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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部分阅读

    笑:“相比之下,我喜欢的人已经答应了嫁给我——你说我是不是很‘幸运’?”

    小混蛋仗着天生的好相貌笑得是璀璨无比,宝钗却不为所动,又等了一会儿才缓缓发问,一字一顿:“说完了?”

    “还没有。”正对着宝钗清冷如冰芒的眼神,穆梓安深吸一口气,继续说,“我今天下午去太医院了。太医院有很多稀罕的古书,记录了各种各样奇怪的病症,其中还真有一些提到天生神力的,不过嘛,‘不得好死’的居多;还有杂记里头也提过的,力能扛鼎的西楚霸王,还有春秋时候那个刺客,有几个有好下场的。前朝有个大夫写过,人其实是一种在被创造伊始就已经在各个方面协调好的东西,稍微改一个地方,其他地方也都要改,很容易就变得不协调了……像我这样的,不得好死也正常……”

    说到这里,小混蛋刻意高高挑起的慢慢垮了下来,当然也是因为静谧如玉雕的冰美人的表情太冷太淡漠,穆梓安重重叹一声,一摊手干脆彻底摊开了说:“现在说完了。不对,还欠你一声抱歉,我以前缠着你的时候真没想这么多……”

    宝钗盯着他,直接问最重点:“所以,你现在不缠我了?”

    这么漂亮的一只戳得自己心窝子千疮百孔的雪刺猬,哪里能说舍就舍得?穆梓安暗暗捏紧拳头,咬着牙陈恳道:“你来决定。”

    身上背负着不知道是幸运还是诅咒的东西,他只把该说的都清楚,至于还愿不愿意嫁他——唯雪刺猬的命是从。

    “若我出尔反尔……”宝钗闭了闭眼睛,忽而冷笑道,“你这是让我做恶人?”

    他哪舍得啊!穆梓安心里已经憋闷到不行,又一把抓住宝钗的手腕,再次施以克制了力道的压迫:“我才是恶人。”掌心指腹触及的的一片柔滑,他是真舍不得。

    小混蛋似是有点激动,因为手腕被攥得有点疼。宝钗垂眸看着手腕,芯子里装着百年后的灵魂,她一开始就明白了穆梓安的意思。

    道是天赋异禀,可换个角度理解,何尝不能称作一种遗传病。

    照成国公的状况看来,这种“天赋”还有显性和隐性两种可能;就像她前世所患的先天性心脏病,医生说也有遗传因素在内,但是容葭的父母从未有发病的迹象。

    这个时代不提倡婚检,就算有也不可能检查出存在于遗传基因上的东西,东平王与祁王妃的悲剧可以说是偶然也是必然的。

    而且,完全不能确定这种悲剧的根源到底是出在谁的身上,很可能是因为东平王体弱,或因为祁王妃女生男相,也有可能他们两人从血型上就排斥……还有,他们二人之间的排斥对穆梓安到底有没有影响。

    其实,按现代医学的验证,到穆梓安现在这个年纪还没发病,遗传缺陷的几率可以说接近于零。

    当然,还是有那么一丝丝的可能性。还有就是……宝钗在心里问自己:若再加上我呢?会不会再次“排斥”?

    穆梓安在烦闷着,忽然被宝钗一把甩开胳膊。抬眼就见他喜欢的小美人站了起来,对着一轮皎洁的明月,从袖中捻出了一枚圆形的金币。

    月流华光,照的金币上皇冠女子的图像熠熠闪光。宝钗将金币正嵌在圆月中,看向那宝相庄严的女王头像,略一勾唇:“人力无法企及之事……那就,听天由命吧。”

    第九十六章

    跟着一个喜欢看书的竹马,穆梓安也勉强算是见多识广,他知道大海的那头有一帮金发碧眼的洋人,他们奉女子为君主,并将女王的头像印在金币上。洋人不喜欢种地,但喜欢做生意,他们满世界地跑,兜里揣得都是漂亮的金币。

    薛家是做生意的,拿出这东西不奇怪,穆梓安奇怪的是宝钗的动作,嘴角抽啊抽:“你……该不会打算抛这个决定吧?”终生大事你当掷骰子呢?还是把我当坐庄是赢回来的彩头?

    宝钗理所当然地点头,微微笑:“不是说‘听天由命’么?”有什么比抛硬币更简单的方法?

    拿着女王金币晒月亮,也如女王一般颐指气使,宝钗挑着下巴,对着正准备蹦过来阻止她荒唐举动的小混蛋狠狠瞪回去:“坐那儿别动。”

    穆梓安扶着桌子不敢动,就听这只雪刺猬仰着光洁的小下巴,微笑着宣布游戏规则:“这金币,正面是女王反面是骑士,我抛三次,如果三次都是向上的,我就嫁给你。”

    “喂,等等……”

    根本给小混蛋留下插嘴的余地,宝钗轻轻巧巧地将金币往上一抛,金色的圆弧翻腾着上升正嵌在银白的圆月中央,而后缓缓落下,在少女姣好的面容之前勾勒出一道熠熠闪光的金线。

    看着金线滑落到齐胸的位置,宝钗双手一拢,将金币拢于掌心,顿了顿,才拿开右手,左手托着金币呈到穆梓安面前:“是正面呢。”

    庄严的女王头像肃穆而静谧,穆梓安对着看了看,忽然挑眉笑问:“还继续?”

    “是该继续。”宝钗再抛第二回,同样是双手接住再单手开盅——却听那头小混蛋优哉游哉地笑了一声:“啧啧,这回换左手了。”

    宝钗一愣,刚刚“揭盅”的左手悬在半空又被小混蛋捉了去:“你干什么?”

    “别怕,我没用力。”再次捏上雪刺猬冰凉又嫩滑的手腕,穆梓安心里更是一番抓挠般的悸动,只能努力压抑着,将目光投在金币上,先揭穿聪明诡诈的雪刺猬的小小伎俩,“这东西只有两面,你接到手里就能摸出来,哪只手对的是正面,你就松开哪只手。”

    宝钗挑眉:“居然看出来了。”

    穆梓安耸耸肩,叹口气:“我也不想的。”要是连这点观察力都没有,他就白练了那么多年功夫,干脆跪回自家祠堂去请老娘打死算了。

    真希望没看出来,那真可以当这只漂亮的雪刺猬跟自己是“天生一对”;

    但看出来也不错,原来雪刺猬是愿意嫁给他的,并不介意他跟常人不一样。

    想明白这一点,穆梓安心里有点酸酸涨涨的,还没等他缓过来,掌心就被人翻过来还塞了个东西——宝钗将金币放进他的手心,微笑:“既然你说我出千,那第三次你来抛。”

    穆梓安一愣:“我可摸不出来,我手上有茧。”

    练功夫的人手上都会生茧子,虽然不厚,但也挺妨碍触觉。

    哪像这只雪刺猬,一身玉雪肌肤,娇嫩的不行。

    “我知道。”被这小混蛋抓了三次手腕,哪能再觉不出来?手心指腹都有薄茧,蹭得她胳膊疼。

    宝钗乐得看他为难:“反正我不扔了,谁让你‘妨碍’我出千的?”又强调,“我可说了,三次正面才行。”

    穆梓安瞅着手心的金币,竟觉得挺沉重,心情也挺沉挺重:“真让我扔?”

    宝钗懒得再跟他磨蹭,收胳膊的同时将他的手臂往上一托,金币顺势飞出,穆梓安还愣着,顿了一顿才赶紧伸胳膊将金币接了回来。好在是练功夫的,眼疾手快,要知道他俩正站在水廊上呢,他不接着金币就得落水里去了,到时候别说正反,估计他得被凶巴巴雪刺猬一脚踹下湖去捞钱——这金币可是稀罕玩意,有价无市!

    宝钗对着他摊开手心,毫不客气:“给我。”

    穆梓安看了看自己紧握的拳头,又看了看宝钗,只能重重叹气:“我真是拿你一点办法都没有。”

    雪刺猬想嫁,只有他更想娶的份儿;雪刺猬权衡着嫁或不嫁,他也只能悬着晃悠悠的心,听天由命。

    果然是先爱先输。穆梓安一边在心里自叹命苦,一边将紧握的拳头放到宝钗伸出的手掌上方,慢慢松开手指——光华流转的金币落入少女雪白的手心,不食人间烟火的黄金女王静静见证着人世间的情丝纠葛。

    穆梓安不敢相信:“竟然真的是……”

    宝钗慢条斯理地收回金币,忍着满肚子的笑:当然是了——你还当这是用现代工艺做出的质地均匀的硬币?

    十八世纪的冶金技术能做出个正圆形就不错了!而且到二十一世纪那帮洋人也没蹦出这个坑儿,他们一定要把他们的领袖印在硬币上,还都偏好大大的凸脑袋,那得多重?铜铝合金的硬币都是正面重反面轻,更别说密度更大的金币,抛起来百分之九十的几率都是凸脑袋向下好么?

    当然,她要的是正面向上,所以还要稍稍做点手脚。穆梓安接住的自然下坠的金币当然是女王向下正对手心,只是往她手里送的时候还要再翻一下手掌,女王不就顺理成章地被翻到上面来了?

    当然,她才不会傻到说出来,赶紧拢袖子把头重脚轻的女王陛下藏好了,出千的活计才不能轻易示人。只用带着丝促狭的眼神瞅着小混蛋,那意思:你认命还是不认?

    穆梓安一直凝眸看着她的动作,忽然如释重负地松一口气,又挑眉笑问:“难得你这么主动,我哪能不愿赌服输?”胳膊一伸就把雪刺猬拽到身边,捏脸颊占便宜,“忽然对我这么好,我都不习惯了。”

    宝钗瞅着他又往自己脸上搁的手指,一字一顿:“放开。”

    “喂,才夸你几句又凶起来……”小混蛋扁嘴做一副蔫巴样儿,心里却是雀跃得不行,懒腰一伸得意洋洋,“要我不占便宜也行,快点告诉我,为什么要出千。”

    “这个嘛……其实,我是想到了以前听过的一个童话故事。”宝钗看着天上的明月,又想起曾经那个叫做容葭的自己,“从前,有一个富家公子准备娶亲,他说他要娶一个真正的千金小姐。很多姑娘慕名而来,可是她们全都没有通过考验。直到一个暴风雨的夜里,一个全身湿透十分落魄的姑娘找上门来,她说她是一位真正的千金小姐。富家公子的家仆招待了她,却怀疑她的身份,便在她的床上放了一颗小小的豌豆,然后再上面铺了十二层的垫被又放了十二层的毯子。姑娘就在这样一张床上睡了一夜。第二天家仆问她睡得怎么样,她抱怨说难受极了,感觉到床上有个东西一直在硌着她,几乎一夜没有合眼。于是,富家公子很开心地娶了她,因为只有真正的千金小姐才会有这么娇嫩的肌肤。”

    其实并不是很懂这个童话故事,穆梓安便一直静静看着讲故事的少女的侧颜,只是这样看着,便能赶到满心几乎要溢出来的美好来。

    一边说着故事,宝钗一边抬起手,让轻淡的月华镀上的自己的五指,忽然勾唇一笑,转脸促狭地看着穆梓安:“没听懂?好吧,往明白了说。我要嫁的人,须得是个富家公子,最起码要供得起二十四条被子让我睡觉;还有,我可娇贵,连一颗豌豆的委屈都受不得。”

    穆梓安听得一噎一噎的,嘴角控制不住地抽搐:“床上放二十四条被子?买是买得起,可就算有那么大的床屋子也装不下啊……行行,我给你现拆行不?”这一身怪力总算还有用武之地,大不了把两层楼打通了变做一层!

    至于第二条,小混蛋那是绝对信心满满:“我喜欢你,想娶你,可不是要你跟着我受委屈的。”

    宝钗难得没有噎回去,而是微笑:“我知道。”

    她从来不是个能受委屈的人,就算是前世,身患重疾也依然是容家唯一的千金大小姐。父母不来看她,却给她留下了足够的家财,还有一个运作成熟的基金会;她身边常备的除了医生护士,还有律师团和家庭教师。不缺吃穿不缺钱,也不缺别人前呼后拥地奉承,唯一缺的就是命——所以穿过来之后她最常做的就是仗着不要命来欺负人。

    都说愣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仗着死过一回,她把愣的横的都欺负过了一遍。

    只是,总跟人玩命也没意思,她也想过平稳安逸的生活。这个时代的女子必须要嫁人,她却是天生的感情迟钝,唯一能借鉴的就是前世那些“阅历”,要说最美好的当然是“王子与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童话故事——想起豌豆公主,那就是:必须找到真正对的那个人。

    这只小混蛋虽然皮了些又力气大了些,但却是真的喜欢她,恰好弥补了她的迟钝与缺失。

    至于这超越了时代局限性的基因问题,穆梓安后知后觉地“彻悟”之后,竟能跑来对她主动交代,这不仅是重视更是尊重,已经好过这个时代中千万个只把女人当衣服的男人。

    退一步说,这只小混蛋因为家族有遗传病史可能会被嫌弃,相比之下她只会更难嫁,贾宝玉那样的会被她欺负死,还有当初她若真被坑进了皇宫,那这辈子她定然是不弄死元妃娘娘不算完。

    还有,跟穆梓安在一起的时候,她确实也会心弦微动,如落花拂水漾出一圈圈的心漪。

    这些理由加在一起,足够了。值得她去赌一赌这只小混蛋到底是不是她命中注定的那个人。

    宝钗凝眸沉思,唇边漾着一丝浅浅的笑容,让旁边的穆梓安看得心中更软,忍不住又问:“你说什么‘天注定’,其实是为了安慰我,对不对?”

    “……算是吧。”想起来确实好笑,不懂感情的雪刺猬只能奉行拿来主义,“我以前听过一个很经典也很传奇的话本,上面有一句‘上天安排的最大’,意思是有天注定就什么都不用怕了。”

    “果然是……”穆梓安忽然抹了一把脸,“我真够丢人的。”

    “怎么了?”宝钗听得小混蛋的声音有点哑,看过去不由发愣——

    小混蛋捂在手指下头的眼睛红红,这是——要哭了?

    没等宝钗想好该说什么,水廊对面忽然传来一声鬼叫:“妹子,你跟谁在一起?”

    “哥哥?”

    宝钗赶紧站起来,可已经来不及阻止,薛蟠蹬蹬跑过来将两人看了个正着,当然还有穆梓安那不停抹脸的欲盖弥彰的动作——

    薛蟠彻底扭曲了脸,蹭蹭倒退三步真叫个战战兢兢:“妹子,你把他给……弄哭了?”

    第九十七章

    在薛蟠的认知里,这只叫穆梓安的小混蛋是个煞星,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忽然有一日他得知这小混蛋成了他准妹夫,顿时担心得不行:妹子要是挨他欺负了可怎么办呦!

    于是只能盯紧了妹子,他便眼睁睁地看着,上次在茶楼里这小混蛋挨了自家妹子的“锅碗瓢盆砸死你”,今晚上楼台相会,他妹子把人弄哭了,真哭了!

    ——我了了个大擦的,他是不是弄错该担心的对象了?

    看自家傻哥这“妹子我膜拜你”的见鬼眼神,宝钗还能猜不到他在想什么?顿时磨牙赫赫真想抽那个谁一顿,可若真动手岂不是更坐实了母老虎之名,只能攥着拳头转过去瞪罪魁祸首:平时不是溜的挺快的么,怎么这次不跑了?故意让我哥看到这副可怜兮兮的哭猫相?

    穆梓安真悲催,刚心生触动鼻子发酸呢,又被雪刺猬这么凶巴巴地一瞅,赶紧吸吸鼻子把眼泪收回去,换一副更可怜的委屈相,小眼神儿左右瞟瞟,那意思:这里是水廊啊水廊,还是在正中间的小棋亭,根本没地儿跑,你该不会狠心到让我跳湖吧?

    宝钗眯眼睛,往上指:你平时不都是走屋顶的么?

    穆梓安瞅一眼薛蟠,更无辜:这水廊的顶子太矮,我就是爬上去也避不开你哥。再说,被你虐哭和被你吓得窜屋顶逃跑也没差多少嘛,乖,除了我没人敢娶你的,你就认了吧!

    穆梓安顺心遂意的伸手去掐刺猬脸,宝钗斜着眼睛真想嗷呜一口咬上去,可再仔细想想还是算了,小混蛋骨头硬,别硌了自己的牙!

    薛蟠看着杀气腾腾的妹子和得意洋洋的妹夫,忽然觉得挺忧伤:妹子真被人抢走了。

    女大不中留。

    这也是薛彬的实时想法。

    白鹭到底不放心宝钗,捧着惴惴不安的小心肝在屋里团团转悠,最终还是一咬牙去找了老爷:“姑娘跟穆世子在一起,不会出事吧?”

    胆小的白鹭怕的也是“那个世子会杀人”,可她来的有点不巧,正赶上薛蟠无精打采地回来,进门落座跟借酒消愁似的灌茶,还闷闷告诉他爹:“妹子不会吃亏的,她都把那小子弄哭了。”

    薛彬:“……”

    薛家大老爷正准备踏出门槛的脚又收了回来,叹了口气还顺便关门落锁……就当他不知道吧。养出这么个闺女,心里觉得挺自豪,但面上——总有些挂不住啊!

    被亲爹撂在门外的宝钗真是无比心塞,真想以一口银牙咬死小混蛋:“你什么意思?”

    穆梓安笑眯眯,颇有心得:“讨好岳父要从小事做起。”这不,岳父和大舅子都不介意他从前男扮女装当密探的那遭子破事了,在他们看来,要是错过东平王府这村儿再也找不着店,就是黑店也不敢接收这么凶残的雪刺猬!

    宝钗抚着胸口平复心气,以免真被当场气死,冷哼一声:“说这是小事,那你的大事呢?赶紧告诉我大舅舅的案子可结了,我好赶紧回家去!”

    赶紧离开京城这是非之地,省的再有人往她身上泼脏水。

    “等等还没结呢……”穆梓安想到了什么是的顿时变脸,“糟糕,我把史鼐给忘了!”

    “什么?”宝钗大惊之下不由紧紧咬住唇,“我之前就跟你说过,万万不可因私废公被人拿住把柄!”

    看雪刺猬一脸焦急,穆梓安又挑起眉毛笑了:“你再怎么凶,心里还是关心我的吧。”

    宝钗真想一脚把他踹湖里去为民除害,磨着牙儿一字一顿地问:“保、龄、侯、呢?”

    穆梓安笑眯眯地掐她脸蛋:“别人的家丑我才不搀和——我让史鼎去逮了。”

    宝钗哪能再不明白,她是被人当变脸娃娃给玩了。大小姐受不得一丁点委屈,有仇当场就要报,趁着月华正好勾唇一笑,颊上笑涡如波潋滟:“是啊,我当然得担心。你若出了事,我嫁给谁去?”

    这着实是一只漂亮的雪刺猬,笑起来更是如冰雪消融美好的不得了。穆梓安看得怔怔不知不觉有是两颊发烧,宝钗立即回以促狭的眼神:“脸又红了。”阿琦姑娘真是太害羞了,过来脸红起来真是漂亮呢噗!

    穆梓安怨念地搓腮帮子:还不是为了你么?没良心的雪刺猬!

    宝钗睨他:谁让你是个讨人厌的小混蛋呢?

    ……

    忠靖侯府里夜话缠缠绵绵,但那可怜的侯府主人还在外头风餐露宿呢!

    还要从荣国府抄家时说起,贾老太太对水溶说了真话,再有尸格做物证,史鼐坐实了杀人罪名,史鼎自然也摘干净了。只是史鼐极为阴险诡诈,为侄女儿订婚后就告病休假,再没出现在同僚面前。

    穆梓安当然怀疑:保龄侯早就不在家里了。

    于是他便与史鼎约定,一个去保龄侯府搜查,另一个则去京郊禁军营。因九省都提点被谋杀在了任上,京城周边一直戒严,纵是史鼐想跑也没什么别的去处——他原来一直是外放的,近两年才调回京城,只在京城西郊做过一阵长官,跟那里头几个参军相熟,在王子腾的“南党”倒台后只可能投奔这几个人。

    冥冥之中自有天定,穆梓安去保龄侯府逮到了跟他一样的崔巽,牵出了这段隐隐作痛的忧虑来;史鼎去西郊军营,也是注定要为兄弟三人之间横亘整十年的恩怨纠葛做个了断。

    史鼎到了军营才发现,史鼐早已被拿下。西郊戍军也不是傻的,听说王子腾死了再看这保龄侯一副准备跑路的模样,哪能没数?虽说军营里最易培养出过命的感情,可史鼐一向阴狠,连亲哥都能下杀手,能跟几人交心?那几个从前依附他的参军也不过是敷衍了事,一见风声有变,立马将人捆了个囫囵又给塞进了囚笼里,本打算立即交给朝廷的,可一帮大老粗大头兵苦思冥想一个晚上没想好该怎么写奏表关键是怎么摘干净自己,就这么耽误了,没等他们找个师爷来代笔,史鼎就找来了。

    长相极为相似的兄弟二人隔着手腕粗的木栅栏,里面的满身狼狈只有眼神依旧锐利得骇人,外面的铁甲锃亮,脸上却流露出一抹难以言状的复杂表情,有愤恨,却又深藏着一丝悲悯。

    却是史鼐先开了口,也不与多年未见的弟弟叙旧,直接就问道:“皇上将如何处置?”

    史鼎沉默了一会,才道:“抄家、夺爵。”至于会不会要人命,他暂且还不知道。

    “果然,”史鼐一声冷笑,“保龄侯府百年的盛名,就毁在了你的手上!”

    史鼎顿时皱眉,厉声反诘:“怎会是我毁了保龄侯府?若不是你丧心病狂,为了夺爵毒杀大哥,溺杀大嫂……”

    史鼐根本不听他说,兀自冷笑:“我保龄侯府乃是开国功臣,传承至今已有百年,开国时太|祖剖符作誓,赐下丹书铁契,藏于史姓宗祠。百年来,先有靖难,再有义忠亲王作乱,保龄侯府在风雨飘摇间能屹立不倒,实属不易,没想到最后竟然毁于萧墙之祸,会在了你的手上!”

    “忠靖侯,好一个忠靖侯!没有铁劵没有宗祠,连世子都尚未请封……”史鼐的语气无比嘲讽,甚至用一种几近戏谑的眼神看着史鼎,“可史家也只剩下你了。我倒要看看,百年之后你如何对列祖列宗交代。”

    史鼎一直沉默着,待他说完才抽刀哐“得”一声斩开栅栏,揪着史鼐手腕上的缚绳将人提了起来,狠狠往墙上一按,史鼐自是咬紧了牙维持着嘲讽的冷笑,但史鼎用力太猛,还是让他闷哼了一声。

    史鼎以快要折断骨头的力量狠狠锁着他的手臂,终于也笑了一声:“你当初毒杀大哥的时候,他受的痛苦比这百倍更甚!我还记得,你应该也记得,大哥的尸首被送回来的时候,他手脚都蜷了起来,眼睛却睁得很大——他死不瞑目!你说我毁了保龄侯府,毁就毁了,不破不立,都出了你这种狼心狗肺的不肖子孙,还守着那块死物一样的铁劵有什么意思?”

    他们三个是同母的亲兄弟,这还没什么妻妾嫡庶都闹成了这样,若今后家业再大些人口再多些——这么个乱七八糟的家,不要也罢!

    史鼐挣扎着,依旧冷笑:“你才是混账,跟史鼏一样,眼界狭隘心思更狭隘。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为什么杀他?因为他胆小如鼠,十年前,那是多好的机遇,他占着皇宫那块天时地利,却只知闭塞自保。若不是他多次错失良机,我史家应该早已与北静王一样,立下从龙保驾之功,而不是对着个妄自尊大的王子腾还要看他的脸色行事!”

    “原来如此,我道你为什么选在皇宫下杀手……”骤然得知真相,史鼎气血翻腾,双眼一片血红双臂不由锁得更紧,甚至可以听见咔嚓的骨骼错位声,“原来你真是去勤王的!你杀了大哥,是不是还想用他的死来换功名?可你赌错了,太上皇永远不会问责孝泽皇后,他想的永远都是息事宁人。若不是大哥死在了皇宫里,太上皇怎么会这么轻易地放过了史家,分明是大哥救了全家——就跟一开始一样,他一个人留守京城,让我们两个去逃命!”

    史鼐已然脸色苍白,却仍然以冰冷而嘲弄的声音反问:“所以说,你以为我为什么选在皇宫里杀他?”

    史鼎恨不能当场扭断他的脖子,可对上他的眼神,忽然松了手又大笑三声:“你就是个疯子,我何必与你计较。”

    说罢,手上用力一扭,扭着史鼐便往外走:“有一句你没说对,史家不仅是只剩我一个,还有云儿呢。皇上可不像你似的懂孝悌之义,皇上说保龄侯府原就是云儿的,该予她的都必须还她。”

    这句话终于让史鼐色变,他本就是这样的人,狂妄自大,原被他看低到了泥里也踩到了泥里的存在,一朝翻身还抢了原属于他的东西,如何能忍?

    史鼎将他押回去时,一路上还听着他家二哥的叫骂,史鼎充耳不闻,只一直在想孩子。不仅想着正在他府里应该正被北静王保护着的湘云,他还想起了远在南疆的两个儿子。托这个混账二哥的福,他原在京城定下的亲事被退了,到南疆四五年才娶上媳妇,长子还是个白白嫩嫩的肉团子,小儿子更是只刚出生的小胖猫儿。孩子自有孩子的命跟运,他不求太大的造化,但他的孩子一定会知道什么叫家,他绝不会让自家两个小胖墩闹出什么手足相残来——要不然,百年之后他到了地下才是真的死不瞑目。

    无论什么保龄侯忠靖侯,这爵位都是给史家的。要是连家都没了,还要爵位作甚?

    ……

    忠靖侯自有一番家和万事兴的雄心壮志,可摆在保龄侯府仅剩的小女孩史湘云眼前的,仍然是一地凌乱的鸡毛。

    恐惧、无助,都不足以形容年仅十一岁的小湘云此时的心情。先是荣国府抄家夺爵,姑奶奶家没有了;然后便是自家,叔叔婶婶获了罪。虽然叔叔婶婶对她一点都不好,可毕竟受了他们十多年的抚养,再委屈再心酸再强颜欢笑,这也是她的家啊!

    看在保龄侯府那张百年前传下的铁劵的份上,史鼐到底没被判死罪,不过也大差不离——全家充军发配,好一点儿能熬几年再死,运气差一点不等多久就会死在路上。

    保龄侯府的宅子是开国时赐下的,是官邸,跟荣国府同样都要被没收。也就是说,小湘云的家也没有了。

    再有一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根本不认识的三叔绑架了她,将她关了一旬,关得她担惊受怕,才跟她说:你爹娘是被你二叔杀的,现在他获罪,是你爹娘终于大仇得报。

    史鼎没养过闺女。他成亲晚,儿子还没开蒙呢,自然不会知道这个年纪的小女孩心思有多敏感多细腻。囫囵将当年真相倒了出来,也没注意小湘云眼神不对,就赶紧把小女孩带回了正在抄家清点东西的保龄侯府——承景帝特喻史鼏之女史湘云可以继承侯府三成财产,所以史鼎得赶紧带小侄女来收拾东西呢!

    湘云一路怔怔的,眼光无神,却将熟悉的庭院熟悉的门廊熟悉的一草一木都看在了眼里,四下望去就是寻不着任何一个熟悉的人,心里失落的窟窿也越来越大。

    终于到了后院,西北角,熟悉的小小院落,湘云住了十一年的地方。

    狭窄闭塞不通风,小侄女竟然被塞在这种阴暗的角落过了那么多年,史鼎看着就气不打一处来,恨不能立马收拾了东西带小湘云离开,可湘云的眼神已经黏上了她曾在这里的每一丝印记,白瓷碗里还有半碗凉了的茶,是她去上香那日特意吩咐翠缕留下给她晚上解渴的,可谁想到她被带到忠靖侯府就再没喝上,还有绣花笼子里那个刚刚打好一半的大红色百福结,是婶婶派给她的,勒令她三日内做好,她跟翠缕忙活了大半夜,后来熬不住就靠在床头迷迷瞪瞪地睡了……

    泪水终于涌出眼眶,湘云双手捂脸,蹲下身子颤颤着哭成了一团。

    史鼎正想过去安慰侄女,忽被一个禁军拦着:“侯爷,抄出了一张婚书,还请您过目。”

    婚书上一条写着“史湘云”、另一条写着“贾宝玉”,让史鼎看了便冷笑:“这婚事是贤妃丧期定下的,有违国法孝道,贾家已经退了亲。”再没有荣国府,只剩下贾家,哪敢不顺着忠靖侯的意思退婚。

    说着,史鼎便夺过婚书要撕了,谁料湘云忽然扑了过来,紧紧攥住那张薄薄的帖片儿,像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似的,哽咽哭叫:“……二哥哥救我,救救我!”

    第九十八章

    小湘云最后一次“回家”,是哭到晕厥后被抬回忠靖侯府的。

    回来后就发起了烧,迷迷糊糊时口里还不断叫着“老太太救我”、“二哥哥救命”一类,中二了三十多年的史鼎终于意识到自己对小侄女有多混账,忙不迭寻汤问药,再顾不上那堆从保龄侯府里搬回来的东西,可抄家是有规矩的,更别说还有皇帝的金口玉言,该还给小湘云的东西,譬如那先代保龄侯夫人那丰厚的嫁妆,可不得拿着单子一件件清点好划上钩再搬进忠靖侯府的库房去?

    史鼎忙得焦头烂额,薛彬也不好立刻就说要走,还得帮他在外聘了十几个账房先生过来算账点东西——这府里的人史鼎还不敢大用,天知道有多少是他二哥塞进来的!

    十几个账房先生不眠不休忙了五日夜,总算清点完了东西应付好了大理寺那帮衙差,那头小湘云的病情也渐渐好转,史鼎终于松了一口气,薛彬想想这回总算能辞行了,没成想,就在即将回家的节骨眼上,又出了一件大事。

    一封拜帖送上了忠靖侯府,拜的却是薛彬。拜帖素淡,书法却以浓墨勾勒得锋端险峻、铁画银钩,颇得唐代欧阳询真传,当得“珍奇”二字。

    薛彬自认书法还算不错,可若与这帖字相比,别说神髓,连骨架都没有。

    没有几十年如一日的诗魂书魄的积淀,断然写不出这样的字。

    这是来自书香世家董家,正四品礼部祭祀司郎中董彦洵的拜帖。

    董彦洵年过四十已经蓄须,眼神清亮身材也是依旧的俊秀挺拔,岁月沉淀的只是书卷气,显得越发风度翩翩。

    朝廷选材也看容貌体态,薛彬还记得,这位董郎中因为天生的好相貌,刚考上进士就被派了实职,还进了被文人士子奉为圣地的翰林院。

    ——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点:他是董老丞相的长子,出自清贵的簪缨世家。

    文人跟商人少有交游,薛家只曾经跟董郎中的妹夫徐龄结下些孽缘,可徐龄和董夫人都已过世,薛彬一边恭谨相待,一边在心里猜度:应该没有值得人家哥哥|大舅子亲自找上门来的恩怨吧?

    董彦洵振袖拱手:“不瞒薛舍人,我此番前来是为贵府五姑娘。”

    薛彬不解:“婉儿?”

    董彦洵表面镇定,藏在袖中的手却握了握拳,方才下定决心缓缓告知:“薛婉实是董府七姑娘,是我三弟的遗孤,还请薛舍人让她认祖归宗。”

    薛彬当真顾不得对方比自己官高三品整六个阶,起身拂袖,怒道:“郎中此言——当真荒谬!”

    怎能不荒谬?最重礼法制典的清贵世家,最清楚此时的言行有多滑天下之大稽。董彦洵却不得不拦下薛彬,眼神依旧镇定:“还请薛舍人听我说完。”

    原来,董彦洵与薛家认识的那个徐龄的妻子董夫人,是不同母的。董老丞相原配姓罗,早早亡故,留下了董彦洵和董彦沣两个儿子,一个八岁一个六岁;家里不能没有主母,但老丞相担心年幼的儿子受继母磋磨,便特意续弦了一位小吏的女儿,家世上差的太大,想必不敢欺凌原配留下的骨肉。

    老丞相的续弦夫人便是如今丞相府的老夫人董郝氏。董郝氏贤良慈和,过门后悉心抚养先夫人的儿子,并为老丞相又添了一儿一女,这才是董夫人和她的幼弟董彦浚。

    老丞相感于继妻贤德,又见长子次子读书有成,对小儿子便溺爱了一些,谁知道竟溺爱出了问题——这董彦浚倒也不敢欺男霸女,只养成了个下流癖好:不爱青涩少女,而偏好成熟有风韵的少妇。

    董彦浚原在京城国子监读书,因为调戏了一个老博士的小妾被撵出学堂。老丞相气得几乎中风,哆嗦着抄起板子将董彦浚狠狠抽了一顿,又想方设法把他送进了南京国子监——终究还是舍不下这个儿子的。

    谁知道,董彦浚到了南京后仗着天高皇帝远越发大胆,竟然与同窗举人的妻子通奸,搞大了人家的肚子,气得举人投河自尽而那妻子也自觉没脸投了湖,这回闹大了,因为那举人刚刚补了官,任书刚发到留都吏部尚书的案上。

    这是骗奸朝廷命官之妻,还将他们夫妇二人生生逼死!

    更不巧的是,这时候董老丞相已经重病致仕。都说人走茶凉,朝廷又是一片混乱,还在翰林院里编书的董彦洵和董彦沣日日受着四面八方的明枪暗箭,再加上这宗家丑只怕真是大厦将倾,老丞相拼着最后一口气,用颤抖的手亲自写下奏疏:请予不肖子死罪!

    宠爱一辈子的小儿子,现竟要用他的命来换全家的苟且偷生,老丞相笔触颤抖老泪纵横,好不容易划下最后一笔,对着一纸黑白交错的凌乱,赫然呕出一口鲜血,已然干涸墨汁的毛笔滚落案几,前襟一片湿润的老人依旧睁着浑浊的泪眼,却再没有一丝焦距。

    董彦洵和董彦沣戴着孝将亡父的遗书呈于刑部,董彦浚被判了秋后问斩,董郝氏生生哭晕过去,可董家保住了清名。老丞相一生高风亮节,临终更是大义灭亲,连心灰意冷的太上皇都生出悲悯,亲自为之写了一篇祭文。

    董彦浚问斩时尚未娶亲,董彦洵以为小弟没有骨血本打算过继一个儿子给他继承香火,谁料到那日董郝氏出京上香,竟在( 穿越红楼之冷美人 http://www.xlawen.org/kan/4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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