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8 部分阅读
族?”他转而更低声地嘟嚷,“但愿胜基伦人不这样。”
“别异想天开,我们编制一样。”说不清是否幸灾乐祸,国王非常正经地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转眼又像普通人那样,深有同感地耸耸肩,无奈地摊摊手。“运气有时候也是实力嘛。”
花冠骑士团由七名拱卫金冠教宗的高级司辅骑士统领,并被命名以七种会开花的树…………银白杨、紫杉、柏树、橡树、香桃木、长春藤、橄榄树和月桂树。
命名是古国传统,对外人来说,他们还是只配戴着“七叶树徽章”的花冠骑士,具体对应只对某些成员公开。树名多少赋予了该名骑士地义务特征,比如柏树,是种植在墓地和做棺材的上好树种,所以喻义是“复仇者”,有仇必报,至死方休。如果发现大部队有全军覆没的危险,柏树骑士就是唯一被允许脱阵出逃、留下复仇火种的人。
为国王赶车的肯,被人猜他是橡树骑士,因为他身材高大,作风朴实,武艺不凡…………实际上,他是名符其副地柏树骑士,也是骑士团副队长。国王相信,只有这种忠诚性格地人,才会帮主人把仇恨埋在心底,十年一日地为你报仇。
那个略显轻浮的莫瑞斯,却像会开美丽情人花地香桃木,在必要时能施展美男计套取情报。
月桂树的枝果,是竞赛胜利者领奖前用以洗漱的著名香料,是胜利、祝福和幸运的标志。因此月桂树骑士代表着花冠骑士团的运气,堪称大家的“吉祥物”。
月桂树骑士的挑选,第一是忠诚、第二是相貌,第三则是幸运,第四……还是幸运,武艺可以忽略不计(莱塔是正式司祭,武技有一定水平)。月桂树骑士初选是为期五天共二千道选择题考试,只能投骰子决定答案,在所有候选人里,四天或者五天全胜者就可以通过。
选择题能否证明月桂树骑士就是凭直觉或运气过关的幸运星?理论上投骰子高手很难靠技巧成为骑士,可人们仍旧积极作弊,比如买通历年退休骑士收集题库,试图练习“题海”达到目的。问题在于,每任骑士都签过保密协议,这些题库真假天知道……何况,有些题目根本没有标准答案,例如,今天冠下里裙的颜色、冠下最近对男性之爱的喜好等等……
毕竟,光凭幸运就当上七骑士之一,那家伙难道还不算超级有运吗?所以,月桂树骑士外号“吉祥物骑士”或者“骰子骑士”,甚至“女神的赌徒”………必须声明,幸运先生是终生禁赌的:好运气嘛,必须留给自己人,身上骰子只能在团队迷路时扔扔点数,好告诉大家下一步何去何从。
“伙记,结婚生子了吗?”储君殿下对这个候选人已经没有半丝龃龉,反而满腔同情。
莱塔不好意思地低头:“老婆还没来得及生,就跟别人跑了。”
“还好,经济压力不大……骑士算是高薪职业,注意找对情人,看紧你的腰包,”博达奇真心地拍着莱塔肩膀给予忠告,祝福他说,“愿你右肩站着青鸟,祝好运伴你退休。”
莱塔带点圆的下巴激动地蠕了几下,含着热泪点点头。真感激储君殿下的理解啊!他如果不答应当吉祥物,就立即变成不幸的连坐者;可凭幸运当上骑士,自然也能因为一句“失去运气”就被裁掉,连降职都无处可降。
40 “不可告人”的秘密(1)
球浇了一身的储君殿下,终于让所有人发现他还*地站在现场。感冒是小病,处理不好就变成肺炎,特忒斯王脸上舐犊之情自然流露,亲自扯过备用大衣给儿子捂上。
“储君殿下,我带您去更衣室。”慧者司祭机灵地发出邀请。
由于有通风暗道,也有暗井散发水阴寒气,初夏钻不进这座地室。博达奇由内而外,换过丝白内衣、苔绿的绒外套,还系上缨络缠绕的黑皮带,精神爽利地回到休息间。他惊讶地发现女教宗迂尊降贵,用一根蓝发带套住紫红色的头发,亲手帮他煮了一锅肉桂粉热葡萄酒。
其实不奇怪,年轻储君会是下任国王,女教宗五十五岁卸任后,可以选择继续担任三大花冠司祭之一,自然需要未雨绸缪,打好关系。
酒浆暖暖下肚,热热的红酒与血液在血管里汇合,打着滚一起加速流淌,汩汩流向手指脚尖,头顶耳背。储君殿下喝得通体发红,把最后一丝残余寒气驱赶出体外。
“哎呀,兴许我应该准备蜂蜜加肉桂粉才对。”
“不,酒很好。只是,美丽的冠下……”博达奇长吁一口气,擦擦精美的方胡子,瘦脸吃满酒意,竟比女教宗还鲜艳。“您放肉桂粉,若是也跟选男人的目光一样精确,那就完美了。”
女教宗吃吃轻笑起来,两颊因微赧酡红,像极克里朵芬这名字所指的山石榴。
肉桂粉过重,除了口味奇冲,整个脑袋还像吃了木天蓼的猫,飘忽忽、醉醺醺的。不过,在更衣室里,博达奇早就分析出父王与女教宗想展示的究竟是何物了。万分好奇使他保持了足够的清醒。
“父王,应该可以痛快地告诉我。水球到底是怎么回事了吧?”儿子坦率地问父亲。
“高浪城,斯诺维娜附身在丝罗娜公主身上,曾经向我们展示过奇特的魔法,你可记得?”
“魔法”,不是指马戏团里的障眼法,虽然这都是一个词儿…………储君天然就会区别这两种意思。他说:“是的,黄金河畔地冰箭,我记忆犹新。”
青鸟消息需要时间传递和处理,博达奇相当于没多久前才听说过。赛马场大雨并没有确切证据,银翼没有报告。只有黄金河畔,丝罗娜兽口逃生,又引起轩然大火。最后一根巨冰箭把“射杀”怪兽,如此拉风夸张,想盖也盖不住。
现在北柏斯都盛传斯诺维娜女神显灵,人心齐向,若瞧见有胜基伦商人入境,更是扯住对方,把“女神寄身美丽少女,独杀扰民鲸鱼”一事炫得天花乱坠、雷电无边。
“别担心,我会尽可能告诉你一些事情。”特忒斯王挥挥手,休息间马上只剩下这个国家最尊贵的一对父子。
“先看看这本棕皮手册?”
迷惑爬满了储君精明地脸。“这是?”
“你会读到一些有趣故事。但希望你能保守秘密,别告诉旁人。”
“旁人?”
“你的妻子、孩子、兄弟……虽然只有我们有青鸟,可鼠辈却跑遍每个角落。”
“我了解,父王。”
棕皮手册是格鲁兹大司祭亲手誊抄的复本,字迹与黑皮手册一模一样。只是这手册使用了更多古语。包括了胜基伦德柏烈国时期的,偶尔还穿插好几种更古老的符号…………
“感觉手册的主人压根儿就不想有人能读懂它?”
“他是个语言天才,不是吗?”国王说了句冷笑话。
博达奇读得很困难,幸亏他明白父王同样没功夫叫他页页细读,估计是希望他也能自行发现里面一些能发现的信息。没错。手册前面的好几页里。用分裂前的胜国古语写着一个关于某位堪国贵族的离奇经历。
准确地说,是写作目地、一个遗憾的单恋故事、一点格鲁兹抄录时亲添的后续。
姑且以“MJ先生”指代手册主人。他垂垂老矣。感觉迟钝、记忆衰退、行动迟缓,不免日渐空虚和寂寞。于是,他开始不断回忆年少疏狂地日子,试图用鲜活历史来证明自己曾经并正在活着;同时,也为了一段刻骨铭心的回忆,不会在入土之前就远离心灵而去。
根据日期,MJ先生是140年前,一位尤翠娜高地撒谬儿家的小少爷…………想必就是格鲁兹口中的“爷辈人物”,他自称是个“心碎至极的旅行家”,其一辈子辛酸苦喜,都来自年轻时莫明其妙的旅行冲动。
家有父母不远游的孝子理念,在这块土地上并不如何流行。建功立业或者追逐心中理想,是更多人推崇的行为典范。
因为是小少爷,没有家业负担,又喜欢看书,又聪明乖巧,所以父亲给了他一大笔钱去旅行。这与特忒斯王的童年有异曲同工之妙,看多了年代久远、出处不明的野史游记,内心产生难以抑制地英雄情结和浪漫信仰,遂开始了寻找传说中的女神和“圣地”旅途。
“圣地”,这个词第一次出现时,储君好奇地问父王是什么意思。特忒斯王反应有点复杂,介乎于想说出真相、却实在有什么原因不能出口。
于是儿子看到父亲下意识就把视线移向玫瑰灯投在墙角的光斑上。“圣地,就是女神旅行的终点。”
女神,延用自手册里的字眼。柏斯自恃身份地大贵族,都会在内部聊天里是直呼“斯诺维娜”或者“女英雄”。
“极东之处吗?”博达奇又试探了一个字眼。
“……吟游诗人的文饰可以不必理会。”国王反应敏捷地一摆手,果断得就像他亲自上过当似的。
特忒斯王的城府,深得就像飞去来城浇铸白浆建起的围墙,可靠地守护着身后地国家与王室。博达奇所谓地渴望表现,还没有脱离这个范围…………如果在他还没有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城墙前,父王就消失不见,那可怎么办?
父亲地眼睛再次穿透时空看到了什么吗?
那种游离在眼前事物之外的视线和神情,不管过去,还是现在,都令博达奇微微不安…………曾经热爱旅行的父亲,似乎保留着一颗狂热的心,完全不像处政时的眼神那样坚定。儿子甚至想,某天父亲会不会再次收拾行囊,去追寻他少年未竞、却坚信一定能到达的目标?
'他会的,他有的是精力,博达奇心里有个声音说,'刮了胡子,看起来甚至比我还年轻。'
储君继续埋头攻读,没有泄露心中的想法。
MJ先生七拐八绕,旅行了五年、或者是七年,访遍他想去的地方,住遍他想呆的旅馆,瞻仰他想寻的废墟,最后终于也分不清东南西北时,在“极东之地”寻到了“心灵归宿”。
“如果世上有比传说更曼妙的美,一定是你的面容;如果世上有比太阳更灼热的感情,一定是我爱你的心。”
MJ先生在一条神秘村庄,爱上一名“S女士”。她美貌如仙,发红如霞,性情爽练,使M先生不顾当地人强烈的排外情绪,住了半年、一年、两年……虽然S女士有位好姐妹也喜欢他(记N女士)…………可S女士无情地联同村长一起来劝他离开村子。
村子的婚姻制度有点儿像堪国南部的红黑高地、自称森林之子的土著民族。如果是男性,会尽量安排村里女子结婚生子;如果是女性,则跑到外面走婚,怀孕后独自回村生子,全村人视她与孩子如己出,集体抚养。
这样做,似乎是为了保持这个村落集团的稳定,同时还有存在于少数村民血脉、日渐稀少的“神秘力量”。
“神秘力量?是魔法吗?”看到此处,储君迫不及待地向父王求证。
特忒斯王沉默了几秒,轻轻摇摇头。他眼神里,奇怪地流露出一种谨慎,好像这个轻描淡写的答案,却是经过他一轮的认真思考。
博达奇继续翻着册子。
41 “不可告人”的秘密(2)
村子有处“圣地”(这次提到圣地,储君却没有再细问父王),能让村子所有人寿命比外界人略长。MJ先生并没有贪恋延年益寿,只是一心想守在心爱女子身边。可S女士与村男相爱,同时也催促他离开村子。MJ先生终于意识到,如果长留那里,生命再长,也得不到心上人的欢喜,还不如尽早离去。
“我以为生命愈长,爱亦弥浓,殊不知幻梦一场,不如归去。”
S女士说,他必须接受长老给他封锁记忆,可对于一位情伤至透、却死心不息的青年来说,抹杀比死亡更可怕…………MJ先生在村里发誓,不会把自己从这个村子、从S女士嘴里所见、所听的秘密公诸于众,才得以顺利回家。
那位喜欢MJ先生的N女士,却听了太多花花世界的蛊惑,染上了旅行病毒,悄悄跑离村子。她追寻MJ先生的足迹,往西越走越远,也终于碰到了MJ先生,有过雾水姻缘,然后离别,继续旅行。
格鲁兹根据记录,早年也寻访过N女士上。她寿命异于常人,为了方便照看那些不认识自己的后代,不断变换着身份,最近一次是呆在一座乡下破神殿里。
“发誓不说出秘密?那这个册子算什么?里面记录的东西可不少!”
零碎的路线、某些细节、风物绘图,就差作者现身说法了……储君在阅读前已经翻了个遍。留下大致地印象。“还有,后面撕了多少页?嗯,我是说,这位MJ先生最后是什么去向?”
记录原本就艰涩难懂,还要戛然而止,还让不让人舒坦了?博达奇在心里大声抗议。
“*,世上有一种压力,堪比死亡恐惧。能让人心痒难熬、坐立不安,无时无刻都想破而快之…………那就是保守秘密。如果你有不能说的秘密,会怎么办呢?”
就像料到儿子会这样问,特忒斯王叹了口气,反问他一个奇怪之至的问题。
这个问题不是国王首创,而是古代哲书《大秘密》里提到的论题:“法律所禁止的,总是人们最渴望的;禁忌所禁止的,也是人们下意识里强烈想干的。你越禁止,就越难控制打破它地*。”
壁橱里的蜂蜜糖罐。被藏得越紧,警告得越神秘,越有孩子要想方设法瞒着大人去偷吃一两滴。
天南地北,美人不少。五湖四海,奇事必多。见多识广的MJ先生,也会为“圣地”的人事所留恋,想必是太过深刻震撼了吧?他回入尘世,却不得不保守秘密。这何如锦衣夜行?逾老遗憾。终生难息。旁人当可理解。
童年也曾违反过规矩的储君,绯着脸扫扫鼻子,喃喃答道:“小时候。我会傻呼呼地对着树洞自言自语,不过如今若还有秘密惹我肚子痛,我选择写在纸上,然后立即烧掉。”
就跟不许看越想看,不能说越想说,秘密会变成渴望表达的压力。它变成魔鬼,时时刻刻引诱着人们违反约定;它就像人的呕吐,无法控制。
国王沉吟片刻,如梦似幻地叹了一声:“相信MJ先生年轻时,也曾经这么做过……他最后都没能阻止记忆离开自己,至死那天,变成了跟婴儿差不多的白痴。”
博达奇嘶地倒吸一口冷气,嘴里丢了块大冰,嗬嗬叫着却怎么也合不上:“那、那格鲁兹大司祭他,莫非……”
“没错。”国王未卜先知,扔给儿子一个肯定答案,“他把秘密写了下来,以为这样会没事,我想,他犯了跟前人一样的错误。”
“那,父王您……”博达奇心里萌出不安,并有长成参天大树地倾向。
他可没忘记父王年轻时与格鲁兹的游荡事迹。
“我所知道的一切尽在笔记。”特忒斯王措辞异常狡黠,“*,要当国王总有常人所不能,毅力、行动力,以及……更多的忍耐力。”
博达奇开始觉得真实感比青鸟还快地,飞得离自己越来越远了。“父王,那月桂树骑士……呃,候选人在我头上变出来地水球,都是与这些记录有关吗?”
“能被我们收集的文献,多年来都收集得差不多,但真正有进展的解读,还是这近十来年。我们要感激MJ先生、格鲁兹大司祭,还有你那位辛苦奔波的弟弟,尤里斯。”
“尤里斯?”
“魔法这个词,原本就不是杂耍,而是确切存在的神秘力量,如同你我最近听说地那样。”
博达奇严肃地点点头。
“残旧资料里有不同种类地魔法、魔法阵图,没人知道这些魔法资料哪些是困难地,哪些是容易的。我们唯一能选择的就是研究读得出来地音节。”
“就像那句如水如柔……什么的水球?”
“如刚如柔,如水如岩……浮移的坚强,水球!”国王双目凝视儿子,熟稔地念道。
啪拉,储君眼前似乎闪白花花的东西,可惜速度太快看不清,接着鼻尖清凉,仿佛有几点水花溅冒上面,又像走在雨过天霁的梧桐树下,微风过梢,落下一片粉珠。
博达奇惊讶无比地摸摸湿润的鼻子,为父王露的这手惊讶万分。
“喔,失败了!”特忒斯不无遗憾地皱起半边脸,“你看,理论上,通过正确冥想,借用正确发音,人可以发出同一个魔法,但我们的研究常常一无所获。”
“今天。月桂树骑士他成功了?”这回储君没提候选人三个字。
“即使以不存在发音难度、最简短地咒语做试验,问题是,冥想是什么?谁能形容正确的,冥想?”特忒斯王开始描述一些不常听及的字眼,就如诗歌般奇异、浪漫,“例如我们当然可以感觉到水的温润、火的燥热、土的密实、风的空灵、光的明亮,但这些都是我们平时就已经懂了地…………这是事物原本的姿态,我们到底需要冥想出什么?没有人懂。”
“没有更详细的资料?”
“没有。没有任何头绪……直到两个月前。当尤里斯与丝罗娜公主分开时,我们突然成功了!十年,这是头一回。”
“玫瑰盐灯不点自燃?”
“嗯,既然与冥想有关,我们就不断模拟各种精神状态,比如极度紧张、高度集中、性命攸关……”说及此,国王失笑起来,“月桂树骑士候选人收到我挑衅你出手的命令,现在可明白了?”
“我明白。父王。”
月桂树骑士武技比较弱,身份也不怎么被重视,正是合适人选。
“祭司们在多重条件下,冥想出现奇怪的涌动。感受到不同寻常的力量,使出了魔法。虽然放出的水球只像个皂泡在脑门上炸开,不过足以让人欣喜若狂。”
博达奇只有静静聆听的份儿,甚至想不出就这些奇迹他能发表什么意见!他的父王果然不是一般地有耐心,是比所有人都耐得住性子去追寻认定地东西。并且终于等到了这天的到来。
属于王者的毅力与耐心吗?博达奇暗暗牢记在心。
“刚刚您露的这手。证明魔法成功率越来越高了?而且。莱塔浇湿我地可不是水泡!”
“不得不说,他是个天才。”
能让特忒斯王用天才来形容,如果不是真的很天才。那就只能说国王等得实在太久,所以标准也降得不像话了。
“冥想,理论上能感受到不同的元素,有人试过把所有最短的咒语拿来念,成功的还只有水魔法。似乎在念得极熟时,句子就产生一种类似音乐地节奏,控制着魔法出现地形态。”
“就像歌曲让人表现情绪一样?或者……像乐谱?”
“比如一个水泡,比如一团雾……我们需要找个不在乎他性命地人、又具有某种潜质的人来试验……”
博达奇也失笑道:“例如幸运值?”
“还有第六感!虽说是心血来潮……事实证明,这个莱塔,是这里唯一能弄出一团水的家伙。”
“实验很棒,我差点就死在这突如其来地把戏上…………等等,父王,如果这种力量让更多人掌握……”
“一伙人掌握了它,就会出现帝王;两伙人掌握了它,就会出现争霸,三伙人掌握了它,也许就变成了灾难…………必须保守秘密!”
特忒斯王说得斩钉截铁,右手摩梭着左手中间的介指,嘴角浮起一抹危险的笑。博达奇知道,暗含国王印鉴的介指镶着完整的变色猫眼石,在阳光下会像翡翠般鲜绿;在烛火和玫瑰盐灯下,却散发着紫红色光芒;而那条眼线,更会在不同角度亮度下,忽大忽小。
紫翠猫眼只产于胜基伦国某座秘密矿山,因为武王东进时也对它垂涎三尺,在撤军前掳夺了大量矿石,又名“皇帝石”……帕卡帕一世给加冕披风镶了几百粒这种宝石和钻石,被人称为“移动灯塔”。
储君觉得父王的心思着实危险,就像一团火,灼得他不敢靠近、不敢揣测,可他又忍不住想当一只飞蛾,受它蛊惑、为它兴奋。
“*,你想多实践国事吗?”
“父王您……”
“得提前让那帮家伙习惯你替我处理更多的事务,否则我会半刻也离不开那张桌子。嗯哼,有些事情是无法交给别人办理的……明天开始,我宣布住进槿园,除了一些特别事务,办公室都是你的。”
“那王宫挂什么旗?”国王不在宫里,会挂一面缺了飞去来器的太阳合欢树旗。
“照常例。”特忒斯王歪头想了想,无所谓地道,“反正我的旗就挂在槿园。”险……
42 马车风波(1)
在一切发生前,人们并没料到罗兰索王的盾朝出现,会对后世几个国家的情报系统产生那么大的影响。
堪国战乱使一些训兽人才南迁,跑到柏斯生根发芽,帮助柏斯人培育了青鸟队。为了对付这支史上最强的间谍部队,堪军方全力训练恨狐为空中巡逻机,尽量把貌似信鸽的飞鸟都拦截在国境附近,导致毗邻的胜国人也池鱼被殃(他们不得不教出某种恋母情结严重的猴子携带信件,把情报偷渡交给国内通道,再传回朝廷)。
恨狐可不会分口音,它们宁枉勿纵,甚至误伤家门口的鸽子。南方山林崎岖,路绕难行,空中信息通道不能荒废,如何才能两全其美?据说,某年“跳舞到五月”节里,罗兰索王的亲信有位后代被邀请到罗兰索堡渡狂欢夜,是日,他住在“看见鸭子的房间”里,晨曦初绽,忽然看到一大群绿头野晨鸭欢欣鼓舞地觅食。他灵机一触,从此建立了全新的空中情报传输队“绿衣使者”。
晨鸭非常聪明,也比鸽子飞得快,还没有夜宿天性,不怕雨不怕冷,边睡觉边睁着半只眼警戒敌人,而且野晨鸭年年过境迁徙,信鸭混迹其中,把柏斯人、胜国人恨得心牙俱痒,纷纷派出“鼹鼠”、“老鼠”(Se情间谍)偷取训鸭资料。
可是,如同青鸟是机密,信鸭更是绝密。所有驿站人员都必须是四代以上地本国人,其中信鸭饲养员更是精挑细选,各国密探一无所获,只好想办法继续完善自己的情报系统。
堤姆家的达尔,柏树骑士肯的大子,为弟弟之死迁怒打伤了雪卿王子,被国王特忒斯派到红黑高地当了两年鼹鼠。他的秘密任务有两件,一是摸清源自红黑高地土著的信鸭训练技术。二是走通东进的其中一条通商要道,熟悉沿途小族的土语及风土人情。
达尔无法刺探信鸭,只好专心走商。他跟随情报人员伪装地商人进入盾都,继续北上落脚游历,五个月后再回到盾都附近的“叠叠乐镇”,在一个小佣兵团里当起保镖佣兵,专门接待由红黑高地出东路的商队。
堤姆家祖先声称是熊王修后裔,精通语言是间谍战的重要前提,研习北堪语成为家训。达尔也不例外。在小镇人眼里,他就是个不同于一般北方佬的、乐于溶入当地情怀的俊小伙。
土语“叠叠乐”就是指“堆石头”。盾朝覆灭后,鹰朝初代统治者对本地苛捐杂税,土著苦不堪言。就发明个绝招,建了一批直接以石灰岩片个挨个叠砌的尖顶屋,好像深灰色的大斗笠覆在地上。这些被称作“斗笠之王”的石锥屋子,只留两个大小洞当门窗,石块间完全不用粘作剂。征房屋税地官员一来。人们立即推倒其中一小面墙。代表房子没完工。收税官前脚还没跨出村,大家已经开始把墙砌回去了。
如今小镇太平几百年,尖顶下砌起了墙。大斗笠变成筐里的大谷堆,白墙三肘厚、五肘高,配上高高尖尖、圆圆灰灰的帽子,活像一座座小堡垒。
所以,“斗笠”也成为骂人狡猾、深藏不露的俚语。
斗笠人可是什么赚钱生意都愿意干。
“你知道,为了争取这些特种驿马地份额,我可没少在上头花钱。”说话人身穿橙蓝相间的宽纹制服,袖子与束裤腿管间篷篷的,就像他说的话一样,鼓足了劲。
“驿站长,老板要这些马是想走东路,又不是卖去南边,您别担心。”达尔谈笑间,掏出一袋能把胳膊拎酸的金饼子塞到对方手里,“兄弟绝不会给您添麻烦……多出地零头拿去喝酒。”
站长拈起几枚金币,用牙齿检验成色,又掂掂口袋,一边满意地听它低声呢喃,一边面露人情卖亏了地模样,哼哼唧即地嘟嚷:“下不为例,你给地订金早就所剩无几啦!这种事情何止麻烦,皇家驿马站私售驿马……”
“嘿、嘿,先生,请留步…
外面驿员大呼小叫,站长赶紧绷住嘴,从狭窄的门口往院子望去。
正是上午,阳光爽利。
来人头发红褐色,一身立领锦袍也是红褐色。腰上束着绞金宽丝带,白丝内衣从胸前V型敞口处性感地探出头,迎风微笑。
院心栽了丛红王子锦带,开得正旺。就像真的从花后钻出了一名王子,他迈着两条有力长腿,转眼绕到屋前。
“你是皇家兔子头驿所地大斗笠驿站长?”年轻男人前脚入门,后脚又退回一步,有棱有角的下颚抬看屋顶的圆椎面,确保那个白灰图案就是俗称“兔头相”的马脸。
鼻梁高耸、头部略小的“兔头相”马,被认为是良种重型的高头大马,是皇家驿站所的标志。
大斗笠?“我就是叠叠乐的驿站长。您是谁?!”驿站长语气牵强地用着敬语。
本地只有两种人会当面直呼他外号,不是亲密朋友,就是想侮辱他的对头。这个陌生男子张嘴就来,即使看来非富即贵,还是让人恼火。
男人还没走到办公桌前,先摔来一个卷轴,在桌上摊出一张饼,大咧咧说:“我要征用四匹好马……自己看。”
达尔识相地默退居角落,悄悄地打量他。
陌生男衣料手工精致,袖子肩部抽点碎褶篷起,加厚了肩膊。面孔不算极英俊,下巴有个惹桃花的“美人窝”,整体胜在高大有型,气度不凡。
驿站长上半边眼球盯着男人英气的脸,下半边眼球速扫着文字。这是皇家驿站总局的证明文件,里面标着男人的身份。
他目光一震,长年躲在凉屋内的脸,刷地更白了,所有表情皱在一块儿,像被橘子皮喷了满脸酸酸苦苦的汁。“柏、柏柳卡王子……”
达尔眼睛骤亮。
陌生男子警觉地抬手阻止站长继续说话,鹰般的眼神带着某种训练有素的礼貌,转身打量了达尔一番。
'这家伙混得不错。'柏柳卡心里粗略地下着判断,'……也有副好皮。'
先来者安静地站在角落,昏暗的室光让他显得仿佛是一尊黑暗里的雕塑。他身穿可能是墨蓝色的中袍,衣领下是一排空心镂铜扣,右肩披掖着鲜艳的彩条绶带,束腰的黑皮带上铜扣锃亮,镶着一朵紫玉木槿。
“您是?”
“我是个保镖,正在给老板雇马。”
柏柳卡赞赏地朝他一瞥,飞眉轻扬:“是个好男人。”
王子发现对方带着精致的分指金属手,皮靴束着裤腿,有精致的马刺与金属片护套;腰间居然还佩带短刃,以及一柄本地有钱人喜欢的护身弯刃刀。
因为南部边民凶悍,政府只好加强武器与防具管制。如果是保镖,得请一名打算长期雇佣他的本地商人作保,才能申请到一张“持刀证”,携带两肘以上的铁刃。
男人站在角落,五官不甚清楚,装束却清楚地告诉别人他混得很好,身手也很了得,想打他主意时请务必三思。
“能入您法眼,我的荣幸。”达尔俊脸生恭,行了个北人常见的社交礼,“如若无事,我先告退了。”
“再见。”柏柳卡浅浅地点点头。
(闲聊)夜莺瞎编前,都喜欢小小考究一下。
在《功夫熊猫》里,很多人都说熊猫他爸是只鸭子,送信的也是只鸭子,虽然我听说过美国人成功训练了绿头鸭当信使,可作为以中国文化为卖点的动画片不可能是鸭子啊,看了半天,发现他爸有点像鹅,送信的也不是绿头鸭,而是灰头的,我想起半天,会不会其实是“鸿雁传书”的大雁啊?于是在google上查英文的《功夫熊猫》,查到原版英文配音动物表里是这样的写的,他爸与那只送信的都是chnsegoose,中国大雁,哗哈哈(好有趣的误解。对了,大雁是鸭科雁属,俗称野鹅)
PS:非洲据说真的有种恋母情结很严重猴子可以送信,另外美国德克萨斯州的绿头野鸭也被指称训练了一百只来送信,显然比鸽子还厉害云云。查了下GOOGLE英文页,没什么头绪,我瞎编大家瞎看吧。另,斗笠屋在意大利丽树镇有它的原型。(看见鸭子的房间其实就是华尔素与边境军副团长呆过的房间,有印像不?)
写驿站长的橙蓝色制服里,脑海里浮现的是罗马教皇的瑞士卫队制服,个人觉得好可爱。
43 马车风波(2)
达尔因为顺利完成部分计划,随意哼了两句,愉快地穿过后院,回到收接马车的广场。
广场人来人往,都在租换马车。
'柏柳卡王子?我们不会同路吧?'达尔眯起一双黄栌色的眸子,心里不期然又浮现才见过的男子,以及他腰间的双头鹰首剑。
双头鹰纹饰随处可见,不过把短剑握柄弄成那种红蓝眼款式的,常常是王室的习惯。
'……身份,再装一段时间吧,这谎不能不圆。'达尔思忖着找到主子时的细节,收脚转向马厩,准备去验验货。
身为合格鼹鼠,达尔清楚五月盾都发生过什么大事。边境军三十多号人被私用,却埋尸荒野,简直可惊可怖…………死亡人员不乏小贵族子裔,不好好交待一番,人心难平呀,怪不得五王子帕柳卡也来了。
赫飞茨有事必须滞留红黑森林,受袭的雪卿王子需要护卫,特忒斯王来信吩咐达尔带三名盾都的鼹鼠,在支援力量到来前,暂时保护尤里斯继续东行。
浸淫了一年多的保镖经历,达尔明白旅途中光有钱币并不能轻松上路。东边大陆出口不止红黑森林,可国王吩咐他当向导的路线,全是环境恶劣的疏离村落,要走很久才能到达他们的第一个目的地,这要求大家得准备充分。
'四匹“兔子”。陛下报销时一定会连牙齿也酸掉吧?'达尔脸上盛开着恶作剧之花,伸了个懒腰。'不过,到盾都还得再买几匹耐驮地山地马……'
“小少爷,这四匹兔子有主了,不能换给你们!”
又是刚才院子里大呼小叫的人。
达尔被勾起兴趣,加快了脚步。
“你说什么?流火锦兔是特级驿马,没有证明谁能调用?你说?你说!”
“这……嗨,反正是驿站长的事。我管不着……喂喂喂,你解什么绳子呀!”
一个十五六岁、作蓝绿色近侍装扮的少年,正帮一名略上年纪的老头,给一匹油光膘亮的红色大高马解缰。
少年食指几乎快戳到他嘴里,但同样年轻的驿员不肯不依,与他争持不下,旁边驻着好些人在围观。
好笑的是,老人身后有名护卫,身穿半套滑板甲。神志木讷地抱着头盔站在后面…………显然他晕车了,说不定胃正被刚刚急驶地马车抛得七荦八素呢。
也幸亏如此,矛盾还没有升级。
争执中的老人衣饰名贵,略敞的领口结着一个宫廷老人才喜欢的白领结。
“帕戈。你愣着干嘛?快帮小姐套马!”老人一点也不客气地指使着护卫。“卢契诺,你也来帮忙!”
“是,大人!”正保养车子的车夫跑了过来。达尔逆向望去,看到一辆貌似普通的色厢车。
眼光够好的鼹鼠,能清楚认出它的来历。
使用坚实又轻便的木材制做车厢。不加什么外在装饰。可拆卸地王家徽章被藏了起来………证据是上面髹的涂料俗称犀皮漆…………漆面光滑。花纹深浅不一,这是不同颜色的漆层制造出来的。纹路像松树干皱纹,乍看很匀称。阳光下细瞧,又特别富于变化。流向漫无定律,暗赤地光泽美观、灿烂,却不抢眼。
风雨不侵的非凡工艺,正是堪国王家驿车局的四轮长途马车。
红黑高地与盾都之间有一条曲折相连的官道,每季度都拔经费修整一回,以保证军事重镇的交通顺畅,所以这些名贵又需要平坦大路地马车才得以出现此地。
'等等,那匹兔子好眼熟……'晕,不正是自己重金购买地马吗?!达尔如梦初醒,越众而出,虎手钳住了车夫动作,低声说:
“朋友,高抬贵手?这马我先租下地,有点急事。”
泼辣少年…………鼹鼠认出“他”是个少女…………尖锐地反击道:“凭什么?你有驿调令?这是特级兔子,特级的皇家驿所驿马!”
虽然任何人可以从皇家驿所租马车,但驿所长年养着某个级别的驿马,只有出具驿令才允许调用,流( 斯诺利亚传说 http://www.xlawen.org/kan/2174/ )
“别异想天开,我们编制一样。”说不清是否幸灾乐祸,国王非常正经地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转眼又像普通人那样,深有同感地耸耸肩,无奈地摊摊手。“运气有时候也是实力嘛。”
花冠骑士团由七名拱卫金冠教宗的高级司辅骑士统领,并被命名以七种会开花的树…………银白杨、紫杉、柏树、橡树、香桃木、长春藤、橄榄树和月桂树。
命名是古国传统,对外人来说,他们还是只配戴着“七叶树徽章”的花冠骑士,具体对应只对某些成员公开。树名多少赋予了该名骑士地义务特征,比如柏树,是种植在墓地和做棺材的上好树种,所以喻义是“复仇者”,有仇必报,至死方休。如果发现大部队有全军覆没的危险,柏树骑士就是唯一被允许脱阵出逃、留下复仇火种的人。
为国王赶车的肯,被人猜他是橡树骑士,因为他身材高大,作风朴实,武艺不凡…………实际上,他是名符其副地柏树骑士,也是骑士团副队长。国王相信,只有这种忠诚性格地人,才会帮主人把仇恨埋在心底,十年一日地为你报仇。
那个略显轻浮的莫瑞斯,却像会开美丽情人花地香桃木,在必要时能施展美男计套取情报。
月桂树的枝果,是竞赛胜利者领奖前用以洗漱的著名香料,是胜利、祝福和幸运的标志。因此月桂树骑士代表着花冠骑士团的运气,堪称大家的“吉祥物”。
月桂树骑士的挑选,第一是忠诚、第二是相貌,第三则是幸运,第四……还是幸运,武艺可以忽略不计(莱塔是正式司祭,武技有一定水平)。月桂树骑士初选是为期五天共二千道选择题考试,只能投骰子决定答案,在所有候选人里,四天或者五天全胜者就可以通过。
选择题能否证明月桂树骑士就是凭直觉或运气过关的幸运星?理论上投骰子高手很难靠技巧成为骑士,可人们仍旧积极作弊,比如买通历年退休骑士收集题库,试图练习“题海”达到目的。问题在于,每任骑士都签过保密协议,这些题库真假天知道……何况,有些题目根本没有标准答案,例如,今天冠下里裙的颜色、冠下最近对男性之爱的喜好等等……
毕竟,光凭幸运就当上七骑士之一,那家伙难道还不算超级有运吗?所以,月桂树骑士外号“吉祥物骑士”或者“骰子骑士”,甚至“女神的赌徒”………必须声明,幸运先生是终生禁赌的:好运气嘛,必须留给自己人,身上骰子只能在团队迷路时扔扔点数,好告诉大家下一步何去何从。
“伙记,结婚生子了吗?”储君殿下对这个候选人已经没有半丝龃龉,反而满腔同情。
莱塔不好意思地低头:“老婆还没来得及生,就跟别人跑了。”
“还好,经济压力不大……骑士算是高薪职业,注意找对情人,看紧你的腰包,”博达奇真心地拍着莱塔肩膀给予忠告,祝福他说,“愿你右肩站着青鸟,祝好运伴你退休。”
莱塔带点圆的下巴激动地蠕了几下,含着热泪点点头。真感激储君殿下的理解啊!他如果不答应当吉祥物,就立即变成不幸的连坐者;可凭幸运当上骑士,自然也能因为一句“失去运气”就被裁掉,连降职都无处可降。
40 “不可告人”的秘密(1)
球浇了一身的储君殿下,终于让所有人发现他还*地站在现场。感冒是小病,处理不好就变成肺炎,特忒斯王脸上舐犊之情自然流露,亲自扯过备用大衣给儿子捂上。
“储君殿下,我带您去更衣室。”慧者司祭机灵地发出邀请。
由于有通风暗道,也有暗井散发水阴寒气,初夏钻不进这座地室。博达奇由内而外,换过丝白内衣、苔绿的绒外套,还系上缨络缠绕的黑皮带,精神爽利地回到休息间。他惊讶地发现女教宗迂尊降贵,用一根蓝发带套住紫红色的头发,亲手帮他煮了一锅肉桂粉热葡萄酒。
其实不奇怪,年轻储君会是下任国王,女教宗五十五岁卸任后,可以选择继续担任三大花冠司祭之一,自然需要未雨绸缪,打好关系。
酒浆暖暖下肚,热热的红酒与血液在血管里汇合,打着滚一起加速流淌,汩汩流向手指脚尖,头顶耳背。储君殿下喝得通体发红,把最后一丝残余寒气驱赶出体外。
“哎呀,兴许我应该准备蜂蜜加肉桂粉才对。”
“不,酒很好。只是,美丽的冠下……”博达奇长吁一口气,擦擦精美的方胡子,瘦脸吃满酒意,竟比女教宗还鲜艳。“您放肉桂粉,若是也跟选男人的目光一样精确,那就完美了。”
女教宗吃吃轻笑起来,两颊因微赧酡红,像极克里朵芬这名字所指的山石榴。
肉桂粉过重,除了口味奇冲,整个脑袋还像吃了木天蓼的猫,飘忽忽、醉醺醺的。不过,在更衣室里,博达奇早就分析出父王与女教宗想展示的究竟是何物了。万分好奇使他保持了足够的清醒。
“父王,应该可以痛快地告诉我。水球到底是怎么回事了吧?”儿子坦率地问父亲。
“高浪城,斯诺维娜附身在丝罗娜公主身上,曾经向我们展示过奇特的魔法,你可记得?”
“魔法”,不是指马戏团里的障眼法,虽然这都是一个词儿…………储君天然就会区别这两种意思。他说:“是的,黄金河畔地冰箭,我记忆犹新。”
青鸟消息需要时间传递和处理,博达奇相当于没多久前才听说过。赛马场大雨并没有确切证据,银翼没有报告。只有黄金河畔,丝罗娜兽口逃生,又引起轩然大火。最后一根巨冰箭把“射杀”怪兽,如此拉风夸张,想盖也盖不住。
现在北柏斯都盛传斯诺维娜女神显灵,人心齐向,若瞧见有胜基伦商人入境,更是扯住对方,把“女神寄身美丽少女,独杀扰民鲸鱼”一事炫得天花乱坠、雷电无边。
“别担心,我会尽可能告诉你一些事情。”特忒斯王挥挥手,休息间马上只剩下这个国家最尊贵的一对父子。
“先看看这本棕皮手册?”
迷惑爬满了储君精明地脸。“这是?”
“你会读到一些有趣故事。但希望你能保守秘密,别告诉旁人。”
“旁人?”
“你的妻子、孩子、兄弟……虽然只有我们有青鸟,可鼠辈却跑遍每个角落。”
“我了解,父王。”
棕皮手册是格鲁兹大司祭亲手誊抄的复本,字迹与黑皮手册一模一样。只是这手册使用了更多古语。包括了胜基伦德柏烈国时期的,偶尔还穿插好几种更古老的符号…………
“感觉手册的主人压根儿就不想有人能读懂它?”
“他是个语言天才,不是吗?”国王说了句冷笑话。
博达奇读得很困难,幸亏他明白父王同样没功夫叫他页页细读,估计是希望他也能自行发现里面一些能发现的信息。没错。手册前面的好几页里。用分裂前的胜国古语写着一个关于某位堪国贵族的离奇经历。
准确地说,是写作目地、一个遗憾的单恋故事、一点格鲁兹抄录时亲添的后续。
姑且以“MJ先生”指代手册主人。他垂垂老矣。感觉迟钝、记忆衰退、行动迟缓,不免日渐空虚和寂寞。于是,他开始不断回忆年少疏狂地日子,试图用鲜活历史来证明自己曾经并正在活着;同时,也为了一段刻骨铭心的回忆,不会在入土之前就远离心灵而去。
根据日期,MJ先生是140年前,一位尤翠娜高地撒谬儿家的小少爷…………想必就是格鲁兹口中的“爷辈人物”,他自称是个“心碎至极的旅行家”,其一辈子辛酸苦喜,都来自年轻时莫明其妙的旅行冲动。
家有父母不远游的孝子理念,在这块土地上并不如何流行。建功立业或者追逐心中理想,是更多人推崇的行为典范。
因为是小少爷,没有家业负担,又喜欢看书,又聪明乖巧,所以父亲给了他一大笔钱去旅行。这与特忒斯王的童年有异曲同工之妙,看多了年代久远、出处不明的野史游记,内心产生难以抑制地英雄情结和浪漫信仰,遂开始了寻找传说中的女神和“圣地”旅途。
“圣地”,这个词第一次出现时,储君好奇地问父王是什么意思。特忒斯王反应有点复杂,介乎于想说出真相、却实在有什么原因不能出口。
于是儿子看到父亲下意识就把视线移向玫瑰灯投在墙角的光斑上。“圣地,就是女神旅行的终点。”
女神,延用自手册里的字眼。柏斯自恃身份地大贵族,都会在内部聊天里是直呼“斯诺维娜”或者“女英雄”。
“极东之处吗?”博达奇又试探了一个字眼。
“……吟游诗人的文饰可以不必理会。”国王反应敏捷地一摆手,果断得就像他亲自上过当似的。
特忒斯王的城府,深得就像飞去来城浇铸白浆建起的围墙,可靠地守护着身后地国家与王室。博达奇所谓地渴望表现,还没有脱离这个范围…………如果在他还没有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城墙前,父王就消失不见,那可怎么办?
父亲地眼睛再次穿透时空看到了什么吗?
那种游离在眼前事物之外的视线和神情,不管过去,还是现在,都令博达奇微微不安…………曾经热爱旅行的父亲,似乎保留着一颗狂热的心,完全不像处政时的眼神那样坚定。儿子甚至想,某天父亲会不会再次收拾行囊,去追寻他少年未竞、却坚信一定能到达的目标?
'他会的,他有的是精力,博达奇心里有个声音说,'刮了胡子,看起来甚至比我还年轻。'
储君继续埋头攻读,没有泄露心中的想法。
MJ先生七拐八绕,旅行了五年、或者是七年,访遍他想去的地方,住遍他想呆的旅馆,瞻仰他想寻的废墟,最后终于也分不清东南西北时,在“极东之地”寻到了“心灵归宿”。
“如果世上有比传说更曼妙的美,一定是你的面容;如果世上有比太阳更灼热的感情,一定是我爱你的心。”
MJ先生在一条神秘村庄,爱上一名“S女士”。她美貌如仙,发红如霞,性情爽练,使M先生不顾当地人强烈的排外情绪,住了半年、一年、两年……虽然S女士有位好姐妹也喜欢他(记N女士)…………可S女士无情地联同村长一起来劝他离开村子。
村子的婚姻制度有点儿像堪国南部的红黑高地、自称森林之子的土著民族。如果是男性,会尽量安排村里女子结婚生子;如果是女性,则跑到外面走婚,怀孕后独自回村生子,全村人视她与孩子如己出,集体抚养。
这样做,似乎是为了保持这个村落集团的稳定,同时还有存在于少数村民血脉、日渐稀少的“神秘力量”。
“神秘力量?是魔法吗?”看到此处,储君迫不及待地向父王求证。
特忒斯王沉默了几秒,轻轻摇摇头。他眼神里,奇怪地流露出一种谨慎,好像这个轻描淡写的答案,却是经过他一轮的认真思考。
博达奇继续翻着册子。
41 “不可告人”的秘密(2)
村子有处“圣地”(这次提到圣地,储君却没有再细问父王),能让村子所有人寿命比外界人略长。MJ先生并没有贪恋延年益寿,只是一心想守在心爱女子身边。可S女士与村男相爱,同时也催促他离开村子。MJ先生终于意识到,如果长留那里,生命再长,也得不到心上人的欢喜,还不如尽早离去。
“我以为生命愈长,爱亦弥浓,殊不知幻梦一场,不如归去。”
S女士说,他必须接受长老给他封锁记忆,可对于一位情伤至透、却死心不息的青年来说,抹杀比死亡更可怕…………MJ先生在村里发誓,不会把自己从这个村子、从S女士嘴里所见、所听的秘密公诸于众,才得以顺利回家。
那位喜欢MJ先生的N女士,却听了太多花花世界的蛊惑,染上了旅行病毒,悄悄跑离村子。她追寻MJ先生的足迹,往西越走越远,也终于碰到了MJ先生,有过雾水姻缘,然后离别,继续旅行。
格鲁兹根据记录,早年也寻访过N女士上。她寿命异于常人,为了方便照看那些不认识自己的后代,不断变换着身份,最近一次是呆在一座乡下破神殿里。
“发誓不说出秘密?那这个册子算什么?里面记录的东西可不少!”
零碎的路线、某些细节、风物绘图,就差作者现身说法了……储君在阅读前已经翻了个遍。留下大致地印象。“还有,后面撕了多少页?嗯,我是说,这位MJ先生最后是什么去向?”
记录原本就艰涩难懂,还要戛然而止,还让不让人舒坦了?博达奇在心里大声抗议。
“*,世上有一种压力,堪比死亡恐惧。能让人心痒难熬、坐立不安,无时无刻都想破而快之…………那就是保守秘密。如果你有不能说的秘密,会怎么办呢?”
就像料到儿子会这样问,特忒斯王叹了口气,反问他一个奇怪之至的问题。
这个问题不是国王首创,而是古代哲书《大秘密》里提到的论题:“法律所禁止的,总是人们最渴望的;禁忌所禁止的,也是人们下意识里强烈想干的。你越禁止,就越难控制打破它地*。”
壁橱里的蜂蜜糖罐。被藏得越紧,警告得越神秘,越有孩子要想方设法瞒着大人去偷吃一两滴。
天南地北,美人不少。五湖四海,奇事必多。见多识广的MJ先生,也会为“圣地”的人事所留恋,想必是太过深刻震撼了吧?他回入尘世,却不得不保守秘密。这何如锦衣夜行?逾老遗憾。终生难息。旁人当可理解。
童年也曾违反过规矩的储君,绯着脸扫扫鼻子,喃喃答道:“小时候。我会傻呼呼地对着树洞自言自语,不过如今若还有秘密惹我肚子痛,我选择写在纸上,然后立即烧掉。”
就跟不许看越想看,不能说越想说,秘密会变成渴望表达的压力。它变成魔鬼,时时刻刻引诱着人们违反约定;它就像人的呕吐,无法控制。
国王沉吟片刻,如梦似幻地叹了一声:“相信MJ先生年轻时,也曾经这么做过……他最后都没能阻止记忆离开自己,至死那天,变成了跟婴儿差不多的白痴。”
博达奇嘶地倒吸一口冷气,嘴里丢了块大冰,嗬嗬叫着却怎么也合不上:“那、那格鲁兹大司祭他,莫非……”
“没错。”国王未卜先知,扔给儿子一个肯定答案,“他把秘密写了下来,以为这样会没事,我想,他犯了跟前人一样的错误。”
“那,父王您……”博达奇心里萌出不安,并有长成参天大树地倾向。
他可没忘记父王年轻时与格鲁兹的游荡事迹。
“我所知道的一切尽在笔记。”特忒斯王措辞异常狡黠,“*,要当国王总有常人所不能,毅力、行动力,以及……更多的忍耐力。”
博达奇开始觉得真实感比青鸟还快地,飞得离自己越来越远了。“父王,那月桂树骑士……呃,候选人在我头上变出来地水球,都是与这些记录有关吗?”
“能被我们收集的文献,多年来都收集得差不多,但真正有进展的解读,还是这近十来年。我们要感激MJ先生、格鲁兹大司祭,还有你那位辛苦奔波的弟弟,尤里斯。”
“尤里斯?”
“魔法这个词,原本就不是杂耍,而是确切存在的神秘力量,如同你我最近听说地那样。”
博达奇严肃地点点头。
“残旧资料里有不同种类地魔法、魔法阵图,没人知道这些魔法资料哪些是困难地,哪些是容易的。我们唯一能选择的就是研究读得出来地音节。”
“就像那句如水如柔……什么的水球?”
“如刚如柔,如水如岩……浮移的坚强,水球!”国王双目凝视儿子,熟稔地念道。
啪拉,储君眼前似乎闪白花花的东西,可惜速度太快看不清,接着鼻尖清凉,仿佛有几点水花溅冒上面,又像走在雨过天霁的梧桐树下,微风过梢,落下一片粉珠。
博达奇惊讶无比地摸摸湿润的鼻子,为父王露的这手惊讶万分。
“喔,失败了!”特忒斯不无遗憾地皱起半边脸,“你看,理论上,通过正确冥想,借用正确发音,人可以发出同一个魔法,但我们的研究常常一无所获。”
“今天。月桂树骑士他成功了?”这回储君没提候选人三个字。
“即使以不存在发音难度、最简短地咒语做试验,问题是,冥想是什么?谁能形容正确的,冥想?”特忒斯王开始描述一些不常听及的字眼,就如诗歌般奇异、浪漫,“例如我们当然可以感觉到水的温润、火的燥热、土的密实、风的空灵、光的明亮,但这些都是我们平时就已经懂了地…………这是事物原本的姿态,我们到底需要冥想出什么?没有人懂。”
“没有更详细的资料?”
“没有。没有任何头绪……直到两个月前。当尤里斯与丝罗娜公主分开时,我们突然成功了!十年,这是头一回。”
“玫瑰盐灯不点自燃?”
“嗯,既然与冥想有关,我们就不断模拟各种精神状态,比如极度紧张、高度集中、性命攸关……”说及此,国王失笑起来,“月桂树骑士候选人收到我挑衅你出手的命令,现在可明白了?”
“我明白。父王。”
月桂树骑士武技比较弱,身份也不怎么被重视,正是合适人选。
“祭司们在多重条件下,冥想出现奇怪的涌动。感受到不同寻常的力量,使出了魔法。虽然放出的水球只像个皂泡在脑门上炸开,不过足以让人欣喜若狂。”
博达奇只有静静聆听的份儿,甚至想不出就这些奇迹他能发表什么意见!他的父王果然不是一般地有耐心,是比所有人都耐得住性子去追寻认定地东西。并且终于等到了这天的到来。
属于王者的毅力与耐心吗?博达奇暗暗牢记在心。
“刚刚您露的这手。证明魔法成功率越来越高了?而且。莱塔浇湿我地可不是水泡!”
“不得不说,他是个天才。”
能让特忒斯王用天才来形容,如果不是真的很天才。那就只能说国王等得实在太久,所以标准也降得不像话了。
“冥想,理论上能感受到不同的元素,有人试过把所有最短的咒语拿来念,成功的还只有水魔法。似乎在念得极熟时,句子就产生一种类似音乐地节奏,控制着魔法出现地形态。”
“就像歌曲让人表现情绪一样?或者……像乐谱?”
“比如一个水泡,比如一团雾……我们需要找个不在乎他性命地人、又具有某种潜质的人来试验……”
博达奇也失笑道:“例如幸运值?”
“还有第六感!虽说是心血来潮……事实证明,这个莱塔,是这里唯一能弄出一团水的家伙。”
“实验很棒,我差点就死在这突如其来地把戏上…………等等,父王,如果这种力量让更多人掌握……”
“一伙人掌握了它,就会出现帝王;两伙人掌握了它,就会出现争霸,三伙人掌握了它,也许就变成了灾难…………必须保守秘密!”
特忒斯王说得斩钉截铁,右手摩梭着左手中间的介指,嘴角浮起一抹危险的笑。博达奇知道,暗含国王印鉴的介指镶着完整的变色猫眼石,在阳光下会像翡翠般鲜绿;在烛火和玫瑰盐灯下,却散发着紫红色光芒;而那条眼线,更会在不同角度亮度下,忽大忽小。
紫翠猫眼只产于胜基伦国某座秘密矿山,因为武王东进时也对它垂涎三尺,在撤军前掳夺了大量矿石,又名“皇帝石”……帕卡帕一世给加冕披风镶了几百粒这种宝石和钻石,被人称为“移动灯塔”。
储君觉得父王的心思着实危险,就像一团火,灼得他不敢靠近、不敢揣测,可他又忍不住想当一只飞蛾,受它蛊惑、为它兴奋。
“*,你想多实践国事吗?”
“父王您……”
“得提前让那帮家伙习惯你替我处理更多的事务,否则我会半刻也离不开那张桌子。嗯哼,有些事情是无法交给别人办理的……明天开始,我宣布住进槿园,除了一些特别事务,办公室都是你的。”
“那王宫挂什么旗?”国王不在宫里,会挂一面缺了飞去来器的太阳合欢树旗。
“照常例。”特忒斯王歪头想了想,无所谓地道,“反正我的旗就挂在槿园。”险……
42 马车风波(1)
在一切发生前,人们并没料到罗兰索王的盾朝出现,会对后世几个国家的情报系统产生那么大的影响。
堪国战乱使一些训兽人才南迁,跑到柏斯生根发芽,帮助柏斯人培育了青鸟队。为了对付这支史上最强的间谍部队,堪军方全力训练恨狐为空中巡逻机,尽量把貌似信鸽的飞鸟都拦截在国境附近,导致毗邻的胜国人也池鱼被殃(他们不得不教出某种恋母情结严重的猴子携带信件,把情报偷渡交给国内通道,再传回朝廷)。
恨狐可不会分口音,它们宁枉勿纵,甚至误伤家门口的鸽子。南方山林崎岖,路绕难行,空中信息通道不能荒废,如何才能两全其美?据说,某年“跳舞到五月”节里,罗兰索王的亲信有位后代被邀请到罗兰索堡渡狂欢夜,是日,他住在“看见鸭子的房间”里,晨曦初绽,忽然看到一大群绿头野晨鸭欢欣鼓舞地觅食。他灵机一触,从此建立了全新的空中情报传输队“绿衣使者”。
晨鸭非常聪明,也比鸽子飞得快,还没有夜宿天性,不怕雨不怕冷,边睡觉边睁着半只眼警戒敌人,而且野晨鸭年年过境迁徙,信鸭混迹其中,把柏斯人、胜国人恨得心牙俱痒,纷纷派出“鼹鼠”、“老鼠”(Se情间谍)偷取训鸭资料。
可是,如同青鸟是机密,信鸭更是绝密。所有驿站人员都必须是四代以上地本国人,其中信鸭饲养员更是精挑细选,各国密探一无所获,只好想办法继续完善自己的情报系统。
堤姆家的达尔,柏树骑士肯的大子,为弟弟之死迁怒打伤了雪卿王子,被国王特忒斯派到红黑高地当了两年鼹鼠。他的秘密任务有两件,一是摸清源自红黑高地土著的信鸭训练技术。二是走通东进的其中一条通商要道,熟悉沿途小族的土语及风土人情。
达尔无法刺探信鸭,只好专心走商。他跟随情报人员伪装地商人进入盾都,继续北上落脚游历,五个月后再回到盾都附近的“叠叠乐镇”,在一个小佣兵团里当起保镖佣兵,专门接待由红黑高地出东路的商队。
堤姆家祖先声称是熊王修后裔,精通语言是间谍战的重要前提,研习北堪语成为家训。达尔也不例外。在小镇人眼里,他就是个不同于一般北方佬的、乐于溶入当地情怀的俊小伙。
土语“叠叠乐”就是指“堆石头”。盾朝覆灭后,鹰朝初代统治者对本地苛捐杂税,土著苦不堪言。就发明个绝招,建了一批直接以石灰岩片个挨个叠砌的尖顶屋,好像深灰色的大斗笠覆在地上。这些被称作“斗笠之王”的石锥屋子,只留两个大小洞当门窗,石块间完全不用粘作剂。征房屋税地官员一来。人们立即推倒其中一小面墙。代表房子没完工。收税官前脚还没跨出村,大家已经开始把墙砌回去了。
如今小镇太平几百年,尖顶下砌起了墙。大斗笠变成筐里的大谷堆,白墙三肘厚、五肘高,配上高高尖尖、圆圆灰灰的帽子,活像一座座小堡垒。
所以,“斗笠”也成为骂人狡猾、深藏不露的俚语。
斗笠人可是什么赚钱生意都愿意干。
“你知道,为了争取这些特种驿马地份额,我可没少在上头花钱。”说话人身穿橙蓝相间的宽纹制服,袖子与束裤腿管间篷篷的,就像他说的话一样,鼓足了劲。
“驿站长,老板要这些马是想走东路,又不是卖去南边,您别担心。”达尔谈笑间,掏出一袋能把胳膊拎酸的金饼子塞到对方手里,“兄弟绝不会给您添麻烦……多出地零头拿去喝酒。”
站长拈起几枚金币,用牙齿检验成色,又掂掂口袋,一边满意地听它低声呢喃,一边面露人情卖亏了地模样,哼哼唧即地嘟嚷:“下不为例,你给地订金早就所剩无几啦!这种事情何止麻烦,皇家驿马站私售驿马……”
“嘿、嘿,先生,请留步…
外面驿员大呼小叫,站长赶紧绷住嘴,从狭窄的门口往院子望去。
正是上午,阳光爽利。
来人头发红褐色,一身立领锦袍也是红褐色。腰上束着绞金宽丝带,白丝内衣从胸前V型敞口处性感地探出头,迎风微笑。
院心栽了丛红王子锦带,开得正旺。就像真的从花后钻出了一名王子,他迈着两条有力长腿,转眼绕到屋前。
“你是皇家兔子头驿所地大斗笠驿站长?”年轻男人前脚入门,后脚又退回一步,有棱有角的下颚抬看屋顶的圆椎面,确保那个白灰图案就是俗称“兔头相”的马脸。
鼻梁高耸、头部略小的“兔头相”马,被认为是良种重型的高头大马,是皇家驿站所的标志。
大斗笠?“我就是叠叠乐的驿站长。您是谁?!”驿站长语气牵强地用着敬语。
本地只有两种人会当面直呼他外号,不是亲密朋友,就是想侮辱他的对头。这个陌生男子张嘴就来,即使看来非富即贵,还是让人恼火。
男人还没走到办公桌前,先摔来一个卷轴,在桌上摊出一张饼,大咧咧说:“我要征用四匹好马……自己看。”
达尔识相地默退居角落,悄悄地打量他。
陌生男衣料手工精致,袖子肩部抽点碎褶篷起,加厚了肩膊。面孔不算极英俊,下巴有个惹桃花的“美人窝”,整体胜在高大有型,气度不凡。
驿站长上半边眼球盯着男人英气的脸,下半边眼球速扫着文字。这是皇家驿站总局的证明文件,里面标着男人的身份。
他目光一震,长年躲在凉屋内的脸,刷地更白了,所有表情皱在一块儿,像被橘子皮喷了满脸酸酸苦苦的汁。“柏、柏柳卡王子……”
达尔眼睛骤亮。
陌生男子警觉地抬手阻止站长继续说话,鹰般的眼神带着某种训练有素的礼貌,转身打量了达尔一番。
'这家伙混得不错。'柏柳卡心里粗略地下着判断,'……也有副好皮。'
先来者安静地站在角落,昏暗的室光让他显得仿佛是一尊黑暗里的雕塑。他身穿可能是墨蓝色的中袍,衣领下是一排空心镂铜扣,右肩披掖着鲜艳的彩条绶带,束腰的黑皮带上铜扣锃亮,镶着一朵紫玉木槿。
“您是?”
“我是个保镖,正在给老板雇马。”
柏柳卡赞赏地朝他一瞥,飞眉轻扬:“是个好男人。”
王子发现对方带着精致的分指金属手,皮靴束着裤腿,有精致的马刺与金属片护套;腰间居然还佩带短刃,以及一柄本地有钱人喜欢的护身弯刃刀。
因为南部边民凶悍,政府只好加强武器与防具管制。如果是保镖,得请一名打算长期雇佣他的本地商人作保,才能申请到一张“持刀证”,携带两肘以上的铁刃。
男人站在角落,五官不甚清楚,装束却清楚地告诉别人他混得很好,身手也很了得,想打他主意时请务必三思。
“能入您法眼,我的荣幸。”达尔俊脸生恭,行了个北人常见的社交礼,“如若无事,我先告退了。”
“再见。”柏柳卡浅浅地点点头。
(闲聊)夜莺瞎编前,都喜欢小小考究一下。
在《功夫熊猫》里,很多人都说熊猫他爸是只鸭子,送信的也是只鸭子,虽然我听说过美国人成功训练了绿头鸭当信使,可作为以中国文化为卖点的动画片不可能是鸭子啊,看了半天,发现他爸有点像鹅,送信的也不是绿头鸭,而是灰头的,我想起半天,会不会其实是“鸿雁传书”的大雁啊?于是在google上查英文的《功夫熊猫》,查到原版英文配音动物表里是这样的写的,他爸与那只送信的都是chnsegoose,中国大雁,哗哈哈(好有趣的误解。对了,大雁是鸭科雁属,俗称野鹅)
PS:非洲据说真的有种恋母情结很严重猴子可以送信,另外美国德克萨斯州的绿头野鸭也被指称训练了一百只来送信,显然比鸽子还厉害云云。查了下GOOGLE英文页,没什么头绪,我瞎编大家瞎看吧。另,斗笠屋在意大利丽树镇有它的原型。(看见鸭子的房间其实就是华尔素与边境军副团长呆过的房间,有印像不?)
写驿站长的橙蓝色制服里,脑海里浮现的是罗马教皇的瑞士卫队制服,个人觉得好可爱。
43 马车风波(2)
达尔因为顺利完成部分计划,随意哼了两句,愉快地穿过后院,回到收接马车的广场。
广场人来人往,都在租换马车。
'柏柳卡王子?我们不会同路吧?'达尔眯起一双黄栌色的眸子,心里不期然又浮现才见过的男子,以及他腰间的双头鹰首剑。
双头鹰纹饰随处可见,不过把短剑握柄弄成那种红蓝眼款式的,常常是王室的习惯。
'……身份,再装一段时间吧,这谎不能不圆。'达尔思忖着找到主子时的细节,收脚转向马厩,准备去验验货。
身为合格鼹鼠,达尔清楚五月盾都发生过什么大事。边境军三十多号人被私用,却埋尸荒野,简直可惊可怖…………死亡人员不乏小贵族子裔,不好好交待一番,人心难平呀,怪不得五王子帕柳卡也来了。
赫飞茨有事必须滞留红黑森林,受袭的雪卿王子需要护卫,特忒斯王来信吩咐达尔带三名盾都的鼹鼠,在支援力量到来前,暂时保护尤里斯继续东行。
浸淫了一年多的保镖经历,达尔明白旅途中光有钱币并不能轻松上路。东边大陆出口不止红黑森林,可国王吩咐他当向导的路线,全是环境恶劣的疏离村落,要走很久才能到达他们的第一个目的地,这要求大家得准备充分。
'四匹“兔子”。陛下报销时一定会连牙齿也酸掉吧?'达尔脸上盛开着恶作剧之花,伸了个懒腰。'不过,到盾都还得再买几匹耐驮地山地马……'
“小少爷,这四匹兔子有主了,不能换给你们!”
又是刚才院子里大呼小叫的人。
达尔被勾起兴趣,加快了脚步。
“你说什么?流火锦兔是特级驿马,没有证明谁能调用?你说?你说!”
“这……嗨,反正是驿站长的事。我管不着……喂喂喂,你解什么绳子呀!”
一个十五六岁、作蓝绿色近侍装扮的少年,正帮一名略上年纪的老头,给一匹油光膘亮的红色大高马解缰。
少年食指几乎快戳到他嘴里,但同样年轻的驿员不肯不依,与他争持不下,旁边驻着好些人在围观。
好笑的是,老人身后有名护卫,身穿半套滑板甲。神志木讷地抱着头盔站在后面…………显然他晕车了,说不定胃正被刚刚急驶地马车抛得七荦八素呢。
也幸亏如此,矛盾还没有升级。
争执中的老人衣饰名贵,略敞的领口结着一个宫廷老人才喜欢的白领结。
“帕戈。你愣着干嘛?快帮小姐套马!”老人一点也不客气地指使着护卫。“卢契诺,你也来帮忙!”
“是,大人!”正保养车子的车夫跑了过来。达尔逆向望去,看到一辆貌似普通的色厢车。
眼光够好的鼹鼠,能清楚认出它的来历。
使用坚实又轻便的木材制做车厢。不加什么外在装饰。可拆卸地王家徽章被藏了起来………证据是上面髹的涂料俗称犀皮漆…………漆面光滑。花纹深浅不一,这是不同颜色的漆层制造出来的。纹路像松树干皱纹,乍看很匀称。阳光下细瞧,又特别富于变化。流向漫无定律,暗赤地光泽美观、灿烂,却不抢眼。
风雨不侵的非凡工艺,正是堪国王家驿车局的四轮长途马车。
红黑高地与盾都之间有一条曲折相连的官道,每季度都拔经费修整一回,以保证军事重镇的交通顺畅,所以这些名贵又需要平坦大路地马车才得以出现此地。
'等等,那匹兔子好眼熟……'晕,不正是自己重金购买地马吗?!达尔如梦初醒,越众而出,虎手钳住了车夫动作,低声说:
“朋友,高抬贵手?这马我先租下地,有点急事。”
泼辣少年…………鼹鼠认出“他”是个少女…………尖锐地反击道:“凭什么?你有驿调令?这是特级兔子,特级的皇家驿所驿马!”
虽然任何人可以从皇家驿所租马车,但驿所长年养着某个级别的驿马,只有出具驿令才允许调用,流( 斯诺利亚传说 http://www.xlawen.org/kan/21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