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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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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的传说 第 3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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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天气不热,也不冷,一床薄被刚刚合适,我的住处,除了一张床,一个煤气灶,一口锅,两条单登外别无所有,于是我们两个人一起倒在我的床上,中间一起拥着我那已经有点脏兮兮的棉被,我们互相看着对方,心情美好而自然。于是我们谈起了我们在学校的生活。现代的人,几乎每一个都有着十数年的校园生活,在那里我们度过了人生最美好的青春时光,无论在学校里时,我们有多少忧伤,多少烦恼,毕业后回想起来,那都是我们一生中最值得珍藏的记忆。

    何况那时的无忧无虑,又岂是别的快乐可比的呢?

    所以,我们有共同的回忆,共同的朋友,共同的老师和共同的故事,多年同窗的感情,让我们说起话来,滔滔不绝。

    我睡在里面,头痛渐渐消除,于是用右手撑在脑后,脸朝外躺着,那倩睡在外面,左手撑在脑后,脸朝里侧躺着,我们互相看着对方的脸,有时说到兴头处,仰面躺在床上大笑。于是我们又说起在学校里我那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其实用轰轰烈烈来形容我那场恋爱是有些过了,那不过一场学生间的青春萌动,能轰轰烈烈些什么?不过我那场恋爱很出名,连老师都知道了,却是真的。那个女孩是比我们低一级的英语班的一个女生,长得酷似梁咏琪。当初我一看见她,就被她清纯的样子所吸引,当时我们班的教室在二楼,我的座位靠窗,每天去食堂的路都从我们窗下经过,所以我每天都可以看到那女生披着一头黑色柔顺的短发,手中抱着一个饭盆从那里经过,我每天都会默默的注视着她,心中涌出一股美丽的柔情。

    后来我的同桌,也是我的好朋友小胖发现了我的秘密,他叫我去追她,当初我们其实都还很胆小,对于那初开的情窦,有种美好的向往,也有种微微的害怕,喜欢一个人,我们喜欢用默默在心里的方式,那时候,我们的感情那么青涩,自尊心那么强烈,未料胜,先虑败,害怕一旦被拒绝,将会多么的丢人,所以我并没打算去追求什么。

    小胖也有一个喜欢的女生,于是要和我打赌,看谁先追上自己心仪的女孩。也许我们只是需要一个发动进攻的借口,也许我只是需要用打赌来给自己增添勇气,何况,那时候的我们,自有一番青春的豪迈在心内,世界且不怕,何况追女孩子?谁怕谁呀?于是我们的赌约便定了下来。

    赌的是,谁先约到女孩,谁就赢,输家要请赢家到饭馆子里去撮一顿。那时我们都是在食堂吃饭,稍有钱的,或偶尔有欢喜的自己觉得值得庆祝事情,我们也会到校园内的小饭店内改善一下生活,其实也很便宜,一个盒饭,不过三块钱而已,有了烦恼或特别快乐的事,叫一两个知己朋友,点上两三个菜,每人来瓶啤酒,饭后再在嘴中叼上一支香烟,那是我们最大的享受。以为真的很酷,有些女生会笑话我们:是的很酷,可惜是内裤的裤。然后掩嘴而笑。

    我当时还是一个十分腼腆的小伙子,和女孩子说话,往往未语脸先红,这时哪里鼓得起勇气去跟那女生表白?我擅长的是写作,还得从这方面下手,于是我花一个晚上的时间,写下了长达十五页的情书,这封情书我非常满意,写得虽长却绝不空洞,里面情话绵绵,妙语如珠,如滔滔江水不绝,似黄河之流倾泻,文辞优美,废话(当然,都是令女孩们听了会耳红心跳心窃喜的废话)连篇,之所以写这么长,就是因为一般人写不了这么长,只有这么长,才能引起轰动效应,才能令女孩子留下印象,并从而感动。果然不错,此信一出,众口传唱,终成我校情书之名篇经典。

    我写好后,给小胖看了,封上信封,班级名字他早已经为我打听好,可这时我又犹豫了,两次走到邮筒前,竟徘徊而回,最后一次,小胖看我又想退缩,一把抢过我的信,投进了邮筒。

    事无可挽回,我虽然心突突而跳,却也只有佯装镇定了。

    第二天,我们班的女生就都知道了此事,纷纷问我是不是给“梁咏琪”写情书了,我一面脸红,一面也不否认,于是她们都兴奋的说起这个情书事件,说是“梁咏琪”的班已经沸腾了,大家纷纷传看,无不夸我才华横溢,情深意切,于是纷纷向我们班女生打听我这个人物,问是不是帅哥,是不是才子。

    我问“梁咏琪”的反应,她们也不太清楚,只是问我,怎么就能写那么长的情书?并不熟悉的人,有那么多话好说吗?又说这封经典情书,估计“梁咏琪”是会珍藏一辈子的了。问得我又兴奋又不好意思。

    事到此为止,我其实已经不打算再进一步了,我并不认为她会珍藏我的情书,像她那样漂亮的女孩,每天接到的情书也许根本都数不胜数,她能够读我的,正因为写得长才让她稍起好奇之心而已,已经很不错了,很多的女孩收到情书,都是看都不看,就把情书撕碎或者丢进垃圾桶里的,我的得意之作能够不遭遇那种命运,夫复何求?但谁也没有想到,到第三天,我竟收到她的回信了,而且是由我们班的一个女生代为传送的,于是我再一次成为班上的焦点,班上沸腾了。大家都围拢来,要看她写的是什么,我也收敛了害羞,当众撕开信来,是一封全部用英文写的信,小样的,想考我吗?

    说实话,我的英语水平虽然不差,但毕竟不是我们的专业,还真不怎么样。不过勉强也就看懂了她的意思,她约我周六的下午在足球场边缘的双杆下相见,这个地址用英文表述,弄得我好不容易才弄明白,而不至于出错。

    班上的同学都欢呼起来,尤其是女生,尖叫大笑不止。

    那倩说,当时女生们虽然大笑,其实心里都有些酸溜溜的。那几个晚上,女生寝室最大的话题就是我和我的情书。那倩说,我跟梁咏琪好上之后,班上的一帮女生在背地里把我骂得狗血淋头,说我是一个有眼无珠的家伙,班上那么多的漂亮女生我不追,却去追一个|乳臭未干的低年级小丫头,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还一头短发假装清纯,弄什么十五页的情书呀?真是可恶。

    我说是不是她们都骂:怎么就不写给我呢?

    “臭美吧你,不过还真有人这么说的。”那倩说。

    “你呢?你说了没?”

    “眼高于顶的家伙,从来不看我一眼,你管我说没说?说了有用吗?你还不是照样不会写给我?”那倩说着,很生气的样子,在我头上凿了个暴栗。

    “哪有啊,其实那封信我本来是写给你的,不敢给你,所以后来为了打赌就把名字改了发出去了。”

    “谁信你。骗子!”那倩当然知道这话是假的,但她还是一副高兴的样子,难怪说女子都喜欢甜言蜜语,纵然明知是假的,也会感到欢喜。

    我不记得我们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了,我只记得我第二天醒来,看到那倩依然酣睡的样子,是那么的美,那么的动人。她侧身睡着,双手拥着被子,头发微微散乱,披在她的额头,遮住她的半张脸,微微的呼吸让她的双睫颤动,我望着这副美人甜睡图,真想在她雪白美丽的额头亲上一口,不是**的想,而是母亲想亲吻孩子的那种冲动。但我忍住了,怕破坏那美丽的场景,怕亵渎了心中的女神,是的,她是我的女神,至少在那一刻,我发现我心中,某处最柔软的所在,悄然产生了某种动人的暖流。

    我们依然一如既往,一起玩,一起乐,一起闹,一起哭,依然那么要好,依然那么疯癫无行状,但我们的心里,是否就像某些化学物质一般,正悄然发生着变化呢?

    第四章 某些偶然(一)

    考公务员,也是魏平平告诉我的,不然的话,我根本不知道这个消息。他虽然和我只是偶尔打打球的球友,我们甚至很少在一起吃顿饭,喝杯酒,但我已经把他当作我最好的朋友之一,人就是这么奇怪,有些人天天在一起,也不反感,也不讨厌,可在一起呆上十年八年,却依然不会是朋友,有些人才见了几面,不过聊了几句天,喝过几杯茶,却会有一种特别亲近的感觉,好像已经认识多年的老友,男人与男人之间友情的发生,有时就和男女之间的爱情一样,是需要缘分的,爱情叫一见钟情,而友情,就叫一见如故,投缘最重要,否则,时间无法培养。

    我从不问魏平平的身份,他也不说,但他确实拿我当朋友,虽然调到县政府未成,但他一知道有考公务员的消息,马上就告诉了我,后来据我所知,这次考试的通告,是在考前两天才发布的,许许多多的人,当他们看到时就会发现,考试早已经结束了。

    我对考试没有信心,但魏平平对我说:“你一定考得上。”他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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