另一头。因为距离挺远的,他们并不觉得会失礼打扰了别人的拼酒比赛。
“杯子可别放下啊!大叔!”林真劝酒:“先干了手里这一杯,我再接着说。两位姐姐和洛桑哥哥,也都过来坐吧。坐得近些,我讲故事的时候胆子也会更大些。”
此话一出,大家都猜到这姑娘大半夜的要开讲鬼故事了。
林真带头先干为敬,扎西大叔不肯示弱,也就手到杯干。
洛桑第一个跑过来,紧紧地挨着林真旁边坐了下来。卓玛和央金两个,明明比洛桑的岁数更大,却显出有些儿怯生生的样子,低着头不敢走,又伸手捏着领口或者袖口,一副小媳妇儿惶恐不安的样子。
“姐姐们不用怕!”林真一副喝高了的样子,豪迈拍着胸脯担保道:“我前世被那些坏东西害死过一次了,照样转生来到这里,照样活生生地坐在这里喝酒说话。还有什么好怕的?咱不怕!”
这一句话石破天惊,顿时就令所有人紧张起来。藏家儿女天性古道热肠,关心别人的安危,胜过于关心自己。蛮荒落后山区人民独有的淳朴特质,这一刻立即被林真瞎掰出来的灵异故事所激发,卓玛和央金两个一时忘记了害怕,一前一后的走近了来。仔细瞧着林真,想要听她的下文。又尽量拥挤的坐在最近的距离上,摆出一副抱团取暖,共御夜间寒冷的架势来。
偌大的一张桌子,长长的两张板凳,原本能够容纳十五到二十人舒适坐下的宽敞位置,大家都不肯分散去坐,却紧紧地挤在了条桌的一端。宁愿举手投足间更加局促不便,也要紧紧地彼此相靠在一起。他们原本都是害怕鬼故事的,但是此刻,却不想各自逃走,更情愿紧紧地挤在一起,共同面对。
林真的心中又有了那种温暖的感受,鼻子一酸又想要哭出来。她重生时虽然带来了44岁的知识和记忆,可是这具身体依旧还是青春的,荷尔蒙什么的依旧是20岁的那个浓度。内心情感和神经线,依旧敏感脆弱。
“这件事情要从哪里说起呢?”林真慢慢地调整自己的情绪,尽可能风轻云淡去讲述一个旁人的故事。
“反正,在前世,我就认识才让大叔,认识卓玛和央金姐姐,也认识洛桑哥。”
“我知道才让大叔年轻的时候,曾经因为莽撞跌落马背摔断了第几根肋骨,也知道卓玛和央金姐姐胸前佩戴的银质嘎乌里头,私下藏着谁的名字和照片。还有洛桑哥哥……”
嘎乌是个银色的盒子,在纷繁复杂的一大堆藏饰之中最容易遭人忽视,但这只小小的盒子却是每一个藏家女儿心中最重要的宝物。按照藏家的规矩,嘎乌本来是用来存放菩萨的绘像和经言,为了表示把菩萨和菩萨所说的话,郑重其事地放在心上这样一层意思,虔诚的藏家女儿总是把银质的嘎乌盒子,用银链子串起来,巧妙悬挂在刚好最贴近心脏的位置。
可是,当藏族姑娘开始恋爱的时候,忍不住就会把另外一个俗世男子的肖像和名字放进去。那个青年男子才该被放在最贴心的地方。
这算不算一种渎神的举动呢?聪明的藏家姑娘既不愿意渎神,也不肯为难自己的真心,于是想出了一个聪明的办法:可以随身携带两只嘎乌盒子。
一只放着菩萨,一只放着爱人。
藏家女儿的嘎乌里面藏着的,也就是她最秘密的那桩心事。
林真初来贵地,乍然间什么都知道了,这就毫无悬念地证明了,她所言非虚。她前世曾经与此地结缘,她上一辈子就认识和熟悉扎西一家。
……
第22章 没天理
藏族人家性情忠厚,既然心里头真的信了林真说的,嘴上也就不再抬杠。大家都省去了“你怎么知道的?”、“这种事情会不会很不科学啊?”诸如此类的盘问环节。
扎西一家人翘首静候林真继续说出她的下文。
林真的心里暗自庆幸,还好这是藏家山区。换做是科学昌明的大汉族城市文明环境下,少不了又要面对各种盘诘,并艰难做出许多申辩和说明。
和扎西一家人相处的感觉真好,你说什么他们就听什么,不管信或不信,总之都会认真把你要讲的话听完。如果不是藏家牧民的生活方式实在太过原始,很不讲究清洁卫生的话,林真还真的情愿跟着扎西一家一起,过上一辈子。再也不嫁给什么狗屁腹黑总裁。
“倘若我说:我的前世就认识才让大叔,也认识卓玛和央金姐姐,也认识洛桑哥哥的话,你们肯定不敢相信。但这确实是真的。这并不是我要说的重点,重点在后面……”
“重点是:我的前世被人害死,而害死我的那个凶手,暂时和你们都不相识。日后,你们肯定慢慢会认识他的。今生,我和大叔,和两位姐姐,还有洛桑哥哥,有幸再在这里重聚,我很庆幸。我喜欢你们,也盼着你们能像前世一般的喜欢我。然后,我们一起想办法阻止那个凶手继续作恶。”
说到这里,林真停下来,自取了一杯酒一口喝掉。然后仔细观察着各人脸上的反应。毕竟,对于他们来讲,林真还是今天才第一次见面的汉族小姑娘,她还是陌生人。一个陌生人忽然之间语出惊人,林真有点担心他们会产生排斥情绪。
不过,只要说起前世卢天民背着她害死廖凡这件事儿,再加上林真自己惨遭廖远毒手这件事儿,她的心情立刻冷若坚冰,头脑也清醒了不少,酒量遽然大增,感觉起来貌似再喝上个八杯十杯的,都不成问题。
看样子很有希望喝完这一塔子的青稞烈酒。
但愿藏家牧民们说话算话:能喝完这塔酒的,就是亲如一家的自己人。
大家忽然之间都沉默了,扎西一家四口人都在低头思索,只有卓玛和央金姊妹俩偶尔附耳私语几句,似乎在商量着什么。才让大叔和洛桑大哥都没有出声。
林真慢慢地端过下一杯酒,继续喝着。
才让大叔歪着脑袋数了数剩下的杯数,然后,也随手取过一杯,默默地干了。他好像想要说点什么,却不擅表达,一时不知道应该怎么去说。
洛桑是一家人里最年轻的男性,他终于沉不住气,皱眉问道:“那个坏人,是个怎样的人?我应该杀掉他,还是揍他?”
林真的心下忍不住为之轻叹:哎!我的洛桑大哥!你终究还是太过老实了一点。你和我这样一个汉族女孩子,今日不过初次见面。人家贸然开口求你帮忙去杀人,你觉得万般为难,原本才是正该有的反应。感到为难的时候,你其实可以直说你很为难……干嘛非要勉强自己去做傻事儿?
今生的林真能够了然洞悉世人常有的各种心态,洛桑这时候和林真根本就不熟,根本谈不上为她去冒险拼命。洛桑这时候第一个冒出来表态,其实不是为了林真而战,而是为了藏家男儿的荣誉感而战。他皱着眉头思忖和掂量的,恐怕并不是林真所说之事的真假,也不是在顾忌杀人或者打人之后或会带来的法律制裁。洛桑此刻纠结的,显然是:倘若别人开了口,我却龟缩着不肯替她出头,我还算得上一个真正的男纸汉吗?
他明显是打算要替林真出头,不过,却不是因为喜欢林真,而是为了捍卫格萨尔王的后裔那份骄傲感与荣耀感。
林真大胆做出剧透,洛桑的态度略显犹豫,却还是挺身而出,这都是前世全然没有发生过的事情。
今生的林真正在积极做出改变。
之前,从厦门到昆明再到丽江的行程,已经发生。当她重生时,身处在昆明到丽江之间的山区巴士上,已经来不及原路折返。
从丽江县城来到香格里拉草原上的白玉藏乡这段行程,其实是可以做出重大的改变来——林真当时也曾这样想过:既不搭乘才让大叔的马儿,也不坐上洛桑大哥的马背。她可以就此改道,压根就不去白玉藏乡。那样一来,一切都不会再发生。
可是,她最终没有选择这种极端的做法。毕竟廖叔叔为她安排下来的一片小小产业,已经在雪山脚下开工,已经完成了木屋和小院建设的第一阶段。
林真并不是出于财迷的缘故才舍不得抛开这片小小的木屋不管。
有另外一个原因驱使着她,必须沿袭前世走过一遍的旧足迹,再次走过这片远离喧嚣尘世的荒僻草原。
直到秋天来临之前,在林记幸福旅社的早期拓荒建设项目上,不能偏离前世的轨迹。这一片木屋群落的建设,只能扩大规模,不能停工和缩减,更加不能放弃。
这个不能抗拒的原因就是:按照前世的轨迹,在香格里拉这一年的深秋,当雪山脚下迎来1990年第一次雨娧┨炱氖焙颍畏簿突岢鱿帧?br />
在前世,廖凡登场时,和林真的第一个照面,就让她彻底沦陷,再也不能自拔。
在见到廖凡之前,林真当年是想也不曾想过自己会不可救药地爱上这个大男孩。林真当年在厦门出状况时,并没有见过廖凡,她只是知道廖叔叔和他的原配妻子,育有一个十七岁的儿子,正在外地读书。
廖凡妈妈是个疯子,跟简·爱里头罗切斯特先生家里那位疯子太太差不太多。林真才是廖叔叔的真爱小伙伴儿。那么,廖凡见到林真,即使不好意思喊妈,起码也得喊她阿姨。
林真是廖凡的小妈,她在事前打死都想不到自己跟廖凡之间将来会发生任何事情。
倘若生活是一潭死水,又或者涓涓细流,那么林真和廖凡之间永远就是不合法的姨娘,和地主少爷之间的那种关系了。
可是,林真的生活忽然间遭遇了惊涛骇浪。渺小的生灵像落叶一样辗转沉浮在艰难凶险的波谷浪尖,随时都会淹死。在这样一种不平常的背景下,两条同样脆弱渺小的小鱼儿,阴错阳差地游在了一起,很容易就会相濡以沫。
当年,廖凡出现的时候,只有十七岁,全然不具备西部荒野生存的经验,在雨夹雪的夜里一身泥污,全身湿透,独自站在林记的木栅栏大门外面,瑟瑟发抖。
林真听到动静,手里举着瓦斯灯出来一照,立刻认出来这是廖叔叔的儿子。
林真来到香格里拉,虽然花的是廖叔叔的钱,心里却已经下定了决心,要和不堪回首的过去,一刀两断。
说起来有点可笑,花着别人的钱,却又要和别人一刀两断。不过林真这时候也没有其他的选择。这样对大家都好。揣摩起来,廖叔叔想要看到的结局,应该也是这个样子。他并不是花钱秘密安顿外宅小三。而是真心想帮助林真洗白过去落下的那个污点,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林真心里头一直念念不忘地念叨着一刀两断这会事儿,乍然见到廖凡的出现,肚子里气就不打一处来,根本就不想给他好脸色看。
“你来我这儿做什么?赶紧滚开!”林真是个心软的人,但是,新近才做下来那样一桩令整个林家都蒙羞的丑事儿,她不过是个平平常常的傻姑娘,一朝被蛇咬十年都怕见井绳。这时候突然出现在面前的廖凡,虽然是一身泥一身水,在雨夹雪天气里冻得发抖,十分惹人怜惜。但林真根本就不敢滥施同情。她害怕他,她害怕见到所有廖家的人。
于是林真想要将廖凡远远地撵开。
撵他到扎西才让大叔那边的招待所去投宿吧。
林真在初来此地的时候,曾经因为新造的小木屋里湿气未褪,临时在扎西大叔家里借宿了一个半月。直到属于自己的小木屋干得透了,这才搬过来自立门户。
所以她对扎西大叔家里的状况十分熟悉,廖凡就应该去那边住。
林真这边所住的草原小窝,断然容不得姓廖人再来捣乱。
可是,从林记到扎西家,路程隔得可不近呀,一眼望去根本连个影儿都望不见。骑着马要跑10分钟,在夜里步行的话,恐怕要走上一个小时或者一个半小时。
眼见得廖凡已经半死不活。毕竟他只是个十七岁的孩子,大人之间的恩怨,不该连累到无辜小辈儿的头上。
于是林真只能将他领到屋里来,在火塘边安顿好了之后,再亲自赶去扎西大叔家里,请洛桑大哥骑着马来,将这个廖凡带走。
——这是当下里唯一的正确应对之道。
林真强自按捺住一脚踢飞这个姓廖的冲动,耐着性子,尽可能冷静地迎出门去,一只手举着瓦斯灯,一只手伸出去试图牵着这个孩子,领他进屋烤火祛寒取暖。
这一牵,却牵了个空。
没想到廖凡并不是特意跑来勾搭林真的,他似乎对她也充满着同样的敌意。当林真好心好意伸手拉他一把的时候,他竟然躲开了去。
卧槽!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劳资本来就不欢迎你好不好?劳资看你可怜,临时安顿你一下,只是怕你死在我的门口连累于我好不好?劳资安顿好你之后立即要找人将你搬走知不知道?
什么时候又轮到你来傲娇了?竟然敢于当面拒绝我的好意?
卧槽!这孩子病得不轻!这件事真没天理!
……
第23章 大板斧
“好吧!姓廖的!你给我记住了:不是我林真见死不救,是你自个儿要找死。”
林真怒不可遏,甩手不管,一转身就回到了栅栏围成的小院里面。
“这个白痴廖凡!他这是自作孽不可活的意思!不是我没人性不肯收留一个荒野中的无助旅人。”
林真气哼哼的想着,一边打算要回到屋里,去加穿上一件更厚的藏袍,然后直奔扎西大叔家里,去找洛桑过来帮忙。
林真没有马,马是这里最最昂贵的活宝贝儿,基本上就等于城里人的汽车。
她只能步行。耗时恐怕相当的长。在雨夹雪天气里,在泥泞潮湿的野外,冰水混合物的温度恰好等于零度。虽然只是零度,对人体构成的伤害,却比零下20度更加可怕。
林真来到这里已经大半年,她懂得高原山区寒冷气候的可怕之处。
俗话说下雪不冷化雪冷。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当气温降到了摄氏零下20度时,空气中的水分几乎全部冰结,那时的空气是干燥的,雪窝窝也是蓬松好玩的。所以爱斯基摩人才可以快乐生活在童话般的神奇雪屋子里。
可是化雪或者雨夹雪的状态,有点好像烧开水。把自来水从20度加热到99度,其实都不费太多火力。最费燃力的阶段出在99度-100度突破的那一瞬间,水元素要从液态变成气态,在临界突破线上,会向周边尽力吸收最大限度的热能,然后才可以实现从水到气的华丽变身。
在冰和水的临界点上,也是同理。水在冬天算是一种比较温暖的东西,冰块其实也不怎么伤人,最伤人的就是冰水混合物。冰水混合物处在临界形态转换的一瞬,会疯狂汲取身边所能汲取到的一切热能,最容易将晕迷状态的人类冻死。
林真担心在自己往返扎西大叔家的途中,廖凡十七岁的未成年身子骨,恐怕就会先一步撑不住。
“哎!这就是你活该了!”她暗自叹息着:“谁叫你不识抬举来着?现在也只能听天由命。”
林真想要回到屋里去取一件更厚的藏袍,以抵御户外雨雪天气带来的沏骨寒意。
还没有走到门槛儿上,背后便听见咕咚一声闷响。
这分明就是廖凡已经支撑不住,一头栽倒在了泥坑水洼里头。
林记门口的大路,常有扎西才让和洛桑父子骑着两匹骏马来回走动,泥地路面早已被马蹄铁踩踏得乱七八糟,一旦遇到降水天气,路面上便是泥坑和水洼遍布。
廖凡看样子是个性格儿有些倔强的家伙。
他分明已经撑不住了,却还不肯在林真的面前示弱,以致于林真一转过背儿之后,他立即栽倒在地。
林真的心下不免暗叹:“罢了!罢了!算是我这辈子欠了你们廖家的。这阴魂不散的小犟驴子,撵不走,驯不服,我还真拿他没辙了哎。”
人家都晕倒在一地雪水之中了,任谁也做不到视若无睹啊!
林真也不去加衣服了,挽起袖子拎起裙角就淌进烂泥坑里,奋力拉起廖凡,生拉活拽地把他拖回屋里来,就好像捡回路边的一条死狗。
林真心中隐隐预感到事情变得不妙:“这一趟,我捡回来的,肯定不是一个孩子或者一条死狗那么简单,我捡回来,摆明就是一桩天大的麻烦。”
她把十七岁的廖凡拖到屋内,在木地板上摆得平整了,还在他的身下垫上了一张最好的羊皮毡子。反正这都是廖叔叔出钱置办下来的,用在他儿子的身上,可不敢吝惜了。
然后,林真开始往火塘里面添火。
藏家火塘里面用于燃烧的,通常是牛粪、木炭和木材三样。牛粪其实是三者之中最好的绿色环保无烟燃料,可是林真不喜欢。她还指望着在火塘边上香喷喷地烤些土豆红薯来吃呢,牛粪烤出来谁吃得下呀。于是林真选用的,主要是木炭。
最上品的青杠木炭,也是无烟的,而且质地匀实,火力持久。高档次的怀旧型经典火锅店里,不屑于电热或者煤气灶,通常就会采用这种木炭。在广东烤鹅的工艺中,还会选择品质良好的荔枝木炭,这样可以将荔枝树独有的浓冽甜香味儿,沁入烤鹅肉中。
这都是有钱人玩的。廖叔叔给林真留下的钱,虽然不是个小数。林真却并不把那当成自己的,她只当是借贷。林真自己的资产,目前算是负的,她很节俭,也很勤奋,一心想要赚点钱,早点还掉廖家的债。从此以后自立自强。
所以林真虽然有钱,却也很抠,她舍不得买进最好的木炭,只选择了中等偏下的野生栎木炭。栎树的木质跟青杠木和荔枝木,根本没法比,不过,却也比松木好了许多。松木和杉木柏木是此地出产最多的树种,可惜,松柏杉一族天生带有大量的松香类油脂,一经燃烧,就会冒出黑烟,既呛人,又容易将屋里的一切熏得来油腻腻黑溜溜的。
所以松木一属肯定是不能用的,只能选择比较中庸的栎木,这玩意儿也会冒烟呛人,不过,基本上不含油,不会弄得主人家一头一身的黑焦油。
可是,栎木炭除了烟多之外,还有个大毛病,就是火力不足。
此情此景,廖凡因为野外旅行知识的匮乏,冻得快要死了,林真需要尽可能加大火力为他祛寒,那就只能添柴。
木柴这东西才是乡下农家真正的日常主力燃料。
可是,1990年代改革开放没多久,大中华内陆的商业并不繁荣,在偏远山区就更别指望着一个电话就有淘宝送货员及时把整整齐齐剁好成块的木材送来。
话说这时候这里还没有电视春晚看呢。不是买不到电视机,日立和松下黑白电视机在85-88年间已经像时代大潮一般席卷普及了全国城乡。林真看不到电视是因为山区没信号。想看卫星电视,还要再等好几年。手机那东西已经有了,是砖头一样厚重的模拟机,俗称大哥大,一万二千块一台。这时候的一万,其实等价于2014年八万的样子。也就是说,大哥大手机十万一只,因为够稀罕,物以稀为贵嘛,这是一个宰人宰到蛋碎一地的疯狂价位。林真根本就没指望过用上那个玩意儿。
前世的林真这时候还没有见过太多的俗世繁华,她还停留在使用鼓浪屿牌垃圾小纸巾的阶段上。
所以她为了拯救廖凡,只好亲自去劈柴。
竖起木桩,挥动大斧,闭着眼睛全力以赴,一股脑儿猛劈下去……竟然没劈着,木桩子打了个滚,歪到一边去了,大板斧一头劈在地板上,嵌进了厚厚的松木之中,还把林真两只小手上的柔嫩虎口,震得来生疼生疼。
林真的眼底忍不住涌出了伤心委屈的眼泪花。
妈妈呀!我为什么这么命苦?真心好想一屁股坐在地下抹着眼泪花儿放声大哭!呜呜呜!洛桑大哥快来帮个忙呀!
林真在心里发出绝望的求助呼喊,可是没有用。洛桑大哥根本听不见。扎西一家比林真更穷,更加不指望在1990年代买手机。
林真又不能分身走开当面去求助于扎西乡长一家人。
她都急得快要哭了,眼泪花在眼眶里头绕着圈儿打转转,可是泪水最终还是没有掉下来。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咬紧牙关用力去摇晃那只不争气的大板斧,设法拔它出来,然后再度燃烧起整个生命去疯狂挥舞,如此拼命所要达成的目的其实非常可怜:不过就是想要尽早劈开圆柱型的整块木料。尼玛这活儿怎么就这么难干呀!
这时候她忍不住就想起了李敏。在前世,林真并不知道李敏将会成为她的两度情敌,林真这时候只晓得李敏姑娘健康强壮,威武霸气,当李敏玩起斧子来的时候,一定能比李逵大叔更加得心应手。
……
第24章 脱裤子
廖凡奄奄一息地躺在那里一动不动,虽然为他垫上了最好的毛毡,也盖上了林真所能拿得出来的全部三床毛毯,但是,这一切起不到很好的保暖作用。
因为他全身的衣衫都已被冰水湿透。
靠低档货廉价木炭燃起的火力,并不足以制造出一个足够热度的烘培环境。只有大量添加木柴,让火塘里的火苗熊熊燃烧起来,才能救得活这个可怜的大男孩。
隔着湿衣服烘烤也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在逐渐烘干的过程中,氤氲缠绵的半暖半寒湿气也会造成风邪入骨,令他在日后留下风湿性关节炎或者痛风之类的病根子。
所以,当火苗子腾腾燃烧起来之后,下一步就要剥光了这个孩纸,然后将他的身体烤得暖和了,再用毛毯包好。这样处置才能确保这孩子安然无恙。
林真是跟廖凡爸爸好过一段的,虽然只是极其短暂的一瞬,她的心里却早已把廖凡视为小辈儿。这不过就是替特大号的男婴儿换个尿布一样的活儿吧,并没有什么值得忌讳的。
最气人就是林真身量娇小,天生的身子单薄气力弱,总是劈不好那些该死的木头桩儿。
时间不等人啊!鬼知道廖凡那孩子还能支撑多久呢?
林真急得想哭,可是,根本就没有闲功夫去哭,只能把眼泪悄悄咽进肚子里,咬着牙,发了狠,跟那该死的斧子和该死的木头,拼死较上了劲儿。
不知道冥冥之中是不是有人暗中帮忙,就在林真急得直跺脚的时候,她忽然领悟了玩斧子的窍门儿。其实并不需要使出多大的蛮力,主要是速度要快,准头要好,下手要果断及时。
这种领悟就好像马良兄弟蓦然间凭空点来的一记神笔,忽然就令得林真若有所悟。
没一会儿,她就势如破竹地劈开了一连十多条原木桩儿。
没有时间废话了,赶紧往火塘里面添柴去呗。
熊熊的大火终于燃起来了,木屋里头的空间宽阔,再不会有火灾之虞,林真从委屈得几乎落泪,忽然就变得来兴高采烈,她变成了一只快乐的小蚂蚁,围绕着火塘不知疲倦地不断奔忙,从四面八方添柴加火,一直把火堆发出的热力推向最大的极限。
林真并不是为了廖凡在忙碌,她一直害怕面对姓廖的一家人,她巴望不得廖凡快快醒来,然后早早滚蛋。
林真这时候的快活,根本和廖凡无关,完全就是为了她自己。她第一次为了一桩正儿八经的事儿去辛勤忙碌,全力以赴去打拼。这种打拼终于取得成果的时候,自然就感到快活和骄傲。在她的肤浅人生里,这还是第一次尝到苦尽甘来的滋味,也即是所谓辛勤汗水换来了丰收喜悦。
接下来,屋内被一阵阵热腾腾的气浪,烘烤得温暖干燥,几乎快要变得灼热。现在,是时候对廖凡下手了。林真几乎是乐呵呵笑眯眯地掀开毛毯,一手一脚的慢慢将他剥光,就好像剥香蕉。
廖凡的爸爸是很帅气的一个大叔,长得很像《一帘幽梦》里面费叔叔的扮演者刘德凯。
刘德凯就是刘雪华曾经的老公。刘雪华年轻的时候曾经是琼瑶女郎“雪珂”,老了以后会变成甄嬛传里的太后。
廖叔叔是那样富有中年男子魅力的一个大帅哥,他的儿子当然也不会逊色太多。
就是因为廖凡和他爸爸一样的帅气俊朗,所以不久之前在漆黑的雨夜里,林真依然能够一眼就把这只醒目萤火虫给认了出来。
这时候,林真正在剥香蕉。
为了不至于令对方疼痛或者受伤,剥皮的手法必须尽可能温柔一点。她骑在他的身上,怀着不尽怜惜的柔软心情,俯视着十七岁廖凡的那张俊脸儿。
林真在事后曾经当着小凡的面,向毛_主_席庄严保证说:我发誓我当时啥也没想,就只是惦记着廖凡爸爸而已,而且,只是纯粹审美欣赏的那种回忆,并不曾想过半点儿推倒或者引_诱方面的事情。
她没有说谎,她当时确实啥也没想。
在70、80年代直到90年代早期的人眼里看来,“向毛_主_席保证”乃是一个十分认真的誓言,可靠度算是极高的。
不过,事后,当小凡问她为什么非要骑在他的身上的时候,林真的脸也就红了。
她一时张口结舌,没办法解释当时为什么没有选择蹲在一边或者跪在侧面。
隔了好一阵儿,这才申辩说道:“跪姿感觉好似奴颜婢膝的日本娘们儿,我才不屑为之。倘若蹲下的话,又很容易感到头晕,我当时已经累得快要垮掉,我也需要一个相对舒适点的坐姿啊……所以……”
林真事后对小凡做出了这样的解释,但小凡并不肯轻易相信,他相当臭屁地哼了一声,扬着一张冷脸,漠然斜视着天边的云彩,不再言语。于是林真的脸就红了。她也觉得纳闷:“我明明实话实说,根本没有撒谎,为什么也会脸红呢?”
这是后来的事情( 总裁你只是备胎 http://www.xlawen.org/kan/1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