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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部分阅读

    时间过的很快,再入松风堂时,侍婢皆不许入内。

    叶远身上的每一处毛孔,都流出腐臭的血色略黑液体,他的眼角唇角,也有血流如柱,四散漫布,似蜿蜒的爬虫,扭曲着骄癫,张狂如蟒,煞气骇人,叶远整个人,也比从化粪池里刚刚捞出来的坨坨更加恶臭。

    四个青衣大夫皆捂着口鼻,想作呕,那是人性该有的反应,尉迟焘也不例外。

    上官大夫却呆愣了一下,像欣赏艺术品一样凝神,慨叹道:“本就是好体质,经此一难,竟然更明净了,研佛修道必成宗师啊!”

    几位大夫皆忍受不住室内的恶臭,不觉退后几步,眉眼扭曲不堪,其中一个大夫捣鼓了另一位大夫一下,那大夫便捏着鼻子求道:“看来,看来我们也帮不上什么忙吧,能先,能先,退出去候着吗?”

    尉迟焘并不强人所难,挥了挥素色袖子,他们便逃也似的出去了。

    “你不走?”

    上官大夫望着尉迟焘,尉迟焘只捂着口鼻摇摇头,没再接话。

    接下来,上官大夫便穷尽所能,替叶远减轻痛苦,银针皆取下,尉迟焘数了,只有八十根多半根。

    尉迟焘以为上官大夫有所疏忽,惊道:“还少,少半根!”

    大概是久入鲍鱼之肆,不闻其臭,尉迟焘刚才适应下来,才能勉强开口。

    恶臭入鼻,恶心当然依旧。

    “那半根,我将其留在他|穴内了,如若拔出,极可能致他失忆,不拔,三五日倒无碍。”

    无碍,却极痛楚。

    尉迟焘闻声,心中不忍,便转身出了门。

    半晌,有三五壮汉奉了尉迟少爷的命令,抬进一只装满了热水的半人高浴桶。

    叶远醒来后,已经听了上官大夫许多良言。

    此刻,叶远见浴桶已经抬进屋子,便总结道:“上官瑾良,谢谢你把我救醒,但我已别无所求,并不想费力去寻那什么神仙老道续命了。”

    上官瑾良已经解释,他是蜀国名医上官泰之子,上官泰与傻子上官瑾言的父亲上官繁,是亲兄弟。

    也就是说,上官瑾良与花遥的傻子夫君上官瑾言是堂兄弟,上官瑾良救花遥的目的,简单到不必再问。

    叶远小麦色的皮肤从惨白变成了熏黄|色,整个人也从先前的一病不起,变成了大病初愈的模样,已经能够自己下地走路了。

    上官瑾良微微一笑,不想耽误叶远清洗身体,便道:“人生不在于你活的有多长,只要你觉得值,那便是值!话就说到这,我先告辞了,你快些沐浴净身吧,有利恢复。”

    “那,她呢?”

    上官瑾良回道:“我本不该撒谎,但我答应你,我会告诉她,你很好,好到还能和别人天长地久,地久天长。”

    叶远安然如常,“初次相识,谢谢你善意的谎言,你会有好报的!”

    “她已经是上官家的人,我帮你,不过是为了她好,所以你不必谢我。”

    叶远依旧安然,却难免多了几分无力感,“既是青玄道长给她指的姻缘,必不会错吧……我也会如你所愿。”

    口上这么说,叶远却希望能以此说辞,让上官家掉以轻心,把花遥送作人妻?如上官瑾良所愿?

    呵呵……

    花遥若是愿意也就算了,若是不愿意……

    上官大夫见到叶远的表情,微微一怔,全然不把他当将死之人,只珍重道:

    “来日方长。”

    叶远目送他水波不兴的一笑,不哀伤,不煽情,不疾不徐,道的是:

    “后会无期。”

    ***

    时间已近傍晚,院内寒梅孤傲地盛放。

    冒着徐徐热气的浴水换了五次,叶远才将身上的污浊之物洗净。

    上官大夫告诉他,他若是用这最后三天,寻觅有缘的神仙老道,兴许还能受到佛法道法庇佑,勉强续命,可是叶远不稀罕那求来的薄命。

    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穿戴完毕,叶远出门唤了一位婢女,道:“请带我去尉迟公子那里,今晚,我要拜堂成亲。”

    婢女年纪尚小,十四五岁,浑圆脸蛋,齐齐刘海略显幼稚。

    她哈着热气,看向这个身着尉迟少爷锦衣的病态美男子,心中不禁厌恶起来,一个落魄的小子,居然还敢要求尉迟少爷帮他准备拜堂成亲?!

    他真不要脸……

    婢女一边引路,一边指着路边鸟雀,同叶远讥讽道:“你看它多逗啊,也不知是哪里来的野畜牲,本是被冻的如丧考妣,不敢进院子的,没想到只过了一个中午,它就越发地放肆起来,还想吃咱园子里的草籽儿呢,哈哈,它也太不把自己当畜牲了吧!”

    叶远适应着暮光下银白的雪光,应道:“草籽儿比起野畜牲,岂不是更低贱吗,野畜牲起码是自由的,可草籽儿呢。”

    “草籽儿虽不自由,却是院子里土生土长的东西,自然比野畜生名正言顺吧?”

    “说起来,那鸟雀并不属于畜生一类,细论起来,该叫禽。兽吧,你家院子里禽。兽这么多,若是哪日……你可要当心!”

    这不就是说,她是草籽儿,生死枯荣寸步难行,只等禽。兽来吃吗?!

    婢女望了叶远一眼,一时竟被他呛地无话,心道,这病态美男子可真厉害,唇枪舌剑的功夫,了不得,不能惹!

    别人不知叶远的嘴如何这么厉害,叶远自是不会忘,全是花遥师傅教导有方!

    但其实,叶远平时不爱说话,只爱和花遥说话。

    眼见着叶远的时日屈指可数,他倒洒脱起来,与人玩笑。

    别人可以辱他,但是看情形,婢女的话,多半是连花遥也一起辱没了,所以他必须反唇相讥,给予婢女小小教训。

    叶远等不到自己和花遥葳蕤锦绣的时候了,但是护她周全,哪怕他还有一口气,也要办到。

    上天给叶远最后三天性命,他要用自己最后的执念,让花遥少些伤心!

    第11章 非礼要求

    漪澜阁内,叶远正遇见尉迟焘与莫管家在商议着什么。

    “是在商榷我的葬礼吗?”

    叶远没有敲门的习惯,更何况屋门敞开,并无可敲之处,他不等婢女通报便迈入阁内,在尉迟焘看来是爽直,在婢女看来却是无礼。

    尉迟焘没等婢女请罪,便命她出去了。

    虽然知道来人的名字,尉迟道还是问:“敢问小兄弟,姓甚名谁,如何称呼?”

    “我不要墓碑,无需名姓,只请尉迟公子,先受我一拜。”

    叶远并不和尉迟焘称兄道弟,也没有主仆之分,不需三跪九叩千恩万谢,他只恭敬一拜,随即平静地起身,提了要求。

    “尉迟公子,丧事不提,今晚可否只替我办一场喜事?”

    尉迟焘并不仅仅是富家子,他还是官场中人,年纪轻轻,便娶了和硕公主光宗耀祖,形形色色的人他都见过不少,如今面对叶远却惊之又悸。

    尉迟焘立刻觉得,花遥的朋友非同凡响,一鸣惊人!可也许叶远是花遥的夫君或是爱人呢,尉迟焘并不能肯定。

    莫管家也简直快要老泪纵横,他对自家少爷费心费力救回来的男子,感到由衷地唾弃:

    一个仅有三天性命的人却嚷嚷着成亲,难道还想留个遗腹子不成?叶远毕竟是理直气壮地要求自家少爷,难道少爷真是奶娘命不成?

    其实叶远之所以会出口惊人,只是因为上官大夫许诺过了,上官大夫说,叶远可以跟尉迟焘提任何要求,上官家会支付尉迟家为此花费的钱财。

    所以,即便叶远不知道尉迟焘为什么会救下他和花遥,也可以向他提出非礼要求,不必有所顾虑。

    尉迟焘稳了稳身形,方才情势太急,他没有拉住叶远,竟让他生生跪拜了一下,无功不受礼,尉迟焘只好问道:“小兄弟,是想要和谁成亲?”

    莫管家肯定道:“除了那位姑娘,还会是谁。”

    叶远没有答。

    这不该是求人办事的情状。

    莫管家心道,他要给爱人一个新婚惊喜,不过三天之后便让新妻守寡吗,年轻人可真是冲动……

    尉迟焘想了想,便喊人去请上官大夫,得到的回应竟是,上官大夫瞧完花遥的病后,开了几副药,然后连诊费都没要,人早就走了。

    尉迟焘似乎明白了许多,问道:“上官大夫是你的什么人。”

    叶远作答:“恩人。”

    “他让你娶亲?”

    叶远又作答:“这是我自己的事。”

    “你自己的事,就是抛弃花遥?你知道吗,她昏睡的时候,一直都在喊两个人的名字,你是叫白沚还是叫叶远?!”

    叶远苦笑,“我是叫叶远没错,难道,你们是亲戚吗,管这么多。”

    “你觉得我管的多,那权当我和她是亲戚好了……无论如何,你都不能伤害她!”

    叶远神色略变,“你关心她?那就更好办了,我只是她哥哥,而非爱人,礼成之后,我自会消失,你帮我保护她好吗?不要让她受委屈!不要让她被人抓去!”

    尉迟焘讶异着,双眼瞪的像大葡萄,他看着叶远熏黄的肤色,失态道:“你是,她哥哥?”

    没错,这是一对相貌背道而驰的兄妹,信不信不由你。

    叶远只是花遥的哥哥,他爱她,却觉得配不上她,他爱她,她却一直希望他能给她找个长嫂。

    既是如此,叶远便在死前,满足花遥的心愿好了。

    不等尉迟焘答应,叶远便从容地走出了漪澜阁。

    没有人该看见叶远痛苦的面容,他在外人面前强装自在,可他脑中藏着的半截银针却不答应,所以他走的很快,像是从容地逃跑着。

    “最快明天!今晚来不及筹备婚事,即便你是装装样子,也不能连喜堂都没有!”

    尉迟焘挑高了声音,他知道叶远能听见。

    万物皆泡沫,身死便成空,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叶远还记得花遥在给小猴子取名“小白”时说过的话,这话,多么巧合地酝酿着属于他的结局。

    一个从来都只为花遥着想的男子,只有在将死的时候,才会违逆花遥的心意。

    破天荒的是,尉迟焘竟然苟合了叶远的意思,顺遂了叶远的偏执。

    ***

    “莫总管,你说我贱吗。”

    莫管家听到尉迟焘不知是自言自语,还是询问的话语,想到他平日云淡风轻的模样,一时不敢出一声大气。

    “我一直觉得,我不该欺负小孩子的,这事我得负责。”

    莫管家以为自己听错了,便老实地杵在原地细细地重听一遍。

    “我去年撒谎说花遥把太子卖了,今年,我就把自己卖了,报应吧,大人真不该骗小孩的。”

    即便尉迟焘只比花遥大五岁,比太子大七岁,他也是堂堂正正的大人,即便尉迟焘膝下并无一子半女,他也快变成花遥的奶娘了……

    许久,莫管家以为单手支额的尉迟少爷睡着了,便捧了热茶,轻唤道:“少爷刚才说梦话了,若是倦了,便早些传晚饭,然后上床歇息吧。”

    尉迟焘实则是极清醒的,他迅速地接了热茶,又转到窗前,边啜热茶,边赏院内清冷的景致。

    “都去办吧,婚礼不得马虎,正好和硕公主也来凑热闹,尉迟别院许久都不曾热闹了。”

    莫管家看着自己熟悉的清冷背影,竟认为刚才是听错了,少爷可从没有说过自嘲的话。

    莫管家退出屋去,望见院内哺|乳的黄狗,竟发觉自己的劳碌命可以用一个词语来形容——

    他不就是奶娘的奶娘,二。奶吗!

    哺|乳的黄狗冲拱门外摇着尾巴,没一会儿门外就进来一个侍女,莫管家看见来人,认出她正是在佛莲居伺候的小鸳。

    小鸳脚步匆匆,差点滑倒在地,她见了莫管家随即行礼,满脸苦楚,神色慌张,喘着大气急急道:“莫,莫总管,佛莲居的那位姑娘……没了!”

    “没了?怎么死的?!”

    莫管家惊骇过度,生怕扰到尉迟少爷,便赶忙压低嗓音,拉了小鸳出院子再说话。

    第12章 险中偷闲

    小鸳一时咋舌,站定身子忙解释道:“不是死了,是没了!”

    “没了?”

    “是没了!丢了!”

    莫总管也不问事情的前因后果,只问:“出去找了吗?”

    “还没有,奴婢们发现她没了,便在屋子里寻了半天,并没有发现任何有人爬动的痕迹,便断定她是被人带走的!”

    “可有陌生人去过她房里?”

    “奴婢们一时疏忽,不曾看见。”

    莫管家本名莫纪容,做事既不磨叽又很从容,总是为主子着想,所以在尉迟家总管的位置上稳若磐石。

    莫纪容两鬓的白发在冷风中似霜雪,让小鸳又多了三分敬畏。

    他没有犹疑便吩咐道:“少爷正在里屋休息,此事先不要告诉少爷,待我叫人在四周找找!”

    “人都丢了,莫纪容你还敢知情不报!”

    尉迟焘沉沉的声音如石入渊,竟没了回音。

    他方才在观景,怎么可能看不到莫管家和小鸳的慌张之态。

    偏偏莫管家向来不会大惊小怪,除非是出了主子很在意的事情。

    “莫纪容,你快带人去外面找,我在府里查查。”

    尉迟焘很少直呼莫管家的名讳,因为尉迟府上姓莫的管家只有一位,更何况莫纪容还是他府上的大总管。

    莫管家心中一寒,确认了此事的严重性。

    人已领先尉迟焘的脚步走在前面,召集人手去了。

    ***

    尉迟焘速速赶往佛莲居,屋内空无一人。

    他望着那尊开过佛光的金佛,凝眉苦思,并不像在为某人祈求安平,他在房内静静伫立了许久,忽而,下颌上扬,侧耳细细倾听,片刻,他才卸下了担忧的神色。

    尉迟焘喊来侍女,平静道:“快去让莫总管别找了,人已经找到了。”

    侍女应了,退出屋去,却是稀奇古怪的神色,尉迟少爷没出屋子就找到人了?

    日头正西,并没有残霞满空,房顶亦冰冷,真不知那二人,蹲在屋瓦上弄什么玄虚。

    尉迟焘走到院墙边,又使了功夫跳到墙顶上,墙顶上覆盖了一层融化不全的雪,雪上落了几枚稀疏的脚印。

    尉迟焘索性轻跃几步,跳到了倾斜的房顶上,瓦片上白雪皑皑,也被几枚脚印踩成了花脸。

    近处有声音传来。

    男的问:“飞鸡真的可以让人在天上飞翔吗?”

    女的答:“飞机可以带人去他想去的地方,就好比你曾经带我玩的滑翔伞,但是飞机能比那滑翔伞飞的更高,更稳,更远!”

    男的语气有些怅然若失,“那如果我坐飞鸡飞的太远,你该怎么找到我呢。”

    “用手机啊,手机在覆盖信号的地方,都可以让人随时找到对方。”

    “手鸡?那花遥,我要是走了,再回不来了呢。”

    “那就上网开视频呀,每时每刻都能瞧见对方,除非你不在服务区!还有啊,哥,尉迟公子和上官大夫都救了你的命,你难道不报答他们就走啊?”

    花遥还沉浸在给叶远做现代知识普及的逗乐中,此时此刻,自己和哥哥叶远不仅活着,还脱离了上官家的魔掌,真是极幸,此时不享受生活,还等什么时候!

    可叶远不是开玩笑,三日后,他是真的再回不来了。

    不回来,回不来,相同的字排列组合,其实天壤之别。

    叶远听着花遥毫不知情的轻松,他的心就像绞痛一般,带起了自己的一声咳嗽。

    花遥忙给叶远拍背,还气道:“叫你不要上来吹风,你偏要上来,如果再着了凉,病可就好的慢了,三天内恐怕总是要咳!”

    叶远又听见了这个数字,“三”,他只有三天好活,可人已经笑开了,毫不痛心。

    “哥哥只是觉得花遥太有想象力了,飞鸡啊手鸡啊,还有那什么蜘蛛上网……哥哥真为有你这样聪慧的妹妹,而骄傲啊!”

    叶远的脸朝后望去,颇有邀请好友的谦和,他道:“公子既然早来了,干嘛躲着不出来,同我们一起看落日吧,一天,可就只能看一次。”

    三天,只能看三次。

    将死之人,却故意淡定的不像话,在尉迟焘看来,这个男人,可怜,亦可恨。

    叶远若是忽然没了,花遥岂不是伤心欲绝,可这个男人却连让花遥同他告别的机会都不给,他想假装还活着,留下她对他永恒的牵挂,而非痛心,而非绝望,此人心机颇深,颇深!

    尉迟焘走上了屋脊,看见对侧房顶上,那个穿着自己衣服的男人,顿时发觉他虽可恨,亦有些可爱。

    他正让花遥坐在他的腿上,一直小心的护着花遥的伤腿,他确是一个好哥哥。

    “花遥的腿还伤着,你也不怕冻坏她。”

    尉迟焘操完了奶娘的心,既然人已经确定平安,他可就没有观赏落日的闲心了,他转过身子,就要返回地面去。

    花遥虽然感激尉迟焘相救,却不摇尾乞怜,古有以身相许什么的套路,但在花遥看来纯属扯电线,寻死。

    由于花遥坐在叶远的腿上,便难以回头看尉迟焘一眼,只得以声音传话,善意地替叶远解释道:“谢谢你的关心,不过是我让哥哥带我上房来的,我不怕冷,也倒喜欢看落日,不都说夕阳无限好吗……”

    花遥刚才和叶远说话时,还说是哥哥偏要上来吹风,现在却说是自己要上房顶来的,这般明显的袒护与开脱,真叫尉迟焘又恼又妒又心暖。

    如果有一个肯时时维护自己的妹妹,真美。

    尉迟焘若有所感,死了,是不是就意味着,要失去这些美丽的东西,他接道:“只是近黄昏,也比一下子就进入永夜要好吧。”

    死亡,正是生命的永夜。

    叶远爽朗大笑,却是掩饰自己的着急,他怕尉迟焘再说漏了什么,便招手让尉迟焘过来,尉迟焘竟然没有拒绝,他沿着屋顶的斜面便滑向了两人。

    叶远望着那轮沉沉的落日,神秘地说:“公子知道‘佛跳墙’是什么吗?”

    问罢,叶远就抱着花遥纵身向下一跳。

    尉迟焘想也没想,竟然伸手朝两人抓去,可是哪里来得及,眼前两人已经掉下了屋顶。

    危急之中,总是来不及考虑后果,尉迟焘也紧跟着两人跳了下去。

    冷风徐起,日光也坚挺不起。

    高高厚厚的雪堆上,三个人像孩子般躺了片刻。

    尉迟焘率先坐起身子,拍了拍身上的雪,碾碎了岑寂的时光,惊魂甫定道:“原来你们早有预计,今儿个,我可真是长了见识,佛跳墙?原来就是在佛莲居跳,墙……”

    花遥“噗”地一声笑出来,声如开春破冰的山泉水般灵动,她第一次转头看清了尉迟焘的脸,尉迟焘正着一身素衣,像极了白沚的行头。

    花遥讶异声似清波:

    “是你?”

    第13章 人在囧途

    “是我!”尉迟焘潇洒地答。

    此一声,滋生着做了好事不留名,却被人事后认出时油然而生的英雄主义情怀。

    尉迟焘能明白花遥的惊讶,这是他既想要又不想要的结果,因为他想让花遥记得他,但也怕花遥追问起太子的事情。

    “不是……”这么多年过去了,花遥知道自己的次次失望,本就在意料之中。

    花遥怀疑每一个穿着白色衣裳的人,都可能是她的前世男友白沚,因为白沚喜欢白色。

    尉迟焘听罢,立刻囧,花遥又以为他是白沚了吧?

    叶远糊涂了,只先把花遥抱起,边往佛莲居走,边道:“什么是你,不是你?你们认识吗?”

    花遥勾着叶远的脖子,嘟嘟嘴道:“认识!”

    “不认识。”

    花遥和尉迟焘同时回答,倒让叶远摸不着头脑。

    尉迟焘只好改答案,澄清道:“认识!”

    “不认识。”

    尉迟焘和花遥又是同时回答,但答案皆变了,叶远摇头一笑。

    先将花遥安置在床上,叶远才明白过来,道:“原来你们是,似曾相识?”

    两人都摇头,看起来更加莫名其妙。

    叶远端了两杯热茶,分别递给花遥和尉迟焘,还让尉迟焘坐在床边说话,好活跃活跃气氛。

    花遥端坐在床上,温柔地看着两个各有千秋的美男,因为叶远已经跟她说了被救的经过,她便对尉迟焘温和起来,道:“还没有答谢尉迟公子的救命之恩,明日,小女必当以正礼拜公子。”

    尉迟焘有些失望,花遥到底没有认出他是谁,毕竟只是一年前的一面之缘。

    尉迟焘对花遥摆摆手,“你有伤病在身,加之明日你哥哥成亲,你哪还有空拜我,就免了那些俗礼吧!”

    “成亲?!”花遥以为自己听错了,便喝起热茶暖暖胃。

    尉迟焘趁机瞄了叶远一眼,看见叶远眉头紧皱,面色有异,便知不妙,不该提此话题,叶远根本就没透露明日成亲之事!

    但尉迟焘心中已有城府,便撒谎道:“你哥哥可能没有告诉你,为报救命之恩,所以……你哥哥他,以身相许了!”

    噗!!!

    花遥蓦地向前猫腰,竟将热茶全喷在了尉迟焘的素衣上,并瞪大了眼睛看着叶远。

    难不成,叶远去扯电线了?尉迟焘不点花遥来以身相许,却让叶远一个男人以身相许吗?!

    这……尉迟焘到底是什么口味!

    花遥大骇,激动地喊道:“哥!你当真要嫁给这个男人?”

    尉迟焘的素衣浸水,氤氲出朵朵蒲公英般的形状,还有丝丝茶水落在了尉迟焘唇上,挂在他新鲜的胡茬上。

    叶远还未回复,尉迟焘便十分受伤地抢答道:“怎么,难道我这个男人不好吗?你好像十分嫌弃的样子……”

    “你百好千好,简直帅到没朋友!可那又怎样,你敢毁我哥哥幸福,就是万万不好!快别那样了,你府上的男宠难道还不够吗,我哥哥,求求你别玷污他,行不行,算我求你?!”

    花遥拉着尉迟焘的衣袖,两只眼睛散发着虔诚的光彩,一副十分恳切的模样,就差跪下了。

    叶远不仅不解围,看到花遥不开心,他竟然还愠怒了,道:“妹妹,你怎么可以求人!你忘了吗,你是金尊之躯,谁都不能让你卑躬屈膝的!”

    这三个人,到底有一个靠谱的没有,没一个人能说点正题吗……

    “我哪里养了男宠了?我哪里要玷污你哥哥了?我哪里像是有断袖之癖的人了?你看看我,回答我!”

    花遥借了叶远一个坚定的眼神,回道:“你就是养男宠了!你就是想玷污我哥哥了!你就是像有断袖之癖的人了!我现在就看着你,你想要怎样我啊?”

    叶远本是很正经的样子,怎知听了花遥的话,却不能自制地笑出声来,他告诉花遥:“我记得,你说过有一个文人叫琼奶奶,你们现在的对话,有点像她的风格!还有,其实我不是嫁给尉迟公子,而是嫁给,哦不,是给你娶个嫂子。”

    花遥满头黑线滑下,忙给尉迟焘擦拭衣服,她忍住双腿因为剧烈活动而带来了剧痛,抱歉道:“那对不起!我喷的你湿身了!哎,谁让你说话不说清楚的,我不知你是红娘。”

    “碰的我失。身?我是红‘娘’?!”

    尉迟焘哭笑不得,人已目光“囧囧”,暗骂自己活该活该!如果一个男人真的失。身,那定是稳赚不赔的事,事实却是被狠狠奚落,狼狈不堪,尉迟焘懊悔,人在囧途,何必还要屡屡犯贱……

    更何况,他中午喷了花遥一脸水,晚上就被花遥给喷了回来,天理循环,因果报应,他的好心好意全被上天拿去消遣娱乐了!

    也罢,总比说叶远忽然色胆包天看上了他家婢女,以至于猴急猴急的,赶着成亲扑床好吧?花遥定不会相信的,即便弄的自己湿身,也还是目前这个理由好些。

    叶远隐隐觉得尉迟焘太过圣人,这不太符合萍水相逢的桥段,但是上官大夫告诉过他,尉迟焘可信。

    此般看来,他舍身取义,确实可信!

    于是叶远赶紧转换话题,缓解尴尬的气氛,因为到了晚饭时间,他便询问起:“今晚有做驴肉火烧吗,花遥最爱那个!”

    无论在哪个时代,美食都是通行证,理所应当,这个时代的美食也面面俱到,并没有侧漏佳肴。

    叶远继续道:“驴肉火烧补气养血,滋阴补肾,补虚利肺,最适合花遥现在的身体状况不过。”

    “那我这就去让人准备!先告辞!”

    答毕,尉迟焘开心地扑腾着湿衣服逃走了。

    而花遥一听到驴肉火烧,就更加思念前世的男友白沚,虽说跨时代思念他,不利于给他积阴德,但是她和他,是因为终究没有缘分,才被上天导演的一场车祸给拆散了吗。

    上次那个白翁老道算的命,说什么花遥想念的人,就在今生今世,其实这句话放在任何一位姑娘身上,都在理。

    花遥因为太想知道白沚的下落,居然被骗了,真是白活两世!

    花遥决定,以后再不寻她的白沚了,寻也寻不见,毕竟两人已经不在同一个时代,也许入小林寻梨花白,往往只得一行青苔。

    身后,花遥静静地问叶远:“哥,你真喜欢她吗。”

    第14章 闺中闲话

    叶远应该是笑着答的,他这样道:“喜欢,喜欢的紧呢,可巧就遇上了她,美玉无瑕,一见倾心,所以想立刻成亲,然后哥哥就带她离开这里,寻个养家糊口的法子,妹妹你,就好好在此养病吧!”

    “那真的,要恭喜哥哥了?”

    花遥没有觉得大喜,甚至有些忐忑,可能是哥哥忽然畅销,以至于她措手不及。

    花遥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有这样的反应,愁嫁的母亲将孩子交付了出去,本该欢喜,却难免流泪,花遥不是叶远的母亲,便将自己的不良情绪归结为担忧,她应是在担忧日后的口粮,哥哥不在,她该到哪里蹭饭吃呢……

    然而叶远始终在花遥面前,表现的不痛,不忧,甚至是喜,大喜。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思,剪不断,理还乱。

    晚膳时分,尉迟焘邀请客人花遥和叶远团坐一席,因花遥腿伤行动不便,叶远便总是抱着花遥行走。

    尉迟焘遮掩了自己的忧心,官场之上,什么样的生离死别他没有见过,叶远不过是等同于判了罪刑的犯人,问斩之日将近,他愿意快活地笑几日,且听他笑就是了,自己不必替他难过。

    夜色,如水渍沁上陈旧的墨画,晕染出世界模糊的边线,勾勒起黑夜的鬼魅的意象。

    入睡,但因为明天的安排,总有几人是睡不安的。

    ***

    翌日,花遥醒的早,婢女推开佛莲居的门,世界已大不一样。

    洋洋洒洒的大雪还在为天地织就白袄,却鲜有能看进花遥眼里的白色。

    那雪,多像当年的雪,千山鸟飞绝,可雪始终是雪,而人,已万径人踪灭。

    她的白沚,是否在另一个世界里安好,是否沐浴着晴日的阳光,也曾像花遥想他一样,偶尔想起过花遥。

    花遥一到大雪天,就哭,这个秘密只有叶远知道,但是他猜测花遥是哭她的父皇母后。

    也是,前蜀宫变那些天,也是江山冰冻,大雪皓漫的时节。

    不知不觉间,又到了中午,花遥简单地吃了些东西,便继续卧床休养,她面朝门口,听不见人声鼎沸,却能听到热闹的唢呐鼓乐之声,若不是她嘴上还带着笑容,恐怕整个人就仿佛睡着了一般。

    “方便进来吗,花遥?”

    侍候花遥的双胞胎婢女十分尽心尽力,花遥的屋子里暖炉暖,茶饭香,环境静,没一样是不利于病人休息恢复的,当然,这自然是尉迟焘叮咛嘱咐的仔细。

    花遥笑着说:“怎么是你?”

    花遥不去看叶远拜堂成亲,那边的戏,自然就没有继续演下去,空落落的喜堂里,其实只有叶远和所谓的新娘坐在那里,随时恭候着接戏的通知,虽然唢呐喜乐照旧吹着敲着,其余人,却是各忙各的。

    “是我怎么了,又……嫌弃我吗?”

    “没,没,只是以为哥哥会来看我,可是想想,他今天要办喜事。”

    尉迟焘搬了凳子坐在花遥的床边,郁郁道:“我也是疑着,都中午了,想叫人来请你去吃酒,你哥哥却不舍你移动伤身,你自己也像忘了此事一样,不询不问,还把侍女都打发去吃酒了,我索性就过来瞧瞧你,是不是真的无情,没想到……”

    尉迟焘将自己御寒的狐肷大氅挂在床钩上,手往袖筒里伸去,拿出一块青色的绸子手帕递给花遥,花遥便顺势将眼泪鼻涕抹了个干净。

    “哭的眼睛都红了,可是在这里住的不舒服?还是,腿疼?你哥哥成亲,你为什么不去看热闹?”

    花遥忙应:“自然是腿疼,腿疼,我这腿,恐怕会让我耽搁不少好时光,我毕竟行动不便,去看哥哥成亲,恐添晦气,便忍住了没去,实则心里想去的很。”

    “都怪我,如果那马车……”

    花遥打断了尉迟焘的话,笑着说:“但我还是觉得幸运,如果不是撞上了公子家的马车,我和哥哥现在,现在不知会是怎样!所以,希望公子不必自责。”

    花遥的神思似乎一瞬间就游移出好远,也不知她听到尉迟焘说话没有。

    “如果没撞上马车,我也会带你们离开。”

    花遥没答,目光落在尉迟焘递给她的那块青色绸子手帕上,不经意间,竟说:“我以前也有一件,与你这手帕材质颜色都一模一样的裙裾,上面还绣着红色的盛世牡丹,据说是大娇大贵之意,在我看来,红配绿却丑的很。”

    “你也有?那倒巧了,可因为我是男子,我这手帕上就没有绣花,没有红色,会不会比你的好看些?”

    “太素净了,和你这个人的……”花遥抬头,勾起唇角微笑的弧度,她看着尉迟焘,直至将他的羊脂玉簪看在眼里,细细打量后,忽然认出了他是谁,才改口接道:“和你的羊脂玉簪一样素净。”

    “素净,是褒是贬?”

    这上等绸子,丝滑质优,据说有养颜之效,由蜀国绸缎大庄上官繁家独产,实属后。宫垄断的布料,皇帝重赏朝廷官员时,偶尔才会赐几十匹下去。

    但是以花遥的身份来看,她不可能有过这种稀有贵重的绸子衣裳,尉迟焘确信花遥是认错了布料。

    “非褒非贬。这是上等绸子,丝滑质优,更有养颜之效,青色绸子为背景,若是绣上锦鲤,便是寓意如鱼得水,可获功名;若是绣上清荷,便是寓意相得益彰,可托雅志;若是绣上白日……”

    花遥忍住了笑意,将‘便像日本国旗’几个字逼回了肚子里,然后悠哉地说完:“便是寓意青天白日,蒸蒸日上!”

    尉迟焘吃惊,忽然觉得花遥并不一般,竟然知道这许多不一样的东西,便道:“你看看我和什么寓意比较相配,可否帮我绣个什么?”

    花遥兴致勃勃,她可是“天下第一绣”昭懿皇后的女儿,当年名动四海的盛世安平图,就是出自花遥她亲娘昭懿皇后之手,绣花?

    花遥大方地答应:“行,没问题!今天大喜的日子,你就把这手帕搁我这里吧,等绣成了,我自会喊你来取!”

    其实花遥倒能弹上一手好琴,至于绣花?

    也不能说花遥全不会,只是花遥的绣法,实属“萌萌哒”印象派系,这个时代的人,恐怕会“眼拙”到无法领会其绣风的精髓!

    第15章 不速之客

    目前,花遥还不知道尉迟焘的全名,便问他:“公子,敢问你的名字是哪几个字?”

    尉迟焘直接应了:“我中午提及名姓的时候,你意识模糊,可能没听清,在下复姓尉迟,单字一个‘焘’,取‘迈仁树德,覆焘无疆’之意。”

    好在花遥是古代土著居民,小时候也看了许多书,便解:“令尊必是‘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的人。”

    尉迟焘来了兴致:“何以从名姓,得来此解?”

    花遥笑道:“令尊想让你树立仁德,广布天下,足见其胸襟,自然非寻常之人!不过尉迟焘,‘欲迟到’,合则,犹犹豫豫,做事偶有不能当机立断之时吧!”

    “你解的可真对!”

    花遥的笑声如清泉叮咚,她怎么可能解不对呢!

    尉迟焘的青色绸子是宫中贡品,非朝中重臣能得到吗?他年纪轻轻,俸禄定厚不到哪去,却能在京都以外购置闲宅,可见他并非官一代,至少也是官二代,甚至是官三代,那么他的父亲,肯定也在朝中任职,必然是心怀天下、忧国忧民之人!

    花遥此刻心怀大畅,终于明白算命先生是怎么计算命数的了,首先,说的话必须放之四海而皆准,其次,皆准才放之四海!

    花遥心道,原来这美男子叫尉迟焘,他眉黑眼濯,却有寒潭般的乌瞳,尤其是那经久不换的羊脂玉簪,越钗越温润,让花遥过目不忘,花遥才会忽然想起他是( 娇贵 http://www.xlawen.org/kan/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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