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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部分阅读

    “小姐,我留在家里看家,等你们回来!”在四个人的期待中,白三站起来小声说道。他的身体不好,即使跟在小姐身边也做不了什么,还不如守在家里,不拖小姐后腿的好。

    以后,他养好了身子,再好好帮小姐做事。

    “这些话现在说还有些早,你们也上了半个月的课了,今晚有空,我就考考你们吧!”顺便看看白五有没有当老大的实力。

    五个孩子面面相觑,没想到小姐这么早要考他们。

    只练习了十几天的字能见人吗?白二愣愣的摸了摸自己脑袋。

    白一看看白五,白一觉得小姐真的很武断,要是她决定了的事,怕是九头牛都拉不回来,所以她平日才喜欢逗性子和她相像的白五。

    白五只当被神经病看了一眼,又不说什么谁知道你心里想什么,看白一的眼神越发冷。

    还真与白锦苏又有几分像。

    既然是考功课,自然得有夫子,所以养病前日的孙登耀先生就派上了用场,这时候接受着五双眼睛期盼的他,总算找到了人生的闪光点,总算知道了活下去的目标。

    草草吃过晚膳,几个孩子举着笔墨到了孙登耀的屋里,前几日他们帮着孙登耀从他不堪入目的家里唯一搬回来了一个算得上新的书桌,几个孩子,现在都站在桌子周围,等着孙登耀这位老是病怏怏的据说是秀才的先生出题。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写出下面两句!”孙登耀一副老夫子的样子,仰着头,心里默默的背诵样子。

    几个孩子在拥挤的桌子上铺开白纸,慢慢开始写。

    白二咬着笔想了一会儿,慢慢的俯下身子,一笔一划开始描,说实在,他好像在哪里听过这首诗,但是具体在哪里却是不记得了。

    这是一首丞相描写农民辛勤劳作的诗,据说他当时经过看到农民劳动场面,发出的感叹。

    过了一刻钟,五个人将试卷交给了白锦苏。

    当白锦苏看见白二画着农民的试卷,一下子笑出了声音。

    引得众人,也跟着来看。

    那是一张割麦的图,寥寥几笔,但仿能让人身临其境感觉到农民在田地里非忙。

    “白二,你画工不错,多加练习,咱家那些雕梁画柱的事,以后就交给你了!”白锦苏笑着说道,再看一眼长相憨憨的白二,眼里带点不可思议的惊讶。

    “是小姐,我一定好好学!”白二得到了肯定,退到了一边。

    鄙夷交着手指头的白四,白五往前一步,就这样鬼画符,也能得到小姐的勉励?

    “白一的字像他本人,刚劲有力,努力周全。”白锦苏轻轻翻过,诗也接的对,比较满意。

    “这是谁写的?”

    第三张,白锦苏看着娇小玲珑的小楷,不由得露出满意的目光,这幅字已经有了自己的体,假以时日——

    “小姐,这是我写的!”白三见看白锦苏一脸严肃,佯装着害怕,小声道。

    “天啊,这是白三写的字,白三,小姐觉得你将来一定能给我考个状元回来!”

    白锦苏有点夸张外放的表情,立刻迎来了众人的关注,确实,洁白的宣纸上那两句玲珑小楷,真的很漂亮。

    “白三,小姐夸你呢,还不谢恩!”

    白二推了推白三的胳膊,小声提醒道。

    “谢谢小姐夸奖,我会努力的!”白三应声虫一样的跟着白二说道。

    小姐真的夸他了,还说他能当状元呢?被舅舅卖掉真好。

    “白三,你一定要再接再励,对了,我这次回药厂,也给你准备了些药,让大娘给你熬了,好好养着!”

    白三狠狠地点头,多少年过去,白三已经不再是白三的时候,少女的话还在他心里一遍一遍回响。

    他能当状元!

    小姐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一句话,给他往后的生活带来了多大的影响。

    当头发银白的白三,躺在摇摇椅上听孙子念这首诗的时候,脸上是从未有过的甜蜜微笑。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白四,这全诗是你写的吧!”白锦苏放过白五的试卷,一句一句读着还算清楚的诗,当然,那字体没的说的难看,基本上可以看得出来,是牙牙学语的小孩子写出来的没错。

    可是,这与白锦苏后面的调查完全不符。

    “小姐,我没写过字!这些都是在学堂里才学会的。”见着白锦苏淡漠的问他,白四一瞬间觉委屈。家里知道他存在的人怎么可能让他识字,恨不能他长成残疾,或者永远消失才好。

    “这么说来,你就是这三人中进步最大的一个,你最聪明!”考虑事情也很全面,将来可以胜任统筹大局的ceo。

    白五拼命的控制自己的紧张,手心还是冒出汗来。

    “孙先生,您觉得呢?”却听到白锦苏这般对着孙登耀说道。手里拿的还是白四的考卷。

    孙登耀看了试卷一眼,再看白四,突然觉得白锦苏真有眼光。

    字虽然丑,但是看得出是下了功夫的,其实,最了不起的,是他将四句话写在了一起,这就组成了一首完整的诗。

    “我打算将白四的字和白二的画都装裱起来,就挂在正屋里。”

    “小姐喜欢就好!”其实孙登耀想说,小姐想要字画,我愿意献丑,可是就在刚才,他也听到了白锦苏话里的坚决。而且,他发现白锦苏做什么都有自己的主见,都有自己的目的。

    “你们可有意见?”

    白锦苏当然问的是当事人的白二,白四,只见二人点头如蒜。

    “这件事,我明天就找人来做!”

    白五的拳头攥了起来,也是像别人一样,要完全忽略他吗?

    “白五的字——”白锦苏刚一开口,白五就拉长了脑袋,等着被夸奖。

    “白五,你打架力气很大,怎么写出来的字像是没吃饭一样?”白锦苏对上白五睁大的眼睛,笑道:“以后也要好好锻炼自己的腕力才是,我决定替你请一位武师父,专门教你武功,你觉得怎么样?”

    小姐嫌弃他了吗?为什么要给他一个人请武师父,白五想想又觉得不像,小姐反而用一种商量的语气再跟他说话。

    “大家学,我就学!”白五觉得这样以后打架就没人说他欺负人。

    “好,都一起学!”

    听到白锦苏的话,白五这才知道自己上当了,小姐八成就是等着自己这句话,看她浅浅的狐狸般的笑容就知道了。

    狡猾。

    却也觉得自己的字与大家相比确实丑。

    “大家都有进步,早点回去休息,明天早早去学堂。”

    五个人都得到了白锦苏不同的表扬,兴奋都写在脸上,只等白锦苏命令一下,一骨碌出了孙登耀的房间。

    “在下听说小姐要出远门,可是有什么要交代的?”说到底,孙登耀不想成为累赘。

    “现在说为时尚早,孙先生不必忧虑,即便我走了,也会有人护你们安全。”白锦苏并不担心陈岩反扑,也不担心张三真的敢再放媳妇出来。

    孙登耀眼见白锦苏不愿意说,自然不在追问,可是刚才每个人都是勉励,为何到了白五就是打压,这其中有什么秘密吗?

    “白五的字明显比白四要写的好,为何刚才小姐故意那般说!”

    孙登耀不吐不快,以白五才学习写字的新手,力道肯定控制不来,难免看起来软,可是五个孩子,就是写的最好的白三,写出来的字也带了几分软弱,为何小姐愿意锦上添花!

    “白五性格倔强,自尊心强,忍耐力也强,又加上聪明,平日里难免骄傲,我若再夸他,他的进步就会慢慢变小,但是其他人也在慢慢变化,指不定将来就被真正的超越,所以,我现在的夸奖对他的未来来说,却是温柔的毒药!”

    白锦苏微笑着停顿,接着说道:

    “与其这般,我还不如自小就打压他,慢慢的,他真正的自信被唤起——说实在,这五个人中,我觉得他与我有几分相像,孙先生,你不觉得吗?”

    孙登耀觉得这时候的白锦苏像一个睿智的长者,又像个调皮捣蛋的懵懂少年,周身散发着说不出来的慧黠。

    “领悟力!”也就是对新鲜事物的认识程度,白五在这一点上超过了其他人。

    “小姐,累了吧,快来,吃点鸡蛋,这可是生了孩子那家送来的,一共拿了十个,我让带回去了五个,留下五个,小姐你快尝尝!”

    吴氏端着五个鸡蛋,从门外笑着进来,看着白锦苏单独和儿子说话。

    孩子们呢?刚才还不是在屋里的,怎么一眨眼不见人了!

    “小姐,快吃个鸡蛋,睡觉去吧!”吴氏心疼儿子眼底的黑眼圈,也怕白锦苏和儿子在屋里待的时间长了,有损白锦苏的名声。

    不过这话在白锦苏听来,就是赶她的意思,孙登耀也觉着如此。

    “娘——”一声长长的轻唤,包含着儿子不爽的心情。

    白锦苏拿起碗里的三个鸡蛋,笑道:“孙先生也早早休息,这两个我拿给白三当夜宵!”

    麻嗖嗖的出了孙登耀的屋。

    “儿子啊,你的心思,娘都明白,可是小姐是什么人,我们是什么人,你自己应该清楚才是啊!”

    第七十八章 救人惹上麻烦

    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的渺小,她就不可能再碌碌无为。

    白锦苏接连几天都去药厂,各个环节都看,仔细认真地让金荣害怕,甚至细微到记住伙计媳妇最小的儿子多大。

    “我们现在有200个工人,熟练的把头三十个,剩下的也是去年就跟着我们干的活计,现在大都可以独当一面了!”

    白锦苏坐在原先金荣办公的巨大木桌前,翻阅着由小童亲自整理出来的资料。

    “而我们的市场,也就是那些订单,据我所知多数都是偏北方的客人,毕竟南方距离京城遥远,一时半会儿莲花清瘟丸效果好的消息还传不到——”白锦苏又是一顿,看金荣的眼光带着审视和冷静。

    金荣发现白锦苏怎么一下子变得这般积极,好像很缺钱的样子,虽然以前的白锦苏也热衷赚钱,但是赚的都是些小钱,像这样积极的跟他讨论,认真地翻阅资料,动辄就上上百万的计划,这还是第一次。

    “这十天,我打算乘船带着100件莲花清瘟丸到南方走一趟,回来,我再走一趟东北,——这事,我说了算!”

    看着金荣想要抢话,白锦苏直接下定论。

    闻言,金荣浑身紧绷,一脸冰冷,“啪!”将手里抱着的订单往桌子上一甩,冷酷转身,碰,摔上门。

    尽管和金荣不欢而散,尽管发现未完成的订单还那么多,第二天,白锦苏还是带着30件300瓶莲花清瘟丸,连带着最好的三个要把头,悄悄地去了乘船去了南方。

    她要的从来都不是小钱。

    金荣沉默的看着由小童交给他的白锦苏亲笔信,也就寥寥几个字:替我看着家!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嚣张的意味,让人觉得他金荣就是她的家仆。

    金荣将信扭成纸团,复又展开,愤怒的撕成碎片的当下,白锦苏在船上晕都转向三天,终于到达了她的第一个目的地中原腹地——洛阳。

    洛阳,与现代的洛阳一般也是大楚国牡丹花的王国,因着天气温暖,四月初的洛阳牡丹,已经渐将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更多的还是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即便如此,也吸引了大批的文人墨客来此观赏,顺便留下墨宝。

    下了船,上了码头,琳琅满目的店铺多可看出此地繁华。

    “二爷,这里真不错!”

    牛把头是专门负责配药的把头,几个儿子都在平县的药厂里担任要职,这次他只身跟着小姐来,只想尽快完成了任务,早点回家和家人团聚。

    “是啊,真不错!”李把头也是老人,不过,他单身一人,是金荣手下的把头,为人老实,身材高高的瘦瘦的,手里摇着一把文人才用的折扇,看一眼川流不息各自忙碌的人潮,由衷发出感慨。

    “白大夫,你没事吧!”扶着白锦苏出来的是个年轻的小伙子,这般喊出来才记起白锦苏早先交代过,大家在外就喊她白二爷。

    两位老者随着声望去,也都被眼前俊俏儒雅的小公子给惊到,转而又是不可言的暗暗失笑。

    摇着纸扇从船舱里出来的十三四岁少年,生着一张绝美的俏脸,唇红齿白,明眸皓齿,一双狭长的眼眸与潇洒中带着点狂狷,与温雅中带着点冷冽,着一身月白外袍,中气十足的脚步,带出一种不染尘仙家气质,腰间束着白玉腰带,将那文秀的纤细衬出,腰带两边缀着两块价值连城的碧绿色玉佩,显出几分属于贵族的富贵之气,宛然一个出身高贵的豪门阔少。

    “明俊,购一辆马车,将船上药箱尽快搬下来!”

    雷厉风行的吩咐,让看傻眼的两位老者,立刻加入搬药的行列,只因为自己的东家,现在称呼白二爷的翩翩公子都自己抱了一件药,从船上走下来。

    码头上忙碌的人群前一秒还觉得白锦苏是豪门大少的,下一秒觉得她也太平易近人了些,哪有主人帮着下人卸货的!

    不敢说他是故作富贵打扮,因为单单那两块玉佩,最起码价值百万!几个手里没活儿的中年男子揍了上来,跃跃欲试。

    “公子,需要帮手吗?”

    带头的一个中年人,一等白锦苏放下货,就上来搭讪。

    “像这样的一件货,我们帮您从船上搬到车上每件只要您三个钱!”

    “好,不过我的货都是贵重的,千万不能出差错!”

    白锦苏略微点了点头,慎重的对着中年人交代着。

    “李管事你进船舱看着,牛管事你到岸上看着来,让他们搬吧!”白锦苏又喝住了想要再次进船舱的牛把头。

    牛管事下了船,中年人吆喝着人手,上船,一会儿会儿功夫,三是箱货物一个不差的从船上搬了下来,白锦苏给中年人三十个钱,又打赏了一两银子,嘱咐着人散了,没一会儿,明俊也就是白锦苏在药厂亲自培养出来的属下,赶着一脸通体全黑的马车过来。

    再没喊人,白锦苏四个人将三十件货物,轻松的搬到马车里,进了城。

    这一会儿的功夫,河道衙门已经接到了暗报,码头有一个俊朗少年带着一匹贵重货物进了城,运河手札是平县的。

    “明俊,让你打听的最贵客栈,可是哪家?”白锦苏一坐稳,又抛出一个问题,看到李、牛两个把头一愣一愣的。

    “打听到了,我刚才也跟马车的原主人问了,是江南首富南宫焰开的一品轩!”驾车的明俊,笑着回头,沉声说道。

    这个明俊,原先是个碾药的,后来,白锦苏发现他事事巨细,而且暗中留意着碾药的种类,最后干脆调他做了最年轻的配药师傅。

    这人干活麻利,心思细腻,往往让白锦苏觉得意外,这次特意带他出来,白锦苏有意栽培他做新药厂的掌柜。

    再看,李把头有些兴奋的半揭车帘往外看,白锦苏也跟着往外瞧。

    宽阔的大道上,两边是郁郁葱葱的大树,后面是一排排青砖黑瓦的铺面,自比平县要繁华许多,街上走的多数人都穿着锦缎制成的外袍,三三两两的读书人,带着高高的东坡帽,一边走一边议论着什么,一派风雅。

    偶尔看到一座凉亭,隐隐飘来丝竹管弦之声,偶尔又听见几声洪亮的说书声,伴着一阵哄堂大笑,街上也有步行的女子,也并没有遮着面,只是身旁有几个丫鬟模样的人陪着,上身穿着小巧的夹袄,下身是连身的罗裙,衬着纤细的腰身,别提有多好看。

    偶尔,也看到抱着竹编的笼子叫卖的大婶,或者嬉戏的一群孩子,手里个个拿着个糖人,穿着也比平县的人要好。

    这些都是富裕的表现,白锦苏自然留意。

    “碧玉,将马车赶到最快,我嫂子快生了!”

    另一个车道上,一辆豪华的四轮马车风一般的在街上疾驰,马车上一身嫩黄的傲娇少女探出头,一双明媚的大眼睛带着惊恐,朝着驾车的少女喝道。

    她的身旁斜躺着一个盘着发髻的少妇,一身宝蓝色外裳,此时娇柔的小脸上一脸痛苦表情,再看她腆这一个大肚子,应该是要生产了。

    一个急速的转角,不可抑的,碰,两辆行驶的马车相撞。

    白锦苏在车厢一阵摇晃之中,迅速抱着临近的三箱药品,也就是一瞬的事,马车侧翻在一旁,还好驾车的明俊先一步跳了车。

    “啊——痛——痛——”一身凄厉的呻吟,从头顶传来,入目的红色,让白锦苏只想骂娘,她的一身白袍全被妇人染成了红色。

    这个疯子到底是谁,敢带着个临盆的少妇在街上跑!

    “你这人是怎么驾车的?”

    明媚的嫩黄在白锦苏面前轻轻飘过,下一秒一个五官漂亮的少女一把抓住了明俊衣领,怒气腾腾的吼道:“你可知道我是谁?”

    “若果我嫂嫂出了什么事,你们这几个贱民休想脱得了关系!”

    “月儿,回……回来——”还好压在白锦苏身上的妇人,还有点理智,可是巨痛,让她一张小脸惨白,发出的声音也变得低弱。

    “嫂子,你没事吧,月儿这就带你去看大夫,嫂子你,别怕!”少女转身回来,白锦苏也被她精灵一般的容貌惊住,原来洛阳出美女的传闻是真的。

    少女试图将少妇从地上扶起来,不料,一双惊恐落入一对含讽带嘲的狐狸眼眸。

    南宫月眼中的少年,即便是一身血污,也不减他一丝风华,也是这张狂的红,让南宫月第一次觉得一个男人怎么可能如此漂亮美艳。

    “你,你可以——帮帮我吗?”一向眼高于顶,任意而为十三年的南宫月,不知道为什么糯糯的开口,向一个陌生少年求救。

    白锦苏望着若烈焰一般骄傲的少女周身泛起浓烈恐惧,不自知的生了怜惜。

    “帮你,我能得到什么好处!”

    语气带着几分刁难,若仔细听明明是玩笑的口吻,熟悉白锦苏的人都知道,随便答上一句,白锦苏都会出手。

    南宫月娇憨的看着少年,似乎不能理解少年口中所谓的好处是什么?其实,若在平日遇到这般无礼的,少女早将腰间的火红鞭子挥了出去。

    “帮了你,我能得到什么好处!”白锦苏再问,她有的是耐心,这个少妇,大概还有十五分钟才会生产,她有的是时间等。

    “我们家小姐是江南首富南宫焰的妹妹,而地上躺的是小姐的二嫂,公子好生无礼,误了夫人看诊的时间,还好意思跟小姐讨好处!”

    碧玉过来,看白锦苏的眼神是毫不掩饰的厌恶,防备。

    “小姐,我们快找人将妇人送回去吧!”

    白锦苏不生气,她懒得跟这种人生气,不需要她的帮助,那真是太好了!

    “明俊,重新找马车来,立刻清点我们的损失,一瓶药十二两银子,——看看,这位小姐究竟要陪我们多少钱!”

    白锦苏大步走上去,一个一个忙着将翻到的箱子扶起来,幸好是木质的,里面每一瓶之间还放了棉花,还好,出发的时候做了准备,又添了些棉花就怕船太颠簸,打碎了瓷瓶。

    “小姐,我们快走吧!”

    碧玉一听白锦苏让她们赔银子,恨不能上前将所有的木箱敲碎了,就这破箱子,能值几个钱,耽误了少夫人生产,二少爷定让你们倾家荡产!

    碧玉来扶,周氏根本就直不起腰,豆大的汗水从她的脖颈处留下来,她觉得她快要生了——“月儿,我……我——要生了——啊!”又是一阵痛,周氏咬紧牙关,也没忍住呻吟,渐渐地,看热闹的人也多了起来。

    还有十分钟。

    也就是约两个规律宫缩的时间!

    白锦苏三人将全部的箱子堆到一起的时候,明俊非常给力的喊来了一脸马车,嘱咐车夫,只要将货物和人送到附近的一品轩,那辆翻到的马车,还有那一匹马就是给他的报酬。

    “想让我帮忙,给我什么好处!”

    白锦苏再次严肃的问了一遍,声音低沉,表情凝重,半点没有要挟人的意思。

    可是,她那潇洒钻进车厢的举动,还是透着一股漫不经心。

    南宫月咬着牙,狠狠地瞪了一眼,这个人见死不救,猪狗不如,真是浪费了那一身臭皮囊!

    “明俊,我们走吧!”

    白锦苏放下车帘,明俊驾着马车向不远处的一品轩驶去。

    “小姐,一定要给二爷说,让他好好教训这个人!”碧玉看得出自家小姐的失望,狠狠地说道。

    “月儿,快,快去通知大少爷,说,说,我要生了!”

    那痛死的少妇,突然睁开眼睛,嘴里嘟叨的不是她的夫君二少爷南宫烈,而是南宫家的一家之主,执掌南宫所有生意的南宫焰。

    瞅着少妇眼中的依恋,碧玉的眼色不自觉的深了深,内心里一个想法咆哮着:这个人就这样死了,最好!

    “快,大家帮帮忙,将我嫂子抬到一品轩去吧,她是一品轩的二少夫人!”

    南宫月没经历过这样的无助,平日里爹娘,大哥,二哥宠着,什么事都不用她出手,只是今早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二嫂嚷着身子不舒服,让她带着她去瞧大夫。

    她偷偷离家北上寻找大哥,还没见到大哥,反而碰上原本在家里安心待产的二嫂,这让她惊讶的同时,不得不为南宫家的下一代着想,收起大小姐脾气,愣是忍着——可眼下要怎么办?这些人怎么这么没有人性,没看见有孕妇要生了吗?

    坏人,都是坏人!

    “姑娘,想好怎么报答我了吗?”白锦苏分开围堵的人群,优雅从容的从众人中间走来,一身的出尘脱凡,像一个专门帮助公主脱困的王子,像一道暖光,照进南宫月慌乱无措顿失所依的心田。

    “你——你——”

    南宫月你了半天,见着他自然的走到周氏身边,抓起了她的手臂,一副见鬼的高深表情。

    “吩咐你的丫鬟熬一碗人参汤来,夫人快生了!”

    白锦苏觉得妇人好像叼着一口气,是什么让她如此坚韧的等待,是的,是等待!要是她自己用力,孩子这会儿八成已经生出来了!

    “你的丫鬟呢?”

    白锦苏这才发现先前那个叫做碧玉的丫鬟不见了踪影。

    “明俊,你来,将人抱上马车,这位夫人就快生了,也许,你会是第一个见到孩子的陌生人!”听到她的话南宫月的脸已经是惨绿了,白锦苏还有心情开玩笑。

    陪着白锦苏出来的明俊赶忙依言,三作两步抱着周氏上了马车,风一般的往一品轩走,就在刚才登记房间的时候,他才知道自家主子是有心救人的。

    啪,一条满是尖锐刺的长鞭,摔在了转身离去的白锦苏背上,打的她向前面趔趄了一步,白锦苏皱着眉,回头。

    “怎么?这就是你报答救命恩人的诚意!”

    白锦苏眼里的犀利,让南宫月不禁一颤,嗖的一声,长鞭利落的挽在手腕,尖锐的长刺插入了肌肉都不自知。

    “要你管!”

    白锦苏清冷绝情,淡漠疏离的声音,一瞬间让南宫月觉得委屈。

    “我不管就要死人了!死了人,你才高兴,是吧!”白锦苏上前两步,逼近南宫月,眼里是浓浓的鄙夷,夹着冷漠,道:“人命关天的时候,亲人生死未卜的时候,你还有心情耍你大小姐脾气?你还是人吗?”

    白锦苏高高扬起手,在众人意外之时,啪一巴掌扇在南宫月脸上,头也没回的飞奔离去。

    “这少年是谁这么大胆?”

    “是啊,他难道不知道南宫家是惹不得吗?”

    “也不一定人家家族,比南宫家厉害,你看那派头!”

    居然有人敢打江南首富南宫家嫡小姐的脸,不要命了,这消息像旋风一样,迅速传遍了洛阳的大街小巷,更有甚者,居然有说书的拿来当说书的题材,渲染着英雄救美的童话。

    一品轩的顶级客房里,白锦苏顺利接生了一个女婴,看得出来,孩子的娘对于自己生了个女娃儿非常失望,当然再听到事后赶来的高大男子冷若冰霜的站在门外时候,也不知道是委屈,还是怎么的,眼神一动不动的盯着娃娃。

    白锦苏没闲心管这么多,治病救人,她的目的达到了,没兴趣参与到人家的家庭伦理剧中来,走出了房间。

    “多谢公子救命之恩,在下南宫焰,还未请教公子名讳!”身材魁梧,结实的南宫焰站在白锦苏跟前,将白锦苏衬得更纤小。

    就在刚才,南宫焰在南宫月抽抽泣泣的解释中听得明白,是这个少年救了周氏,碧玉在一旁插嘴,也是因为他们的马车相撞人才出事的。

    不论如何,让孩子顺利诞生,让他不觉得对弟弟有愧,这就足够担得起救命恩人四个字。

    “在下京城思邈堂白二爷,初来宝地,打算在这里再开一家思邈堂,不知南宫庄主有没有兴趣?”

    白锦苏在心里鄙视自己的携恩要挟,不过,有方便为何不用。

    南宫焰三个字,她可是如雷贯耳,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就是那鹰一样的沉稳,泰山压顶不变色的泰然,就该让人生出惧怕之心。

    两人视线交锋之后,白锦苏脸上急不可查的出现了一丝窘迫,淡淡说道:“呃,——夫人一切正常,注意饮食,最好找个大夫给看看!”

    这样屋里人来人往的,也不容易出人命。

    真是侯门恩怨多!

    “喂,你等等!”

    白锦苏只当楼下小狗在吠,慢慢腾腾的上了楼,一边抚了抚额感慨。

    看来,她没有做接生婆的命,第一次接生,什么没得,人家家贫,也就免了,可是这次,明显是金银流水的人家,为何也舍不得几两银子的接生费,不划算,不划算!

    “喂,说你呢!”

    直到手臂不自然间碰到了某人的手指,直到衣袖被人强硬的扯住,白锦苏才阴沉着脸回头,一脸的,姑娘是要做什么?

    肿着半边脸颊的南宫月,刚刚鼓起的勇气就这么被她瞪没了,含羞带怯的,扯扯白锦苏的衣袖,道:

    “你的衣裳脏了,我帮你洗吧!”

    白锦苏皱眉,再看少女眼含温柔的小表情,这小丫头,莫不是——错,一定是她的理解有误,这小丫头指不定怎么想着把那一巴掌扇回来呢!

    “衣裳不用洗了!”

    因为沾了晦气,她没打算再穿第二次!就是金缕衣,她也没那个嗜好,再穿一次。

    还不放手?

    “那你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你好厉害,等我二哥从家里赶到,我一定让他好好感谢你!”南宫小丫头有些天真的说。

    她不知道当她二哥赶来,一品轩怎一个凌乱,谢白锦苏白锦苏都不敢当。

    “你可以叫我白二爷!”

    这明显是占人便宜的称呼,谁愿意无缘无故唤一个人二爷,所以南宫焰才当白锦苏是故意挑衅,可是南宫月毕竟是第一次离开父母的庇护。

    “那我叫你,白二哥吧!”

    这丫头还不算太笨。

    白锦苏一挑眉,南宫月赶忙放开了人家的衣袖。

    碧玉从暗处出来,站在南宫月的身后,只等二公子南宫烈从家中赶来,到时候她倒要看看这个白二爷能嚣张到几时!

    “小姐,我们进去看看婴儿,奴婢听说是个女儿,一定像二夫人一样温柔贤惠吧!”

    “碧玉,二嫂要是贤惠,她能腆这个大肚子到这中原腹地来!”偏偏还让她在一品轩遇到,大家都当她是傻子不成!

    “小姐,小声点,让二夫人听到,又要让二少爷来教训你了!”碧玉拉着南宫月,找一个没人的地方坐下,嘱咐道:“二少爷来了,小姐什么都不说,只在一边看着,这件事,小姐无论如何都不能参与进来!”

    二少爷喜欢大少爷的未婚妻周氏,并且趁着大少爷不在家强娶进门,这件事在江南几乎是家喻户晓,更因为如此大少爷离家出走,五年未进家门,这也不是啥稀奇事!可小姐一旦沾上,那就有损闺誉,得,不偿失。

    既然二嫂子的小婴儿目下不能看,那她就去看看厨房有什么好吃的,等会儿送给白二哥。

    “我知道,我又不是没见过大哥二哥吵架,走,到后厨看看!”

    南宫月鬼灵精的往后厨跑,碧玉这才拍了怕胸脯。

    “二爷,我看这一品轩也不太平,要不,我们换家店?”李把头一副余惊犹存的小心,差点,他小命就撂在这里了。

    “就是,二爷,咱们初来驾到,就沾染了晦气,还是换个地方住吧!”牛把头最想说,二爷咱现在调头回去吧!

    “明俊,你有什么看法?”

    白锦苏还记得被人压在身上的无助,难道那些保护她的人,被金荣调走了?

    “二爷,我们还是留在一品轩,属下打听过全城就这一家一品轩,在我们找到买家之前,我建议还是留在这里比较妥当!”

    因为他们四个的全部家当就是这三十件莲花清瘟丸,只有卖掉这些药,他们才有办厂的资金,在这里也才会有买家。

    “明天你们两位在客房里休息,我和明俊上街寻找买家。”白锦苏本来就没打算走,也觉得还是明俊的想法比较贴近她的。

    “况且,你们觉得我既然无名卷进了人家的家事中,当事人没来之前,我能安然离开吗?”

    强龙都压不过地头蛇,何况,渺小如他们。

    “听凭二爷吩咐!”

    “听凭二爷吩咐!”

    牛把头,李把头适时表态。

    晚上,白锦苏怕与南宫月有牵连,晚饭直接上明俊端到自己房间。

    两菜一汤,一个炒青菜,一个鱼香肉丝,一个看不出原料叫不出名字的汤,白锦苏只拿着勺子翻搅了两下一口没动,嘱咐着明俊原原本本的端了回去。

    一夜无事。

    次日清晨,白锦苏起来下了楼,小儿就将一碗牛肉粥和油条端上她和明俊座的桌子,以店小二的意思,是他们主子请白二爷的。

    “主子还说四位的吃实用度,本店全包,二爷想吃什么只需告诉在下一声。”

    白锦苏隐约在屏风后面看到了一个嫩黄的身影,待得她仔细去看,却发现那里什么也没有。

    唇角微微翘起,白锦苏将一碗牛肉粥细细的品尝着,对面的明俊刚拿起一块油条就觉得有人在瞪他,可是等他要放下的时候,隔壁终于传来了跺脚的声响。

    一口咬下去时候,恨不能爬到清水里漱口,满口是盐巴,要咸死人!

    白锦苏高举着碗儿,尽量偷笑的自然。

    “小姐,整到了,你看那书童,你看那呲牙咧嘴的表情,哈哈哈哈!”和南宫月偷跑上二楼的将一楼尽收眼底的碧玉,指着楼下的明俊,呵呵笑道。

    “什么?我没有要整人啊,你在我做的油条里都加了什么?”

    南宫月气愤的皱着小脸,她什么时候说过要整人的,她只是想亲手做东西给白二哥吃,她做的东西真有那么难吃吗?

    坏了,让小姐知道了,碧玉心里有些忐忑,可是小姐哪里做过东西,她还当她要收拾白二爷,才在大师傅替小姐准备的面里面故意添了好些盐进去。

    “小姐,我以为你要与白二爷为难,所以自作主张在面里加了盐!”

    南宫月跺跺脚,气愤的走远了。

    白锦苏喝完了牛肉粥,轻飘飘的出了一品轩。

    明俊在她身后拼命的喝水,然后吐,估计一天都在咸味中度过。

    白锦苏心里还是在等南宫焰的答复,虽然昨日南宫焰怒了,但今日的他未必会生气。

    “二爷,三爷出门前叮嘱,若药实在卖不掉,就卖给济世堂!”明俊站在宽阔的大道上首次感到迷茫,没出来之前,他觉得一切都不在话下,但是出来之后,尤其是昨日见过南宫焰之后,他觉得洛阳之行,不一定顺遂。

    “我知道,他肯定交代过了,可是,我想靠我自己的能力!”这一年来,白锦苏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对金荣的感激,没有他就没有现在的她,可是,靠着他,她看到世界永远是童话了的,永远是只有善恶没有灰色地带的。

    而且,在他的感情她无法接受的当下,就更加觉得愧疚,甚至亏欠。

    对面街口刚好有买铜鼓的,也有买铃铛的,白锦苏突然生出一个主意。

    白锦苏拔腿回了客栈一趟,手里拿着十几瓶的连花清瘟出来,又到对面的店铺买了铜鼓和铃铛,古有摇铃济医,为什么她就不能效仿古人。

    “看病,治蚊虫叮咬,专治小儿咳嗽发热,惊厥,包治妇女百病,——男子早泄,不觉,不孕不育——”

    明俊举得白锦苏越喊越没个重点了,只不过,她的这种手段,还真的吸引了一部分人来围观。“有病治病,没病养生,《黄帝内经》有曰:”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 田园喜事之农家锦苏 http://www.xlawen.org/kan/1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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