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部分阅读
l Church笼罩在一片迷茫之中。 我想对方晴说出所有的真心话,可信写完了,又有点不好意思。其实信里的那个我并不坦诚——方晴逗过我之后,她经常无缘无故出现在我脑海里,在那里引诱我……可是我不能在情书里写“你那么性感,我常想和你Zuo爱”这样粗俗的话。 我又把信读了几遍。信写得草率,有些地方词不达意,思路混乱。我想把它改得更通顺些,想了想又停了。让它混乱吧,我心里就像这封信一样,一团糟。 十分钟后,我拿着信站在方晴的房门口。她的门关着。我没敲门,把信从门下塞进去,匆匆走回自己房里。我不想吃晚饭,在灯下看书。风呼呼响,窗上有砰砰的敲打声,仿佛是冰雹。拉开百叶窗,原来是窗外小树的枝条打在窗上。可怜的小树早就落尽了叶子。天空昏暗,雪花狂舞,草坪间的小路被雪埋没了,四下没有一个行人。 方晴看到这封信会怎么想?她或许会原谅我,或许会继续嘲弄我,或许会从心底里鄙视我……我尽量把注意力集中在书上,不去想这些可能性。神经紧绷,门外有点小动静我就以为是方晴来找我;等四下再次寂静,我又笑自己太紧张了。暖气片冒出阵阵热量,我反而怕冷似的发抖。 我在房间呆了好几个小时,有时倒到床上,裹在被子里,有时坐在椅子上,有时盯着墙上的空白出神。晚上我不可能睡着了。我出门,徘徊了几步,朝方晴门口走去。快到门口时,心直跳,怕她会突然打开门。结果我目不斜视地走了过去,只从眼睛的余光里才知道她的门关着,关得严严的。 回到自己房间,我吁了口气,穿上厚重的羽绒服往外走。不知去哪儿好,呆在房里又冷清又压抑。 已经很晚了。赵荣正站在大门外抽烟(宿舍内不准抽)。他皱着眉,不停地跺脚。 “赵荣,你怎么样?这两天很少见到你。” “啊,毕小明,你好?这几天事真多,烦啊!” 然后我毫无目标地到处走。不经意之间我到了R Hll和P Hll之间的停车场。雪还在下,几辆车大半埋在雪里。我在停车场上徘徊……从那里能看见方晴的窗——右边第四个。她的百叶窗关着,但我能看见屋里的灯光。柔和的灯光透过雪花,似乎只是为了照着我。但我不过是在安慰自己。方晴可能在房里,也可能出去了,忘了关灯。她的百叶窗总关着。她如果在房里,可能正在读书——《红楼梦》或者别的小说。她喜欢读小说。但我看不清她的身影;我只是想象她正坐在桌前。说不定方晴根本没有注意到地上的情书。她肯定在读别的书,甚至别人的情书……
十、模范情书(2)
R Hll大门外一个人影一闪,好像是丁宜圆。赵荣赶上几步,向她问好,然后他们并排步入风雪中。赵荣把外衣脱下来,罩在丁宜圆头上。他们大概忘了带伞。 四面只剩下风声。雪泼洒在几栋宿舍楼上,越下越大。风从外套领子往脖子里灌。在雪地里站久了,手脚都冻疼了。波士顿的冬天确实冷。 我还不想回房,继续站着,仰望方晴窗里的灯光,时而走动几步,跺跺脚,搓搓手。其他房间的灯渐渐灭了,只有方晴的灯还在雪花里闪烁。过了一会儿,她的灯也熄了,R Hll一片漆黑。
十一、淹没在回忆里(1)
窗外的雪花依旧纷纷扬扬。记得秋天的时候,窗外的天还那么蓝。阳光下,云朵在缓缓游动、伸展、变形,甚至改变颜色。前方不远有两行高大的橡树,红砖铺成的人行道上落叶斑斓。那时常想着有空一定要到那人行道上走走——只是走走,什么也不想,一边走,一边看那广阔的天空,还有那变幻莫测的云……如今到处迷朦一片,整个世界如此凄凉。 我把目光移回办公桌上厚厚的几叠书上——除了专业书,我还有一本原子物理、一本欧洲中世纪历史、一本十九世纪法国小说。读书是我摆脱方晴的一个办法。这两三天,课完了以后,我呆在办公室里,把这些书一本本翻完,到深夜才回家。 偶尔有一两回,我还抱着方晴来找我的幻想——不指望她爱我,只希望她来找我,哪怕是来说她不喜欢我,我们不可能,我太小了,不适合她,或者她另有所爱……可这只是幻想。她不会来了。 我再也没有勇气去她的房间看她。出门和回家我甚至不敢从她门口经过。我不敢正视她的眼睛。 今天是星期六。天快黑了,我还呆在办公室里。我随手又翻开了那本又大又厚的原子物理。翻书时,书页划破了右手的食指。该死的书。为什么要像刀刃一样锋利? 回到宿舍,我在手指上贴了块创可贴,然后抱着一筐脏衣服去地下室的洗衣房洗衣服,回房间叠衣服,再去P Hll查看邮箱……家里来信了。 每隔两星期我给家里打一次电话。每次都是那几句话:“家里还好,我也很好,注意身体,吃好睡好,好好学习……”搁下电话,爸爸妈妈的声音还在耳畔飘忽。写信他们倒是第一次。 我拿着信回R Hll,经过赵荣门口时,吃惊地发现有个女生正和他坐在一起。赵荣不停地小声跟那女生说话。她穿着高领带花的毛衣,低头用心听着,黑亮的头发垂下来,盖住了脸。她抬头时,我们的目光相撞了——竟然是方晴。 “你急什么,”方晴对赵荣说,“这种事总要慢慢来……” 我匆匆走回自己房间,关上门,在椅子上坐好。是的,她不在乎我。她喜欢赵荣!这就是她对我不理不睬的原因?赵荣……笨手笨脚,什么都不知道。而且他只喜欢丁宜圆,而且…… 虽然我明白自己只是嫉妒,还是忍不住找了一通赵荣的缺点。最后我还数落到他洗衣服时不把白的和黑的分开洗,所以他不成熟,绝不会是好丈夫……等等。 等心情总算平静之后,我读了家里的信。 小明: 圣诞节快到了,你们应该会放几天假吧?有时间买点东西,自己弄点好吃的。不知你们那里天气怎么样。如果冷的话要多穿衣服。注意身体,不要生病。 我们这里不久前下了场小雪,立刻又化了。下雪那天我和你妈妈在学校那个小花园照了张照片,随信寄上——这几天忙,没去什么有风景的地方。 家里还是原来那样。今年我的几个学生化学竞赛得了省一等奖,我送他们去W大学集训,结果有一个还闯入了冬令营。你妈妈比较忙。如今天气变化快,内科病房人满为患,她经常加班。有时她回家,倒在床上就睡着了。 很担心你能不能适应那边的生活。从小到大,家里人都在身边看着;现在你孤身一人,一定要合理安排工作、学习、休息的时间。节约用钱,但不能委屈自己,注意营养。要学会自己处理一切,有要紧的事不能决定就打电话和家里商量。 从小学、初中到大学,你成绩都好,可以说一帆风顺,人们捧着你。如今到了哈佛那样的学校,人人都是尖子,竞争肯定更加激烈。如果遇到挫折,千万不要灰心,要相信自己。只要勤奋努力,别人能做到的,你也能做到;就是别人不能做的,你也能做到。要听老师的话,注意在身上找不足之处,努力加深加宽知识面。 你电话里提过宿舍的几位同学。你隔壁的爱丽丝虽然孩子气,但待人礼貌、没有偏见、学习刻苦、知识面广。那位你常提到的历史系的女孩——方晴,她开朗活泼、平易近人,经常和你讨论文学和历史。你应该以她们为榜样,用心学习,有不懂的问题就向她们请教。你年纪小,一定要虚心,不要狂傲自大,冒犯别人。 总之,吃好睡好,注意身体,好好学习。 接下来是爸爸的签名、年月日……下面还有: 孩子,妈妈真想你。你爸爸其实更想你。那天本来没事,他硬要拉我去照相,特意跑到广场的中心花园。偏偏中心公园不知为什么关门了,只好在学校的小花园照了张照片,夹在信里寄过来。你仔细看看,爸爸妈妈是不是老了? 别看你爸爸嘴上说得轻松,其实他今年运气不好。拿化学竞赛来说吧——他班上那个甘甜,你记不记得?原来化学老考第一,这学期突然迷上了文学,要写什么散文、杂文,结果化学一落千丈,连个省三等奖都没拿到,更别提进冬令营了。 你爸爸跟我没什么话说。你走了以后,家里冷冷清清,连做饭都没精神。什么时候你能回家一趟?寒假有机会吗?你有什么照片寄回来给我们看看?你读大学时,我们还能抽空看你,现在连见一面都这么难。 你爸爸写完信,我看了看,还是那些老调。你别听他的。最要紧的是身体,千万吃好、穿好、玩好。学习万一不行就算了,马马虎虎能毕业就是了。人家竞争是人家的事,咱们不稀罕。千万别委屈自己。我们一直管着你,给你很大的压力,我担心你受不了。听说有人本来好好的,读博士读疯了,精神失常——想着这些妈妈真担心。这几天我心总跳,怕你有事。你没什么事吧?一定要照顾好自己。
十一、淹没在回忆里(2)
要是有人欺负你,千万别闷在心里,千万打电话跟我们说,或者跟你的好朋友说。你在宿舍交了朋友,有空就和他们玩。待人要和气。人家对你好,你也对人家好,千万不要失礼,让别人笑话。也不要过分信任别人——你还小,人心难测…… 下面妈妈又写了一页。读完信,我躺在床上,盯着爸爸妈妈的照片。我的头开始昏昏沉沉,然后我有点内疚。慢慢地,回忆的片段不由分说闯进我脑海里,没有逻辑,没有顺序……我四五岁的时候,爸爸常带我去学校的操场上放风筝。那时操场只有现在的一半大,爸爸也不当班主任。有一次爸爸过生日,原来准备一家人出去吃饭,结果妈妈有事回家晚了,爸爸还在办公室改考卷,最后我自己在灶上煮了一大锅面条——水放少了,面条粘在一起。刚进大学时,我看着校门,想着妈妈不在身边,忍不住哭了。爷爷生前喜欢去各处胡同转悠。他有时指着一间不起眼的房子说:“我年轻的时候,这里驻过部队,后来变成了百货商店,现在连商店也面目全非了……” 晚上我淹没在回忆里。对方晴的迷恋显得那么微不足道,仿佛第二天一起床,我就能忘了她,开始一种全新的生活。
十二、鲜花与火警(1)
过了一个星期,方晴还是不想见我。偶尔碰到我,她看着我的脸矜持地问好,但从不直视我的眼睛。她照旧叫我们看电影,但我不想去。我心情差极了。开心的时候,我喜欢自己炒菜;难过的时候,我随便煮碗面条。面条吃多了,嘴里发苦,我也不在乎。 一天中午,我吃完面条,信步走到lounge。Lounge里摆着几张沙发、两张矮桌,墙上贴着一幅梵高的画,还有一幅世界地图。地图上,学生们用大头针标出自己家乡的位置。美国的自然最多,其次是中国。地图侧面有个说明,说老式的世界地图把德国放在中心,整个欧洲因此显得版图广大,非洲只有一小点;这幅新地图改正了这一点,使各国面积大小成严格的比例……看着这幅地图,我突然很生气。 地图是九八年出版的,上面依旧把香港标成“英国殖民地”。 “他妈的!”我骂了一句,掏出笔把“英国殖民地”改成“中国”。 身后有人走上来了。转头一看,爱丽丝站在旁边。 “你在做什么?” “没做什么——我们中国人总是被欺负!” 她惊讶地看着我。我指了指地图,解释说香港是中国的。她仔细看了看说: “对不起。” “不关你的事。” “我知道。也知道香港是中国的。没办法,到处有气人的事,过一阵你就习惯了。” 我沉默了。爱丽丝接着说:“有时想想,政治挺气人的。共和党如果当权,首要任务当然是把钱投向大企业、跨国公司;教育事业、社会保险、少数民族等等就要靠边站了。” “你是民主党吗?” “我家都是左派。真希望下一届总统是民主党人……对了,我的生日快到了。明天我们研究组要一起吃饭,你要不要去?” “真的?你的生日是明天?” “我二十岁了。” “太好了,我一定去。祝你生日快乐。” “谢谢。” 爱丽丝往自己房间去了。她的马尾辫在脑后一蹦一跳。 爱丽丝二十岁了,可看她走路的样子,分明还是个小女孩。她喜欢咖啡,也不讨厌珍珠奶茶;天冷了,她戴一顶羊绒帽子,帽沿下两只大眼睛扑闪扑闪;刚下雪时,她还在R Hll旁边跟几个人一起堆了个雪人,用一根胡萝卜做了雪人的鼻子。 爱丽丝一直对我好,不常给我难堪。记得有一回,lounge里坐着不少人,我说了句英语,自己以为是一个意思,美国人听了是另一个意思,都笑得前仰后合。汉克没听清,要我重复一遍。我正尴尬,爱丽丝忽然对汉克说:“你听错了,他什么也没说。” 既然是爱丽丝的生日,我应该送点小礼物。我想给她送花。在美国,送花是稀松平常的事,刚认识不久的人都可以送花。到了情人节,六七岁的孩子们就相互交换康乃馨。我和爱丽丝是朋友,送花合乎礼节。但也说不准。万一不合适,爱丽丝接过花盆,大笑起来,或者生气了,怎么办?我也想得太多了——爱丽丝待人有礼,见人就微笑,应该不会让我难堪吧? 我拿不定主意。第二天,我问同一层楼的伊丽莎白,她说:“送花?当然。如果你们在约会的话,送花最浪漫了。”接着她眨了一下眼,“爱丽丝没有男朋友。” “是吗?” “你激动什么?” “没有,我只是吃惊。听说美国女孩十几岁就……” “跟男的睡觉?爱丽丝的家庭背景是罗马天主教,不到结婚她一般不会上床。” “不过,”我打断她说,“不约会送花合适吗?” “合适极了,”伊丽莎白笑着说。 我于是到哈佛广场的一家花店挑了一盆Christms Chndeliers(一类适宜悬挂的盆花)。花盆像个篮子,盆内粉红的花朵四面垂下,扁长的嫩叶之间还缀着不少花骨朵。老板用彩纸把花包好,我抱着它往宿舍走。 积雪很厚,哈佛广场一片白。刚才店里的花香熏得我晕晕的,现在走到外面,冷风一吹,我清醒多了,发现了一个问题:这盆花太大了。爱丽丝会不会误解我,以为我在向她求爱?怎么偏偏挑了这一盆?……花店里也有一束一束的玫瑰和康乃馨,不过有根的盆花毕竟能保留得更长久些。 快到R Hll时我吃了一惊。门口站着一排人,正窃窃私语。一个瘦瘦的美国人穿着薄毛衣,蹲在地上,抱成一团。R Hll一侧停着一辆救火车,车上灯光频闪。原来有火警,众人被迫仓促跑出来了。 “宿舍里看来要多搞火警演习。R Hll一下子就出事了!” “不知哪个白痴在厨房炒菜,弄得都是烟!我一进去,妈的,什么也看不见,火警呜呜响。还以为真烧起来了,其实只是烟大,没起火。”汉克说得起劲。 二楼厨房果然还在冒烟。炒菜弄得到处是烟,估计是中国人干的。同胞被叫做白痴,我心里不舒服。再说这里的排风设备也不好用。我抱着花盆,尴尬地站着。一个身材粗壮、全副武装的消防队员从R Hll出来,告诉大家说没什么大不了的,只等肇事者出面交代一下。 人群中走出一个壮实的亚洲人——原来是赵荣。他习惯性地迈大步,走到消防队员身边,不住地道歉:
十二、鲜花与火警(2)
“真对不起,惹了这么多麻烦……全是我的错。但愿一切都还好。不会有官司吧?这不是故意纵火……绝对不是……” “请讲一讲整个事件的过程,”消防队员打断他说。 “过程?没有过程。没想到一下子就冒起烟来了——不过只有烟,没有火。火是熄的,我敢保证……” 人们皱着眉听着。赵荣又解释了一阵,大致是他在厨房炒菜,一下子弄出很多烟,引发了火警。看到出事了,他赶忙关了炉子,叫大家往外撤,说是真火警,不是演习。 “你以后注意就是了,”消防队员说,“你记得关炉子,还叫大家撤离现场,这都很好。” 赵荣听了这番鼓励,依旧惊魂未定。这时丁宜圆从远处过来。她径直跑到赵荣身边,着急地问怎么回事。知道没事,她叹了口气,安慰了他几句。过了一会儿,大家陆续回房间。 上了楼梯,走廊有个女孩穿着浴袍,光着小腿。她是方晴。 “小明,好大一件礼物。送给谁的?” “给爱丽丝的——今天是她生日。” 方晴笑了笑,不再理我。
十三、我是一只小虫
“哎呀,这么大一盆花!”爱丽丝拆开包着花盆的彩纸,吃惊地说,“谢谢你,小明。” 我进了爱丽丝的房间。桌上随意放着几本书。墙上一个褐色的框子镶着她家人的相片。(相片中央,爱丽丝和她妈妈站在一起。)床上是淡蓝色的被单,印着几样水果:桔子、樱桃、草莓、菠萝。她屋里挺乱的,地上还散放着几只短袜……还是说实话吧。房间里最引人注意的是床边盛脏衣服的篮子——篮子最上面有条白色带花边的棉内裤,染了淡黄的污迹。我低头什么也不看,还是忍不住想入非非。 其实我的联想跟爱丽丝没关系。刚才碰到方晴,我已经开始心猿意马。爱丽丝的被单太干净,居然也让我有那种脏脏的感觉,至于女主角永远是方晴。现在即使有人正吃着一个苹果,我大概也会有不干净的联想。 “这几天忙,屋里没收拾,”爱丽丝说着,打开藏在花盆里的一张字条:爱丽丝,祝你生日快乐,青春永驻。 普普通通的一句话,她倒挺在乎,不停地说难得我费心。 “你真好,小明……只是我把它放哪儿呢?” “我打听过,挂起来最好。不费事,抽空浇点水,给点光就行了——灯光都行。能开很长时间呢。” “能开到圣诞节吗?” “有可能。” 爱丽丝提着花盆,踮起脚把它挂在窗边。阳光下,窗外的雪明净光洁。 晚上,爱丽丝的研究组和宿舍的几个人去了一家印度餐馆。研究组的人们谈总统竞选、计算机以及他们专业的事,也不乏对导师的不满。其间邻座的人问起我的研究方向,但看得出他对此并没什么兴趣,只是没话找话。一个戴眼镜的男生讲了他同学马克的故事:此人连换了两个导师,都很严,整天催他干活。他目前的导师是个三十多岁的副教授,也是个有名的奴隶主。别人要去哪里开会,汇报研究成果,通常是先研究出成果,再拿去汇报;她不一样——她觉得这样效率低。她的做法是先宣称有成果要汇报,然后叫学生们赶快找几个课题研究,边研究边起草论文。找的课题多了,总有几个能出成果,可以邀功请赏。这办法还真行得通。 “学生们都有什么反应呢?”一个人问。 “学生们当然怨声载道了——一刻空闲也没有。有段时间这位导师要生孩子,所以不用教课。学生们正高兴,以为她也不来赶着大家搞研究了,谁知她说:‘不用教课正好,我可以全心全意督促各位搞研究!’” “上帝呀!这么要强的导师,”几个人都感叹,“看来我们还算走运。” 此外谈话没什么意思。印度式的晚餐却有意思多了:有无数种作料、香料,有些是通常的甜、酸、辣的味道,有些则平生未见,别具风味。米饭里也加了作料,大概是茉莉,特别香;米粒五颜六色,不知是不是作料的颜色。还有一种薄饼,类似烧饼,我很喜欢,吃了好几个,马上就饱了。 吃饭时我原本担心刀叉用得不好,后来发现有人比我还差,就坦然了。不过,一次我切一块鸡腿,从盘子里溅出了些酱汁,让我好不尴尬。旁边一个人皱了皱眉。爱丽丝恰好也往我的方向看。她依旧高兴地说笑,好像什么也没看见。 实际上,整个晚餐爱丽丝都谈笑风生。付帐时有个小插曲:大家每人点了一份饭菜,侍者开了一张价的账单。 “我们平摊吧,算上小费每人大约二十块,”有人说。 人们开始掏钱。 “等一等,”爱丽丝忽然说,“约翰好像没吃什么东西,他不应该也付这么多钱。” 约翰是个胖胖的混血儿。大家问他,他说:“我已经吃过了,所以只要了ppetizer(开胃菜)。没关系,平摊也不妨事。如果全都分开算,只怕要算到明天去了,还做不做实验?” 众人一笑。爱丽丝说:“平摊不妥当,对约翰不公平;全都分开算也太麻烦。不如约翰单算,剩下的平摊。” 这个办法大家都叫好。 晚饭后,我躺在宿舍的床上,眼前还是爱丽丝的笑脸。爱丽丝真漂亮。看来长大成|人挺好的,爱丽丝二十岁了,人人都喜欢盯着她看——不过谁让她是女孩呢!有人注意也是正常的。服务员管别人叫“先生”、“女士”,称呼我就只说“你好”——我才十七岁,谁也不拿我当回事。方晴也一样,不理我…… 我叹了口气。刚来时,我还以为日子会跟刚上大学一样:学习之外,什么事都不用操心。 她根本不在乎我,这就是她要对我说的话。哪怕我把心都交给她,她也一笑了之。她一个人在房里的时候,肯定读过我的信,边读边笑……天哪!她还在捉弄我。我猜对了,我就是一只小虫,一只微不足道的小虫。 以后呢?见面至多是冷冰冰的问候。连嘲弄我她都不愿意。在我身上她是一秒钟也不肯浪费的。 想起她的屡次嘲弄,当时的气愤还记忆犹新。真不明白当时为什么要气成那样。那时,她的每一个眼神,哪怕是不屑的眼神,现在看来都魅力无穷。
十四、Scrborough Fir(1)
爱丽丝的生日过后几天,我正躺在床上看书,有人轻轻敲门。起身打开门,爱丽丝站在门外,面露喜色。她穿着|乳白毛衣,象牙色羊毛外套,围一条草绿围巾,脚上是一双黑色长筒靴子。 “爱丽丝,原来是你呀。下午好。” “谢谢那天你送的生日礼物——”爱丽丝笑道,“我有个实验,一直做了两天两夜,总算成功了……” “真的吗?真为你高兴。你准备怎么庆祝一番?” 爱丽丝打算去唐人街逛逛,顺便吃顿中国饭——哈佛大学旁边虽然有不少中餐馆,但都极差劲,一点也不正宗。我也想去唐人街——开学以来,倒是去过两三次,每次都提着吃的东西着急地往回赶,从没好好逛逛。 “太好了!”我说得兴起,伊丽莎白打面前经过。她突然问: “爱丽丝,你们在约会吧?” “没有,”爱丽丝说,“只是去唐人街散散心。伊丽莎白,你要不要也去?” 伊丽莎白朝爱丽丝挤了挤眼睛,把手一举——那意思是“我绝对不去,哪敢过问你的私事?”——然后掉头走了。 爱丽丝又去敲了一两家的门,都没人,所以只有我们两个一起去。 去唐人街要坐十几分钟地铁。等地铁时,我们看见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先生,拄着手杖笔直地站着。爱丽丝小声笑道: “小明,有件事挺有意思——人们对待老年人就跟对付孩子差不多。” “为什么?” “难道你不觉得,老人和孩子一样,都像是精致而脆弱的瓷器?那天我在系里碰见一位八十多岁的老教授。他站在电梯旁边,有人问他:‘电梯门开了,您怎么不进去?’他说:‘我在等秘书。’然后秘书 ——一个四十出头、胖胖的女士——匆匆走来。她小心地把一根手杖递给老教授,握着他的手教他拿好手杖,又打开一个钱包说:‘这是您的钱包:看,这是身份证,这是二十块零用钱,这是您家里的电话号码……’她说话的样子简直是哄小孩……” 我笑了。此时一阵清冽的乐音飘了过来: re you going to Scrborough Fir? (你要上斯卡布罗赶集去吗?) Prsley; sge; rosemry; nd thyme (欧芹、鼠尾草、迷迭香、百里香) Remember me to one who lives there (请为我给一位当地人带句问候) She once ws true love of mine (因为她曾是我真正的爱人) Hve her mke me cmbric shirt (让她为我做件麻纱褂子) Prsley; sge; rosemry nd thyme (欧芹、鼠尾草、迷迭香、百里香) Without no sem nor fine needle work (不能动针也不许拈线) nd then she'll be true love of mine (那样她才将成为我真正的爱人) …… 离我们不远站着个黑人小伙子,正怀抱吉它边弹边唱。吉它盒子摊在地上,里面放了不少零钱。一曲唱完,旁边的人都起劲地鼓掌。这种情形很难得。一般地铁的人们都漠然望着唱歌的人,哪怕他唱得不错也无动于衷。 “我特别喜欢这首歌!”我大声对爱丽丝说。 “真的吗?你知道,这是一首老歌。” “是吗?大概从六十年代就有了吧?我在一个电影里听过。” “六十年代以后很流行。实际上在中世纪的英格兰就开始流行了。” “真的?”我睁大眼睛,“我一点概念也没有。” “中世纪晚期,英格兰靠海的小镇Scrborough是商人的集散地,不过现在它只是个平静的小城了。” “那么这首歌是谁写的呢?” “没人清楚。巡游歌手从一个小镇听到这首歌,走到另一个小镇就唱它,还经常改词,所以到今天歌词就弄出了好几个版本。” “歌词是什么意思呢?” “你什么都想知道,对不对?”爱丽丝笑着,伸手轻拍了一下我的头。看我没有不满的意思,她又拍了一下,然后说: “在中世纪,人们崇尚浪漫的爱情。所谓浪漫就是爱一个女士,从远处仰慕她,没有丝毫狂热和冲动。爱一个人不求回报,甚至不指望有回报。这首歌是一个失恋的骑士唱给他的心上人听的。” “那么‘Prsley; sge; rosemry; nd thyme’是什么意思?听说都是香草名字。” “确实如此。对当时的人们来说,它们象征各种美德:力量、忠诚、爱,还有勇气……” 歌声重新响起,令人心动神摇。可惜,一列地铁轰隆隆驶来,把歌声淹没了。 没料到爱丽丝对这首歌了如指掌,或者说,爱丽丝是这么爱浪漫的人。在车上坐下,我满心钦佩,又问她: “爱丽丝,你是不是觉得我什么都不懂,只知道乱提问题?” “我就喜欢你这样,”爱丽丝眨了两下眼,“你这么好奇,什么都想知道。有些人不知道的也装着知道。” 她的语气亲密。她的睫毛一闪一闪。难道……这个想法太荒唐。我是个小孩,爱丽丝怎么会爱上我?女生喜欢比自己大的男人——伊丽莎白都这么说过。
十四、Scrborough Fir(2)
也许方晴看不上我,所以我异想天开,想找点精神安慰吧。不错,是精神安慰。此刻我这样看着她,不过是因为她竟然如此了解那首歌罢了。 车飞快地开着。对面窗上映出爱丽丝的影子,似乎在朝我微笑。 “小明,我们要不要先去Downtown Crossing,从那里走到唐人街?我们可以在Downtown Crossing也散散步。”爱丽丝忽然说。 “能为您效劳,是我莫大的荣幸。” 刚才所谈的骑士风度和浪漫爱情起作用了,我心想。不自觉说了句浪漫的话。本来说“好,就这样吧”就可以了。 Downtown Crossing是女士们的天堂。这里的服装店和化妆品商店比比皆是。出地铁站后,爱丽丝的目光首先落在Filene's Bsement——这一家卖名牌时装,就在地铁站出口。因为它总是减价,所以顾客如云,年轻学生尤其喜欢。 我拉开Filene's Bsement的大门,请爱丽丝先进去,自己跟在后面。爱丽丝优雅地转了一圈,在衬衣、牛仔裤、围巾、套装等柜台都看了看。我们经过一个挂满胸罩和内裤的地方,我正有点走神,她已经脚步不停地往外走了。 出了Filene's Bsement,街上热闹非凡。穿厚厚的羽绒服或皮大衣的人们踏着雪欢快地赶路。这里的房子很老,商店挂着五颜六色的旗子,大玻璃橱窗里陈列着香水和服装。街边有卖帽子、小纪念品、玫瑰花、汉堡包的小摊。爱丽丝有时在橱窗前驻足,看里面身材高挑的女模特。我纳闷:女生怎么会对同性的长相感兴趣?对男生的身材和肌肉,我压根儿不会正眼看。
十五、你没吻她?你是木头(1)
从Downtown Crossing走到唐人街不过十分钟。横贯唐人街的那条大道上,前后各有一座牌坊,一个上面写着“天下为公”,另一个写着“礼义廉耻”。大街两侧餐馆无数,都打中文招牌;街上一大半是亚洲人。广东话是这里的主要语言,我和爱丽丝都不懂广东话,要算外乡人。 爱丽丝对街上的一切都好奇。我们从“礼义廉耻”牌坊下经过,她说她喜欢这个牌坊;走进一家小店,她则饶有兴趣地端详一尊弥勒佛像;一张DVD封面上画着正在练功的黄飞鸿,她还呼吸了一口气,摆了个架势。 我却感到一种奇怪的不快。相对于Downtown Crossing,唐人街要杂乱得多,银行、眼镜店、Se情中心、小超市、医院散布各处。一条铁路横贯城区。铁路和公路的交叉处是座破旧的立交桥。单看立交桥,有人会以为这是荒郊野外。 那边的超市卖中国式的食品、补品、杂货,是中国学生常去的地方。平常我肯定欢欢喜喜地进去买些东西,今天我一点儿也没兴趣。难道就因为爱丽丝在身边吗? 街面也脏,地上的烟头让人讨厌。我低着头,突然觉得波士顿政府根本不在乎唐人街的发展,所以它看起来破破烂烂。还有街上的行人,他们的脸上都像抹了一层霜。想着想着,逛街的兴致全没了。 我和爱丽丝找了个中餐馆坐下。我注意到地毯上染了点点污迹,窗上积了灰尘。虽然是下午,顾客却不多,桌子几乎都空着。一个系围裙的中年男人站在吧台后面,正提着电话大声说: “对,我们是某某中餐馆……对,我们送货上门……您的地址……好,好,十五分钟就到。” 一个四十多岁的女招待上前递过菜单。 我觉得餐馆破烂、冷清;服务人员也无精打采;菜单的封面虽然画着龙飞凤舞的图形,可上面有油污,摸着粘手。对面有个卖黄金首饰的小店,挂在那里的首饰也好像蒙了灰尘,暗淡无光。 其实哪儿的餐馆都一样,菜单也都有油污。黄金首饰没有光泽,可能是天色太暗了——冬天,太阳落得早……可我心里还是不舒服。 “怎么了?”爱丽丝问,“你看起来不太高兴。” “没什么,”我勉强一笑,“你点菜吧。” “你想家了?” “我还好。” 菜上来的时候,爱丽丝讲起了她家的事。有一阵子她爸爸上夜班,分检邮件。(那时爱丽丝才几岁。现在这种工作已经可以由机器完成了。)他半夜开车出门,去邮局干到早上五点,再回家睡觉。这差事辛苦不说,她和姐姐还难得和爸爸一起好好玩一场。后来爸爸的差事轻松多了,虽然仍旧忙。姐姐工作了,每天从早忙到晚,除了吃午饭的半小时,一刻不停。 姐姐经常抱怨。晚上全家人坐在客厅,她最喜欢说的话题是买彩票:“彩票总会有人中奖,干吗不是我呢?要是中了大奖,我马上就辞职不干了——都快十年了,年年这样,真累……” 我说:“你爸爸工作的时间当然更长了。” “对呀,他听了这话,一言不发,回到电视前看棒球比赛。” 虽然忙,全家人却紧紧抱成一团。姐妹俩尤其亲密。姐姐比爱丽丝大很多,事事让着她。(怪不得她这么娇气,我心想。)小时候,她和姐姐一起在厨房的圆桌子上画画,一起为圣诞节守夜,眼巴巴地盼着圣诞礼物。如今轮到她们给爸爸妈妈送圣诞礼物了。有一年爱丽丝送了爸爸一顶棒球帽子,爸爸笑逐颜开。 “真不明白他为什么那么喜欢棒球!”爱丽丝说,“说实在的,我觉得棒球、曲棍球、高尔夫球都挺无聊的。妈妈也不喜欢。” “我也不喜欢!不就是拿根棍子狠狠地敲一个小球吗?有什么意思?” “可怜的小球。” “可体育场偏偏有无数观众大喊大叫,有时他们来气了还往赛场里扔瓶子,”我点头说,“听说高中女生还喜欢找橄榄球队员做男朋友。” “看棒球比赛时,爸爸总抱怨,说球员的工资实在是高得离谱。他说:‘把他们一个月的工资给我,女儿们的学费( 哈佛,我的似水流年 http://www.xlawen.org/kan/1411/ )
十、模范情书(2)
R Hll大门外一个人影一闪,好像是丁宜圆。赵荣赶上几步,向她问好,然后他们并排步入风雪中。赵荣把外衣脱下来,罩在丁宜圆头上。他们大概忘了带伞。 四面只剩下风声。雪泼洒在几栋宿舍楼上,越下越大。风从外套领子往脖子里灌。在雪地里站久了,手脚都冻疼了。波士顿的冬天确实冷。 我还不想回房,继续站着,仰望方晴窗里的灯光,时而走动几步,跺跺脚,搓搓手。其他房间的灯渐渐灭了,只有方晴的灯还在雪花里闪烁。过了一会儿,她的灯也熄了,R Hll一片漆黑。
十一、淹没在回忆里(1)
窗外的雪花依旧纷纷扬扬。记得秋天的时候,窗外的天还那么蓝。阳光下,云朵在缓缓游动、伸展、变形,甚至改变颜色。前方不远有两行高大的橡树,红砖铺成的人行道上落叶斑斓。那时常想着有空一定要到那人行道上走走——只是走走,什么也不想,一边走,一边看那广阔的天空,还有那变幻莫测的云……如今到处迷朦一片,整个世界如此凄凉。 我把目光移回办公桌上厚厚的几叠书上——除了专业书,我还有一本原子物理、一本欧洲中世纪历史、一本十九世纪法国小说。读书是我摆脱方晴的一个办法。这两三天,课完了以后,我呆在办公室里,把这些书一本本翻完,到深夜才回家。 偶尔有一两回,我还抱着方晴来找我的幻想——不指望她爱我,只希望她来找我,哪怕是来说她不喜欢我,我们不可能,我太小了,不适合她,或者她另有所爱……可这只是幻想。她不会来了。 我再也没有勇气去她的房间看她。出门和回家我甚至不敢从她门口经过。我不敢正视她的眼睛。 今天是星期六。天快黑了,我还呆在办公室里。我随手又翻开了那本又大又厚的原子物理。翻书时,书页划破了右手的食指。该死的书。为什么要像刀刃一样锋利? 回到宿舍,我在手指上贴了块创可贴,然后抱着一筐脏衣服去地下室的洗衣房洗衣服,回房间叠衣服,再去P Hll查看邮箱……家里来信了。 每隔两星期我给家里打一次电话。每次都是那几句话:“家里还好,我也很好,注意身体,吃好睡好,好好学习……”搁下电话,爸爸妈妈的声音还在耳畔飘忽。写信他们倒是第一次。 我拿着信回R Hll,经过赵荣门口时,吃惊地发现有个女生正和他坐在一起。赵荣不停地小声跟那女生说话。她穿着高领带花的毛衣,低头用心听着,黑亮的头发垂下来,盖住了脸。她抬头时,我们的目光相撞了——竟然是方晴。 “你急什么,”方晴对赵荣说,“这种事总要慢慢来……” 我匆匆走回自己房间,关上门,在椅子上坐好。是的,她不在乎我。她喜欢赵荣!这就是她对我不理不睬的原因?赵荣……笨手笨脚,什么都不知道。而且他只喜欢丁宜圆,而且…… 虽然我明白自己只是嫉妒,还是忍不住找了一通赵荣的缺点。最后我还数落到他洗衣服时不把白的和黑的分开洗,所以他不成熟,绝不会是好丈夫……等等。 等心情总算平静之后,我读了家里的信。 小明: 圣诞节快到了,你们应该会放几天假吧?有时间买点东西,自己弄点好吃的。不知你们那里天气怎么样。如果冷的话要多穿衣服。注意身体,不要生病。 我们这里不久前下了场小雪,立刻又化了。下雪那天我和你妈妈在学校那个小花园照了张照片,随信寄上——这几天忙,没去什么有风景的地方。 家里还是原来那样。今年我的几个学生化学竞赛得了省一等奖,我送他们去W大学集训,结果有一个还闯入了冬令营。你妈妈比较忙。如今天气变化快,内科病房人满为患,她经常加班。有时她回家,倒在床上就睡着了。 很担心你能不能适应那边的生活。从小到大,家里人都在身边看着;现在你孤身一人,一定要合理安排工作、学习、休息的时间。节约用钱,但不能委屈自己,注意营养。要学会自己处理一切,有要紧的事不能决定就打电话和家里商量。 从小学、初中到大学,你成绩都好,可以说一帆风顺,人们捧着你。如今到了哈佛那样的学校,人人都是尖子,竞争肯定更加激烈。如果遇到挫折,千万不要灰心,要相信自己。只要勤奋努力,别人能做到的,你也能做到;就是别人不能做的,你也能做到。要听老师的话,注意在身上找不足之处,努力加深加宽知识面。 你电话里提过宿舍的几位同学。你隔壁的爱丽丝虽然孩子气,但待人礼貌、没有偏见、学习刻苦、知识面广。那位你常提到的历史系的女孩——方晴,她开朗活泼、平易近人,经常和你讨论文学和历史。你应该以她们为榜样,用心学习,有不懂的问题就向她们请教。你年纪小,一定要虚心,不要狂傲自大,冒犯别人。 总之,吃好睡好,注意身体,好好学习。 接下来是爸爸的签名、年月日……下面还有: 孩子,妈妈真想你。你爸爸其实更想你。那天本来没事,他硬要拉我去照相,特意跑到广场的中心花园。偏偏中心公园不知为什么关门了,只好在学校的小花园照了张照片,夹在信里寄过来。你仔细看看,爸爸妈妈是不是老了? 别看你爸爸嘴上说得轻松,其实他今年运气不好。拿化学竞赛来说吧——他班上那个甘甜,你记不记得?原来化学老考第一,这学期突然迷上了文学,要写什么散文、杂文,结果化学一落千丈,连个省三等奖都没拿到,更别提进冬令营了。 你爸爸跟我没什么话说。你走了以后,家里冷冷清清,连做饭都没精神。什么时候你能回家一趟?寒假有机会吗?你有什么照片寄回来给我们看看?你读大学时,我们还能抽空看你,现在连见一面都这么难。 你爸爸写完信,我看了看,还是那些老调。你别听他的。最要紧的是身体,千万吃好、穿好、玩好。学习万一不行就算了,马马虎虎能毕业就是了。人家竞争是人家的事,咱们不稀罕。千万别委屈自己。我们一直管着你,给你很大的压力,我担心你受不了。听说有人本来好好的,读博士读疯了,精神失常——想着这些妈妈真担心。这几天我心总跳,怕你有事。你没什么事吧?一定要照顾好自己。
十一、淹没在回忆里(2)
要是有人欺负你,千万别闷在心里,千万打电话跟我们说,或者跟你的好朋友说。你在宿舍交了朋友,有空就和他们玩。待人要和气。人家对你好,你也对人家好,千万不要失礼,让别人笑话。也不要过分信任别人——你还小,人心难测…… 下面妈妈又写了一页。读完信,我躺在床上,盯着爸爸妈妈的照片。我的头开始昏昏沉沉,然后我有点内疚。慢慢地,回忆的片段不由分说闯进我脑海里,没有逻辑,没有顺序……我四五岁的时候,爸爸常带我去学校的操场上放风筝。那时操场只有现在的一半大,爸爸也不当班主任。有一次爸爸过生日,原来准备一家人出去吃饭,结果妈妈有事回家晚了,爸爸还在办公室改考卷,最后我自己在灶上煮了一大锅面条——水放少了,面条粘在一起。刚进大学时,我看着校门,想着妈妈不在身边,忍不住哭了。爷爷生前喜欢去各处胡同转悠。他有时指着一间不起眼的房子说:“我年轻的时候,这里驻过部队,后来变成了百货商店,现在连商店也面目全非了……” 晚上我淹没在回忆里。对方晴的迷恋显得那么微不足道,仿佛第二天一起床,我就能忘了她,开始一种全新的生活。
十二、鲜花与火警(1)
过了一个星期,方晴还是不想见我。偶尔碰到我,她看着我的脸矜持地问好,但从不直视我的眼睛。她照旧叫我们看电影,但我不想去。我心情差极了。开心的时候,我喜欢自己炒菜;难过的时候,我随便煮碗面条。面条吃多了,嘴里发苦,我也不在乎。 一天中午,我吃完面条,信步走到lounge。Lounge里摆着几张沙发、两张矮桌,墙上贴着一幅梵高的画,还有一幅世界地图。地图上,学生们用大头针标出自己家乡的位置。美国的自然最多,其次是中国。地图侧面有个说明,说老式的世界地图把德国放在中心,整个欧洲因此显得版图广大,非洲只有一小点;这幅新地图改正了这一点,使各国面积大小成严格的比例……看着这幅地图,我突然很生气。 地图是九八年出版的,上面依旧把香港标成“英国殖民地”。 “他妈的!”我骂了一句,掏出笔把“英国殖民地”改成“中国”。 身后有人走上来了。转头一看,爱丽丝站在旁边。 “你在做什么?” “没做什么——我们中国人总是被欺负!” 她惊讶地看着我。我指了指地图,解释说香港是中国的。她仔细看了看说: “对不起。” “不关你的事。” “我知道。也知道香港是中国的。没办法,到处有气人的事,过一阵你就习惯了。” 我沉默了。爱丽丝接着说:“有时想想,政治挺气人的。共和党如果当权,首要任务当然是把钱投向大企业、跨国公司;教育事业、社会保险、少数民族等等就要靠边站了。” “你是民主党吗?” “我家都是左派。真希望下一届总统是民主党人……对了,我的生日快到了。明天我们研究组要一起吃饭,你要不要去?” “真的?你的生日是明天?” “我二十岁了。” “太好了,我一定去。祝你生日快乐。” “谢谢。” 爱丽丝往自己房间去了。她的马尾辫在脑后一蹦一跳。 爱丽丝二十岁了,可看她走路的样子,分明还是个小女孩。她喜欢咖啡,也不讨厌珍珠奶茶;天冷了,她戴一顶羊绒帽子,帽沿下两只大眼睛扑闪扑闪;刚下雪时,她还在R Hll旁边跟几个人一起堆了个雪人,用一根胡萝卜做了雪人的鼻子。 爱丽丝一直对我好,不常给我难堪。记得有一回,lounge里坐着不少人,我说了句英语,自己以为是一个意思,美国人听了是另一个意思,都笑得前仰后合。汉克没听清,要我重复一遍。我正尴尬,爱丽丝忽然对汉克说:“你听错了,他什么也没说。” 既然是爱丽丝的生日,我应该送点小礼物。我想给她送花。在美国,送花是稀松平常的事,刚认识不久的人都可以送花。到了情人节,六七岁的孩子们就相互交换康乃馨。我和爱丽丝是朋友,送花合乎礼节。但也说不准。万一不合适,爱丽丝接过花盆,大笑起来,或者生气了,怎么办?我也想得太多了——爱丽丝待人有礼,见人就微笑,应该不会让我难堪吧? 我拿不定主意。第二天,我问同一层楼的伊丽莎白,她说:“送花?当然。如果你们在约会的话,送花最浪漫了。”接着她眨了一下眼,“爱丽丝没有男朋友。” “是吗?” “你激动什么?” “没有,我只是吃惊。听说美国女孩十几岁就……” “跟男的睡觉?爱丽丝的家庭背景是罗马天主教,不到结婚她一般不会上床。” “不过,”我打断她说,“不约会送花合适吗?” “合适极了,”伊丽莎白笑着说。 我于是到哈佛广场的一家花店挑了一盆Christms Chndeliers(一类适宜悬挂的盆花)。花盆像个篮子,盆内粉红的花朵四面垂下,扁长的嫩叶之间还缀着不少花骨朵。老板用彩纸把花包好,我抱着它往宿舍走。 积雪很厚,哈佛广场一片白。刚才店里的花香熏得我晕晕的,现在走到外面,冷风一吹,我清醒多了,发现了一个问题:这盆花太大了。爱丽丝会不会误解我,以为我在向她求爱?怎么偏偏挑了这一盆?……花店里也有一束一束的玫瑰和康乃馨,不过有根的盆花毕竟能保留得更长久些。 快到R Hll时我吃了一惊。门口站着一排人,正窃窃私语。一个瘦瘦的美国人穿着薄毛衣,蹲在地上,抱成一团。R Hll一侧停着一辆救火车,车上灯光频闪。原来有火警,众人被迫仓促跑出来了。 “宿舍里看来要多搞火警演习。R Hll一下子就出事了!” “不知哪个白痴在厨房炒菜,弄得都是烟!我一进去,妈的,什么也看不见,火警呜呜响。还以为真烧起来了,其实只是烟大,没起火。”汉克说得起劲。 二楼厨房果然还在冒烟。炒菜弄得到处是烟,估计是中国人干的。同胞被叫做白痴,我心里不舒服。再说这里的排风设备也不好用。我抱着花盆,尴尬地站着。一个身材粗壮、全副武装的消防队员从R Hll出来,告诉大家说没什么大不了的,只等肇事者出面交代一下。 人群中走出一个壮实的亚洲人——原来是赵荣。他习惯性地迈大步,走到消防队员身边,不住地道歉:
十二、鲜花与火警(2)
“真对不起,惹了这么多麻烦……全是我的错。但愿一切都还好。不会有官司吧?这不是故意纵火……绝对不是……” “请讲一讲整个事件的过程,”消防队员打断他说。 “过程?没有过程。没想到一下子就冒起烟来了——不过只有烟,没有火。火是熄的,我敢保证……” 人们皱着眉听着。赵荣又解释了一阵,大致是他在厨房炒菜,一下子弄出很多烟,引发了火警。看到出事了,他赶忙关了炉子,叫大家往外撤,说是真火警,不是演习。 “你以后注意就是了,”消防队员说,“你记得关炉子,还叫大家撤离现场,这都很好。” 赵荣听了这番鼓励,依旧惊魂未定。这时丁宜圆从远处过来。她径直跑到赵荣身边,着急地问怎么回事。知道没事,她叹了口气,安慰了他几句。过了一会儿,大家陆续回房间。 上了楼梯,走廊有个女孩穿着浴袍,光着小腿。她是方晴。 “小明,好大一件礼物。送给谁的?” “给爱丽丝的——今天是她生日。” 方晴笑了笑,不再理我。
十三、我是一只小虫
“哎呀,这么大一盆花!”爱丽丝拆开包着花盆的彩纸,吃惊地说,“谢谢你,小明。” 我进了爱丽丝的房间。桌上随意放着几本书。墙上一个褐色的框子镶着她家人的相片。(相片中央,爱丽丝和她妈妈站在一起。)床上是淡蓝色的被单,印着几样水果:桔子、樱桃、草莓、菠萝。她屋里挺乱的,地上还散放着几只短袜……还是说实话吧。房间里最引人注意的是床边盛脏衣服的篮子——篮子最上面有条白色带花边的棉内裤,染了淡黄的污迹。我低头什么也不看,还是忍不住想入非非。 其实我的联想跟爱丽丝没关系。刚才碰到方晴,我已经开始心猿意马。爱丽丝的被单太干净,居然也让我有那种脏脏的感觉,至于女主角永远是方晴。现在即使有人正吃着一个苹果,我大概也会有不干净的联想。 “这几天忙,屋里没收拾,”爱丽丝说着,打开藏在花盆里的一张字条:爱丽丝,祝你生日快乐,青春永驻。 普普通通的一句话,她倒挺在乎,不停地说难得我费心。 “你真好,小明……只是我把它放哪儿呢?” “我打听过,挂起来最好。不费事,抽空浇点水,给点光就行了——灯光都行。能开很长时间呢。” “能开到圣诞节吗?” “有可能。” 爱丽丝提着花盆,踮起脚把它挂在窗边。阳光下,窗外的雪明净光洁。 晚上,爱丽丝的研究组和宿舍的几个人去了一家印度餐馆。研究组的人们谈总统竞选、计算机以及他们专业的事,也不乏对导师的不满。其间邻座的人问起我的研究方向,但看得出他对此并没什么兴趣,只是没话找话。一个戴眼镜的男生讲了他同学马克的故事:此人连换了两个导师,都很严,整天催他干活。他目前的导师是个三十多岁的副教授,也是个有名的奴隶主。别人要去哪里开会,汇报研究成果,通常是先研究出成果,再拿去汇报;她不一样——她觉得这样效率低。她的做法是先宣称有成果要汇报,然后叫学生们赶快找几个课题研究,边研究边起草论文。找的课题多了,总有几个能出成果,可以邀功请赏。这办法还真行得通。 “学生们都有什么反应呢?”一个人问。 “学生们当然怨声载道了——一刻空闲也没有。有段时间这位导师要生孩子,所以不用教课。学生们正高兴,以为她也不来赶着大家搞研究了,谁知她说:‘不用教课正好,我可以全心全意督促各位搞研究!’” “上帝呀!这么要强的导师,”几个人都感叹,“看来我们还算走运。” 此外谈话没什么意思。印度式的晚餐却有意思多了:有无数种作料、香料,有些是通常的甜、酸、辣的味道,有些则平生未见,别具风味。米饭里也加了作料,大概是茉莉,特别香;米粒五颜六色,不知是不是作料的颜色。还有一种薄饼,类似烧饼,我很喜欢,吃了好几个,马上就饱了。 吃饭时我原本担心刀叉用得不好,后来发现有人比我还差,就坦然了。不过,一次我切一块鸡腿,从盘子里溅出了些酱汁,让我好不尴尬。旁边一个人皱了皱眉。爱丽丝恰好也往我的方向看。她依旧高兴地说笑,好像什么也没看见。 实际上,整个晚餐爱丽丝都谈笑风生。付帐时有个小插曲:大家每人点了一份饭菜,侍者开了一张价的账单。 “我们平摊吧,算上小费每人大约二十块,”有人说。 人们开始掏钱。 “等一等,”爱丽丝忽然说,“约翰好像没吃什么东西,他不应该也付这么多钱。” 约翰是个胖胖的混血儿。大家问他,他说:“我已经吃过了,所以只要了ppetizer(开胃菜)。没关系,平摊也不妨事。如果全都分开算,只怕要算到明天去了,还做不做实验?” 众人一笑。爱丽丝说:“平摊不妥当,对约翰不公平;全都分开算也太麻烦。不如约翰单算,剩下的平摊。” 这个办法大家都叫好。 晚饭后,我躺在宿舍的床上,眼前还是爱丽丝的笑脸。爱丽丝真漂亮。看来长大成|人挺好的,爱丽丝二十岁了,人人都喜欢盯着她看——不过谁让她是女孩呢!有人注意也是正常的。服务员管别人叫“先生”、“女士”,称呼我就只说“你好”——我才十七岁,谁也不拿我当回事。方晴也一样,不理我…… 我叹了口气。刚来时,我还以为日子会跟刚上大学一样:学习之外,什么事都不用操心。 她根本不在乎我,这就是她要对我说的话。哪怕我把心都交给她,她也一笑了之。她一个人在房里的时候,肯定读过我的信,边读边笑……天哪!她还在捉弄我。我猜对了,我就是一只小虫,一只微不足道的小虫。 以后呢?见面至多是冷冰冰的问候。连嘲弄我她都不愿意。在我身上她是一秒钟也不肯浪费的。 想起她的屡次嘲弄,当时的气愤还记忆犹新。真不明白当时为什么要气成那样。那时,她的每一个眼神,哪怕是不屑的眼神,现在看来都魅力无穷。
十四、Scrborough Fir(1)
爱丽丝的生日过后几天,我正躺在床上看书,有人轻轻敲门。起身打开门,爱丽丝站在门外,面露喜色。她穿着|乳白毛衣,象牙色羊毛外套,围一条草绿围巾,脚上是一双黑色长筒靴子。 “爱丽丝,原来是你呀。下午好。” “谢谢那天你送的生日礼物——”爱丽丝笑道,“我有个实验,一直做了两天两夜,总算成功了……” “真的吗?真为你高兴。你准备怎么庆祝一番?” 爱丽丝打算去唐人街逛逛,顺便吃顿中国饭——哈佛大学旁边虽然有不少中餐馆,但都极差劲,一点也不正宗。我也想去唐人街——开学以来,倒是去过两三次,每次都提着吃的东西着急地往回赶,从没好好逛逛。 “太好了!”我说得兴起,伊丽莎白打面前经过。她突然问: “爱丽丝,你们在约会吧?” “没有,”爱丽丝说,“只是去唐人街散散心。伊丽莎白,你要不要也去?” 伊丽莎白朝爱丽丝挤了挤眼睛,把手一举——那意思是“我绝对不去,哪敢过问你的私事?”——然后掉头走了。 爱丽丝又去敲了一两家的门,都没人,所以只有我们两个一起去。 去唐人街要坐十几分钟地铁。等地铁时,我们看见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先生,拄着手杖笔直地站着。爱丽丝小声笑道: “小明,有件事挺有意思——人们对待老年人就跟对付孩子差不多。” “为什么?” “难道你不觉得,老人和孩子一样,都像是精致而脆弱的瓷器?那天我在系里碰见一位八十多岁的老教授。他站在电梯旁边,有人问他:‘电梯门开了,您怎么不进去?’他说:‘我在等秘书。’然后秘书 ——一个四十出头、胖胖的女士——匆匆走来。她小心地把一根手杖递给老教授,握着他的手教他拿好手杖,又打开一个钱包说:‘这是您的钱包:看,这是身份证,这是二十块零用钱,这是您家里的电话号码……’她说话的样子简直是哄小孩……” 我笑了。此时一阵清冽的乐音飘了过来: re you going to Scrborough Fir? (你要上斯卡布罗赶集去吗?) Prsley; sge; rosemry; nd thyme (欧芹、鼠尾草、迷迭香、百里香) Remember me to one who lives there (请为我给一位当地人带句问候) She once ws true love of mine (因为她曾是我真正的爱人) Hve her mke me cmbric shirt (让她为我做件麻纱褂子) Prsley; sge; rosemry nd thyme (欧芹、鼠尾草、迷迭香、百里香) Without no sem nor fine needle work (不能动针也不许拈线) nd then she'll be true love of mine (那样她才将成为我真正的爱人) …… 离我们不远站着个黑人小伙子,正怀抱吉它边弹边唱。吉它盒子摊在地上,里面放了不少零钱。一曲唱完,旁边的人都起劲地鼓掌。这种情形很难得。一般地铁的人们都漠然望着唱歌的人,哪怕他唱得不错也无动于衷。 “我特别喜欢这首歌!”我大声对爱丽丝说。 “真的吗?你知道,这是一首老歌。” “是吗?大概从六十年代就有了吧?我在一个电影里听过。” “六十年代以后很流行。实际上在中世纪的英格兰就开始流行了。” “真的?”我睁大眼睛,“我一点概念也没有。” “中世纪晚期,英格兰靠海的小镇Scrborough是商人的集散地,不过现在它只是个平静的小城了。” “那么这首歌是谁写的呢?” “没人清楚。巡游歌手从一个小镇听到这首歌,走到另一个小镇就唱它,还经常改词,所以到今天歌词就弄出了好几个版本。” “歌词是什么意思呢?” “你什么都想知道,对不对?”爱丽丝笑着,伸手轻拍了一下我的头。看我没有不满的意思,她又拍了一下,然后说: “在中世纪,人们崇尚浪漫的爱情。所谓浪漫就是爱一个女士,从远处仰慕她,没有丝毫狂热和冲动。爱一个人不求回报,甚至不指望有回报。这首歌是一个失恋的骑士唱给他的心上人听的。” “那么‘Prsley; sge; rosemry; nd thyme’是什么意思?听说都是香草名字。” “确实如此。对当时的人们来说,它们象征各种美德:力量、忠诚、爱,还有勇气……” 歌声重新响起,令人心动神摇。可惜,一列地铁轰隆隆驶来,把歌声淹没了。 没料到爱丽丝对这首歌了如指掌,或者说,爱丽丝是这么爱浪漫的人。在车上坐下,我满心钦佩,又问她: “爱丽丝,你是不是觉得我什么都不懂,只知道乱提问题?” “我就喜欢你这样,”爱丽丝眨了两下眼,“你这么好奇,什么都想知道。有些人不知道的也装着知道。” 她的语气亲密。她的睫毛一闪一闪。难道……这个想法太荒唐。我是个小孩,爱丽丝怎么会爱上我?女生喜欢比自己大的男人——伊丽莎白都这么说过。
十四、Scrborough Fir(2)
也许方晴看不上我,所以我异想天开,想找点精神安慰吧。不错,是精神安慰。此刻我这样看着她,不过是因为她竟然如此了解那首歌罢了。 车飞快地开着。对面窗上映出爱丽丝的影子,似乎在朝我微笑。 “小明,我们要不要先去Downtown Crossing,从那里走到唐人街?我们可以在Downtown Crossing也散散步。”爱丽丝忽然说。 “能为您效劳,是我莫大的荣幸。” 刚才所谈的骑士风度和浪漫爱情起作用了,我心想。不自觉说了句浪漫的话。本来说“好,就这样吧”就可以了。 Downtown Crossing是女士们的天堂。这里的服装店和化妆品商店比比皆是。出地铁站后,爱丽丝的目光首先落在Filene's Bsement——这一家卖名牌时装,就在地铁站出口。因为它总是减价,所以顾客如云,年轻学生尤其喜欢。 我拉开Filene's Bsement的大门,请爱丽丝先进去,自己跟在后面。爱丽丝优雅地转了一圈,在衬衣、牛仔裤、围巾、套装等柜台都看了看。我们经过一个挂满胸罩和内裤的地方,我正有点走神,她已经脚步不停地往外走了。 出了Filene's Bsement,街上热闹非凡。穿厚厚的羽绒服或皮大衣的人们踏着雪欢快地赶路。这里的房子很老,商店挂着五颜六色的旗子,大玻璃橱窗里陈列着香水和服装。街边有卖帽子、小纪念品、玫瑰花、汉堡包的小摊。爱丽丝有时在橱窗前驻足,看里面身材高挑的女模特。我纳闷:女生怎么会对同性的长相感兴趣?对男生的身材和肌肉,我压根儿不会正眼看。
十五、你没吻她?你是木头(1)
从Downtown Crossing走到唐人街不过十分钟。横贯唐人街的那条大道上,前后各有一座牌坊,一个上面写着“天下为公”,另一个写着“礼义廉耻”。大街两侧餐馆无数,都打中文招牌;街上一大半是亚洲人。广东话是这里的主要语言,我和爱丽丝都不懂广东话,要算外乡人。 爱丽丝对街上的一切都好奇。我们从“礼义廉耻”牌坊下经过,她说她喜欢这个牌坊;走进一家小店,她则饶有兴趣地端详一尊弥勒佛像;一张DVD封面上画着正在练功的黄飞鸿,她还呼吸了一口气,摆了个架势。 我却感到一种奇怪的不快。相对于Downtown Crossing,唐人街要杂乱得多,银行、眼镜店、Se情中心、小超市、医院散布各处。一条铁路横贯城区。铁路和公路的交叉处是座破旧的立交桥。单看立交桥,有人会以为这是荒郊野外。 那边的超市卖中国式的食品、补品、杂货,是中国学生常去的地方。平常我肯定欢欢喜喜地进去买些东西,今天我一点儿也没兴趣。难道就因为爱丽丝在身边吗? 街面也脏,地上的烟头让人讨厌。我低着头,突然觉得波士顿政府根本不在乎唐人街的发展,所以它看起来破破烂烂。还有街上的行人,他们的脸上都像抹了一层霜。想着想着,逛街的兴致全没了。 我和爱丽丝找了个中餐馆坐下。我注意到地毯上染了点点污迹,窗上积了灰尘。虽然是下午,顾客却不多,桌子几乎都空着。一个系围裙的中年男人站在吧台后面,正提着电话大声说: “对,我们是某某中餐馆……对,我们送货上门……您的地址……好,好,十五分钟就到。” 一个四十多岁的女招待上前递过菜单。 我觉得餐馆破烂、冷清;服务人员也无精打采;菜单的封面虽然画着龙飞凤舞的图形,可上面有油污,摸着粘手。对面有个卖黄金首饰的小店,挂在那里的首饰也好像蒙了灰尘,暗淡无光。 其实哪儿的餐馆都一样,菜单也都有油污。黄金首饰没有光泽,可能是天色太暗了——冬天,太阳落得早……可我心里还是不舒服。 “怎么了?”爱丽丝问,“你看起来不太高兴。” “没什么,”我勉强一笑,“你点菜吧。” “你想家了?” “我还好。” 菜上来的时候,爱丽丝讲起了她家的事。有一阵子她爸爸上夜班,分检邮件。(那时爱丽丝才几岁。现在这种工作已经可以由机器完成了。)他半夜开车出门,去邮局干到早上五点,再回家睡觉。这差事辛苦不说,她和姐姐还难得和爸爸一起好好玩一场。后来爸爸的差事轻松多了,虽然仍旧忙。姐姐工作了,每天从早忙到晚,除了吃午饭的半小时,一刻不停。 姐姐经常抱怨。晚上全家人坐在客厅,她最喜欢说的话题是买彩票:“彩票总会有人中奖,干吗不是我呢?要是中了大奖,我马上就辞职不干了——都快十年了,年年这样,真累……” 我说:“你爸爸工作的时间当然更长了。” “对呀,他听了这话,一言不发,回到电视前看棒球比赛。” 虽然忙,全家人却紧紧抱成一团。姐妹俩尤其亲密。姐姐比爱丽丝大很多,事事让着她。(怪不得她这么娇气,我心想。)小时候,她和姐姐一起在厨房的圆桌子上画画,一起为圣诞节守夜,眼巴巴地盼着圣诞礼物。如今轮到她们给爸爸妈妈送圣诞礼物了。有一年爱丽丝送了爸爸一顶棒球帽子,爸爸笑逐颜开。 “真不明白他为什么那么喜欢棒球!”爱丽丝说,“说实在的,我觉得棒球、曲棍球、高尔夫球都挺无聊的。妈妈也不喜欢。” “我也不喜欢!不就是拿根棍子狠狠地敲一个小球吗?有什么意思?” “可怜的小球。” “可体育场偏偏有无数观众大喊大叫,有时他们来气了还往赛场里扔瓶子,”我点头说,“听说高中女生还喜欢找橄榄球队员做男朋友。” “看棒球比赛时,爸爸总抱怨,说球员的工资实在是高得离谱。他说:‘把他们一个月的工资给我,女儿们的学费( 哈佛,我的似水流年 http://www.xlawen.org/kan/1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