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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 部分阅读

    地问过朵娃。即使执想千年,再遇到的也仅仅是皮囊相似的翻版货…………是啊,又能怎么样呢?

    “看看曾经眷恋过的脸,我也心满意足了。至于能做什么……”朵娃歪着鸟头,相当认真地考虑半晌,“那就请他真心地吻我一下吧。”

    家乡堪地亚那地区,流传着初恋情人的传说。如果少女不曾得过初恋情人的吻,那不管转生多少次,下辈子都会碰到相同的男人展开辛苦的恋情,直到得到对方的吻为止。

    用这种根本无法证实的传说给千年执念画上句号,是否不错呢?念念不忘的情感就用简单纯洁的方式来结束,应该也是所谓的斯诺维娜风格吧?(丝罗娜却觉得这完全不合“那位大人”的风格,后者绝对是华丽派的)

    然而,事实是残酷的,即使让不信奉斯诺维娜的男人成功接受亡魂存在的事实,愿望达成仍然深具难度。

    “是高薪任务吗?”

    “不,不能用钱,你得真心去吻。”

    “这不用担心,我绝对真心。钱、美女和酒,这是我字典里的顺序。”前提是亡魂也能附身在这三种东西上。

    “你就只会想到钱吗?”

    “接吻可是技术活儿,不比从树洞里掏虫子简单,”即使是公主的请求,但反正不是自己主顾,罗巴克开门见山地拒绝,继而意犹未尽地挖苦,“如果是为了钱,高明的接吻技术也不妨把啄木鸟纳入服务对象。可您看,它那尖长的喙,树洞才是天生的接吻对象吧。”

    啄木鸟的喙尖长程度是一般小鸟的几倍,丝罗娜理解地点点头,气得不轻的朵娃仅仅慑于暗影的气势,才不敢造次揍人。

    她用心灵感应向男人吼道:“你这个浅薄、轻浮、市侩、庸俗、不识好歹,完全无视历史厚重感的浪荡子……”

    “什么叫历史厚重感?沙棘酒的名字吗?”罗巴克抬头望天。据说公主头发曾用秘方染成黑色,现在被洗回茶色,身上沐浴时用过的大沙棘酒还余香犹存。这种远销国外的培利亚特产,牌子就叫“历史”。

    “斯诺维娜也会诅咒你的!”

    “姑娘,我同情你的遭遇,可是谁会想跟钉子接吻?不若你与公主殿下商量,借她的身躯来完成心愿?”男人的黑眼视线落在少女红润的樱唇上,饱含暧昧,“我的舌头甚至能用樱桃的柄打结。”

    “借月光给你吧,它的嘴可不像钉子,否则可以直接考虑我的拳头。”

    虽然不能听到两人聊天,但罗巴克的话丝罗娜听得很清楚,她开始摩拳擦掌。

    “我字典里没有跟公马接吻的词条……”

    月光突然从鼻子里响亮地喷了一道气,仿佛抗议主人的出卖。

    “释放者,不用跟他罗索,我敢肯定他绝对不是我要找的人。”

    他确实不是你情人啊,丝罗娜委屈地想,但是长得这样像的男人很难再找第二个了。

    “事情暂时搁置吧,我将跟着您,直到真正的他出现为止。”

    这就是预想中最坏的结果!小公主哀叹。

    *****

    黑发黑眼,黑衣黑马,自称“黑鹰”,这样的青年,在阳光普照的大道上,被新春的绿意映衬,反而最为著目。

    “你们崇尚黑色?”丝罗娜饶有兴趣地问,“黑色太深沉,如果有其它颜色点缀,便是最好的颜色。”

    她想起金发的骑兵小子,如果跟着黑鹰,与誓忠骑士的重逢也指日可待了。

    “穿黑色不是为了好看。我们家乡认为,世上男人有三种。白色、灰色与黑色。万色归一是黑,黑色拥有最复杂与综合的内涵,成熟男人都应该穿黑色。”

    “他穿黑色正好保持内心与外表一致的和谐感!”

    罗巴克是堪地亚那更东边一个小地区的少数民族,并非堪地亚那人,因此朵娃更坚定地认为,舍弃对他的幻想是正确的。

    丝罗娜原本以为双方这种别扭,会导致她又被一个新亡灵缠身,但与新伙伴同行的当天黄昏,刚刚投栈完毕,朵娃便突然发生奇异的变化。

    “我可能快死了。”

    朵娃被丝罗娜小心翼翼地捧地手上,鸟身奄奄一息,原来油光滑亮的深蓝羽毛严重褪色,就像一夜之间风化的壁画,所有油彩都失去了它们原有的光泽。

    朵娃的声音虚弱得像摔得支离破碎后又勉强拼回的瓷器,丝罗娜焦急万分,甚至在考虑是否应该把她送回神树岛去。

    “她怎么了?”罗巴克良心发现,跑过来关切地问着。

    丝罗娜简练地传译道:“她说她快死了。因为离开了神树岛,鸟身生机已经完全流失,大概里面的亡灵也会消失吧?”

    “她不是已经死过一次了吗?”

    朵娃自怜自顾都来不及,懒得理他,只对丝罗娜说:“释放者,虽然与想象有点距离,但还是感谢您在我消失前所做的一切。请不必送我回岛上,如果只有一个人在上面,是毫无意义的。”

    丝罗娜含泪点头,心想也许是两千年寂寞的岁月,难保不让人产生活腻的心情。

    “对不起,我还是没帮你完成心愿……”

    “能再看一眼那张酷似的脸,其实已经很奢侈。”朵娃半开半阖的鸟眼,艰难地转动到黑色男子的身上,直把后者望得脊上生凉。

    罗巴克被两个女人的悄悄话孤立着,不但要面对公主哀怨的眼神,还被一只鸟诡异地以濒死表情盯着,顿时落荒而逃。

    “再见,释放者……愿斯诺维娜眷顾您!”朵娃安详地闭上了眼睛,须臾,鸟身就像地宫深处挖出的珍珠,在重见天日的同时,被时间的威力风化了。

    丝罗娜知道,朵娃现在跟她的姐妹一样,全都消弥在空中,除了传说,再没留下半分痕迹。

    *****

    翌日,抱着感伤而整晚辗转不安的小公主,被急促的敲门声震醒。

    男子熟悉的声音罕见地在门外吼道:“见鬼!谁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丝罗娜好不容易整理出一张能见人的脸,推开门,却立即被拉着手冲到了户外。

    太阳才从东边绽放出鱼肚白,客栈院子正在打扫的伙记看见怒容满面的客人,溜回了内堂,于是里外更加清静得像郊野的寺庙,男人的动静格外突兀。

    “罗巴克,什么事让你慌张成这样?”

    “还问我?!该死!!”罗巴克气急败坏,指着院外站在柴火堆上的自家恨狐,一脸震惊,“我的鸟,该死的,你们对它做了什么?它竟然说话了!竟然,就跟昨天那啄木鸟一样说话了!”

    “哦?”丝罗娜惊奇地冲恨狐摆摆手,那鸟只望了她一眼,便继续埋头自己一早的理毛工作。

    “它没说话啊。”

    “不可能,它现在就在说话,该死…………”

    “呃……那你听到它说什么了?”

    “***,你居然听不见……该死,它正在骂我笨蛋!”罗巴克开始抓狂,拼命吹他那个名叫“狗听话”的鹰哨,但恨狐嵬然不动,白天里呈现紫色的眼睛突然闪过狡黠的光芒。

    丝罗娜心念一动,走过去问:“朵娃?”

    呼…………恨狐一飞冲天。它在两人头上盘旋三周,仿佛为少女的问题作出了肯定的注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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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朵娃的情人(4)

    溯北而上,春色迟迟,空气里满是湿润好闻的青草味道。

    路人如鲫,行色匆匆,即使在路上讨论着什么,只要不是高谈阔论,都似乎不必担心隔墙有耳。

    直接借宿年青兄妹的农家,顺便蹭饭,这是罗巴克想出来的省钱招数。风趣幽默的青年,活泼可人的少女,温和有礼的驯鹰,让淳朴的兄妹宾主欢宜。离开的时候,两位旅人都怀揣着妹妹慷慨而送的秋栗与核桃,

    万色归一是黑,黑色拥有最复杂与综合的内涵,成熟男人都应该穿黑色…………丝罗娜对某青年解释自己偏好黑色的理由印象深刻。

    “你今天怎么穿起了绿色?”

    “成熟的男人偶尔绽露一下不成熟会更受欢迎哦。”

    雨后春笋,奥玛森用来形容朝堂的后起之秀;而如春笋清新的绿,在胜基伦则被比喻为“不成熟”。黑发黑眼的青年脱离了纯黑,包装成一棵挺拔的笋,果然有种活力四溢的魅力。他在马背上,一手一个,悠然地剥着薄壳的核桃,栗子被丝罗娜囊括,准备晚上剥给月光加餐。

    “只有纯洁的释放者才会相信你的胡诌。”化身猎鹰恨狐的朵娃掠过罗巴克身际,长年相处的黑马处之泰然,并不像月光对异类的挑衅过敏。

    朵娃一个漂亮的翻身,对挥拳望着自己悲愤莫名的“主人”嗤之以鼻。

    “鸠占鹊巢的人不要多嘴!”

    “切…………如果还想保留自己的外号,请对我客气点。如若人们看到你身边没了宠物,你想继续保留黑鹰之名,请再花个三年五载吧。”恨狐的强大自信让朵娃脱胎换骨,她从高空挖苦起身体的前主人,显得信手拈来。

    “暗影不是我的宠物……”

    罗巴克痛苦地把掏出的鹰哨放回怀里。现在当他吹起鹰哨,必会让与鹰体融合的朵娃心烦意乱,故而后者开始未雨绸缪地作出警告。

    丝罗娜对看起来只有男人在演独角戏的情景已经习惯(朵娃使用心灵交流,罗巴克必须用人语交谈),却没有忽略那个细节。

    “狗听话?”与土狼华尔素操纵恨狐时一样,双黑青年都使用了贵族专门改良的、豢养优秀猎鹰的秘法工具。

    “虽然大部分的皇家部队都训有猎犬队,但听说奥玛森有更让人艳羡的强大空中队伍?不但有庞大的信鸽队,也有精锐的夜鹰队?所以在进行远征时也能保持信息的畅通,或者对敌人的空中传输队伍进行强有力的干扰?”

    “夜鹰队有聪明的恨狐,它们是最厉害的跟踪高手。”丝罗娜只敢稍稍说点自己的印象,然后倍感羞惭。她年少在骑兵队厮混,可对信鸽及夜鹰队所知仍然停留在初级阶段。比如这些骑马或不骑马的酒鬼们经常想方设法去坑养鸟的同僚,好搞几只猎鹰训练时打到的野味下酒。

    民间养鹰的人不使用这种工具吧?丝罗娜并不能确定。但华尔素与罗巴克都拥有这种小道具。

    “罗巴克。比得埃……”闪到嘴边的名字唤醒了公主对帝国故乡的记忆,“比得埃!你与奥玛森西南部的比得埃家族是什么关系?”

    被发现了秘密的罗巴克脸一紧:“我爷爷曾经是拥有继承权的长子,不过为了追求所谓的爱情……这种风花雪月与我无关,我现在只是四海为家的冒险家。”

    “拥有继承权的长子出走?”比得埃的势力范围是三分之一的西南地区,放在当地这可是震惊的事件。

    “准确地说,是流放。那又如何?一个死讯足以平息一切。”

    丝罗娜沉默地努力回想着一些宫廷旧事。

    “死亡并不能结束一切,”朵娃不以为然,“我还死过两回了。”

    “你现在也只是一只鸟。”

    黑发黑眼,也是她曾经的近侍“汀娜”的外貌特征。南奥玛森有不少黑发或者黑眼特征的人口,奈苏美杜也是其中之一的美女。

    “比得埃家族在西南部支持着叛乱的巴格将军,与迪卡图王叔分庭抗礼。因为害怕比得埃家族跟齐拉维的翠丝庭本家联手反抗,巴格将军一直不敢提直接登基奥玛森帝国的皇位,只敢建议与这些曾经辉煌大陆的各大家重新分地而治。”前亲卫骑兵队长迪墨提奥曾经详细地向她描述过离开奥玛森后的政局,可是逃亡生涯的琐碎,几乎快让尊贵不再的公主把这些名字忘光光。

    “出走与流放不同。出走是主动放弃继承权,而流放则是家族内部的决定,如果有更高级的主君发出命令……”

    “亲爱的殿下,试探或者期待都没有必要,”罗巴克不屑地撇起了轻薄的嘴唇,就像批评家在总结一部蹩脚的戏剧,“也许爷爷或者父亲会对这些光鲜的祖宗有特殊感情,我却是彻底地在远方偏僻的地区出生,成年之前甚至不知道姓氏的来历。我对您坦诚布公,自然也不会为了任何一方的势力违背我的任务…………我确确实实受雇于希亚王子来追寻您的踪迹。”

    面对突然收敛脸上轻浮之气的青年,丝罗娜稍稍放下才掠心头的警号。才离虎口又入狼窝的事情,她可不想重复再遇。

    也许他发现了少女这种小心翼翼的想法,于是补充道:“依迪与我相熟,正是因为他父亲也是地道的奥玛森人。”

    两个青年认识?丝罗娜有些吃惊,想问却找不到头绪。

    “关于这些美妙的往事,您与迪墨提奥大人或者依迪重逢时,亲自问他们比较适合。”

    “往事?”

    “依迪与我曾经在有名的黄昏佣兵团共过事,后来一起组成二人组,当过一段时间的冒险家。他好像有事要回奥玛森,便与我分道扬镳了。”罗巴克暗忖这种说辞应该不算暴露他人秘密吧?

    丝罗娜想起正好向他打听银翼的情况

    “那个家伙吗?老实说,冒起没多久的新秀,人们甚至还没来得及去查探他的底细,但是您可能不知道,他的移动速度非常快。冒险家单独行动时经常烦恼于各地区的通关牒文,但他似乎从来没这样的问题,所以可以断定此人一定是大户出身,说不定是哪家有权有势的少爷跑出来胡闹的。”

    朵娃插嘴道:“别不是个王子吧?”

    “这年头王子比三条腿的蛤蟆还好找。”罗巴克自嘲。他没有告诉公主,在那个出生的小地区,母亲是部落首领的女儿,勉强可算半个土王子。

    “王子?”丝罗娜速度搜索着,她开始后悔过去怕麻烦而远离宫廷社交,现在所有名为“王子”的生物,在脑海里的形象经常一片模糊。

    “我饿了,不对,是你的鸟饿了。”

    “你看到那一片春色的原野吗?老鼠与青蛙的滋味相当不错,如果捉到蛇我甚至能帮你烤烤香,”罗巴克咬牙切齿地提醒,“我不指望你帮我打猎兔子,但是你的食物别想花我半个子儿。”

    “你居然虐待宠物。”

    “它不是我的宠物……”暗影是他相濡以沫的战友与伙伴,这是男人之间才能体会的感觉。

    “你的鸟真的饿了,如果我坚持不进食,它就吃不到东西,会饿死的哦!”

    “我要把你的伙食费寄给希亚王子报销!”罗巴克不肯屈服,“身为啄木鸟,你难道没吃虫子吗?我可想象不出谁会帮你烤虫子。”

    “在神树岛上根本就不用进食,那鸟体早就是死物。”

    “猎鹰不亲自捕捉生猛食品,它就可算是废掉了!”

    “你见过哪只猎鹰有人类思想?你得庆幸才对!”

    一人一鸟不得不暂停脚步,互相为对方的午饭问题妥协,最后决定,有着猎鹰躯体的女子必须承担部分的狩猎工作,但可以享受人类熟食的待遇。

    丝罗娜现在得靠罗巴克的传译才明白两个家伙一路上的纠结到底是什么。

    “有情况!”朵娃低飞到男子头上警告说。

    “怎么了?”

    “好凶猛的狗,就在那边。”

    “难道是猎犬?”罗巴克拿着丝罗娜给的劣质弓箭,一手搭起凉棚,往提醒的方向假意望了望,其实什么也没看到。他与老拍档依欧迪斯最大的不同,就是平时太过依赖暗影敏捷的身手。像捕捉兔子、黄鼠狼、雉鸡甚至鱼之类的小型猎物,鹰本身就是最好的工具…………只是现在不能指望新手上路的朵娃了。

    “如果对方在围猎什么,我们过去看看能蹭到点什么不。”

    完全不考虑行为是否有*份,黑发青年欣然认为不劳以获是机遇的另类写法。他提缰前奔,丝罗娜抱着看热闹的心态纵马相随着。

    7 朵娃的情人(5)

    午前的阳光比春色还明媚,树林前的原野上,有另一对男女矫健的身影奔过,他们前面有五条猎犬闪电般围攻着两头野猪。

    草长过膝,有点儿阻隔着猎人的速度,但猪与狗如履平地。两头略小的狗追上了体型稍弱的母猪,女人轻喝指挥着,狗左右一口咬住猪耳,女主人冲上去,双手执着猪的后腿,猛一甩把它弄得失去平衡,四脚朝天。

    “干得好!”她犹有暇余地称赞了爱犬,右膝顶着猪身,把身体重量整个地压在猪肚上,抽出猎刀,毫不犹豫地一刀扎入野猪右前腿与头部之间的一块区域。那是猪的心脏,热血汩汩而出,再次溅湿她的衣襟,母猪瞬间毙命。

    男猎手追踪着的另三条猎犬,他身上同样血迹斑斑,显然先前已大有斩获。

    三头狗也成功地把异常庞大的公猪拦截在树林边缘。

    头狗一声令下,两名助手抢先上前左右挟攻,咬住猪的耳朵。公猪的体格相当于狗的四倍大,它的皮在洗完澡后滚满了砂石,粗厚如铁,即使耳朵被锋利的犬齿咬住,也只是稍稍疼痛,经常翻土的铁鼻,尽可能地往敌人身上拱,上面匕首般的两颗弯獠挣扎着要挑刺狗身。

    这头公猪一家老小刚被人群歼,内心可说相当悲愤。要知道野猪是极其尊老爱幼的家族动物,此时干脆不逃命了,它趁着男人的脚步跟踪不上(野猪狂奔有时比马还快),拖着三只猛犬往眼前最粗的树撞去!

    犬牙未曾给公猪比树皮还厚的体表造成伤势,主人迟迟未赶上补刀,野猪自杀式地反击,把咬住耳朵的两只狗,一只甩得晕过去,另一只给獠牙扎伤了身体,痛苦地哀叫着。

    今天猎狗数量少了点,所以公猪让它们饱尝败绩。它为自己的大胜嚎叫呐喊,而且没有忘记身后的追兵。一想到仅剩的妻子也被杀害,它转身回头,准备开展殊死的报复。没有猎狗的帮助,人类无法掀出它脆弱的肚皮,不管有什么武器,也必会在坚硬如石的猪皮前折戈。

    身后竟然是四条马腿。

    公野猪下意识地退了几步,它眼睛是直的,对于比自己高的东西必须拉开距离才能看清楚。

    血红狂热的猪眼里,看到一匹高大精神的马。动物之间可以互相感应气势,这马骄傲地睨视着它,让同样桀骜不驯的猛兽烦躁不安。再退一步,它终于看清骑手居然是个人类少女。公猪不会被人类美貌所惑,落单的它只觉得眼前一切生物都充满着刺激的元素。它烦躁低吼,高昂起倒生的剑牙,正要向少女发动攻击,却突然四脚一软,跪倒在地!

    真的是相当短的瞬间,可公猪因此错过了逃生与攻击的机会。支援的狗跑上来了,男女猎手一起出手,在猎犬的压制下,果断地放掉它的血,然后补刀心脏给以致命一击。公猪至死再没有半分反抗。

    男女猎人着手检视爱犬们的伤势,即使发现有陌生少女不合时宜地出现,也没来得及出言相询。

    “……汀娜?”

    罗巴克骑着马,从树林一侧闪身而出。整个过程他看得一清二楚。树影下,月光马上,少女平静的脸,虽然被斑驳的阴影掩藏了茶眸的部分光华,可刚才肃穆静立,气态俨然,公猪立即象被抽空了四肢生气,瘫爬在地…………仿佛士兵向君王作出匍匐膜拜。

    公野猪被猎刀从腹下放血,五只狗一拥而上,舔噬着滚热的液体。对狗来说,这是一种新鲜浓郁的味道,也是主人犒劳的方式,但对人类来说,却稍嫌刺激。

    虽说野猪经常侵袭村庄残害庄稼,但场面还是过于血腥,丝罗娜以异乎寻常的冷静看完整个过程,罗巴克认为这与少女末期犹有稚气的脸格格不入,反而比杀戮的画面更让人介怀。

    “……汀娜,你真不要命了,居然自己跑到野猪面前!”临时的监护者有些后怕,毫无狩猎经验的人在落单的成年公野猪面前挡道,简直自寻死路。

    “……好奇怪,它自己倒下了。”

    “什么意思?”

    “刚才还以为狗要制伏它了,才跑来看看,”丝罗娜甩甩头,回想着极短的一瞬,“我发现它不是一般的大,心想坏了,月光应该没见过这种生物。当时我还吓得不敢动弹,生怕月光被吓倒,我会坠马。”

    “释放者可能以为它们只是变种的家猪。”朵娃对野猪的凶猛似乎有强烈的印象。

    “要是被某人知道我让你看到这种场面,一定会克扣原本就微薄的工钱。快走吧。”罗巴克低声地说着,越想越不舒服,而且他开始认出猎手的身份,一个劲只想离开。

    “还可以。我过去经常看猎犬队的训练,刀猎野猪是最基本的内容。”野猪出没,必按老少顺序排队出场,打一窝都是四到十只的数量,足以让关系好的几支小队大饷一场,所以猎犬队非常喜欢这种狩猎活动。

    看到罗巴克仍然惊魂不定地盯着自己,丝罗娜俏皮地伸伸舌头:“你放心,我知道它的厉害。我曾经被认真告诫过,一猪二熊三老虎,两条腿的人类与落单的野猪坦城相对时,危险堪比面对猛虎。即使你爬上树逃生,它也要把树拱掉咬你。所以如果跟前就是这种孤单的杀手,最好原地不动,别做多余动作,然后静悄悄地后退离开它的视野范围。”

    “怪不得你刚才这么镇静。但最安全的做法还是离它们远远的。”真的只是装出来的吗?罗巴克边走边想。

    也许上天觉得他乡遇故知也应该成为机遇的注释,就在罗巴克悄悄退场时,洪亮的男声朝他背后喊了起来。

    “黑鹰罗巴克?”

    罗巴克丢下丝罗娜策马而逃。

    女人口哨声响,五只狗形成两个品字形抢到黑马跟前,集体咆哮着张开带血的嘴牙,把青年的退路全面封锁。

    “好吧,格兰纳,依纱,让它们乖一点。”

    *****

    每年的五六月份是野猪的繁殖期,为了防止过多的野猪肆虐村庄,不少村民会在三、四月份便雇请专家进行狩猎。野猪的肉与皮能卖相当不错的价钱,因而很多村庄都乐意支付这笔费用。

    “你说他听到有人在打猎想过来蹭猎物?那就对了,否则以他那么怕狗的性格,怎么可能会跑过来看热闹。”

    女猎手依纱手里攥着从双黑青年怀里搜出的钱袋,掏出银币交到酒馆伙记手里。换来的两盘野猪肉与一桶金黄|色好酒,香喷喷的,满室留香。

    “这里的村民最拿手是两件事,一是腌制盐猪腿,二就是配杂交香猪,专门卖给有钱人。不过,我觉得醇酒配炖新鲜野猪肉才够味。”

    “老婆,我更想吃烤肉。”

    为猎猪而禁酒数日的夫妇一起深深吸了口气,把酒香吸到脑髓深处。

    “罗巴克最喜欢的不是美女与酒,是钱;他最害怕的不是死,而是狗。所以最害怕的人就是我老公格兰纳。”

    丝罗娜首次以清醒的状态品尝这种比奥玛森甘蔗酒更香醇的培利亚名酿,有“沙棘酒的灵魂”之称的大沙棘酒。她回想刚才所付的酒资,暗骂用酒洗澡的斯诺维娜有够奢侈的。

    “你们夫妻在黄昏团里就仗着狗欺负我,现在还是。”罗巴克蹲在椅子上,皆因椅子的四周爬伏着五条体形不大却彪悍的猎猪犬。它们懒懒地吐着舌头,期待地望着桌上的野猪肉,但罗巴克清楚记得上午这些家伙们是怎样地帮助主人把凶悍的野猪家赶尽杀绝。

    两口子身上的血衣已换成清爽的衣服。原本担心罗巴克会溜走,结果他被五条狗牢牢看在椅子上,半天不敢落地。依纱向兴致勃勃的少女好笑地回忆着往事。

    “我们以前的狗队,曾经有条很聪明的头狗。罗巴克这家伙有天竟然鼓动我老公跟其它人打赌,说可以检验野猪是否能分清颜色。他天未亮就把我们的头狗涂满了绿色赶到山里。因为如果猪能分清颜色,那这头狗一定比其它狗藏得更隐匿,就能赶出最多的野猪出树林。”

    格兰纳硬朗的脸部线条被尴尬的笑容柔和了一半。罗巴克的恶作剧很多,这件事说到底还是不错的下酒笑料。

    “结果呢?”

    “我们所有打赌的人躲在一边等候着,天亮了,树林里骚动开始,哗啦啦,野猪们冲出了树林,那条绿色的头狗也跟在后面,英勇地追着,大家都以为这狗成功了,”依纱顿了一顿,含笑地示意老公接她的话头。

    “然后我们才发现原来狗的身后有更多的狗在追着。那条绿狗是被逼英勇,因为狗对绿色更敏感,又习惯歧视同类,所以它们实际上不是在追野猪,是在追我的头狗。那天结束后,倒霉的小家伙不仅被追得筋疲力尽,还颜面尽失,不能再当头狗了,我只好把它的位置撤了下来。”

    丝罗娜捂着肚子艰难地保持端坐的姿势。

    朵娃感叹道:“我就知道你最喜欢虐待宠物,原来你连别人家的也不放过。”

    罗巴克不好现在反驳,白她一眼:猎猪犬也不是宠物。

    “佣兵团?”丝罗娜对这个名称并不陌生,但对它里面的人物就很好奇。依纱与格兰纳解释说他们俩与罗巴克曾经在略有名气的黄昏佣兵团里当同事,后者因为觉得佣兵生活收入太低,便改行当了自由职业者…………冒险工会里的赏金猎人。

    “我再说一次,我不是为了收入才离开黄昏的。”

    “哦,那你干嘛当逃兵?在团里你与疾狼依迪本来就是好拍档,也没见对工作有什么不满的。”依纱几杯酒下肚,嗓门便开始不受控制。她强壮的手一拍桌子,把伙记叫过来添多一份烧骨头,要拿来慰劳爱犬。

    “团长希望兵团的发展方向终有一天会被某国招纳为正规军,我与依迪都是自由散漫的人,所以才离开去找新出路的。”

    格兰纳眼一沉,高大的身躯在小椅子上挪了下位置,就像在舒缓关节蜷缩过久的僵硬。他低声地说:“奥玛森的仗没真正打起来,倒是听说,胜基伦与堪地亚那要先开战了。我们团收到了邀请,是胜基伦国王子秘密发出的。”

    如这两人所解释的,他们来到此地是完成村庄的任务,但有其它的团员出发到更南边的月露村,准备向圣医女神殿采购一批有特别用途的特效药。如果战争打起来,不管是粮食与药物,都是相当重要的物资,未雨绸缪是应该的。

    依纱与格兰纳还以为丝罗娜只是罗巴克的“女性同伴”,并不知道她的特殊身份。丝罗娜一直被银翼与外界半隔离着,离开月露村也几乎没打听到什么与己相关的消息,所以现在听到战场预告,令她大吃一惊。

    现在即使说,巴格将军把迪卡图亲王的皇室军队打败,也没这个消息意外。

    难道银翼故意陷害堪地亚那的计划成功了?可是连她这个政治白痴都看得出来的把戏,那些阴谋家们也应该能分析清楚。谁是得益者,谁就是陷害者,这是女亡魂教她的。难道这个把戏的背后又是来自奥玛森反叛势力拉什尼教徒?

    “其实我也讨厌参加正规军。我这些好孩子们要是进了军队,哪天给糟蹋了也不知道。”依纱心痛地说。从猎犬晋级为军犬,狗本身可体会不了身份的升级,相反,人类才是最凶狠的恶兽,与人斗跟与兽斗绝非相同层面的事情。接受村民委托去狩猎野兽,他们宁愿一直到老都干这样的工作。

    依纱与格兰纳的目的地也是向北返回黄昏佣兵团的驻扎地,他们故意把罗巴克的钱袋取走,对他说:“来吧,与我们一起去参加奔猪节,只要你参加完所有比赛,我就把钱袋还给你,如果你能获得奖金,我与格兰纳掏腰包再给你一份!”

    “你算是在为狗报仇吗?”

    “你说呢?”依纱撒着娇,半挨在老公岩石般坚硬的胸膛前,微醺的双眼流转着妩媚,“罗巴克,我们三个一起喝酒打赌的时光过去多久了?嗯?”

    “三年吧?不,可能四年了。”双黑青年被带着酒意的眼光瞄得心跳加速,但火把让格兰纳巨大的阴影整个笼罩住心爱的妻子,不让第三者有任何插入的机会。丝罗娜外表远远比依纱漂亮,但初恋情人的眉眼才是男人最高的理想。

    “我俩成亲四年,只在第二年收过你托暗影送来的信与礼物。”

    “我走得太远,毕竟鹰也有它展翅翱翔也企及不了的距离啊。”

    *****

    “心爱的女子结婚了,新郎不是我。为这种理由离开,还真是纯情啊。我要对你改观了。”朵娃不管是年纪还是观察力,比死的时候进步多了。

    “别随便猜测他人的往事,再说,谁比谁更纯情?”

    丝罗娜就寝前跑过去找罗巴克,进门又看到青年在演独角戏。她见惯不怪,开门见山便打听更多胜基伦与堪地亚那国的情况。罗巴克为难地说:“我的任务就是跟踪你们,一心不二用。”

    “吹吧,一定是有空就去赌钱喝酒。”

    “臭鸟闭嘴。”

    “如果打仗的军队有这样一只恨狐当情报员,未免太厉害了。”丝罗娜若有所思,“罗巴克,你真的没想过为某国效力吗?你肯定是最高级的情报人才,而你的恨狐也会成为史上第一的猎鹰,最伟大的鸟。”

    “我字典里没有正义,只有钱。不过钱与正义,都得有命才能挥霍。殿下是没见过战场吧?我在佣兵团参加过扫荡盗贼的任务,上千人的械斗,已经令人印象深刻。你尽管嘲笑我缺乏勇士气概,但在佣兵团里用用鸟打探消息情报,已经是我最大的极限。再说,朵娃也一定不喜欢那种血腥的场面,对吧?”

    “……”朵娃朝公主点点头,它的瞳孔晚上就显出灿烂的黄金色,注视人类的时候,特别具有震慑力。

    会有一天动用眼前之人及鹰的力量吗?兴许依欧迪斯能帮上忙,丝罗娜小小登记了一下。

    9 奔猪节(1)

    丝罗娜发觉,自从有依纱与格兰纳同行,罗巴克即使油腔滑调的时候,也会变得有点内涵。

    就像她听说依欧迪斯与罗巴克,还有眼前这对夫妇,都出自略有名气的黄昏佣兵团,甚至连希亚王子都想在战争期间,招募他们参战,便开始对佣兵团这种组织产生兴趣。

    她问:“佣兵团到底是什么样的东西?”

    “这个答案嘛……”

    “你就告诉她那个比喻好了,”依纱掩着嘴,像是回忆起极为有趣的事情,“那是我听过的最经典的说法。”

    坐在马上的人们谈笑风生,赶狗的大汉吸引了路人的目光。一路上,格兰纳赶着五条猎犬徒步而行,老婆则舒舒服服地坐马。不过当丈夫的脸上,没有半分醋意,相反是与多年未见的老友重逢的兴奋满足。

    “那是因为你对狗太痴迷,甚至要嫁给它们。”

    “喂,我在后面听着呢!”格兰纳脑袋远比方形的脸圆滑,立即听出老朋友在拐弯抹角地损人。

    “呐,我个人觉得,佣兵团,其实就是一伙假装信义却行为利是图之能事的野狗团。”

    假装信义却为利是图?野狗?

    注意到少女的目光往自己五只昂贵的猎猪犬身上瞄,依纱赶紧解释:“他说的野狗,在奥玛森语里应该是野生的豺狗才对,不是指我们平时看到的狗。”

    “我不清楚奥玛森是否也有同样的野狗团…………培利亚土狼之名,你也熟悉吧?”

    听到罗巴克提起“土狼”的名号,依纱眼角一抬,似乎对这个培利亚土匪头子也略有所闻。

    这令丝罗娜有点沾光感。

    “培利亚土狼”与“野狗”一样,是分指两种形状像狗却又不是狗的野生群猎动物。

    “不管是土狼还是野狗,都是丑陋却实用的动物。‘土狼’用这个名字形容自己带领着一堆贪婪、残忍的机会主义者,到处打家劫舍、不劳而获。既然盗贼们能自称“土狼”,那我就用野狗形容佣兵。”

    帝国公主估计是无法想象他嘴里的两种动物,空瞪着漂亮的眼睛专心听着。

    “好吧,我详细点说。土狼呢,个头比狮子略小点,生腐肉不拒。他们会组成小型的团体集体行动,但偶尔也会单独行动;野狗则比我们后面的几头狗都要小,但却是绝对的集体主义,它们的合作甚至跨越领地之间的族群,并且死皮赖脸,对锁定的猎物能不惜代价地纠缠到底。与野狗团强悍而周密的协作能力相比,土狼就像温和派…………你见过哪种动物直接在捕猎过程里就分吃还站着的猎物吗?”

    丝罗娜毛孔一寒,摇头。

    罗巴克故意阴沉着语调:“当几十只野狗一起出没时,只会崇尚女人的土狼群也会非常恐慌,此时就像盗贼团伙遭遇上奉命缫杀他们的佣兵团……算了,其实我现在觉得土狼与野狗根本不相伯仲。就像黄昏团,还有‘佣兵中的盗贼’这样的名声呢。”

    “你刚才说什么崇尚女人?”

    “是啊,野狗群与狼群一样,是夫妻档当首( 斯诺利亚传说 http://www.xlawen.org/kan/2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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