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6 部分阅读
有时偶尔想起那处热闹的酒馆和我上了年纪的父母,虽然也会心头一阵温暖,但过不了多久,也就随它去了。
可当我站在里德城门口,看见我熟悉的街道,望见我家中的庭院时,一道温热的流体猛地涌上了我的胸膛。我忽然意识到,我到家了。我慌了,我不知该怎么面对这样强烈的情感。穿过城门,我紧贴着路边,用右手的食指擦着路边的墙壁。粗糙而又细腻的触觉抚摸着我的手指,将岁月流逝在我微痛的指尖上。那是一种真实的感觉,真实的有些残酷,让你不敢去想,不敢去感受。
我想笑,可是笑不出来。
我想哭,可却又找不到自己的泪水。
我就这样失神地向前走着,直到酒馆的大门映入我的眼帘,我才忽然回过神来:我是谁?我在干什么?我应该去干什么?我背负着一个好人的死亡,还带着众多友人盼归的愿望。我已经不再是那个聪明伶俐深受酒客喜欢的小酒保了,我是个军人,在我朴素的装扮下是一副包裹着铠甲的坚硬的心肠。经由我的手放出的鲜血比它端起的美酒还要多,浓重的杀戮味道不时地从我的指缝里透出来,时时支配着我的灵魂。每当一个陌生的男人接近我时,我首先想起的已经不是向着他微笑问好,而是想着如何在他有所动作之前干净利落地结果了他。我必须非常努力地克制自己的暴力欲望,才能将自己的眼神从他身体上最致命的几个地方移开。
曾经的酒保失落了他的生活,如今的军人抗拒着他的回忆。回不去了,我们,酒保的杰夫和军人的杰夫,我们都回不去了。我已经不再是那个独腿老基德所宠爱的次子,也不是佣兵皮埃尔淘气的幼弟了。我的回归只能给他们带来更多的麻烦,甚至会连累他们,让他们冒生命的危险。
我宁愿他们忘记了我,习惯了我不在的日子,认为我……
……认为我已经死了,这样或许更好些……
带着克劳福将军的嘱托,我离开家门,走向总督的府邸。总督府位于里德城东南方一条僻静的街道上,一道高墙将它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让人根本看不清里面的状况。刚拐入这条街道,我忽然觉得浑身不舒服,背心一阵发凉,心头升起一种异常的警觉。我装作不在意的样子打量了一下四周,周围都是些服色平常的人,有的正低着头慢慢地游荡着,而另外一些人则站在路边低声地交谈着,似乎与其他街道上的行人没有什么不同。可是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这条街道有些古怪。
正当我觉得诧异的时候,一个身着礼服的贵族挽着一名贵妇人的手转过了街角。看见行人,那位女士用扇子掩住了口鼻,用厌恶的目光斜着瞥了一眼从身边经过的行人。那位绅士似乎察觉到了女士的不妥,领着她走到行人较少的街对面去,殷勤地将她让到靠墙的道路上,用左手护住女士,让她不受行人的侵扰。
我一下子豁然开朗,明白了究竟是什么让我感到别扭:一个平民百姓会怎样经过一位大贵族的府邸?昂起头,懒散地溜达着,如同是在做晚餐后的散步,像这条街上许多人做得那样?不可能!通常,一个平民要经过贵族的门前,会选择靠门较远的道路一侧。即便一定要从门口经过,也会弯腰低头快走两步走过大门,绝不会像这些人一样趾高气扬悠闲懒散,甚至还有胆量向大门里瞧上一眼。
也就是说,那些人根本不是普通的行人,他们会是谁?如果是殿下的侍卫,那根本不必如此隐秘地行动。倘若不是侍卫,那就是……
一个胖子从我跟前经过,仿佛不经意地瞟了我一眼。他的眼神很冷,带着几分狐疑和警觉,仿佛想要一下子看穿我这个人似的。
他没有看穿我,我却看穿了他。他肥得能挤出油来的脸上分明地写着两个字:密探。
我吓了一跳。经历了克劳福将军的事情,我知道路易斯殿下的处境不妙,但却没有想到这个被温斯顿人誉为“军神”的卓越将领居然会落到家门口密探横行的境地。他们的目的会是什么?我猜不出,或许他们自始至终都在监视着太子殿下,也或许是克劳福将军的死讯传到了这里,他们特意在等待着为将军鸣冤的信使。无论他们想干什么,看得出,我的突然出现都已经引起了这些不友好的家伙们的警觉。恐怕现在就算我若无其事地从这里走开,也会引起他们的注意:这里实在是一个太过安静的地方,除了一些贵族的府第,再没有任何其他的建筑。普通的平民即便是闲逛,也很少有人会走到这里。每一张现在这里的陌生面孔都是可疑的。
我心头一动,拉住了那个刚从我身边经过的胖子。
“先生,劳您的驾……”我咬着舌头,带着南方绿叶平原上特有的口音说道。
在我拉住那个胖子手臂的一刹那,他的右手飞快地向自己的怀中探去,在我说话时又瞬间停了下来。我瞄了一眼他左胸的衣襟,那里打起了几条不明显的褶痕,隐约勾勒出一柄匕首的外观。
“请问您,鸢尾花酒馆怎么走?那是我舅父的产业,我好久没见过他了。”我做出一副憨厚老实的模样问。
“鸢尾花酒馆?”他皱起了眉头,然后摇着头对我说:“没听说过。”
如果他听说了才奇怪,早在八以前,这家旅馆就已经因为经营不善倒闭了,而挤
“我的表亲说,它就在……恩……戴……戴斯特大街上。我是一路沿着路牌找过来的,结果走到这里却迷了路……”
“戴斯特大街?那在城市的另一侧,往西走,这里的戴思乐街,戴思乐,明白吗?你走错地方了。”那个胖子漫不经心地用手指了指城市西侧。看起来,我的表演博取了他的信任,周围不少人都露出了鄙薄的笑容,随即放松了对我的警惕,向着街道两侧缓慢地走去,等待着从下一张陌生的面孔上找到某些蛛丝马迹。
“哦,我真蠢!谢谢您,先生,要不是您,我恐怕三十年也找不到地方。”我摆出一副热情的样子,攥住那胖子的手拼命地摇着,“如果您有空,请务必来酒馆坐坐,我一定要好好请您喝两杯,答谢您的帮忙。如果方便的话……”
“如果您不介意的话……”那胖子厌恶地甩开我的手,“我还有些急事,请您离开吧……”
我走一边频频回头摇着手对他喊着:“多谢您,先生,多谢,愿至高神保佑您。”一边加快了脚步。在我转过街角的时候,眼角的余光看见这个胖密探掏出一块看起来质地不错的手帕,用力擦着被我握过的手臂,正对着从他身边经过的另外一个人低声抱怨着:“该死的,遇到一个不识字的乡巴佬……”
离开这条街道,我出了一身冷汗。我仔细思考着接近总督府的方法,可是脑子里一点主意也没有。照这样下去,我可能一辈子也见不到路易斯太子。不,或许可以,在太子被他狠毒的兄弟杀死之后,我或许有幸可以观看他的葬礼,可是克劳福将军的死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我在进出总督府的必经之路上找了间小旅馆,挑选了一个靠窗的房间住了下来,希望当路易斯太子出门的时候,能幸运地拦住他。这法子不太保险,但却是我唯一能想得出的办法了——起码这比让我被一群密探悄无声息地杀死在僻静的林荫道上要强得多。
像这样的日子,我又过了五天。我不敢离开房间,生怕错过了殿下出行的车驾。每天我都是在犹豫和困惑中度过的:我很想回一趟家,我想知道父母的身体是否还健康,皮埃尔是否结束了自己的冒险生涯。我想再亲手抚摸一下盛满了我同年会议的酒馆柜台,摸摸那些掉了漆的木头。不知道在柜台左边的夹层里,我攒的四个金币是否还在那里,那是我花了两年时间积攒下的一小笔财富,这是我童年梦想的开始,我希望能够积攒足够多的金币,在另外一座城市再开设一家“马蹄铁”酒馆;我希望这个名字的酒馆能够遍布整个法尔维大陆,让每一处的人们都能感受到真挚的欢笑和幸福。
在第六天,我终于抵挡不住对家人的思念,又走上了街头。我穿过几条小巷,来到马蹄铁酒馆所在的大街对面。那块漂亮的招牌已经被磨去了光彩,有些破败地在风中摇晃着。一个声音告诉我说:过去,走过去,那是你的家,你应当回去看看,只是看看,绝不会有人认出你来。而另外一个声音则在大声阻拦着我:“不要回去,你会给他们带来麻烦。在这战争之中,一个失踪多年的士兵突然出现,这足以引起温斯顿密探的注意。你很容易就会被安上一个间谍的罪名,你的家人也会受到牵累……”
这两个声音一会儿大,一会儿小,几乎要把我的脑子吵裂了。我想我一定是疯了,我看见酒馆的大门正距离我越来越近,我发现我的身体正不受控制地接近它。我的身体渴望着它,我的灵魂需要它。回家,多少年没有听到这样的话语了。这句话就像是一句咒语,让我根本无力抗拒。
“抓住它!”忽然,一声惊慌的尖叫惊醒了我,我忽地停住脚步,在酒馆的大门前。道路两旁,许多受了惊吓的声音大叫着:
“这匹马受惊了,快拦住它……”
第十九卷 归途 第一百六十六章 某些事情发生了
马,一种灵秀温驯的动物。无论在什么地方,你都可以看见它勤勉为人类服务的身影。它们忠诚、善良,无论是被人乘骑还是身驮重物,甚至于被辱骂、鞭打,他们都绝不会背叛自己的主人;而在战场上,即便面对带着死亡恐怖的锐利兵锋,它们也能够表现出让人叹服的勇气,以自己的神骏增添主人勇武的荣光。对于一个骑士来说,它们是最值得信赖的伙伴,即便说它们是骑士的第二条生命也绝不过分。而与它们无私的奉献相比,它们所要求的却只不过是一把微不足道的草料。
忠诚,勇敢,无私,勤劳……这种生物似乎具备这世上的一切美德,用任何赞美的语言来形容它们都不算过分。和它们相比,人类有时所表现出的贪婪和怯懦简直令人绝望,甚至让你不得不自惭形秽地思考:是否马才是受到众神垂怜和爱惜的生命,而人类不过是被众神遗弃的一堆肮脏卑微的渣滓。
但是现在,我看见了一个例外。
正沿着街道嘶鸣狂奔的,是一匹高大的骏马。我敢对任何一个人发誓,你绝没见过这样一匹马:它全身白得发亮,没有一点杂色,就好像全身的皮毛都是用月光织就的一样,刺得人眼睛发疼。它雄健的四蹄在青石板上敲打着,发出冰雹般急促的声响,倘若你没有看见,也许会以为正有几匹、十几匹骏马在奔跑。每跨出一步,它脖颈和腿上的肌肉都会有力地绷紧隆起,带着雕塑般古典的美感。它奔行的身姿就像是正驾御着一团飓风,既飘逸又狂野。披散的银白色长鬃逆风飘扬,就像是一团被吹散的云雾。
最让人吃惊的是它的眼神。那绝不是属于一头驯良的牲口的眼神,那两道凶狠的目光中带着绝不妥协的野性,将这匹骏骥不可驯服的骄傲显露无余,让人忍不住要想起那些呼啸山林的食肉猛兽。它跑得是那么迅速,以至于在人们的眼中只能留下一道流动的光影,而无法捕捉到它明晰的身形。许多做买卖的小摊被它撞翻在地,各色小物件撒得满地都是。不少人试图阻拦它,却都无力抵挡他健硕的身躯,被撞翻在地。在这条大街上,似乎没有什么能够阻拦这匹马匹中的健者,每个人都只能徒劳地看着它胡作非为,等待它平息下自己的怒气。
“啊……”一个惊恐的声音从右后方刺入我的耳中,我回转头来,看见一个衣着朴素的年轻姑娘被忙着躲闪惊马的行人撞倒在了路中央,她似乎扭伤了脚踝,右手痛苦地抚摸着自己的右脚,左手挽着的篮子倾覆下来,几个小巧可爱的面包从篮子里滚了出来,瞬间沾满了尘土。这个可怜的姑娘眼睁睁地看着那匹高头大马迅速地接近,却已经无法躲闪。发了狂的骏马并没有因为有一个行人阻拦了道路而放缓脚步,事实上,这个居然敢挡在它面前的小东西更激起了骏马的狂气。惊马看起来更加愤怒了,它伸长了脖子,两只眼睛直瞪向倒地的姑娘,径直向她冲了过来。
那姑娘绝望地睁大了眼睛,目光就好像两颗正在陨落的流星般闪亮动人。她害怕得已经忘记了尖叫,只是这样张开嘴看着,看着那头魔兽般的巨大牲口冲着她仰起蹄子。她的嘴唇馥郁饱满,就像是一支刚刚绽放的郁金香。两排牙齿从她的口唇中露了出来,尽管它们略有些发黄——那与这姑娘的身份是相称的,但却排列得很整齐,形状也很漂亮。和我见过的许多姑娘相比,她绝算不上美丽,脸上还带着些灰褐色的雀斑,皮肤显得有些粗糙,但她的五官和谐小巧,皮肤下透露出青春健康的红润色泽。这只是个普通的城市少女,或许是某个贵族家中的侍女,或是某个规矩的小户人家的闺女。在像里德这样的大城市里,这样的姑娘或许有两万个也不止。
可是只有她,在这个时候,跌倒在那里,无助地等待着别人的帮助,或是等待着被健马踩踏的可怕命运。
这时候,我想某些事情发生了。
一瞬间,许多东西从我的脑海中淡去:回家的渴望、克劳福将军的嘱托、弗莱德和我亲切战友们的等待……一切的一切都失去了它们的颜色,随着这整条街道一起在我的眼中暗淡下去,唯一明亮清晰的,是那一双惊恐绝望的大眼睛。我的心头一阵抽搐,一种豪迈壮烈的情绪忽然从我心底涌起:
我不愿看见这双美丽的眼睛带着忧伤和痛苦,我不要这双明眸的主人受到伤害,我希望这张可爱的小脸蛋永远绽放笑容,为了这些,我愿意去做任何事,哪怕那需要我付出生命的代价。
我觉得我在飞。
四周的景色飞一般向我的身后退去,我忽然感觉到来自脚底的力量,这种力量急促地点击着地面,支撑着我的身体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飞奔。在我的双腿有力的奔跑之下,大地似乎都变的柔软而有弹性起来。
如果你想拦下一匹惊马,那就绝不能站在它的面前。骏马奔跑时产生的强大冲击力足以将面前的一切阻碍——当然,如果你是只食人魔或是牛头人,或许可以尝试一下。最好的作法是:在它向前疾奔时,忽然从一旁出现在它面前。本来就神志不清的马匹这时很容易因为再次受到惊吓而扬起前蹄,这就是你抓住缰绳驯服它的最有利时机。
我正是这样干的。
我抢在惊马之前跑到了那姑娘身侧,忽然丛左侧冲出,站在惊马的面前,口中还粗豪地大喝了一声。这时候,我距离那匹马只有不到一步的距离,它从口鼻中呼出的气息直接喷吐在了我的脸上。
即便是健壮如斯的骏马,也被我这突然出现在眼前的不速之客惊吓得扬起前蹄。这时候我才真正发现这匹马究竟有多大:它的身板几乎有两个我宽,当它扬起前蹄时,我甚至跳起来也摸不着它的鼻子。
幸运的是,我不用抓它的鼻子,只要抓住它的缰绳就够了。
猛然间,一股巨大的力量从我的右手臂上端传来。我只觉得右肩一阵火辣辣的疼痛,好像有两块肌肉被直接从骨头上撕裂了一样。我的胸口一阵发堵,嗓子眼里甜甜的,似乎想吐出些黏稠的东西,却又吐不出来。
惊马并没有就此停止脚步,尽管放慢了速度,但它仍然拖着我继续向前踏去。我被踉跄着向后拖了好几步,一口气憋在胸口,怎么也无法呼吸。那个姑娘傻了一样瘫坐在地上,似乎还没反映过来发生了什么。
惊马不安地摇动着脑袋,似乎是想要甩脱缰绳的束缚。它的眼中好像只能看见那可怜的姑娘,即便被我拉住了缰绳,仍然拼命地向前迈去。转瞬间,它已经来到了那姑娘身边,再次高高扬起前蹄,迎着那姑娘的脑袋当头踏下。
一阵不知道从哪里涌上来的力量忽然贯穿了我的手臂,让我的胸膛发热,全身的骨骼都在咯咯作响。这时候,似乎是某个神附上了我的身体,又好像是我借用了哪个魔鬼的力量,我只觉得自己的身体都要炸裂开来,即便是一座高山站立在我的面前,我也能将它推倒。
“啊啊啊啊…………!”我听见野兽般狂野的嚎叫声从我的喉咙里发出来,而后我抓牢了缰绳,腰腹猛地发力,奋力向前一扯……
人最奇妙的地方就在于,在一些紧要的时刻,他们可以发挥出超越自己极限的力量和能力,干出许多连他们自己都会为之震撼的业绩。
一截缰绳留在我的手中,它的一端已经被我扯断了,另一端仍系在马嚼子旁边。
骏马横卧在地上,口角流血,脆弱地嘶鸣着。它的嘴巴不自然地向一边垂着,我想它的下巴也许断裂了。我不知道是否还有办法治好它:它是匹好马,只有第一流的勇士才配乘骑它。在这一刻之前,我绝不会相信自己居然有能力制服这样的一匹骏马。
一口急促的气息逼上我的喉咙,我觉得嗓子有些痒痒的,想要轻轻咳嗽一下。可是没想到,这一咳嗽就很难停下来,一些已经凝固的细小血块从我的嘴里咳了出来。我只觉得这个右半边身体都是麻木的,我知道,当这起初的第一阵麻木过去后,肌肉撕裂的剧痛会让我也许一个月也起不了床。
尽管如此,我的感觉仍然很好!
“让您受到惊吓了,小姐。您没伤着吧?”我轻轻擦去嘴边的血迹,努力挤出一个笑容,转过身去,用我此生最温柔的声音向这个那个倒地的姑娘问道。
她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不过,无论是点头还是摇头,她的样子都可爱极了。
“我扶您起来吧……”我向她伸出了右手。直到这时候,我才知道自己伤得有多重。当她因为劳动而有些粗糙的手掌拉住我的手臂时,我只觉得似乎有一柄大锤正敲打着我右侧的肋骨,那拉扯间传出的痛楚感觉几乎要让我大声痛呼起来。我怀疑受伤的不仅仅是我的腹肌,也许还有一两根肋骨。
不过,我忍住了疼痛,只是嘴角微微抽搐了两下,始终保持着挺拔严肃的姿态。她的小手也许是我这一生中握住的最柔软的东西,初冬的寒风把她的手指吹得冰凉。我怜惜地握紧了手,想让她觉得暖和些。
“啊,先生,您的手……”那姑娘忽然惊讶地叫起来,顺着她的目光,我才发现自己右手的手掌在刚才握住缰绳时被磨掉了一大块皮肉。腥臭的血浆正从伤口中流淌出来。
我真的慌了手脚,忙送开右手,将左手探进我的衣襟里摸索着,想要找一块干净的手帕。真该死,我明明记得自己随身带着一块的,可是怎么也找不到。
“对不起,小姐,实在是对不起……”我面红耳赤满头大汗地道歉,“……我没注意到,哦,真糟糕,我弄脏了您的手,还有您的袖子。这太糟糕了……真抱歉……”
这时候,她从自己的袖口取出一块淡黄|色的手帕,覆在我的伤口上,小心地帮我包扎起来。那手帕带着她的体温,似乎还带着一阵陌生而美妙的气味。我相信,就在这手帕上,有这世上最奇妙的麻药,它不但能让人感觉不到痛苦,还能让你从自己的伤口处感受到一阵难耐的幸福。
轻快欢乐的乐曲在我的耳边奏起,我懵懂的头脑中不知道发生了些什么。路上的人很多,他们像大团的油彩一样不停地晃动着。他们似乎在对我说些什么,我也好像说了些什么。可是这都不重要了。最重要的是,一双这世界上最温柔的手正抚摸着我的手。那纤细的手指在我的眼中不住地跳动着,就像是两朵幸福的小火苗。
我快乐的几乎要爆炸了!我相信,这时候,倘若再有一匹惊马,甚至是疯牛雄狮出现在我面前,我也能毫不犹豫地空手制服它。
“还疼吗,先生?”多甜美的声音啊……我不疼。
“您没事吧,先生?”多温柔的声音啊……我没事。
“这是谁干的?谁弄伤了殿下的马!”多和蔼的声音啊……是我干的……嗯?等等,他是谁?
一个气急败坏的温斯顿军官忽然出现在我的面前,他满脸胡茬,酒糟鼻子,口里不住地喷出臭气。毫无疑问,这是个丑陋粗鲁的家伙,而且我觉得这时候的他看起来比平时更加丑陋。他看了看地上的伤马,又看了看我,再次大声地向我吼着:“是谁干的?谁弄伤了殿下的马?是你吗,你这乡巴佬,德兰麦亚猪!”
“对不起,先生,这匹马受了惊,它撞伤了很多人。是这位先生……这位先生他救了我们大家……”那姑娘向着军官急切地申辩道。
“那么说……”军官阴邪地看着我,“是你弄伤了殿下的马?”
“对,是我,可是我并不知道这是殿下的马。”我觉得很愤怒,这愤怒不仅仅是因为这个温斯顿军官对德兰麦亚人的鄙视和对我嚣张傲慢的态度,更是因为他打断了那姑娘给我包扎伤口。我只想她的手指能在我的手臂上多停留那么一会。
“要叫我长官,你这个没有教养的德兰麦亚猪!”我左面的脸颊被抽了一记耳光,它并没有激起我的愤怒,恰恰相反,它让我热情过渡的头脑渐渐冷静下来。我想起了自己的职责,我的生命还有它未竟的义务。我不能反抗,倘若就像这样死在这里,就没有一点价值了。我的生命固然一钱不值,但我不能让克劳福将军白白地死去。
“对不起,长官。很抱歉,我不知道这殿下的马。或许我应该向殿下道歉,尽量赔偿他……”我尽可能低声下气地说道。这是一个机会,倘若就此能见到路易斯王子,应该是我的幸运。
“面见殿下?你很快就能见到他了。不过在那之前,恐怕你得吃点苦头。”那军官轻蔑看了我一眼,然后向着身后的士兵们一挥手:“来啊,把他抓起来,给我关到地牢里去,听候殿下的发落!”
我没有反抗,甚至是有些喜悦地等待着他们来抓我,这能让我更便利地接近路易斯王子。可是周围的人群并不知道我的想法。温斯顿人的暴行激怒了围观的德兰麦亚市民,他们大声地抱怨着,指责着这个军官的行径,为我感到不平。
“您不能这样,先生!”忽然,那个姑娘站到我的面前,乞求地摇动着那军官的胳膊,“求您了,先生,这位先生并没有做错什么,他制止了一场灾难,救了许多的人。您不能冤枉他,无缘无故地把他抓起来……”
温斯顿军官厌恶地看着那善良的姑娘,对她的哀求置若罔闻。他不耐烦地摔开她的双手,一脚踢在她的腰间。那可怜的姑娘哭泣着跌倒在地上,又重新爬起身来,想要上前哀求。她那模样可怜极了,就算是铁石心肠的人也会忍不住同情的。可是天知道那个温斯顿军官的心肠是用什么肮脏的东西做的,他居然一把抓过她的头发,毫无廉耻地把这个柔弱的姑娘一巴掌打到一边。红水晶一般的鲜血顺着姑娘的嘴角流出,搀着她的泪水,落到地上。
我觉得在我的身体里,有些什么东西被点燃了。
“住手,你这混蛋!”我挡在那姑娘身前,愤怒地大喝道。我的呼吸随着这声怒喝变得急促起来,我只觉得右胸一阵酸痛,不由得轻声呻吟起来,用右手按住那根不规矩的骨头。
那军官先是一愣,看了看四周的人群,可能是觉得失了颜面。他狞笑起来,拔出腰间的短剑,狂妄地大叫道:“反了,反了!这家伙居然敢伤害国王陛下亲赐的御马,还敢当面辱骂占领军。谁还敢大声喧哗,以谋反罪论处,就地格杀!”
四周的人群听了他的话,都没了声息。
继而,他仇恨地看了看我,狂妄地大声说道:“小子,你伤了御马,我就要你偿命!”
说着,他挥动着短剑向我冲了过来。
第十九卷 归途 第一百六十七章 再见军神
直到短剑迫近我的眉心,我也没有听到死神的召唤。
我从没在生死搏斗时产生过这样的感觉:我是那样的强大,强大到足以蔑视面前一切对手。那个正挥剑冲过来的温斯顿军官弱小得不堪一击,根本无力威胁到我的生命。他的动作就像是一幅被风吹起的画卷,慢悠悠、轻飘飘地向我靠近,我甚至能看清楚他酒糟鼻子上可笑的红色斑点。就在他接近我的这不到十步距离中,我居然还有时间回头对那受了惊吓的姑娘微笑一下。
在剑刃即将穿透我前额最后的关头,我右腿上前一步,托住了他握剑手腕,向右侧过身子,用左手牵引着他向我的身侧歪歪斜斜地冲过去。
在我们即将擦身而过的刹那,我抬起了右肘,在那个温斯顿军官的脸上狠狠地来了一下,右手顺势夺下了他的短剑。
他像一根僵直的棍子一样应声倒地,用双手捂着流血的鼻子,发出幼兽般呦呦的哀叫声。
我只觉得自己全身的肌肉都在欢唱,为我这漂亮的一击雀跃不已。似乎是出于一种奇怪的炫耀的心理,我忍住肋骨的伤痛,再次回头冲着那受惊的姑娘微笑了一下。我看见她看着我的目光带着极大的惊讶,这正是我希望看见的。她的表情极大地满足了我的虚荣心。
“一起上,杀了这混蛋!”那个军官爬起身,冲着他的手下们粗暴地大喊。这声喊叫将我飘荡的心思拖回了现实中,我这才发现自己的处境有多不妙。
我刚殴打了一名占领军军官,这就足够治我的重罪了。现在,起码有超过二十个人正手持利刃逼近我,看起来他们并没有活捉我的打算。无论我如何自大,也绝不会相信自己能够打得赢。
或许我可以逃走,我想,里德城是我自小长大的地方,我知道起码超过二十个藏身之处让温斯顿人再也找不到我,而且,说到逃跑,尽管我现在身体状况很糟糕,但也有足够的把握甩脱眼前这些重装的铁皮罐头。
可是,那名军官的下一句话彻底打消了我逃跑的念头:
“……把那个小娘们也抓起来,他们是一伙的!”
我只觉得全身所有的血液都涌上我的头顶,让我彻底丧失了理智。我应该逃走,有一些远比我的生命还要重要的事情等待着我去完成,这我都知道,但我的双腿却无法向后奔逃。我的手中握紧了刚刚从温斯顿军官手中夺下的短剑,坚强地与环绕在我周围的温斯顿士兵们对视,等待着迎接他们的攻击。
有一个理由让我不得不留下来战斗——那个可爱的、脸上长着些雀斑的小姑娘。或许我终将被温斯顿人当场格杀,无法真正地保护她,但那并不能阻止我用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她暂时的安全。那怕只要还有一口呼吸,我就无法容忍眼看着温斯顿人粗鲁的大手拉扯住她的肩膀和身体。
一个高大的温斯顿士兵挥剑砍向我,想要凭借自己的力量压倒我。我把他的剑奋力挡格开,然后狠狠一脚踹在他的小腹上。这个家伙捂着肚子哀叫着倒在地上,与此同时,另有两把剑从左右两个不同的方向刺向我。我只躲过了其中一把,另一把幸运地只是划伤了我的脊背。我听见那姑娘一声惊呼,然后觉得背后一片湿漉漉的温暖。
更多的剑光在我面前闪动,我只能用短剑拼命抵挡,而用空出来的左手和双腿还击。我打倒了几个对手,但更多的人涌上来围住了我。我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多,虽然没有伤到致命的要害,但仅仅是疼痛和流血也足以要了我的命了。更糟糕的是,我阻拦惊马时所受的暗伤已经发作开来,腰腹和肋骨的疼痛越来越强,让我的动作变得愈加迟缓。
我要死了,我想。这大概就是我生命的终点。为了一个女人,光荣而愚蠢的死法。我原以为自己会死得更好看一些的,不过,我并不因此后悔。只有一件事让我觉得很遗憾:
该死的,我还不知道那姑娘叫什么名字呢,这让我怎么能死得甘心。
就在我的一只脚已经迈进亡者之境的大门时,一个庄严又优雅的声音忽然平地响起在这条大街上:
“住手!”
这个声音似乎带着某种我未知的魔力,不仅呵住了那些凶狠的温斯顿士兵,同样让在死亡边缘奋力挣扎的我停止了反抗。下意识地,我的眼睛循着那声音传来的方向搜寻: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头金黄|色的头发,那发色骄傲地闪耀着,散发着辉煌的光晕,甚至连太阳的光芒都被它遮掩得暗淡失色。你甚至无法想像这世上还有一张什么样的面孔能够与这样的头发相称。
不过很快,我就看见了这样的一张面孔。你无法用一个词来形容这张脸:俊美,哦,当然,它无疑英俊极了,白皙的皮肤、挺拔的鼻梁、秀美的眉毛……它甚至带有少许女性的柔媚,让人忍不住想要保护这张面孔的主人。
但那并不是全部。在这张脸上闪现的更有一个军人的果敢坚毅和一个王者的智慧仁爱。最让我不解的是,他的眼眸中隐约包含着一丝忧伤的情感:蓝色的眼眸,蓝色的忧伤。许多几乎是相互矛盾的情感汇聚在这张脸上,却又融合得那么融洽和谐。
我熟悉这年轻高大的身影:路易斯太子殿下,温斯顿帝国军曾经的最高统帅,德兰麦亚占领区总督,有着温斯顿军魂之称的伟大将领。
可这个身影对于我来说又是非常陌生的:我只在两军交战的阵前见过这杰出统帅的身影,站在敌对的立场上。我对他的了解仅限于这是一代名将,一个注定名垂史册的统帅。而我那时最大的希望,就是击败他、打垮他,帮助我的挚友胜过他的勇敢和指挥。我从没想过有一天会在这么接近的距离上从这样的角度来看着他。我看见的不再是一个无敌的勇者,而是一个美貌忧郁的年轻人,一个被自己的亲生手足排挤陷害的无依无助的可怜人,一个只有在战场对手那里才能找到一丝被体谅和了解的孤独的人。
路易斯王子皱着眉头看着横卧的惊马、握剑的士兵和凌乱的街道,皱了皱眉头问道:“这里发生了什么,达菲上校?”
达菲上校——那个被我击倒的温斯顿军官——捂着自己的嘴巴指着我大叫:“这家伙和他的同伙弄伤了陛下赐给您的战马,殿下,还拒捕反抗。他是个叛逆,殿下,我敢肯定。”我想我的肘击打掉了他的门牙,这使得他说话时不时发出眼镜蛇般唁唁的气流声,听起来有些滑稽。
听了上校的话,太子殿下好奇地上下打量了一下我。我用右手拄剑,勉强地保持着站立的姿势。路易斯殿下赞许地对我点了点头:“您很坚强,年轻的先生,也很勇敢。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您应该是一个军人。”
“我曾在德兰麦亚王国军第九军团服役,殿下。”我不愿欺瞒眼前的这个英俊的年轻统帅,有保留地说出了我的经历。
“第九军团……”路易斯王子有些惊讶地看着我:“……那是支了不起军队,我曾两次被你们打败过,你们有一个非常伟大的将领……”
要知道,他可是当今整个大陆上最富盛名的伟大统帅之一,我想像不出还有多少人在取得了如此辉煌的成就之后,还能够像他这样坦然地当众承认自己的败绩。倘若路易斯殿下不是始终不渝地恪守着诚实信条的话,那这就证明了他有足够宽宏的气度去看淡一切的胜负,无论是因为哪一个原因,我都觉得这个人值得尊敬。
“那么,你能不能告诉我,勇敢的军人,刚才都发生了什么。”王子殿下谦和地对我说道。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将刚才发生的事情缓缓地说了出来。其实我很想立刻就告诉他和克劳福将军有关的事情,可是我不敢。我害怕在殿下的随从( 星空倒影 http://www.xlawen.org/kan/2928/ )
可当我站在里德城门口,看见我熟悉的街道,望见我家中的庭院时,一道温热的流体猛地涌上了我的胸膛。我忽然意识到,我到家了。我慌了,我不知该怎么面对这样强烈的情感。穿过城门,我紧贴着路边,用右手的食指擦着路边的墙壁。粗糙而又细腻的触觉抚摸着我的手指,将岁月流逝在我微痛的指尖上。那是一种真实的感觉,真实的有些残酷,让你不敢去想,不敢去感受。
我想笑,可是笑不出来。
我想哭,可却又找不到自己的泪水。
我就这样失神地向前走着,直到酒馆的大门映入我的眼帘,我才忽然回过神来:我是谁?我在干什么?我应该去干什么?我背负着一个好人的死亡,还带着众多友人盼归的愿望。我已经不再是那个聪明伶俐深受酒客喜欢的小酒保了,我是个军人,在我朴素的装扮下是一副包裹着铠甲的坚硬的心肠。经由我的手放出的鲜血比它端起的美酒还要多,浓重的杀戮味道不时地从我的指缝里透出来,时时支配着我的灵魂。每当一个陌生的男人接近我时,我首先想起的已经不是向着他微笑问好,而是想着如何在他有所动作之前干净利落地结果了他。我必须非常努力地克制自己的暴力欲望,才能将自己的眼神从他身体上最致命的几个地方移开。
曾经的酒保失落了他的生活,如今的军人抗拒着他的回忆。回不去了,我们,酒保的杰夫和军人的杰夫,我们都回不去了。我已经不再是那个独腿老基德所宠爱的次子,也不是佣兵皮埃尔淘气的幼弟了。我的回归只能给他们带来更多的麻烦,甚至会连累他们,让他们冒生命的危险。
我宁愿他们忘记了我,习惯了我不在的日子,认为我……
……认为我已经死了,这样或许更好些……
带着克劳福将军的嘱托,我离开家门,走向总督的府邸。总督府位于里德城东南方一条僻静的街道上,一道高墙将它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让人根本看不清里面的状况。刚拐入这条街道,我忽然觉得浑身不舒服,背心一阵发凉,心头升起一种异常的警觉。我装作不在意的样子打量了一下四周,周围都是些服色平常的人,有的正低着头慢慢地游荡着,而另外一些人则站在路边低声地交谈着,似乎与其他街道上的行人没有什么不同。可是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这条街道有些古怪。
正当我觉得诧异的时候,一个身着礼服的贵族挽着一名贵妇人的手转过了街角。看见行人,那位女士用扇子掩住了口鼻,用厌恶的目光斜着瞥了一眼从身边经过的行人。那位绅士似乎察觉到了女士的不妥,领着她走到行人较少的街对面去,殷勤地将她让到靠墙的道路上,用左手护住女士,让她不受行人的侵扰。
我一下子豁然开朗,明白了究竟是什么让我感到别扭:一个平民百姓会怎样经过一位大贵族的府邸?昂起头,懒散地溜达着,如同是在做晚餐后的散步,像这条街上许多人做得那样?不可能!通常,一个平民要经过贵族的门前,会选择靠门较远的道路一侧。即便一定要从门口经过,也会弯腰低头快走两步走过大门,绝不会像这些人一样趾高气扬悠闲懒散,甚至还有胆量向大门里瞧上一眼。
也就是说,那些人根本不是普通的行人,他们会是谁?如果是殿下的侍卫,那根本不必如此隐秘地行动。倘若不是侍卫,那就是……
一个胖子从我跟前经过,仿佛不经意地瞟了我一眼。他的眼神很冷,带着几分狐疑和警觉,仿佛想要一下子看穿我这个人似的。
他没有看穿我,我却看穿了他。他肥得能挤出油来的脸上分明地写着两个字:密探。
我吓了一跳。经历了克劳福将军的事情,我知道路易斯殿下的处境不妙,但却没有想到这个被温斯顿人誉为“军神”的卓越将领居然会落到家门口密探横行的境地。他们的目的会是什么?我猜不出,或许他们自始至终都在监视着太子殿下,也或许是克劳福将军的死讯传到了这里,他们特意在等待着为将军鸣冤的信使。无论他们想干什么,看得出,我的突然出现都已经引起了这些不友好的家伙们的警觉。恐怕现在就算我若无其事地从这里走开,也会引起他们的注意:这里实在是一个太过安静的地方,除了一些贵族的府第,再没有任何其他的建筑。普通的平民即便是闲逛,也很少有人会走到这里。每一张现在这里的陌生面孔都是可疑的。
我心头一动,拉住了那个刚从我身边经过的胖子。
“先生,劳您的驾……”我咬着舌头,带着南方绿叶平原上特有的口音说道。
在我拉住那个胖子手臂的一刹那,他的右手飞快地向自己的怀中探去,在我说话时又瞬间停了下来。我瞄了一眼他左胸的衣襟,那里打起了几条不明显的褶痕,隐约勾勒出一柄匕首的外观。
“请问您,鸢尾花酒馆怎么走?那是我舅父的产业,我好久没见过他了。”我做出一副憨厚老实的模样问。
“鸢尾花酒馆?”他皱起了眉头,然后摇着头对我说:“没听说过。”
如果他听说了才奇怪,早在八以前,这家旅馆就已经因为经营不善倒闭了,而挤
“我的表亲说,它就在……恩……戴……戴斯特大街上。我是一路沿着路牌找过来的,结果走到这里却迷了路……”
“戴斯特大街?那在城市的另一侧,往西走,这里的戴思乐街,戴思乐,明白吗?你走错地方了。”那个胖子漫不经心地用手指了指城市西侧。看起来,我的表演博取了他的信任,周围不少人都露出了鄙薄的笑容,随即放松了对我的警惕,向着街道两侧缓慢地走去,等待着从下一张陌生的面孔上找到某些蛛丝马迹。
“哦,我真蠢!谢谢您,先生,要不是您,我恐怕三十年也找不到地方。”我摆出一副热情的样子,攥住那胖子的手拼命地摇着,“如果您有空,请务必来酒馆坐坐,我一定要好好请您喝两杯,答谢您的帮忙。如果方便的话……”
“如果您不介意的话……”那胖子厌恶地甩开我的手,“我还有些急事,请您离开吧……”
我走一边频频回头摇着手对他喊着:“多谢您,先生,多谢,愿至高神保佑您。”一边加快了脚步。在我转过街角的时候,眼角的余光看见这个胖密探掏出一块看起来质地不错的手帕,用力擦着被我握过的手臂,正对着从他身边经过的另外一个人低声抱怨着:“该死的,遇到一个不识字的乡巴佬……”
离开这条街道,我出了一身冷汗。我仔细思考着接近总督府的方法,可是脑子里一点主意也没有。照这样下去,我可能一辈子也见不到路易斯太子。不,或许可以,在太子被他狠毒的兄弟杀死之后,我或许有幸可以观看他的葬礼,可是克劳福将军的死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我在进出总督府的必经之路上找了间小旅馆,挑选了一个靠窗的房间住了下来,希望当路易斯太子出门的时候,能幸运地拦住他。这法子不太保险,但却是我唯一能想得出的办法了——起码这比让我被一群密探悄无声息地杀死在僻静的林荫道上要强得多。
像这样的日子,我又过了五天。我不敢离开房间,生怕错过了殿下出行的车驾。每天我都是在犹豫和困惑中度过的:我很想回一趟家,我想知道父母的身体是否还健康,皮埃尔是否结束了自己的冒险生涯。我想再亲手抚摸一下盛满了我同年会议的酒馆柜台,摸摸那些掉了漆的木头。不知道在柜台左边的夹层里,我攒的四个金币是否还在那里,那是我花了两年时间积攒下的一小笔财富,这是我童年梦想的开始,我希望能够积攒足够多的金币,在另外一座城市再开设一家“马蹄铁”酒馆;我希望这个名字的酒馆能够遍布整个法尔维大陆,让每一处的人们都能感受到真挚的欢笑和幸福。
在第六天,我终于抵挡不住对家人的思念,又走上了街头。我穿过几条小巷,来到马蹄铁酒馆所在的大街对面。那块漂亮的招牌已经被磨去了光彩,有些破败地在风中摇晃着。一个声音告诉我说:过去,走过去,那是你的家,你应当回去看看,只是看看,绝不会有人认出你来。而另外一个声音则在大声阻拦着我:“不要回去,你会给他们带来麻烦。在这战争之中,一个失踪多年的士兵突然出现,这足以引起温斯顿密探的注意。你很容易就会被安上一个间谍的罪名,你的家人也会受到牵累……”
这两个声音一会儿大,一会儿小,几乎要把我的脑子吵裂了。我想我一定是疯了,我看见酒馆的大门正距离我越来越近,我发现我的身体正不受控制地接近它。我的身体渴望着它,我的灵魂需要它。回家,多少年没有听到这样的话语了。这句话就像是一句咒语,让我根本无力抗拒。
“抓住它!”忽然,一声惊慌的尖叫惊醒了我,我忽地停住脚步,在酒馆的大门前。道路两旁,许多受了惊吓的声音大叫着:
“这匹马受惊了,快拦住它……”
第十九卷 归途 第一百六十六章 某些事情发生了
马,一种灵秀温驯的动物。无论在什么地方,你都可以看见它勤勉为人类服务的身影。它们忠诚、善良,无论是被人乘骑还是身驮重物,甚至于被辱骂、鞭打,他们都绝不会背叛自己的主人;而在战场上,即便面对带着死亡恐怖的锐利兵锋,它们也能够表现出让人叹服的勇气,以自己的神骏增添主人勇武的荣光。对于一个骑士来说,它们是最值得信赖的伙伴,即便说它们是骑士的第二条生命也绝不过分。而与它们无私的奉献相比,它们所要求的却只不过是一把微不足道的草料。
忠诚,勇敢,无私,勤劳……这种生物似乎具备这世上的一切美德,用任何赞美的语言来形容它们都不算过分。和它们相比,人类有时所表现出的贪婪和怯懦简直令人绝望,甚至让你不得不自惭形秽地思考:是否马才是受到众神垂怜和爱惜的生命,而人类不过是被众神遗弃的一堆肮脏卑微的渣滓。
但是现在,我看见了一个例外。
正沿着街道嘶鸣狂奔的,是一匹高大的骏马。我敢对任何一个人发誓,你绝没见过这样一匹马:它全身白得发亮,没有一点杂色,就好像全身的皮毛都是用月光织就的一样,刺得人眼睛发疼。它雄健的四蹄在青石板上敲打着,发出冰雹般急促的声响,倘若你没有看见,也许会以为正有几匹、十几匹骏马在奔跑。每跨出一步,它脖颈和腿上的肌肉都会有力地绷紧隆起,带着雕塑般古典的美感。它奔行的身姿就像是正驾御着一团飓风,既飘逸又狂野。披散的银白色长鬃逆风飘扬,就像是一团被吹散的云雾。
最让人吃惊的是它的眼神。那绝不是属于一头驯良的牲口的眼神,那两道凶狠的目光中带着绝不妥协的野性,将这匹骏骥不可驯服的骄傲显露无余,让人忍不住要想起那些呼啸山林的食肉猛兽。它跑得是那么迅速,以至于在人们的眼中只能留下一道流动的光影,而无法捕捉到它明晰的身形。许多做买卖的小摊被它撞翻在地,各色小物件撒得满地都是。不少人试图阻拦它,却都无力抵挡他健硕的身躯,被撞翻在地。在这条大街上,似乎没有什么能够阻拦这匹马匹中的健者,每个人都只能徒劳地看着它胡作非为,等待它平息下自己的怒气。
“啊……”一个惊恐的声音从右后方刺入我的耳中,我回转头来,看见一个衣着朴素的年轻姑娘被忙着躲闪惊马的行人撞倒在了路中央,她似乎扭伤了脚踝,右手痛苦地抚摸着自己的右脚,左手挽着的篮子倾覆下来,几个小巧可爱的面包从篮子里滚了出来,瞬间沾满了尘土。这个可怜的姑娘眼睁睁地看着那匹高头大马迅速地接近,却已经无法躲闪。发了狂的骏马并没有因为有一个行人阻拦了道路而放缓脚步,事实上,这个居然敢挡在它面前的小东西更激起了骏马的狂气。惊马看起来更加愤怒了,它伸长了脖子,两只眼睛直瞪向倒地的姑娘,径直向她冲了过来。
那姑娘绝望地睁大了眼睛,目光就好像两颗正在陨落的流星般闪亮动人。她害怕得已经忘记了尖叫,只是这样张开嘴看着,看着那头魔兽般的巨大牲口冲着她仰起蹄子。她的嘴唇馥郁饱满,就像是一支刚刚绽放的郁金香。两排牙齿从她的口唇中露了出来,尽管它们略有些发黄——那与这姑娘的身份是相称的,但却排列得很整齐,形状也很漂亮。和我见过的许多姑娘相比,她绝算不上美丽,脸上还带着些灰褐色的雀斑,皮肤显得有些粗糙,但她的五官和谐小巧,皮肤下透露出青春健康的红润色泽。这只是个普通的城市少女,或许是某个贵族家中的侍女,或是某个规矩的小户人家的闺女。在像里德这样的大城市里,这样的姑娘或许有两万个也不止。
可是只有她,在这个时候,跌倒在那里,无助地等待着别人的帮助,或是等待着被健马踩踏的可怕命运。
这时候,我想某些事情发生了。
一瞬间,许多东西从我的脑海中淡去:回家的渴望、克劳福将军的嘱托、弗莱德和我亲切战友们的等待……一切的一切都失去了它们的颜色,随着这整条街道一起在我的眼中暗淡下去,唯一明亮清晰的,是那一双惊恐绝望的大眼睛。我的心头一阵抽搐,一种豪迈壮烈的情绪忽然从我心底涌起:
我不愿看见这双美丽的眼睛带着忧伤和痛苦,我不要这双明眸的主人受到伤害,我希望这张可爱的小脸蛋永远绽放笑容,为了这些,我愿意去做任何事,哪怕那需要我付出生命的代价。
我觉得我在飞。
四周的景色飞一般向我的身后退去,我忽然感觉到来自脚底的力量,这种力量急促地点击着地面,支撑着我的身体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飞奔。在我的双腿有力的奔跑之下,大地似乎都变的柔软而有弹性起来。
如果你想拦下一匹惊马,那就绝不能站在它的面前。骏马奔跑时产生的强大冲击力足以将面前的一切阻碍——当然,如果你是只食人魔或是牛头人,或许可以尝试一下。最好的作法是:在它向前疾奔时,忽然从一旁出现在它面前。本来就神志不清的马匹这时很容易因为再次受到惊吓而扬起前蹄,这就是你抓住缰绳驯服它的最有利时机。
我正是这样干的。
我抢在惊马之前跑到了那姑娘身侧,忽然丛左侧冲出,站在惊马的面前,口中还粗豪地大喝了一声。这时候,我距离那匹马只有不到一步的距离,它从口鼻中呼出的气息直接喷吐在了我的脸上。
即便是健壮如斯的骏马,也被我这突然出现在眼前的不速之客惊吓得扬起前蹄。这时候我才真正发现这匹马究竟有多大:它的身板几乎有两个我宽,当它扬起前蹄时,我甚至跳起来也摸不着它的鼻子。
幸运的是,我不用抓它的鼻子,只要抓住它的缰绳就够了。
猛然间,一股巨大的力量从我的右手臂上端传来。我只觉得右肩一阵火辣辣的疼痛,好像有两块肌肉被直接从骨头上撕裂了一样。我的胸口一阵发堵,嗓子眼里甜甜的,似乎想吐出些黏稠的东西,却又吐不出来。
惊马并没有就此停止脚步,尽管放慢了速度,但它仍然拖着我继续向前踏去。我被踉跄着向后拖了好几步,一口气憋在胸口,怎么也无法呼吸。那个姑娘傻了一样瘫坐在地上,似乎还没反映过来发生了什么。
惊马不安地摇动着脑袋,似乎是想要甩脱缰绳的束缚。它的眼中好像只能看见那可怜的姑娘,即便被我拉住了缰绳,仍然拼命地向前迈去。转瞬间,它已经来到了那姑娘身边,再次高高扬起前蹄,迎着那姑娘的脑袋当头踏下。
一阵不知道从哪里涌上来的力量忽然贯穿了我的手臂,让我的胸膛发热,全身的骨骼都在咯咯作响。这时候,似乎是某个神附上了我的身体,又好像是我借用了哪个魔鬼的力量,我只觉得自己的身体都要炸裂开来,即便是一座高山站立在我的面前,我也能将它推倒。
“啊啊啊啊…………!”我听见野兽般狂野的嚎叫声从我的喉咙里发出来,而后我抓牢了缰绳,腰腹猛地发力,奋力向前一扯……
人最奇妙的地方就在于,在一些紧要的时刻,他们可以发挥出超越自己极限的力量和能力,干出许多连他们自己都会为之震撼的业绩。
一截缰绳留在我的手中,它的一端已经被我扯断了,另一端仍系在马嚼子旁边。
骏马横卧在地上,口角流血,脆弱地嘶鸣着。它的嘴巴不自然地向一边垂着,我想它的下巴也许断裂了。我不知道是否还有办法治好它:它是匹好马,只有第一流的勇士才配乘骑它。在这一刻之前,我绝不会相信自己居然有能力制服这样的一匹骏马。
一口急促的气息逼上我的喉咙,我觉得嗓子有些痒痒的,想要轻轻咳嗽一下。可是没想到,这一咳嗽就很难停下来,一些已经凝固的细小血块从我的嘴里咳了出来。我只觉得这个右半边身体都是麻木的,我知道,当这起初的第一阵麻木过去后,肌肉撕裂的剧痛会让我也许一个月也起不了床。
尽管如此,我的感觉仍然很好!
“让您受到惊吓了,小姐。您没伤着吧?”我轻轻擦去嘴边的血迹,努力挤出一个笑容,转过身去,用我此生最温柔的声音向这个那个倒地的姑娘问道。
她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不过,无论是点头还是摇头,她的样子都可爱极了。
“我扶您起来吧……”我向她伸出了右手。直到这时候,我才知道自己伤得有多重。当她因为劳动而有些粗糙的手掌拉住我的手臂时,我只觉得似乎有一柄大锤正敲打着我右侧的肋骨,那拉扯间传出的痛楚感觉几乎要让我大声痛呼起来。我怀疑受伤的不仅仅是我的腹肌,也许还有一两根肋骨。
不过,我忍住了疼痛,只是嘴角微微抽搐了两下,始终保持着挺拔严肃的姿态。她的小手也许是我这一生中握住的最柔软的东西,初冬的寒风把她的手指吹得冰凉。我怜惜地握紧了手,想让她觉得暖和些。
“啊,先生,您的手……”那姑娘忽然惊讶地叫起来,顺着她的目光,我才发现自己右手的手掌在刚才握住缰绳时被磨掉了一大块皮肉。腥臭的血浆正从伤口中流淌出来。
我真的慌了手脚,忙送开右手,将左手探进我的衣襟里摸索着,想要找一块干净的手帕。真该死,我明明记得自己随身带着一块的,可是怎么也找不到。
“对不起,小姐,实在是对不起……”我面红耳赤满头大汗地道歉,“……我没注意到,哦,真糟糕,我弄脏了您的手,还有您的袖子。这太糟糕了……真抱歉……”
这时候,她从自己的袖口取出一块淡黄|色的手帕,覆在我的伤口上,小心地帮我包扎起来。那手帕带着她的体温,似乎还带着一阵陌生而美妙的气味。我相信,就在这手帕上,有这世上最奇妙的麻药,它不但能让人感觉不到痛苦,还能让你从自己的伤口处感受到一阵难耐的幸福。
轻快欢乐的乐曲在我的耳边奏起,我懵懂的头脑中不知道发生了些什么。路上的人很多,他们像大团的油彩一样不停地晃动着。他们似乎在对我说些什么,我也好像说了些什么。可是这都不重要了。最重要的是,一双这世界上最温柔的手正抚摸着我的手。那纤细的手指在我的眼中不住地跳动着,就像是两朵幸福的小火苗。
我快乐的几乎要爆炸了!我相信,这时候,倘若再有一匹惊马,甚至是疯牛雄狮出现在我面前,我也能毫不犹豫地空手制服它。
“还疼吗,先生?”多甜美的声音啊……我不疼。
“您没事吧,先生?”多温柔的声音啊……我没事。
“这是谁干的?谁弄伤了殿下的马!”多和蔼的声音啊……是我干的……嗯?等等,他是谁?
一个气急败坏的温斯顿军官忽然出现在我的面前,他满脸胡茬,酒糟鼻子,口里不住地喷出臭气。毫无疑问,这是个丑陋粗鲁的家伙,而且我觉得这时候的他看起来比平时更加丑陋。他看了看地上的伤马,又看了看我,再次大声地向我吼着:“是谁干的?谁弄伤了殿下的马?是你吗,你这乡巴佬,德兰麦亚猪!”
“对不起,先生,这匹马受了惊,它撞伤了很多人。是这位先生……这位先生他救了我们大家……”那姑娘向着军官急切地申辩道。
“那么说……”军官阴邪地看着我,“是你弄伤了殿下的马?”
“对,是我,可是我并不知道这是殿下的马。”我觉得很愤怒,这愤怒不仅仅是因为这个温斯顿军官对德兰麦亚人的鄙视和对我嚣张傲慢的态度,更是因为他打断了那姑娘给我包扎伤口。我只想她的手指能在我的手臂上多停留那么一会。
“要叫我长官,你这个没有教养的德兰麦亚猪!”我左面的脸颊被抽了一记耳光,它并没有激起我的愤怒,恰恰相反,它让我热情过渡的头脑渐渐冷静下来。我想起了自己的职责,我的生命还有它未竟的义务。我不能反抗,倘若就像这样死在这里,就没有一点价值了。我的生命固然一钱不值,但我不能让克劳福将军白白地死去。
“对不起,长官。很抱歉,我不知道这殿下的马。或许我应该向殿下道歉,尽量赔偿他……”我尽可能低声下气地说道。这是一个机会,倘若就此能见到路易斯王子,应该是我的幸运。
“面见殿下?你很快就能见到他了。不过在那之前,恐怕你得吃点苦头。”那军官轻蔑看了我一眼,然后向着身后的士兵们一挥手:“来啊,把他抓起来,给我关到地牢里去,听候殿下的发落!”
我没有反抗,甚至是有些喜悦地等待着他们来抓我,这能让我更便利地接近路易斯王子。可是周围的人群并不知道我的想法。温斯顿人的暴行激怒了围观的德兰麦亚市民,他们大声地抱怨着,指责着这个军官的行径,为我感到不平。
“您不能这样,先生!”忽然,那个姑娘站到我的面前,乞求地摇动着那军官的胳膊,“求您了,先生,这位先生并没有做错什么,他制止了一场灾难,救了许多的人。您不能冤枉他,无缘无故地把他抓起来……”
温斯顿军官厌恶地看着那善良的姑娘,对她的哀求置若罔闻。他不耐烦地摔开她的双手,一脚踢在她的腰间。那可怜的姑娘哭泣着跌倒在地上,又重新爬起身来,想要上前哀求。她那模样可怜极了,就算是铁石心肠的人也会忍不住同情的。可是天知道那个温斯顿军官的心肠是用什么肮脏的东西做的,他居然一把抓过她的头发,毫无廉耻地把这个柔弱的姑娘一巴掌打到一边。红水晶一般的鲜血顺着姑娘的嘴角流出,搀着她的泪水,落到地上。
我觉得在我的身体里,有些什么东西被点燃了。
“住手,你这混蛋!”我挡在那姑娘身前,愤怒地大喝道。我的呼吸随着这声怒喝变得急促起来,我只觉得右胸一阵酸痛,不由得轻声呻吟起来,用右手按住那根不规矩的骨头。
那军官先是一愣,看了看四周的人群,可能是觉得失了颜面。他狞笑起来,拔出腰间的短剑,狂妄地大叫道:“反了,反了!这家伙居然敢伤害国王陛下亲赐的御马,还敢当面辱骂占领军。谁还敢大声喧哗,以谋反罪论处,就地格杀!”
四周的人群听了他的话,都没了声息。
继而,他仇恨地看了看我,狂妄地大声说道:“小子,你伤了御马,我就要你偿命!”
说着,他挥动着短剑向我冲了过来。
第十九卷 归途 第一百六十七章 再见军神
直到短剑迫近我的眉心,我也没有听到死神的召唤。
我从没在生死搏斗时产生过这样的感觉:我是那样的强大,强大到足以蔑视面前一切对手。那个正挥剑冲过来的温斯顿军官弱小得不堪一击,根本无力威胁到我的生命。他的动作就像是一幅被风吹起的画卷,慢悠悠、轻飘飘地向我靠近,我甚至能看清楚他酒糟鼻子上可笑的红色斑点。就在他接近我的这不到十步距离中,我居然还有时间回头对那受了惊吓的姑娘微笑一下。
在剑刃即将穿透我前额最后的关头,我右腿上前一步,托住了他握剑手腕,向右侧过身子,用左手牵引着他向我的身侧歪歪斜斜地冲过去。
在我们即将擦身而过的刹那,我抬起了右肘,在那个温斯顿军官的脸上狠狠地来了一下,右手顺势夺下了他的短剑。
他像一根僵直的棍子一样应声倒地,用双手捂着流血的鼻子,发出幼兽般呦呦的哀叫声。
我只觉得自己全身的肌肉都在欢唱,为我这漂亮的一击雀跃不已。似乎是出于一种奇怪的炫耀的心理,我忍住肋骨的伤痛,再次回头冲着那受惊的姑娘微笑了一下。我看见她看着我的目光带着极大的惊讶,这正是我希望看见的。她的表情极大地满足了我的虚荣心。
“一起上,杀了这混蛋!”那个军官爬起身,冲着他的手下们粗暴地大喊。这声喊叫将我飘荡的心思拖回了现实中,我这才发现自己的处境有多不妙。
我刚殴打了一名占领军军官,这就足够治我的重罪了。现在,起码有超过二十个人正手持利刃逼近我,看起来他们并没有活捉我的打算。无论我如何自大,也绝不会相信自己能够打得赢。
或许我可以逃走,我想,里德城是我自小长大的地方,我知道起码超过二十个藏身之处让温斯顿人再也找不到我,而且,说到逃跑,尽管我现在身体状况很糟糕,但也有足够的把握甩脱眼前这些重装的铁皮罐头。
可是,那名军官的下一句话彻底打消了我逃跑的念头:
“……把那个小娘们也抓起来,他们是一伙的!”
我只觉得全身所有的血液都涌上我的头顶,让我彻底丧失了理智。我应该逃走,有一些远比我的生命还要重要的事情等待着我去完成,这我都知道,但我的双腿却无法向后奔逃。我的手中握紧了刚刚从温斯顿军官手中夺下的短剑,坚强地与环绕在我周围的温斯顿士兵们对视,等待着迎接他们的攻击。
有一个理由让我不得不留下来战斗——那个可爱的、脸上长着些雀斑的小姑娘。或许我终将被温斯顿人当场格杀,无法真正地保护她,但那并不能阻止我用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她暂时的安全。那怕只要还有一口呼吸,我就无法容忍眼看着温斯顿人粗鲁的大手拉扯住她的肩膀和身体。
一个高大的温斯顿士兵挥剑砍向我,想要凭借自己的力量压倒我。我把他的剑奋力挡格开,然后狠狠一脚踹在他的小腹上。这个家伙捂着肚子哀叫着倒在地上,与此同时,另有两把剑从左右两个不同的方向刺向我。我只躲过了其中一把,另一把幸运地只是划伤了我的脊背。我听见那姑娘一声惊呼,然后觉得背后一片湿漉漉的温暖。
更多的剑光在我面前闪动,我只能用短剑拼命抵挡,而用空出来的左手和双腿还击。我打倒了几个对手,但更多的人涌上来围住了我。我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多,虽然没有伤到致命的要害,但仅仅是疼痛和流血也足以要了我的命了。更糟糕的是,我阻拦惊马时所受的暗伤已经发作开来,腰腹和肋骨的疼痛越来越强,让我的动作变得愈加迟缓。
我要死了,我想。这大概就是我生命的终点。为了一个女人,光荣而愚蠢的死法。我原以为自己会死得更好看一些的,不过,我并不因此后悔。只有一件事让我觉得很遗憾:
该死的,我还不知道那姑娘叫什么名字呢,这让我怎么能死得甘心。
就在我的一只脚已经迈进亡者之境的大门时,一个庄严又优雅的声音忽然平地响起在这条大街上:
“住手!”
这个声音似乎带着某种我未知的魔力,不仅呵住了那些凶狠的温斯顿士兵,同样让在死亡边缘奋力挣扎的我停止了反抗。下意识地,我的眼睛循着那声音传来的方向搜寻: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头金黄|色的头发,那发色骄傲地闪耀着,散发着辉煌的光晕,甚至连太阳的光芒都被它遮掩得暗淡失色。你甚至无法想像这世上还有一张什么样的面孔能够与这样的头发相称。
不过很快,我就看见了这样的一张面孔。你无法用一个词来形容这张脸:俊美,哦,当然,它无疑英俊极了,白皙的皮肤、挺拔的鼻梁、秀美的眉毛……它甚至带有少许女性的柔媚,让人忍不住想要保护这张面孔的主人。
但那并不是全部。在这张脸上闪现的更有一个军人的果敢坚毅和一个王者的智慧仁爱。最让我不解的是,他的眼眸中隐约包含着一丝忧伤的情感:蓝色的眼眸,蓝色的忧伤。许多几乎是相互矛盾的情感汇聚在这张脸上,却又融合得那么融洽和谐。
我熟悉这年轻高大的身影:路易斯太子殿下,温斯顿帝国军曾经的最高统帅,德兰麦亚占领区总督,有着温斯顿军魂之称的伟大将领。
可这个身影对于我来说又是非常陌生的:我只在两军交战的阵前见过这杰出统帅的身影,站在敌对的立场上。我对他的了解仅限于这是一代名将,一个注定名垂史册的统帅。而我那时最大的希望,就是击败他、打垮他,帮助我的挚友胜过他的勇敢和指挥。我从没想过有一天会在这么接近的距离上从这样的角度来看着他。我看见的不再是一个无敌的勇者,而是一个美貌忧郁的年轻人,一个被自己的亲生手足排挤陷害的无依无助的可怜人,一个只有在战场对手那里才能找到一丝被体谅和了解的孤独的人。
路易斯王子皱着眉头看着横卧的惊马、握剑的士兵和凌乱的街道,皱了皱眉头问道:“这里发生了什么,达菲上校?”
达菲上校——那个被我击倒的温斯顿军官——捂着自己的嘴巴指着我大叫:“这家伙和他的同伙弄伤了陛下赐给您的战马,殿下,还拒捕反抗。他是个叛逆,殿下,我敢肯定。”我想我的肘击打掉了他的门牙,这使得他说话时不时发出眼镜蛇般唁唁的气流声,听起来有些滑稽。
听了上校的话,太子殿下好奇地上下打量了一下我。我用右手拄剑,勉强地保持着站立的姿势。路易斯殿下赞许地对我点了点头:“您很坚强,年轻的先生,也很勇敢。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您应该是一个军人。”
“我曾在德兰麦亚王国军第九军团服役,殿下。”我不愿欺瞒眼前的这个英俊的年轻统帅,有保留地说出了我的经历。
“第九军团……”路易斯王子有些惊讶地看着我:“……那是支了不起军队,我曾两次被你们打败过,你们有一个非常伟大的将领……”
要知道,他可是当今整个大陆上最富盛名的伟大统帅之一,我想像不出还有多少人在取得了如此辉煌的成就之后,还能够像他这样坦然地当众承认自己的败绩。倘若路易斯殿下不是始终不渝地恪守着诚实信条的话,那这就证明了他有足够宽宏的气度去看淡一切的胜负,无论是因为哪一个原因,我都觉得这个人值得尊敬。
“那么,你能不能告诉我,勇敢的军人,刚才都发生了什么。”王子殿下谦和地对我说道。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将刚才发生的事情缓缓地说了出来。其实我很想立刻就告诉他和克劳福将军有关的事情,可是我不敢。我害怕在殿下的随从( 星空倒影 http://www.xlawen.org/kan/2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