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部分阅读
“亚哥,你这一身剑法和真力练了多久了,还记得吗?”
“快四年了吧!”
“有一个人,练了千年也伤不了你,反而在你的攻击下仓皇逃跑,你说这个人是厉害呢还是不厉害?”
昌亚知道她在变着法儿安慰自己,心情豁然开朗,笑道:“那个人不会再进步了,好儿,我会再进步给你看的。”
“也不用太厉害了,够保护我就行啦!好么?”
好女眼中流出深深的关切,一直在望着闭着眼的昌亚。昌亚觉得她虽然不会笑,永远都那么冷艳,可是她的心是那么温柔,这时特别想看看她精致的脸,她脸上的两颗大大的眸子特别诱人,便睁开眼睛,正好与她对上眼,好女没想到他会睁开眼睛看自己,赶忙别过头。昌亚想去扳她的肩膀,伸过手,忽然觉得她已经长大了,身材玲珑有致,又缩回了手。好女感觉他的手伸来,一颗心突然咚咚地跳起来。可是他的手久久没有触着自己,又有些失望。
只听昌亚说:“好儿,看看地图,我们到哪了?”
两人看了,觉得这一路向北,渐渐的地形面貌已经大不一样。树木越来越少,更越来越矮。
两人上马再往前走,只见黑沙漫漫,知道已经出了圣依部落的境界。黑沙漠在阳光下漫无边际,反射着幽幽的光。这里长着大朵大朵的红菇,星星点点地镶嵌在黑沙上,黑中有红,给人的感觉就是相当的美又相当的诡异。
两人走了一天,还是没有看到边际,地图上标示的是穿过黑沙漠就到了瓢雾族。再走一天,还是这样。要是明天再走不出去,就没有水了。以金聪的神速走三天不能出去,除非是走错路了。第三天,好女对凤凰说:“你飞上天找找路,看能不能把我们带出去。”凤凰果然飞上天,盘旋一阵,向北直去,两人催马跟了上去。
忽然凤凰尖利地叫起来,两人抬头一看,见一只穷奇在天空,向凤凰扑来,凤凰用“凤来血凝”技在它身上一抓,可是这只邪兽全身长着尖刺,根本近不了身。凤凰败下阵来。
那只穷奇落下,用爪子扒着黑沙。它身形就像老虎,却又长满刺,还有两只翅膀,是一种极难对付的兽。
昌亚发出一阵能量,立即飞沙走石。穷奇往上一飞,大叫一声就向好女扑来,好女惊叫着跑,昌亚飞身上去,将剑在它腹部平削七八下,将它腹部的刺一寸寸削断,露出了肚皮,这一下只是在几秒之间就完成了,那只穷奇兽怪叫一声,就扑向昌亚,凤凰倒着身子飞上,在它腹部掠过,只见血肉翻飞,穷奇兽惨叫一声掉下来。
原来凤凰是一只不甘失败的神兽,又嫉恶如仇,见穷奇腹部裸露,再一次施展“凤来血凝”,将它击死。
这时一阵马蹄声传来,好女道:“大家聚在一起。”随即让金聪蹲下,凤凰也过来站在一起,突然眼前一片影子,竟是一块大石挡在身前,这块大石像镜子,能看到对面,对面看到的却是一块真正的石头,昌亚知道好女的魔法奇怪,像变戏法一样。
正躲好,四匹马就到了,是三个魔人和一个人族汉子,这汉子浓眉大眼,穿着不像中土装扮,那三个魔人却是虎背熊腰,面目青黑,阔嘴怪眼。四人背上都背着弓与箭,闪闪发光。那汉子向三个魔人抱拳,也说着魔语,大概是与三个魔人告别。
昌亚想,这就找对了,这汉子是瓢雾族箭手,原来他们果然通了敌。
突然一个魔人怪叫一声,下马到了死穷奇身边,伤心在怪叫,看来这只穷奇是他的,那两个魔人过来察看,指指点点,又咿咿呀呀地说着什么,三人乱做一团。
背后那汉子悄悄取下弓箭,拉弓射出一箭,一个魔人顿时扑倒,另外两个急取弓箭,那汉子正好射出第二箭,又倒下一个。这一下大出人意料,这汉子刚才还和三个魔人告别,一眨眼就偷袭起来。
第三个魔人却是一个高手,回了一箭,那箭去势如闪电,汉子也不弱,闪过一边,还了一箭。两人一边闪一边射,不一会就互射了十几箭,谁也没伤到谁。
两人刚刚射到箭筒中还剩下一枝时,便留下不射,都抽出兵器冲向对方互砍。那魔人足足比那汉子高出一个头,体壮如牛,时间一久肯定就会占上锋。果然那汉子一开始就露出败象。
好女轻轻在昌亚耳边说:“好机会,该你了。”
昌亚会意,绕过大石立即像一阵旋风冲去,刚刚要奔到,突然跪着滑了过去,同时将剑举过头顶向后一刺,刺入那个魔人腹中,直没至柄。那魔人惨叫,刀举头顶再也无力砍下。那汉子将剑一挥,砍下魔头颅。
昌亚站起身,对那汉子比手,意思是把这三具尸体掩了。
那汉子说:“不用,一会就给鹰吃了。”昌亚没想到他会和自己一样说话。
敌友既已分明,便说:“我姓昌名亚,要去瓢雾族,请大哥指路。”
那人道:“久仰大名!今天终于见到你本人,幸会幸会!叫我叔班就行。”
昌亚奇怪,难道有人通报我要来吗?问道:“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那人笑道:“笔架山,书生勇对魔首,不就是你吗?”
昌亚失笑:“陈年往事,惭愧得很。你当年也在场么?”
说话间,果然陆续来了许多鹰啄食尸体。那人拿出一壶水一块肉,坐下与昌亚好女吃起来。
汉子说:“我楮氏家族有一族人,名叫楮伯羊,当年在场亲见你勇对魔首谷攻峰,回来后一直在我面前赞赏你大有英雄遗风,令人敬佩。”
昌亚口上连说惭愧,印象中浮现出一个矮小箭手,站在李败坏队伍中,乌刚在混乱中将他拉往笔架峰,可他当年根本不知道天界的许多人物,到现在也不知道那楮伯羊是一名神箭手。说:“我记得那天他一箭未发。”
楮叔班说:“这就对了,我楮氏家族从不做有损家族声名的事,伯羊是好样的。”
昌亚终于忍不住问道:“楮大哥您好!你怎么跟这三个魔人在一起?可教小弟看不懂了?”
楮叔班是个性情中人,大声说:“你楮大哥是有眼无珠,没想到竟与吴世雄这只老狗一起,差点做下天理不容之事。吴世雄要造十万枝箭,要我来试箭,没想到他竟是为魔族所造,这只老狗。”边说边骂,说完又连骂十几句“老狗”。
昌亚问道:“吴世雄是谁?”
楮叔班惊大眼睛:“你不认识吴世雄,怎么说要去瓢雾族?”
昌亚见他至情至性,也不隐瞒,将事情前前后后毫不保留地跟他说了。
楮叔班一拍腿,说:“我帮你,我最喜欢打魔人的好汉。不是为了你,我就回家了。”
昌亚当下与他商议了一番计较,三人便按计行事。
楮叔班把他们带到黑沙漠边缘,再往前走就到瓢雾族的族营了。楮叔班一人自去了,昌亚与好女便等在这里。
好女问昌亚:“亚哥,我却有点担心,这人值得信任吗?”
昌亚说:“那也别无他法,只好赌一次,我看楮大哥这人很正直的。”
第十四章 漫漫天界仗剑行(五)
接下来昌亚便处于大战前的安静,神经蹦得紧紧的,一言不发。
天色突然就暗了下来,已经到了夜晚。原来黑沙漠上的黑沙不太反射阳光,虽然白天有太阳,这里也是暗暗的,像是另外一个神秘的世界。因此夜晚就来得特别快。这时天边一圈圈巨大的幽蓝之光在闪烁,两人仿佛置身在梦中。
好女知道眼前这个少年表面宁静,此时内心十分煎熬。她轻轻靠在昌亚身上,仰着头望着那奇异的幽蓝的光,指着说:“亚哥,你说那是什么地方?好漂亮!”
昌亚见她双眸明亮如珠,便想了一会,说:“我说呢,那里不是黑沙漠,是神仙住的地方。”
“亚哥,你看你看,那些光像水一样会流动,好神奇!你说那里还有什么?”
昌亚见那些光果然像云彩一样轻轻地慢慢地流动,注意力便被吸引了,他说:“还有一座广阔高大的宫殿,立在云端,还有珍珠般的水从山上泻下来,落在地上绕过宫殿,那些修剪整齐的花花草草全身披着金色的光彩,嗯,还有许多的善男信女在那里快乐地生活。”
百里好女此时被流光异彩深深吸引,她喜欢那些会流动的光彩,被昌亚的话带往了遐想当中。再后来,渐渐地天边暗淡下去,被一股更近的光亮所冲击,那股光亮越来越强烈,很快就掩盖了天边的幽蓝的光彩。光亮很快就变成了冲天大火,那正是瓢雾村的方向。
昌亚霍地站起来,瓢雾村一定发生了大事。他嘱咐好女在这等他,他去那看看什么情况。好女有水绿凤凰在身边,一般的人伤不了她。
金聪绝影不愧为天界第一快马,撒开六蹄疾风般到了火光之处。见大队的魔军正把瓢雾族总坛围得水泄不通。到处放火烧房,见人就杀。
昌亚见一个魔兵正在追赶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便疾驰过去,长剑一挥,那个魔兵头颅掉下在地上,身子兀自向前走了几步才倒下。
立即有几十个魔兵过来将他围在核心,一时所有的长枪短刀向他身上招呼过来,要是他想一一格挡,那是不可能的。飞身向上,这时他的“浮云千飘”已经运用非常稔熟,身子在空中忽左忽右,剑光闪闪,或捅或削,或圈或挑,杀了七八个。金聪马用“黄金十八冲”的身法撞倒几个魔兵,奔到了包围圈外。昌亚落下时已经骑在马上。其余的魔兵见他神勇,远远站着不敢过来,便发出呼声。
渐渐地有更多的魔兵围上来,包围圈也更大。以昌亚现在的真力,还不能一跃跳出这个圈,只好骑在马上等着魔兵扑上来,到时找个较弱的方向杀出去。
奇怪的是总坛被围,里面的人却没有一个人还手,甚至一枝箭也没有射出来。瓢雾族的工匠为魔军造箭,为什么魔人还要对其灭族?眼看着整个总坛血流成河,都没有一个勇士出来。
这些魔兵个个强壮如兽,口中嗷嗷叫着,发声似兽吼。包围圈排列均匀,找不到一处虚弱点,心里开始着急起来。但他告诉自己不能着急,心里不冷静是临敌时的大忌。这样一想脸色顿时冷峻起来,注视着魔兵的一举一动。总坛里突然射出一枝箭,射中一个魔兵,那个魔兵斜走几步,倒在地上死了。
昌亚知道这是楮叔班在帮自己,这人果然是个守信之人。
这是一个机会,死了一个魔兵的那一处正好成了薄弱点,他长剑一指,顿时全身剑气四射,圈子最里层的一圈魔兵在瞬间中了剑气萎顿在地,死尸形成一个大大的圈子。
这就是剑盗剑法的破军式,威力无比,要不是他小宇宙功还没达到至高阶,威力还要更大。昌亚发一声喊,向那薄弱环节冲去,剑如秋水荡漾,一个缺口大开。这时总坛大门洞开,那族长吴世雄带了几个亲信走出大门,向昌亚看了一眼,便向魔人喊话,叽哩咕噜的说着魔语,立刻魔族当中有人狂吼回应。
楮叔班也在其中,他来到昌亚身边,翻译他们的对话。原来那吴世雄向魔人寻问为什么一来就杀人,说自己把魔军看作是自己人,并没有反击,代表自己一心与魔为善的心。说了一通后才搞清楚魔人是为了白天那天个魔兵死了,在尸体上看到是瓢雾的箭,因此是来寻仇。吴世雄一直在向魔人解释。
昌亚看得火起,双腿一夹马腹,金聪像影子一样掠过吴世雄,昌亚手快,把他捉到马上,将剑架在他脖子上,同时手掌抵住他的背。昌亚高喊:“魔人听着,杀那三个魔人的便是我。你们要报复就找我。”一边说一边吸走吴世雄体内的邪毒。
那些魔兵一听,便重重叠叠过来,准备要把昌亚砍成肉泥。
昌亚高喊:“你们要是敢来,我先杀了吴世雄,让你们造箭的计划落空。”说着手上的剑一紧。他想办法拖延,再过得一会就将吴世雄体内的毒吸光。
楮叔班对那几个亲信说道:“吴世雄中了魔毒,出卖了你们,你们还不亮出兵器,还等什么?”
又向总坛叫道:“里面的箭手都拉弓准备,保卫我们的亲人。”
那些瓢雾族勇士立即搭箭拉弓,双方立即对峙起来。
这时吴世雄体内毒已拔光,清醒过来,见这情景,跳下马也拉开弓就要发箭。他并不能了解先前的情况,只知道这时情况紧急,先杀退魔兵再说。
那些魔人见情势一下转变,商议一阵后便开始退兵。不一会便退得干干净净。
楮叔班向吴世雄说:“这位是昌百山昌将军的公子。”
那吴世雄欣喜之色溢于言表,拉住昌亚的手不放,一边感激他不但救了自己,还救了整个瓢雾族。赞美昌亚技艺超群,胆色过人。当得知自己与圣依族长一样是中了邪毒,后悔不迭,表示这些箭将保存在一个秘密之处,留着将来之用,决不会给与魔兵。
昌亚表明来意是要寻找细滑鬼史千千,吴世雄立即着人去请史千千大人,并表示愿意劝说史千千拔毒,待他清醒后给昌亚一个清楚的交代。
不一会亲信禀报,史千千已经不见人影,大概是已经去了。
昌亚立即就要回到黑沙漠与好女会合去追寻史千千,这时楮叔班要和昌亚一道去,并向吴世雄辞行,说这里的事务已了,将要回去楮氏家族。
两人来到黑沙漠,却不见了好女,昌亚大惊,立即骑了金聪在方圆几十里寻找,但是并不见人。
楮叔班说:“昌兄弟不必担忧,过得一刻天就要亮了,到时我们跟随脚印,一定能知道令妹的去向,就算遭遇歹人,那也是有脚印可寻的。”
两人回到与好女分开的地方,天空有了微微的亮光。便侦察地上,除了自己两个人的脚印,好女的小脚印只向西走了几步,又向北拖出一条长长的沙坑,就再也没什么了,像是凭空消失了一般。她这脚印比较深,似乎危险来得毫无征兆,突然就到了她身边。她也是突然发现了险情,便快速奔跑想要避开,最终没走上几步就被拿住了。
楮叔班口气恐惧说道:“像有人乘了飞行神兽突然袭击,令妹没走几步就被捉上了飞行神兽,她的脚在地上还拖了一条印,从这条印来看,似乎是被捉住后身子离开了地面,然后在地上拖了一条。”这么一说昌亚更加担忧,如果是这么一个大神拿走了好女,却去哪里寻找?
他后悔莫及,对于自己的这次失算,懊悔得脸色都青了。自己就是一个无脑人物,怎么会把好女一个人留下?要是知道这样的结果,当时就是再危险也要把她带在身边。
现在只有这么一个线索,只能根据好女的这几个脚印去寻找了。脚印的方向是北,或许向北去是最大的希望。虽然这个捉拿好女的凶手有可能中途改变路线,那也是没有办法的,只好走一步算一步了。
昌亚心里说:“凶手你最好给我自动把人送回来,要是被我寻着了,就是拼了命也要和你决斗一场,让你知道我昌亚的人是不可轻易能沾染的。”
第十四章 漫漫天界仗剑行(六)
北行的路并不是很顺利,因为目标不是很明确,所以不敢以很快的速度追赶,怕漏掉沿途的线索。
昌亚心里不断地祈祷好女千万别有任何事情,要给我好端端地回到我身边,而且要毫发无损。
行了半天,中午时分,黑沙漠上的枯树多了起来,大概这一片地界被沙化的年代不太远,但是厚厚的黑沙还是漫无边际。要是凶手不是往这个方向来,那可就麻烦了。
两人坐下来吃东西,昌亚没有什么味口,楮叔班不断劝解安慰。没想到这个粗莽汉子也会温言对人。
一个箭手最重要的不是他的技能,是他的性格,要那种一潭死水般的心境,这样的人是一个神箭手最应具备的特性。楮叔班是个性情中人,因此他没有楮伯羊取得的成就高。
突然楮叔班说道:“咦!这种爪印没见过。”
他作为一个箭手的经验,就是认识各种鸟兽的爪印脚印,在追踪鸟兽的时候,以此来判别鸟兽的大小和凶猛的程度。
昌亚听他语气显得有些惊讶,也过来看了一眼,这一眼给他带来了惊喜。原来这是水绿凤凰的爪痕,比较深,比较宽。
“这是好女宠物凤凰抓的。”昌亚兴奋起来。
楮叔班走了两步,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昌亚不知他说些什么。
楮叔班停下脚步说:“有两个可能,第一个可能比较不幸,就是好女失踪了,凤凰到处乱飞,寻找不到,落到这里休息。”
昌亚的心往下沉,急问第二个可能是什么。
楮叔班说:“第二个可能就是好女被抓后,凤凰一路跟来,跟到这里凶手休息了一下,凤凰也远远地站在这树上,因为对手过于强大,不敢接近。”
楮叔班以一个箭手的经验在分析,一个箭手同时也是一个猎人,他的分析不能说没有道理。
昌亚心里格登一跳,想到什么又没想起来,只是一个思维在心里一闪就消失了。
“楮大哥,你说哪种可能性更大?”昌亚的语气明显很担忧。
楮叔班反问道:“水绿凤凰是一只什么鸟?”
昌亚把凤凰的来历说了一遍,便等他的分析,现在昌亚基本已经失去思考能力,他越是想快点找到好女,就越是与敏锐的判断力离得越远。
“凤凰是一只神兽级的鸟,只是它目前还不够强大,只是一只吃过初级神兽丹的鸟,样子没变,不过多了一个‘凤来血凝’的杀技而已。要是它有缘吃下成长丹的话,应该会不一样。所幸它与主人心意相通,灵魂已经融为一体。”他的话等于没告诉昌亚任何答案。
本来情况就比较复杂,昌亚心里想要的就是幸运的那个答案,可是又有谁能说得准呢?昌亚冷静下来想想,要他的答案也只是要一句安慰罢了。
撇开这种妄想,昌亚心思开始冷静,突然那个一闪而过的思维一下清晰起来——为了证实水绿凤凰是跟踪凶手到这里,只要在周围找找脚印就行。因为楮叔班有一个推理是正确的,那就是对手过于强大而不敢接近,只有远远地站在这根枯枝上,因此留下了这个爪印。要是真的是这样,附近就应该留有凶手的痕迹,凶手不可能连休息也不下地吧?
有了这个推断,昌亚对楮叔班说了。楮叔班同意,两人找了起来。
但是令人非常失望,附近确实没有任何痕迹。黑沙上没有好女的脚印,也没有凶手的脚印。
昌亚的心沉到了底。如按照楮叔班的推断,那就是第一种可能了,好女已经不知去向,凤凰没有追上主人,失去了主人的消息,在这片沙漠上乱飞乱行,如此说自己现在的处境也和凤凰一样,失去了好女的消息。
望着沙漠上的两行马蹄印,他陷入到无比的孤单之中。
沙漠上风吹沙飞,前方的一切景物变得模糊起来,昌亚此时的心里也和这景物一样,看不清前面,失去了希望和信心。风越吹越大,这样的风每隔几小时就会有一次。风停后,两行马蹄印已经变得浅了,如果再有一两次这样的风,就再也找不到马蹄印了。
楮叔班说:“有了。”
昌亚失神的表情被惊醒过来,他此时脑子一片混乱,只有一样事可以做,就是等着楮叔班往下说。
“昌兄弟你看,沙漠的风扬起了沙尘,把马蹄印都遮盖了一半,估计再有一阵这样的风,就再也找不到蹄印了,从昨晚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半个夜晚和半个白天,这么久的时间沙漠上该有好多次这样的风沙了,就是凶手在沙漠上留有什么蹄印脚印也早给沙尘掩了,只有这枯树上的爪印是不会被掩的。”
昌亚大喜,说道:“这么说第二种可能还是存在的么?”
楮叔班点点头,还是不无担心地说:“应该如此,方向正确与否也不是百分之一百的,依目前来看,除了这样追寻,再无它法。”
昌亚心急如焚,上了金聪就向北驰去。楮叔班叫道:“昌兄弟别太快,不要掉了什么线索。”
两人依然是一路向北地走,可是到了傍晚,再也没有水绿凤凰的爪痕,别说爪痕,就是连鸟叫声都听不到,黑沙漠一片寂静。
夜晚两人不再追,怕漏掉什么线索,有些线索如凤凰的爪痕只有在白天才可以看到,只有见到一点线索,才不会错了方向。
第二天天刚亮,昌亚就去追,没想到这一天也没见到什么,不禁又开始怀疑追错了方向,他看看楮叔班,楮叔班也是一脸迷茫。
眼见黑沙漠黑沙茫茫,除了一些枯树再也看不到什么。昌亚抽剑砍倒一些枯树,发泄一下心头的闷气,搭好帐篷倒头就睡。
如此到第三天,前头出现了高山,直插云雾,再走了半天,有了一块块的小绿洲,再往前走,有一条清澈的小溪,两人洗了个澡,痛快了一下身体。想要傍晚前到山脚下。
可是看起来近走起来却一下不能到达,估计明天中午能进山。
一夜无话,第二天中午终于要进山,可是面对这么高的山,比起沙漠更加难以找到方向,在山脚就不知怎么办了。便沿着山脚下奔驰,希望能找到一条进山的路。
过了中午,果然有一条山路通向山里,山路被森森的树木掩盖,里面应该有许多的野兽。忽然一块莹光碧绿的东西映入眼帘,竟是昌亚送给好女的那块玉。
这下有了方向,确定无疑就是通过这条山路。好女目前还是安全的,要不然也不会扔下玉来引路。
走不多久,又见到凤凰的爪印,在路旁的一棵树枝上清清楚楚地有两只抓痕。
这又增加了找到好女的信心,只要有印记,就不怕找不到。怕就怕突然失去了记号。
在这山中一连追踪了六七天,始终是只见到凤凰的爪印,没见到好女的记号。
山中路难行,况且要一边确定没有追错方向,所以想快也快不了。森林越来越密,越来越黑暗,山也越走越高。
这一天,忽然从林中闯出一只大狼,比一般的狼身形要高大,与一般狼还有一个不同的是眼睛红红的,在朝两人张口呲牙咧嘴,阻住两人的去路。又有一只大鹰飞来,落在狼身边,这只鹰更是恐怖,尤其是两只爪子,落在一块石头上,抓了个石屑粉飞。
这可把两人吓了一大跳,要是人被它抓一下那不是要肉烂骨碎么?
楮叔班将箭上弦,对着那头鹰“叭”的就是一箭,那只鹰拍着翅膀跳起来,伸爪子一拨,箭失去准头,钉在树上。
楮叔班又是一箭,那鹰闪电般伸爪捉住箭,动作敏捷,听得“啪”一声,一枝箭断为两截。就在这时那头狼跃起扑了过来,在半空就“嗷嗷”在叫,露出森森白牙。
那只鹰也一道猛扑而来,一鸟一兽竟互相配合着上下攻击。
第十四章 漫漫天界仗剑行(七)
昌亚这些天早憋得慌,找不到好女,胸中总有一股恶气。
他怪吼一声,出剑无影,金聪动作更加灵敏,毫不畏惧地冲上前去。“咔嚓”“咔嚓”两声,狼头和鹰头几乎在同一时刻掉在地上,身子与头断裂的地方鲜血狂涌。
林中一个人在叫唤:“狼儿,鹰儿,你们快回来!你们在哪啊?”
楮叔班说道:“糟糕,把人家宠物杀了。”
那人越呼越近,走到近处,是一个穿着医生衣服的中年人,鹤眼细眉,书生气十足。他见两兽身首异处,躺在地上,突然大为惊喜。问道:“太好了,死了多久了?”
昌亚道:“刚死,我杀的,你养这凶恶之物,来伤害人么?”
那医生不理,听说刚死,欣喜道:“还有用,不碍事!”
他抱起狼头和鹰身,笑道:“谢谢,跟我来吧!”
转身就走,一副乐颠颠的样子。
两人越是看不明白,什么“还有用,不碍事。”难道还能医活了两头恶兽么?可也不用这么高兴啊!再说要医好这两个恶兽也不用只抱着鹰的身和狼的头呀,是不是抱错了?
昌亚好奇心大起,跟在后面,要去看个究竟。
那人一路跑,进了一座房子,两人跟进。只见他取了一瓶红色药丸,又取出一瓶蓝色药丸,一边拿一边说:“这是红苏丹,这是蓝苏丹。”各倒出一粒,放入缽中碾碎用一种腥臭的药水调和,再用刷子醮了刷在鹰头断裂处,只见鹰脖扩张变得与狼脖一样粗,说:“好了,活过来吧!”把狼头往鹰脖上一合,这两个不同种类的**紧紧沾在一起。
这奇怪的事情真是闻所未闻,要是这头怪兽真能活过来,那是什么样子,得有多凶猛。
那人忙完,对两人直是感谢。两人看着这人做着这件惊悚的事,汗毛都竖了起来。
楮叔班问道:“医生,你谢我们什么呀?”
医生说:“今天我正准备要给它们换新面貌,没想到这两个家伙居然逃了出去。幸亏你们帮我杀了鹰狼,要不是你们我制不住它们,因此上修鹤这里谢过二位。”
昌亚说:“原来是修医生。”
修鹤道:“人称‘合一手’的便是我了,意思是我能把坏了的身体重新合一,二位看我像不像?”这便是天界怪医“合一手”修鹤,传说他能把断裂后人的身体重新接上,可是他为人单纯,因为单纯就有些古怪,不对脾气的人他理也不理,只是后来他便失踪了,没想到他这些年隐居在迷雾山脉。
昌亚道:“合一合一,合得太好了。”
修鹤喜形于色,忙问好在哪里,昌亚眼中冒火,说道:“狼和鹰都是猛禽,狼最凶猛的是它的牙,鹰最凶猛的是它的爪,把它们最令人恐怖的两处合在一起,这样的一头怪兽,便是这世上最狠毒的。”
修鹤道:“小兄弟可聪明得紧,我这医术就叫‘取长补短’,你没想到这野兽也能像植物一样嫁接吧?”
正说着,那鹰的身子动了一下,狼嘴也张了几下,果然有了生命的迹象。
那人喜滋滋地,摸了摸这头怪物,像摸自己的孩子,极其钟爱。
昌亚怒道:“你做出这残忍的新物种,不知道有大大的危害么?”言语中大是不屑。
没想到这人极其单纯,茫然道:“什么危害?这是世界上最最漂亮的东西,它身上的每一处都是最具攻击,无一处是多余的。你为什么不喜欢?”
昌亚道:“喜欢?有一天这东西会用爪子剖开你的肚子,用牙咬断你的喉咙,你只有最后一口气的时候,看你还喜欢不喜欢吗?”
那人一双鹤眼却是相当实诚,丝毫不懂昌亚所说的意思,仍然说道:“不会的不会的,这茫茫的迷雾山脉吸收上下二重天之灵气,仙草繁茂,又何止万种,有一种草能制作出灵药,只要狼头鹰服食灵药,就不会吃人。”
昌楮两人越听越觉得这人说话不尽不实,什么仙草,什么灵药,听来简直是谎话连篇,对望一眼,觉得修鹤性情单纯,说的话简直虚无缥缈。
修鹤道:“醒了醒了!好孩子,你终于醒了!”
二人看过去,狼头鹰睁开眼睛,凶光闪现,虽然还是虚弱不堪,却已经裂开大嘴,露出长牙,直盯着二人。两人吓了一跳,再过一会,狼头鹰体力恢复,一定要攻击人。
昌亚右手一翻,“唰”一声拔出剑,防备怪兽袭击。
修鹤从柜中拿出一瓶药,放在狼鼻上让它一闻,狼头鹰眼中凶光仍是大盛,并慢慢站了起来,摇摇晃晃走了几步,一双钢一样的爪子踏得地面笃笃地响,一双红红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过昌楮二人。
这时昌亚要想出手已经晚了,狼头鹰拍拍翅膀飞起来,落在修鹤肩上,发出狼的嗥叫,夹杂的又是鹰的尖利声,屁股对着昌亚,慢慢扭回头仔细打量着昌亚手上的剑,又看看楮叔班的弓箭,尤其是昌亚那柄剑。似乎半天前两人攻击过它的前身,它记得清清楚楚。
两人身子一震,觉得这个怪物比任何兽类都更令人恐怖。
修鹤笑着说:“要不是我给它闻了灵药,它一定要攻击你们了。它知道是你们杀了它的前身。正在思考怎么避开你们的武器,或者在想怎么才能打落你们的武器。”
两人浑身一个激灵,不寒而栗。
昌亚道:“修医生医术桓古未有,是医界的大士,今日我日日二总算大开眼界。”他把“昌”拆开成了“日日”,又因为“亚”表示第二的意思,就取“二”,三字连读,成了“日日二”,变得不再是中土一带的名姓,倒像是本地人。
修鹤毫不怀疑,笑道:“虽然名叫日日二,人却聪明,一点不二,武功又高,好人。”
楮叔班心中一愣:昌兄弟故意假报姓名,不想让人看破自己真相。是了,这里处处透着古怪,必定有值得探寻之处。
他上前一步道:“山下猎人木小玉,家有糟糠之妻,替我取个小名叫做月月疯,早闻修大士高名,相貌脱俗似仙人,只是无缘得见,今日见了果然里外俱仙,佩服!”奉承的话比昌亚更好听。他实在想不出来什么好名,只好顺着“日日二”这个名字叫“月月疯”。
修鹤一听笑翻,道:“你五大三粗的叫木小玉,本就好玩得很,你妻子又唤你做月月疯,可太逗了!哈哈……”
楮叔班道:“因我月月在外打猎不归,妻子有时生气我不回家,就叫我月月疯,本是她无奈之心使然,可我们山中人不打猎没有生计,虽然月月都疯,那也无法。”
修鹤笑道:“是是是,只是好笑,请勿怪!”
说着拿出两套带有异族色彩的衣服,说:“我正要去见族长大人,请她允许我带你们去迷雾山脉深处采药,请穿了我们的衣服去吧!”
这人单纯之极,完全没考虑两人要不要跟自己去,好像早已商量好一样,直待他发令就随时跟他走似的。
昌亚猜想这里百分百是娜娜族,心里高兴:等的就是你这句话,你带我去见族长,正好不过,待我找到细滑鬼史千千,叫他变成死千千之后,也不管你啦,你制造怪兽阴德沉重,被族长判个通敌罪,正是死得其所,也不用我来解决你了。
转念又想:这人性情通直,于人情世故一窍不明,要是有机会教导他改过自新,也不会害他一命,只怕到时打起来,没机会救他。
如此左一想右一想,衣服已经换好停当,说道:“修大士,去到那里,族长问起我来,我该如何说?”
修鹤呆立一下,不知道怎么办。他从不说谎,说假话这种平常的事对他来说,是非常困难的。
昌亚说:“就说你新近收了两个徒弟,挖药这种事以后带徒弟去就可以了。”说着态度诚恳,果然一副把他当师父的神情。
第十四章 漫漫天界仗剑行(八)
修鹤大拇指竖起说道:“我说你聪明,果然是聪明之极,以后你陪我,我才不要狼旗兵团和鹰旗兵团那帮土匪一样的人。”
昌亚也是胡乱一猜,没想到修鹤去采药果然有兵团的保护,但也听到了狼旗兵团、鹰旗兵团,只是不知这两个兵团的带兵之人武功如何,需得再打听一下。
忽见楮叔班在修鹤背后向自己作了手势,当即明白,修鹤要去的就是娜娜族的总部。
昌亚忽地害怕起来,道:“我不去了,可吓死人了!”
修鹤好不容易见到个投脾气的人,听说又不去了,哪里舍得?惊问道:“怎么了?”
昌亚嗫嚅道:“原本听说这迷雾山脉风光好,不想迷了路,碰见修大士神仙一样的人,正要求你带我多看看山景,可是那狼旗兵团、鹰旗兵团却是吓死人,我说什么也不去了,到底是什么人哪,什么名儿不好,偏生要取这么个唬死人的名。”
修鹤陪笑道:“算我求你了,你就和我一起去,我给你个高级晶石,行不行么?”
昌亚更加害怕,坚决地说:“不敢去不敢去!”
修鹤将手臂上的狼头鹰一抛,坐在地上哭了出来,说:“日日二,我恨死你了,说话不算话,不是男子汉大丈夫。”
这一下大出意外,这么个大人像个小孩似的,说哭就哭,觉得自己有些过分,确实是说话不算话,不像大丈夫男儿汉。
他温和地说:“那狼旗兵团与鹰旗兵团都凶不凶?”
修鹤见有机会,止住哭道:“什么凶啊!他们每个人都求着我呐,每次进山都抢着保护我,尤其是两个兵团的千总大人。”
昌亚疑惑道:“这是为何?”
修鹤哼了一声:“还不是要我为他们以公谋私,那狼千总、( 末法时代之第七重天 http://www.xlawen.org/kan/3806/ )
“快四年了吧!”
“有一个人,练了千年也伤不了你,反而在你的攻击下仓皇逃跑,你说这个人是厉害呢还是不厉害?”
昌亚知道她在变着法儿安慰自己,心情豁然开朗,笑道:“那个人不会再进步了,好儿,我会再进步给你看的。”
“也不用太厉害了,够保护我就行啦!好么?”
好女眼中流出深深的关切,一直在望着闭着眼的昌亚。昌亚觉得她虽然不会笑,永远都那么冷艳,可是她的心是那么温柔,这时特别想看看她精致的脸,她脸上的两颗大大的眸子特别诱人,便睁开眼睛,正好与她对上眼,好女没想到他会睁开眼睛看自己,赶忙别过头。昌亚想去扳她的肩膀,伸过手,忽然觉得她已经长大了,身材玲珑有致,又缩回了手。好女感觉他的手伸来,一颗心突然咚咚地跳起来。可是他的手久久没有触着自己,又有些失望。
只听昌亚说:“好儿,看看地图,我们到哪了?”
两人看了,觉得这一路向北,渐渐的地形面貌已经大不一样。树木越来越少,更越来越矮。
两人上马再往前走,只见黑沙漫漫,知道已经出了圣依部落的境界。黑沙漠在阳光下漫无边际,反射着幽幽的光。这里长着大朵大朵的红菇,星星点点地镶嵌在黑沙上,黑中有红,给人的感觉就是相当的美又相当的诡异。
两人走了一天,还是没有看到边际,地图上标示的是穿过黑沙漠就到了瓢雾族。再走一天,还是这样。要是明天再走不出去,就没有水了。以金聪的神速走三天不能出去,除非是走错路了。第三天,好女对凤凰说:“你飞上天找找路,看能不能把我们带出去。”凤凰果然飞上天,盘旋一阵,向北直去,两人催马跟了上去。
忽然凤凰尖利地叫起来,两人抬头一看,见一只穷奇在天空,向凤凰扑来,凤凰用“凤来血凝”技在它身上一抓,可是这只邪兽全身长着尖刺,根本近不了身。凤凰败下阵来。
那只穷奇落下,用爪子扒着黑沙。它身形就像老虎,却又长满刺,还有两只翅膀,是一种极难对付的兽。
昌亚发出一阵能量,立即飞沙走石。穷奇往上一飞,大叫一声就向好女扑来,好女惊叫着跑,昌亚飞身上去,将剑在它腹部平削七八下,将它腹部的刺一寸寸削断,露出了肚皮,这一下只是在几秒之间就完成了,那只穷奇兽怪叫一声,就扑向昌亚,凤凰倒着身子飞上,在它腹部掠过,只见血肉翻飞,穷奇兽惨叫一声掉下来。
原来凤凰是一只不甘失败的神兽,又嫉恶如仇,见穷奇腹部裸露,再一次施展“凤来血凝”,将它击死。
这时一阵马蹄声传来,好女道:“大家聚在一起。”随即让金聪蹲下,凤凰也过来站在一起,突然眼前一片影子,竟是一块大石挡在身前,这块大石像镜子,能看到对面,对面看到的却是一块真正的石头,昌亚知道好女的魔法奇怪,像变戏法一样。
正躲好,四匹马就到了,是三个魔人和一个人族汉子,这汉子浓眉大眼,穿着不像中土装扮,那三个魔人却是虎背熊腰,面目青黑,阔嘴怪眼。四人背上都背着弓与箭,闪闪发光。那汉子向三个魔人抱拳,也说着魔语,大概是与三个魔人告别。
昌亚想,这就找对了,这汉子是瓢雾族箭手,原来他们果然通了敌。
突然一个魔人怪叫一声,下马到了死穷奇身边,伤心在怪叫,看来这只穷奇是他的,那两个魔人过来察看,指指点点,又咿咿呀呀地说着什么,三人乱做一团。
背后那汉子悄悄取下弓箭,拉弓射出一箭,一个魔人顿时扑倒,另外两个急取弓箭,那汉子正好射出第二箭,又倒下一个。这一下大出人意料,这汉子刚才还和三个魔人告别,一眨眼就偷袭起来。
第三个魔人却是一个高手,回了一箭,那箭去势如闪电,汉子也不弱,闪过一边,还了一箭。两人一边闪一边射,不一会就互射了十几箭,谁也没伤到谁。
两人刚刚射到箭筒中还剩下一枝时,便留下不射,都抽出兵器冲向对方互砍。那魔人足足比那汉子高出一个头,体壮如牛,时间一久肯定就会占上锋。果然那汉子一开始就露出败象。
好女轻轻在昌亚耳边说:“好机会,该你了。”
昌亚会意,绕过大石立即像一阵旋风冲去,刚刚要奔到,突然跪着滑了过去,同时将剑举过头顶向后一刺,刺入那个魔人腹中,直没至柄。那魔人惨叫,刀举头顶再也无力砍下。那汉子将剑一挥,砍下魔头颅。
昌亚站起身,对那汉子比手,意思是把这三具尸体掩了。
那汉子说:“不用,一会就给鹰吃了。”昌亚没想到他会和自己一样说话。
敌友既已分明,便说:“我姓昌名亚,要去瓢雾族,请大哥指路。”
那人道:“久仰大名!今天终于见到你本人,幸会幸会!叫我叔班就行。”
昌亚奇怪,难道有人通报我要来吗?问道:“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那人笑道:“笔架山,书生勇对魔首,不就是你吗?”
昌亚失笑:“陈年往事,惭愧得很。你当年也在场么?”
说话间,果然陆续来了许多鹰啄食尸体。那人拿出一壶水一块肉,坐下与昌亚好女吃起来。
汉子说:“我楮氏家族有一族人,名叫楮伯羊,当年在场亲见你勇对魔首谷攻峰,回来后一直在我面前赞赏你大有英雄遗风,令人敬佩。”
昌亚口上连说惭愧,印象中浮现出一个矮小箭手,站在李败坏队伍中,乌刚在混乱中将他拉往笔架峰,可他当年根本不知道天界的许多人物,到现在也不知道那楮伯羊是一名神箭手。说:“我记得那天他一箭未发。”
楮叔班说:“这就对了,我楮氏家族从不做有损家族声名的事,伯羊是好样的。”
昌亚终于忍不住问道:“楮大哥您好!你怎么跟这三个魔人在一起?可教小弟看不懂了?”
楮叔班是个性情中人,大声说:“你楮大哥是有眼无珠,没想到竟与吴世雄这只老狗一起,差点做下天理不容之事。吴世雄要造十万枝箭,要我来试箭,没想到他竟是为魔族所造,这只老狗。”边说边骂,说完又连骂十几句“老狗”。
昌亚问道:“吴世雄是谁?”
楮叔班惊大眼睛:“你不认识吴世雄,怎么说要去瓢雾族?”
昌亚见他至情至性,也不隐瞒,将事情前前后后毫不保留地跟他说了。
楮叔班一拍腿,说:“我帮你,我最喜欢打魔人的好汉。不是为了你,我就回家了。”
昌亚当下与他商议了一番计较,三人便按计行事。
楮叔班把他们带到黑沙漠边缘,再往前走就到瓢雾族的族营了。楮叔班一人自去了,昌亚与好女便等在这里。
好女问昌亚:“亚哥,我却有点担心,这人值得信任吗?”
昌亚说:“那也别无他法,只好赌一次,我看楮大哥这人很正直的。”
第十四章 漫漫天界仗剑行(五)
接下来昌亚便处于大战前的安静,神经蹦得紧紧的,一言不发。
天色突然就暗了下来,已经到了夜晚。原来黑沙漠上的黑沙不太反射阳光,虽然白天有太阳,这里也是暗暗的,像是另外一个神秘的世界。因此夜晚就来得特别快。这时天边一圈圈巨大的幽蓝之光在闪烁,两人仿佛置身在梦中。
好女知道眼前这个少年表面宁静,此时内心十分煎熬。她轻轻靠在昌亚身上,仰着头望着那奇异的幽蓝的光,指着说:“亚哥,你说那是什么地方?好漂亮!”
昌亚见她双眸明亮如珠,便想了一会,说:“我说呢,那里不是黑沙漠,是神仙住的地方。”
“亚哥,你看你看,那些光像水一样会流动,好神奇!你说那里还有什么?”
昌亚见那些光果然像云彩一样轻轻地慢慢地流动,注意力便被吸引了,他说:“还有一座广阔高大的宫殿,立在云端,还有珍珠般的水从山上泻下来,落在地上绕过宫殿,那些修剪整齐的花花草草全身披着金色的光彩,嗯,还有许多的善男信女在那里快乐地生活。”
百里好女此时被流光异彩深深吸引,她喜欢那些会流动的光彩,被昌亚的话带往了遐想当中。再后来,渐渐地天边暗淡下去,被一股更近的光亮所冲击,那股光亮越来越强烈,很快就掩盖了天边的幽蓝的光彩。光亮很快就变成了冲天大火,那正是瓢雾村的方向。
昌亚霍地站起来,瓢雾村一定发生了大事。他嘱咐好女在这等他,他去那看看什么情况。好女有水绿凤凰在身边,一般的人伤不了她。
金聪绝影不愧为天界第一快马,撒开六蹄疾风般到了火光之处。见大队的魔军正把瓢雾族总坛围得水泄不通。到处放火烧房,见人就杀。
昌亚见一个魔兵正在追赶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便疾驰过去,长剑一挥,那个魔兵头颅掉下在地上,身子兀自向前走了几步才倒下。
立即有几十个魔兵过来将他围在核心,一时所有的长枪短刀向他身上招呼过来,要是他想一一格挡,那是不可能的。飞身向上,这时他的“浮云千飘”已经运用非常稔熟,身子在空中忽左忽右,剑光闪闪,或捅或削,或圈或挑,杀了七八个。金聪马用“黄金十八冲”的身法撞倒几个魔兵,奔到了包围圈外。昌亚落下时已经骑在马上。其余的魔兵见他神勇,远远站着不敢过来,便发出呼声。
渐渐地有更多的魔兵围上来,包围圈也更大。以昌亚现在的真力,还不能一跃跳出这个圈,只好骑在马上等着魔兵扑上来,到时找个较弱的方向杀出去。
奇怪的是总坛被围,里面的人却没有一个人还手,甚至一枝箭也没有射出来。瓢雾族的工匠为魔军造箭,为什么魔人还要对其灭族?眼看着整个总坛血流成河,都没有一个勇士出来。
这些魔兵个个强壮如兽,口中嗷嗷叫着,发声似兽吼。包围圈排列均匀,找不到一处虚弱点,心里开始着急起来。但他告诉自己不能着急,心里不冷静是临敌时的大忌。这样一想脸色顿时冷峻起来,注视着魔兵的一举一动。总坛里突然射出一枝箭,射中一个魔兵,那个魔兵斜走几步,倒在地上死了。
昌亚知道这是楮叔班在帮自己,这人果然是个守信之人。
这是一个机会,死了一个魔兵的那一处正好成了薄弱点,他长剑一指,顿时全身剑气四射,圈子最里层的一圈魔兵在瞬间中了剑气萎顿在地,死尸形成一个大大的圈子。
这就是剑盗剑法的破军式,威力无比,要不是他小宇宙功还没达到至高阶,威力还要更大。昌亚发一声喊,向那薄弱环节冲去,剑如秋水荡漾,一个缺口大开。这时总坛大门洞开,那族长吴世雄带了几个亲信走出大门,向昌亚看了一眼,便向魔人喊话,叽哩咕噜的说着魔语,立刻魔族当中有人狂吼回应。
楮叔班也在其中,他来到昌亚身边,翻译他们的对话。原来那吴世雄向魔人寻问为什么一来就杀人,说自己把魔军看作是自己人,并没有反击,代表自己一心与魔为善的心。说了一通后才搞清楚魔人是为了白天那天个魔兵死了,在尸体上看到是瓢雾的箭,因此是来寻仇。吴世雄一直在向魔人解释。
昌亚看得火起,双腿一夹马腹,金聪像影子一样掠过吴世雄,昌亚手快,把他捉到马上,将剑架在他脖子上,同时手掌抵住他的背。昌亚高喊:“魔人听着,杀那三个魔人的便是我。你们要报复就找我。”一边说一边吸走吴世雄体内的邪毒。
那些魔兵一听,便重重叠叠过来,准备要把昌亚砍成肉泥。
昌亚高喊:“你们要是敢来,我先杀了吴世雄,让你们造箭的计划落空。”说着手上的剑一紧。他想办法拖延,再过得一会就将吴世雄体内的毒吸光。
楮叔班对那几个亲信说道:“吴世雄中了魔毒,出卖了你们,你们还不亮出兵器,还等什么?”
又向总坛叫道:“里面的箭手都拉弓准备,保卫我们的亲人。”
那些瓢雾族勇士立即搭箭拉弓,双方立即对峙起来。
这时吴世雄体内毒已拔光,清醒过来,见这情景,跳下马也拉开弓就要发箭。他并不能了解先前的情况,只知道这时情况紧急,先杀退魔兵再说。
那些魔人见情势一下转变,商议一阵后便开始退兵。不一会便退得干干净净。
楮叔班向吴世雄说:“这位是昌百山昌将军的公子。”
那吴世雄欣喜之色溢于言表,拉住昌亚的手不放,一边感激他不但救了自己,还救了整个瓢雾族。赞美昌亚技艺超群,胆色过人。当得知自己与圣依族长一样是中了邪毒,后悔不迭,表示这些箭将保存在一个秘密之处,留着将来之用,决不会给与魔兵。
昌亚表明来意是要寻找细滑鬼史千千,吴世雄立即着人去请史千千大人,并表示愿意劝说史千千拔毒,待他清醒后给昌亚一个清楚的交代。
不一会亲信禀报,史千千已经不见人影,大概是已经去了。
昌亚立即就要回到黑沙漠与好女会合去追寻史千千,这时楮叔班要和昌亚一道去,并向吴世雄辞行,说这里的事务已了,将要回去楮氏家族。
两人来到黑沙漠,却不见了好女,昌亚大惊,立即骑了金聪在方圆几十里寻找,但是并不见人。
楮叔班说:“昌兄弟不必担忧,过得一刻天就要亮了,到时我们跟随脚印,一定能知道令妹的去向,就算遭遇歹人,那也是有脚印可寻的。”
两人回到与好女分开的地方,天空有了微微的亮光。便侦察地上,除了自己两个人的脚印,好女的小脚印只向西走了几步,又向北拖出一条长长的沙坑,就再也没什么了,像是凭空消失了一般。她这脚印比较深,似乎危险来得毫无征兆,突然就到了她身边。她也是突然发现了险情,便快速奔跑想要避开,最终没走上几步就被拿住了。
楮叔班口气恐惧说道:“像有人乘了飞行神兽突然袭击,令妹没走几步就被捉上了飞行神兽,她的脚在地上还拖了一条印,从这条印来看,似乎是被捉住后身子离开了地面,然后在地上拖了一条。”这么一说昌亚更加担忧,如果是这么一个大神拿走了好女,却去哪里寻找?
他后悔莫及,对于自己的这次失算,懊悔得脸色都青了。自己就是一个无脑人物,怎么会把好女一个人留下?要是知道这样的结果,当时就是再危险也要把她带在身边。
现在只有这么一个线索,只能根据好女的这几个脚印去寻找了。脚印的方向是北,或许向北去是最大的希望。虽然这个捉拿好女的凶手有可能中途改变路线,那也是没有办法的,只好走一步算一步了。
昌亚心里说:“凶手你最好给我自动把人送回来,要是被我寻着了,就是拼了命也要和你决斗一场,让你知道我昌亚的人是不可轻易能沾染的。”
第十四章 漫漫天界仗剑行(六)
北行的路并不是很顺利,因为目标不是很明确,所以不敢以很快的速度追赶,怕漏掉沿途的线索。
昌亚心里不断地祈祷好女千万别有任何事情,要给我好端端地回到我身边,而且要毫发无损。
行了半天,中午时分,黑沙漠上的枯树多了起来,大概这一片地界被沙化的年代不太远,但是厚厚的黑沙还是漫无边际。要是凶手不是往这个方向来,那可就麻烦了。
两人坐下来吃东西,昌亚没有什么味口,楮叔班不断劝解安慰。没想到这个粗莽汉子也会温言对人。
一个箭手最重要的不是他的技能,是他的性格,要那种一潭死水般的心境,这样的人是一个神箭手最应具备的特性。楮叔班是个性情中人,因此他没有楮伯羊取得的成就高。
突然楮叔班说道:“咦!这种爪印没见过。”
他作为一个箭手的经验,就是认识各种鸟兽的爪印脚印,在追踪鸟兽的时候,以此来判别鸟兽的大小和凶猛的程度。
昌亚听他语气显得有些惊讶,也过来看了一眼,这一眼给他带来了惊喜。原来这是水绿凤凰的爪痕,比较深,比较宽。
“这是好女宠物凤凰抓的。”昌亚兴奋起来。
楮叔班走了两步,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昌亚不知他说些什么。
楮叔班停下脚步说:“有两个可能,第一个可能比较不幸,就是好女失踪了,凤凰到处乱飞,寻找不到,落到这里休息。”
昌亚的心往下沉,急问第二个可能是什么。
楮叔班说:“第二个可能就是好女被抓后,凤凰一路跟来,跟到这里凶手休息了一下,凤凰也远远地站在这树上,因为对手过于强大,不敢接近。”
楮叔班以一个箭手的经验在分析,一个箭手同时也是一个猎人,他的分析不能说没有道理。
昌亚心里格登一跳,想到什么又没想起来,只是一个思维在心里一闪就消失了。
“楮大哥,你说哪种可能性更大?”昌亚的语气明显很担忧。
楮叔班反问道:“水绿凤凰是一只什么鸟?”
昌亚把凤凰的来历说了一遍,便等他的分析,现在昌亚基本已经失去思考能力,他越是想快点找到好女,就越是与敏锐的判断力离得越远。
“凤凰是一只神兽级的鸟,只是它目前还不够强大,只是一只吃过初级神兽丹的鸟,样子没变,不过多了一个‘凤来血凝’的杀技而已。要是它有缘吃下成长丹的话,应该会不一样。所幸它与主人心意相通,灵魂已经融为一体。”他的话等于没告诉昌亚任何答案。
本来情况就比较复杂,昌亚心里想要的就是幸运的那个答案,可是又有谁能说得准呢?昌亚冷静下来想想,要他的答案也只是要一句安慰罢了。
撇开这种妄想,昌亚心思开始冷静,突然那个一闪而过的思维一下清晰起来——为了证实水绿凤凰是跟踪凶手到这里,只要在周围找找脚印就行。因为楮叔班有一个推理是正确的,那就是对手过于强大而不敢接近,只有远远地站在这根枯枝上,因此留下了这个爪印。要是真的是这样,附近就应该留有凶手的痕迹,凶手不可能连休息也不下地吧?
有了这个推断,昌亚对楮叔班说了。楮叔班同意,两人找了起来。
但是令人非常失望,附近确实没有任何痕迹。黑沙上没有好女的脚印,也没有凶手的脚印。
昌亚的心沉到了底。如按照楮叔班的推断,那就是第一种可能了,好女已经不知去向,凤凰没有追上主人,失去了主人的消息,在这片沙漠上乱飞乱行,如此说自己现在的处境也和凤凰一样,失去了好女的消息。
望着沙漠上的两行马蹄印,他陷入到无比的孤单之中。
沙漠上风吹沙飞,前方的一切景物变得模糊起来,昌亚此时的心里也和这景物一样,看不清前面,失去了希望和信心。风越吹越大,这样的风每隔几小时就会有一次。风停后,两行马蹄印已经变得浅了,如果再有一两次这样的风,就再也找不到马蹄印了。
楮叔班说:“有了。”
昌亚失神的表情被惊醒过来,他此时脑子一片混乱,只有一样事可以做,就是等着楮叔班往下说。
“昌兄弟你看,沙漠的风扬起了沙尘,把马蹄印都遮盖了一半,估计再有一阵这样的风,就再也找不到蹄印了,从昨晚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半个夜晚和半个白天,这么久的时间沙漠上该有好多次这样的风沙了,就是凶手在沙漠上留有什么蹄印脚印也早给沙尘掩了,只有这枯树上的爪印是不会被掩的。”
昌亚大喜,说道:“这么说第二种可能还是存在的么?”
楮叔班点点头,还是不无担心地说:“应该如此,方向正确与否也不是百分之一百的,依目前来看,除了这样追寻,再无它法。”
昌亚心急如焚,上了金聪就向北驰去。楮叔班叫道:“昌兄弟别太快,不要掉了什么线索。”
两人依然是一路向北地走,可是到了傍晚,再也没有水绿凤凰的爪痕,别说爪痕,就是连鸟叫声都听不到,黑沙漠一片寂静。
夜晚两人不再追,怕漏掉什么线索,有些线索如凤凰的爪痕只有在白天才可以看到,只有见到一点线索,才不会错了方向。
第二天天刚亮,昌亚就去追,没想到这一天也没见到什么,不禁又开始怀疑追错了方向,他看看楮叔班,楮叔班也是一脸迷茫。
眼见黑沙漠黑沙茫茫,除了一些枯树再也看不到什么。昌亚抽剑砍倒一些枯树,发泄一下心头的闷气,搭好帐篷倒头就睡。
如此到第三天,前头出现了高山,直插云雾,再走了半天,有了一块块的小绿洲,再往前走,有一条清澈的小溪,两人洗了个澡,痛快了一下身体。想要傍晚前到山脚下。
可是看起来近走起来却一下不能到达,估计明天中午能进山。
一夜无话,第二天中午终于要进山,可是面对这么高的山,比起沙漠更加难以找到方向,在山脚就不知怎么办了。便沿着山脚下奔驰,希望能找到一条进山的路。
过了中午,果然有一条山路通向山里,山路被森森的树木掩盖,里面应该有许多的野兽。忽然一块莹光碧绿的东西映入眼帘,竟是昌亚送给好女的那块玉。
这下有了方向,确定无疑就是通过这条山路。好女目前还是安全的,要不然也不会扔下玉来引路。
走不多久,又见到凤凰的爪印,在路旁的一棵树枝上清清楚楚地有两只抓痕。
这又增加了找到好女的信心,只要有印记,就不怕找不到。怕就怕突然失去了记号。
在这山中一连追踪了六七天,始终是只见到凤凰的爪印,没见到好女的记号。
山中路难行,况且要一边确定没有追错方向,所以想快也快不了。森林越来越密,越来越黑暗,山也越走越高。
这一天,忽然从林中闯出一只大狼,比一般的狼身形要高大,与一般狼还有一个不同的是眼睛红红的,在朝两人张口呲牙咧嘴,阻住两人的去路。又有一只大鹰飞来,落在狼身边,这只鹰更是恐怖,尤其是两只爪子,落在一块石头上,抓了个石屑粉飞。
这可把两人吓了一大跳,要是人被它抓一下那不是要肉烂骨碎么?
楮叔班将箭上弦,对着那头鹰“叭”的就是一箭,那只鹰拍着翅膀跳起来,伸爪子一拨,箭失去准头,钉在树上。
楮叔班又是一箭,那鹰闪电般伸爪捉住箭,动作敏捷,听得“啪”一声,一枝箭断为两截。就在这时那头狼跃起扑了过来,在半空就“嗷嗷”在叫,露出森森白牙。
那只鹰也一道猛扑而来,一鸟一兽竟互相配合着上下攻击。
第十四章 漫漫天界仗剑行(七)
昌亚这些天早憋得慌,找不到好女,胸中总有一股恶气。
他怪吼一声,出剑无影,金聪动作更加灵敏,毫不畏惧地冲上前去。“咔嚓”“咔嚓”两声,狼头和鹰头几乎在同一时刻掉在地上,身子与头断裂的地方鲜血狂涌。
林中一个人在叫唤:“狼儿,鹰儿,你们快回来!你们在哪啊?”
楮叔班说道:“糟糕,把人家宠物杀了。”
那人越呼越近,走到近处,是一个穿着医生衣服的中年人,鹤眼细眉,书生气十足。他见两兽身首异处,躺在地上,突然大为惊喜。问道:“太好了,死了多久了?”
昌亚道:“刚死,我杀的,你养这凶恶之物,来伤害人么?”
那医生不理,听说刚死,欣喜道:“还有用,不碍事!”
他抱起狼头和鹰身,笑道:“谢谢,跟我来吧!”
转身就走,一副乐颠颠的样子。
两人越是看不明白,什么“还有用,不碍事。”难道还能医活了两头恶兽么?可也不用这么高兴啊!再说要医好这两个恶兽也不用只抱着鹰的身和狼的头呀,是不是抱错了?
昌亚好奇心大起,跟在后面,要去看个究竟。
那人一路跑,进了一座房子,两人跟进。只见他取了一瓶红色药丸,又取出一瓶蓝色药丸,一边拿一边说:“这是红苏丹,这是蓝苏丹。”各倒出一粒,放入缽中碾碎用一种腥臭的药水调和,再用刷子醮了刷在鹰头断裂处,只见鹰脖扩张变得与狼脖一样粗,说:“好了,活过来吧!”把狼头往鹰脖上一合,这两个不同种类的**紧紧沾在一起。
这奇怪的事情真是闻所未闻,要是这头怪兽真能活过来,那是什么样子,得有多凶猛。
那人忙完,对两人直是感谢。两人看着这人做着这件惊悚的事,汗毛都竖了起来。
楮叔班问道:“医生,你谢我们什么呀?”
医生说:“今天我正准备要给它们换新面貌,没想到这两个家伙居然逃了出去。幸亏你们帮我杀了鹰狼,要不是你们我制不住它们,因此上修鹤这里谢过二位。”
昌亚说:“原来是修医生。”
修鹤道:“人称‘合一手’的便是我了,意思是我能把坏了的身体重新合一,二位看我像不像?”这便是天界怪医“合一手”修鹤,传说他能把断裂后人的身体重新接上,可是他为人单纯,因为单纯就有些古怪,不对脾气的人他理也不理,只是后来他便失踪了,没想到他这些年隐居在迷雾山脉。
昌亚道:“合一合一,合得太好了。”
修鹤喜形于色,忙问好在哪里,昌亚眼中冒火,说道:“狼和鹰都是猛禽,狼最凶猛的是它的牙,鹰最凶猛的是它的爪,把它们最令人恐怖的两处合在一起,这样的一头怪兽,便是这世上最狠毒的。”
修鹤道:“小兄弟可聪明得紧,我这医术就叫‘取长补短’,你没想到这野兽也能像植物一样嫁接吧?”
正说着,那鹰的身子动了一下,狼嘴也张了几下,果然有了生命的迹象。
那人喜滋滋地,摸了摸这头怪物,像摸自己的孩子,极其钟爱。
昌亚怒道:“你做出这残忍的新物种,不知道有大大的危害么?”言语中大是不屑。
没想到这人极其单纯,茫然道:“什么危害?这是世界上最最漂亮的东西,它身上的每一处都是最具攻击,无一处是多余的。你为什么不喜欢?”
昌亚道:“喜欢?有一天这东西会用爪子剖开你的肚子,用牙咬断你的喉咙,你只有最后一口气的时候,看你还喜欢不喜欢吗?”
那人一双鹤眼却是相当实诚,丝毫不懂昌亚所说的意思,仍然说道:“不会的不会的,这茫茫的迷雾山脉吸收上下二重天之灵气,仙草繁茂,又何止万种,有一种草能制作出灵药,只要狼头鹰服食灵药,就不会吃人。”
昌楮两人越听越觉得这人说话不尽不实,什么仙草,什么灵药,听来简直是谎话连篇,对望一眼,觉得修鹤性情单纯,说的话简直虚无缥缈。
修鹤道:“醒了醒了!好孩子,你终于醒了!”
二人看过去,狼头鹰睁开眼睛,凶光闪现,虽然还是虚弱不堪,却已经裂开大嘴,露出长牙,直盯着二人。两人吓了一跳,再过一会,狼头鹰体力恢复,一定要攻击人。
昌亚右手一翻,“唰”一声拔出剑,防备怪兽袭击。
修鹤从柜中拿出一瓶药,放在狼鼻上让它一闻,狼头鹰眼中凶光仍是大盛,并慢慢站了起来,摇摇晃晃走了几步,一双钢一样的爪子踏得地面笃笃地响,一双红红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过昌楮二人。
这时昌亚要想出手已经晚了,狼头鹰拍拍翅膀飞起来,落在修鹤肩上,发出狼的嗥叫,夹杂的又是鹰的尖利声,屁股对着昌亚,慢慢扭回头仔细打量着昌亚手上的剑,又看看楮叔班的弓箭,尤其是昌亚那柄剑。似乎半天前两人攻击过它的前身,它记得清清楚楚。
两人身子一震,觉得这个怪物比任何兽类都更令人恐怖。
修鹤笑着说:“要不是我给它闻了灵药,它一定要攻击你们了。它知道是你们杀了它的前身。正在思考怎么避开你们的武器,或者在想怎么才能打落你们的武器。”
两人浑身一个激灵,不寒而栗。
昌亚道:“修医生医术桓古未有,是医界的大士,今日我日日二总算大开眼界。”他把“昌”拆开成了“日日”,又因为“亚”表示第二的意思,就取“二”,三字连读,成了“日日二”,变得不再是中土一带的名姓,倒像是本地人。
修鹤毫不怀疑,笑道:“虽然名叫日日二,人却聪明,一点不二,武功又高,好人。”
楮叔班心中一愣:昌兄弟故意假报姓名,不想让人看破自己真相。是了,这里处处透着古怪,必定有值得探寻之处。
他上前一步道:“山下猎人木小玉,家有糟糠之妻,替我取个小名叫做月月疯,早闻修大士高名,相貌脱俗似仙人,只是无缘得见,今日见了果然里外俱仙,佩服!”奉承的话比昌亚更好听。他实在想不出来什么好名,只好顺着“日日二”这个名字叫“月月疯”。
修鹤一听笑翻,道:“你五大三粗的叫木小玉,本就好玩得很,你妻子又唤你做月月疯,可太逗了!哈哈……”
楮叔班道:“因我月月在外打猎不归,妻子有时生气我不回家,就叫我月月疯,本是她无奈之心使然,可我们山中人不打猎没有生计,虽然月月都疯,那也无法。”
修鹤笑道:“是是是,只是好笑,请勿怪!”
说着拿出两套带有异族色彩的衣服,说:“我正要去见族长大人,请她允许我带你们去迷雾山脉深处采药,请穿了我们的衣服去吧!”
这人单纯之极,完全没考虑两人要不要跟自己去,好像早已商量好一样,直待他发令就随时跟他走似的。
昌亚猜想这里百分百是娜娜族,心里高兴:等的就是你这句话,你带我去见族长,正好不过,待我找到细滑鬼史千千,叫他变成死千千之后,也不管你啦,你制造怪兽阴德沉重,被族长判个通敌罪,正是死得其所,也不用我来解决你了。
转念又想:这人性情通直,于人情世故一窍不明,要是有机会教导他改过自新,也不会害他一命,只怕到时打起来,没机会救他。
如此左一想右一想,衣服已经换好停当,说道:“修大士,去到那里,族长问起我来,我该如何说?”
修鹤呆立一下,不知道怎么办。他从不说谎,说假话这种平常的事对他来说,是非常困难的。
昌亚说:“就说你新近收了两个徒弟,挖药这种事以后带徒弟去就可以了。”说着态度诚恳,果然一副把他当师父的神情。
第十四章 漫漫天界仗剑行(八)
修鹤大拇指竖起说道:“我说你聪明,果然是聪明之极,以后你陪我,我才不要狼旗兵团和鹰旗兵团那帮土匪一样的人。”
昌亚也是胡乱一猜,没想到修鹤去采药果然有兵团的保护,但也听到了狼旗兵团、鹰旗兵团,只是不知这两个兵团的带兵之人武功如何,需得再打听一下。
忽见楮叔班在修鹤背后向自己作了手势,当即明白,修鹤要去的就是娜娜族的总部。
昌亚忽地害怕起来,道:“我不去了,可吓死人了!”
修鹤好不容易见到个投脾气的人,听说又不去了,哪里舍得?惊问道:“怎么了?”
昌亚嗫嚅道:“原本听说这迷雾山脉风光好,不想迷了路,碰见修大士神仙一样的人,正要求你带我多看看山景,可是那狼旗兵团、鹰旗兵团却是吓死人,我说什么也不去了,到底是什么人哪,什么名儿不好,偏生要取这么个唬死人的名。”
修鹤陪笑道:“算我求你了,你就和我一起去,我给你个高级晶石,行不行么?”
昌亚更加害怕,坚决地说:“不敢去不敢去!”
修鹤将手臂上的狼头鹰一抛,坐在地上哭了出来,说:“日日二,我恨死你了,说话不算话,不是男子汉大丈夫。”
这一下大出意外,这么个大人像个小孩似的,说哭就哭,觉得自己有些过分,确实是说话不算话,不像大丈夫男儿汉。
他温和地说:“那狼旗兵团与鹰旗兵团都凶不凶?”
修鹤见有机会,止住哭道:“什么凶啊!他们每个人都求着我呐,每次进山都抢着保护我,尤其是两个兵团的千总大人。”
昌亚疑惑道:“这是为何?”
修鹤哼了一声:“还不是要我为他们以公谋私,那狼千总、( 末法时代之第七重天 http://www.xlawen.org/kan/3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