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部分阅读
国先进的管理经验如何如何。谭东成正将触角伸向谭氏的各个公司,当然小人鱼也不放过,谭东成以整合集团公司的物流与后勤为名,将谭东明派到了不人鱼公司暂驻。
谭东成想着,整合过集团物流后,谭东明也会由暂驻变为常驻,其中不无派谭东明监视谭青青的意思,谁知道这谭老爷子哪天口风一变,又改了主意把谭青青捧上台面。小人鱼公司原来在谭东成看来是个胡闹公司,但随着小人鱼品牌价值不断提升,谭东成就不得不重视起来,她感到谭老爷子给谭青青开的这个公司恐怕也未必就是一个胡闹公司,谭青青也许没表面那和简单。
谭东明刚来没几天,就充起了大拿,时常以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为由,对公司的事指手划脚。谭青青少不得敲打他几句,谭东明却以为谭青青不能拿他怎么样,而且谭氏迟早是自己家的,谭青青一出嫁,就是一个外人。所以也只是表面恭敬,背地里依然我行我素。
谭青青对谭东明早看不过眼了,但谭东明虽然比自己大不了几岁,却总归是长辈,要是往日,谭青青会给这个叔辈的人留几分面子,但谭大小姐刚刚被沈子清搞得心情十分糟糕,虫虫把那个她送的布娃娃又扔给了她,她就更加郁闷,觉得自己连一个小孩子都搞不定。谭青青本来就是个情绪化的人,谭东明却在此时撞到了她的枪口上。
“谭东明,我现在不想叫你叔叔,马上从小人鱼公司消失,不然我叫出这里的老虎把你的脸撕烂。”谭青青发飙了。
谭东明阴着脸道:“青青,你理智点行不,公司不能这样管理的。”
“我怎么管理公司轮不到你来插嘴。”说毕朝边上的两个保安道:“还愣着干什么,把他给我扔出去,以后他要是再次出现在小人鱼公司,你们就走人。”
谭青青下了死命令。两个保安慌忙把谭东明架起来就往外走,颇不客气,实际上小人鱼公司的员工早就瞧着这个飞扬跋扈的家伙不顺眼了,小人鱼原本的工作环境还是十分有人情味的,谭青青也对待属下优厚,她甚至常拿公司的人做恶作剧,被他耍过的公司员工上至经理下至看门的保安,这倒让所有员工与她亲近。这些人在小人鱼工作也十分舒心,许多事谭青青根本不用交待,底下的人就在各自的岗位恪尽职守,以至于谭老爷子看这个四不象的公司一步步壮大时都瞠目结舌,私下里惊叹,自己这个孙女要么是个运气好得爆棚的小迷糊,要么就是个经商的天才。
谭青青赶走了谭东明,犹自不解恨,拿出电话就拔给了谭东成:“谭东成,你要是再敢把你的爪子伸到小人鱼,我就把你那些破事全部说给爷爷,别以为什么都不知道。”谭东成就惊出了一身冷汗,忙叫人去了解出了什么状况。谭东明本想在谭东成面前诉诉苦,研究一下如何对付谭青青,却被谭东成骂了个狗血淋头:“你是猪脑子吗?不懂得蛰伏吗,不懂得循序渐进吗?从今天起,收起你那些狗屁的国外先进管理经验,给我去水泥厂搬沙子去吧。”当然不会真的让谭东明去搬沙子,但却发配到乡下去管水泥厂了。
谭青青发飙过了,情绪找到了个渲泄口,心情稍好了一些,又对陈汉宾道:“从今天开始,你去当后勤部长。”
陈汉宾倒是一怔,没想到这种好事会落到自己头上,原本以为不走人就不错了:“谭总,我怕做不好。”
“有什么做不好的,你刚才不是挺硬气的吗,总公司再来那些乌七八糟的命令,就给我这么对待。出了事儿,我顶着。”谭青青眼睛一瞪,倒有点老总的风范。
“可是,谭总”
“可是什么,你昨天在驯养池里喝水没喝够吗?”
陈汉宾立时改了口:“好,我听从谭总安排,一定把工作做好。”陈汉宾可不想自己再次被谭青青“不小心”撞进驯养池里喝凉水。
沈子清一直等谭青青安排完毕,才有机会走到陈汉宾面前道:“陈哥,我妈多亏你照应着,现在就要离开了,不知道该怎么谢你。”
第一卷第三十七章偷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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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汉宾年近30,比沈子清的稍大,面相周正,给人一种沉稳的感觉,看刚才他对谭东明不卑不亢有礼有节就知道,这人刚正,识大体。
陈汉宾对沈子清道:“沈兄弟,不要说什么谢不谢了,刚才的事你也看到了,阿姨没必要离开的,她在这里做得挺好的,大家也都喜欢她,刚才你也不过是气话。”
“不是,陈哥,刚才我的确冲动,但也不是让我妈离开的主要原因。我最近正在忙着开个店,我爸那边也忙不过来,前些日子就想让我妈辞工到我店里帮忙,她说什么也不肯,我只好招了个人,现在仍然忙不过来,我妈再不过帮我,我就要累趴下了。”沈子清说毕,又用恳求的目光看着沈母。
沈母其实在被谭东明训斥的时候,就看见了沈子清在和花雨说话。看花雨和沈子清说话的表情,沈母凭着对儿子的了解,觉得儿子和这个漂视的姑娘之间有点什么,至少沈母希望是儿子和这个姑娘之间有点什么。
沈母是不想上前跟儿子相见的,觉得自己穿着保洁的衣服上前会给儿子丢脸,此时听沈子清劝说自己到店里帮忙,就不再坚持,何况沈子清这些天已经劝自己已经好多次了,再不答应,无疑会让儿子难堪。
谭青青走了过来,对沈母道:“陈姨(沈母姓陈),你真要走吗,你走了,我就再吃不到你的烧茄子了。”
沈母一付恍然大悟的样子道:“原来是谭总天天偷我的烧茄子。”谭青青就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
原来,沈母每天中午带饭的时候,经常带自己家里做的烧茄子,这道菜倒是沈母的拿手绝活,沈子清从小吃到大,一直对沈母这道菜百吃不厌。沈母的这道菜在公司也威名远扬,员工们一起吃饭只要闻着沈母烧茄子的味儿都会凑上来夹一口。沈母也就每次带这道菜的时候多带一些。不过最近几天,沈母的烧茄子经常会被调包,烧茄子不见了,她的菜却被换成了大饭店的招牌菜,一连几天都是如此,沈母也哭笑不得,揪人就问是谁干的,每次问到人,这些人总是笑而不语,说不知道。
其实,所有人都猜到了是谁,不过是不说而已。公司所有人都对沈母“欺上瞒下”,有时候还帮着谭青青做案,倒让谭青青偷菜偷得如鱼得水。
沈母对谭青青道:“我今天做了很多,还放在老地方。以后要是想吃,谭总要是不嫌弃,就到我家里来,我给你做。”
谭青青道:“好啊,好啊,就是怕你儿子不欢迎我啊,你儿子对我意见可不小。”
沈母伸手拍了沈子清脑后壳一巴掌:“敢对谭总无礼,反了你了,回去我再收拾你。”
沈子清见谭青青在母亲面前给自己上眼药,倒也没有感到不快,反倒想刚才对谭青青的话是不是有些过了,有时候,看一个人做的事就会了解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至少沈子清看来,谭青青还算是个不错的人,虽然总和自己针锋相对,但易地而处,如果自己当老板,怕是做不到像谭青青这样。沈子清看得出,母亲对这个地方还是深有感情的。
沈子清顺着母亲的话对谭青青道:“谭总,刚才不好意思,谢谢你对我母亲的照顾。”
沈子清的转变倒让谭青青有些不适应了,她还以为这个茅坑石头还要再和自己顶几句呐,哪里想到他会跟自己道歉,一时之间倒不知道如何回答了。
花雨见沈子清对谭青青不再针锋相对,也有些高兴,上来给沈母问好,沈母对花雨左看右看,十分喜欢,拉了几句家常话后,沈母不想打扰儿子的事,就对沈子清说了句:“你们聊吧,我自己回去就行了,记得对人家好点儿。”说毕,就去沈子清的店了,沈母是个闲不住的人。
沈子清本想跟母亲一起走,没想到沈母扔下自己独自回去了,面对花雨时就说不出的别扭,如果说两人以前是在用心交流,那现在,有一个人将心关闭了。
花雨道:“你开店了?”
沈子清收拾了一下心情:“嗯,一个宠物护理的小店。我也要去进货了,改天有时间咱们再聊。”只说了一句沈子清就找借口要离开,花雨欲言又止。
沈子清刚下台阶,虫虫跑了过来,拉了拉他的衣角,沈子清蹲下身:“虫虫乖,听话,下次叔叔给你带一只漂亮的小鸟”虫虫伸出了小手指,沈子清也伸出了小手指跟虫虫勾了一下。然后,挥手再见。
花雨见沈子清越走越远,沉默不语,谭青青走上前来,挽住花雨的手道:“对不起,小雨,我刚才说那些话只是一时的气话,要不我把他叫回来,我跟他道歉。”以谭青青的个性,能说出像沈子清道歉已经极不容易。
花雨摇了摇头:“青青,不关你的事儿。”
谭青青开车,花雨就一直默然不语,最后谭青青实在有些受不了了,就道:“我的小姑奶奶,你说句话行不。”
花雨突然道:“青青,你说人和人之间真的会因差距疏离吗?”
谭青青道:“有些人不会,有些人就会,我给你说件事吧。”谭青青说着,放慢了车速,然后会花雨道:“我跟你说过我的爷爷没有发迹之前我们家什么样吧。”
花雨点点头:“你都跟我说过。”
谭青青道:“那个时候,爷爷被害得很惨,全靠一个朋友的周济才能勉强维持生活,其他亲戚朋友谁也不会看一眼我们,而且能躲多远,就躲多远。后来爷爷终于东山再起,直到谭氏现在这个样子,你也看到了,原来那些不正眼看我们一眼的亲戚朋友全都靠上来了,可奇怪的是,一直接济我爷爷的那个朋友反而跟我爷爷疏远了,如果不是我爷每年主动去看他们,他们是从不主动登我们家门的。”
花雨道:“为什么?”
“我也问过爷爷,爷爷没解释过,他说让我记住这件事就行了,他每年去看这个朋友时都会带上我。”谭青青又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跟你讲这件事,我也说不了什么大道理,或许沈子清那个茅坑石头就是我爷爷的那个朋友那种人。”
谭青青又小小地贬损了沈子清一下。
“谢谢你,青青,你刚才那番话是我认识你以来最靠谱的。”花雨道。
“花雨,我什么时候不靠谱了。”谭青青撇起了嘴。
沈子清发现,离开并没有让自己变得轻松,反而更加难过。他跑到路边角落里蹲了好一阵,才平复了心情。然后开始返回西关村,联系成汉所需要的那些宠物,沈子清想着自己对西关村周边的事并不了解,就给蔡富贵拨了一个电话,没想到事情因此变得顺利起来,蔡富贵说附近有一个养鸡厂,专门出售鸡雏。有了鸡雏,一切都变得简单起来,只要再去稍远一点的村子把需要的猪鸭和鹅买齐。
当吴小蕾看着沈子清捧着箱子,装着一群鸡雏走进店里,吴小蕾道:“老板,你要养鸡吗?”
“可要给我看好了,咱们以后就靠这群小鸡发财了。”沈父沈母也在店里,见沈子清突然弄了一群鸡雏回来,越来越觉得这个儿子最近不着调,又开始担心起来,沈母最近一直都在纠结于沈子清赔了的话可怎么办。
吴小蕾哭笑不得,自己都忙得脚不沾地,还要想着喂鸡不成,这高工资还真不是那么好拿的。少不得诉了一句苦:“老板,我这忙得哪有时间喂鸡啊。”
沈子清笑道:“嗯,也好,喂鸡这种大事儿就不需要你了,本老板亲自喂鸡,你去忙那些小事儿吧。”
吴小蕾一副很是无语的样子,对沈子清道:“对了,老板,你交给我的事儿我都忙得差不多了,就差一个牌匾了,这个牌匾上面刻什么字。”
沈子清道:“这个就不用急了,我找了一个名人来给咱们店题字,过几天我把字拿给你,你再去办牌匾的事儿。”沈子清打起了成汉的主意,反正过两天自己只要做到他要求的,这个店的字由他来题好了。成汉如果知道自己题的字会挂到像路边摊一样的店的牌匾上,不知道会是什么表情。
吴小蕾猜不出沈子清会找什么名人,但也没有多嘴去问,又道:“那我明天就要布置店面了。”
沈子清道:“这个不急,还有个事儿需要你去办?”
第一卷第三十八章注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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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蕾一听沈子清有事儿要办又紧张起来,这几天她差点就跑断腿了,沈子清大撒手,有时候一打电话问沈子清让他拿主意,沈子清就一句“你看着办?”,吴小蕾就只好自作主张。有时候吴小蕾甚至怀疑,好像这个店的主人不是沈子清,而是自己。
此时一听说沈子清又有任务要派,硬着头皮问道:“什么事啊。”
沈子清道:“你去把这个店改为注册一个公司,公司的名字就叫魔宠学园,时间要尽快,这件事你不用亲自去跑,就找一个代理公司代办吧,我了解过了,钱不会太多。”不只是吴小蕾,沈父沈母也开始犯晕,不明白这个儿子怎么又要注册公司了。
“现在注册一家公司还是不困难的,只要3万元的注册资金,再花上一点代理费。”沈子清解释道。
吴小蕾刚刚毕业,哪里懂得这些,不过既然老板吩咐了,只好硬着头皮去办。而且是去找代理办,事情就相对简单了些。吴小蕾记下了,便开始继续将买来的物品拆开,和沈父沈母一起布置小店,沈子清也过去帮忙。
沈子清越来越欣赏这个自己的第一个员工,吴小蕾的经历应该比沈子清简单的多,事实上,全世界也没有多少人像沈子清那样工作经历丰富。但吴小蕾却有一个优点,无论什么事,只要交给她,吴小蕾从不说自己不懂办不了之类的话,有一股为不成誓不罢休的韧劲。
将吴小蕾买来的东西布置到店里,沈子清终于感觉,这个小店有了样子,倒有些欣喜。沈子清看父母也有累了,遂道:“爸妈,你们回去歇着吧,下午这里也没什么事儿了,我这里跟小蕾商量一下店里的事儿。”
沈母还待说再忙一会再走,却被沈父悄悄拽了一下衣袖,沈父道:“小蕾这两天没少受累,让人家早点回去,记得把人家送到家。”沈父还是十分喜欢吴小蕾的,经常在沈子清面前夸赞。就连沈母,也看着吴小蕾的眼神有些异样,觉得这个姑娘好像也不比刚刚看到的那个花雨差,言语间就对让吴小蕾颇多亲近,倒让吴小蕾时常不好意思。
沈父沈母走的时候还有些暖昧地看了沈子清一眼,沈子清也感到这老两口有些热心过头了。
沈父沈母离开后,沈子清就招呼吴小蕾坐了下来,吴小蕾倒被沈父沈母刚才的举动弄得有些不好意思,一向办事干净利落的女孩突然之间变得有些忸怩。
沈子清也觉得别扭,为了缓和气氛,就打趣吴小蕾道:“吴小蕾同学这些天任劳任怨,勤勤恳恳,本老板正式提出对你进行嘉奖。”
气氛果然变得轻松起来,吴小蕾也恢复了自己一惯的风格,对沈子清道:“谢谢老板,到时候一定要给我加奖金啊。”
沈子清笑道:“你这员工够精明,顺着杆就往上爬啊。好吧,看你勤勤恳恳,为公司鞠躬尽瘁的份上,本老板现在正式宣布,你提前转正,从今天开始,你很荣幸地成为本老板的第一名员工。”
沈子清以为,自己宣布这个决定后,吴小蕾至少要兴奋一下的,但吴小蕾的表情却不喜反忧,沈子清就疑惑起来:“吴小蕾同学难道不想成为我的员工吗?”
吴小蕾想了想,咬了一下嘴唇道:“老板,我是很想能把这份工作长久地做下去,但有个问题却一直想不明白。”
沈子清道:“你说。”
吴小蕾道:“那我就直说了,我虽然刚毕业,但是对宠物护理这行还是比较了解的,就这个小店的利润而言,并不是很多,就算是做得很好,我的工资也是很高的。”
沈子清明白了吴小蕾的意思,显然她认为这个小店是不足以支付这么高的工资给一个员工的。沈子清也觉得有必要让吴小蕾知道自己开这个店的真实意图,毕竟许多后续的工作还要吴小蕾去做。沈子清对自己手下的第一个员工还是十分看重的:“我最初开这个店也不是为了做宠物护理的,那只是一个附带的业务,不是这个店的主业。”
沈子清说着,将自己刚买来的那些鸡雏随便挑了一只放到了桌子上,然后对吴小蕾道:“你看这只鸡雏有什么特别的吗?”
吴小蕾道:“它很可爱。”
沈子清道:“这只小鸡跟普通的小鸡并没有什么区别,那么,你明天再来,你看一下这些小鸡雏会有什么变化,然后你就知道答案了。”沈子清卖了一个关子。
吴小蕾气得跺了跺脚:“我越来越觉得你这个老板不靠谱了,你不知道我心里惴着事会失眠的吗。”
沈子清笑道:“嗯,少女经常会失眠的,能让吴大小姐失眠,我本人还是深感荣幸的。”
吴小蕾被沈子清一句话弄得脸一红,吴小蕾恶狠狠地道:“你要是明天给不出我满意的答案,我就炒了你。”
沈子清表情郁闷:“刚夸完你,有你这么对老板的吗?”
吴小蕾:“对待敢调戏员工的老板,一定不能客气,要恶狠狠地还击。”
沈子清做举手投降状道:“怕了你了,好了,明天我再跟你说,都5点了,早点回去吧。”
吴小蕾对沈子清的示弱小小得意了一下,收拾自己的包,准备下班了,走到门口时却突然停了下来:“我记得刚才沈叔叔可是要让某人送我的。”
沈子清嘿嘿笑道:“你不怕失眠了?”
“去死吧你。”吴小蕾小腰一扭,转身走了。沈子清摸了摸下巴,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老板和员工的暖昧?
小店安静下来,小鸡喳喳的叫声让这个小店显得愈发空旷,沈子清倒在了椅子里心情莫名其妙地差了起来。在小人鱼公司的一幕幕不停划过眼前,花雨的样子在眼前去了又来。沈子清晃了晃脑袋,又洗了把脸,想让自己清醒一些。
手机却在此时响了起来,上面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沈子清无精打采地接起电话,懒洋洋地问了句:“谁啊。”
“是我。”电话那边传来的声音让沈子清神经绷紧,那声音他再熟悉不过。
沈子清不知道花雨如何知道了自己的电话,两人自认识到现在谁也没要过对方的电话。
第一卷第三十九章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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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雨回到家的时候,情绪有些低落,画眉小露飞过来落在肩上。说来也怪,这只画眉一进花家,就占据了花露原来的闺房,花父花母有些许伤感,但又感到安慰。于是在花家,小露成了一个特殊的存在,花母有事没事就对着这只画眉唠叨几句,而且沈母发现,这画眉小露要比花雨和花远听话多了,花雨花远一听她唠叨,必然找个借口离开,而画眉小露会面对她静静倾听,偶尔还会几声清脆的鸣叫来应和她。
这些,都是以前花露常做的。
花家所有人都心照不宣地认为,是花露回来了,他们宁愿相信杜宇化鹃不是传说。花家的笑声因此多了起来。
花雨看着虫虫在草地上逗弄五只小狗,而母亲对着小露唠叨不休,感到莫名地孤独。
谭青青的话在花雨耳边一遍又一遍地响起,她在想,是不是真如谭青青所说,沈子清会是因为差距才疏离,花雨开始不停地翻看手机里沈子清的电话,那天在宠物收容所,沈子清把电话留给于野时,她就记了下来。
花雨终于按下了那个让她忐忑不已的电话号码,电话彼端的声音开始低落,花雨说了一句话后,那边的声音就传递出了诸多的信息,有意外,有慌乱,说话语无伦次。花雨甚至握着电话就能看到电话另一边沈子清正手足无措,坐立不安。
花雨就得意地笑了,语调变得愈加舒缓自然:“我的父母一直想当面谢谢你,虫虫也很想你来,明天请你到我家吃饭吧,我把地址发你手机上。”
说完也不待沈子清说话,就挂了电话。然后到小露的房间里对正在唠叨的母亲道:“明天,我请了姐姐的那个朋友来家吃饭。”
沈子清看着电话呆呆发愣,这一夜的沈子清犹疑纠结,早晨起来的时候都带了黑眼圈。但还是收拾心情去宠物市场挑了两只好看的鹦鹉,准备送给虫虫。沈子清觉得这个可怜的小女孩跟自己十分有缘,每次见到,都会有一种莫名的亲近感。也许,让虫虫尽快像个正常孩子这件事上,沈子清还是可以出一些力的。
我去是为了虫虫,沈子清心里对自己如是说,不知道是不是一个安慰自己的借口。
就在沈子清忐忑不安地按着花雨留给自己的地址前去赴宴的时候,吴小蕾也顶着黑眼圈到了沈子清的店里,昨天吴小蕾真的失眠了,当然不是为了沈子清的一句玩笑话。而是为了自己心中即将做出的决定,吴小蕾承认沈子清是个好老板,沈父沈母也对自己不错,但这反而让吴小蕾有些不忍,总觉得自己亏欠了他们。事情的根源当然是沈子清的高工资闹的,吴小蕾是觉得这样一个小店,沈子清自己加上他父母的帮忙完全可以了,根本不需要再加上一个高工资的自己。
如果这个小店真的只是做一个宠物护理,那自己呆上一个月,教会了沈父沈母,自己就要离开了。吴小蕾自己没有察觉,她所忧虑的,已经超出一个员工为老板所忧虑的范畴了。
所以,吴小蕾跨进这个小店时,如沈子清去赴宴一样心里纠结。花父花母正在店里忙着收拾那些边边角角,为即将开业做准备。而吴小蕾跟沈父沈母打了声招呼,就迫不及待地跟到了装着小鸡雏的箱子前,吴小蕾虽然不相信一些小鸡雏能搞出什么花样,但她还是希望能有些奇迹发生。但吴小蕾却失望了,小鸡雏还是昨天的样子,不过看样子好像比昨天活泼了一些。
吴小蕾就叹息起来,看来自己帮沈子清把店开起来后,真的要离开了。
吴小蕾还在叹息,却听沈母在一边道:“小蕾啊,小栓儿走的时候跟我说要你替他喂一下这些小鸡,也不知道搞什么,神神秘秘的,非要你亲自喂。”吴小蕾立时心中生气,认为沈子清在耍自己。不过有沈母看着,也不好表现出来,顺手抓了一把米,扔给了这群小鸡。
吴小蕾看到,这群小鸡并没像她想的那样一哄而上,而是自动排成了两队,像经过驯练的士兵,优雅地开始啄食。动作不急不缓,好像应和着某种节奏一样,这节奏好像自己还很熟悉。
吴小蕾情不自禁地把手伸到了箱子里,一只小鸡一跃跳到她的手心,小鸡毛绒绒的感觉让吴小蕾十分舒服,吴小蕾动了一下手指,手心里的小鸡跟着跳了一下,吴小蕾又动了一下手指,小鸡也跟着跳。吴小蕾手指按一个节奏不停地抖动,小鸡就跟着吴小蕾的节奏在跳。吴小蕾终于知道这些小鸡所遵从的节奏是什么了,那是自己手机铃声所用的歌曲。
吴小蕾想到沈子清叫自己注册的公司的名字叫宠物学园,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吴小蕾就蹲在小鸡的面前,开始发起呆来。
“小蕾,小蕾”吴小蕾从沈母的呼唤中回过神来,沈母关切地问道:“瞧你脸色不太好,要不今天回家休息一天吧,反正这里也没什么事儿。”
“阿姨,我没事儿,就是昨天没睡好,一会儿我还要去办一下注册公司的事儿。”
就在吴小蕾满怀希望,跑去忙注册公司的锁碎事之时,沈子清满怀忐忑地踏入了花家。
花家就位于顺城政府的家属楼内,由此沈子清猜知,花父花母应该以前是顺城政府要员,这是一个权贵聚居地。花雨就在小区的门口接沈子清,沈子清看到花雨一袭白衫,头上仍是随意地挽了一个马尾,顾盼之间澹淡有菊荷之韵。
花雨在前面领路,沈子清慢慢地跟在后面,看着那马尾跳跃如瀑。
花雨道:“你的店什么时候开张。”
“快了,如果顺利的话,这周吧。”沈子清心中的盘算,只等拿到成汉的字,牌匾一挂,就算开张了,至于注册公司,可以让吴小蕾随后跟进。
“你开张那天我去。”花雨道。
沈子清哦了一声,突然之间感觉花雨风格大变,刚才一句“开张那天我要去”和昨天她打电话邀请自己的风格如出一辙,她只告诉了沈子清我要做什么,丝毫没有在意沈子清之后会有什么反应,好像在像沈子清传递一种信息,不管你沈子清怎么样,我自去做我的事。
花雨的反差让沈子清觉得自己有些窝囊,什么时候自己变得进退失矩,就算天天找工作的时候,自己不也是有条不紊。而现在,不过是吃顿饭,跟朋友见个面。这样一想就心境平和了不少,再说话就自然了许多。
“我怎么感觉你风格大变。”沈子清恢复了在花雨面前那种随性的感觉,有些话就直接问了出来。
花雨道:“你不肯改变自己的风格,我就只好我变了我的风格了。”
沈子清道:“我们每个人无论怎么变,最终还是自己。”
“那你这些天是你自己吗?”花雨回过头问沈子清,沈子清被那一双眸子盯得浑身不自在,嘴唇翕张了几次,又一次在那双清水双瞳下败阵,道:“不是。”
花雨道:“你现在是了。”
沈子清就心头一阵释然,与花雨相处自己太执着于一件事情的结果,自己为什么就不能随性一些。难道因为不是自己想要的结果,就与花雨老死不相往来?如果不是自己想到的结果,自己会难过,会悲伤,那又怎么样呢,难道离开自己就不会悲伤,难过。
结果是什么,已不重要,做自己就好。
沈子清这样想着,却已进了花雨的家门。花雨家就在一楼,靠近草地有一个小院门儿,虫虫正在草地上和5只狗疯玩儿,5只狗看见了沈子清,扔下了虫虫向沈子清扑了过来。虫虫发现了沈子清,也欢呼一声,跟在5只狗的后面跑了过来。
沈子清笑着,弯身抱起虫虫,然后提起买来的两只鹦鹉对虫虫道:“送给虫虫的礼物,虫虫以后要好好对待它们,它们以后就是你的好朋友了。”沈子清说着,把虫虫放下来,将鸟笼打开,两只鹦鹉蹦了出来,跳到沈子清的胳膊上。沈子清随手把鸟笼丢在一边,沈子清养的鸟是不用鸟笼的。
沈子清对两只鹦鹉道:“快向虫虫问好。”
两只鹦鹉字正腔圆地叫:“虫虫好,虫虫好。”
虫虫兴奋起来,伸手要抓两只鹦鹉。沈子清忙阻住虫虫,告诉了虫虫正确的握鸟方法,虫虫倒是聪明,依言跟着沈子清做得似模似样。
花母听见虫虫不停地笑,早就迎来了出来,看见沈子清便道:“小沈来了,早就想让你来家里吃顿饭,快进来吧。”
花父在屋里的沙发上站起来,起身相迎。画眉小露不知道哪个角落里突然飞了出来,落到沈子清的肩头。沈子清伸手轻轻抚了一下它的脑袋,小露十分享受的样子闭上了眼睛。
沈父沈母都对沈子清这个独特的本事儿暗暗称奇,对小露和沈子清如此亲密就有些吃味,尽管这画眉还是沈子清送的。
第一卷第四十章请你来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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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父花母对沈子清的到来表现出了足够的热情和礼貌,桌上的菜也足够丰盛,拿出的酒也足够高档,但沈子清敏锐地察觉,花父花母对于自己仅止于是感谢,并不是想跟自己有更深一层的关系。每次花雨陪自己聊天的时候,花父花母都会借故将花雨调开,让她去忙别的事情,虫虫粘着沈子清不放时,花父花母也明显表情很无奈。
沈子清自然将这一切看在眼中,故作不知,但却主动与花雨虫虫保持了距离。吃饭的时候,就有些食不甘味。恨不能马上吃过离开,所以故作饭菜可口,加快了吃饭的速度。
花母一边客气地为沈子清夹菜一边对他道:“小沈啊,现在在哪里工作啊。”
“我现在没有工作,在宠物市场看什么赚钱就倒腾点什么。”沈子清答道。
“哦,那样可不太好,年轻人总要有个正经的工作,不如我们顺城政府里给你安排个正式的工作吧,这样子也不用每天市场里跑来跑去。”沈子清感到一张很大的饼向自己砸来,这应该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一个机会,这也是花父花母向自己报恩的一种方式了。只是沈子清感觉到这其中背后的意思,这是一种变相的疏离。
“谢谢阿姨的好意了,我这个人自由懒散惯了,到政府里上班会给你们添麻烦,那里的确不适合我,你们的好意我心领了。”沈子清十分淡然的拒绝,倒让花父有些刮目相看,但也只是有些欣赏。
花雨已经感到事情离自己希望的方向越来越远,刚刚和沈子清建立一点和谐自然的关系也渐渐变得陌生。
花母道:“你们这些孩子,为什么都不想去政府上班,小雨你也是,怎么都不肯进政府。”花母又把话题转向了花雨:“你也老大不小了,没个正经工作,对象也不谈,我们还能活几天,你嫂子这次给你介绍了李书记的儿子,人家刚留学回来,一表人才,我也见过,小伙子不错,你明天无论如何跟人家见个面。”
花母唠叨完花雨,又对沈子清道:“小沈啊,你别学她,天天让父母不省心,早点找个对象,这样不但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你爹妈啊。”
花母看似不着边际,东一句西一句,但内里表达的意思沈子清确再清楚不过,她清晰地将花雨跟沈子清划分开来。宴止于此,所要吃的菜,喝的酒,说的话都已穷尽,沈子清觉得有种曲终人散的感觉。只是他的表情依然淡淡地,轻轻放下筷子:“阿姨说得对,不过也不用担心,小雨明天一定会为你们找个乘龙快婿回来。”
花母就笑了,觉得沈子清一下子顺眼了许多,热情地道:“来,小沈,多吃点。”
“阿姨,你的菜很好吃,我已经吃很多了,实在吃不下了,谢谢你们的款待。只是我还有些事儿不得不离开,实在包歉,我改天登门谢罪。”
花雨瞧着起身离席的沈子清,所有的细节都没逃过她的眼睛,她看到沈子清扶座位时的手是抖着的。
花雨觉得自己的生命中,好像从来没有这样透彻地了解过一个人,而且不需要用语言,所以花雨知道沈子清的这次离开意味着什么,转身就是一辈子,尽管只见了三面,但她却知道,从此以后,眼前这人会真真正正地离自己远去。这是沈子清心中的偏执,一如谭青青爷爷的那个朋友一般。
花父花母正待出言客气挽留,却看见花雨起身走到了沈子清身边:“有事的话就去忙吧,我送你。”说毕,伸出一只手轻挽住沈子清的手:“还有,不要往自己脸上贴金,你哪是什么乘龙快婿,我早说过你自恋,这毛病要改掉了。”
花雨握着沈子清的手往外走,好像刚才的这场宴会是一个女生领着男朋友见过家长的一次小聚。
花雨用自己的方式,坚决而沉静地回应了父母。花母有心想说些什么,但一想到女儿的性格,想说的话就吐不出口,眼睁睁看着两人走出屋门。
花父见两人出了门,对花母道:“我早说过你会适得其反,如果小雨那么轻易地按你的设计走,她还是我们的女儿吗,我也配和你演过戏了,下面的事你自己收场。”
花母气道:“她还是我的女儿吗,当着外人不给我面子。”花母还想对着那只画眉发泄一下心中的不快,却发现那只画眉只要她一凑近,就远远地跳开,她又想拉住虫虫,而虫虫带着5只狗和两只鹦鹉闷头玩耍,也不理自己。她一靠近虫虫,两只鹦鹉就喊道:“走开,走开。”
花母就发飙了:“你们这些没良心的,我忙了一上午,给你们弄吃弄喝,到头来还一身不是。”花母发够了脾气又郁闷起来,难道这个倒猫贩狗的家伙就凭着几只鸟几只狗就拐走我的女儿不成。现在家里,已经鸟狗不宁了。
沈子清感觉,花雨的手很软,但很有力量。那种感觉,如在云端。
“你还不放开我的手。”直到花雨一声嗔斥,沈子清才醒过神来。沈子清看到,一向在他眼中清淡如水的花雨呈现出少有的娇羞的一面,两颊艳红如霞。
花雨见沈子清怔怔看着自己不说话,甩手将自己的手抽了出来:“你不是有事吗?还不快走。”
“我觉得即便是天大的事儿,都可以缓一缓。”沈子清道。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油嘴滑舌了。”
沈子清又默默注视花雨良久,才道:“谢谢你,我发现自己很软弱,还好遇见的是你,不然,我会错过生命中最珍贵的人。”
沈子清的确看见了自己内心的脆弱,花雨挽住自己的那一刻,沈子清感觉自己所谓的自尊不过是一种自私的自我保护,前女友的离开是自己心中的一颗刺,为了保护自己,沈子清学会了在心的外面筑一层厚厚的壳。可花雨有足够的勇气坦诚一切,以沈子清和花雨那种独有的心灵默契,沈子清知道那一刻花雨要鼓起多大的勇气。从主动去要自己的电话号码,到邀请自己来家里,再到父母面前挽住自己的手,这已经是花雨所能做的极限。
沈子清觉得自己是幸运的,能在倒霉透顶的生命里有幸遇到如此让他心动,又如此有勇气的花雨。沈子清觉得自己应该为花雨做些什么,至少要向花父花母证明一件事,他们的女儿并没有选错人。
花雨狡黠地笑道:“你是不是觉得自己现在很有勇气?”
沈子清看着花雨的样子,就知道她要玩小阴谋了,遂道:“如果你能再握一下我的手,我会更有勇气。”
花雨的脸又红了起来,或许,这是花雨有生以来脸红最多的一天。嘴上却丝毫不肯饶人:“我的手就在这里,就怕你没有本事牵到。”说毕,花雨眨了眨眼,背着手退了几步,然后转身跑开了,把沈子清扔在了一边。
花雨摆出了一种女孩的矜持,她用自己的方法告诉沈子清,我在这里,请你来追我。
第一卷第四十一章老头的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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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雨回到屋里,看到成了孤家寡人母亲正在那里抑郁,花雨也不说话,默默地收拾碗筷。花母气道:“我们帮你介绍了那么多人相亲,哪一个不强过他,你觉得你们会有未来吗?”
“我们有没有未来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们给我介绍的人,我跟他们肯定没有未来。”花雨道。
“你就不能像你姐一样,让我省点心吗,你给我说说,你到为什么非要为了倒猫贩狗的跟我做对。”花母有些急了。
“因为姐姐喜欢他,因为虫虫喜欢他,因为他能接受虫虫,虫虫也会接受他,你所说的书记公子名牌大学博士哪个能接受虫虫,又有哪一个能让虫虫接受,这个理由够吗?”
花母立时就哑口无言,这个理由已足够。那些她所中意的权贵才俊中会有谁能接受花雨带着一个有些自闭的小拖油瓶,更重要的是虫虫能接受那些权贵才俊中的谁。花母觉得自己只能在有生之年,给虫虫以他们的所能给的一切,但百年之后,最后能照顾虫虫的人却只有花雨。所谓权贵才俊此时一想,居然全都是过眼云烟。
沈子清站在花坛边愣了足有一刻功夫,将花雨握住自己的那种感觉细细体味,居然神不守舍。
“小子,你是不是以后三个月都不想洗手。”沈子清终于回过神来,看到边上一个老人提着鸟笼戏谑地看着沈子清,那老头干干瘦瘦,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老大爷,你不知道打扰别人的美好时刻是不礼貌的吗?”沈子清有些不高兴了,这老头还真不识趣。
“什么美好时刻,小姑娘都走半天了,你还在这犯傻,我是怕你走火( 兽语新说 http://www.xlawen.org/kan/1937/ )
谭东成想着,整合过集团物流后,谭东明也会由暂驻变为常驻,其中不无派谭东明监视谭青青的意思,谁知道这谭老爷子哪天口风一变,又改了主意把谭青青捧上台面。小人鱼公司原来在谭东成看来是个胡闹公司,但随着小人鱼品牌价值不断提升,谭东成就不得不重视起来,她感到谭老爷子给谭青青开的这个公司恐怕也未必就是一个胡闹公司,谭青青也许没表面那和简单。
谭东明刚来没几天,就充起了大拿,时常以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为由,对公司的事指手划脚。谭青青少不得敲打他几句,谭东明却以为谭青青不能拿他怎么样,而且谭氏迟早是自己家的,谭青青一出嫁,就是一个外人。所以也只是表面恭敬,背地里依然我行我素。
谭青青对谭东明早看不过眼了,但谭东明虽然比自己大不了几岁,却总归是长辈,要是往日,谭青青会给这个叔辈的人留几分面子,但谭大小姐刚刚被沈子清搞得心情十分糟糕,虫虫把那个她送的布娃娃又扔给了她,她就更加郁闷,觉得自己连一个小孩子都搞不定。谭青青本来就是个情绪化的人,谭东明却在此时撞到了她的枪口上。
“谭东明,我现在不想叫你叔叔,马上从小人鱼公司消失,不然我叫出这里的老虎把你的脸撕烂。”谭青青发飙了。
谭东明阴着脸道:“青青,你理智点行不,公司不能这样管理的。”
“我怎么管理公司轮不到你来插嘴。”说毕朝边上的两个保安道:“还愣着干什么,把他给我扔出去,以后他要是再次出现在小人鱼公司,你们就走人。”
谭青青下了死命令。两个保安慌忙把谭东明架起来就往外走,颇不客气,实际上小人鱼公司的员工早就瞧着这个飞扬跋扈的家伙不顺眼了,小人鱼原本的工作环境还是十分有人情味的,谭青青也对待属下优厚,她甚至常拿公司的人做恶作剧,被他耍过的公司员工上至经理下至看门的保安,这倒让所有员工与她亲近。这些人在小人鱼工作也十分舒心,许多事谭青青根本不用交待,底下的人就在各自的岗位恪尽职守,以至于谭老爷子看这个四不象的公司一步步壮大时都瞠目结舌,私下里惊叹,自己这个孙女要么是个运气好得爆棚的小迷糊,要么就是个经商的天才。
谭青青赶走了谭东明,犹自不解恨,拿出电话就拔给了谭东成:“谭东成,你要是再敢把你的爪子伸到小人鱼,我就把你那些破事全部说给爷爷,别以为什么都不知道。”谭东成就惊出了一身冷汗,忙叫人去了解出了什么状况。谭东明本想在谭东成面前诉诉苦,研究一下如何对付谭青青,却被谭东成骂了个狗血淋头:“你是猪脑子吗?不懂得蛰伏吗,不懂得循序渐进吗?从今天起,收起你那些狗屁的国外先进管理经验,给我去水泥厂搬沙子去吧。”当然不会真的让谭东明去搬沙子,但却发配到乡下去管水泥厂了。
谭青青发飙过了,情绪找到了个渲泄口,心情稍好了一些,又对陈汉宾道:“从今天开始,你去当后勤部长。”
陈汉宾倒是一怔,没想到这种好事会落到自己头上,原本以为不走人就不错了:“谭总,我怕做不好。”
“有什么做不好的,你刚才不是挺硬气的吗,总公司再来那些乌七八糟的命令,就给我这么对待。出了事儿,我顶着。”谭青青眼睛一瞪,倒有点老总的风范。
“可是,谭总”
“可是什么,你昨天在驯养池里喝水没喝够吗?”
陈汉宾立时改了口:“好,我听从谭总安排,一定把工作做好。”陈汉宾可不想自己再次被谭青青“不小心”撞进驯养池里喝凉水。
沈子清一直等谭青青安排完毕,才有机会走到陈汉宾面前道:“陈哥,我妈多亏你照应着,现在就要离开了,不知道该怎么谢你。”
第一卷第三十七章偷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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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汉宾年近30,比沈子清的稍大,面相周正,给人一种沉稳的感觉,看刚才他对谭东明不卑不亢有礼有节就知道,这人刚正,识大体。
陈汉宾对沈子清道:“沈兄弟,不要说什么谢不谢了,刚才的事你也看到了,阿姨没必要离开的,她在这里做得挺好的,大家也都喜欢她,刚才你也不过是气话。”
“不是,陈哥,刚才我的确冲动,但也不是让我妈离开的主要原因。我最近正在忙着开个店,我爸那边也忙不过来,前些日子就想让我妈辞工到我店里帮忙,她说什么也不肯,我只好招了个人,现在仍然忙不过来,我妈再不过帮我,我就要累趴下了。”沈子清说毕,又用恳求的目光看着沈母。
沈母其实在被谭东明训斥的时候,就看见了沈子清在和花雨说话。看花雨和沈子清说话的表情,沈母凭着对儿子的了解,觉得儿子和这个漂视的姑娘之间有点什么,至少沈母希望是儿子和这个姑娘之间有点什么。
沈母是不想上前跟儿子相见的,觉得自己穿着保洁的衣服上前会给儿子丢脸,此时听沈子清劝说自己到店里帮忙,就不再坚持,何况沈子清这些天已经劝自己已经好多次了,再不答应,无疑会让儿子难堪。
谭青青走了过来,对沈母道:“陈姨(沈母姓陈),你真要走吗,你走了,我就再吃不到你的烧茄子了。”
沈母一付恍然大悟的样子道:“原来是谭总天天偷我的烧茄子。”谭青青就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
原来,沈母每天中午带饭的时候,经常带自己家里做的烧茄子,这道菜倒是沈母的拿手绝活,沈子清从小吃到大,一直对沈母这道菜百吃不厌。沈母的这道菜在公司也威名远扬,员工们一起吃饭只要闻着沈母烧茄子的味儿都会凑上来夹一口。沈母也就每次带这道菜的时候多带一些。不过最近几天,沈母的烧茄子经常会被调包,烧茄子不见了,她的菜却被换成了大饭店的招牌菜,一连几天都是如此,沈母也哭笑不得,揪人就问是谁干的,每次问到人,这些人总是笑而不语,说不知道。
其实,所有人都猜到了是谁,不过是不说而已。公司所有人都对沈母“欺上瞒下”,有时候还帮着谭青青做案,倒让谭青青偷菜偷得如鱼得水。
沈母对谭青青道:“我今天做了很多,还放在老地方。以后要是想吃,谭总要是不嫌弃,就到我家里来,我给你做。”
谭青青道:“好啊,好啊,就是怕你儿子不欢迎我啊,你儿子对我意见可不小。”
沈母伸手拍了沈子清脑后壳一巴掌:“敢对谭总无礼,反了你了,回去我再收拾你。”
沈子清见谭青青在母亲面前给自己上眼药,倒也没有感到不快,反倒想刚才对谭青青的话是不是有些过了,有时候,看一个人做的事就会了解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至少沈子清看来,谭青青还算是个不错的人,虽然总和自己针锋相对,但易地而处,如果自己当老板,怕是做不到像谭青青这样。沈子清看得出,母亲对这个地方还是深有感情的。
沈子清顺着母亲的话对谭青青道:“谭总,刚才不好意思,谢谢你对我母亲的照顾。”
沈子清的转变倒让谭青青有些不适应了,她还以为这个茅坑石头还要再和自己顶几句呐,哪里想到他会跟自己道歉,一时之间倒不知道如何回答了。
花雨见沈子清对谭青青不再针锋相对,也有些高兴,上来给沈母问好,沈母对花雨左看右看,十分喜欢,拉了几句家常话后,沈母不想打扰儿子的事,就对沈子清说了句:“你们聊吧,我自己回去就行了,记得对人家好点儿。”说毕,就去沈子清的店了,沈母是个闲不住的人。
沈子清本想跟母亲一起走,没想到沈母扔下自己独自回去了,面对花雨时就说不出的别扭,如果说两人以前是在用心交流,那现在,有一个人将心关闭了。
花雨道:“你开店了?”
沈子清收拾了一下心情:“嗯,一个宠物护理的小店。我也要去进货了,改天有时间咱们再聊。”只说了一句沈子清就找借口要离开,花雨欲言又止。
沈子清刚下台阶,虫虫跑了过来,拉了拉他的衣角,沈子清蹲下身:“虫虫乖,听话,下次叔叔给你带一只漂亮的小鸟”虫虫伸出了小手指,沈子清也伸出了小手指跟虫虫勾了一下。然后,挥手再见。
花雨见沈子清越走越远,沉默不语,谭青青走上前来,挽住花雨的手道:“对不起,小雨,我刚才说那些话只是一时的气话,要不我把他叫回来,我跟他道歉。”以谭青青的个性,能说出像沈子清道歉已经极不容易。
花雨摇了摇头:“青青,不关你的事儿。”
谭青青开车,花雨就一直默然不语,最后谭青青实在有些受不了了,就道:“我的小姑奶奶,你说句话行不。”
花雨突然道:“青青,你说人和人之间真的会因差距疏离吗?”
谭青青道:“有些人不会,有些人就会,我给你说件事吧。”谭青青说着,放慢了车速,然后会花雨道:“我跟你说过我的爷爷没有发迹之前我们家什么样吧。”
花雨点点头:“你都跟我说过。”
谭青青道:“那个时候,爷爷被害得很惨,全靠一个朋友的周济才能勉强维持生活,其他亲戚朋友谁也不会看一眼我们,而且能躲多远,就躲多远。后来爷爷终于东山再起,直到谭氏现在这个样子,你也看到了,原来那些不正眼看我们一眼的亲戚朋友全都靠上来了,可奇怪的是,一直接济我爷爷的那个朋友反而跟我爷爷疏远了,如果不是我爷每年主动去看他们,他们是从不主动登我们家门的。”
花雨道:“为什么?”
“我也问过爷爷,爷爷没解释过,他说让我记住这件事就行了,他每年去看这个朋友时都会带上我。”谭青青又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跟你讲这件事,我也说不了什么大道理,或许沈子清那个茅坑石头就是我爷爷的那个朋友那种人。”
谭青青又小小地贬损了沈子清一下。
“谢谢你,青青,你刚才那番话是我认识你以来最靠谱的。”花雨道。
“花雨,我什么时候不靠谱了。”谭青青撇起了嘴。
沈子清发现,离开并没有让自己变得轻松,反而更加难过。他跑到路边角落里蹲了好一阵,才平复了心情。然后开始返回西关村,联系成汉所需要的那些宠物,沈子清想着自己对西关村周边的事并不了解,就给蔡富贵拨了一个电话,没想到事情因此变得顺利起来,蔡富贵说附近有一个养鸡厂,专门出售鸡雏。有了鸡雏,一切都变得简单起来,只要再去稍远一点的村子把需要的猪鸭和鹅买齐。
当吴小蕾看着沈子清捧着箱子,装着一群鸡雏走进店里,吴小蕾道:“老板,你要养鸡吗?”
“可要给我看好了,咱们以后就靠这群小鸡发财了。”沈父沈母也在店里,见沈子清突然弄了一群鸡雏回来,越来越觉得这个儿子最近不着调,又开始担心起来,沈母最近一直都在纠结于沈子清赔了的话可怎么办。
吴小蕾哭笑不得,自己都忙得脚不沾地,还要想着喂鸡不成,这高工资还真不是那么好拿的。少不得诉了一句苦:“老板,我这忙得哪有时间喂鸡啊。”
沈子清笑道:“嗯,也好,喂鸡这种大事儿就不需要你了,本老板亲自喂鸡,你去忙那些小事儿吧。”
吴小蕾一副很是无语的样子,对沈子清道:“对了,老板,你交给我的事儿我都忙得差不多了,就差一个牌匾了,这个牌匾上面刻什么字。”
沈子清道:“这个就不用急了,我找了一个名人来给咱们店题字,过几天我把字拿给你,你再去办牌匾的事儿。”沈子清打起了成汉的主意,反正过两天自己只要做到他要求的,这个店的字由他来题好了。成汉如果知道自己题的字会挂到像路边摊一样的店的牌匾上,不知道会是什么表情。
吴小蕾猜不出沈子清会找什么名人,但也没有多嘴去问,又道:“那我明天就要布置店面了。”
沈子清道:“这个不急,还有个事儿需要你去办?”
第一卷第三十八章注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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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蕾一听沈子清有事儿要办又紧张起来,这几天她差点就跑断腿了,沈子清大撒手,有时候一打电话问沈子清让他拿主意,沈子清就一句“你看着办?”,吴小蕾就只好自作主张。有时候吴小蕾甚至怀疑,好像这个店的主人不是沈子清,而是自己。
此时一听说沈子清又有任务要派,硬着头皮问道:“什么事啊。”
沈子清道:“你去把这个店改为注册一个公司,公司的名字就叫魔宠学园,时间要尽快,这件事你不用亲自去跑,就找一个代理公司代办吧,我了解过了,钱不会太多。”不只是吴小蕾,沈父沈母也开始犯晕,不明白这个儿子怎么又要注册公司了。
“现在注册一家公司还是不困难的,只要3万元的注册资金,再花上一点代理费。”沈子清解释道。
吴小蕾刚刚毕业,哪里懂得这些,不过既然老板吩咐了,只好硬着头皮去办。而且是去找代理办,事情就相对简单了些。吴小蕾记下了,便开始继续将买来的物品拆开,和沈父沈母一起布置小店,沈子清也过去帮忙。
沈子清越来越欣赏这个自己的第一个员工,吴小蕾的经历应该比沈子清简单的多,事实上,全世界也没有多少人像沈子清那样工作经历丰富。但吴小蕾却有一个优点,无论什么事,只要交给她,吴小蕾从不说自己不懂办不了之类的话,有一股为不成誓不罢休的韧劲。
将吴小蕾买来的东西布置到店里,沈子清终于感觉,这个小店有了样子,倒有些欣喜。沈子清看父母也有累了,遂道:“爸妈,你们回去歇着吧,下午这里也没什么事儿了,我这里跟小蕾商量一下店里的事儿。”
沈母还待说再忙一会再走,却被沈父悄悄拽了一下衣袖,沈父道:“小蕾这两天没少受累,让人家早点回去,记得把人家送到家。”沈父还是十分喜欢吴小蕾的,经常在沈子清面前夸赞。就连沈母,也看着吴小蕾的眼神有些异样,觉得这个姑娘好像也不比刚刚看到的那个花雨差,言语间就对让吴小蕾颇多亲近,倒让吴小蕾时常不好意思。
沈父沈母走的时候还有些暖昧地看了沈子清一眼,沈子清也感到这老两口有些热心过头了。
沈父沈母离开后,沈子清就招呼吴小蕾坐了下来,吴小蕾倒被沈父沈母刚才的举动弄得有些不好意思,一向办事干净利落的女孩突然之间变得有些忸怩。
沈子清也觉得别扭,为了缓和气氛,就打趣吴小蕾道:“吴小蕾同学这些天任劳任怨,勤勤恳恳,本老板正式提出对你进行嘉奖。”
气氛果然变得轻松起来,吴小蕾也恢复了自己一惯的风格,对沈子清道:“谢谢老板,到时候一定要给我加奖金啊。”
沈子清笑道:“你这员工够精明,顺着杆就往上爬啊。好吧,看你勤勤恳恳,为公司鞠躬尽瘁的份上,本老板现在正式宣布,你提前转正,从今天开始,你很荣幸地成为本老板的第一名员工。”
沈子清以为,自己宣布这个决定后,吴小蕾至少要兴奋一下的,但吴小蕾的表情却不喜反忧,沈子清就疑惑起来:“吴小蕾同学难道不想成为我的员工吗?”
吴小蕾想了想,咬了一下嘴唇道:“老板,我是很想能把这份工作长久地做下去,但有个问题却一直想不明白。”
沈子清道:“你说。”
吴小蕾道:“那我就直说了,我虽然刚毕业,但是对宠物护理这行还是比较了解的,就这个小店的利润而言,并不是很多,就算是做得很好,我的工资也是很高的。”
沈子清明白了吴小蕾的意思,显然她认为这个小店是不足以支付这么高的工资给一个员工的。沈子清也觉得有必要让吴小蕾知道自己开这个店的真实意图,毕竟许多后续的工作还要吴小蕾去做。沈子清对自己手下的第一个员工还是十分看重的:“我最初开这个店也不是为了做宠物护理的,那只是一个附带的业务,不是这个店的主业。”
沈子清说着,将自己刚买来的那些鸡雏随便挑了一只放到了桌子上,然后对吴小蕾道:“你看这只鸡雏有什么特别的吗?”
吴小蕾道:“它很可爱。”
沈子清道:“这只小鸡跟普通的小鸡并没有什么区别,那么,你明天再来,你看一下这些小鸡雏会有什么变化,然后你就知道答案了。”沈子清卖了一个关子。
吴小蕾气得跺了跺脚:“我越来越觉得你这个老板不靠谱了,你不知道我心里惴着事会失眠的吗。”
沈子清笑道:“嗯,少女经常会失眠的,能让吴大小姐失眠,我本人还是深感荣幸的。”
吴小蕾被沈子清一句话弄得脸一红,吴小蕾恶狠狠地道:“你要是明天给不出我满意的答案,我就炒了你。”
沈子清表情郁闷:“刚夸完你,有你这么对老板的吗?”
吴小蕾:“对待敢调戏员工的老板,一定不能客气,要恶狠狠地还击。”
沈子清做举手投降状道:“怕了你了,好了,明天我再跟你说,都5点了,早点回去吧。”
吴小蕾对沈子清的示弱小小得意了一下,收拾自己的包,准备下班了,走到门口时却突然停了下来:“我记得刚才沈叔叔可是要让某人送我的。”
沈子清嘿嘿笑道:“你不怕失眠了?”
“去死吧你。”吴小蕾小腰一扭,转身走了。沈子清摸了摸下巴,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老板和员工的暖昧?
小店安静下来,小鸡喳喳的叫声让这个小店显得愈发空旷,沈子清倒在了椅子里心情莫名其妙地差了起来。在小人鱼公司的一幕幕不停划过眼前,花雨的样子在眼前去了又来。沈子清晃了晃脑袋,又洗了把脸,想让自己清醒一些。
手机却在此时响了起来,上面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沈子清无精打采地接起电话,懒洋洋地问了句:“谁啊。”
“是我。”电话那边传来的声音让沈子清神经绷紧,那声音他再熟悉不过。
沈子清不知道花雨如何知道了自己的电话,两人自认识到现在谁也没要过对方的电话。
第一卷第三十九章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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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雨回到家的时候,情绪有些低落,画眉小露飞过来落在肩上。说来也怪,这只画眉一进花家,就占据了花露原来的闺房,花父花母有些许伤感,但又感到安慰。于是在花家,小露成了一个特殊的存在,花母有事没事就对着这只画眉唠叨几句,而且沈母发现,这画眉小露要比花雨和花远听话多了,花雨花远一听她唠叨,必然找个借口离开,而画眉小露会面对她静静倾听,偶尔还会几声清脆的鸣叫来应和她。
这些,都是以前花露常做的。
花家所有人都心照不宣地认为,是花露回来了,他们宁愿相信杜宇化鹃不是传说。花家的笑声因此多了起来。
花雨看着虫虫在草地上逗弄五只小狗,而母亲对着小露唠叨不休,感到莫名地孤独。
谭青青的话在花雨耳边一遍又一遍地响起,她在想,是不是真如谭青青所说,沈子清会是因为差距才疏离,花雨开始不停地翻看手机里沈子清的电话,那天在宠物收容所,沈子清把电话留给于野时,她就记了下来。
花雨终于按下了那个让她忐忑不已的电话号码,电话彼端的声音开始低落,花雨说了一句话后,那边的声音就传递出了诸多的信息,有意外,有慌乱,说话语无伦次。花雨甚至握着电话就能看到电话另一边沈子清正手足无措,坐立不安。
花雨就得意地笑了,语调变得愈加舒缓自然:“我的父母一直想当面谢谢你,虫虫也很想你来,明天请你到我家吃饭吧,我把地址发你手机上。”
说完也不待沈子清说话,就挂了电话。然后到小露的房间里对正在唠叨的母亲道:“明天,我请了姐姐的那个朋友来家吃饭。”
沈子清看着电话呆呆发愣,这一夜的沈子清犹疑纠结,早晨起来的时候都带了黑眼圈。但还是收拾心情去宠物市场挑了两只好看的鹦鹉,准备送给虫虫。沈子清觉得这个可怜的小女孩跟自己十分有缘,每次见到,都会有一种莫名的亲近感。也许,让虫虫尽快像个正常孩子这件事上,沈子清还是可以出一些力的。
我去是为了虫虫,沈子清心里对自己如是说,不知道是不是一个安慰自己的借口。
就在沈子清忐忑不安地按着花雨留给自己的地址前去赴宴的时候,吴小蕾也顶着黑眼圈到了沈子清的店里,昨天吴小蕾真的失眠了,当然不是为了沈子清的一句玩笑话。而是为了自己心中即将做出的决定,吴小蕾承认沈子清是个好老板,沈父沈母也对自己不错,但这反而让吴小蕾有些不忍,总觉得自己亏欠了他们。事情的根源当然是沈子清的高工资闹的,吴小蕾是觉得这样一个小店,沈子清自己加上他父母的帮忙完全可以了,根本不需要再加上一个高工资的自己。
如果这个小店真的只是做一个宠物护理,那自己呆上一个月,教会了沈父沈母,自己就要离开了。吴小蕾自己没有察觉,她所忧虑的,已经超出一个员工为老板所忧虑的范畴了。
所以,吴小蕾跨进这个小店时,如沈子清去赴宴一样心里纠结。花父花母正在店里忙着收拾那些边边角角,为即将开业做准备。而吴小蕾跟沈父沈母打了声招呼,就迫不及待地跟到了装着小鸡雏的箱子前,吴小蕾虽然不相信一些小鸡雏能搞出什么花样,但她还是希望能有些奇迹发生。但吴小蕾却失望了,小鸡雏还是昨天的样子,不过看样子好像比昨天活泼了一些。
吴小蕾就叹息起来,看来自己帮沈子清把店开起来后,真的要离开了。
吴小蕾还在叹息,却听沈母在一边道:“小蕾啊,小栓儿走的时候跟我说要你替他喂一下这些小鸡,也不知道搞什么,神神秘秘的,非要你亲自喂。”吴小蕾立时心中生气,认为沈子清在耍自己。不过有沈母看着,也不好表现出来,顺手抓了一把米,扔给了这群小鸡。
吴小蕾看到,这群小鸡并没像她想的那样一哄而上,而是自动排成了两队,像经过驯练的士兵,优雅地开始啄食。动作不急不缓,好像应和着某种节奏一样,这节奏好像自己还很熟悉。
吴小蕾情不自禁地把手伸到了箱子里,一只小鸡一跃跳到她的手心,小鸡毛绒绒的感觉让吴小蕾十分舒服,吴小蕾动了一下手指,手心里的小鸡跟着跳了一下,吴小蕾又动了一下手指,小鸡也跟着跳。吴小蕾手指按一个节奏不停地抖动,小鸡就跟着吴小蕾的节奏在跳。吴小蕾终于知道这些小鸡所遵从的节奏是什么了,那是自己手机铃声所用的歌曲。
吴小蕾想到沈子清叫自己注册的公司的名字叫宠物学园,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吴小蕾就蹲在小鸡的面前,开始发起呆来。
“小蕾,小蕾”吴小蕾从沈母的呼唤中回过神来,沈母关切地问道:“瞧你脸色不太好,要不今天回家休息一天吧,反正这里也没什么事儿。”
“阿姨,我没事儿,就是昨天没睡好,一会儿我还要去办一下注册公司的事儿。”
就在吴小蕾满怀希望,跑去忙注册公司的锁碎事之时,沈子清满怀忐忑地踏入了花家。
花家就位于顺城政府的家属楼内,由此沈子清猜知,花父花母应该以前是顺城政府要员,这是一个权贵聚居地。花雨就在小区的门口接沈子清,沈子清看到花雨一袭白衫,头上仍是随意地挽了一个马尾,顾盼之间澹淡有菊荷之韵。
花雨在前面领路,沈子清慢慢地跟在后面,看着那马尾跳跃如瀑。
花雨道:“你的店什么时候开张。”
“快了,如果顺利的话,这周吧。”沈子清心中的盘算,只等拿到成汉的字,牌匾一挂,就算开张了,至于注册公司,可以让吴小蕾随后跟进。
“你开张那天我去。”花雨道。
沈子清哦了一声,突然之间感觉花雨风格大变,刚才一句“开张那天我要去”和昨天她打电话邀请自己的风格如出一辙,她只告诉了沈子清我要做什么,丝毫没有在意沈子清之后会有什么反应,好像在像沈子清传递一种信息,不管你沈子清怎么样,我自去做我的事。
花雨的反差让沈子清觉得自己有些窝囊,什么时候自己变得进退失矩,就算天天找工作的时候,自己不也是有条不紊。而现在,不过是吃顿饭,跟朋友见个面。这样一想就心境平和了不少,再说话就自然了许多。
“我怎么感觉你风格大变。”沈子清恢复了在花雨面前那种随性的感觉,有些话就直接问了出来。
花雨道:“你不肯改变自己的风格,我就只好我变了我的风格了。”
沈子清道:“我们每个人无论怎么变,最终还是自己。”
“那你这些天是你自己吗?”花雨回过头问沈子清,沈子清被那一双眸子盯得浑身不自在,嘴唇翕张了几次,又一次在那双清水双瞳下败阵,道:“不是。”
花雨道:“你现在是了。”
沈子清就心头一阵释然,与花雨相处自己太执着于一件事情的结果,自己为什么就不能随性一些。难道因为不是自己想要的结果,就与花雨老死不相往来?如果不是自己想到的结果,自己会难过,会悲伤,那又怎么样呢,难道离开自己就不会悲伤,难过。
结果是什么,已不重要,做自己就好。
沈子清这样想着,却已进了花雨的家门。花雨家就在一楼,靠近草地有一个小院门儿,虫虫正在草地上和5只狗疯玩儿,5只狗看见了沈子清,扔下了虫虫向沈子清扑了过来。虫虫发现了沈子清,也欢呼一声,跟在5只狗的后面跑了过来。
沈子清笑着,弯身抱起虫虫,然后提起买来的两只鹦鹉对虫虫道:“送给虫虫的礼物,虫虫以后要好好对待它们,它们以后就是你的好朋友了。”沈子清说着,把虫虫放下来,将鸟笼打开,两只鹦鹉蹦了出来,跳到沈子清的胳膊上。沈子清随手把鸟笼丢在一边,沈子清养的鸟是不用鸟笼的。
沈子清对两只鹦鹉道:“快向虫虫问好。”
两只鹦鹉字正腔圆地叫:“虫虫好,虫虫好。”
虫虫兴奋起来,伸手要抓两只鹦鹉。沈子清忙阻住虫虫,告诉了虫虫正确的握鸟方法,虫虫倒是聪明,依言跟着沈子清做得似模似样。
花母听见虫虫不停地笑,早就迎来了出来,看见沈子清便道:“小沈来了,早就想让你来家里吃顿饭,快进来吧。”
花父在屋里的沙发上站起来,起身相迎。画眉小露不知道哪个角落里突然飞了出来,落到沈子清的肩头。沈子清伸手轻轻抚了一下它的脑袋,小露十分享受的样子闭上了眼睛。
沈父沈母都对沈子清这个独特的本事儿暗暗称奇,对小露和沈子清如此亲密就有些吃味,尽管这画眉还是沈子清送的。
第一卷第四十章请你来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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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父花母对沈子清的到来表现出了足够的热情和礼貌,桌上的菜也足够丰盛,拿出的酒也足够高档,但沈子清敏锐地察觉,花父花母对于自己仅止于是感谢,并不是想跟自己有更深一层的关系。每次花雨陪自己聊天的时候,花父花母都会借故将花雨调开,让她去忙别的事情,虫虫粘着沈子清不放时,花父花母也明显表情很无奈。
沈子清自然将这一切看在眼中,故作不知,但却主动与花雨虫虫保持了距离。吃饭的时候,就有些食不甘味。恨不能马上吃过离开,所以故作饭菜可口,加快了吃饭的速度。
花母一边客气地为沈子清夹菜一边对他道:“小沈啊,现在在哪里工作啊。”
“我现在没有工作,在宠物市场看什么赚钱就倒腾点什么。”沈子清答道。
“哦,那样可不太好,年轻人总要有个正经的工作,不如我们顺城政府里给你安排个正式的工作吧,这样子也不用每天市场里跑来跑去。”沈子清感到一张很大的饼向自己砸来,这应该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一个机会,这也是花父花母向自己报恩的一种方式了。只是沈子清感觉到这其中背后的意思,这是一种变相的疏离。
“谢谢阿姨的好意了,我这个人自由懒散惯了,到政府里上班会给你们添麻烦,那里的确不适合我,你们的好意我心领了。”沈子清十分淡然的拒绝,倒让花父有些刮目相看,但也只是有些欣赏。
花雨已经感到事情离自己希望的方向越来越远,刚刚和沈子清建立一点和谐自然的关系也渐渐变得陌生。
花母道:“你们这些孩子,为什么都不想去政府上班,小雨你也是,怎么都不肯进政府。”花母又把话题转向了花雨:“你也老大不小了,没个正经工作,对象也不谈,我们还能活几天,你嫂子这次给你介绍了李书记的儿子,人家刚留学回来,一表人才,我也见过,小伙子不错,你明天无论如何跟人家见个面。”
花母唠叨完花雨,又对沈子清道:“小沈啊,你别学她,天天让父母不省心,早点找个对象,这样不但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你爹妈啊。”
花母看似不着边际,东一句西一句,但内里表达的意思沈子清确再清楚不过,她清晰地将花雨跟沈子清划分开来。宴止于此,所要吃的菜,喝的酒,说的话都已穷尽,沈子清觉得有种曲终人散的感觉。只是他的表情依然淡淡地,轻轻放下筷子:“阿姨说得对,不过也不用担心,小雨明天一定会为你们找个乘龙快婿回来。”
花母就笑了,觉得沈子清一下子顺眼了许多,热情地道:“来,小沈,多吃点。”
“阿姨,你的菜很好吃,我已经吃很多了,实在吃不下了,谢谢你们的款待。只是我还有些事儿不得不离开,实在包歉,我改天登门谢罪。”
花雨瞧着起身离席的沈子清,所有的细节都没逃过她的眼睛,她看到沈子清扶座位时的手是抖着的。
花雨觉得自己的生命中,好像从来没有这样透彻地了解过一个人,而且不需要用语言,所以花雨知道沈子清的这次离开意味着什么,转身就是一辈子,尽管只见了三面,但她却知道,从此以后,眼前这人会真真正正地离自己远去。这是沈子清心中的偏执,一如谭青青爷爷的那个朋友一般。
花父花母正待出言客气挽留,却看见花雨起身走到了沈子清身边:“有事的话就去忙吧,我送你。”说毕,伸出一只手轻挽住沈子清的手:“还有,不要往自己脸上贴金,你哪是什么乘龙快婿,我早说过你自恋,这毛病要改掉了。”
花雨握着沈子清的手往外走,好像刚才的这场宴会是一个女生领着男朋友见过家长的一次小聚。
花雨用自己的方式,坚决而沉静地回应了父母。花母有心想说些什么,但一想到女儿的性格,想说的话就吐不出口,眼睁睁看着两人走出屋门。
花父见两人出了门,对花母道:“我早说过你会适得其反,如果小雨那么轻易地按你的设计走,她还是我们的女儿吗,我也配和你演过戏了,下面的事你自己收场。”
花母气道:“她还是我的女儿吗,当着外人不给我面子。”花母还想对着那只画眉发泄一下心中的不快,却发现那只画眉只要她一凑近,就远远地跳开,她又想拉住虫虫,而虫虫带着5只狗和两只鹦鹉闷头玩耍,也不理自己。她一靠近虫虫,两只鹦鹉就喊道:“走开,走开。”
花母就发飙了:“你们这些没良心的,我忙了一上午,给你们弄吃弄喝,到头来还一身不是。”花母发够了脾气又郁闷起来,难道这个倒猫贩狗的家伙就凭着几只鸟几只狗就拐走我的女儿不成。现在家里,已经鸟狗不宁了。
沈子清感觉,花雨的手很软,但很有力量。那种感觉,如在云端。
“你还不放开我的手。”直到花雨一声嗔斥,沈子清才醒过神来。沈子清看到,一向在他眼中清淡如水的花雨呈现出少有的娇羞的一面,两颊艳红如霞。
花雨见沈子清怔怔看着自己不说话,甩手将自己的手抽了出来:“你不是有事吗?还不快走。”
“我觉得即便是天大的事儿,都可以缓一缓。”沈子清道。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油嘴滑舌了。”
沈子清又默默注视花雨良久,才道:“谢谢你,我发现自己很软弱,还好遇见的是你,不然,我会错过生命中最珍贵的人。”
沈子清的确看见了自己内心的脆弱,花雨挽住自己的那一刻,沈子清感觉自己所谓的自尊不过是一种自私的自我保护,前女友的离开是自己心中的一颗刺,为了保护自己,沈子清学会了在心的外面筑一层厚厚的壳。可花雨有足够的勇气坦诚一切,以沈子清和花雨那种独有的心灵默契,沈子清知道那一刻花雨要鼓起多大的勇气。从主动去要自己的电话号码,到邀请自己来家里,再到父母面前挽住自己的手,这已经是花雨所能做的极限。
沈子清觉得自己是幸运的,能在倒霉透顶的生命里有幸遇到如此让他心动,又如此有勇气的花雨。沈子清觉得自己应该为花雨做些什么,至少要向花父花母证明一件事,他们的女儿并没有选错人。
花雨狡黠地笑道:“你是不是觉得自己现在很有勇气?”
沈子清看着花雨的样子,就知道她要玩小阴谋了,遂道:“如果你能再握一下我的手,我会更有勇气。”
花雨的脸又红了起来,或许,这是花雨有生以来脸红最多的一天。嘴上却丝毫不肯饶人:“我的手就在这里,就怕你没有本事牵到。”说毕,花雨眨了眨眼,背着手退了几步,然后转身跑开了,把沈子清扔在了一边。
花雨摆出了一种女孩的矜持,她用自己的方法告诉沈子清,我在这里,请你来追我。
第一卷第四十一章老头的百灵
wωw奇Qìsuu書com网更新时间:2012…6…2622:19:21本章字数:3664
花雨回到屋里,看到成了孤家寡人母亲正在那里抑郁,花雨也不说话,默默地收拾碗筷。花母气道:“我们帮你介绍了那么多人相亲,哪一个不强过他,你觉得你们会有未来吗?”
“我们有没有未来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们给我介绍的人,我跟他们肯定没有未来。”花雨道。
“你就不能像你姐一样,让我省点心吗,你给我说说,你到为什么非要为了倒猫贩狗的跟我做对。”花母有些急了。
“因为姐姐喜欢他,因为虫虫喜欢他,因为他能接受虫虫,虫虫也会接受他,你所说的书记公子名牌大学博士哪个能接受虫虫,又有哪一个能让虫虫接受,这个理由够吗?”
花母立时就哑口无言,这个理由已足够。那些她所中意的权贵才俊中会有谁能接受花雨带着一个有些自闭的小拖油瓶,更重要的是虫虫能接受那些权贵才俊中的谁。花母觉得自己只能在有生之年,给虫虫以他们的所能给的一切,但百年之后,最后能照顾虫虫的人却只有花雨。所谓权贵才俊此时一想,居然全都是过眼云烟。
沈子清站在花坛边愣了足有一刻功夫,将花雨握住自己的那种感觉细细体味,居然神不守舍。
“小子,你是不是以后三个月都不想洗手。”沈子清终于回过神来,看到边上一个老人提着鸟笼戏谑地看着沈子清,那老头干干瘦瘦,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老大爷,你不知道打扰别人的美好时刻是不礼貌的吗?”沈子清有些不高兴了,这老头还真不识趣。
“什么美好时刻,小姑娘都走半天了,你还在这犯傻,我是怕你走火( 兽语新说 http://www.xlawen.org/kan/19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