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部分阅读
有一个相当自信的人,才会有自我嘲弄的习惯和素养。倘周璇九泉之下得知人们这样来评价她的自嘲,那么,她只能对他们抛出一句尽人皆知的她的口头禅:
“滑稽得来!”
机智的吐谈,灵巧的对话
周璇一生中接受过无数次记者的采访,其中最精采的一次刊登在1948年12月1日出版的上海《电影杂志》上。
九十年代,上海有家杂志转载过周璇这篇和记者的问答。而且加了一个编者按。他们是这样评述的:“明星少,媒体多,各家各户都争着做明星访谈。访来访去那么几个人,很多访谈既无味又无趣还不得体。有人感慨现在的明星文化素质差……想到三、四十年代中国最红的女明星周璇,她从小失学,但她的言行却极具修养。文化的高低岂在于识字的多少,生活中细细涓涓的涵养积累,才构得成一个人的文化素养。所谓:‘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新的明星访问难做。我们刊登一篇旧的周璇访问记。周璇那种聪明得体、出口成章的回答,实在是明星典范。”
我们把这篇周璇答记者问辑录于下:
问(记者):能不能告诉我们关于你的身世、籍贯及通讯处?
答(周璇):早年失怙,萱堂健在。原籍广东,年近三旬。现在上海。
问:你的歌喉是天生或是苦练而成的?怎样保护?以你的意见,“金嗓子”还能保持多久?
答:既非天生,也非苦练,我也不懂怎么去保护。“金嗓子”愧不敢当;反正能唱一天就多唱一天。
问:你和白杨是学生们最喜欢的女演员,大家羡慕你,你高兴吗?
答:当然高兴。大家羡慕我,我羡慕他们,他们是一群时代骄子。啊,学生生活!我是一个失学的人。
问:人家称你为“金嗓子”,当你唱歌的时候,你认为你有什么特殊的地方,请你坦白说,是否名符其实?
答:只有惭愧!唱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不过在我未唱之前,总是先体会一下歌词的意义。“名符其实”,是你们的夸张。
问:你的人生观如何?
答:做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要好好做人,像一个人。
问:如果有人在报纸上说你不喜欢的事,你生气吗?
答:假使有像你所说的事,我绝不生气。心地坦白,何畏人言,对吗?
问:你从影以来,喜欢和哪一个男明星合作?
答:演员以服从为天职,怎容私见呢?
问:你的影坛生活有没有受到意外刺激?能不能告诉我们一些?
答:背一句古语作为答复吧?“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
问:你献身影界已经很久了,曾感到一个电影演员对国家和民族的责任是什么吗?
答:请多多指示!我在这里,向你立正敬礼。
问:请问你为何要和严华离婚?
答:请你愿谅,免谈往事,好吗?
问:那么谈现在的事,严华又结婚了,你有何感想?
答:世界上或者又多了一个美满家庭吧。
问:大部分影星对婚姻都不太慎重,其用心是否籍以扬名?
答: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似是而非。
问:你还没有拍电影之前的思想是怎么样的?拍了之后呢?
答:未上影坛之前,我尚在童年,根本谈不上有什么思想;献身银幕后,越演越越害怕,因为凡事不进则退。
问:你平时喜欢和什么人接近;你讨厌哪些人?
答: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说不上喜欢和讨厌。
问:你是怎么学唱歌的?
答:“曲不离口”而已。
问:你相信命运吗?
答:可信而可不信,不可全信,不可不信。
问:做一个明星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否受年龄的限制?
答:不一定这么说,我认为对事对人认真的人,是无可限制的。
问:做一个优秀而前进的演员,他应具备有甚么基本条件?
答:认真,万事认真!尊意如何?
问:你对于好莱坞出品的影片有一种怎样的概念?
答:并非“月亮也是美国的好”,好莱坞的出品好在片片认真,这是我的浅见。
以上问答中,画龙点睛的一笔,是周璇准备向发问的记者“立正敬礼”。我们可以想象,那时她的模样一定像“好兵帅克”,令人捧腹、令人喷饭,且令人忍俊不禁。
孩子,妈妈把你带回上海去
1950年7月,香港的天气闷热,令人烦躁。
那时,周璇已怀孕8个月,气候使她的心情更为忐忑不安。知情的朋友香港作曲家李厚襄和女明星欧阳莎菲,一再劝她留在香港生下这孩子。而她自己对“走还是留”始终举棋不定。她为什么犹豫呢?现在谁都说不清了,只有周璇自己心里清楚,只有天知道。
那时候,上海已经解放,她在演艺界里的许多熟人都希望她回上海(据说是于伶托人带信给她,希望她回上海)。有不少在香港的艺人,纷纷回上海,这在当时形成了一种趋势,就像当时一首歌里唱的:“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
周璇最终决定回上海,也有为这种时代趋势所裹的成份,这是可信的。但依照周璇这么一个有个性、有主见的人,她个人的想法,无疑在其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她是那么地喜欢腹中的孩子(我们在后面还要特别提到这一点),她不希望孤苦伶丁地把他生在香港,香港虽好,毕竟不是家乡。香港,为海所环抱,像一叶飘零的小舟,使她茫然,在香港她没有一个亲人。
而在上海还有从小相依为命的养母,有熟悉的街道和乡音,有华山路上枕流公寓里能令她心安的亲切的家,客厅角上的钢琴、窗外的法国梧桐……
是啊,孩子,我们回家吧。情感丰富的周璇一定会抚摸着隆起的腹部,在心里喃喃自语:孩子,跟妈妈回家吧,妈妈把你带回上海去。
周璇比旁人想象得要坚强,她一旦决定的事,必定义无反顾地去实行。就像从前她决定和严华决裂,便不惜离家出走一样。
现在,她决定了,要把孩子带回上海去生。她甚至没有通知身边最接近的朋友:作曲家李厚襄,独自乘车到广州,然后回上海。
大凡有主见的人,在某些命运攸关的事上,往往是一意孤行的。有人写到周璇在香港时,把有关腹中孩子的父亲一事,与欧阳莎菲商讨过,这是靠不住的。
像周璇这么一个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十二岁就跨出家门,步入险恶的上海滩,在复杂的娱乐圈里滚打厮混、阅历极其丰富、智商又很高的人,怎么会轻易向旁人吐露内心隐秘、向旁人诉苦呢?她心里非常清楚,在这个世界上“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说无一二”。
她既然如此孤傲地不告而别,怎么可能随便将这种个人难言的隐私告之与人呢?因此,我们宁肯相信,周璇怀揣着世上只有她自己知道的秘密,怀孕着她的骨肉孩子,掉头北返,踏上归途。
归途中,她当然是满怀伤感的,也许她的心里涌起了前两年在香港拍的《清宫秘史》里的那首《冷宫怨》的插曲:
风儿吹着虚廊
月儿照着空房
一声声虫儿唱
一阵阵树儿响
从前的锦帐牙床
都让于鼠儿狂
从前的书架琴囊
都赋予蛛丝网
家庭间是那么乖张
朝廷上是那么荒唐
晒台上的开幕礼
自从那年头儿到年底
天天的早晨都打不破这例
这样的生活
我过得真有点儿腻
是啊,此时周璇也完全可能已对俗世的生活产生腻烦,唯有腹中蠕动的小生命是实实在在的可爱,是她心头最重要的牵系。
“孩子,妈妈多么爱你!”不管路途多么远,不管行程多么孤寂,不管前面有什么风险,“孩子啊,我的孩子!”归途中,周璇始终怜爱地抚摸着隆起的腹部,她要把她的孩子,带回到她自己认为靠得住的地方去,带回到上海去。
谁是孩子的父亲?
几乎一致的舆论认为:周璇从香港返回上海,是去找孩子的父亲朱怀德。错了,大错而特错了!且不论,这个孩子的父亲究竟是不是朱怀德,只有另有图谋的人,才会纠缠在这类事上,并借此大做文章。周璇做出的实际行动已经粉碎了千百张毫无根据的油嘴滑舌。她回到上海不久,便登报声明如下:
周 璇
启事 我俩因意见不合,故在登报之日起脱离同居关系。
朱怀德
特此声明。
倘若,像世俗公认的:周璇匆匆返沪是为了让朱怀德来认可这个孩子,倘若周璇对朱怀德仍心存幻想,她断不会冒天下之大不讳,出此一招。须知,以周璇在上海的知名度,她自己不会不知道,公开登载此广告,必然会引发轩然大波,给她带来沉重的舆论和精神压力。可见,周璇那时已无所顾忌,和当年与严华决裂一样,在这件事上,她已痛下决心:快刀斩乱麻,一断了之,免得罗唆。
很明显,她不想在这件事上作过多的纠缠,这件事就这样处理了。面对上海当时的情况,她一定有她自己的考虑和安排。在当时的处境下,她有些难言之隐,不足以为外人道。也不像现在所有的书报上说的,她是在这件事上受了刺激,而精神失常的,有关这一点,我们在下文还将作出专门的探讨。
再看当事人朱怀德这方面,在上海有关部门的强大的压力下,按照常理,他只有从实招来这条路可走。但恰恰是作为资本家身份、处境异常艰难的朱怀德,居然不认账,提出要验血做出鉴定。而周璇这方面却则置之不理、不予响应,然后一刀了断。可见,事情未必像“一致公认”那么简单。
我们万万不可轻易相信那种趋于一律的舆论,往往在简单的“舆论一律”的背后,蕴藏着令人不可思议的复杂得多的凄美的真相。
我们在撰写本书的时候,专程去采访了一个不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当周璇生下她儿子的时候,她也在现场,当产科医生把孩子抱到产房外,据她亲口说,第一眼看到这孩子的一位社会名流惊呼道:“嗨,这个孩子怎么和XXX像从一个模子里面敲出来的!”
看来,其中确实另有隐情。
当然,我们不能完全肯定这位社会名流的直觉(因为没有医学和法律的根据)。因此,我们决定不公布这个隐秘。这首先是出自于我们对周璇的尊重,让它成为一个永远的谜,这是周璇生前的愿望,我们后辈没有任何理由违背她的这个愿望。
孩子的父亲是谁,重要吗?也重要、也不重要。既然当事人:周璇和朱怀德都没出作最后的定论,既然当时的法律部门、医疗部门也都没有作出法律的和科学的结论,我们有什么理由和有什么资格去违背当事人的意愿、违背法律和违背科学而作出武断、粗暴的认定呢?
就让它成为一个永远揭不开的谜吧。
敏敏,一出生就长得大头大脑的敏敏,是周璇亲生的儿子,可爱的儿子、卅岁时生下的儿子。这一点是最重要的,有这一点就够了。周璇生前看重的,也就这一点。
转眼,半个世纪过去了。我们让周璇在九泉之下,守护住她美丽的心灵里永恒的秘密,让她在天国里保佑她的儿子,平静地安息吧。
我们不会再用这个她生前决然了断的隐私,去骚扰她的长眠和她不朽的灵魂。
关于周璇身前的巨额财产
这是当下人们最为关切的话题了。2003年了,某著名网站上,仍在大肆渲染所谓周璇的巨额财产失踪之谜。
周璇在香港拍片的最后两年,每拍一部电影,都是以几十根金条计算片酬的。据称香港永华影业公司以百两黄金的片酬才请到周璇拍摄《清宫秘史》,如果折算成现在的人民币,就远远超过当今“四小花旦”的片酬了。她同时还有几十张唱片,每年1000万元(注:指旧币)以上的源源不断的版税(据百代唱片公司披露)。她的从艺经历和她的艺术生命、走红的时间也远比当今的女明星要长。
当时的报刊上称她为影坛歌坛明星中最富有的人,与她交往颇深的女明星王人美声称,京剧界的梅兰芳也不能与之相比的。周璇有钱,这一点,看来是确切无疑的。
可在周璇身后,她身前所积累的巨额财产,一下子荡然无存。那么这些版税、金条、股票、债券、现金等等,都到哪里去了呢?
当时有一种说法,被朱怀德骗走了。香港有一个电影导演,叫屠光启,他写过一部书叫《金嗓子周璇的血泪遗书》。在书中,他称朱怀德对周璇劫色又劫财。
“劫色”部分,屠导是听其夫人、当时与周璇一起拍戏的女明星欧阳莎菲亲口所述,宜可采信,不妨辑录一段:
“周璇上楼下楼,他(指朱怀德)搀抚着她。周璇需要什么,他很快就把她所需的送到她面前。周璇有所差遣,他奉命惟谨,一诺无辞。每逢拍戏的日子,或是午膳,或是晚餐,以至夜霄……在充满罗曼蒂克情调的(国际饭店13楼)云楼小餐厅里,桌上燃起了两支红烛,发出了烨烨的光华,坐在餐桌两端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周璇,一个是朱怀德。《祝你生日快乐》的歌声,从朱怀德的口中轻轻哼出……”
屠光启说以上情况,是周璇在拍《红楼梦》的片场里,私下告诉他的太太欧阳莎菲的。接着,谈到了朱怀德如何劫财,这位导演的脚本就编得非常离谱和伪劣了。
为此,我们查阅了影片《红楼梦》的演员表,见周璇是女一号,而欧阳莎菲排列在第十名后。原来如此。一个跑龙套角色,回家后在枕头上,对老公嚼舌头,其可信度打一个对折,是比较客气的。
屠导的书中说,周璇在1945年前,把大把的现金交给朱怀德去放高利贷,做“囤货”生意,最后血本无归。
有关这么大一件事,却从未见周璇和朱怀德两个当事人提及,这是疑问之一。疑问之二,在钱财问题上,周璇曾受到严华的侵占,为此而与严华决裂,她会毫无警惕吗?她的智商有那么低吗?疑问之三,周璇是把财物看得很紧的一贯很节俭、精明的人。倘在1945年前,朱怀德已经把事情搞得那么糟了,周璇还会继续与他交往四、五年吗?疑问之四,朱怀德不是一个穷人,不是“拆白党”,是上海最大的绸布商的儿子,这都是历史事实。
因此,比较可信的是“跑龙套”和其夫君出于忌妒之心,或被人授意(当时在香港确实有一个颇有来历的人企图把水搅浑,借此掩人耳目),故意扩大事实,播弄事非。
在沪、港两地的演艺圈里忌妒周璇的,大有人在,甚至可以这么说,周璇的命运其实和阮伶玉一样,最终是被演艺圈里的那些心怀叵测的人散布到社会上的蜚长流短所击倒、被逼疯,最终殒命的。
那本《金嗓子周璇的血泪遗书》的后面写得就更居心险恶了,说周璇在香港时,朱怀德跑到上海,把周璇藏在家中沙发里的金条“罗掘一空”。因此,屠光启的结论是:“是谁偷了她的血汗钱,不说自明……”
众所周知的是周璇在香港时,她的养母、在上海滩混了大半辈子的戏子出身的异常精明的叶凤珠正住在枕流公寓周璇的寓所里,她的养母是瞎子吗、有那么傻吗?会任凭朱怀德为所欲为吗?此说完全不可信。
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可靠资料,朱怀德确实借过周璇小部分钱,后被人民政府基本追回。
周璇的巨额财产都被她储存在香港中国银行的保险箱和置放在自己身边,这种说法倒是有据可查,也是最可信的。
而周璇的这些巨额财产最终确实去向不明了,让我们继续往下探索。
发往香港的九封信(之一)
周璇从1950年7月到1951年10月,一年多时间里,给她在香港的朋友作曲家李厚襄写了九封信。1975年,周璇的这九封信刊登在香港《万象》杂志上。
这九封信以及她在那段时期间写的日记,无疑是她那段日子的生活和内心最真实最可信的写照。从而我们可以驱散笼罩在她身上的一部分迷雾、辨清迄今为止的有关周璇的种种不负责任的议论,我们也可以从中揭示出某些事情的真相来。
周璇是1950年7月2日从香港回到上海的。回上海后第5天,便给香港的朋友李厚襄写了一封信,她在信中提到:“……唱片及股票都放在你处寄存,多费心!公债票已由龚秋霞在14日那天给我送来了,您一点不知道吗?我已收到了,谢谢您!”
从以上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从香港回沪后的周璇,理财的思路仍旧很清晰,她把自己的财产分作两部分,一部分股票委托李厚襄代管,另一部分公债票则收归到自己手中。还可以看出,她之所以把股票放在香港,是为自己留条路。同时看出,李厚襄实际上是她香港的代理人。
这个铁的事实可以证明,当时她的财产并不像屠光启所说的已被骗光。
接着,在信中,她非常突兀地冒了一句话:“……为什么那些人喜欢瞎说呢?真奇怪!”看来,当她听到了各种谣言后,她便站出来说话了:那是瞎说!不可信。
到第二年,也就在1951年1月18日,周璇给李厚襄写了第二封信,信中告诉他有关儿子敏敏的情况以及与朱怀德决裂的事。
性格内向的周璇为何把知心话全告诉李厚襄?这一点也是意味深长的。
到1951年2月12日,周璇给李厚襄去了第三封信,这封信写得较长,信中透露了一些比较重要的信息。她在信一开头,就这样写道:“……近因播音唱了歌,报上挨骂,在任何环境中都有派别,将来拍戏又不知怎么样来应付呢!太难了!”
周璇已经敏锐地感觉到,处境对她有不利的一面。于是,她在信里请李厚襄在香港和张善琨、邵屯人等电影制片商想想办法,寻找退路。她自已考虑“香港暂时不能来,我预想是一年以后,等孩子大一点,……还是到南洋走一趟,既轻便又能赚钱,你的话不错,趁能赚钱的时候(赶快赚)别将来悲哀,我怎么能不知道呢!”
直到此时,周璇头脑还很清醒,可见了断和朱怀德之间的关系,并没有使她丧失理智。所谓朱怀德将她逼疯,也毫无依据。
其实,周璇已经为自己设计好了下一步的行动计划。
1951年2月18日,也就在上一封信发出不到一星期,她又给李厚襄去信,谈她的计划:“……很多家公司要我拍戏,我真怕自己情绪不好,怎么能工作呢?最大原因还是厌倦了这工作,我真想休息一个时期,能不拍戏最好,来港后决定去南洋,能否把歌在上海练好,希望你来上海,我们计划一下弄得好好的。到时还得和邵老二商议,让他帮忙,我们能去唱歌他一定高兴,……你说怎么样?反正这唱歌我一定会实行,这钱为什么不赚?不过是时间问题,暂时小孩不放心,所以想在上海待着不拍戏,也不知行吗?拍呢也真没意思透了……”
周璇一心一意要赴南洋唱歌,因为那里的华侨很欢迎她去,酬劳很可观,香港的经纪商也一直在为她忙碌张罗着这个活动。“金嗓子”周璇,这个演艺界的著名品牌,是市场运作的产物。周璇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按现在的眼光来看,完全正确。但她恰恰忽视了社会效应和政治因素。这就是日后滋生她的悲剧的症结所在。
1951年3月14日,周璇在给李厚襄写的第五封信中,仍然在谈她“赴南洋演唱”的计划,同时在信里还透露了她在上海的处境愈发难过了,而且情绪很坏,这是一个不好的兆头。她在信里是这样写的:
“有一点要告诉你,关于(赴南洋)唱歌之事暂时要守秘密,上海知道他们会对我不满,切记!切记!……我觉得自己意志不定,心又太直,所以害了自己,到今天真是吃足了苦头,一言难尽,不说也罢。”
很显然,周璇无法适应当时上海文艺界的气氛。新中国对她是重视的,派人劝她回来,但回来后,她又处处感到不如意,并且“吃足了苦头”,这是一个无法讳言的事实。
因此,她接着说“最近我的情绪仍然很坏,心境不能舒畅,总是想要哭,要大哭一场才好,想想自己的事,真是伤心也!暂时也不会工作,不过他们总不会放过你,将来给谁家先拍,免不了又要得罪人,这是件伤脑筋的事,在我真是烦恼的,为什么做人这么烦?”
看来,就是这么一个复杂的社会环境,诱发了她“想哭”“要大哭一场”的精神抑郁的症状,这是精神分裂的先兆,这一点是清楚的。后来的舆论都故意把她的精神失常完全归结到她个人生活的原因上,显然是片面的。
1951年4月12日,在她写给李厚襄的第六封信里说:“我因大光明公司的剧本还好,所以第一部先给他们拍……”这个“他们”,指的是上一封信中“总不会放过你”的他们。周璇也在这封信里挑明了:“这次也是给他们逼上梁山,本来谁也拖不动我,就是这样喜欢闷在家里,对于酬劳极少不能同香港比,当然也是帮忙性质……”
从旧社会大红大紫过来的周璇过于看重酬劳,她完全不懂新中国的“两为”的文艺方向。不过,她还是愿意“帮忙”,这就是她当时的立场和态度。
其实,她还算幸运。因为当时上海的宣传部长夏衍对她、还有和她一起从常德路上冒出来的张爱玲、这两个旧上海滩上文艺界的“绝代双娇”,还是抱关注和欣赏态度的。也就是说,还在热心地管理、领导着她们的。可张爱玲内心不服从管理,后来找到借口,一走了之。周璇比张爱玲听话,她服从了领导,但仍想走却没有走掉而已。
在这一封信和前一封信里,周璇都提到了李厚襄每月给她汇款问题,她还给李厚襄签了收条。我们现在无从知道周璇刚从香港回上海时,还提到的股票、债券等财物到哪里去了?我们也无从知道,她和李厚襄之间的这笔钱款往来背后的故事以及最后是如何了结的。有关她的巨额财产去向,且容我们放在后面探讨。
总之,到了1951年4月,也就是周璇接受大光明影业公司的邀请,开始投入她的最后一部电影《和平鸽》的拍摄前,她的神经已经开始出现异常的征兆,她在给李厚襄的第六封信的最后写道:“拍了戏恐怕会很忙了,这次我也真不知怎样来准备它,真是害怕的……”
她开始出现莫名的恐惧心理,这往往也是精神分裂症爆发的前兆。
《和平鸽》与发往香港的九封信(之二)
周璇是在精神崩溃前夕投入到电影《和平鸽》的拍摄中去的。
1951年5月8日,周璇给李厚襄写了第七封信。
写这封信时,周璇实际上已神志不清,她在信中说:“……这次因王人美背后破坏,引起他们对我很大的误会,将来还是会事实证明的。”
据说,在当时的戏剧、电影协会组织的学习上,王人美检讨自己和周璇都在旧社会唱了不好的靡靡之音、演了不好的戏。这是当时社会很正常的自我改造的风气。可周璇神经过敏,认为王人美是针对她说的,便很反常地给了王人美一巴掌。于是就在信中写了这两句不伦不类的话。
接着,在信里写的完全是一派像《狂人日记》里的胡话了:“这个家伙的确不是好东西……那天他喝醉了酒开着汽车,我就知道不是个好人……”
在信中她也坦言:“前天拍戏到最后一个镜头时,忽然老毛病又来了,头晕,怎么也拍不成!到今天还是不舒服,我想还是神经关系……”
周璇还能意识到这点,她不能也不想拍戏了,但她怕,在信的最后写道:“不拍戏人家以为你是做什么的。这真是太冤枉,他们不能相信就不能愿谅!这痛苦只有自己知道……”
当时的上海文艺界的领导过于关切周璇了,他们一定要让周璇上一部戏,出一次镜,给海外别有用心的人看看,以证明新中国对旧时代的明星宽容和接纳的姿态。可对周璇这么个缺乏政治头脑的女明星来说,她哪能明白和理解领导的一番苦心?
不管怎么样,周璇还得继续拍《和平鸽》。
就在拍摄这部影片的后期,她的病终于爆发了。她在影片中扮演的是护士,在拍她给伤员验血的一场戏时,别的演员一句台词,触发了她过份敏感、脆弱的神经,这是导火线,在片场里,她忽然哭闹起来,失去常态,完全错乱了。
直到那年9月下旬,周璇的神志才渐渐清醒。在她精神病发作期间,发生了一件事:一个叫唐棣的人出现了,他和周璇之间发生了一段特殊的关系。有关这件事,我们放在后面来说明。
1951年9月25日,周璇神志刚清醒过来,就在虹桥疗养院给李厚襄写了第八封信。
她在信里告诉对方:“我病倒了!真惨,一言难尽……”
这封信里,她仅仅牵挂两件事(她根本没有把碰到唐棣这个人放在心上,压根只字没提):
第一件事是说“小弟弟很好玩,给他取的名字叫敏敏,就叫周敏,生得还端正,现在寄在剧影托儿所,他们都喜欢他……”
第二件事是,有关李厚襄寄给她的钱,她再三承诺:会归还的。
1951年10月3日,周璇出院后,给她的香港朋友李厚襄写了第九封,也是最后一封信。可以说是周璇最后的告白了。
从这封信的前面部分可以看出,周璇周围的朋友都在帮助她,王人美莫名其妙挨了她一巴掌,但仍上医院探望她,还送书给她。李厚襄也在回信中说王人美的好话,为其释放心头的疑惑。
但从信的总体上看,她头脑仍处于混乱状态,前言不搭后语,她已经坠落到一个幻觉世界中去了。因此,信中提到的内容,已经没有实际的考证价值。
她自己也在信的后半段里说:
“许多事情已经记不起来了,因还没恢复记忆力……”
在这封信的最后,附着这么一段话:“现在我是在倒霉,太倒霉!痛苦万分,灰心!你不知道,真气死人了!他们有恶意。”
前面说过,周璇的信写到后来就像在写《狂人日记》了。语态、句式,也与《狂人日记》相仿。因此,我们也只能用文学审美的眼光来解读她这几句话的含义了。
前面的几句都好理解。只有最后一句比较晦涩、费解。“他们”,从一个精神病人的角度去理解,可以泛指四周的一切她假想中的“有恶意”的人。那么,这“恶意”,具体又表现在哪几件事上呢?
我们比较有根据的倾向于她在第八封信中念念不忘的两件事:钱和儿子。
唐棣其人
在周璇神经错乱、症状最严重的时候,她的身边,出现了一个不速之客一一唐棣。
唐棣是这样一个人,据他自述:“一、1938年,我毕业于上海美术专科学校,1939年至1943年,参加抗日工作,(在国共合作时)的总政治部第三厅宣教科战地政工大队(工作)。二、解放后,由于我家在上海,按照人民政府颁布的规定,‘国民党县团级以上者’必须具备经历证件,可自动向户籍派出所、公安部门进行登记……三、从事解放后的美术工作和任教‘新苑’、‘市四’和‘育才’中学……’”
从唐棣以上自述归纳起来,我们可以知道,他是一个搞美术的教师,历史上曾担任国民党县团级以上职务的这样一个身份的人。
据他自己说,是在1951年8月上旬,电影《和平鸽》的导演顾而已在其寓所介绍他和周璇认识,并是顾而己请他作为电影《和平鸽》的业余美工,给周璇画一幅电影《和平鸽》的广告宣传画。
我们姑且认定唐棣以上所述,全部是事实。
可问题在于,就在唐棣认识并在为周璇画广告宣传画时,恰恰在这个时候,电影《和平鸽》拍摄到了后期,八、九月间也正是周璇精神病发作时期,这从她在这段时间里写的日记和发往香港的信里可以明显看出来。
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根据《婚姻法》和其它相关法律,一个精神病人是不能结婚,精神病人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果一个正常人与一个精神病人发生性关系,按刑法规定,是要按强Jian罪论处,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从时间上推算,唐棣在1951年8月进入周璇的生活,并实施了其违法行为,这正是周璇精神病发作期间。唐棣把这种趁人之危的卑劣行为称之为“爱情”(要看事实,决不能听信一面之词,妄加推测。他自称的所谓爱情,在不久后周璇的日记和书信里却未见提及一字,可见他在周璇心目中的地位),而相关知情人(王人美、吴茵、黄晨、黄宗英、朱爱珍等等)一致认为,唐棣当时是“拆白党”,是无耻的流氓行为;法院也查实了,唐棣在诱奸周璇的同时,还和上海一个姓陈的女姓同居着(直到1954年才分居)。所以,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道德上、唐棣都是罪孽深重,不可饶恕的。
因此,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在1952年5月以诈骗罪和诱奸罪判处唐棣有期徒刑三年。这个判决是完全正确。
法院认定唐棣对周璇实施的行为是诱奸,参照《婚姻法》和《刑法》的相关条款,还是属于从轻处罚的。从轻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当时的人民政府很重视周璇在海内外的影响,他们要保护周璇的声誉,保护周璇的身心健康。
而唐棣的这种罪恶行为,无疑是对病中的周璇雪上加霜,加剧了她的精神崩溃,使得周璇后来一次次被送进精神病院,终生难以治愈。
再说,法院认定唐棣的诈骗罪,也是有充分事实依据的。除了唐棣自己供认的从周璇那里得到两根小金条和旧币1200百万元以外,据知情人说,周璇寓所里的浮产,也正是被唐棣罗掘一空。
为此,当时的剧影协会只得临时成立一个“周璇财产保管小组”,来阻止唐棣的诈骗行为。至于,这个“小组”是否合法,以及最后是如何处置周璇财产的,等等,那是另一回事了。
在法庭上,唐棣辩称,他的上述行为是经周璇同意的。从法律上讲,即使周璇同意,对一个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来说,唐棣的做法仍然是违法的强Jian和诈骗行为。
判决了唐棣以后,周璇的精神病仍不见好转。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了许多办法,来帮助、挽救周璇,但已经很难奏效。
这时,他们才知道周璇怀孕了。文化局和剧影协会根据精神病院医生的建议,完全是出于配合周璇治疗的目的考虑,出面将唐棣从监狱暂时保释出来。
在周璇生下她第二个儿子后不久,唐棣又被司法部门以“历史反革命”的罪名逮捕。
一年后,人民政府考虑到周璇在海外的影响,再次释放唐棣,并正告他,不准再去纠缠周璇。可是这个唐棣,还是执迷不悟,带着在他诱奸下、周璇生下的儿子,四出奔走,以周璇的名义,要钱要物,寻衅滋生,严重破坏和影响了周璇的声誉。
他甚至潜入精神病院,骚扰在静养中的周璇,给周璇心头增加了无形的压力和负担,致使周璇的精神创伤长期难以痊愈。
1956年9月,唐棣又在其执教的常熟中学诱奸了年仅15岁的初中女学生冯XX。进一步暴露了此人的流氓本性决非偶然。这种行为放在“严打”时期,够枪毙的。
因此,当周璇1957年9月,不幸病逝后。唐棣旋即被戴上右派帽子,又因刑事犯罪案发,又一次被政府逮捕。这次司法部门不客气了,数罪并罚,加上历史问题,依法重判了唐棣有期徒刑12年。
1979年,唐棣在劳改农场被摘去右派帽子,接获撤销历史问题的判决。但他的诈骗、诱奸周璇和奸污常熟中学女生(此说可查阅79沪高刑申字第1682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关于唐棣利用教师身份,奸污女学生一节,经查属实。”)这两项罪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政府至今都没有撤消。
周璇的一生中,从来没遇见过一个比较适合她的比较理想的男性伴侣,这是她的不幸,也是她的悲剧。
在严华、朱怀德和唐棣这三个男人中,根据周璇的自己的叙述,我们可以确认,前两个和周璇交往了八、九年的男人,在他们与周璇交往的初期,还是给她带来过一些甜蜜和快乐的日子(周璇在51年9月28日的日记里,( 金嗓子周璇病中日记 http://www.xlawen.org/kan/4166/ )
“滑稽得来!”
机智的吐谈,灵巧的对话
周璇一生中接受过无数次记者的采访,其中最精采的一次刊登在1948年12月1日出版的上海《电影杂志》上。
九十年代,上海有家杂志转载过周璇这篇和记者的问答。而且加了一个编者按。他们是这样评述的:“明星少,媒体多,各家各户都争着做明星访谈。访来访去那么几个人,很多访谈既无味又无趣还不得体。有人感慨现在的明星文化素质差……想到三、四十年代中国最红的女明星周璇,她从小失学,但她的言行却极具修养。文化的高低岂在于识字的多少,生活中细细涓涓的涵养积累,才构得成一个人的文化素养。所谓:‘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新的明星访问难做。我们刊登一篇旧的周璇访问记。周璇那种聪明得体、出口成章的回答,实在是明星典范。”
我们把这篇周璇答记者问辑录于下:
问(记者):能不能告诉我们关于你的身世、籍贯及通讯处?
答(周璇):早年失怙,萱堂健在。原籍广东,年近三旬。现在上海。
问:你的歌喉是天生或是苦练而成的?怎样保护?以你的意见,“金嗓子”还能保持多久?
答:既非天生,也非苦练,我也不懂怎么去保护。“金嗓子”愧不敢当;反正能唱一天就多唱一天。
问:你和白杨是学生们最喜欢的女演员,大家羡慕你,你高兴吗?
答:当然高兴。大家羡慕我,我羡慕他们,他们是一群时代骄子。啊,学生生活!我是一个失学的人。
问:人家称你为“金嗓子”,当你唱歌的时候,你认为你有什么特殊的地方,请你坦白说,是否名符其实?
答:只有惭愧!唱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不过在我未唱之前,总是先体会一下歌词的意义。“名符其实”,是你们的夸张。
问:你的人生观如何?
答:做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要好好做人,像一个人。
问:如果有人在报纸上说你不喜欢的事,你生气吗?
答:假使有像你所说的事,我绝不生气。心地坦白,何畏人言,对吗?
问:你从影以来,喜欢和哪一个男明星合作?
答:演员以服从为天职,怎容私见呢?
问:你的影坛生活有没有受到意外刺激?能不能告诉我们一些?
答:背一句古语作为答复吧?“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
问:你献身影界已经很久了,曾感到一个电影演员对国家和民族的责任是什么吗?
答:请多多指示!我在这里,向你立正敬礼。
问:请问你为何要和严华离婚?
答:请你愿谅,免谈往事,好吗?
问:那么谈现在的事,严华又结婚了,你有何感想?
答:世界上或者又多了一个美满家庭吧。
问:大部分影星对婚姻都不太慎重,其用心是否籍以扬名?
答: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似是而非。
问:你还没有拍电影之前的思想是怎么样的?拍了之后呢?
答:未上影坛之前,我尚在童年,根本谈不上有什么思想;献身银幕后,越演越越害怕,因为凡事不进则退。
问:你平时喜欢和什么人接近;你讨厌哪些人?
答: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说不上喜欢和讨厌。
问:你是怎么学唱歌的?
答:“曲不离口”而已。
问:你相信命运吗?
答:可信而可不信,不可全信,不可不信。
问:做一个明星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否受年龄的限制?
答:不一定这么说,我认为对事对人认真的人,是无可限制的。
问:做一个优秀而前进的演员,他应具备有甚么基本条件?
答:认真,万事认真!尊意如何?
问:你对于好莱坞出品的影片有一种怎样的概念?
答:并非“月亮也是美国的好”,好莱坞的出品好在片片认真,这是我的浅见。
以上问答中,画龙点睛的一笔,是周璇准备向发问的记者“立正敬礼”。我们可以想象,那时她的模样一定像“好兵帅克”,令人捧腹、令人喷饭,且令人忍俊不禁。
孩子,妈妈把你带回上海去
1950年7月,香港的天气闷热,令人烦躁。
那时,周璇已怀孕8个月,气候使她的心情更为忐忑不安。知情的朋友香港作曲家李厚襄和女明星欧阳莎菲,一再劝她留在香港生下这孩子。而她自己对“走还是留”始终举棋不定。她为什么犹豫呢?现在谁都说不清了,只有周璇自己心里清楚,只有天知道。
那时候,上海已经解放,她在演艺界里的许多熟人都希望她回上海(据说是于伶托人带信给她,希望她回上海)。有不少在香港的艺人,纷纷回上海,这在当时形成了一种趋势,就像当时一首歌里唱的:“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
周璇最终决定回上海,也有为这种时代趋势所裹的成份,这是可信的。但依照周璇这么一个有个性、有主见的人,她个人的想法,无疑在其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她是那么地喜欢腹中的孩子(我们在后面还要特别提到这一点),她不希望孤苦伶丁地把他生在香港,香港虽好,毕竟不是家乡。香港,为海所环抱,像一叶飘零的小舟,使她茫然,在香港她没有一个亲人。
而在上海还有从小相依为命的养母,有熟悉的街道和乡音,有华山路上枕流公寓里能令她心安的亲切的家,客厅角上的钢琴、窗外的法国梧桐……
是啊,孩子,我们回家吧。情感丰富的周璇一定会抚摸着隆起的腹部,在心里喃喃自语:孩子,跟妈妈回家吧,妈妈把你带回上海去。
周璇比旁人想象得要坚强,她一旦决定的事,必定义无反顾地去实行。就像从前她决定和严华决裂,便不惜离家出走一样。
现在,她决定了,要把孩子带回上海去生。她甚至没有通知身边最接近的朋友:作曲家李厚襄,独自乘车到广州,然后回上海。
大凡有主见的人,在某些命运攸关的事上,往往是一意孤行的。有人写到周璇在香港时,把有关腹中孩子的父亲一事,与欧阳莎菲商讨过,这是靠不住的。
像周璇这么一个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十二岁就跨出家门,步入险恶的上海滩,在复杂的娱乐圈里滚打厮混、阅历极其丰富、智商又很高的人,怎么会轻易向旁人吐露内心隐秘、向旁人诉苦呢?她心里非常清楚,在这个世界上“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说无一二”。
她既然如此孤傲地不告而别,怎么可能随便将这种个人难言的隐私告之与人呢?因此,我们宁肯相信,周璇怀揣着世上只有她自己知道的秘密,怀孕着她的骨肉孩子,掉头北返,踏上归途。
归途中,她当然是满怀伤感的,也许她的心里涌起了前两年在香港拍的《清宫秘史》里的那首《冷宫怨》的插曲:
风儿吹着虚廊
月儿照着空房
一声声虫儿唱
一阵阵树儿响
从前的锦帐牙床
都让于鼠儿狂
从前的书架琴囊
都赋予蛛丝网
家庭间是那么乖张
朝廷上是那么荒唐
晒台上的开幕礼
自从那年头儿到年底
天天的早晨都打不破这例
这样的生活
我过得真有点儿腻
是啊,此时周璇也完全可能已对俗世的生活产生腻烦,唯有腹中蠕动的小生命是实实在在的可爱,是她心头最重要的牵系。
“孩子,妈妈多么爱你!”不管路途多么远,不管行程多么孤寂,不管前面有什么风险,“孩子啊,我的孩子!”归途中,周璇始终怜爱地抚摸着隆起的腹部,她要把她的孩子,带回到她自己认为靠得住的地方去,带回到上海去。
谁是孩子的父亲?
几乎一致的舆论认为:周璇从香港返回上海,是去找孩子的父亲朱怀德。错了,大错而特错了!且不论,这个孩子的父亲究竟是不是朱怀德,只有另有图谋的人,才会纠缠在这类事上,并借此大做文章。周璇做出的实际行动已经粉碎了千百张毫无根据的油嘴滑舌。她回到上海不久,便登报声明如下:
周 璇
启事 我俩因意见不合,故在登报之日起脱离同居关系。
朱怀德
特此声明。
倘若,像世俗公认的:周璇匆匆返沪是为了让朱怀德来认可这个孩子,倘若周璇对朱怀德仍心存幻想,她断不会冒天下之大不讳,出此一招。须知,以周璇在上海的知名度,她自己不会不知道,公开登载此广告,必然会引发轩然大波,给她带来沉重的舆论和精神压力。可见,周璇那时已无所顾忌,和当年与严华决裂一样,在这件事上,她已痛下决心:快刀斩乱麻,一断了之,免得罗唆。
很明显,她不想在这件事上作过多的纠缠,这件事就这样处理了。面对上海当时的情况,她一定有她自己的考虑和安排。在当时的处境下,她有些难言之隐,不足以为外人道。也不像现在所有的书报上说的,她是在这件事上受了刺激,而精神失常的,有关这一点,我们在下文还将作出专门的探讨。
再看当事人朱怀德这方面,在上海有关部门的强大的压力下,按照常理,他只有从实招来这条路可走。但恰恰是作为资本家身份、处境异常艰难的朱怀德,居然不认账,提出要验血做出鉴定。而周璇这方面却则置之不理、不予响应,然后一刀了断。可见,事情未必像“一致公认”那么简单。
我们万万不可轻易相信那种趋于一律的舆论,往往在简单的“舆论一律”的背后,蕴藏着令人不可思议的复杂得多的凄美的真相。
我们在撰写本书的时候,专程去采访了一个不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当周璇生下她儿子的时候,她也在现场,当产科医生把孩子抱到产房外,据她亲口说,第一眼看到这孩子的一位社会名流惊呼道:“嗨,这个孩子怎么和XXX像从一个模子里面敲出来的!”
看来,其中确实另有隐情。
当然,我们不能完全肯定这位社会名流的直觉(因为没有医学和法律的根据)。因此,我们决定不公布这个隐秘。这首先是出自于我们对周璇的尊重,让它成为一个永远的谜,这是周璇生前的愿望,我们后辈没有任何理由违背她的这个愿望。
孩子的父亲是谁,重要吗?也重要、也不重要。既然当事人:周璇和朱怀德都没出作最后的定论,既然当时的法律部门、医疗部门也都没有作出法律的和科学的结论,我们有什么理由和有什么资格去违背当事人的意愿、违背法律和违背科学而作出武断、粗暴的认定呢?
就让它成为一个永远揭不开的谜吧。
敏敏,一出生就长得大头大脑的敏敏,是周璇亲生的儿子,可爱的儿子、卅岁时生下的儿子。这一点是最重要的,有这一点就够了。周璇生前看重的,也就这一点。
转眼,半个世纪过去了。我们让周璇在九泉之下,守护住她美丽的心灵里永恒的秘密,让她在天国里保佑她的儿子,平静地安息吧。
我们不会再用这个她生前决然了断的隐私,去骚扰她的长眠和她不朽的灵魂。
关于周璇身前的巨额财产
这是当下人们最为关切的话题了。2003年了,某著名网站上,仍在大肆渲染所谓周璇的巨额财产失踪之谜。
周璇在香港拍片的最后两年,每拍一部电影,都是以几十根金条计算片酬的。据称香港永华影业公司以百两黄金的片酬才请到周璇拍摄《清宫秘史》,如果折算成现在的人民币,就远远超过当今“四小花旦”的片酬了。她同时还有几十张唱片,每年1000万元(注:指旧币)以上的源源不断的版税(据百代唱片公司披露)。她的从艺经历和她的艺术生命、走红的时间也远比当今的女明星要长。
当时的报刊上称她为影坛歌坛明星中最富有的人,与她交往颇深的女明星王人美声称,京剧界的梅兰芳也不能与之相比的。周璇有钱,这一点,看来是确切无疑的。
可在周璇身后,她身前所积累的巨额财产,一下子荡然无存。那么这些版税、金条、股票、债券、现金等等,都到哪里去了呢?
当时有一种说法,被朱怀德骗走了。香港有一个电影导演,叫屠光启,他写过一部书叫《金嗓子周璇的血泪遗书》。在书中,他称朱怀德对周璇劫色又劫财。
“劫色”部分,屠导是听其夫人、当时与周璇一起拍戏的女明星欧阳莎菲亲口所述,宜可采信,不妨辑录一段:
“周璇上楼下楼,他(指朱怀德)搀抚着她。周璇需要什么,他很快就把她所需的送到她面前。周璇有所差遣,他奉命惟谨,一诺无辞。每逢拍戏的日子,或是午膳,或是晚餐,以至夜霄……在充满罗曼蒂克情调的(国际饭店13楼)云楼小餐厅里,桌上燃起了两支红烛,发出了烨烨的光华,坐在餐桌两端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周璇,一个是朱怀德。《祝你生日快乐》的歌声,从朱怀德的口中轻轻哼出……”
屠光启说以上情况,是周璇在拍《红楼梦》的片场里,私下告诉他的太太欧阳莎菲的。接着,谈到了朱怀德如何劫财,这位导演的脚本就编得非常离谱和伪劣了。
为此,我们查阅了影片《红楼梦》的演员表,见周璇是女一号,而欧阳莎菲排列在第十名后。原来如此。一个跑龙套角色,回家后在枕头上,对老公嚼舌头,其可信度打一个对折,是比较客气的。
屠导的书中说,周璇在1945年前,把大把的现金交给朱怀德去放高利贷,做“囤货”生意,最后血本无归。
有关这么大一件事,却从未见周璇和朱怀德两个当事人提及,这是疑问之一。疑问之二,在钱财问题上,周璇曾受到严华的侵占,为此而与严华决裂,她会毫无警惕吗?她的智商有那么低吗?疑问之三,周璇是把财物看得很紧的一贯很节俭、精明的人。倘在1945年前,朱怀德已经把事情搞得那么糟了,周璇还会继续与他交往四、五年吗?疑问之四,朱怀德不是一个穷人,不是“拆白党”,是上海最大的绸布商的儿子,这都是历史事实。
因此,比较可信的是“跑龙套”和其夫君出于忌妒之心,或被人授意(当时在香港确实有一个颇有来历的人企图把水搅浑,借此掩人耳目),故意扩大事实,播弄事非。
在沪、港两地的演艺圈里忌妒周璇的,大有人在,甚至可以这么说,周璇的命运其实和阮伶玉一样,最终是被演艺圈里的那些心怀叵测的人散布到社会上的蜚长流短所击倒、被逼疯,最终殒命的。
那本《金嗓子周璇的血泪遗书》的后面写得就更居心险恶了,说周璇在香港时,朱怀德跑到上海,把周璇藏在家中沙发里的金条“罗掘一空”。因此,屠光启的结论是:“是谁偷了她的血汗钱,不说自明……”
众所周知的是周璇在香港时,她的养母、在上海滩混了大半辈子的戏子出身的异常精明的叶凤珠正住在枕流公寓周璇的寓所里,她的养母是瞎子吗、有那么傻吗?会任凭朱怀德为所欲为吗?此说完全不可信。
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可靠资料,朱怀德确实借过周璇小部分钱,后被人民政府基本追回。
周璇的巨额财产都被她储存在香港中国银行的保险箱和置放在自己身边,这种说法倒是有据可查,也是最可信的。
而周璇的这些巨额财产最终确实去向不明了,让我们继续往下探索。
发往香港的九封信(之一)
周璇从1950年7月到1951年10月,一年多时间里,给她在香港的朋友作曲家李厚襄写了九封信。1975年,周璇的这九封信刊登在香港《万象》杂志上。
这九封信以及她在那段时期间写的日记,无疑是她那段日子的生活和内心最真实最可信的写照。从而我们可以驱散笼罩在她身上的一部分迷雾、辨清迄今为止的有关周璇的种种不负责任的议论,我们也可以从中揭示出某些事情的真相来。
周璇是1950年7月2日从香港回到上海的。回上海后第5天,便给香港的朋友李厚襄写了一封信,她在信中提到:“……唱片及股票都放在你处寄存,多费心!公债票已由龚秋霞在14日那天给我送来了,您一点不知道吗?我已收到了,谢谢您!”
从以上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从香港回沪后的周璇,理财的思路仍旧很清晰,她把自己的财产分作两部分,一部分股票委托李厚襄代管,另一部分公债票则收归到自己手中。还可以看出,她之所以把股票放在香港,是为自己留条路。同时看出,李厚襄实际上是她香港的代理人。
这个铁的事实可以证明,当时她的财产并不像屠光启所说的已被骗光。
接着,在信中,她非常突兀地冒了一句话:“……为什么那些人喜欢瞎说呢?真奇怪!”看来,当她听到了各种谣言后,她便站出来说话了:那是瞎说!不可信。
到第二年,也就在1951年1月18日,周璇给李厚襄写了第二封信,信中告诉他有关儿子敏敏的情况以及与朱怀德决裂的事。
性格内向的周璇为何把知心话全告诉李厚襄?这一点也是意味深长的。
到1951年2月12日,周璇给李厚襄去了第三封信,这封信写得较长,信中透露了一些比较重要的信息。她在信一开头,就这样写道:“……近因播音唱了歌,报上挨骂,在任何环境中都有派别,将来拍戏又不知怎么样来应付呢!太难了!”
周璇已经敏锐地感觉到,处境对她有不利的一面。于是,她在信里请李厚襄在香港和张善琨、邵屯人等电影制片商想想办法,寻找退路。她自已考虑“香港暂时不能来,我预想是一年以后,等孩子大一点,……还是到南洋走一趟,既轻便又能赚钱,你的话不错,趁能赚钱的时候(赶快赚)别将来悲哀,我怎么能不知道呢!”
直到此时,周璇头脑还很清醒,可见了断和朱怀德之间的关系,并没有使她丧失理智。所谓朱怀德将她逼疯,也毫无依据。
其实,周璇已经为自己设计好了下一步的行动计划。
1951年2月18日,也就在上一封信发出不到一星期,她又给李厚襄去信,谈她的计划:“……很多家公司要我拍戏,我真怕自己情绪不好,怎么能工作呢?最大原因还是厌倦了这工作,我真想休息一个时期,能不拍戏最好,来港后决定去南洋,能否把歌在上海练好,希望你来上海,我们计划一下弄得好好的。到时还得和邵老二商议,让他帮忙,我们能去唱歌他一定高兴,……你说怎么样?反正这唱歌我一定会实行,这钱为什么不赚?不过是时间问题,暂时小孩不放心,所以想在上海待着不拍戏,也不知行吗?拍呢也真没意思透了……”
周璇一心一意要赴南洋唱歌,因为那里的华侨很欢迎她去,酬劳很可观,香港的经纪商也一直在为她忙碌张罗着这个活动。“金嗓子”周璇,这个演艺界的著名品牌,是市场运作的产物。周璇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按现在的眼光来看,完全正确。但她恰恰忽视了社会效应和政治因素。这就是日后滋生她的悲剧的症结所在。
1951年3月14日,周璇在给李厚襄写的第五封信中,仍然在谈她“赴南洋演唱”的计划,同时在信里还透露了她在上海的处境愈发难过了,而且情绪很坏,这是一个不好的兆头。她在信里是这样写的:
“有一点要告诉你,关于(赴南洋)唱歌之事暂时要守秘密,上海知道他们会对我不满,切记!切记!……我觉得自己意志不定,心又太直,所以害了自己,到今天真是吃足了苦头,一言难尽,不说也罢。”
很显然,周璇无法适应当时上海文艺界的气氛。新中国对她是重视的,派人劝她回来,但回来后,她又处处感到不如意,并且“吃足了苦头”,这是一个无法讳言的事实。
因此,她接着说“最近我的情绪仍然很坏,心境不能舒畅,总是想要哭,要大哭一场才好,想想自己的事,真是伤心也!暂时也不会工作,不过他们总不会放过你,将来给谁家先拍,免不了又要得罪人,这是件伤脑筋的事,在我真是烦恼的,为什么做人这么烦?”
看来,就是这么一个复杂的社会环境,诱发了她“想哭”“要大哭一场”的精神抑郁的症状,这是精神分裂的先兆,这一点是清楚的。后来的舆论都故意把她的精神失常完全归结到她个人生活的原因上,显然是片面的。
1951年4月12日,在她写给李厚襄的第六封信里说:“我因大光明公司的剧本还好,所以第一部先给他们拍……”这个“他们”,指的是上一封信中“总不会放过你”的他们。周璇也在这封信里挑明了:“这次也是给他们逼上梁山,本来谁也拖不动我,就是这样喜欢闷在家里,对于酬劳极少不能同香港比,当然也是帮忙性质……”
从旧社会大红大紫过来的周璇过于看重酬劳,她完全不懂新中国的“两为”的文艺方向。不过,她还是愿意“帮忙”,这就是她当时的立场和态度。
其实,她还算幸运。因为当时上海的宣传部长夏衍对她、还有和她一起从常德路上冒出来的张爱玲、这两个旧上海滩上文艺界的“绝代双娇”,还是抱关注和欣赏态度的。也就是说,还在热心地管理、领导着她们的。可张爱玲内心不服从管理,后来找到借口,一走了之。周璇比张爱玲听话,她服从了领导,但仍想走却没有走掉而已。
在这一封信和前一封信里,周璇都提到了李厚襄每月给她汇款问题,她还给李厚襄签了收条。我们现在无从知道周璇刚从香港回上海时,还提到的股票、债券等财物到哪里去了?我们也无从知道,她和李厚襄之间的这笔钱款往来背后的故事以及最后是如何了结的。有关她的巨额财产去向,且容我们放在后面探讨。
总之,到了1951年4月,也就是周璇接受大光明影业公司的邀请,开始投入她的最后一部电影《和平鸽》的拍摄前,她的神经已经开始出现异常的征兆,她在给李厚襄的第六封信的最后写道:“拍了戏恐怕会很忙了,这次我也真不知怎样来准备它,真是害怕的……”
她开始出现莫名的恐惧心理,这往往也是精神分裂症爆发的前兆。
《和平鸽》与发往香港的九封信(之二)
周璇是在精神崩溃前夕投入到电影《和平鸽》的拍摄中去的。
1951年5月8日,周璇给李厚襄写了第七封信。
写这封信时,周璇实际上已神志不清,她在信中说:“……这次因王人美背后破坏,引起他们对我很大的误会,将来还是会事实证明的。”
据说,在当时的戏剧、电影协会组织的学习上,王人美检讨自己和周璇都在旧社会唱了不好的靡靡之音、演了不好的戏。这是当时社会很正常的自我改造的风气。可周璇神经过敏,认为王人美是针对她说的,便很反常地给了王人美一巴掌。于是就在信中写了这两句不伦不类的话。
接着,在信里写的完全是一派像《狂人日记》里的胡话了:“这个家伙的确不是好东西……那天他喝醉了酒开着汽车,我就知道不是个好人……”
在信中她也坦言:“前天拍戏到最后一个镜头时,忽然老毛病又来了,头晕,怎么也拍不成!到今天还是不舒服,我想还是神经关系……”
周璇还能意识到这点,她不能也不想拍戏了,但她怕,在信的最后写道:“不拍戏人家以为你是做什么的。这真是太冤枉,他们不能相信就不能愿谅!这痛苦只有自己知道……”
当时的上海文艺界的领导过于关切周璇了,他们一定要让周璇上一部戏,出一次镜,给海外别有用心的人看看,以证明新中国对旧时代的明星宽容和接纳的姿态。可对周璇这么个缺乏政治头脑的女明星来说,她哪能明白和理解领导的一番苦心?
不管怎么样,周璇还得继续拍《和平鸽》。
就在拍摄这部影片的后期,她的病终于爆发了。她在影片中扮演的是护士,在拍她给伤员验血的一场戏时,别的演员一句台词,触发了她过份敏感、脆弱的神经,这是导火线,在片场里,她忽然哭闹起来,失去常态,完全错乱了。
直到那年9月下旬,周璇的神志才渐渐清醒。在她精神病发作期间,发生了一件事:一个叫唐棣的人出现了,他和周璇之间发生了一段特殊的关系。有关这件事,我们放在后面来说明。
1951年9月25日,周璇神志刚清醒过来,就在虹桥疗养院给李厚襄写了第八封信。
她在信里告诉对方:“我病倒了!真惨,一言难尽……”
这封信里,她仅仅牵挂两件事(她根本没有把碰到唐棣这个人放在心上,压根只字没提):
第一件事是说“小弟弟很好玩,给他取的名字叫敏敏,就叫周敏,生得还端正,现在寄在剧影托儿所,他们都喜欢他……”
第二件事是,有关李厚襄寄给她的钱,她再三承诺:会归还的。
1951年10月3日,周璇出院后,给她的香港朋友李厚襄写了第九封,也是最后一封信。可以说是周璇最后的告白了。
从这封信的前面部分可以看出,周璇周围的朋友都在帮助她,王人美莫名其妙挨了她一巴掌,但仍上医院探望她,还送书给她。李厚襄也在回信中说王人美的好话,为其释放心头的疑惑。
但从信的总体上看,她头脑仍处于混乱状态,前言不搭后语,她已经坠落到一个幻觉世界中去了。因此,信中提到的内容,已经没有实际的考证价值。
她自己也在信的后半段里说:
“许多事情已经记不起来了,因还没恢复记忆力……”
在这封信的最后,附着这么一段话:“现在我是在倒霉,太倒霉!痛苦万分,灰心!你不知道,真气死人了!他们有恶意。”
前面说过,周璇的信写到后来就像在写《狂人日记》了。语态、句式,也与《狂人日记》相仿。因此,我们也只能用文学审美的眼光来解读她这几句话的含义了。
前面的几句都好理解。只有最后一句比较晦涩、费解。“他们”,从一个精神病人的角度去理解,可以泛指四周的一切她假想中的“有恶意”的人。那么,这“恶意”,具体又表现在哪几件事上呢?
我们比较有根据的倾向于她在第八封信中念念不忘的两件事:钱和儿子。
唐棣其人
在周璇神经错乱、症状最严重的时候,她的身边,出现了一个不速之客一一唐棣。
唐棣是这样一个人,据他自述:“一、1938年,我毕业于上海美术专科学校,1939年至1943年,参加抗日工作,(在国共合作时)的总政治部第三厅宣教科战地政工大队(工作)。二、解放后,由于我家在上海,按照人民政府颁布的规定,‘国民党县团级以上者’必须具备经历证件,可自动向户籍派出所、公安部门进行登记……三、从事解放后的美术工作和任教‘新苑’、‘市四’和‘育才’中学……’”
从唐棣以上自述归纳起来,我们可以知道,他是一个搞美术的教师,历史上曾担任国民党县团级以上职务的这样一个身份的人。
据他自己说,是在1951年8月上旬,电影《和平鸽》的导演顾而已在其寓所介绍他和周璇认识,并是顾而己请他作为电影《和平鸽》的业余美工,给周璇画一幅电影《和平鸽》的广告宣传画。
我们姑且认定唐棣以上所述,全部是事实。
可问题在于,就在唐棣认识并在为周璇画广告宣传画时,恰恰在这个时候,电影《和平鸽》拍摄到了后期,八、九月间也正是周璇精神病发作时期,这从她在这段时间里写的日记和发往香港的信里可以明显看出来。
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根据《婚姻法》和其它相关法律,一个精神病人是不能结婚,精神病人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果一个正常人与一个精神病人发生性关系,按刑法规定,是要按强Jian罪论处,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从时间上推算,唐棣在1951年8月进入周璇的生活,并实施了其违法行为,这正是周璇精神病发作期间。唐棣把这种趁人之危的卑劣行为称之为“爱情”(要看事实,决不能听信一面之词,妄加推测。他自称的所谓爱情,在不久后周璇的日记和书信里却未见提及一字,可见他在周璇心目中的地位),而相关知情人(王人美、吴茵、黄晨、黄宗英、朱爱珍等等)一致认为,唐棣当时是“拆白党”,是无耻的流氓行为;法院也查实了,唐棣在诱奸周璇的同时,还和上海一个姓陈的女姓同居着(直到1954年才分居)。所以,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道德上、唐棣都是罪孽深重,不可饶恕的。
因此,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在1952年5月以诈骗罪和诱奸罪判处唐棣有期徒刑三年。这个判决是完全正确。
法院认定唐棣对周璇实施的行为是诱奸,参照《婚姻法》和《刑法》的相关条款,还是属于从轻处罚的。从轻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当时的人民政府很重视周璇在海内外的影响,他们要保护周璇的声誉,保护周璇的身心健康。
而唐棣的这种罪恶行为,无疑是对病中的周璇雪上加霜,加剧了她的精神崩溃,使得周璇后来一次次被送进精神病院,终生难以治愈。
再说,法院认定唐棣的诈骗罪,也是有充分事实依据的。除了唐棣自己供认的从周璇那里得到两根小金条和旧币1200百万元以外,据知情人说,周璇寓所里的浮产,也正是被唐棣罗掘一空。
为此,当时的剧影协会只得临时成立一个“周璇财产保管小组”,来阻止唐棣的诈骗行为。至于,这个“小组”是否合法,以及最后是如何处置周璇财产的,等等,那是另一回事了。
在法庭上,唐棣辩称,他的上述行为是经周璇同意的。从法律上讲,即使周璇同意,对一个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来说,唐棣的做法仍然是违法的强Jian和诈骗行为。
判决了唐棣以后,周璇的精神病仍不见好转。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了许多办法,来帮助、挽救周璇,但已经很难奏效。
这时,他们才知道周璇怀孕了。文化局和剧影协会根据精神病院医生的建议,完全是出于配合周璇治疗的目的考虑,出面将唐棣从监狱暂时保释出来。
在周璇生下她第二个儿子后不久,唐棣又被司法部门以“历史反革命”的罪名逮捕。
一年后,人民政府考虑到周璇在海外的影响,再次释放唐棣,并正告他,不准再去纠缠周璇。可是这个唐棣,还是执迷不悟,带着在他诱奸下、周璇生下的儿子,四出奔走,以周璇的名义,要钱要物,寻衅滋生,严重破坏和影响了周璇的声誉。
他甚至潜入精神病院,骚扰在静养中的周璇,给周璇心头增加了无形的压力和负担,致使周璇的精神创伤长期难以痊愈。
1956年9月,唐棣又在其执教的常熟中学诱奸了年仅15岁的初中女学生冯XX。进一步暴露了此人的流氓本性决非偶然。这种行为放在“严打”时期,够枪毙的。
因此,当周璇1957年9月,不幸病逝后。唐棣旋即被戴上右派帽子,又因刑事犯罪案发,又一次被政府逮捕。这次司法部门不客气了,数罪并罚,加上历史问题,依法重判了唐棣有期徒刑12年。
1979年,唐棣在劳改农场被摘去右派帽子,接获撤销历史问题的判决。但他的诈骗、诱奸周璇和奸污常熟中学女生(此说可查阅79沪高刑申字第1682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关于唐棣利用教师身份,奸污女学生一节,经查属实。”)这两项罪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政府至今都没有撤消。
周璇的一生中,从来没遇见过一个比较适合她的比较理想的男性伴侣,这是她的不幸,也是她的悲剧。
在严华、朱怀德和唐棣这三个男人中,根据周璇的自己的叙述,我们可以确认,前两个和周璇交往了八、九年的男人,在他们与周璇交往的初期,还是给她带来过一些甜蜜和快乐的日子(周璇在51年9月28日的日记里,( 金嗓子周璇病中日记 http://www.xlawen.org/kan/4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