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3 部分阅读
样的气魄了。”
“这叫浪费好不好。”如果自己很有钱,我也不会心痛,依欧迪如是想。
不知为何,今天这位素来惜言如金的酷哥竟然兴致昂然地为自己讲述黑弓的故事,根据依欧迪斯几天来的观察,属于稀有事件。这个貌似应该温柔的男人,对女性的态度相当淡漠,他突然有点庆幸自己不是女子,从而没有错过一段有趣的故事。
从侧面欣赏那轮廓分明的五官,欣赏那通过认真专注的回忆而透出的魅力,依欧迪斯差点忘记自己也是个男人,感觉有点晕乎乎的。
“如果没有他那样的气魄,这把古怪的弓也就永远被埋没在皇宫仓库的某个角落了。这弓不但精钢刀斧砍不断,也没有人能把它拉圆满!虽然这并不妨碍它的使用,可是拉不满配弓也挺让人郁闷的。帕卡帕王面子挂不住,叫了全国的大力士来拉。我想他也许是想告诉人们,拉不满并非他无能,而是这确实是一把神弓吧!不过最后倒真有人拉满了,他是拔河比赛里胜过两头巨象的蛮族力士。此弓配上专门特制的箭,寻常的神射手能轻易达到四五百步的贯射范围,但是那天,那力士把箭直射到了1000步开外的地方,让帕卡帕王跟所有观众吃了一惊!”
“那此人岂不是天下第一神射手?”普通的轻型弓一般就两百步的贯射杀伤范围,而在某些仪式上表演使用的被刻意加强过的巨型弓箭贯射射程也不过六百多步。
“不,哪有这么容易的事。这位大力士根本就不会射箭,他是个天生的近视眼,再说一千步外的箭也就只能射射豆腐。”
噗~喝着的水喷了出来。
迪墨提奥扬了扬眉头,暗示对方少见多怪:“没人说只准会射箭的人来拉啊。”
“哟,这上面有个缠着火焰的龙头标志,这是谁的家标?”奥玛森的皇室标志是缠着青蔓的剑,可见这剑本不是出自皇家工匠的。
“如果你有读过远古史,就会知道这种标志是奥玛森先祖卡奴鲁鲁时代的产物,据说那时大陆上还有龙这种属于神才能豢养的魔物,他们原本才是大陆的主人,后来涌上大陆的人类越来越多,才令龙族们退隐了不知道哪里去。巨龙的尸体也蕴含着神奇的力量,而卡奴鲁鲁据说拥有能利用巨龙尸骸为自己制造神奇兵器的配方。”
“您意思是说这是卡奴鲁鲁时代的产物?”看来这弓真的很坚硬,想想它经过帕卡帕王的刀斧试炼,竟然也没在上面留下任何痕迹,正是如此,才解释了为何没在弓身上刻画出更多的饰纹。想砍出痕迹也如此的艰难,又何必吃力不讨好地去装饰它?
“不是我说的,而是大家都这样认为,否则这把弓怎么能成为宫中宝贵的收藏品,而后作为菲菲皇后寿宴比试里的奖品呢?”
“让您这一说,这东西好像蛮值钱的,但居然就这么轻易赏到外人手里了。。。。。。”
“一把谁也拉不满的弓,谁会喜欢拿它出来炫耀呢。大家都知道帕卡帕王去世时随身的武器都被陪葬了,这把弓能留下来,肯定不是他惯常喜欢带身边的。”
看来,梦魇这个名字,不但是指成为它的猎物时是噩梦,同样也是使用者的噩梦呢。依欧迪斯有些神往地在脑里盘算着当世究竟谁能把它拉满然后又能射出那雷霆般的一箭!
“恩,就是说传到您手上后迄今为止也没碰到过能拉满它的人罗?”
“其实不是,那一天。。。。。。”目光不知怎么地突然聚焦到了远处某一点,迪墨提奥眯了眯眼,带着努力回忆着什么的迷惑表情,用依欧迪斯堪堪能听到的喃喃细语,有点意义不明地自言自语起来。
安莉。奈波特
晨风一样轻快地进入花园,
见到鲜花顿时就神清气爽;
春日无情义,它难以久久淹留,
安莉。奈波德,这名字过于悲伤;
趁花红草绿,且尽情歌舞欢畅!”
如果说,奥玛森皇宫的女人们崇尚力量跟权势,爱好奢侈与华丽,喜欢对某位拥有“冰狐战士”称号的青年才俊津津乐道,那么胜基伦国皇宫内的女人,则差点视黄金魅力于无物,她们那颗稍比帝国贵妇人更会领悟什么是多愁善感的芳心,大部分被某位来历不明的家伙攻陷了。
乐师唐尼的嗓音比夜莺要清脆,比春风要温柔,低徊处如母驼深沉,高昂时如天鹅起飞优雅。无论什么歌曲,只是两三趟,他便能用手上的破弦熟悉新旋律,唱出比原唱更圆润清朗的歌声。丝罗娜公主派属女官安莉一脸迷醉的神情,静静地聆听着这位神秘的瞽目乐人重新演绎的咏唱。她只是单纯地希望自己的名字能借歌曲给他留下特别的印像,却没想到意外欣赏了美妙的演唱。
“安莉。奈波德,这名字过于悲伤……”
“安莉。奈波德,是一个传说的女主角。”发现唐尼不自觉又重复着这句歌词,安莉带着倾听情人呼唤名字时相仿的甜蜜,慢慢地解释着它的故事。
胜基伦德柏列国,是胜基伦国与柏斯国的前身。这个国家南部靠海的村庄流传着一个远古时代神奇女祭司的故事。传说,这位名叫安莉。奈波德的女祭司性格孤僻,脾气古怪,一年四季脸披面纱,不喜与人来往。然而她却拥有神秘的治愈外伤的力量,任何非疾病造成的伤口,只要人不死,都一定能救活。可是这种神秘的力量只能通过纯洁的少女为媒介才能发挥作用。据说,这位女祭司一开始是为了拯救重伤垂死的情人,她向一位正好路过村庄的神灵祈求了神力,条件就是把自己一生奉献给神;当这位女祭司孑然一身行将就木之时,村子里又有一位天真美丽、纯洁善良的少女为了自己的情人来找她,通过仪式继承了这样的能力,当然,也继承了永远不能与心爱情人结成连理的命运。不过这件事之后,附近几条村子都知道这种能力原来可以通过这种方式继承下来,于是想出了一个“圣医女”的机制。一心一意希望这种神奇力量得以保留的村民们,想尽办法去寻找村里自愿成为继承神力的美丽Chu女作为后继者,好让这种治愈的能力为他们代代效力。
由于每一代都只有一个少女能继承这种力量,所以她们在继承力量成为“圣医女”后,人们统一唤她们作“安莉。奈波德”。
“所以,这名字,也寓义着‘为了爱而奉献一生的人’。”女官安莉一边说着,温柔地用眼里的流光细细勾勒着唐尼脸上俊秀的线条。她语中溢满着对名字安莉的尊敬与崇拜,“这种奉献是高贵无私的,因为少女必须保持着对情人的爱意才可以继承并永远拥有这份力量,一旦她的爱意消失,或者与人偷情失贞,这力量就会立即消失,同时当初使用这种力量救活的情人也会重新死去,而少女本身也会立即衰老,作为曾经使用力量的代价。”
安莉的话里饱含着一种像出自某种宗教般热情的情绪,这叫唐尼听了有些不自在,忍不住微愠地说:“相爱又不能相守,不能相守又不能相忘,不能想忘又不能相恨,世上还有比这更活生生残忍的事情吗?而且还要规定女子来做这种事!”
顿了一顿,似乎听到安莉愕然的吸气声,他落落一笑,继续说道:“在我家乡,有首歌里几句词是这样唱的‘为了你的眉毛,我都情愿捐出自己的性命;即使是我的墓门,也要修得如你的眉毛一样弯曲。’美丽纯洁的姑娘,都是应该得到这世上最美丽的祝愿,最轻柔的呵护,怎么能忍心叫她们牺牲……”
他的语调缓和有力,柔和动听,不管教谁听着都觉得那道理似乎天然就该如此。
“唐尼,你这种说法我还是第一次听到呢!”就算她盲目崇拜好了,安莉承认这位乐师不管是外表,还是歌声,还是说话的方式,早就彻彻底底俘虏她了。
唐尼把安莉。奈波德的传说跟丝罗娜公主及其跟随者们转叙了一番。颇为见多识广的依欧迪斯露出了恍惚的神情,在丝罗娜无意间打趣的追问下,也说了个故事。
“我曾经跟父亲在柏斯游商,有一次碰到了强盗,他们人多势众,兵器锐利,而我们只请了一个五人小佣兵团作为保镖。事后强盗虽然被打跑,但我的伤势几乎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正当父亲和我都快放弃的时候,有一个脸带白纱的女子经过了。她听到我父亲的嚎啕大哭,跑过来弄清了是怎么一回事,便吩咐把我放在一个大水桶里,然后伸出她那白葱般细腻的手,也浸到水中。我看到那手渐渐地散发出皎洁细微的白光,就像夜里钩月时份的月华,慢慢腾腾,笼罩了我一身。我很快晕过去了,醒来后她人已经走了,而我身上的伤竟然全部愈合不流血了!”
“那个女子有可能就是……”
依欧迪斯点头同意公主殿下的猜测。
“如果不是拥有神奇的力量,怎么可能拯救垂死的伤者?”
“看来这一代的安莉。奈波德真是个心善的好姑娘……”不等奈苏美杜的称赞,依欧迪斯干笑一声。
“她要了我父亲货物价值的一半作为救人报酬,可没有夫人你想得这么高风亮节。”
“……”
“为什么要为别人救治自己收钱而感到遗憾呢?”迪墨提奥摇摇头,“如果她真的是传说中继承了神奇力量的安莉。奈波德,那么她已经为了情人的生命奉献了这世上最伟大的情操,为什么还会有人去诟病仅仅是贪财,甚至说只不过是使用者付帐这样的规则而失望呢?”
发现大家都奇怪地看着自己,金发青年不满地说:“你们想说什么就说吧。”
依欧迪斯好看的嘴唇扬起了一角。
“没什么,迪墨提奥大人,也许你应该比我们想像的要不古板得多。”
真是,这算是什么评语呀!金发下翡翠般的眸子闪了闪,越发纳闷。
“我倒是觉得,这仅仅是缺乏浪漫的想象力而已。即使再美丽的传说,也只能联想到相似的名字读音,可见队长大人的长处应该是很善于撇开华丽的外表,直达事实吧。”
自从被安排居住在贵宾专用的百合苑后,唐尼时常向公主殿下推销着改编自百合女神传说故事的诗篇,迪墨提奥却屡屡只用“丝罗娜,斯诺维娜(百合女神的名字),真是何其相似的名字”类似字眼的感想来搪塞。
非常明白自己被乐师揶揄了,年轻的前骑兵队长只好选择纠正自己的形象。
“我不知道什么才叫浪漫的想像力。虽然并不太明白其它人如何看待安莉。奈波德这样的故事,但是在我们齐拉维,一向是认为女子与男子都是平等的,都有权力争取自己的权利、地位与情人。如果女子够强,她一样可以成为保护男子的一方。这样的故事,我只感到可敬,就像我们齐拉维女子所传唱的一样……”
丝罗娜睁着冰珠般的眼睛认真地听着。
“……情人呵,你即使把利剑悬在我的头顶,我也丝毫不感到痛苦,依然甘心乐意。我宁愿作你马蹄下一片干净的泥土,只要你高贵的脚步愿在我身上驰驱……”
噗!依欧迪斯喷了一口麦茶。
“迪墨提奥应该还是更适合当一个朗诵家吧!”奈苏美杜如实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只要多练习,迪墨提奥。”小公主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嗯哼~事实证明每个人都会有自己擅长的一面。”不知道为什么唐尼的语气更加自信了。
“你们……”
金靥桂的回忆
宽厚与仁慈,正义与道德,都是在主君需要它们的时候,才有存在的意义。当父王跟我这样说的时候,我十六岁,罗尼十岁。
当父王这样跟王弟说的时候,我二十二岁,罗尼十六岁。
最近王弟罗尼面对我的目光总似有那么一点难言之隐,我便明白很快自己的责任可以卸下了。我原就只适合当一个纵情于声画艺技不问政治的宫中闲人,一点也不在意父王最后想把那个重担交给他哪一个儿子。
从小我就有失眠的习惯,于是维里莎母妃替我在寝宫外的庭院移植了一棵据说是奥玛森独有的金靥桂。这两人高的花树枝冠上,金碎流苏般的娇花四季开个不停,院子里整天飘着淡淡又清甜的香味,宫女们把它的花儿从枝上抖了下来,收集成香囊随意放满了我的寝宫,于是我终于可以在那奇特曼妙的花香作用下享受到宁静安心的睡眠。
我一直想给这株恩赐了十年美梦的花树画个像,可总觉得画面少了点什么。我的绘画老师建议应该在那风花满天飞的景致下添一个美丽的少女,可是我想不出她应该是什么样的。
胜基伦国王子长到十四岁就被鼓励独自出游了,父王说身为他的长子,王位顺位第一继承人,应该多到邻邦国家游历,顺便积累人脉。于是,奥玛森帝都格灵成为我十四岁第一次离开本土而前往的国处出游地。虽然柏斯与胜基伦近在尺邻,但是两个文化同源的国度,在相互旅游上一向没什么吸引力。
“希亚,你去格灵记得好好帮我问候你的表姨菲菲皇后,回来的时候记得给父王与我带上一件好纪念品哦!”
维里莎母妃很有深意地在出发前这样叮嘱我。据说菲菲阿姨是曾经与维里莎母妃齐名的美女,我看过一下收藏宫中的画像,那时还不太能看出这一点。没办法,据说胜基伦皇宫一直不太懂得收集艺术方面的人才。后来才发现,果然盛誉之下无虚名,她们俩人的气质与相貌其实很有相似共通之处,化成平面的组合,就是茶棕色的长发,浅彻的褐色眼睛,瓜子的脸蛋,姣丽的五官,气质高贵温婉,很适合成为人物像的模特。我从小就宁愿把精力花在画画、文学这一类被父王称为对治国毫无用处的作功上,对什么是美还是有点体会力的。
在一个傍晚抵达了格灵,进入皇宫谒见琅吉士皇帝陛下,同时也见到了菲菲皇后与奥玛森两位公主。皇后很亲切热情,她身边站着两个孩子,一个估计与我差不多大的秀丽少女,另外一个,却是个“男孩”。由奥玛森召回来又带领我过去的使者早就告诉我,奥玛森帝国皇帝有两位公主,分别是十一岁的丝罗琳与九岁的丝罗娜。如果眼前是两个女生我肯定能认出她们的身份,但是————
“依琳,娜娜,这位就是胜基伦国的希亚王子殿下,他最少会在奥玛森呆两个月,你们可要好好相处。”
两个都是公主?我有点怀疑,但仍旧周到地分别施了自己练了无数遍的见面礼。奥玛森的语言属于半个大陆通用语,我练得很熟,流利地跟她们都问了好。
显得比较年长的少女,大方又坦率的视线把我瞧得有些脸红了。她浑身上下都是浅浅的,浅浅的灰蓝眼睛,还有浅浅的灰金头发,还有一抹浅浅的笑,浅浅的语气,给我施了个浅浅的淑女礼,随着她的肢体动作的进行我以为自己又闻到一股浅浅的熟悉香味。她给我的第一印像显得疏远不好亲近。
另一位个子矮矮、茶色短发的“公主”,竟然还穿着男孩的衣服,笑眯眯地瞪了瞪我,仿佛捉摸到我内心的疑惑,竟然猛地向我敬了男生的宫廷礼,礼毕侧过身还做了个鬼脸,有趣狡黠。看到我一脸愕然,菲菲阿姨抚着我的头,脸上盛满笑意。
这两位是菲菲阿姨与那位陛下的女儿吗?为什么她们一点都不像?这是我第一次在本土外与别国的公主相见,也不知道她们是否也第一次碰到别国的王子?
后来才知道那个年长的丝罗琳公主,她的母后是来自柏斯国的德丝莉尔皇后。外貌继承了母亲的特征(宫廷里有前皇后的遗像),性格却是在幼年丧母中培养起来的。如果我也是得在另外的母妃关怀中才能长大,也许也会长成那样的吧,我为长公主的态度释怀。
我喜欢画画,但是胜基伦找不到好的老师,奥玛森皇宫似乎就是个很好的学习地。宫廷主画师居然有好几位,有擅长画人像的,有擅长画建筑的,有擅长画风景动物的,据说如果某题材被皇帝陛下郑重托付过,那么这几个人就会一起上阵,分别操刀画中相应的细节部分。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看到宫墙上挂的壁画有一些总给人怪怪的感觉,原来都是大杂烩的产物!
“王姐的画比希亚哥哥的好多了!”娜娜(丝罗娜公主的昵称)似乎从没学会拐弯抹角的说话方式。
“我发誓,绝对不是因为我比较笨才会画得比较差,只能说是长公主殿下太聪明了。”
“奥玛森有着蜚声大陆的艺术传统,身为长公主有昭扬本国优秀传统的职责。”依琳小时候一点也没有后来成年时的谦虚美德。
娜娜素来不喜欢上绘画课,找了许多借口跑去玩了,而依琳却很乐于此道,让我顿感找到知音————虽然她只有十一岁,但是有时候我反而觉得自己才是年纪比较小的那个。
“如果我的剑术能像贵国的加得烈队长大人一样多好啊!”当我看到亲卫骑兵总帅加得烈。莱。齐拉维斯。翠丝庭在教导他儿子学习剑术时,由衷地发出赞叹。
“父王说身为主君不需要把个人的剑术达到颠峰,如果时时需要他独自面对敌人,只能是一个主君的失败。”
虽然嘴巴这么说,淡淡的蓝眼睛却一瞬也不瞬地盯着那个年纪与我差不多、在凌厉剑招下灵活闪躲着的身影,透明清澈的瞳孔里还能映出那个男孩闪亮飞扬着的金色。这是她对我善解人意的安慰吧?我这样理解它。
在奥玛森皇宫我又不忍不住失眠了,黑眼圈叫娜娜取笑了半天,依琳突然领着我东拐西拐走到了她的寝宫外面,结果我眼前一亮!
两棵高大茂盛的金靥桂!每一棵都起码有三人高,它们在午后的阳光下神清气爽地站着,花倘开心怀般地尽情开着,热闹非凡。轻轻一呼一吸,鼻腔、胸腔还有肺部,那清淡甜美汹涌而入,游走一周后直上脑门。依琳招来侍卫和宫女,吩咐侍卫拿着长竹杆轻拔枝冠,花雨顿时纷至沓来,宫女嘻嘻哈哈扯展着绢布在下面接着。
香越浓了,满天的花雨之中,依琳的轮廓无比清晰,我一怔,拍了一下头:这不正是我要添到那画中金桂下的最后风景吗?
“希亚王子殿下,您又在发呆了。”
“啊,真不好意思,唐尼,我突然想了一位故人。”
“听您的语气郁满了悲戚的情意,真是让人伤感啊!”
“四海为家的吟者,你那充满珍珠般晶莹辞句的脑袋里,可有歌颂金靥桂的歌曲?”
轻闭着的眼眸错过了王子殿下抚娑着树身回忆时的迷醉表情。红发乐师微展洁白的牙齿,自信笑容一如往昔。
“许多人以为金靥桂产自奥玛森,但是一位经历丰富的远洋商人曾经告诉我,其实它最初来自遥远的奥玛森大陆以南一个海外国家。在那里,金靥桂作为神圣之树被世人敬仰着,同时也作为爱情之树歌唱着。”
琴声响起,嗓音朗朗。
我愿生为金色花,
高舞在枝桠;
碎玉金苏头上过,
袅袅云肩下;
香随风挑俏霓霞。
……
注:金靥桂,源自现实名为金色花,学名michcliachampaca的印度圣树而杜撰。
培利亚之狼
“华尔素,你最近怎么老是这么神不守舍的?”
“我不知道,可是我真的觉得心神不宁,仿佛有什么东西一天到晚在窥视着我。”
“窥视你?天啊!”铺着貂皮褥子的躺椅上,眼媚腰软的金发女郎格格地笑着,水葱般的柔指轻抚着额角,似乎为身边人的话感到非常有趣,“那是谁?谁会来窥视你这条培利亚上独一无二的狼——除非有人活得不耐烦了。”
投以一记有点像看白痴的眼神,华尔素闭上眼,享受着柔指在胸膛上转着圈摩娑引发的苏麻感,悠长地呼了口气,又抿了口酒,才缓缓道:“感觉,确实很难向自己以外的人解释。”
虽然知道有人在窥视自己,并且似乎在玩弄着他的耐性,等待着他发出反击的宣言。可是这一次,他有些迟疑。他明白玩弄耐性所耍的几个花式绝对不是窥视自己的人的目的,应该只是某个计划里为了娱乐而刻意制造的副产品。
“也许,该来的还是来了。”
*****
“华尔素。德。尤翠那。撒谬儿,昔日柏斯国尤翠那高地领主家尊贵的名讳,什么时候变成了培利亚雾岭上的一头土狼?”
华尔素因为警戒而绷紧的背再次向后挺了挺,深吸了一口气。
“是那个老家伙派你来捉我的吗?”他的名号早就被一面绣着狰狞狼头的红底旗子彻底掩盖,只留下华尔素这平平无奇的一截,到底是什么人竟然能找到他呢?
“没想到你会真的一个人来见我。”
眼前这个男子穿着与华尔素一般无二的黑衣,缠着最平常不过的黑头布,还有一模一样的独眼龙式眼罩,如果不是那高大了一个头的身材,还真差点让华尔素以为在照着镜子。听到对方非常满意的语气,有培利亚之狼称呼的他嗤之以鼻。
“明人说话不必拐弯,你把这耳环的主人怎么样了?”如果不是收到这副耳环,他才不会愚蠢地单刀赴会。是啊,还是有些东西,他放不下吧。
黑衣男子并不直接回答,只是伸手入怀,掏出另一封信,平平地飞送过去,华尔素接过,拆开,径直细阅起来。完毕,他脸色一土,忍不住就把信撕个粉碎。
“我早已经离开了那里,他们凭什么这样对她!”
“你知道的,不管她是否接受你的爱,你们的事也断不容于世间,如果你不回去,她就要担起妖惑你作乱亲族的罪名。”
“……你是来抓我回去的?”好吧,回去吧,其实,也是时候回去了结这件事了。什么培利亚之狼,就让这个身份见鬼去吧。
“恩,你可愿意跟我回去?”
奇怪,此人说话怎么这么客气?华尔素有些疑惑地看着他,一时觉得,这话中,有话?
也不用他多猜,黑衣男子变魔法般的,又掏出另一封信,扔了过去。
看着信的那张脸,从紧绷到松弛,不过是几瞬,看到最后,两眼发出了异彩。
“你大概也认出这笔迹,不是假冒的吧。”
“是,是她的。可是,我诈死这些日子,还不是让老头子知道了所以派人来寻我,怎么可能让你轻易地隐过去?”再诈一次死,还要把她带来?确实是好主意,可是怎么才能让这么久仍死心不息地寻找自己的父亲确信这死讯呢?
“我说你死,你就是死;我说你活,你死了也还是活的。我可以保证,如果你愿意帮我做个事,那么,这些都不是问题。”黑衣人露出的眼睛黑如矅石,此刻闪着自信,坚定而不容置疑,华尔素呆愣了几秒,便莫明地相信起来。
“你要我干什么?”反正就是一个盗贼头头,为了活命还有什么不能干的?而且,还是为了她,那个至今让自己日日萦怀的她。她嫁的那个丈夫——自己的兄长,这样待她,自己不过是给一位可怜的女子送去能重燃生命之火的希望而已……然后便是某日的东窗事发,之后又是一阵冲突,怪就怪他剑术太好,却不懂控制,酿成不可挽救的过错。
只要能再见到她,能把她救出那个笼牢,还有什么不能干的?
“那你附耳过来……”
良久,华尔素吸了一口气,为那计划而惊讶。
“我只想问一句,为什么会选上我?”
“你身手不错,人也机灵,而且有把柄有理由给我办事。”
看着对方不太满意答案,他又补充。
“我需要一个会说堪地那亚腔奥玛森语的人,你的母亲是堪地那亚北部的贵族,你的奶妈是奥玛森人,那至于为什么一定要是你,我只是受了她的恩惠,答应她放过你。”
“恩惠?”那个她是一界弱质女流,怎么对他施恩?
“一饭之恩,但我有恩必报。”他实在不好说那天自己吃饭,钱在跟班身上,与跟班分开后没带钱,差点出丑了。那个她,嗯,也是个让人有良好印象的女子,甚至可以说,样子有点儿像……那个不怎么喜欢自己的母亲,却远远没有那么冰冷的气息。
黑衣人微妙的波动让华尔素再眯了下眼睛。这两个身饰全部一模一样的人,你瞧我我看你的,如果有第三者在场,估计会觉得怪异又滑稽。
“还有问题吗?”面对华尔素用“一只眼睛”扫视着自己,黑衣人很不自然。
“有,你干嘛穿得跟我一模一样?”
“这个……只是好玩。”说着,黑衣人干脆把自己的头布掀了起来,又一把扯下了眼罩,立时华尔素为自己的惊艳吸了一口气。
眼看那修长的手一把一把理着银亮莹润的发丝,满透趣味的黑眼,秀挺的五官,这家伙真是……性感、漂亮!
“好嘛,原来是个美男子!”似乎有些嫉妒了。
“开始,我觉得你的装扮挺特别。后来,我只是想试试看,扮成这样是什么感觉?”那黑衣美男子,盯着眼前这外号培利亚之狼的盗贼头子,像是期待着要看到被揭穿秘密的人会有什么反应,嘴角的笑意味深长。
“头巾又厚又重,眼睛明明是好的,这样憋着真难受啊!正常人还是不要这样打扮的好。尤其是,一个正常的美女,更不应该扮成这样。”
“哼!”
“呵呵,不要生气,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的上司了,你得好好听我话,为我办事。要不,我就让所有人都知道,培利亚之狼,三国之桥上最有名的盗贼集团头子,真身是个女人!”
“你……”
就是这样,因此“他”才讨厌男人,特别是美男子!
“如果让我发现你是在骗我,而对她有什么不利,我这土狼之名也不是白喊的!”
明明是女人,却要用衣物对自己外貌多加掩饰,那为情人咬牙切齿的模样比男人还男人,啧啧,真是。。。。。。
很有趣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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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关于土狼复杂背景的大揭秘
关于华尔素这个人的人物设定,我是有详细而且现实的设定的,可惜这个人注定是配角,所以就没有多说她的什么。在第八章的15节那里,出现她的老朋友伊克副团长,这就是她当年的另一桩情事了。
在我的设定里,华尔素的哥哥很早就娶了个很年轻的老婆,哥哥对这个小老婆非常不好,所以华尔素就与这个老婆成了很要好的“一对”,另外华尔素老婆的弟弟,就是后面会出现的伊克副团长则是华尔素的追求者,所以华尔素是一个有强烈针对性的GL,而对伊克这个人也不是完全没有感觉的,所以华尔素其实不是一个泛性的GL,对漂亮的女主角也就不会有什么特殊感情了。这就是对这个角色的复杂背景。
而华尔素哥哥的妻子,却是有真正喜欢的男人的,所以华尔素便在后文里提到,她再次回去,是帮助这个妻子与她真正的爱人离开那块地方寻找真正的幸福去了,而华尔素成为圣医女也是为了救这个她所爱的女人
成为了圣医女,就不可以再接受其它人了
堪地亚那的火
“稻穗”是一个位于堪地亚那与柏斯国交界处某个小镇上的冒险工会。“麦子”刚与它有两街之隔,是另一家盗贼工会。
这个名字就叫“田野”的小镇,位置平平,既非交通要道,也不依山傍水,虽然居民们都戏称自已为“农夫”,可是牧业渔业子乌虚有,商业或农业更无从谈起,人口很少,连收税的士兵都不太喜欢往这边来。
这里却有好几家居民所开的酒馆旅店,还有一家赌坊,一家专门买卖牲口及专事传递生意的驿站。没错,镇上的两个看来规模不大的工会,其实就是两个国家的冒险工会跟盗贼工会的主要连接点之一。不管是冒险工会,还是盗贼工会,里面挂单接生意的人,大部分都有些行事藏头露尾的习性。那些四通八达,消息灵通的大城市所设立的窗口,大部分被用作兜揽生意的场所,而这些小地方的,通常变成生意成交的真正地点。
十一月冬,小地方离雪季还有段日子。天清日懒,阳光正酣,突然就下了一场没头没脑的雨。不过当地人习惯了,这种下在阳光里的急雨,所谓“快雨快睛”。“稻穗”老板在自己的店面,跟来躲雨的客人还没有玩过三把牌,那天就放晴了。
天睛,人散。今天有点无聊,不管是客人还是那些碰运气的赏金猎人或冒险家都没几个,以至于克洛克老板才有空跟人打牙祭,消磨时间。还以为又一个无聊午后,装着铃铛的活页门匡朗朗地被推开了。
那熟悉的一抹亮艳艳的红色,夹着空气中弥留的雨水味道,又飘了进来。
“法西尔小姐,您还没有放弃吗?”
“来一杯麦酒,一份奶酷麦包和烟肉卷,炸鹌鹑蛋五枚。”好像是不愿意跟他多废话,红衣女孩脸色不豫地径直跑到窗边的位置坐了下来。
“这位置有人。”
窗口位置只有一张桌子,正好有个年轻的黑衣黑发黑眼的青年人坐上面,椅子上竟然还站着一只法西尔叫不出名字的大鸟。
青年人长得五官端正,略有些意态风流。他斜了斜懒懒的眼神,闪过一丝玩味的光,似乎是悄悄地为红衣女孩虽然不甚漂亮但充满活力的气息喝了一下采。然后,头也不抬,继续拿起盘子里的碎肉去喂他身边的大鸟。那鸟爪劲喙利,三两下就吞一块肉,很显威风。
法西尔有些微愠,把手里攥着的鞭子啪一下拍到桌子上,同时扔下两个银币,说:“我十天来一直坐这里,这个位置我买了。”
青年不阴不阳地回答:“十天前的一百天,我天天坐这里。”
啪,桌上添到三个银币。
男人的眼抬也不抬,仍然慢条斯理地喂着他的鸟。
没哪个顾客或者冒险家会一百天连续呆在店里,克洛克当然知道这只是托辞,而且他略知道一点这青年的名头和手段,连忙想上去调解。
没等他走过去,红衣法西尔的手就想抄起鞭子,结果那青年漫不经心地右手一按,左手继续抓起盘里最后一块肉,捏着递给大鸟。这次肉有点大,鸟把肉放在椅子上,爪子按了在那慢慢地撕咬吞咽着。
那红袖衬托下特别细白的小手,努力想从青年宽大的手掌上夺过被压制的鞭子,却发现那手跟钳子似地,让她找不到空隙。
突然,他朝她灿烂一笑,展露了一下自己雪白牙齿的魅力,也许是这瞬间绽放的光采,让那女孩也失了神,“碰”,女孩屁股已经落到凳面上,粉脸被涌上的血映得彤红。
青年站起来,长袍一抖,形象大跌地把两只沾满肉汁的手指吮吸干净,又凑在自己袍摆上,显得轻车熟路地揩了又揩。女孩望着他下摆那其余几块可疑的污渍,吸了吸鼻子,皱起了眉。
“好吧,君子不夺人之美,今天这顿谢谢你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捞起了三枚银币收入怀中,同时左臂一架,那鸟乖巧地自行跃上这只包了皮套的左腕。
眼看青年就要步出店门,法西尔想起什么似的,跟了上去,追问道:“喂,你是‘银翼’吗?”
黑衣黑发的身形滞了一下,也没有回头,用不太自然的语气回答她:“不,我叫黑鹰。”
行及门口,他又停了一停,补充道:“黑鹰罗巴克。”
红衣女孩目送完青年的离去,目光回到桌上那空空的银盘,半晌,才明白自己被摆了一道。克洛克老板亲自捧着一盘小羊腿肉跟一杯麦酒出来的时候,忽见迎面一道黑呼呼的影子扑了过来,下意识他一躲,还好,身手不错,东西都没有洒掉。
“我今天去‘麦子’那!”娇滴滴的声音的主人,跺了下脚,收起鞭子,一阵风地跑掉了。
盗贼工会跟冒险工会最大的区别,就是不管是盗贼还是来找盗贼的人,没几个愿意光明正大、登堂入室,而且越是阳光灿烂的日子,就越发找不到人。那个盗贼公会,光门口就设计得鬼鬼祟祟,进门后又是弯弯曲曲,将近二十扇相似的门,仿佛要先把你绕晕,才好让你见人。
法西尔绑着一条帕子捂住鼻子,挡住自己最讨厌的浓烈刺鼻的旱烟味,另外还有味道很冲的劣质水烟。这些味道她每次出来都被迫干呕半晌。要知道,她家里里外外的男人,即使要抽,也是使用相当精美的镀了金的银烟壶,那细细的壶嘴处还镶上漂亮的玛瑙翡翠,男人们在这些相当于艺术品的器具里填上用冰片、麝香和果香混合制做的高级烟丝,( 斯诺利亚传说 http://www.xlawen.org/kan/2174/ )
“这叫浪费好不好。”如果自己很有钱,我也不会心痛,依欧迪如是想。
不知为何,今天这位素来惜言如金的酷哥竟然兴致昂然地为自己讲述黑弓的故事,根据依欧迪斯几天来的观察,属于稀有事件。这个貌似应该温柔的男人,对女性的态度相当淡漠,他突然有点庆幸自己不是女子,从而没有错过一段有趣的故事。
从侧面欣赏那轮廓分明的五官,欣赏那通过认真专注的回忆而透出的魅力,依欧迪斯差点忘记自己也是个男人,感觉有点晕乎乎的。
“如果没有他那样的气魄,这把古怪的弓也就永远被埋没在皇宫仓库的某个角落了。这弓不但精钢刀斧砍不断,也没有人能把它拉圆满!虽然这并不妨碍它的使用,可是拉不满配弓也挺让人郁闷的。帕卡帕王面子挂不住,叫了全国的大力士来拉。我想他也许是想告诉人们,拉不满并非他无能,而是这确实是一把神弓吧!不过最后倒真有人拉满了,他是拔河比赛里胜过两头巨象的蛮族力士。此弓配上专门特制的箭,寻常的神射手能轻易达到四五百步的贯射范围,但是那天,那力士把箭直射到了1000步开外的地方,让帕卡帕王跟所有观众吃了一惊!”
“那此人岂不是天下第一神射手?”普通的轻型弓一般就两百步的贯射杀伤范围,而在某些仪式上表演使用的被刻意加强过的巨型弓箭贯射射程也不过六百多步。
“不,哪有这么容易的事。这位大力士根本就不会射箭,他是个天生的近视眼,再说一千步外的箭也就只能射射豆腐。”
噗~喝着的水喷了出来。
迪墨提奥扬了扬眉头,暗示对方少见多怪:“没人说只准会射箭的人来拉啊。”
“哟,这上面有个缠着火焰的龙头标志,这是谁的家标?”奥玛森的皇室标志是缠着青蔓的剑,可见这剑本不是出自皇家工匠的。
“如果你有读过远古史,就会知道这种标志是奥玛森先祖卡奴鲁鲁时代的产物,据说那时大陆上还有龙这种属于神才能豢养的魔物,他们原本才是大陆的主人,后来涌上大陆的人类越来越多,才令龙族们退隐了不知道哪里去。巨龙的尸体也蕴含着神奇的力量,而卡奴鲁鲁据说拥有能利用巨龙尸骸为自己制造神奇兵器的配方。”
“您意思是说这是卡奴鲁鲁时代的产物?”看来这弓真的很坚硬,想想它经过帕卡帕王的刀斧试炼,竟然也没在上面留下任何痕迹,正是如此,才解释了为何没在弓身上刻画出更多的饰纹。想砍出痕迹也如此的艰难,又何必吃力不讨好地去装饰它?
“不是我说的,而是大家都这样认为,否则这把弓怎么能成为宫中宝贵的收藏品,而后作为菲菲皇后寿宴比试里的奖品呢?”
“让您这一说,这东西好像蛮值钱的,但居然就这么轻易赏到外人手里了。。。。。。”
“一把谁也拉不满的弓,谁会喜欢拿它出来炫耀呢。大家都知道帕卡帕王去世时随身的武器都被陪葬了,这把弓能留下来,肯定不是他惯常喜欢带身边的。”
看来,梦魇这个名字,不但是指成为它的猎物时是噩梦,同样也是使用者的噩梦呢。依欧迪斯有些神往地在脑里盘算着当世究竟谁能把它拉满然后又能射出那雷霆般的一箭!
“恩,就是说传到您手上后迄今为止也没碰到过能拉满它的人罗?”
“其实不是,那一天。。。。。。”目光不知怎么地突然聚焦到了远处某一点,迪墨提奥眯了眯眼,带着努力回忆着什么的迷惑表情,用依欧迪斯堪堪能听到的喃喃细语,有点意义不明地自言自语起来。
安莉。奈波特
晨风一样轻快地进入花园,
见到鲜花顿时就神清气爽;
春日无情义,它难以久久淹留,
安莉。奈波德,这名字过于悲伤;
趁花红草绿,且尽情歌舞欢畅!”
如果说,奥玛森皇宫的女人们崇尚力量跟权势,爱好奢侈与华丽,喜欢对某位拥有“冰狐战士”称号的青年才俊津津乐道,那么胜基伦国皇宫内的女人,则差点视黄金魅力于无物,她们那颗稍比帝国贵妇人更会领悟什么是多愁善感的芳心,大部分被某位来历不明的家伙攻陷了。
乐师唐尼的嗓音比夜莺要清脆,比春风要温柔,低徊处如母驼深沉,高昂时如天鹅起飞优雅。无论什么歌曲,只是两三趟,他便能用手上的破弦熟悉新旋律,唱出比原唱更圆润清朗的歌声。丝罗娜公主派属女官安莉一脸迷醉的神情,静静地聆听着这位神秘的瞽目乐人重新演绎的咏唱。她只是单纯地希望自己的名字能借歌曲给他留下特别的印像,却没想到意外欣赏了美妙的演唱。
“安莉。奈波德,这名字过于悲伤……”
“安莉。奈波德,是一个传说的女主角。”发现唐尼不自觉又重复着这句歌词,安莉带着倾听情人呼唤名字时相仿的甜蜜,慢慢地解释着它的故事。
胜基伦德柏列国,是胜基伦国与柏斯国的前身。这个国家南部靠海的村庄流传着一个远古时代神奇女祭司的故事。传说,这位名叫安莉。奈波德的女祭司性格孤僻,脾气古怪,一年四季脸披面纱,不喜与人来往。然而她却拥有神秘的治愈外伤的力量,任何非疾病造成的伤口,只要人不死,都一定能救活。可是这种神秘的力量只能通过纯洁的少女为媒介才能发挥作用。据说,这位女祭司一开始是为了拯救重伤垂死的情人,她向一位正好路过村庄的神灵祈求了神力,条件就是把自己一生奉献给神;当这位女祭司孑然一身行将就木之时,村子里又有一位天真美丽、纯洁善良的少女为了自己的情人来找她,通过仪式继承了这样的能力,当然,也继承了永远不能与心爱情人结成连理的命运。不过这件事之后,附近几条村子都知道这种能力原来可以通过这种方式继承下来,于是想出了一个“圣医女”的机制。一心一意希望这种神奇力量得以保留的村民们,想尽办法去寻找村里自愿成为继承神力的美丽Chu女作为后继者,好让这种治愈的能力为他们代代效力。
由于每一代都只有一个少女能继承这种力量,所以她们在继承力量成为“圣医女”后,人们统一唤她们作“安莉。奈波德”。
“所以,这名字,也寓义着‘为了爱而奉献一生的人’。”女官安莉一边说着,温柔地用眼里的流光细细勾勒着唐尼脸上俊秀的线条。她语中溢满着对名字安莉的尊敬与崇拜,“这种奉献是高贵无私的,因为少女必须保持着对情人的爱意才可以继承并永远拥有这份力量,一旦她的爱意消失,或者与人偷情失贞,这力量就会立即消失,同时当初使用这种力量救活的情人也会重新死去,而少女本身也会立即衰老,作为曾经使用力量的代价。”
安莉的话里饱含着一种像出自某种宗教般热情的情绪,这叫唐尼听了有些不自在,忍不住微愠地说:“相爱又不能相守,不能相守又不能相忘,不能想忘又不能相恨,世上还有比这更活生生残忍的事情吗?而且还要规定女子来做这种事!”
顿了一顿,似乎听到安莉愕然的吸气声,他落落一笑,继续说道:“在我家乡,有首歌里几句词是这样唱的‘为了你的眉毛,我都情愿捐出自己的性命;即使是我的墓门,也要修得如你的眉毛一样弯曲。’美丽纯洁的姑娘,都是应该得到这世上最美丽的祝愿,最轻柔的呵护,怎么能忍心叫她们牺牲……”
他的语调缓和有力,柔和动听,不管教谁听着都觉得那道理似乎天然就该如此。
“唐尼,你这种说法我还是第一次听到呢!”就算她盲目崇拜好了,安莉承认这位乐师不管是外表,还是歌声,还是说话的方式,早就彻彻底底俘虏她了。
唐尼把安莉。奈波德的传说跟丝罗娜公主及其跟随者们转叙了一番。颇为见多识广的依欧迪斯露出了恍惚的神情,在丝罗娜无意间打趣的追问下,也说了个故事。
“我曾经跟父亲在柏斯游商,有一次碰到了强盗,他们人多势众,兵器锐利,而我们只请了一个五人小佣兵团作为保镖。事后强盗虽然被打跑,但我的伤势几乎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正当父亲和我都快放弃的时候,有一个脸带白纱的女子经过了。她听到我父亲的嚎啕大哭,跑过来弄清了是怎么一回事,便吩咐把我放在一个大水桶里,然后伸出她那白葱般细腻的手,也浸到水中。我看到那手渐渐地散发出皎洁细微的白光,就像夜里钩月时份的月华,慢慢腾腾,笼罩了我一身。我很快晕过去了,醒来后她人已经走了,而我身上的伤竟然全部愈合不流血了!”
“那个女子有可能就是……”
依欧迪斯点头同意公主殿下的猜测。
“如果不是拥有神奇的力量,怎么可能拯救垂死的伤者?”
“看来这一代的安莉。奈波德真是个心善的好姑娘……”不等奈苏美杜的称赞,依欧迪斯干笑一声。
“她要了我父亲货物价值的一半作为救人报酬,可没有夫人你想得这么高风亮节。”
“……”
“为什么要为别人救治自己收钱而感到遗憾呢?”迪墨提奥摇摇头,“如果她真的是传说中继承了神奇力量的安莉。奈波德,那么她已经为了情人的生命奉献了这世上最伟大的情操,为什么还会有人去诟病仅仅是贪财,甚至说只不过是使用者付帐这样的规则而失望呢?”
发现大家都奇怪地看着自己,金发青年不满地说:“你们想说什么就说吧。”
依欧迪斯好看的嘴唇扬起了一角。
“没什么,迪墨提奥大人,也许你应该比我们想像的要不古板得多。”
真是,这算是什么评语呀!金发下翡翠般的眸子闪了闪,越发纳闷。
“我倒是觉得,这仅仅是缺乏浪漫的想象力而已。即使再美丽的传说,也只能联想到相似的名字读音,可见队长大人的长处应该是很善于撇开华丽的外表,直达事实吧。”
自从被安排居住在贵宾专用的百合苑后,唐尼时常向公主殿下推销着改编自百合女神传说故事的诗篇,迪墨提奥却屡屡只用“丝罗娜,斯诺维娜(百合女神的名字),真是何其相似的名字”类似字眼的感想来搪塞。
非常明白自己被乐师揶揄了,年轻的前骑兵队长只好选择纠正自己的形象。
“我不知道什么才叫浪漫的想像力。虽然并不太明白其它人如何看待安莉。奈波德这样的故事,但是在我们齐拉维,一向是认为女子与男子都是平等的,都有权力争取自己的权利、地位与情人。如果女子够强,她一样可以成为保护男子的一方。这样的故事,我只感到可敬,就像我们齐拉维女子所传唱的一样……”
丝罗娜睁着冰珠般的眼睛认真地听着。
“……情人呵,你即使把利剑悬在我的头顶,我也丝毫不感到痛苦,依然甘心乐意。我宁愿作你马蹄下一片干净的泥土,只要你高贵的脚步愿在我身上驰驱……”
噗!依欧迪斯喷了一口麦茶。
“迪墨提奥应该还是更适合当一个朗诵家吧!”奈苏美杜如实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只要多练习,迪墨提奥。”小公主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嗯哼~事实证明每个人都会有自己擅长的一面。”不知道为什么唐尼的语气更加自信了。
“你们……”
金靥桂的回忆
宽厚与仁慈,正义与道德,都是在主君需要它们的时候,才有存在的意义。当父王跟我这样说的时候,我十六岁,罗尼十岁。
当父王这样跟王弟说的时候,我二十二岁,罗尼十六岁。
最近王弟罗尼面对我的目光总似有那么一点难言之隐,我便明白很快自己的责任可以卸下了。我原就只适合当一个纵情于声画艺技不问政治的宫中闲人,一点也不在意父王最后想把那个重担交给他哪一个儿子。
从小我就有失眠的习惯,于是维里莎母妃替我在寝宫外的庭院移植了一棵据说是奥玛森独有的金靥桂。这两人高的花树枝冠上,金碎流苏般的娇花四季开个不停,院子里整天飘着淡淡又清甜的香味,宫女们把它的花儿从枝上抖了下来,收集成香囊随意放满了我的寝宫,于是我终于可以在那奇特曼妙的花香作用下享受到宁静安心的睡眠。
我一直想给这株恩赐了十年美梦的花树画个像,可总觉得画面少了点什么。我的绘画老师建议应该在那风花满天飞的景致下添一个美丽的少女,可是我想不出她应该是什么样的。
胜基伦国王子长到十四岁就被鼓励独自出游了,父王说身为他的长子,王位顺位第一继承人,应该多到邻邦国家游历,顺便积累人脉。于是,奥玛森帝都格灵成为我十四岁第一次离开本土而前往的国处出游地。虽然柏斯与胜基伦近在尺邻,但是两个文化同源的国度,在相互旅游上一向没什么吸引力。
“希亚,你去格灵记得好好帮我问候你的表姨菲菲皇后,回来的时候记得给父王与我带上一件好纪念品哦!”
维里莎母妃很有深意地在出发前这样叮嘱我。据说菲菲阿姨是曾经与维里莎母妃齐名的美女,我看过一下收藏宫中的画像,那时还不太能看出这一点。没办法,据说胜基伦皇宫一直不太懂得收集艺术方面的人才。后来才发现,果然盛誉之下无虚名,她们俩人的气质与相貌其实很有相似共通之处,化成平面的组合,就是茶棕色的长发,浅彻的褐色眼睛,瓜子的脸蛋,姣丽的五官,气质高贵温婉,很适合成为人物像的模特。我从小就宁愿把精力花在画画、文学这一类被父王称为对治国毫无用处的作功上,对什么是美还是有点体会力的。
在一个傍晚抵达了格灵,进入皇宫谒见琅吉士皇帝陛下,同时也见到了菲菲皇后与奥玛森两位公主。皇后很亲切热情,她身边站着两个孩子,一个估计与我差不多大的秀丽少女,另外一个,却是个“男孩”。由奥玛森召回来又带领我过去的使者早就告诉我,奥玛森帝国皇帝有两位公主,分别是十一岁的丝罗琳与九岁的丝罗娜。如果眼前是两个女生我肯定能认出她们的身份,但是————
“依琳,娜娜,这位就是胜基伦国的希亚王子殿下,他最少会在奥玛森呆两个月,你们可要好好相处。”
两个都是公主?我有点怀疑,但仍旧周到地分别施了自己练了无数遍的见面礼。奥玛森的语言属于半个大陆通用语,我练得很熟,流利地跟她们都问了好。
显得比较年长的少女,大方又坦率的视线把我瞧得有些脸红了。她浑身上下都是浅浅的,浅浅的灰蓝眼睛,还有浅浅的灰金头发,还有一抹浅浅的笑,浅浅的语气,给我施了个浅浅的淑女礼,随着她的肢体动作的进行我以为自己又闻到一股浅浅的熟悉香味。她给我的第一印像显得疏远不好亲近。
另一位个子矮矮、茶色短发的“公主”,竟然还穿着男孩的衣服,笑眯眯地瞪了瞪我,仿佛捉摸到我内心的疑惑,竟然猛地向我敬了男生的宫廷礼,礼毕侧过身还做了个鬼脸,有趣狡黠。看到我一脸愕然,菲菲阿姨抚着我的头,脸上盛满笑意。
这两位是菲菲阿姨与那位陛下的女儿吗?为什么她们一点都不像?这是我第一次在本土外与别国的公主相见,也不知道她们是否也第一次碰到别国的王子?
后来才知道那个年长的丝罗琳公主,她的母后是来自柏斯国的德丝莉尔皇后。外貌继承了母亲的特征(宫廷里有前皇后的遗像),性格却是在幼年丧母中培养起来的。如果我也是得在另外的母妃关怀中才能长大,也许也会长成那样的吧,我为长公主的态度释怀。
我喜欢画画,但是胜基伦找不到好的老师,奥玛森皇宫似乎就是个很好的学习地。宫廷主画师居然有好几位,有擅长画人像的,有擅长画建筑的,有擅长画风景动物的,据说如果某题材被皇帝陛下郑重托付过,那么这几个人就会一起上阵,分别操刀画中相应的细节部分。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看到宫墙上挂的壁画有一些总给人怪怪的感觉,原来都是大杂烩的产物!
“王姐的画比希亚哥哥的好多了!”娜娜(丝罗娜公主的昵称)似乎从没学会拐弯抹角的说话方式。
“我发誓,绝对不是因为我比较笨才会画得比较差,只能说是长公主殿下太聪明了。”
“奥玛森有着蜚声大陆的艺术传统,身为长公主有昭扬本国优秀传统的职责。”依琳小时候一点也没有后来成年时的谦虚美德。
娜娜素来不喜欢上绘画课,找了许多借口跑去玩了,而依琳却很乐于此道,让我顿感找到知音————虽然她只有十一岁,但是有时候我反而觉得自己才是年纪比较小的那个。
“如果我的剑术能像贵国的加得烈队长大人一样多好啊!”当我看到亲卫骑兵总帅加得烈。莱。齐拉维斯。翠丝庭在教导他儿子学习剑术时,由衷地发出赞叹。
“父王说身为主君不需要把个人的剑术达到颠峰,如果时时需要他独自面对敌人,只能是一个主君的失败。”
虽然嘴巴这么说,淡淡的蓝眼睛却一瞬也不瞬地盯着那个年纪与我差不多、在凌厉剑招下灵活闪躲着的身影,透明清澈的瞳孔里还能映出那个男孩闪亮飞扬着的金色。这是她对我善解人意的安慰吧?我这样理解它。
在奥玛森皇宫我又不忍不住失眠了,黑眼圈叫娜娜取笑了半天,依琳突然领着我东拐西拐走到了她的寝宫外面,结果我眼前一亮!
两棵高大茂盛的金靥桂!每一棵都起码有三人高,它们在午后的阳光下神清气爽地站着,花倘开心怀般地尽情开着,热闹非凡。轻轻一呼一吸,鼻腔、胸腔还有肺部,那清淡甜美汹涌而入,游走一周后直上脑门。依琳招来侍卫和宫女,吩咐侍卫拿着长竹杆轻拔枝冠,花雨顿时纷至沓来,宫女嘻嘻哈哈扯展着绢布在下面接着。
香越浓了,满天的花雨之中,依琳的轮廓无比清晰,我一怔,拍了一下头:这不正是我要添到那画中金桂下的最后风景吗?
“希亚王子殿下,您又在发呆了。”
“啊,真不好意思,唐尼,我突然想了一位故人。”
“听您的语气郁满了悲戚的情意,真是让人伤感啊!”
“四海为家的吟者,你那充满珍珠般晶莹辞句的脑袋里,可有歌颂金靥桂的歌曲?”
轻闭着的眼眸错过了王子殿下抚娑着树身回忆时的迷醉表情。红发乐师微展洁白的牙齿,自信笑容一如往昔。
“许多人以为金靥桂产自奥玛森,但是一位经历丰富的远洋商人曾经告诉我,其实它最初来自遥远的奥玛森大陆以南一个海外国家。在那里,金靥桂作为神圣之树被世人敬仰着,同时也作为爱情之树歌唱着。”
琴声响起,嗓音朗朗。
我愿生为金色花,
高舞在枝桠;
碎玉金苏头上过,
袅袅云肩下;
香随风挑俏霓霞。
……
注:金靥桂,源自现实名为金色花,学名michcliachampaca的印度圣树而杜撰。
培利亚之狼
“华尔素,你最近怎么老是这么神不守舍的?”
“我不知道,可是我真的觉得心神不宁,仿佛有什么东西一天到晚在窥视着我。”
“窥视你?天啊!”铺着貂皮褥子的躺椅上,眼媚腰软的金发女郎格格地笑着,水葱般的柔指轻抚着额角,似乎为身边人的话感到非常有趣,“那是谁?谁会来窥视你这条培利亚上独一无二的狼——除非有人活得不耐烦了。”
投以一记有点像看白痴的眼神,华尔素闭上眼,享受着柔指在胸膛上转着圈摩娑引发的苏麻感,悠长地呼了口气,又抿了口酒,才缓缓道:“感觉,确实很难向自己以外的人解释。”
虽然知道有人在窥视自己,并且似乎在玩弄着他的耐性,等待着他发出反击的宣言。可是这一次,他有些迟疑。他明白玩弄耐性所耍的几个花式绝对不是窥视自己的人的目的,应该只是某个计划里为了娱乐而刻意制造的副产品。
“也许,该来的还是来了。”
*****
“华尔素。德。尤翠那。撒谬儿,昔日柏斯国尤翠那高地领主家尊贵的名讳,什么时候变成了培利亚雾岭上的一头土狼?”
华尔素因为警戒而绷紧的背再次向后挺了挺,深吸了一口气。
“是那个老家伙派你来捉我的吗?”他的名号早就被一面绣着狰狞狼头的红底旗子彻底掩盖,只留下华尔素这平平无奇的一截,到底是什么人竟然能找到他呢?
“没想到你会真的一个人来见我。”
眼前这个男子穿着与华尔素一般无二的黑衣,缠着最平常不过的黑头布,还有一模一样的独眼龙式眼罩,如果不是那高大了一个头的身材,还真差点让华尔素以为在照着镜子。听到对方非常满意的语气,有培利亚之狼称呼的他嗤之以鼻。
“明人说话不必拐弯,你把这耳环的主人怎么样了?”如果不是收到这副耳环,他才不会愚蠢地单刀赴会。是啊,还是有些东西,他放不下吧。
黑衣男子并不直接回答,只是伸手入怀,掏出另一封信,平平地飞送过去,华尔素接过,拆开,径直细阅起来。完毕,他脸色一土,忍不住就把信撕个粉碎。
“我早已经离开了那里,他们凭什么这样对她!”
“你知道的,不管她是否接受你的爱,你们的事也断不容于世间,如果你不回去,她就要担起妖惑你作乱亲族的罪名。”
“……你是来抓我回去的?”好吧,回去吧,其实,也是时候回去了结这件事了。什么培利亚之狼,就让这个身份见鬼去吧。
“恩,你可愿意跟我回去?”
奇怪,此人说话怎么这么客气?华尔素有些疑惑地看着他,一时觉得,这话中,有话?
也不用他多猜,黑衣男子变魔法般的,又掏出另一封信,扔了过去。
看着信的那张脸,从紧绷到松弛,不过是几瞬,看到最后,两眼发出了异彩。
“你大概也认出这笔迹,不是假冒的吧。”
“是,是她的。可是,我诈死这些日子,还不是让老头子知道了所以派人来寻我,怎么可能让你轻易地隐过去?”再诈一次死,还要把她带来?确实是好主意,可是怎么才能让这么久仍死心不息地寻找自己的父亲确信这死讯呢?
“我说你死,你就是死;我说你活,你死了也还是活的。我可以保证,如果你愿意帮我做个事,那么,这些都不是问题。”黑衣人露出的眼睛黑如矅石,此刻闪着自信,坚定而不容置疑,华尔素呆愣了几秒,便莫明地相信起来。
“你要我干什么?”反正就是一个盗贼头头,为了活命还有什么不能干的?而且,还是为了她,那个至今让自己日日萦怀的她。她嫁的那个丈夫——自己的兄长,这样待她,自己不过是给一位可怜的女子送去能重燃生命之火的希望而已……然后便是某日的东窗事发,之后又是一阵冲突,怪就怪他剑术太好,却不懂控制,酿成不可挽救的过错。
只要能再见到她,能把她救出那个笼牢,还有什么不能干的?
“那你附耳过来……”
良久,华尔素吸了一口气,为那计划而惊讶。
“我只想问一句,为什么会选上我?”
“你身手不错,人也机灵,而且有把柄有理由给我办事。”
看着对方不太满意答案,他又补充。
“我需要一个会说堪地那亚腔奥玛森语的人,你的母亲是堪地那亚北部的贵族,你的奶妈是奥玛森人,那至于为什么一定要是你,我只是受了她的恩惠,答应她放过你。”
“恩惠?”那个她是一界弱质女流,怎么对他施恩?
“一饭之恩,但我有恩必报。”他实在不好说那天自己吃饭,钱在跟班身上,与跟班分开后没带钱,差点出丑了。那个她,嗯,也是个让人有良好印象的女子,甚至可以说,样子有点儿像……那个不怎么喜欢自己的母亲,却远远没有那么冰冷的气息。
黑衣人微妙的波动让华尔素再眯了下眼睛。这两个身饰全部一模一样的人,你瞧我我看你的,如果有第三者在场,估计会觉得怪异又滑稽。
“还有问题吗?”面对华尔素用“一只眼睛”扫视着自己,黑衣人很不自然。
“有,你干嘛穿得跟我一模一样?”
“这个……只是好玩。”说着,黑衣人干脆把自己的头布掀了起来,又一把扯下了眼罩,立时华尔素为自己的惊艳吸了一口气。
眼看那修长的手一把一把理着银亮莹润的发丝,满透趣味的黑眼,秀挺的五官,这家伙真是……性感、漂亮!
“好嘛,原来是个美男子!”似乎有些嫉妒了。
“开始,我觉得你的装扮挺特别。后来,我只是想试试看,扮成这样是什么感觉?”那黑衣美男子,盯着眼前这外号培利亚之狼的盗贼头子,像是期待着要看到被揭穿秘密的人会有什么反应,嘴角的笑意味深长。
“头巾又厚又重,眼睛明明是好的,这样憋着真难受啊!正常人还是不要这样打扮的好。尤其是,一个正常的美女,更不应该扮成这样。”
“哼!”
“呵呵,不要生气,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的上司了,你得好好听我话,为我办事。要不,我就让所有人都知道,培利亚之狼,三国之桥上最有名的盗贼集团头子,真身是个女人!”
“你……”
就是这样,因此“他”才讨厌男人,特别是美男子!
“如果让我发现你是在骗我,而对她有什么不利,我这土狼之名也不是白喊的!”
明明是女人,却要用衣物对自己外貌多加掩饰,那为情人咬牙切齿的模样比男人还男人,啧啧,真是。。。。。。
很有趣不是?
===
注:关于土狼复杂背景的大揭秘
关于华尔素这个人的人物设定,我是有详细而且现实的设定的,可惜这个人注定是配角,所以就没有多说她的什么。在第八章的15节那里,出现她的老朋友伊克副团长,这就是她当年的另一桩情事了。
在我的设定里,华尔素的哥哥很早就娶了个很年轻的老婆,哥哥对这个小老婆非常不好,所以华尔素就与这个老婆成了很要好的“一对”,另外华尔素老婆的弟弟,就是后面会出现的伊克副团长则是华尔素的追求者,所以华尔素是一个有强烈针对性的GL,而对伊克这个人也不是完全没有感觉的,所以华尔素其实不是一个泛性的GL,对漂亮的女主角也就不会有什么特殊感情了。这就是对这个角色的复杂背景。
而华尔素哥哥的妻子,却是有真正喜欢的男人的,所以华尔素便在后文里提到,她再次回去,是帮助这个妻子与她真正的爱人离开那块地方寻找真正的幸福去了,而华尔素成为圣医女也是为了救这个她所爱的女人
成为了圣医女,就不可以再接受其它人了
堪地亚那的火
“稻穗”是一个位于堪地亚那与柏斯国交界处某个小镇上的冒险工会。“麦子”刚与它有两街之隔,是另一家盗贼工会。
这个名字就叫“田野”的小镇,位置平平,既非交通要道,也不依山傍水,虽然居民们都戏称自已为“农夫”,可是牧业渔业子乌虚有,商业或农业更无从谈起,人口很少,连收税的士兵都不太喜欢往这边来。
这里却有好几家居民所开的酒馆旅店,还有一家赌坊,一家专门买卖牲口及专事传递生意的驿站。没错,镇上的两个看来规模不大的工会,其实就是两个国家的冒险工会跟盗贼工会的主要连接点之一。不管是冒险工会,还是盗贼工会,里面挂单接生意的人,大部分都有些行事藏头露尾的习性。那些四通八达,消息灵通的大城市所设立的窗口,大部分被用作兜揽生意的场所,而这些小地方的,通常变成生意成交的真正地点。
十一月冬,小地方离雪季还有段日子。天清日懒,阳光正酣,突然就下了一场没头没脑的雨。不过当地人习惯了,这种下在阳光里的急雨,所谓“快雨快睛”。“稻穗”老板在自己的店面,跟来躲雨的客人还没有玩过三把牌,那天就放晴了。
天睛,人散。今天有点无聊,不管是客人还是那些碰运气的赏金猎人或冒险家都没几个,以至于克洛克老板才有空跟人打牙祭,消磨时间。还以为又一个无聊午后,装着铃铛的活页门匡朗朗地被推开了。
那熟悉的一抹亮艳艳的红色,夹着空气中弥留的雨水味道,又飘了进来。
“法西尔小姐,您还没有放弃吗?”
“来一杯麦酒,一份奶酷麦包和烟肉卷,炸鹌鹑蛋五枚。”好像是不愿意跟他多废话,红衣女孩脸色不豫地径直跑到窗边的位置坐了下来。
“这位置有人。”
窗口位置只有一张桌子,正好有个年轻的黑衣黑发黑眼的青年人坐上面,椅子上竟然还站着一只法西尔叫不出名字的大鸟。
青年人长得五官端正,略有些意态风流。他斜了斜懒懒的眼神,闪过一丝玩味的光,似乎是悄悄地为红衣女孩虽然不甚漂亮但充满活力的气息喝了一下采。然后,头也不抬,继续拿起盘子里的碎肉去喂他身边的大鸟。那鸟爪劲喙利,三两下就吞一块肉,很显威风。
法西尔有些微愠,把手里攥着的鞭子啪一下拍到桌子上,同时扔下两个银币,说:“我十天来一直坐这里,这个位置我买了。”
青年不阴不阳地回答:“十天前的一百天,我天天坐这里。”
啪,桌上添到三个银币。
男人的眼抬也不抬,仍然慢条斯理地喂着他的鸟。
没哪个顾客或者冒险家会一百天连续呆在店里,克洛克当然知道这只是托辞,而且他略知道一点这青年的名头和手段,连忙想上去调解。
没等他走过去,红衣法西尔的手就想抄起鞭子,结果那青年漫不经心地右手一按,左手继续抓起盘里最后一块肉,捏着递给大鸟。这次肉有点大,鸟把肉放在椅子上,爪子按了在那慢慢地撕咬吞咽着。
那红袖衬托下特别细白的小手,努力想从青年宽大的手掌上夺过被压制的鞭子,却发现那手跟钳子似地,让她找不到空隙。
突然,他朝她灿烂一笑,展露了一下自己雪白牙齿的魅力,也许是这瞬间绽放的光采,让那女孩也失了神,“碰”,女孩屁股已经落到凳面上,粉脸被涌上的血映得彤红。
青年站起来,长袍一抖,形象大跌地把两只沾满肉汁的手指吮吸干净,又凑在自己袍摆上,显得轻车熟路地揩了又揩。女孩望着他下摆那其余几块可疑的污渍,吸了吸鼻子,皱起了眉。
“好吧,君子不夺人之美,今天这顿谢谢你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捞起了三枚银币收入怀中,同时左臂一架,那鸟乖巧地自行跃上这只包了皮套的左腕。
眼看青年就要步出店门,法西尔想起什么似的,跟了上去,追问道:“喂,你是‘银翼’吗?”
黑衣黑发的身形滞了一下,也没有回头,用不太自然的语气回答她:“不,我叫黑鹰。”
行及门口,他又停了一停,补充道:“黑鹰罗巴克。”
红衣女孩目送完青年的离去,目光回到桌上那空空的银盘,半晌,才明白自己被摆了一道。克洛克老板亲自捧着一盘小羊腿肉跟一杯麦酒出来的时候,忽见迎面一道黑呼呼的影子扑了过来,下意识他一躲,还好,身手不错,东西都没有洒掉。
“我今天去‘麦子’那!”娇滴滴的声音的主人,跺了下脚,收起鞭子,一阵风地跑掉了。
盗贼工会跟冒险工会最大的区别,就是不管是盗贼还是来找盗贼的人,没几个愿意光明正大、登堂入室,而且越是阳光灿烂的日子,就越发找不到人。那个盗贼公会,光门口就设计得鬼鬼祟祟,进门后又是弯弯曲曲,将近二十扇相似的门,仿佛要先把你绕晕,才好让你见人。
法西尔绑着一条帕子捂住鼻子,挡住自己最讨厌的浓烈刺鼻的旱烟味,另外还有味道很冲的劣质水烟。这些味道她每次出来都被迫干呕半晌。要知道,她家里里外外的男人,即使要抽,也是使用相当精美的镀了金的银烟壶,那细细的壶嘴处还镶上漂亮的玛瑙翡翠,男人们在这些相当于艺术品的器具里填上用冰片、麝香和果香混合制做的高级烟丝,( 斯诺利亚传说 http://www.xlawen.org/kan/21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