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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主沉浮》
第一章 我是谁?
罗士信就那么仰面躺在草丛中。
碧草蓝天,清风微拂,景致当真如画,惬意啊!
可我们的主人公罗士信同志的心情却一点也不惬意,相反,更像十二级台风,烦躁不安。因为,就从他被那道“神奇”的雷电给劈中开始,他就一刻也没消停过。
这事儿还要从后世的一个纨绔子弟说起。这个纨绔子弟名叫李陵,说起他的条件来,还真能迷倒万千少女:老爸是XX公司老总,老妈是国内著名学者、XX大学历史系教授。
名牌大学XX硕士毕业,高大威猛、玉树临风、温文尔雅、风流倜傥的谦谦君子外形,音乐、美术、体育堪比十项全能的才华;甚至在男人最重视的某方面的能力上也及其突出的男人。
……
佛问众生曰:孰为此男?
众生答曰:上帝也!
佛戚戚然:外来的和尚好念经也!
基本上在大多数人眼中,这样的条件真的堪比上帝了。不过不能不说老天是公平的,至少在这位猛男的身上,还有一个很令人生厌的缺点。那就是这位仁兄的人品实在是达不到社会主义新青年的基本标准:狂妄自大、目中无人、心狠手辣兼顾自私自利。
用句俗话说,就是装*已经装到家了。不过当然了,这仅仅是李大公子在同类的同性面前表现出来的品质。可能就是因为李陵某方面的能力很强,导致他对异性的态度格外的好,哪怕是对一条母狗,也要来的比公狗亲切。
悲哀啊!
的确悲哀。他这种对男人和女人截然相反的、但在我们看来却都很欠揍的态度,使他树敌无数。不过李大公子不在乎,谁让人家有那么多名头呢?所谓我是流氓我怕谁,更何况还是个很有地位很有实力的流氓。
不过常言说的好:人在江湖飘啊哪能不挨刀啊!常在河边走又哪能不湿鞋呢?
这一次李陵在酒吧认识了一个女孩。这个女孩儿貌似清纯可爱,声音腻的好像蜂王浆,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总是含情脉脉的,不时的还放出两道秋波。
像这种清纯学生妹,换个定力好的都不敢说一定把持得住,更何况是这位对异性的免疫力为负值、恐龙仙子统统来者不拒的李大公子呢!
凭借以往泡妞的经验,李陵知道要征服一个女人的身体就要先征服这个女人的心,要征服女人的心无外乎三种手段:耍帅,现才,拿钱砸。第一种手段最是无良,不过也最是成本小、见效快、周期短的方法。不但是要想来个天长地久、海誓山盟什么的,最好还是选择“现才”,然而这种手段技术含量太高,没有个三年五载的功底,十年八年的修炼是绝对不行地。这种方法虽然维持“感情”的时间够久,不过见效太慢。至于最后一种手段,那成本太高,不是什么人都能玩儿起地。
不过我们的李陵李大公子可非比常人:一张堪比小猪猪的脸、一身超过小贝哥的气质、还有那不逊于葛大爷的幽默感。再加上人家谈吐有斯文,花钱如流水,当真是将那“泡妞三绝技”掌握的炉火纯青,所以人送绰号“美女鬼见愁”。
当狼邂逅了狈,会发生怎样的一段感情呢?于是乎,一边风度翩翩的发情男飘向了另一边的纯情女。
感情沟通地很顺利,大家玩也玩了,聊也聊了,酒也喝了(很贵的那种),那下一步该干什么了呢?思想不要太龌龊了噢同志们,下一步当然是散步逛街电影院了,唉,为什么总有人想歪了呢。不过至于下一步的下一步嘛...
在公园小树林幽静的深处,风也萧萧,草也幽幽,鸟儿们都不再唱歌了,虫儿们也不再吵闹,似乎是不想打扰这对热恋中的狗男女,当然也有可能是为了躲避即将到来暴风骤雨。
对了,就是暴风雨。
此时月黑风高,树林中央的标志性建筑——移动信号塔下驻足着两道黑漆漆的、相互依偎的身影...
“我说小妹妹,这里实在不像一个谈情说爱的地方啊!不如我们换个地方吧,环球酒店,那我熟。”,那他的确熟,因为就是他家开的。
“你说地点我选的嘛,现在说话不算数了吗?我就喜欢这,多自然,多好,还没人打扰我们。”
“好是好,只不过...”李陵抬头看了看乌云密布的老天爷“看来要下雨了,而且这好像不太安全吧,好像靠着根避雷针似的...”
“我不嘛...我就要在这,好哥哥,好不好嘛...”
这丫头拽着李陵的手来回的晃,时不时地在两粒红樱若隐若现的胸脯蹭两下。完蛋了,这货彻底被下半身控制了。不管了,莫说下雨,现在就是下刀,李陵也要把事办完再闪。
“小妹妹,你是自己脱呢还是哥哥帮你来...”好在光线够暗,不然现在李陵Yin贱的表情足以使这位美眉大跌眼镜——再帅的男人在发春的时候也是同样可恶的。
“不嘛,你先脱,不然我不依你...”
嗲嗲的声音加上周围暧昧的气氛,李陵就要爆发了,扒掉衣裤的速度不会慢于世界纪录,瞬间就赤条条的扑了过去。美女也对他的速度始料未及,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抱个满怀,强行挣脱是不可能了,不过美女的杀伤力绝对不在于她们的力量,
“等等啦,人家还没脱呢...”
美女羞涩地低下了头,不依地挠了挠李陵,嗲嗲的嗓音再次控制住了这位帅哥野兽,李大公子很有风度的放开了这个待宰羔羊。美女往后退了几步,缓缓抬起那双媚眼,突然双眸瞪得老大,惊诧的指着李陵身后,从牙缝了挤出了一个字——鬼!
“啊...”
对于我们的李大公子来说,天不怕地不怕那是对人,虽然经过了多年的唯物论和唯物史观的教育,但像“鬼”这种还不被我们广大人民群众所完全了解的事务,他多多少少还是有那么点恐惧的,尤其是在现在这么个氛围下,再加上眼前这位美眉惊骇的表情,还是能营造出一种恐怖剧的效果。
李陵本能的转过身去,就见一道黑影直奔自己的面门而来,李陵躲闪不及,只觉的脑门一阵剧痛,紧跟着后脑勺也挨了一下,然后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不知过了许久,一声惊雷震醒了李陵,一阵阵来自头部的疼痛感刺激着李陵的神经,用手摸了摸,湿乎乎黏稠稠的。
“妈的,见红了!”
李陵愤愤的自语道。地上自己刚才脱掉的衣物只剩下一套内衣内裤了,还有一块砖和一根沾有血迹的铁棍,不用说,这肯定是自己的血了!现在这种情况就是白痴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让人算计了,而且还是个团伙,至少俩人。
“大意了啊大意了!”
李陵无奈的摇了摇头,玩了一辈子鹰结果被鹰啄了眼,这要传出去,岂不一世英名尽毁。“不过还算仗义,至少给我留了两件...”,李陵无奈的自嘲道。
“咦!?”
借着雷电的闪光,正想穿衣的李陵发现内衣上好像还写了字,是血书,应该还是李陵的血。
“你人很好!其实我真的很喜欢你,只是这是我的职业,贼不走空,对不起,还有...背面”
字太大,正面看来不足以抒发她的情怀。李大公子一阵的感动,毕竟这是人家的职业嘛,她一定有不得以的理由,不然她不会给我留书,李大公子这样想到。:
翻开背面,继续读到:“你又被骗了!傻*。”
“啊...”
黑夜中的一声长啸!这次李大公子是真的怒了,当头一闷棍背后一板儿砖还不算,现在还留书挑衅性的对李大公子的智力提出了质疑,这真是生可忍熟不可忍。李陵抄起地上的铁棍直指苍天。
“贱人!我李陵在此发誓,此仇不报我就被雷劈死!”
“轰隆隆...”
一道闪光紧跟一声巨响,所以说不要轻易的拿着铁质物品指天为誓,尤其是在这样的电闪雷鸣的天气下,李大公子的话还没说完,一道闪电破空而下,直接命中。然后电流就带着李大公子的记忆,顺着信号塔一路上传,破虚空,传播到了那遥远的过去...
至于我们这位李大公子,挂了!
...........
这里同样刚刚经历了一场暴风骤雨,电闪雷鸣。不过现在已经云收雨歇,空气中弥漫着雨后清爽的气息,虫声鸟声蛙声此起彼伏。经过这样的阵雨后,天地万物似乎都更有活力了。一阵疾风拂过,夹杂着冰凉的水气和青草的气息,“李陵”打了一个寒颤,意识慢慢的回复了过来,随之而来的是一阵阵从脚底板至头顶尖传来的酸麻感,肌肉时不时的痉挛两下。“李陵”仰面朝天,缓缓的睁开双眼,映入眼帘的是他从来没见过的壮观景象。
用壮观修饰一点儿也不为过,碧朗无垠的星空是那样的深邃,好像美女的眸子,你不知道它有多深;又像壮士的心胸,你不知道它有多广。满天的星斗闪耀着令人炫目的星光,一颗星辰可能不足以撼人心灵,但由无数的星辰汇集而成的星河所闪耀出来的光辉却足以令人痴狂。
“太美了!”
现在他才明白为什么人们唤这条星河为银河,确实如水银泻幕,点点星光重叠交叉,让人感觉恍若身处仙境。当然,在感慨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的同时,“李陵”也没忘了自身的处境,他努力挣扎着想坐起来,结果引发周身肌肉一阵的酸痛,根本没法发力。
想想也对,被雷刚刚劈过,就算没死,周身上下也还流转着剩余的电流,“李陵”现在还心有余悸,他不敢去想自己身上还剩多少地方是生的,有多少地方已经被烤熟了。一般被雷击中过的人的身上都会有大面积的烧伤,现在荒郊野外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有人发现自己。不过让“李陵”感到欣慰的他周身上下还有感觉,有感觉就说明还没熟,加上这让人心旷神怡的深碧夜空,也不至于让人太失落。“李陵”就这样躺在,他的头脑渐渐清醒过来,不过随之而来的却是让他更加困扰甚至感到恐惧的问题:我究竟是谁?!
他没有失忆,他清楚的记得自己被一个漂亮妞给骗了,然后很悲惨的被抢的只剩一套内衣裤了,再然后就很悲壮的被雷给劈了。这样来说他就应该是一个叫“李陵”的优秀青年,然而可怕的是在“李陵”的记忆里——我们姑且先把他当作李陵李大公子,他却清楚的记得自己叫做罗士信,齐州历城人(今济南),生于隋开皇十四年,今年九岁。天生面相就异于常人,豹头环眼、面如润铁、黑中透亮、亮中透黑。从小生就一身怪力和一双飞毛腿。自幼父母双亡,所以自己很小出来放牛谋生。“李陵”很吃了一惊,记忆里这张简历好似历史上那个大名鼎鼎的开唐名将、勇武之力和李元霸不相上下、人送绰号黑金刚的郯勇公罗士信!
据说罗士信曾力撼双牛、两战来护儿、火烧济南城;潼关口活捉魏文通,金堤关力擒伍天锡;斗李元霸、擒裴元庆、铜旗阵杀仇成,可谓战功赫赫。可惜在攻扬州时,不慎误入陷阱中乱箭身亡。
乱了!自己到底是谁?这是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自己有两种记忆,然而每种记忆却都是那样的清晰完整,“李陵”已经没有心情去欣赏星空了。
“难道是被雷劈的精神分裂?!亦或是碰上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李陵”不敢再想下去,后脊梁已经冒出了一层白毛汗。冷静了一会儿,在内心深处不断提醒着自己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同时让自己相信坚定的唯物主义者是对那些妖魔鬼怪魑魅魍魉统统免疫的。
努力的动了动脖子,借着星月的光辉观察下了周围的环境:很原始,没了那根好像巨型避雷针似的信号塔,也没了那些幽幽的林木,至于那根很有传奇色彩的铁棍也消失的无影无踪了。“李陵”现在身处的地方是一片幽绿的草地,旁边是那根被劈糊的树干,枝条还隐隐的冒着火星,稍远处几头牛在悠闲的啃着青草,更远处是一片矮山的黑影。看情况罗士信才是真正的自己,不过为什么自己会有后世那李陵李大公子的记忆呢,而且还是那样的真真切切。难道是传说中的穿越发生在自己身上了?这实在是匪夷所思得让人难以接受。虽然自己后来飞黄腾达功成名就,但现在却是食不果腹、衣不遮体,悲惨如斯啊。记忆中现在的自己长这么大还没吃过一顿饱饭,也怪自己实在是太能吃了,十来岁的年纪却能吃掉三个成年人的饭量,莫说自小父母双亡,就算不亡,怕也要被罗士信的饭量吓亡了。
眼角流下了一滴辛酸的泪珠,“李陵”很是为这个自己的遭遇感到悲伤。唉?“李陵”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地方不对,如果说自己是穿越男,那为什么会对现世的自己也就是罗士信的经历了如指掌犹如亲历呢?这虽然很令人费解,不过却难不倒李大公子这样的高才生。
李陵把前前后后的事情链接了一下,便做出一个大胆的假设:关键就在于那两道闪电和那根好似避雷针似的信号塔,打个比方,后世的李陵和现世的自己就像两*立的主机,这两道闪电就是网路,而那根信号塔就是网路中的路由器,后世的李陵挂了,但大脑的的信息却被保留了下来,并被那根信号塔通过那道闪电传导到了一千四百多年前罗士信的大脑里。
这个假设说明了时间隧道是存在的,并且证明了能量是可以作为在时间隧道中传递信息的介质。很伟大的发现,这是用李陵的小命证明的理论,他也算是为科学事业而献身,可惜没人会知道了。
道理是想明白了,可问题并没有得到任何的解决,李陵和罗士信的记忆并存,那自己到底是谁呢?当年的李陵就想过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某一天技术条件允许了,那么将一个身体已经没救的人的记忆拷贝另一个大脑已经死亡的人的大脑里,那这个人到底是谁呢?这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更是一个伦理问题。没想到现在却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做一个拥有双重人格的人,就好像精神分裂症患者一样,很恐怖的。所以罗士信必须尽快摆脱掉“李陵”的影响,记忆虽然没办法抹掉的,不过人格上罗士信还是能够选择的
下一个就是比较现实的问题了,就是以后的路该怎么走?没有李陵记忆前的罗士信是很容易满足的,每天只要有口饭吃,生活就很开心。不过罗士信现在有了后世那个李大公子的记忆,现在的他也算是一个超时代的产物,他已经不单单满足于放牛这份很没有前途的职业了。罗士信相信,凭借现在自己脑中那些超时代的知识以及对历史走向的了解,封王拜相不敢说,混个锦衣玉食、妻妾成群什么的,应该没有问题吧。
第二章 与往事干杯
天空渐渐地亮了,星河也逐渐失去了光彩。不久,太阳公公和月亮婆婆就正式交接班了。罗士信就这样躺了一夜,半睡半醒的,脑子里不时浮现着后世李陵的那些记忆:那些他泡过的妞;那些他所谓的哥们,还有他那些至亲之人...
永别了!谢谢你们曾经的关爱...
虽然现在的罗士信算是有双重人格双重身份的人,但他对于自己的父母亲朋实在是没什么印象,直观的感觉就是这样。想想也是,罗士信小小年纪就父母双亡、自谋生路,受尽冷眼,哪还会有亲情的感觉。至于村子里的其他人,虽然不至于经常欺负小罗士信,但对于他的鄙视、轻视与蔑视却是实实在在的。谁让本来的自己有点儿傻呢!当然,小罗的一身子气力也是那些无良少年不敢欺负他的主要原因。
李罗士信挣扎着坐了起来,重新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一切都是那样的熟悉。刘大户的牛三三两两地散布在周围,数了一数,长出一口气,还好都在。现在的自己恐怕连一头牛都不值,真丢了的话,可能真得拿命赔了。其实刘大户一家不严格的说还算好人,至少他家给了小罗一份固定的长工,虽然工钱只是些剩菜剩饭,吃不饱但也饿不死。不过罗士信现在回头想想,那还真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岁月。
罗士信舒展了下筋骨,全身上下检查了个遍。很奇迹,周身居然没有一处烧伤,而身上这套相依为命多年的衣服也没看出有多大损伤——也不可能有更大的损伤了,因为与其说是衣服,倒不如说是一身窟窿的破麻。
没人管的娃,惨啊!
抖擞精神,双指入口打了个响哨,效果不错,几头牛很乖巧地聚集了过来。罗士信两世为人,不仅保留了两世的记忆,同样继承了两人的本领。
“救命啊...救命...”
罗士信赶着牛在回去的路上,隐约听到前方有人呼救。前边是一条小河,湍急的河水声掩盖了呼救声,如果不是罗士信超敏锐的听觉,很难发现。
罗士信急赶到河边,小河不宽,河两边是郁郁葱葱的灌木。连接着两岸小径的,是一座结构很简单的木桥。河水因为昨夜的大雨涨高不少,几乎和桥面齐高。小桥下游不远有一处突出河面的礁石。声音就来自于那座礁石之上,就见一个略微发福的中年男人,大半个身子都泡在了水里,发髻已经被水流彻底打湿了,面色有些发青,不知是吓的还是冷的,双手抱着那个救命礁石。
现在虽然时值初夏,但此时不比后世,荒野的河水还是很凉的。中年男人也看见了罗士信,顿时像发现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呼救声也大了起来。罗士信没有犹豫,直接脱掉了一身破麻纵身如水,原本没有李陵记忆的罗士信水性虽然也很好,但要在这样湍急的河水中救人是绝对没可能的。不过此一时也彼一时也,现在的罗士信保留着后世那个全能青年的所有技术,再加上现在本人壮硕的身体,莫说救个人,就是救头牛也不在话下。罗士信几下便游近了落水者,左手从中年男人的腋下环过,因为罗士信天生就比别人个大,再加上他天生神力,所以单手抱住个成年人并比吃力。右手划水,很快就将中年男人救上了岸。
死里逃生,刚上岸中年男人就趴在地上喜极而泣,虽然可以理解,但罗士信还是对一个大男人哭哭啼啼的模样感到不爽。
“大叔先莫哭,敢问大叔因何而落水?”
“哦,咳...”
男子也感到了自己的失态,急忙干咳两声掩饰自己的尴尬。然后起身向罗士信深鞠一躬道:
“老朽陈大富,是历城杏春堂的掌柜,本是去前面的刘家村收账,不想在归途中遭遇大雨,误了时辰,天色又暗,过河时不慎落水。老朽已在河中守了一夜,体力已是不支,若非少侠相救,可叫我那一家老小怎么活啊...呜呜...”
男子说着说着又哭了起来。罗士信对这个多愁善感的老汉很是无奈,不过说是老汉,年纪看起来也就四十左右,一脸的忠厚相,山羊胡已经被水浸的变成一绺一绺的。身穿一件青色长褂,外套了一件暗红色的丝绸短衫。腰间挂了个沉甸甸的钱袋。
罗士信回了个礼,向老汉道:“大叔莫要称我为少侠,小子担当不起,举手之劳不足挂齿。只不过...”
罗士信看了看地上自己那堆破衣物,然后重重地叹了口气,无奈的摇了摇头。
陈掌柜很是会意,忙问道:“少侠莫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不妨说与老朽听听,少侠救命之恩无以为报,若有用的上老朽的地方尽管吩咐。”
老家伙很是上道,罗士信心里很高兴,不过面上依然做悲惨状,道:“实不相瞒老掌柜,小子自幼父母双亡,为某口饭吃便在大户人家做长工,然那户主欺我年幼,不给工钱不说,每顿还只给些残羹冷炙,小子...小子长这么大还没吃过一顿饱饭呢...呜呜...”
罗士信只字不提自己每顿饭能吃多少,只是绘声绘色的控诉着老天爷的不公,罗士信这张忠厚的脸与李陵超优秀的演技完美的结合在一起,陈老汉哪里是对手,当下就败下阵来。
“少侠莫哭,老朽虽没甚家业,却也有家药铺,少侠若不嫌弃,可来铺中帮忙,老朽必不会亏待少侠。”
陈老汉看起来是个实惠人,他说不会亏待罗士信就一定会做到,不过拥有超时代记忆的罗士信的志向却不仅仅是当个打工仔,表演了这么半天无非是看中了陈掌柜腰间钱袋中的钱。
于是罗士信忙道:“不过大叔切莫再称我为少侠,小子不过一放牛娃尔,大叔若不嫌弃,可叫我声小侄。先谢过大叔美意...”,罗士信向陈掌柜微鞠一躬接着道,“小子虽无大智,却也懂得忠义诚信,那刘大户虽然对我不仁,却也给了我口饭吃,使我不至饿死街头。即以允了这活计,又岂能见利而失信呢...”
罗士信站在道义的制高点侃侃而谈,大有天下间忠义之士舍我其谁之感。其实也不能说罗士信的话全是空话,至少他的确是想先将牛送还给刘大户后再另谋出路。要知道在当时这些耕牛可是笔不小的资产,北齐时期均田法规定丁牛(壮牛)一头可受田六十亩,现在罗士信所放的四头牛可就是二百四十亩地啊。像刘大户这样的乡间大户总共能有多少产业,不见了这些牛怕也是要吐血的。
若是换做李陵李大公子,那他是绝对不会这么替人着想的,不过现在是罗士信,他仅仅是拥有了后世李陵的记忆。原本罗士信的品质是就很淳朴,这点没有因为脑子里多了李陵的记忆而有所改变。当然淳朴不代表傻,两码事。
陈老汉看罗士信的眼神瞬间变了,感激之中更多了敬佩。
“那老朽冒昧叫声贤侄了。”老汉略微思考了一下接着道:“贤侄高义着实令老朽汗颜。老朽这还有些银钱,虽是不多,却也是老朽的一番心意。”说着陈老汉解下腰间的钱袋递了过来。
“这如何使得...”罗士信还是假惺惺的推辞道,不过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却是盯住钱袋不放了。
“贤侄莫要推辞,老朽这条老命都是你救的,莫说这些身外物了。”
“这...好吧,不过这些钱我只要一半,不然我就一分不要。”
其实罗士信是很想全要的,不过他还是决定留一条后路,说不定以后还有找陈掌柜帮忙的地方,终究自己在这个时代没什么熟人。
“这...贤侄果非常人也,老朽若再坚持反倒是瞧不起人了,大恩不言谢,这样,以后贤侄若有什么难处就尽管来历城找我,如何?”
“那小侄先谢过陈伯伯了。”罗士信向陈掌柜行了个礼道。
“好!老朽幸甚,不仅捡了条命,还认了个贤侄,好啊。哦,忘问贤侄大名了...”
“小侄罗士信...”
第三章 祸不单行
回到村子的时候天气又阴了下来,这个时候正是多雨的季节,天气一日数变。罗士信的心情好了一些,命运就是这样:既然不能改变,那就忍了吧。再说对“罗士信”来讲,他还是赚了呢,被雷劈了一下,没伤到哪,却凭空长了那么多见识,今晨还很轻松地赚了半袋子钱。罗士信长这么大也没见过这么多钱,当然原先的罗士信也不认钱,只认饭。
罗士信使劲晃了晃脑袋,现在的他真的感觉自己像精神分裂,自己的脑子不断的在“李陵”和“罗士信”之间徘徊,虽然知道自己是罗士信,不过李陵二十几年为人的感觉却始终困扰着自己。
罗士信赶着牛回到刘大户家,门口守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是刘家的儿子,远远看见罗士信就开始叫骂。
“你这呆货还知道回来,怎么没死在外边,莫不是傻得不认得路了,还是想拐了我家的牛,害得我们全家出去找牛,我打死你...”
少年越说越气,索性操起了一根木棍照罗士信打来。平时罗士信没少被他欺负,动辄拳脚相加。若是其他人,莫说一个人,就是十个八个也不见得是罗士信的对手。可这位爷小罗却不敢惹,敢反抗的话,罗士信就别想吃饭了,这对以前的小罗来说比要他命来的还狠。
不过现在的小罗可不是以前的小罗了,想那“李陵”何曾吃过这样的亏。顿时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新仇旧恨一起算。
罗士信一把抓住打过来的棍子,就势一拽,刘家少年连人带棍向前跌个狗啃屎,连嘴唇也跄破了。刘家少年很狼狈地爬起来,恼羞成怒地拿着棍子指着罗士信道:
“还反了你这呆货不成,敢还手,你不想吃饭了是不是?!”少年骂是骂着,却没胆再动手了,拿出了对付小罗的杀手锏——粮食。
不过现在的小罗岂会为五斗米而折腰,况且还不够五斗米,罗士信阴测测笑道:“罗某未有过失,少爷因何袭我,某虽为下人,却也不是任人欺辱的。”
罗士信的表现简直太出乎刘家少年的意料了,且不说这出口成章,就是这慑人的气势也根本不是罗士信所能有的。少年诧异地瞪着眼睛,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你...你你...你不是罗士信!”,少年指向罗士信的棍子抖得厉害,可见现在少年心有多慌。
“哦?”罗士信双手后背,双脚立定,摆了个很有型的pose,淡淡地道,“那你到说说我是谁。”
“总之你不是罗士信...莫不是昨夜中邪了,还是遇到了不干净的东西...”
后一句好似自言自语一样,刘家少年越说越怕,看着罗士信的眼神由愤恨逐渐变成了惊恐,慢慢后退两步,突然怪叫一声转身就跑。罗士信轻哼了一声没去管他,把牛赶回院子,然后直奔厨房而去,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常人尚且难忍,更何况是罗士信这饭桶。罗士信是准备彻底吃饱一顿后然后闪人,就当是这些年刻苦工作的报酬,可他还没吃两口,就听见外面吵闹起来,紧接着院子里就气势汹汹的冲进一票人,为首者正是这刘家的家主,他身后是刚刚被罗士信吓跑的刘家少年,再后边是一帮子村民,约摸十来人,个个凶神恶煞似的。
“好你个呆瓜,一夜不归还装神弄鬼,现在还敢偷食吃,看我不打断你的狗腿。”
刘家家主说着就上来扯罗士信,小罗猝不及防之下被他扯个趔趄,摔倒在厨房门口。刘家家主操起根扁担就要动手,那帮子村民也跃跃欲试。虽然罗士信有着异于常人的怪力,但再怎么说他现在也不过是个十岁不到的少年,而且一天一夜没吃东西,选择对抗的话无异于以卵击石,所以罗士信很明智的选择以德服人。
“诸位且慢!小子有话要说。”,罗士信边说边就势滚进院子,以躲避刘家主的攻击。
“你这呆瓜还有何话说,看打...”,这厮根本不听小罗的解释,执意要先揍罗士信一顿再说。
罗士信也恼羞成怒,一个鲤鱼打挺纵身而起,用手指着刘家家主道:
“尔等胆敢伤我,你们知道某家是谁?!”
他这一吼倒把这群人镇住了,一群人用一种很怪异的目光看着罗士信。旁边的刘家小子兴高采烈地开口道:
“我说的没错吧,他不是原来那个呆瓜,那呆瓜哪会这么说话。”
刘家家主瞪了他一眼道:“这有甚子高兴的。”
然后又冲罗士信喝道:“你能是谁!不是罗士信那呆瓜还能是...是谁”。
“哼”,小罗轻哼一声道:“汝等肉眼凡胎的愚民,岂是能领会得了的!”
罗士信说的是李陵的记忆被雷电通过某种方式送到自己身上的事,可刘家家主和一众村民却会错了意,都不约而同地后退几步。
“昨夜雷雨交加,定是有什么东西出来作孽,那呆瓜心智不全,被占了心窍。”
人群中一个貌似神棍的老混蛋指着罗士信说道,这人小罗有印象,人称刘半仙,在村子里很有名,婚丧嫁娶样样管,还兼任着村里的郎中,是个典型的老骗子。
“他不是人,是妖孽!”
随着刘神棍一声惊呼,众人就连滚带爬的抢门而出。罗士信完全没料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个地步,呆愣愣的站在院中好半天才反应过来。
“谁不是人?!你们***才不是人呢!”
罗士信跟出门时,街上已经空无一人。小罗忿恨一会儿,刚想回去继续填他的五脏庙,却见比刚才逃散的村民人数多出愈十倍的人群在刘神棍的带领下从四面八方呼啸而来,个个都操着家伙,来势汹汹。这架势就够吓人的了,他们的口号更是叫小罗心胆俱裂——“烧死他,烧死罗士信那个妖孽!”
“妈的!没被雷劈死,倒要被他们烧死。老天爷非要玩死我不可吗!不带这么玩人的”。
罗士信心里虽然忿恨着,但脚下却没闲着,他可不想真被烧死,在他看来没有比这更悲惨的死法了。面前三个方向已经被包围了,只剩下退回刘家这一路了。好在罗士信记得刘家有个后门。罗士信退回院内,在里将院门插上,用以拖延村民的脚步,然后转身朝后门冲去,路过厨房的时候还顺手牵羊,抄了两张饼在身上。出了刘家罗士信一路往南,玩了命地跑。
也不知跑了多久,反正自己已经是筋疲力尽了,料想那些村民不会追这么远,罗士信索性就躺在下去。周围是一人多高的草丛,罗士信就那么仰面的躺在草丛中,画面回到了开篇那一刻。碧草蓝天,清风微拂,景致当真如画,惬意啊!可罗士信的心绪却糟糕的很,原因不说大家也知道,可是又能怎样呢?
躺了一会儿,刚喘匀了气,罗士信就感到浑身不自在,总好像有一双眼睛在偷偷的看着自己。小罗没有起身,只是凭着直觉将脑袋微微向右偏了一下,这一偏不要紧,差点没把罗士信的元神吓出了窍。只见隔着草丛距离他大约五六步的地方有一双流着血的眼睛也正望过来,双目破眶欲出。草丛太密挡住了那人其他的部位,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不是一双活人的眼睛,因为活人的眼睛突出幅度不可能如此之大,更重要的是,那双瞳孔已经收缩成两点了。
好在现在是青天白日,不然此情此景当真能吓死人,即使这样罗士信也出了一身冷汗,倒不是罗士信害怕死人,只是心悸之余突然看到这么一双血眼,换个胆儿更大的也要吓一个激灵。
镇住心神后罗士信又有些好奇,什么人会死在这里?身上会不会有什么值钱的家什,毕竟罗士信现在全身上下除了陈掌柜给的那半袋子钱外就只剩下从刘家顺手牵羊的两张大饼了。而且自己现在前途未知,如果能多些财物傍身,心里也踏实些。
于是罗士信蹑手蹑脚的蹭了过去,小心翼翼的拨开草丛。这一看不要紧,小罗顿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这里原本是一块空地,大约五米方圆,可怖的是这不大的空地上居然堆了一座小小的尸山,刚才看到的那双血眼正是来自于此,那个人被压在最下面,脑袋以一种诡异的角度折向尸山外侧。正好是罗士信过来的方向。
这座尸山大约由十几具尸体堆成,有男有女。所有人大都是身中刀伤而亡,不过因为昨夜的大雨,血迹被冲刷的差不多了,但恐怖之气尤重,个个都是死不瞑目。看起来这应该是一个官宦之家,要么就是乡绅富贾。死者中大部分像是家丁丫鬟。罗士信猜想他们应该是路遇强匪,将财物洗劫一空后凶匪们又残忍的杀人灭口、弃尸荒野。两世记忆的罗士信长这么大都没见过死人,这一见就看到了这么悲惨的画面,心中正在唏嘘悲叹,却隐约听见尸山背面好像有人在哽咽低泣。
面对此情此景再加上这样的声音,怎叫小罗不心惊肉跳。罗士信向一侧微微挪了几步,尸山不大,罗士信略一抬脚就可以看到背面的情形。这次小罗没再受到什么刺激,背面跪着一个小女孩,约摸五六岁的样子,正在试图从死人堆里拽出一具尸体,不过她太过娇小,根本没办法扯动分毫。
小姑娘头上扎着两个小辫,不过已经了凌乱许多,身穿一套鹅黄|色的衣裤,外套一件墨绿色的小坎肩,脚上穿着一双小皮靴,但是全身上下已经沾满了污渍,小脸上更是脏得连五官都分不清了。小姑娘看来已经很虚弱了,却依然不肯放弃努力,执着地想将那个她口中唤作娘亲的尸身拽出那可怖的死人堆。小姑娘的悲泣声好似一只受伤的小猫,无助而悲凉,当真是闻者伤心听者流泪,更何况罗士信还留有那个李陵的“怜香惜玉”的品质。当然这之中绝对不包含任何龌龊的念头,怜香惜玉和好色是两码事,即使是后世那个李陵公子,对于女色也是向来本着你情我愿的原则。更何况这个可怜的小姑娘才五六岁年纪,只有禽兽才会产( 隋主沉浮 http://www.xlawen.org/kan/3483/ )
第一章 我是谁?
罗士信就那么仰面躺在草丛中。
碧草蓝天,清风微拂,景致当真如画,惬意啊!
可我们的主人公罗士信同志的心情却一点也不惬意,相反,更像十二级台风,烦躁不安。因为,就从他被那道“神奇”的雷电给劈中开始,他就一刻也没消停过。
这事儿还要从后世的一个纨绔子弟说起。这个纨绔子弟名叫李陵,说起他的条件来,还真能迷倒万千少女:老爸是XX公司老总,老妈是国内著名学者、XX大学历史系教授。
名牌大学XX硕士毕业,高大威猛、玉树临风、温文尔雅、风流倜傥的谦谦君子外形,音乐、美术、体育堪比十项全能的才华;甚至在男人最重视的某方面的能力上也及其突出的男人。
……
佛问众生曰:孰为此男?
众生答曰:上帝也!
佛戚戚然:外来的和尚好念经也!
基本上在大多数人眼中,这样的条件真的堪比上帝了。不过不能不说老天是公平的,至少在这位猛男的身上,还有一个很令人生厌的缺点。那就是这位仁兄的人品实在是达不到社会主义新青年的基本标准:狂妄自大、目中无人、心狠手辣兼顾自私自利。
用句俗话说,就是装*已经装到家了。不过当然了,这仅仅是李大公子在同类的同性面前表现出来的品质。可能就是因为李陵某方面的能力很强,导致他对异性的态度格外的好,哪怕是对一条母狗,也要来的比公狗亲切。
悲哀啊!
的确悲哀。他这种对男人和女人截然相反的、但在我们看来却都很欠揍的态度,使他树敌无数。不过李大公子不在乎,谁让人家有那么多名头呢?所谓我是流氓我怕谁,更何况还是个很有地位很有实力的流氓。
不过常言说的好:人在江湖飘啊哪能不挨刀啊!常在河边走又哪能不湿鞋呢?
这一次李陵在酒吧认识了一个女孩。这个女孩儿貌似清纯可爱,声音腻的好像蜂王浆,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总是含情脉脉的,不时的还放出两道秋波。
像这种清纯学生妹,换个定力好的都不敢说一定把持得住,更何况是这位对异性的免疫力为负值、恐龙仙子统统来者不拒的李大公子呢!
凭借以往泡妞的经验,李陵知道要征服一个女人的身体就要先征服这个女人的心,要征服女人的心无外乎三种手段:耍帅,现才,拿钱砸。第一种手段最是无良,不过也最是成本小、见效快、周期短的方法。不但是要想来个天长地久、海誓山盟什么的,最好还是选择“现才”,然而这种手段技术含量太高,没有个三年五载的功底,十年八年的修炼是绝对不行地。这种方法虽然维持“感情”的时间够久,不过见效太慢。至于最后一种手段,那成本太高,不是什么人都能玩儿起地。
不过我们的李陵李大公子可非比常人:一张堪比小猪猪的脸、一身超过小贝哥的气质、还有那不逊于葛大爷的幽默感。再加上人家谈吐有斯文,花钱如流水,当真是将那“泡妞三绝技”掌握的炉火纯青,所以人送绰号“美女鬼见愁”。
当狼邂逅了狈,会发生怎样的一段感情呢?于是乎,一边风度翩翩的发情男飘向了另一边的纯情女。
感情沟通地很顺利,大家玩也玩了,聊也聊了,酒也喝了(很贵的那种),那下一步该干什么了呢?思想不要太龌龊了噢同志们,下一步当然是散步逛街电影院了,唉,为什么总有人想歪了呢。不过至于下一步的下一步嘛...
在公园小树林幽静的深处,风也萧萧,草也幽幽,鸟儿们都不再唱歌了,虫儿们也不再吵闹,似乎是不想打扰这对热恋中的狗男女,当然也有可能是为了躲避即将到来暴风骤雨。
对了,就是暴风雨。
此时月黑风高,树林中央的标志性建筑——移动信号塔下驻足着两道黑漆漆的、相互依偎的身影...
“我说小妹妹,这里实在不像一个谈情说爱的地方啊!不如我们换个地方吧,环球酒店,那我熟。”,那他的确熟,因为就是他家开的。
“你说地点我选的嘛,现在说话不算数了吗?我就喜欢这,多自然,多好,还没人打扰我们。”
“好是好,只不过...”李陵抬头看了看乌云密布的老天爷“看来要下雨了,而且这好像不太安全吧,好像靠着根避雷针似的...”
“我不嘛...我就要在这,好哥哥,好不好嘛...”
这丫头拽着李陵的手来回的晃,时不时地在两粒红樱若隐若现的胸脯蹭两下。完蛋了,这货彻底被下半身控制了。不管了,莫说下雨,现在就是下刀,李陵也要把事办完再闪。
“小妹妹,你是自己脱呢还是哥哥帮你来...”好在光线够暗,不然现在李陵Yin贱的表情足以使这位美眉大跌眼镜——再帅的男人在发春的时候也是同样可恶的。
“不嘛,你先脱,不然我不依你...”
嗲嗲的声音加上周围暧昧的气氛,李陵就要爆发了,扒掉衣裤的速度不会慢于世界纪录,瞬间就赤条条的扑了过去。美女也对他的速度始料未及,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抱个满怀,强行挣脱是不可能了,不过美女的杀伤力绝对不在于她们的力量,
“等等啦,人家还没脱呢...”
美女羞涩地低下了头,不依地挠了挠李陵,嗲嗲的嗓音再次控制住了这位帅哥野兽,李大公子很有风度的放开了这个待宰羔羊。美女往后退了几步,缓缓抬起那双媚眼,突然双眸瞪得老大,惊诧的指着李陵身后,从牙缝了挤出了一个字——鬼!
“啊...”
对于我们的李大公子来说,天不怕地不怕那是对人,虽然经过了多年的唯物论和唯物史观的教育,但像“鬼”这种还不被我们广大人民群众所完全了解的事务,他多多少少还是有那么点恐惧的,尤其是在现在这么个氛围下,再加上眼前这位美眉惊骇的表情,还是能营造出一种恐怖剧的效果。
李陵本能的转过身去,就见一道黑影直奔自己的面门而来,李陵躲闪不及,只觉的脑门一阵剧痛,紧跟着后脑勺也挨了一下,然后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不知过了许久,一声惊雷震醒了李陵,一阵阵来自头部的疼痛感刺激着李陵的神经,用手摸了摸,湿乎乎黏稠稠的。
“妈的,见红了!”
李陵愤愤的自语道。地上自己刚才脱掉的衣物只剩下一套内衣内裤了,还有一块砖和一根沾有血迹的铁棍,不用说,这肯定是自己的血了!现在这种情况就是白痴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让人算计了,而且还是个团伙,至少俩人。
“大意了啊大意了!”
李陵无奈的摇了摇头,玩了一辈子鹰结果被鹰啄了眼,这要传出去,岂不一世英名尽毁。“不过还算仗义,至少给我留了两件...”,李陵无奈的自嘲道。
“咦!?”
借着雷电的闪光,正想穿衣的李陵发现内衣上好像还写了字,是血书,应该还是李陵的血。
“你人很好!其实我真的很喜欢你,只是这是我的职业,贼不走空,对不起,还有...背面”
字太大,正面看来不足以抒发她的情怀。李大公子一阵的感动,毕竟这是人家的职业嘛,她一定有不得以的理由,不然她不会给我留书,李大公子这样想到。:
翻开背面,继续读到:“你又被骗了!傻*。”
“啊...”
黑夜中的一声长啸!这次李大公子是真的怒了,当头一闷棍背后一板儿砖还不算,现在还留书挑衅性的对李大公子的智力提出了质疑,这真是生可忍熟不可忍。李陵抄起地上的铁棍直指苍天。
“贱人!我李陵在此发誓,此仇不报我就被雷劈死!”
“轰隆隆...”
一道闪光紧跟一声巨响,所以说不要轻易的拿着铁质物品指天为誓,尤其是在这样的电闪雷鸣的天气下,李大公子的话还没说完,一道闪电破空而下,直接命中。然后电流就带着李大公子的记忆,顺着信号塔一路上传,破虚空,传播到了那遥远的过去...
至于我们这位李大公子,挂了!
...........
这里同样刚刚经历了一场暴风骤雨,电闪雷鸣。不过现在已经云收雨歇,空气中弥漫着雨后清爽的气息,虫声鸟声蛙声此起彼伏。经过这样的阵雨后,天地万物似乎都更有活力了。一阵疾风拂过,夹杂着冰凉的水气和青草的气息,“李陵”打了一个寒颤,意识慢慢的回复了过来,随之而来的是一阵阵从脚底板至头顶尖传来的酸麻感,肌肉时不时的痉挛两下。“李陵”仰面朝天,缓缓的睁开双眼,映入眼帘的是他从来没见过的壮观景象。
用壮观修饰一点儿也不为过,碧朗无垠的星空是那样的深邃,好像美女的眸子,你不知道它有多深;又像壮士的心胸,你不知道它有多广。满天的星斗闪耀着令人炫目的星光,一颗星辰可能不足以撼人心灵,但由无数的星辰汇集而成的星河所闪耀出来的光辉却足以令人痴狂。
“太美了!”
现在他才明白为什么人们唤这条星河为银河,确实如水银泻幕,点点星光重叠交叉,让人感觉恍若身处仙境。当然,在感慨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的同时,“李陵”也没忘了自身的处境,他努力挣扎着想坐起来,结果引发周身肌肉一阵的酸痛,根本没法发力。
想想也对,被雷刚刚劈过,就算没死,周身上下也还流转着剩余的电流,“李陵”现在还心有余悸,他不敢去想自己身上还剩多少地方是生的,有多少地方已经被烤熟了。一般被雷击中过的人的身上都会有大面积的烧伤,现在荒郊野外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有人发现自己。不过让“李陵”感到欣慰的他周身上下还有感觉,有感觉就说明还没熟,加上这让人心旷神怡的深碧夜空,也不至于让人太失落。“李陵”就这样躺在,他的头脑渐渐清醒过来,不过随之而来的却是让他更加困扰甚至感到恐惧的问题:我究竟是谁?!
他没有失忆,他清楚的记得自己被一个漂亮妞给骗了,然后很悲惨的被抢的只剩一套内衣裤了,再然后就很悲壮的被雷给劈了。这样来说他就应该是一个叫“李陵”的优秀青年,然而可怕的是在“李陵”的记忆里——我们姑且先把他当作李陵李大公子,他却清楚的记得自己叫做罗士信,齐州历城人(今济南),生于隋开皇十四年,今年九岁。天生面相就异于常人,豹头环眼、面如润铁、黑中透亮、亮中透黑。从小生就一身怪力和一双飞毛腿。自幼父母双亡,所以自己很小出来放牛谋生。“李陵”很吃了一惊,记忆里这张简历好似历史上那个大名鼎鼎的开唐名将、勇武之力和李元霸不相上下、人送绰号黑金刚的郯勇公罗士信!
据说罗士信曾力撼双牛、两战来护儿、火烧济南城;潼关口活捉魏文通,金堤关力擒伍天锡;斗李元霸、擒裴元庆、铜旗阵杀仇成,可谓战功赫赫。可惜在攻扬州时,不慎误入陷阱中乱箭身亡。
乱了!自己到底是谁?这是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自己有两种记忆,然而每种记忆却都是那样的清晰完整,“李陵”已经没有心情去欣赏星空了。
“难道是被雷劈的精神分裂?!亦或是碰上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李陵”不敢再想下去,后脊梁已经冒出了一层白毛汗。冷静了一会儿,在内心深处不断提醒着自己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同时让自己相信坚定的唯物主义者是对那些妖魔鬼怪魑魅魍魉统统免疫的。
努力的动了动脖子,借着星月的光辉观察下了周围的环境:很原始,没了那根好像巨型避雷针似的信号塔,也没了那些幽幽的林木,至于那根很有传奇色彩的铁棍也消失的无影无踪了。“李陵”现在身处的地方是一片幽绿的草地,旁边是那根被劈糊的树干,枝条还隐隐的冒着火星,稍远处几头牛在悠闲的啃着青草,更远处是一片矮山的黑影。看情况罗士信才是真正的自己,不过为什么自己会有后世那李陵李大公子的记忆呢,而且还是那样的真真切切。难道是传说中的穿越发生在自己身上了?这实在是匪夷所思得让人难以接受。虽然自己后来飞黄腾达功成名就,但现在却是食不果腹、衣不遮体,悲惨如斯啊。记忆中现在的自己长这么大还没吃过一顿饱饭,也怪自己实在是太能吃了,十来岁的年纪却能吃掉三个成年人的饭量,莫说自小父母双亡,就算不亡,怕也要被罗士信的饭量吓亡了。
眼角流下了一滴辛酸的泪珠,“李陵”很是为这个自己的遭遇感到悲伤。唉?“李陵”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地方不对,如果说自己是穿越男,那为什么会对现世的自己也就是罗士信的经历了如指掌犹如亲历呢?这虽然很令人费解,不过却难不倒李大公子这样的高才生。
李陵把前前后后的事情链接了一下,便做出一个大胆的假设:关键就在于那两道闪电和那根好似避雷针似的信号塔,打个比方,后世的李陵和现世的自己就像两*立的主机,这两道闪电就是网路,而那根信号塔就是网路中的路由器,后世的李陵挂了,但大脑的的信息却被保留了下来,并被那根信号塔通过那道闪电传导到了一千四百多年前罗士信的大脑里。
这个假设说明了时间隧道是存在的,并且证明了能量是可以作为在时间隧道中传递信息的介质。很伟大的发现,这是用李陵的小命证明的理论,他也算是为科学事业而献身,可惜没人会知道了。
道理是想明白了,可问题并没有得到任何的解决,李陵和罗士信的记忆并存,那自己到底是谁呢?当年的李陵就想过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某一天技术条件允许了,那么将一个身体已经没救的人的记忆拷贝另一个大脑已经死亡的人的大脑里,那这个人到底是谁呢?这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更是一个伦理问题。没想到现在却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做一个拥有双重人格的人,就好像精神分裂症患者一样,很恐怖的。所以罗士信必须尽快摆脱掉“李陵”的影响,记忆虽然没办法抹掉的,不过人格上罗士信还是能够选择的
下一个就是比较现实的问题了,就是以后的路该怎么走?没有李陵记忆前的罗士信是很容易满足的,每天只要有口饭吃,生活就很开心。不过罗士信现在有了后世那个李大公子的记忆,现在的他也算是一个超时代的产物,他已经不单单满足于放牛这份很没有前途的职业了。罗士信相信,凭借现在自己脑中那些超时代的知识以及对历史走向的了解,封王拜相不敢说,混个锦衣玉食、妻妾成群什么的,应该没有问题吧。
第二章 与往事干杯
天空渐渐地亮了,星河也逐渐失去了光彩。不久,太阳公公和月亮婆婆就正式交接班了。罗士信就这样躺了一夜,半睡半醒的,脑子里不时浮现着后世李陵的那些记忆:那些他泡过的妞;那些他所谓的哥们,还有他那些至亲之人...
永别了!谢谢你们曾经的关爱...
虽然现在的罗士信算是有双重人格双重身份的人,但他对于自己的父母亲朋实在是没什么印象,直观的感觉就是这样。想想也是,罗士信小小年纪就父母双亡、自谋生路,受尽冷眼,哪还会有亲情的感觉。至于村子里的其他人,虽然不至于经常欺负小罗士信,但对于他的鄙视、轻视与蔑视却是实实在在的。谁让本来的自己有点儿傻呢!当然,小罗的一身子气力也是那些无良少年不敢欺负他的主要原因。
李罗士信挣扎着坐了起来,重新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一切都是那样的熟悉。刘大户的牛三三两两地散布在周围,数了一数,长出一口气,还好都在。现在的自己恐怕连一头牛都不值,真丢了的话,可能真得拿命赔了。其实刘大户一家不严格的说还算好人,至少他家给了小罗一份固定的长工,虽然工钱只是些剩菜剩饭,吃不饱但也饿不死。不过罗士信现在回头想想,那还真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岁月。
罗士信舒展了下筋骨,全身上下检查了个遍。很奇迹,周身居然没有一处烧伤,而身上这套相依为命多年的衣服也没看出有多大损伤——也不可能有更大的损伤了,因为与其说是衣服,倒不如说是一身窟窿的破麻。
没人管的娃,惨啊!
抖擞精神,双指入口打了个响哨,效果不错,几头牛很乖巧地聚集了过来。罗士信两世为人,不仅保留了两世的记忆,同样继承了两人的本领。
“救命啊...救命...”
罗士信赶着牛在回去的路上,隐约听到前方有人呼救。前边是一条小河,湍急的河水声掩盖了呼救声,如果不是罗士信超敏锐的听觉,很难发现。
罗士信急赶到河边,小河不宽,河两边是郁郁葱葱的灌木。连接着两岸小径的,是一座结构很简单的木桥。河水因为昨夜的大雨涨高不少,几乎和桥面齐高。小桥下游不远有一处突出河面的礁石。声音就来自于那座礁石之上,就见一个略微发福的中年男人,大半个身子都泡在了水里,发髻已经被水流彻底打湿了,面色有些发青,不知是吓的还是冷的,双手抱着那个救命礁石。
现在虽然时值初夏,但此时不比后世,荒野的河水还是很凉的。中年男人也看见了罗士信,顿时像发现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呼救声也大了起来。罗士信没有犹豫,直接脱掉了一身破麻纵身如水,原本没有李陵记忆的罗士信水性虽然也很好,但要在这样湍急的河水中救人是绝对没可能的。不过此一时也彼一时也,现在的罗士信保留着后世那个全能青年的所有技术,再加上现在本人壮硕的身体,莫说救个人,就是救头牛也不在话下。罗士信几下便游近了落水者,左手从中年男人的腋下环过,因为罗士信天生就比别人个大,再加上他天生神力,所以单手抱住个成年人并比吃力。右手划水,很快就将中年男人救上了岸。
死里逃生,刚上岸中年男人就趴在地上喜极而泣,虽然可以理解,但罗士信还是对一个大男人哭哭啼啼的模样感到不爽。
“大叔先莫哭,敢问大叔因何而落水?”
“哦,咳...”
男子也感到了自己的失态,急忙干咳两声掩饰自己的尴尬。然后起身向罗士信深鞠一躬道:
“老朽陈大富,是历城杏春堂的掌柜,本是去前面的刘家村收账,不想在归途中遭遇大雨,误了时辰,天色又暗,过河时不慎落水。老朽已在河中守了一夜,体力已是不支,若非少侠相救,可叫我那一家老小怎么活啊...呜呜...”
男子说着说着又哭了起来。罗士信对这个多愁善感的老汉很是无奈,不过说是老汉,年纪看起来也就四十左右,一脸的忠厚相,山羊胡已经被水浸的变成一绺一绺的。身穿一件青色长褂,外套了一件暗红色的丝绸短衫。腰间挂了个沉甸甸的钱袋。
罗士信回了个礼,向老汉道:“大叔莫要称我为少侠,小子担当不起,举手之劳不足挂齿。只不过...”
罗士信看了看地上自己那堆破衣物,然后重重地叹了口气,无奈的摇了摇头。
陈掌柜很是会意,忙问道:“少侠莫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不妨说与老朽听听,少侠救命之恩无以为报,若有用的上老朽的地方尽管吩咐。”
老家伙很是上道,罗士信心里很高兴,不过面上依然做悲惨状,道:“实不相瞒老掌柜,小子自幼父母双亡,为某口饭吃便在大户人家做长工,然那户主欺我年幼,不给工钱不说,每顿还只给些残羹冷炙,小子...小子长这么大还没吃过一顿饱饭呢...呜呜...”
罗士信只字不提自己每顿饭能吃多少,只是绘声绘色的控诉着老天爷的不公,罗士信这张忠厚的脸与李陵超优秀的演技完美的结合在一起,陈老汉哪里是对手,当下就败下阵来。
“少侠莫哭,老朽虽没甚家业,却也有家药铺,少侠若不嫌弃,可来铺中帮忙,老朽必不会亏待少侠。”
陈老汉看起来是个实惠人,他说不会亏待罗士信就一定会做到,不过拥有超时代记忆的罗士信的志向却不仅仅是当个打工仔,表演了这么半天无非是看中了陈掌柜腰间钱袋中的钱。
于是罗士信忙道:“不过大叔切莫再称我为少侠,小子不过一放牛娃尔,大叔若不嫌弃,可叫我声小侄。先谢过大叔美意...”,罗士信向陈掌柜微鞠一躬接着道,“小子虽无大智,却也懂得忠义诚信,那刘大户虽然对我不仁,却也给了我口饭吃,使我不至饿死街头。即以允了这活计,又岂能见利而失信呢...”
罗士信站在道义的制高点侃侃而谈,大有天下间忠义之士舍我其谁之感。其实也不能说罗士信的话全是空话,至少他的确是想先将牛送还给刘大户后再另谋出路。要知道在当时这些耕牛可是笔不小的资产,北齐时期均田法规定丁牛(壮牛)一头可受田六十亩,现在罗士信所放的四头牛可就是二百四十亩地啊。像刘大户这样的乡间大户总共能有多少产业,不见了这些牛怕也是要吐血的。
若是换做李陵李大公子,那他是绝对不会这么替人着想的,不过现在是罗士信,他仅仅是拥有了后世李陵的记忆。原本罗士信的品质是就很淳朴,这点没有因为脑子里多了李陵的记忆而有所改变。当然淳朴不代表傻,两码事。
陈老汉看罗士信的眼神瞬间变了,感激之中更多了敬佩。
“那老朽冒昧叫声贤侄了。”老汉略微思考了一下接着道:“贤侄高义着实令老朽汗颜。老朽这还有些银钱,虽是不多,却也是老朽的一番心意。”说着陈老汉解下腰间的钱袋递了过来。
“这如何使得...”罗士信还是假惺惺的推辞道,不过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却是盯住钱袋不放了。
“贤侄莫要推辞,老朽这条老命都是你救的,莫说这些身外物了。”
“这...好吧,不过这些钱我只要一半,不然我就一分不要。”
其实罗士信是很想全要的,不过他还是决定留一条后路,说不定以后还有找陈掌柜帮忙的地方,终究自己在这个时代没什么熟人。
“这...贤侄果非常人也,老朽若再坚持反倒是瞧不起人了,大恩不言谢,这样,以后贤侄若有什么难处就尽管来历城找我,如何?”
“那小侄先谢过陈伯伯了。”罗士信向陈掌柜行了个礼道。
“好!老朽幸甚,不仅捡了条命,还认了个贤侄,好啊。哦,忘问贤侄大名了...”
“小侄罗士信...”
第三章 祸不单行
回到村子的时候天气又阴了下来,这个时候正是多雨的季节,天气一日数变。罗士信的心情好了一些,命运就是这样:既然不能改变,那就忍了吧。再说对“罗士信”来讲,他还是赚了呢,被雷劈了一下,没伤到哪,却凭空长了那么多见识,今晨还很轻松地赚了半袋子钱。罗士信长这么大也没见过这么多钱,当然原先的罗士信也不认钱,只认饭。
罗士信使劲晃了晃脑袋,现在的他真的感觉自己像精神分裂,自己的脑子不断的在“李陵”和“罗士信”之间徘徊,虽然知道自己是罗士信,不过李陵二十几年为人的感觉却始终困扰着自己。
罗士信赶着牛回到刘大户家,门口守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是刘家的儿子,远远看见罗士信就开始叫骂。
“你这呆货还知道回来,怎么没死在外边,莫不是傻得不认得路了,还是想拐了我家的牛,害得我们全家出去找牛,我打死你...”
少年越说越气,索性操起了一根木棍照罗士信打来。平时罗士信没少被他欺负,动辄拳脚相加。若是其他人,莫说一个人,就是十个八个也不见得是罗士信的对手。可这位爷小罗却不敢惹,敢反抗的话,罗士信就别想吃饭了,这对以前的小罗来说比要他命来的还狠。
不过现在的小罗可不是以前的小罗了,想那“李陵”何曾吃过这样的亏。顿时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新仇旧恨一起算。
罗士信一把抓住打过来的棍子,就势一拽,刘家少年连人带棍向前跌个狗啃屎,连嘴唇也跄破了。刘家少年很狼狈地爬起来,恼羞成怒地拿着棍子指着罗士信道:
“还反了你这呆货不成,敢还手,你不想吃饭了是不是?!”少年骂是骂着,却没胆再动手了,拿出了对付小罗的杀手锏——粮食。
不过现在的小罗岂会为五斗米而折腰,况且还不够五斗米,罗士信阴测测笑道:“罗某未有过失,少爷因何袭我,某虽为下人,却也不是任人欺辱的。”
罗士信的表现简直太出乎刘家少年的意料了,且不说这出口成章,就是这慑人的气势也根本不是罗士信所能有的。少年诧异地瞪着眼睛,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你...你你...你不是罗士信!”,少年指向罗士信的棍子抖得厉害,可见现在少年心有多慌。
“哦?”罗士信双手后背,双脚立定,摆了个很有型的pose,淡淡地道,“那你到说说我是谁。”
“总之你不是罗士信...莫不是昨夜中邪了,还是遇到了不干净的东西...”
后一句好似自言自语一样,刘家少年越说越怕,看着罗士信的眼神由愤恨逐渐变成了惊恐,慢慢后退两步,突然怪叫一声转身就跑。罗士信轻哼了一声没去管他,把牛赶回院子,然后直奔厨房而去,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常人尚且难忍,更何况是罗士信这饭桶。罗士信是准备彻底吃饱一顿后然后闪人,就当是这些年刻苦工作的报酬,可他还没吃两口,就听见外面吵闹起来,紧接着院子里就气势汹汹的冲进一票人,为首者正是这刘家的家主,他身后是刚刚被罗士信吓跑的刘家少年,再后边是一帮子村民,约摸十来人,个个凶神恶煞似的。
“好你个呆瓜,一夜不归还装神弄鬼,现在还敢偷食吃,看我不打断你的狗腿。”
刘家家主说着就上来扯罗士信,小罗猝不及防之下被他扯个趔趄,摔倒在厨房门口。刘家家主操起根扁担就要动手,那帮子村民也跃跃欲试。虽然罗士信有着异于常人的怪力,但再怎么说他现在也不过是个十岁不到的少年,而且一天一夜没吃东西,选择对抗的话无异于以卵击石,所以罗士信很明智的选择以德服人。
“诸位且慢!小子有话要说。”,罗士信边说边就势滚进院子,以躲避刘家主的攻击。
“你这呆瓜还有何话说,看打...”,这厮根本不听小罗的解释,执意要先揍罗士信一顿再说。
罗士信也恼羞成怒,一个鲤鱼打挺纵身而起,用手指着刘家家主道:
“尔等胆敢伤我,你们知道某家是谁?!”
他这一吼倒把这群人镇住了,一群人用一种很怪异的目光看着罗士信。旁边的刘家小子兴高采烈地开口道:
“我说的没错吧,他不是原来那个呆瓜,那呆瓜哪会这么说话。”
刘家家主瞪了他一眼道:“这有甚子高兴的。”
然后又冲罗士信喝道:“你能是谁!不是罗士信那呆瓜还能是...是谁”。
“哼”,小罗轻哼一声道:“汝等肉眼凡胎的愚民,岂是能领会得了的!”
罗士信说的是李陵的记忆被雷电通过某种方式送到自己身上的事,可刘家家主和一众村民却会错了意,都不约而同地后退几步。
“昨夜雷雨交加,定是有什么东西出来作孽,那呆瓜心智不全,被占了心窍。”
人群中一个貌似神棍的老混蛋指着罗士信说道,这人小罗有印象,人称刘半仙,在村子里很有名,婚丧嫁娶样样管,还兼任着村里的郎中,是个典型的老骗子。
“他不是人,是妖孽!”
随着刘神棍一声惊呼,众人就连滚带爬的抢门而出。罗士信完全没料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个地步,呆愣愣的站在院中好半天才反应过来。
“谁不是人?!你们***才不是人呢!”
罗士信跟出门时,街上已经空无一人。小罗忿恨一会儿,刚想回去继续填他的五脏庙,却见比刚才逃散的村民人数多出愈十倍的人群在刘神棍的带领下从四面八方呼啸而来,个个都操着家伙,来势汹汹。这架势就够吓人的了,他们的口号更是叫小罗心胆俱裂——“烧死他,烧死罗士信那个妖孽!”
“妈的!没被雷劈死,倒要被他们烧死。老天爷非要玩死我不可吗!不带这么玩人的”。
罗士信心里虽然忿恨着,但脚下却没闲着,他可不想真被烧死,在他看来没有比这更悲惨的死法了。面前三个方向已经被包围了,只剩下退回刘家这一路了。好在罗士信记得刘家有个后门。罗士信退回院内,在里将院门插上,用以拖延村民的脚步,然后转身朝后门冲去,路过厨房的时候还顺手牵羊,抄了两张饼在身上。出了刘家罗士信一路往南,玩了命地跑。
也不知跑了多久,反正自己已经是筋疲力尽了,料想那些村民不会追这么远,罗士信索性就躺在下去。周围是一人多高的草丛,罗士信就那么仰面的躺在草丛中,画面回到了开篇那一刻。碧草蓝天,清风微拂,景致当真如画,惬意啊!可罗士信的心绪却糟糕的很,原因不说大家也知道,可是又能怎样呢?
躺了一会儿,刚喘匀了气,罗士信就感到浑身不自在,总好像有一双眼睛在偷偷的看着自己。小罗没有起身,只是凭着直觉将脑袋微微向右偏了一下,这一偏不要紧,差点没把罗士信的元神吓出了窍。只见隔着草丛距离他大约五六步的地方有一双流着血的眼睛也正望过来,双目破眶欲出。草丛太密挡住了那人其他的部位,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不是一双活人的眼睛,因为活人的眼睛突出幅度不可能如此之大,更重要的是,那双瞳孔已经收缩成两点了。
好在现在是青天白日,不然此情此景当真能吓死人,即使这样罗士信也出了一身冷汗,倒不是罗士信害怕死人,只是心悸之余突然看到这么一双血眼,换个胆儿更大的也要吓一个激灵。
镇住心神后罗士信又有些好奇,什么人会死在这里?身上会不会有什么值钱的家什,毕竟罗士信现在全身上下除了陈掌柜给的那半袋子钱外就只剩下从刘家顺手牵羊的两张大饼了。而且自己现在前途未知,如果能多些财物傍身,心里也踏实些。
于是罗士信蹑手蹑脚的蹭了过去,小心翼翼的拨开草丛。这一看不要紧,小罗顿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这里原本是一块空地,大约五米方圆,可怖的是这不大的空地上居然堆了一座小小的尸山,刚才看到的那双血眼正是来自于此,那个人被压在最下面,脑袋以一种诡异的角度折向尸山外侧。正好是罗士信过来的方向。
这座尸山大约由十几具尸体堆成,有男有女。所有人大都是身中刀伤而亡,不过因为昨夜的大雨,血迹被冲刷的差不多了,但恐怖之气尤重,个个都是死不瞑目。看起来这应该是一个官宦之家,要么就是乡绅富贾。死者中大部分像是家丁丫鬟。罗士信猜想他们应该是路遇强匪,将财物洗劫一空后凶匪们又残忍的杀人灭口、弃尸荒野。两世记忆的罗士信长这么大都没见过死人,这一见就看到了这么悲惨的画面,心中正在唏嘘悲叹,却隐约听见尸山背面好像有人在哽咽低泣。
面对此情此景再加上这样的声音,怎叫小罗不心惊肉跳。罗士信向一侧微微挪了几步,尸山不大,罗士信略一抬脚就可以看到背面的情形。这次小罗没再受到什么刺激,背面跪着一个小女孩,约摸五六岁的样子,正在试图从死人堆里拽出一具尸体,不过她太过娇小,根本没办法扯动分毫。
小姑娘头上扎着两个小辫,不过已经了凌乱许多,身穿一套鹅黄|色的衣裤,外套一件墨绿色的小坎肩,脚上穿着一双小皮靴,但是全身上下已经沾满了污渍,小脸上更是脏得连五官都分不清了。小姑娘看来已经很虚弱了,却依然不肯放弃努力,执着地想将那个她口中唤作娘亲的尸身拽出那可怖的死人堆。小姑娘的悲泣声好似一只受伤的小猫,无助而悲凉,当真是闻者伤心听者流泪,更何况罗士信还留有那个李陵的“怜香惜玉”的品质。当然这之中绝对不包含任何龌龊的念头,怜香惜玉和好色是两码事,即使是后世那个李陵公子,对于女色也是向来本着你情我愿的原则。更何况这个可怜的小姑娘才五六岁年纪,只有禽兽才会产( 隋主沉浮 http://www.xlawen.org/kan/34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