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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哑然。最后才缓缓道:‘那你去罢……吾仍在此地,待你哪一日凡尘辗转累了,亦或将近消亡时,回来找吾吧,吾……为你重启神扇……’
他说:‘命魂已无任何意志留存。届时你是凤骨又不是凤骨,但你作为凤骨而存,扇子便定然不会拒绝新的主人。吾话尽于此……再会。’
这株树屹立在这里。从混沌魔神一路至今,天地生长演化了多少年,它就存在了多少年,于天道所无法注视的灰暗角落,逍遥自得的存在着。它不触碰天道,不干预外事,可有一日,逢着一个命途坎坷的小友,终究是松了口,愿意撑开繁华冠盖,而他遮蔽一时的风雨。
阿祸说:“好。”
阿祸在重洛峰上等到了方其墨,阿祸与他说:“舅舅,我要走了。”
方其墨瞬间呆滞:“走……走去哪?”
阿祸只是淡淡笑开。他很少笑,可他笑的时候,那便是春风化雨,难以抵挡。
方其墨却看得目呲尽裂,他想装不知道可那眼神实在是太过决绝,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在述说着,他走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疼惜外甥到从来舍不得一句重话的他,破天荒举起了手,可到底是打不下去:“你、你想去哪……!”
阿祸静静望着他,只是轻声道:“舅舅,再见。”
他们大打了一场。
阿祸养了两年伤,在一个静美的黄昏离开。此后,便再无音信。
*
人间历经数代,仍然是高家人的天下。
他在一个即将饿死的穷酸秀才身上睁开双眼。茅屋四面漏风,家中一贫如洗,秀才临死前,最大的执念,是悔婚的未婚妻。
作者有话要说:1。24
尼玛,作者会让老板知道,你渡了别人的魂,承了别人的命运,终究是没好结局的,有亲缘情缘的是你这壳子,不是你。
没有阿湮,你连那点温暖都不会有……
啦啦啦要走正剧情了。春秋笔法十几世分分秒就写完了,咱开写蓬莱吧。
大纲已改,老板最后成魔。
ps:祝愿作者清歌一片一路走好。
为曾触动过我的远古伊甸、步步莲华、大药天香……
第84章
元德十一年;正月;天有大雪。
秀才从塞满稻草的脏绵褥上爬起来,没有被无时无刻不压迫他神经与血肉的剧痛所打败;面临的困境却是继续被饿死。
茅屋中连墙根底下苟延残喘的老鼠都瘦只剩骨;而他连攀爬到门口的力道都没有;全身上下只有一双眼睛是能用的;幸而这里还有活物——他艰难抓住被慑去神智的老鼠,枯瘦的手指直直扣进血肉腹体;连尖细的吱声都没有手里的活物就没了声息,血腥味涌进鼻腔口腔反倒带来一种久旱逢甘霖的刺激;每一下撕咬吞咽都像是活生生割裂一个魂魄;直到身体里被注入一只老鼠的能量,他带着满手的血腥残骸与偷生的满足;再次挣扎在残酷的渡魂之苦中。
能爬得再远些,食物就成了院子里能找到的一切菜叶、草根,甚至是苔藓、绿衣。这屋所与他一般死寂,很多次他便听着说话声、车轮声、叫卖声就在一墙之隔的那头,他的心跳每每都因那任何一分动静而剧烈震颤,叫他感觉自己是活着的,可矮矮的土墙、破落的门锁,就轻而易举将两个世界隔开,任凭他死了发臭了变成了森森白骨,都无人发现。
再好些,身体能运转自如,翻遍整个茅庐,值钱的家当只有书箱里的几本书跟笔墨纸张,即使妥善保存,那书也因年代久远而缺了边角蚀了书脊。秀才择人借了张桌椅,临街做了一门谋生的行当,也不过卖字卖画替人写信。初时有人指指点点这把读圣贤书看得比天还重要的穷酸秀才,怎的也捣鼓起铜钱臭来,看习惯了,倒也接受了这种转变。
攒下点小钱,温饱不愁吃穿,秀才远远望见过药材铺老板的女儿,那是他原身的未婚妻,其父嫌贫爱富退了这门长辈定下的婚事。
秀才敛目勾勒下手中画卷的最后一笔,放下笔,吹干墨迹将画卷起交给买主。
渡魂无数世,形形色。色之人看遍,怎会不精通药理。设下一连环局,假药掉包,人命官司,药铺被砸,恶霸强娶……人家屋漏偏逢连夜雨,他也不过是顺理成章再推一把,在自己造成的走投无路面前又拉了一把。
接下死里逃生的岳父谢意,谋得妻归,离得当日渡魂之际,不过短短一载。
他若想对一个人好,怎会叫人觉察出他心口不符。成婚数载,当也是夫妻和睦,举案齐眉。可预计到了所有,唯独不通人心,算不准命道。
秀才承了药铺,那一年外出贩药,不巧遭遇山洪,流落异乡。
辗转经年得以回乡,妻已改嫁。
不过粗鄙妇人,纵有几分学识,柔情蜜意也抵不过柴米油盐。秀才也只是又一次远远望上一眼,犹如最初他在街口望见走近药铺中的粉裙少女。娶她是为全此身执念,解了这因果他才能天大地大任处去。既看错一场人心,又何妨再看另一场。转身离开,不复再来。
元德二十三年,九月,久旱逢甘霖。
青水观来了个挂单的云游道人。他的身后跟着个面色苍白似有不足之症的舞勺年童子。
道人言其与弟子自陵东而来,也无去处,不过是走走看看这天下山水罢了。又道其徒并非胎里带来的病,而是后天积苦成疾,病入了骨髓,须得多年调养才能痊愈,今日里气色又不大好,因此借宝地休养时日。
众道皆称无妨。又有观主,平生酷爱弈棋,纠结两年的残局为道人所破,大喜,引为知己。
道人杂学出众,且精通雌黄之术。想来他那徒儿症状真是凶险,才多年不愈。每隔五天道人入山采药一次,自行炮制入药,闲时教授徒儿《黄庭》之卷,讲解有道,渐来观中道子均喜于时求教。
如此半年,童子病稍退,眼瞳复有神采,筋骨也有余力,与常人无异。
道人携童子离开青水观。
游历天下寄情山水,道人待童子如亲子,授其学识,教其为人处世至理,师徒相依为命,但童子仍偶有郁郁之色。
数年之后于南边某城,熟悉景色入目,童子幼时记忆渐苏,辗转寻得家门,认得父母兄妹,抱头大哭。
道人即将再次出行,童子捧着家中拜谢之礼,于师父面前跪求。道人言道,当年你尚幼,于花灯节朝为恶人所拐,贩卖至千里之外,受尽苦楚,我将你救下,你于我身侧陪伴数年,也算抵了这段因果。
多年师徒情缘抵不过骨肉至亲……也不过是世间常理。
道人不言师徒相待自己所付出的辛劳,眉目淡然转身离开,只当自己又看错一遭。
这一世碌碌而去,后来他回到衡山那个山洞,在石壁上刻上此生轨迹之时,僵硬的手指停顿了很久,还是没法描记完全。
他想了很久才想明白一个道理,他其实并没有奢望在这些人身上得到真情,他甚至连丝毫发自内心的情感都没法表露给这些凡人……为什么呢?因为清晰得认识到他们都不是她?或许是的。他那样得排斥她来到自己身边,可也恰恰只有她,给过他最纯粹最温暖的缘分。
或许他该骗过自己,然后才能骗过人。
然而这一世,她不曾出现。
明光五年,四月,桃花晚开。
镇上的白大夫救了个重伤的外乡人。
据说救回来的时候只剩下半口气,身体都是半凉的了,亏得白大夫行医多年医术高超,堪堪吊住半条命慢慢磨着救治。
长得是不差,眉清目秀少年人,就算病怏怏奄奄一息,脸容上那骨子清俊气也是丝毫不减。身上穿的衣饰虽然破烂,但料子却是极为上层的,想来来历也不普通。偏偏模样是受过极为深重的苦楚的。
全身数处刀伤,砍得不深,否则失血过多便能磨去他的命,右肩上的箭伤重些,但有火灼的痕迹,显然是伤势紧急活生生拿火把灼烧伤口止得血,最要命的是左边小腿上那道利器刺过的小伤口,是淬了毒的,毒血未被尽数引出体内,几日下来,那小腿甚至被溃烂了大半。
白大夫的儿子帮着老爹把病人搬回家,清楚老爹的性子,忍着心惊肉跳帮忙处理完伤势,蹲门口抽了袋旱烟,半夜敲响老爹的房门。白大夫老眼昏花了还在灯下处理药材,看到儿子苦着嘴跟他打商量,爹,还是把他送走吧……看这少年人的模样,若他的仇家找上门来……
白大夫盯着儿子看了半晌,随手抄起筛药的蔑篓,盖头盖脑抽了他一顿。这回白老二是苦到了心里。自家老爹这犟脾气犟了一辈子,行医至今,但凡遇见病人,就没哪回肯把人中途丢下的。人品是没法说,连镇上最无恶不作的霸王在他面前,都得恭恭敬敬弯下腰去,可就老分不清状况——看那小子的模样,那是能救的么!
可也没办法,唉声叹息认了吧,镇子小,碎嘴多,邻里邻外通一句话就能全部给传遍,索性对着白家这镇上唯一的大夫家,保持着足够的敬意,这小子的伤势还能捂得住。
等到少年人醒来,已经是好几天以后的事了。那烧烧了他这么多天不退,还好是没将他烧成个傻子。左边这小腿难处理些,腐肉割尽,毒却是入了骨,这腿就相当于废了,侥幸好起来,也着不了力了。
他一天天熬着,熬着能坐起来,熬着能用拐杖走两步,熬着不变成个废物。不过多一张嘴吃饭的主儿,药也是现成的,以往这样的事也不是没有。白老二倒是稀奇这少年人竟会有那般强悍的忍耐力,要不是听到他道谢,几乎以为他是不会说话的!这般年轻的少年人,从始至终就没听到过他喊一声痛!
白老二偶有几次见他坐在窗前静静望着黄昏渐退,看一回就感叹一回他生的好模样。
那晦暗的日光从窗纸上透过来,在屋里打上淡淡的光影,他半明半昧得坐在那里,微微伛偻的身上盖满了朦胧的晕光,清俊的眉眼便点点渗出凉意来,明明没有一丝悲,偏能叫旁人心尖上都渗出血。
难怪镇口王大爷家的闺女就看了他一眼,便再迈不开步子。吵着闹着要她爹请人来提亲。
白大夫私下叹息说,底子毕竟是伤透了,能熬几年便是几年吧。
那几年的时间里,即使苦痛缠身,他依旧顽固得活下去。可这样努力挣扎,他给人的感觉,仍旧是心如死灰脑存死念。他吃饭,睡觉,艰难得走路,帮白大夫收拾药材,每一天在夜色来临前送别黄昏——努力得活着,然而他好像随时准备着死——心平气和得迎接随时都会降临的死亡。
少年人用尽小半截这枯败的命仍旧没有想明白一个问题。作为一个母亲,怎么会为了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甘愿亲手杀死自己的儿子。
此身是她十月怀胎艰难诞下,是她亲自看护料理慢慢成长,他仍记得幼年时渡魂成功的那晚睁开眼,守在床前三天三夜未合上眼的贵妇人喜极而泣的泪颜,也记得他学会朗诵第一篇诗落笔写下第一个字时,她欣喜又纯粹的眼神,可这样的珍爱,到他威胁到她家族的延续时,仍旧毫不犹豫选择舍弃他的命。
毫不犹豫,舍弃,亲生儿子的性命。
母亲,这个词难道不是无私奉献无怨无悔的意思么……他连珍惜都不求,只要安安静静相对着长久,为何连这竟也是奢望。
世人所流传的,与他亲眼见着的,为何从来都不一样?
这一世,仍旧没有她。
明光九年,七月,火烧白云寺。
瞎眼的寡母叹着气,颤颤巍巍捧着最后一点红薯根熬的稀粥,喂病卧在床的女儿吃下去。
她粗糙了一辈子的手指,小心翼翼得摸着女儿削瘦的脸,每摸索一寸,便抖一下手,仿佛这样的移动,已用尽了她所有的力气与勇气。那布满了沟壑的脸,也是老泪纵横。
床前,回荡着她低低的艰难的喃喃,不要怨娘,娘也是没办法……不拿你去换,你哥哥就回不来了……
她是爱她的,当然爱。一对儿女,她一个瞎了眼的妇人,何等努力才能拉扯长大。
这一世,他不得不渡魂在一个女娃身上。但是性别老幼对他来说已经什么都不是,连牲畜之身他也不计较——只要能活着。
他从小就表现得很懂事。家里穷惯,连吃穿都愁,哥哥小小年纪便学了坏,偷鸡摸狗,坑蒙拐骗……而哥哥越是这般令人伤透脑筋,他便越是温柔善良体贴母亲。很多回,寡母便是抱着她痛哭,说她只有他了,不能再指望儿子。
寡母会拿起扫帚柄狠抽哥哥一顿,会指着门叫哥哥滚以后不要再回来,却从未对他说过一句重话。她疼惜他,如同疼惜自己唯一的珍宝。
可故事的结局不是这样的。在哥哥干了天大的坏事连命都被攒在别人手上时,寡母到底是接受了对方的要求,把他嫁过去把哥哥换回来。她怨自己的儿子,可儿子在她心目中也是比什么都重要。就算哭得这样伤心,面上这样不舍,都不能掩饰她已决心将他舍弃的事实。
他发起了烧,烧得甚至不能下床。如死尸般躺得昏昏沉沉之际,脑子里浮现出很多东西。
想到后来他终于明白,为什么他会被放弃。因为他所求予的人拥有比他更重要的东西,为了那更重要的东西,所以他就被丢下了。
这原本无可厚非……可为什么,他就不能成为最重要的那个呢?
这一世,她还是没有来。
她是不是再不会来了?
韶平二年,十一月,雪满草野。
他在寒风冷冽的屋檐下站了一整夜,在破晓时分,沉压压的天幕被光线割裂的那一刻,终于听到吵吵嚷嚷的里屋里穿来一声婴啼。
作者有话要说:2。4
选了几世写……这一章是详细的,下面就很快很快了,大概下章末尾就可以写到蓬莱了。
老板分别是秀才,道人,少年人,女儿,已经最后那个等孩子生下来的父亲,这个你们应该都想想就知道的。
第85章
“恭喜;恭喜!是个大胖小子!”
兴奋得奔着主家而来的女人身材臃肿;喘着粗气脸上却难掩开怀笑意,那样危险的生产虽然到头来只是虚惊一场;但任是谁人都会觉得怀中这孩子得来不易。
他接过稳婆手中的襁褓;心静如水;手臂却不知怎的有一丝颤抖。
健康的婴孩扑腾着手脚;显然连漫长的降世过程都未消磨光他所有的力气;直到这力气被无意识挥霍干净,孩子才沉沉睡去。屋里还满是蒸腾不散的热气;浓郁的血腥一时半会还弥漫着,丫鬟匆忙的脚步也掩饰不住喜悦,他抬起头,妻子芝娘在微微晃动的纱帘之后望向这边,疲惫却欣慰得笑着。
一墙之隔的外头,大雪满草野,他怀疑自己甚至听到雪将茅草压弯折断的细微声响,怀中襁褓嘹亮又充满活力的叫喊渐渐消失,而那种无法言喻的来自血脉的陌生冲击,却长久得在他的身体里挥散不去。让他有些迟疑,又有些害怕。
——这是他的孩子。
时光飞逝如梭,稚嫩的孩子开始长大。芝娘在生产时吃了大苦头,即便是产后调养得好,在以后的日子里都不曾再怀上孩子。但有熙儿承欢膝下也是足够。
那是很平静也很满足的岁月,他是一家之主,是妻儿的天地,享受过全心全意的依赖,也深切得意识到自己的重要性,没有他,孤儿寡母何以立足,又要怎般受那些污脏贪婪的亲眷欺凌……所以在他突兀得离世之际,芝娘熙儿那般的悲痛欲绝他已有预料。
熙儿已经到了该上学堂的年纪,送了束脩行过师礼,他亲自出门帮忙置办笔墨纸砚,谁料却无端遇上一股邪气。那本是大户人家内宅争斗落下太多胎儿,日久天长孕生的血婴,因逢上鬼月,白日里亦能借阴气显形。普通人自然不受其扰,可他虽居羸弱的凡人身躯,毕竟包裹着一股灵气,却是被血婴盯上。
当下魂魄离体。他用尽了法子,却没法再回转被血婴吸尽生气的躯壳。恐生魂消散,急急寻找下一个渡魂之躯。可待他渡了魂回转,满府缟素都已经撤下。这么些时日,芝娘容颜已憔悴得像是老去十载,熙儿似乎一夜之间成长,瞳眸中已不复孩童懵懂的纯真。
而他满腔的怜惜与重回此间的热情,在遭逢妻儿满脸惊恐几欲晕厥的模样前,都化作了一捧冷寒雪水。任他再如何解释,芝娘只认他是吞了丈夫记忆前来谋财害命的鬼怪,熙儿更是抄起供奉的香炉,在母亲刺耳的尖叫中狠狠砸向他的头。
额头破开一个口子,血水汩汩往下淌,染上他的双眼,更显出可怖的模样。浑身上下犹如刚从冰窖中捞出般毫无温度,在手拿挑担瑟瑟发抖的护主丫鬟冲上来前,他往门口慢慢走去。
人心,呵,人心啊,费尽心机算计着成了人心中最重要的人,到底还是算不透这玩意儿。
韶平十六年,八月,天蝗蔽日。
旦逢灾年,人命如草芥便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死的人多了,瘟疫更是频繁。不过而自那生机断灭的死地,总会生出些寻常见不到的东西。他在采药回来的路上,捡回个濒死的丫头。
这心肠已经锻成了石头,自不是起怜悯恻隐之心,只是见着那精瘦枯败的脸上,镶着的一双挣扎困苦的眼,他驻足看了眼,也不知想到了什么,鬼使神差竟将她给捡了回来——可捡回来又无什么用,总归是一口饭而已。他点了油灯,一页一页翻那些老旧的医术,素华炮制好他采来的草药,做了饭,便又坐在门槛边呆呆望着毫无变化的天空。
素华是一具鲜活的傀儡。当年他在这南山脚下起了医庐长住,往后研究的也是些古怪症状,名声也有,只是脾性冷僻,与其说是行医,不如说治人,也算不得什么好人。某一年遇上对症状奇特的病患。当家的千里迢迢带着二子求医,当他言明只能救一个之时,来人竟毫不犹豫舍弃了长子,数日之后更是付了金银便忙不迭带着小儿子离去,竟连长子后事都不愿理会。
家宅闹剧他自是没兴致理会,只是素华情况过于诡异,叫他在人断了气之后还是搁在自己榻上用心钻研。病因是阴怪作祟,潜伏在两兄弟胸腹中几乎炼成了蛊,弟弟命格重些,因此他毫不犹豫将弟弟身上的东西引到哥哥体内,两物一冲,直接将素华致死。
但素华的命格太轻,实在太轻,轻得本不应该降生,所以魂魄也易散——偏偏那东西盘踞在他身体内,竟由死气转化成了生气,活生生将素华魂魄给拉扯住了。所以素华体内是有魂魄的,只是他已是死了,两者形成一种诡异的平衡,他的身体仍在生长,模样也不似行尸走肉,但他已是死了。
他便将素华炼成了傀儡,不愿刺激那股生气温养躯壳,作为自己下一个渡魂的宿体留着。
如此又是几年。他当年无意捡回来的丫头也长大了,名为阿蒲。虽然阿蒲为他所救,后来又拜了他为师,但她是深深厌恶着这地方的。整个医庐都像是座巨大的死气的坟墓,死气沉沉的鬼手大夫,死气沉沉的冷面药童,而她或许是这里面唯一一点鲜活之色。她有普通女孩的鲜活生命,有像花一样蓬勃而绽放的妍丽姿态,哪怕是压抑在恐惧背后的厌恶与排斥都无比鲜活。可或许世事总有那么多阴差阳错,阿蒲竟恋上了素华。
他曾在昏夜明明昧昧的光影中,听到屋外的阿蒲小声而颤抖得对他的傀儡说:“哥哥,逃吧……我们逃吧,逃得远远的!”
素华的身体没有停止生长,所以现在已是个弱冠之龄的青年。容貌尚好,肤色苍白,总带着股病态般的孱弱,阿蒲是怜惜素华的,先入为主想当然的认知牢牢占据大脑,没有回应的爱恋竟也炽烈燃烧起来。所以当素华的傀儡之躯开始崩坏之时,阿蒲以为素华旧病复发,无计可施之际竟冒着犯师长的忌讳,也要盗取他救命的药。
身上这躯壳使用得久了,难免散发出介于生死交界的既清明又腐臭的气息,越是到需要再次渡魂之际,他对这方面便越重视,于是手制了一些药,算好时日,药尽时便是渡魂之期。傀儡因他身体的反馈,自然也会有影响。而他用来稳定魂魄的药,在阿蒲看来,就是救命之药。
在阿蒲偷入他房间时,他便无声无息站在门口,眼看着她又恐又慌得找药,眼看着她回过身见到他时恐惧得几欲晕厥的模样,眼见着她慌不择路将师长撞到在地,眼见着她发现他已无鼻息时战栗如抖筛。
这一次渡魂已是被他准备了十几年的事了,比起过去来自然要顺利得多,只是痛苦却是一点没少。到他终于能全然控制这身躯之时,他也醒了过来。
然后他一睁眼,便见着伏在他床头的阿蒲那欣喜若狂的眼,慢慢变成惊疑不定,慢慢变成难以置信,慢慢变成惊恐欲绝。
她认出来了。这个在医庐中生长见惯了那么多不可以人力来解释的事的女孩,这个哪怕误害了师长也要救她心上人的女孩,在见着他醒来的第一眼,便认出,这已经不是自己的心上人,这是自己误杀的师父。
阿蒲疯了。
韶平三十年,二月,梅花枝头俏。
……
已经很多年了,他自己也数不清有多少次渡魂的经历了。
忙忙碌碌一世世跋涉,因人而扰,为人所弃,艰辛,困苦,哪怕是那点想要牢牢抓住的温暖,都微薄得如同即将熄灭的黯淡烛火,在日出时分就会随薄岚一道烟消云散。
他已是真真切切得撕却了那身仙神清风明月的皮,整个人都浸淬了这凡尘的污浊,如凡人般专营不休,算计着人心,谋求着欲望——却到底是被天命所戏弄。明明在无数次被放弃之后懂得,他必须要成为最重要的那一个人,才不会被舍却,可明明他已经成为了最重要的那个人,还要眼睁睁看着似乎唾手可得的真情面目全非,然后被现实冷冷嘲讽。
他曾承欢膝下彩衣娱亲,为换得父母真心相待。
他曾执子之手举案齐眉,为换得妻子真情以付。
他曾慈心善意遮蔽风雨,为换得子女真心相伴。
他曾杯酒许誓雪中送炭,为换得旧友真情追随。
……
不断变换着身份,不断算计着人心,可再和乐太平的景象,在他再次渡魂归来,都被撕扯得粉碎。没有人肯信他便是自己的儿子、丈夫、父亲、挚友、师长……他永远都是侵占了他们记忆与魂魄的鬼怪,甚至当着他的面苦苦哀求着将过去的那人还回来。
那些年,他还没有那般得偏激。因为不屑,所以被伤到了也只会转身离去,不叫它伤到第二回。可那痛在心尖上一层一层得叠,总有一天污了他的胸膛。
——他是真的曾感受到温暖的,可他后来困扰着,他得到的那些温暖究竟是因着他本身,还只是这些壳子?
繁华盛景匆匆,终究不过一付断墙残垣。
随着魂力渐消,越来越多的记忆模糊不清,他疯得更厉害了。再理智不过得疯狂着。
然而怎甘对着那天命认输?怎甘就此一败涂地?
他像所有普通人一样,与青梅竹马的表妹成婚,生子。贪婪得紧抓着那些浅薄的暖意,在又一次被迫转换躯壳之后,他还是回到了原地。总是连枕畔人都不肯信他,他将他的妻子囚禁起来,用各种事实表明自己的身份,逼她不得不面对一个事实,他确实是自己的丈夫。然后他眼睁睁看着多年相守的妻子在自己面前自尽。她无法接受自己的丈夫竟然是这样一个夺人魂魄与躯体的怪物。
原来就算是成为最重要的一个,就算是叫人知晓从头至尾都是他,他还是要被抛弃,被远离。
这天道总有理由叫他一无所有。
他的胸腔中开始潜伏起一只野兽,鲜血淋漓张牙舞爪,似乎随时都会将自己与周围的一切撕得粉碎。继续辗转凡尘,用尽一切想得到不变的真情,而在一次又一次的背弃之后,亲手杀了那些辜负他的人,看鲜血淌遍双手,总会叫他感受到人体中最后一点暖意。
不甘心,再如何也不能甘心。
……
千疮百孔之后,坐在衡山洞府中,看那漫长岁月里刻记下的烙印,记忆时刻不停得在消逝,若不是借着这些文字,他都已回忆不起久远之前的经历。
可这一世一世,她竟再未出现。
你去哪了?你再不会来了吗?
他其实已知道他为何会那样憎厌她的缘由了。
他也终于明白,多年以前,在洞灵源的那一世,方其雅为何会那样绝望得毁灭自己。
……无论是爱你,还是恨你,都永远不会得到回应。
作者有话要说:2018
最后还是决定借着这样的基调写完这些世。阿湮要出来了。下章蓬莱。
老板你已成功被玩坏… …,不谢。
第86章
三十二重天擎浩瀚,于天顶荒漠无涯的混沌洪流中;沉睡的亘古殿堂沉淀着厚厚的鸿蒙气息;宛若有生命呼吸般若隐若现。那每一下吞吐,都勾连着黄泉碧落的山力海势;天地仿佛也有了相应的脉搏;随之沿着古老而强大的规则运行着;没有任何事物能动摇。
然后在某个瞬间;太易宫那井然有序的脉动似乎漏了一拍,无形的混沌气浪便自虚空中充溢;膨胀,卷积成风暴霸道而剧烈得冲向天外。似乎一只大手在拨弄着已定好的秩序,直直窜入渺茫的未知,那叫神都无法预料的渊源悄然变更,连合道的伏羲亦无法觉察的意外。
唯有天河之畔的织女,在这瞬间颤了手,打落一支梭,废了匹美妙无暇的星纱。
她沉吟良久,撕了织机上的锻纱,随手抛向天边。缎子染了尘便化作美丽的云彩,因是织废了的,云彩轻悠飘游了片刻便飞散成缕。
织女听到冥冥中似钟似磬的声音,她抬起头,视线似乎穿透无穷无尽的星海,窥探到天外那洪流聚集之地发生的一切。那里潜藏着废弃的法则,蕴含着一切的因果与渊源,现在已经没有神能触碰到那样的所在了,除了……
‘大人,偶尔也顺着天道一次罢,跟它过不去也罢了,总不能老跟自己过不去,’她缓缓把视线收回,又开始忙碌地织云彩,‘您实在不该记起来的。’
长生草在星沙中幽幽摇晃着身形,她的恋人虚渺的魂魄便坐在那里,温柔而微笑得,注视着她。所有仙神都知晓,天河畔有个织女,日夜不停编织着天纱,就像她自己也忘了,很久很久以前,连时间都不曾笼罩这天地之前,她所编织的,其实是命运。
——衡山莲塘之中,好不容易再度凝结完整魂魄的虚影猛然睁开双眼。
辰湮做了一个梦。
她曾在太易宫沉睡了何等漫长的年岁,纵然时间于她是如此轻薄又微渺的事物,她也未曾有任何得小觑时间温柔又无坚不摧的力量,可她是从未做过梦的,那时间长河里始终不存在一样事物能令她眷顾——然后她却在莲花绽放又破碎的撕裂声中做到一场梦。
那梦境是如此浩瀚而古老。
盘古逝去,烛龙沉睡,降临于世的第三位大神静静坐在不周山顶,冷眼注视着天地的演变,直到她的眼神终于因时间与空间缝隙中失落的生灵而泛过细微的波动。
这是连时间都重新衍生以运转新纪元的时代,天地的初始,生灵都还未得以降生的亘古。陨落在开天风暴中的混沌魔神那失落的法则飘散在天顶,大地山河走势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发生着剧变,充溢着天地的也是最原始最纯粹的生机,一切生命毫无顾忌得张扬着生命的张力,没有形体的束缚,没有法则的苛求。因此神祇的身躯是那样巨大,她的双脚踏在幽冥,举手便能触摸星辰,只是与其说那是实体,还不如说是过分庞大的力量凝成的虚影。
而那自混沌莲子中孕育而生的神祇,低下头,注视着掌心中的脆弱生灵。
与她全然不同的形态,然而又非此世孕育的生命。他的身上卷集着扭曲的时空风暴,脆弱得随时都能被撕成碎片,冥冥中却像是有什么力量在守护着他。
神祇漫不经心又默然无涯的视线,无法窥破这生灵,于是到底是带了些好奇。
“你是什么?”
当她注视着这生灵时,生灵也在注视着她,穿越亿万载时光陡然相会的两个存在彼此注视的第一眼,此世的宿命便脱胎而生,自笼罩不周山的风云中升腾而上,随呼啸的混沌气流盘旋在天地的众法则中,又隐隐超越众法则。
他的眼神是懵懂而茫然的,那股神秘的力量叫他记不起太多的东西,也不能说出太多的话语。但他还是本能得回答了她:“仙。”
“仙……是什么?”神祇这样问道。
“仙便是,我这样的生命。”
这一句话后,此世便有了仙这种概念。这生灵是如此奇妙啊,他身上有如此深刻的时空烙印,比流荡在此间的时间还要高级得多——他来自很遥远很遥远的后世,可他的一举一动竟能改变这片最初的天地。
神祇与他一起静静观看着天地的演变。她们是这新世界中唯二的生命。神祇觉得很有意思,她终于明白盘古口中的陪伴是什么。天地未开前她便有了意识,她看着盘古与三千魔神厮杀,看着盘古以力证道破开新世界,她看着盘古力尽陨落化身这山河,盘古说我要死了青华你得替我看着这片天地,她说好。然后她就化了形。
哦原来后来她一直以为的天命,并不全是母亲强加给她的,还有亘古鸿蒙中的那一句承诺啊。
神祇说:“仙为什么这么弱小?”
弱小的生灵说:“不,是您太强大。”
可是真的是太弱小。那时空的烙印本就像是要压垮他了,这天地中任何一种意外都能将他碾碎。神祇觉得,她护在他身上的力量再重一点点,都有可能将他魂飞魄散。
神祇想到一个办法:“你最擅长什么?趁着它们还未全部凝合成天道,挑一条吧,那力量能让你变得不这么脆弱。”
她指着天顶那些勉强共存的事物。那是……法则?
混沌魔神已然尽数消逝,法则失了主人,这天地又还未孕育它应得的神祇,该为神祇所得的法则便渺渺茫茫得盘旋在这虚空中,被慢慢成形的天道吞噬。法则的力量何等强大,可她身上是没有法则的,而且就算是他得到了法则,在她看来,仅仅也是变得不脆弱而已。
他说:“我不需要。法则都有自己该有的主人,我是无法得到的。”
“现在它们没有主人。”
神祇又看了他一眼,直接探寻到与他的形态力量有所相似的那条,伸手一把抓下:“就它吧。”
法则老老实实待在她手中,竟连反抗的念头都不敢有。他却无奈得笑了:“我无法触碰它。就像我无法触碰这世界的一切。”
神祇说:“可它已经是你的了。”
最后她还是松开手,那道法则便窜回到了天边。可就算是之后成形的天道也无法再吸收它了。在那久远之后的世界,火神祝融所制的凤来终于得以化灵的那瞬间,这历经漫长时光仍孤零零盘旋在天外的法则便开始蠢蠢欲动,天道便不得不降下它。
明明神农做琴,伏羲做瑟,哪个皆可称乐之始祖,却都没法得到乐神之位,因为那神位所对应的法则,早已经在亿万年前就为她许了应得它的主人呀。
此后,哪怕他不再为仙,被贬落凡尘,历血涂大阵,不得不渡魂而生——天界都未出现第二个乐神——那法则至始至终还是只会属于他。
后来,大概是很久以后的某一天,这忽然出现的生灵,便如他来时那般,忽然离去了。
神祇还是坐在不周山上,静静看着这天地。然后就逐渐有了众生。
……
‘原来,是这样。’
辰湮闭着回想着那个梦境,在某一个刹那,蓦地抬起头,望着九天之上太易宫的方向,微微皱了皱眉。
她感觉到一份悸动,但连她自己都说不出来那是什么。她接收到的记忆并不完全,大概只有些破碎的片段,想来,完整的记忆传承该是落在那三十二重天顶。而她只不过是一缕神识。
然而,让辰湮惊奇的,是这陌生的记忆因何而失落,又因何而回归。
“阿湮……”纤细的声音小心翼翼唤着她的名,回过头,凤凰挂着泪珠怯生生望着她。
雪皇很不好。从她眼睁睁看着莲塘召回阿湮、见到她处在崩溃边缘的魂魄开始,她就难过得几乎窒息。她就像之前等待过的无数次那样,等到她醒来。她想说阿湮阿湮不再轮回了可好,想说阿湮我们不再管他了好不好……可她什么都说不出口。
辰湮终究还是又迈进轮回去了。
这场修复?( 上神 http://www.xlawen.org/kan/1483/ )
他说:‘命魂已无任何意志留存。届时你是凤骨又不是凤骨,但你作为凤骨而存,扇子便定然不会拒绝新的主人。吾话尽于此……再会。’
这株树屹立在这里。从混沌魔神一路至今,天地生长演化了多少年,它就存在了多少年,于天道所无法注视的灰暗角落,逍遥自得的存在着。它不触碰天道,不干预外事,可有一日,逢着一个命途坎坷的小友,终究是松了口,愿意撑开繁华冠盖,而他遮蔽一时的风雨。
阿祸说:“好。”
阿祸在重洛峰上等到了方其墨,阿祸与他说:“舅舅,我要走了。”
方其墨瞬间呆滞:“走……走去哪?”
阿祸只是淡淡笑开。他很少笑,可他笑的时候,那便是春风化雨,难以抵挡。
方其墨却看得目呲尽裂,他想装不知道可那眼神实在是太过决绝,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在述说着,他走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疼惜外甥到从来舍不得一句重话的他,破天荒举起了手,可到底是打不下去:“你、你想去哪……!”
阿祸静静望着他,只是轻声道:“舅舅,再见。”
他们大打了一场。
阿祸养了两年伤,在一个静美的黄昏离开。此后,便再无音信。
*
人间历经数代,仍然是高家人的天下。
他在一个即将饿死的穷酸秀才身上睁开双眼。茅屋四面漏风,家中一贫如洗,秀才临死前,最大的执念,是悔婚的未婚妻。
作者有话要说:1。24
尼玛,作者会让老板知道,你渡了别人的魂,承了别人的命运,终究是没好结局的,有亲缘情缘的是你这壳子,不是你。
没有阿湮,你连那点温暖都不会有……
啦啦啦要走正剧情了。春秋笔法十几世分分秒就写完了,咱开写蓬莱吧。
大纲已改,老板最后成魔。
ps:祝愿作者清歌一片一路走好。
为曾触动过我的远古伊甸、步步莲华、大药天香……
第84章
元德十一年;正月;天有大雪。
秀才从塞满稻草的脏绵褥上爬起来,没有被无时无刻不压迫他神经与血肉的剧痛所打败;面临的困境却是继续被饿死。
茅屋中连墙根底下苟延残喘的老鼠都瘦只剩骨;而他连攀爬到门口的力道都没有;全身上下只有一双眼睛是能用的;幸而这里还有活物——他艰难抓住被慑去神智的老鼠,枯瘦的手指直直扣进血肉腹体;连尖细的吱声都没有手里的活物就没了声息,血腥味涌进鼻腔口腔反倒带来一种久旱逢甘霖的刺激;每一下撕咬吞咽都像是活生生割裂一个魂魄;直到身体里被注入一只老鼠的能量,他带着满手的血腥残骸与偷生的满足;再次挣扎在残酷的渡魂之苦中。
能爬得再远些,食物就成了院子里能找到的一切菜叶、草根,甚至是苔藓、绿衣。这屋所与他一般死寂,很多次他便听着说话声、车轮声、叫卖声就在一墙之隔的那头,他的心跳每每都因那任何一分动静而剧烈震颤,叫他感觉自己是活着的,可矮矮的土墙、破落的门锁,就轻而易举将两个世界隔开,任凭他死了发臭了变成了森森白骨,都无人发现。
再好些,身体能运转自如,翻遍整个茅庐,值钱的家当只有书箱里的几本书跟笔墨纸张,即使妥善保存,那书也因年代久远而缺了边角蚀了书脊。秀才择人借了张桌椅,临街做了一门谋生的行当,也不过卖字卖画替人写信。初时有人指指点点这把读圣贤书看得比天还重要的穷酸秀才,怎的也捣鼓起铜钱臭来,看习惯了,倒也接受了这种转变。
攒下点小钱,温饱不愁吃穿,秀才远远望见过药材铺老板的女儿,那是他原身的未婚妻,其父嫌贫爱富退了这门长辈定下的婚事。
秀才敛目勾勒下手中画卷的最后一笔,放下笔,吹干墨迹将画卷起交给买主。
渡魂无数世,形形色。色之人看遍,怎会不精通药理。设下一连环局,假药掉包,人命官司,药铺被砸,恶霸强娶……人家屋漏偏逢连夜雨,他也不过是顺理成章再推一把,在自己造成的走投无路面前又拉了一把。
接下死里逃生的岳父谢意,谋得妻归,离得当日渡魂之际,不过短短一载。
他若想对一个人好,怎会叫人觉察出他心口不符。成婚数载,当也是夫妻和睦,举案齐眉。可预计到了所有,唯独不通人心,算不准命道。
秀才承了药铺,那一年外出贩药,不巧遭遇山洪,流落异乡。
辗转经年得以回乡,妻已改嫁。
不过粗鄙妇人,纵有几分学识,柔情蜜意也抵不过柴米油盐。秀才也只是又一次远远望上一眼,犹如最初他在街口望见走近药铺中的粉裙少女。娶她是为全此身执念,解了这因果他才能天大地大任处去。既看错一场人心,又何妨再看另一场。转身离开,不复再来。
元德二十三年,九月,久旱逢甘霖。
青水观来了个挂单的云游道人。他的身后跟着个面色苍白似有不足之症的舞勺年童子。
道人言其与弟子自陵东而来,也无去处,不过是走走看看这天下山水罢了。又道其徒并非胎里带来的病,而是后天积苦成疾,病入了骨髓,须得多年调养才能痊愈,今日里气色又不大好,因此借宝地休养时日。
众道皆称无妨。又有观主,平生酷爱弈棋,纠结两年的残局为道人所破,大喜,引为知己。
道人杂学出众,且精通雌黄之术。想来他那徒儿症状真是凶险,才多年不愈。每隔五天道人入山采药一次,自行炮制入药,闲时教授徒儿《黄庭》之卷,讲解有道,渐来观中道子均喜于时求教。
如此半年,童子病稍退,眼瞳复有神采,筋骨也有余力,与常人无异。
道人携童子离开青水观。
游历天下寄情山水,道人待童子如亲子,授其学识,教其为人处世至理,师徒相依为命,但童子仍偶有郁郁之色。
数年之后于南边某城,熟悉景色入目,童子幼时记忆渐苏,辗转寻得家门,认得父母兄妹,抱头大哭。
道人即将再次出行,童子捧着家中拜谢之礼,于师父面前跪求。道人言道,当年你尚幼,于花灯节朝为恶人所拐,贩卖至千里之外,受尽苦楚,我将你救下,你于我身侧陪伴数年,也算抵了这段因果。
多年师徒情缘抵不过骨肉至亲……也不过是世间常理。
道人不言师徒相待自己所付出的辛劳,眉目淡然转身离开,只当自己又看错一遭。
这一世碌碌而去,后来他回到衡山那个山洞,在石壁上刻上此生轨迹之时,僵硬的手指停顿了很久,还是没法描记完全。
他想了很久才想明白一个道理,他其实并没有奢望在这些人身上得到真情,他甚至连丝毫发自内心的情感都没法表露给这些凡人……为什么呢?因为清晰得认识到他们都不是她?或许是的。他那样得排斥她来到自己身边,可也恰恰只有她,给过他最纯粹最温暖的缘分。
或许他该骗过自己,然后才能骗过人。
然而这一世,她不曾出现。
明光五年,四月,桃花晚开。
镇上的白大夫救了个重伤的外乡人。
据说救回来的时候只剩下半口气,身体都是半凉的了,亏得白大夫行医多年医术高超,堪堪吊住半条命慢慢磨着救治。
长得是不差,眉清目秀少年人,就算病怏怏奄奄一息,脸容上那骨子清俊气也是丝毫不减。身上穿的衣饰虽然破烂,但料子却是极为上层的,想来来历也不普通。偏偏模样是受过极为深重的苦楚的。
全身数处刀伤,砍得不深,否则失血过多便能磨去他的命,右肩上的箭伤重些,但有火灼的痕迹,显然是伤势紧急活生生拿火把灼烧伤口止得血,最要命的是左边小腿上那道利器刺过的小伤口,是淬了毒的,毒血未被尽数引出体内,几日下来,那小腿甚至被溃烂了大半。
白大夫的儿子帮着老爹把病人搬回家,清楚老爹的性子,忍着心惊肉跳帮忙处理完伤势,蹲门口抽了袋旱烟,半夜敲响老爹的房门。白大夫老眼昏花了还在灯下处理药材,看到儿子苦着嘴跟他打商量,爹,还是把他送走吧……看这少年人的模样,若他的仇家找上门来……
白大夫盯着儿子看了半晌,随手抄起筛药的蔑篓,盖头盖脑抽了他一顿。这回白老二是苦到了心里。自家老爹这犟脾气犟了一辈子,行医至今,但凡遇见病人,就没哪回肯把人中途丢下的。人品是没法说,连镇上最无恶不作的霸王在他面前,都得恭恭敬敬弯下腰去,可就老分不清状况——看那小子的模样,那是能救的么!
可也没办法,唉声叹息认了吧,镇子小,碎嘴多,邻里邻外通一句话就能全部给传遍,索性对着白家这镇上唯一的大夫家,保持着足够的敬意,这小子的伤势还能捂得住。
等到少年人醒来,已经是好几天以后的事了。那烧烧了他这么多天不退,还好是没将他烧成个傻子。左边这小腿难处理些,腐肉割尽,毒却是入了骨,这腿就相当于废了,侥幸好起来,也着不了力了。
他一天天熬着,熬着能坐起来,熬着能用拐杖走两步,熬着不变成个废物。不过多一张嘴吃饭的主儿,药也是现成的,以往这样的事也不是没有。白老二倒是稀奇这少年人竟会有那般强悍的忍耐力,要不是听到他道谢,几乎以为他是不会说话的!这般年轻的少年人,从始至终就没听到过他喊一声痛!
白老二偶有几次见他坐在窗前静静望着黄昏渐退,看一回就感叹一回他生的好模样。
那晦暗的日光从窗纸上透过来,在屋里打上淡淡的光影,他半明半昧得坐在那里,微微伛偻的身上盖满了朦胧的晕光,清俊的眉眼便点点渗出凉意来,明明没有一丝悲,偏能叫旁人心尖上都渗出血。
难怪镇口王大爷家的闺女就看了他一眼,便再迈不开步子。吵着闹着要她爹请人来提亲。
白大夫私下叹息说,底子毕竟是伤透了,能熬几年便是几年吧。
那几年的时间里,即使苦痛缠身,他依旧顽固得活下去。可这样努力挣扎,他给人的感觉,仍旧是心如死灰脑存死念。他吃饭,睡觉,艰难得走路,帮白大夫收拾药材,每一天在夜色来临前送别黄昏——努力得活着,然而他好像随时准备着死——心平气和得迎接随时都会降临的死亡。
少年人用尽小半截这枯败的命仍旧没有想明白一个问题。作为一个母亲,怎么会为了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甘愿亲手杀死自己的儿子。
此身是她十月怀胎艰难诞下,是她亲自看护料理慢慢成长,他仍记得幼年时渡魂成功的那晚睁开眼,守在床前三天三夜未合上眼的贵妇人喜极而泣的泪颜,也记得他学会朗诵第一篇诗落笔写下第一个字时,她欣喜又纯粹的眼神,可这样的珍爱,到他威胁到她家族的延续时,仍旧毫不犹豫选择舍弃他的命。
毫不犹豫,舍弃,亲生儿子的性命。
母亲,这个词难道不是无私奉献无怨无悔的意思么……他连珍惜都不求,只要安安静静相对着长久,为何连这竟也是奢望。
世人所流传的,与他亲眼见着的,为何从来都不一样?
这一世,仍旧没有她。
明光九年,七月,火烧白云寺。
瞎眼的寡母叹着气,颤颤巍巍捧着最后一点红薯根熬的稀粥,喂病卧在床的女儿吃下去。
她粗糙了一辈子的手指,小心翼翼得摸着女儿削瘦的脸,每摸索一寸,便抖一下手,仿佛这样的移动,已用尽了她所有的力气与勇气。那布满了沟壑的脸,也是老泪纵横。
床前,回荡着她低低的艰难的喃喃,不要怨娘,娘也是没办法……不拿你去换,你哥哥就回不来了……
她是爱她的,当然爱。一对儿女,她一个瞎了眼的妇人,何等努力才能拉扯长大。
这一世,他不得不渡魂在一个女娃身上。但是性别老幼对他来说已经什么都不是,连牲畜之身他也不计较——只要能活着。
他从小就表现得很懂事。家里穷惯,连吃穿都愁,哥哥小小年纪便学了坏,偷鸡摸狗,坑蒙拐骗……而哥哥越是这般令人伤透脑筋,他便越是温柔善良体贴母亲。很多回,寡母便是抱着她痛哭,说她只有他了,不能再指望儿子。
寡母会拿起扫帚柄狠抽哥哥一顿,会指着门叫哥哥滚以后不要再回来,却从未对他说过一句重话。她疼惜他,如同疼惜自己唯一的珍宝。
可故事的结局不是这样的。在哥哥干了天大的坏事连命都被攒在别人手上时,寡母到底是接受了对方的要求,把他嫁过去把哥哥换回来。她怨自己的儿子,可儿子在她心目中也是比什么都重要。就算哭得这样伤心,面上这样不舍,都不能掩饰她已决心将他舍弃的事实。
他发起了烧,烧得甚至不能下床。如死尸般躺得昏昏沉沉之际,脑子里浮现出很多东西。
想到后来他终于明白,为什么他会被放弃。因为他所求予的人拥有比他更重要的东西,为了那更重要的东西,所以他就被丢下了。
这原本无可厚非……可为什么,他就不能成为最重要的那个呢?
这一世,她还是没有来。
她是不是再不会来了?
韶平二年,十一月,雪满草野。
他在寒风冷冽的屋檐下站了一整夜,在破晓时分,沉压压的天幕被光线割裂的那一刻,终于听到吵吵嚷嚷的里屋里穿来一声婴啼。
作者有话要说:2。4
选了几世写……这一章是详细的,下面就很快很快了,大概下章末尾就可以写到蓬莱了。
老板分别是秀才,道人,少年人,女儿,已经最后那个等孩子生下来的父亲,这个你们应该都想想就知道的。
第85章
“恭喜;恭喜!是个大胖小子!”
兴奋得奔着主家而来的女人身材臃肿;喘着粗气脸上却难掩开怀笑意,那样危险的生产虽然到头来只是虚惊一场;但任是谁人都会觉得怀中这孩子得来不易。
他接过稳婆手中的襁褓;心静如水;手臂却不知怎的有一丝颤抖。
健康的婴孩扑腾着手脚;显然连漫长的降世过程都未消磨光他所有的力气;直到这力气被无意识挥霍干净,孩子才沉沉睡去。屋里还满是蒸腾不散的热气;浓郁的血腥一时半会还弥漫着,丫鬟匆忙的脚步也掩饰不住喜悦,他抬起头,妻子芝娘在微微晃动的纱帘之后望向这边,疲惫却欣慰得笑着。
一墙之隔的外头,大雪满草野,他怀疑自己甚至听到雪将茅草压弯折断的细微声响,怀中襁褓嘹亮又充满活力的叫喊渐渐消失,而那种无法言喻的来自血脉的陌生冲击,却长久得在他的身体里挥散不去。让他有些迟疑,又有些害怕。
——这是他的孩子。
时光飞逝如梭,稚嫩的孩子开始长大。芝娘在生产时吃了大苦头,即便是产后调养得好,在以后的日子里都不曾再怀上孩子。但有熙儿承欢膝下也是足够。
那是很平静也很满足的岁月,他是一家之主,是妻儿的天地,享受过全心全意的依赖,也深切得意识到自己的重要性,没有他,孤儿寡母何以立足,又要怎般受那些污脏贪婪的亲眷欺凌……所以在他突兀得离世之际,芝娘熙儿那般的悲痛欲绝他已有预料。
熙儿已经到了该上学堂的年纪,送了束脩行过师礼,他亲自出门帮忙置办笔墨纸砚,谁料却无端遇上一股邪气。那本是大户人家内宅争斗落下太多胎儿,日久天长孕生的血婴,因逢上鬼月,白日里亦能借阴气显形。普通人自然不受其扰,可他虽居羸弱的凡人身躯,毕竟包裹着一股灵气,却是被血婴盯上。
当下魂魄离体。他用尽了法子,却没法再回转被血婴吸尽生气的躯壳。恐生魂消散,急急寻找下一个渡魂之躯。可待他渡了魂回转,满府缟素都已经撤下。这么些时日,芝娘容颜已憔悴得像是老去十载,熙儿似乎一夜之间成长,瞳眸中已不复孩童懵懂的纯真。
而他满腔的怜惜与重回此间的热情,在遭逢妻儿满脸惊恐几欲晕厥的模样前,都化作了一捧冷寒雪水。任他再如何解释,芝娘只认他是吞了丈夫记忆前来谋财害命的鬼怪,熙儿更是抄起供奉的香炉,在母亲刺耳的尖叫中狠狠砸向他的头。
额头破开一个口子,血水汩汩往下淌,染上他的双眼,更显出可怖的模样。浑身上下犹如刚从冰窖中捞出般毫无温度,在手拿挑担瑟瑟发抖的护主丫鬟冲上来前,他往门口慢慢走去。
人心,呵,人心啊,费尽心机算计着成了人心中最重要的人,到底还是算不透这玩意儿。
韶平十六年,八月,天蝗蔽日。
旦逢灾年,人命如草芥便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死的人多了,瘟疫更是频繁。不过而自那生机断灭的死地,总会生出些寻常见不到的东西。他在采药回来的路上,捡回个濒死的丫头。
这心肠已经锻成了石头,自不是起怜悯恻隐之心,只是见着那精瘦枯败的脸上,镶着的一双挣扎困苦的眼,他驻足看了眼,也不知想到了什么,鬼使神差竟将她给捡了回来——可捡回来又无什么用,总归是一口饭而已。他点了油灯,一页一页翻那些老旧的医术,素华炮制好他采来的草药,做了饭,便又坐在门槛边呆呆望着毫无变化的天空。
素华是一具鲜活的傀儡。当年他在这南山脚下起了医庐长住,往后研究的也是些古怪症状,名声也有,只是脾性冷僻,与其说是行医,不如说治人,也算不得什么好人。某一年遇上对症状奇特的病患。当家的千里迢迢带着二子求医,当他言明只能救一个之时,来人竟毫不犹豫舍弃了长子,数日之后更是付了金银便忙不迭带着小儿子离去,竟连长子后事都不愿理会。
家宅闹剧他自是没兴致理会,只是素华情况过于诡异,叫他在人断了气之后还是搁在自己榻上用心钻研。病因是阴怪作祟,潜伏在两兄弟胸腹中几乎炼成了蛊,弟弟命格重些,因此他毫不犹豫将弟弟身上的东西引到哥哥体内,两物一冲,直接将素华致死。
但素华的命格太轻,实在太轻,轻得本不应该降生,所以魂魄也易散——偏偏那东西盘踞在他身体内,竟由死气转化成了生气,活生生将素华魂魄给拉扯住了。所以素华体内是有魂魄的,只是他已是死了,两者形成一种诡异的平衡,他的身体仍在生长,模样也不似行尸走肉,但他已是死了。
他便将素华炼成了傀儡,不愿刺激那股生气温养躯壳,作为自己下一个渡魂的宿体留着。
如此又是几年。他当年无意捡回来的丫头也长大了,名为阿蒲。虽然阿蒲为他所救,后来又拜了他为师,但她是深深厌恶着这地方的。整个医庐都像是座巨大的死气的坟墓,死气沉沉的鬼手大夫,死气沉沉的冷面药童,而她或许是这里面唯一一点鲜活之色。她有普通女孩的鲜活生命,有像花一样蓬勃而绽放的妍丽姿态,哪怕是压抑在恐惧背后的厌恶与排斥都无比鲜活。可或许世事总有那么多阴差阳错,阿蒲竟恋上了素华。
他曾在昏夜明明昧昧的光影中,听到屋外的阿蒲小声而颤抖得对他的傀儡说:“哥哥,逃吧……我们逃吧,逃得远远的!”
素华的身体没有停止生长,所以现在已是个弱冠之龄的青年。容貌尚好,肤色苍白,总带着股病态般的孱弱,阿蒲是怜惜素华的,先入为主想当然的认知牢牢占据大脑,没有回应的爱恋竟也炽烈燃烧起来。所以当素华的傀儡之躯开始崩坏之时,阿蒲以为素华旧病复发,无计可施之际竟冒着犯师长的忌讳,也要盗取他救命的药。
身上这躯壳使用得久了,难免散发出介于生死交界的既清明又腐臭的气息,越是到需要再次渡魂之际,他对这方面便越重视,于是手制了一些药,算好时日,药尽时便是渡魂之期。傀儡因他身体的反馈,自然也会有影响。而他用来稳定魂魄的药,在阿蒲看来,就是救命之药。
在阿蒲偷入他房间时,他便无声无息站在门口,眼看着她又恐又慌得找药,眼看着她回过身见到他时恐惧得几欲晕厥的模样,眼见着她慌不择路将师长撞到在地,眼见着她发现他已无鼻息时战栗如抖筛。
这一次渡魂已是被他准备了十几年的事了,比起过去来自然要顺利得多,只是痛苦却是一点没少。到他终于能全然控制这身躯之时,他也醒了过来。
然后他一睁眼,便见着伏在他床头的阿蒲那欣喜若狂的眼,慢慢变成惊疑不定,慢慢变成难以置信,慢慢变成惊恐欲绝。
她认出来了。这个在医庐中生长见惯了那么多不可以人力来解释的事的女孩,这个哪怕误害了师长也要救她心上人的女孩,在见着他醒来的第一眼,便认出,这已经不是自己的心上人,这是自己误杀的师父。
阿蒲疯了。
韶平三十年,二月,梅花枝头俏。
……
已经很多年了,他自己也数不清有多少次渡魂的经历了。
忙忙碌碌一世世跋涉,因人而扰,为人所弃,艰辛,困苦,哪怕是那点想要牢牢抓住的温暖,都微薄得如同即将熄灭的黯淡烛火,在日出时分就会随薄岚一道烟消云散。
他已是真真切切得撕却了那身仙神清风明月的皮,整个人都浸淬了这凡尘的污浊,如凡人般专营不休,算计着人心,谋求着欲望——却到底是被天命所戏弄。明明在无数次被放弃之后懂得,他必须要成为最重要的那一个人,才不会被舍却,可明明他已经成为了最重要的那个人,还要眼睁睁看着似乎唾手可得的真情面目全非,然后被现实冷冷嘲讽。
他曾承欢膝下彩衣娱亲,为换得父母真心相待。
他曾执子之手举案齐眉,为换得妻子真情以付。
他曾慈心善意遮蔽风雨,为换得子女真心相伴。
他曾杯酒许誓雪中送炭,为换得旧友真情追随。
……
不断变换着身份,不断算计着人心,可再和乐太平的景象,在他再次渡魂归来,都被撕扯得粉碎。没有人肯信他便是自己的儿子、丈夫、父亲、挚友、师长……他永远都是侵占了他们记忆与魂魄的鬼怪,甚至当着他的面苦苦哀求着将过去的那人还回来。
那些年,他还没有那般得偏激。因为不屑,所以被伤到了也只会转身离去,不叫它伤到第二回。可那痛在心尖上一层一层得叠,总有一天污了他的胸膛。
——他是真的曾感受到温暖的,可他后来困扰着,他得到的那些温暖究竟是因着他本身,还只是这些壳子?
繁华盛景匆匆,终究不过一付断墙残垣。
随着魂力渐消,越来越多的记忆模糊不清,他疯得更厉害了。再理智不过得疯狂着。
然而怎甘对着那天命认输?怎甘就此一败涂地?
他像所有普通人一样,与青梅竹马的表妹成婚,生子。贪婪得紧抓着那些浅薄的暖意,在又一次被迫转换躯壳之后,他还是回到了原地。总是连枕畔人都不肯信他,他将他的妻子囚禁起来,用各种事实表明自己的身份,逼她不得不面对一个事实,他确实是自己的丈夫。然后他眼睁睁看着多年相守的妻子在自己面前自尽。她无法接受自己的丈夫竟然是这样一个夺人魂魄与躯体的怪物。
原来就算是成为最重要的一个,就算是叫人知晓从头至尾都是他,他还是要被抛弃,被远离。
这天道总有理由叫他一无所有。
他的胸腔中开始潜伏起一只野兽,鲜血淋漓张牙舞爪,似乎随时都会将自己与周围的一切撕得粉碎。继续辗转凡尘,用尽一切想得到不变的真情,而在一次又一次的背弃之后,亲手杀了那些辜负他的人,看鲜血淌遍双手,总会叫他感受到人体中最后一点暖意。
不甘心,再如何也不能甘心。
……
千疮百孔之后,坐在衡山洞府中,看那漫长岁月里刻记下的烙印,记忆时刻不停得在消逝,若不是借着这些文字,他都已回忆不起久远之前的经历。
可这一世一世,她竟再未出现。
你去哪了?你再不会来了吗?
他其实已知道他为何会那样憎厌她的缘由了。
他也终于明白,多年以前,在洞灵源的那一世,方其雅为何会那样绝望得毁灭自己。
……无论是爱你,还是恨你,都永远不会得到回应。
作者有话要说:2018
最后还是决定借着这样的基调写完这些世。阿湮要出来了。下章蓬莱。
老板你已成功被玩坏… …,不谢。
第86章
三十二重天擎浩瀚,于天顶荒漠无涯的混沌洪流中;沉睡的亘古殿堂沉淀着厚厚的鸿蒙气息;宛若有生命呼吸般若隐若现。那每一下吞吐,都勾连着黄泉碧落的山力海势;天地仿佛也有了相应的脉搏;随之沿着古老而强大的规则运行着;没有任何事物能动摇。
然后在某个瞬间;太易宫那井然有序的脉动似乎漏了一拍,无形的混沌气浪便自虚空中充溢;膨胀,卷积成风暴霸道而剧烈得冲向天外。似乎一只大手在拨弄着已定好的秩序,直直窜入渺茫的未知,那叫神都无法预料的渊源悄然变更,连合道的伏羲亦无法觉察的意外。
唯有天河之畔的织女,在这瞬间颤了手,打落一支梭,废了匹美妙无暇的星纱。
她沉吟良久,撕了织机上的锻纱,随手抛向天边。缎子染了尘便化作美丽的云彩,因是织废了的,云彩轻悠飘游了片刻便飞散成缕。
织女听到冥冥中似钟似磬的声音,她抬起头,视线似乎穿透无穷无尽的星海,窥探到天外那洪流聚集之地发生的一切。那里潜藏着废弃的法则,蕴含着一切的因果与渊源,现在已经没有神能触碰到那样的所在了,除了……
‘大人,偶尔也顺着天道一次罢,跟它过不去也罢了,总不能老跟自己过不去,’她缓缓把视线收回,又开始忙碌地织云彩,‘您实在不该记起来的。’
长生草在星沙中幽幽摇晃着身形,她的恋人虚渺的魂魄便坐在那里,温柔而微笑得,注视着她。所有仙神都知晓,天河畔有个织女,日夜不停编织着天纱,就像她自己也忘了,很久很久以前,连时间都不曾笼罩这天地之前,她所编织的,其实是命运。
——衡山莲塘之中,好不容易再度凝结完整魂魄的虚影猛然睁开双眼。
辰湮做了一个梦。
她曾在太易宫沉睡了何等漫长的年岁,纵然时间于她是如此轻薄又微渺的事物,她也未曾有任何得小觑时间温柔又无坚不摧的力量,可她是从未做过梦的,那时间长河里始终不存在一样事物能令她眷顾——然后她却在莲花绽放又破碎的撕裂声中做到一场梦。
那梦境是如此浩瀚而古老。
盘古逝去,烛龙沉睡,降临于世的第三位大神静静坐在不周山顶,冷眼注视着天地的演变,直到她的眼神终于因时间与空间缝隙中失落的生灵而泛过细微的波动。
这是连时间都重新衍生以运转新纪元的时代,天地的初始,生灵都还未得以降生的亘古。陨落在开天风暴中的混沌魔神那失落的法则飘散在天顶,大地山河走势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发生着剧变,充溢着天地的也是最原始最纯粹的生机,一切生命毫无顾忌得张扬着生命的张力,没有形体的束缚,没有法则的苛求。因此神祇的身躯是那样巨大,她的双脚踏在幽冥,举手便能触摸星辰,只是与其说那是实体,还不如说是过分庞大的力量凝成的虚影。
而那自混沌莲子中孕育而生的神祇,低下头,注视着掌心中的脆弱生灵。
与她全然不同的形态,然而又非此世孕育的生命。他的身上卷集着扭曲的时空风暴,脆弱得随时都能被撕成碎片,冥冥中却像是有什么力量在守护着他。
神祇漫不经心又默然无涯的视线,无法窥破这生灵,于是到底是带了些好奇。
“你是什么?”
当她注视着这生灵时,生灵也在注视着她,穿越亿万载时光陡然相会的两个存在彼此注视的第一眼,此世的宿命便脱胎而生,自笼罩不周山的风云中升腾而上,随呼啸的混沌气流盘旋在天地的众法则中,又隐隐超越众法则。
他的眼神是懵懂而茫然的,那股神秘的力量叫他记不起太多的东西,也不能说出太多的话语。但他还是本能得回答了她:“仙。”
“仙……是什么?”神祇这样问道。
“仙便是,我这样的生命。”
这一句话后,此世便有了仙这种概念。这生灵是如此奇妙啊,他身上有如此深刻的时空烙印,比流荡在此间的时间还要高级得多——他来自很遥远很遥远的后世,可他的一举一动竟能改变这片最初的天地。
神祇与他一起静静观看着天地的演变。她们是这新世界中唯二的生命。神祇觉得很有意思,她终于明白盘古口中的陪伴是什么。天地未开前她便有了意识,她看着盘古与三千魔神厮杀,看着盘古以力证道破开新世界,她看着盘古力尽陨落化身这山河,盘古说我要死了青华你得替我看着这片天地,她说好。然后她就化了形。
哦原来后来她一直以为的天命,并不全是母亲强加给她的,还有亘古鸿蒙中的那一句承诺啊。
神祇说:“仙为什么这么弱小?”
弱小的生灵说:“不,是您太强大。”
可是真的是太弱小。那时空的烙印本就像是要压垮他了,这天地中任何一种意外都能将他碾碎。神祇觉得,她护在他身上的力量再重一点点,都有可能将他魂飞魄散。
神祇想到一个办法:“你最擅长什么?趁着它们还未全部凝合成天道,挑一条吧,那力量能让你变得不这么脆弱。”
她指着天顶那些勉强共存的事物。那是……法则?
混沌魔神已然尽数消逝,法则失了主人,这天地又还未孕育它应得的神祇,该为神祇所得的法则便渺渺茫茫得盘旋在这虚空中,被慢慢成形的天道吞噬。法则的力量何等强大,可她身上是没有法则的,而且就算是他得到了法则,在她看来,仅仅也是变得不脆弱而已。
他说:“我不需要。法则都有自己该有的主人,我是无法得到的。”
“现在它们没有主人。”
神祇又看了他一眼,直接探寻到与他的形态力量有所相似的那条,伸手一把抓下:“就它吧。”
法则老老实实待在她手中,竟连反抗的念头都不敢有。他却无奈得笑了:“我无法触碰它。就像我无法触碰这世界的一切。”
神祇说:“可它已经是你的了。”
最后她还是松开手,那道法则便窜回到了天边。可就算是之后成形的天道也无法再吸收它了。在那久远之后的世界,火神祝融所制的凤来终于得以化灵的那瞬间,这历经漫长时光仍孤零零盘旋在天外的法则便开始蠢蠢欲动,天道便不得不降下它。
明明神农做琴,伏羲做瑟,哪个皆可称乐之始祖,却都没法得到乐神之位,因为那神位所对应的法则,早已经在亿万年前就为她许了应得它的主人呀。
此后,哪怕他不再为仙,被贬落凡尘,历血涂大阵,不得不渡魂而生——天界都未出现第二个乐神——那法则至始至终还是只会属于他。
后来,大概是很久以后的某一天,这忽然出现的生灵,便如他来时那般,忽然离去了。
神祇还是坐在不周山上,静静看着这天地。然后就逐渐有了众生。
……
‘原来,是这样。’
辰湮闭着回想着那个梦境,在某一个刹那,蓦地抬起头,望着九天之上太易宫的方向,微微皱了皱眉。
她感觉到一份悸动,但连她自己都说不出来那是什么。她接收到的记忆并不完全,大概只有些破碎的片段,想来,完整的记忆传承该是落在那三十二重天顶。而她只不过是一缕神识。
然而,让辰湮惊奇的,是这陌生的记忆因何而失落,又因何而回归。
“阿湮……”纤细的声音小心翼翼唤着她的名,回过头,凤凰挂着泪珠怯生生望着她。
雪皇很不好。从她眼睁睁看着莲塘召回阿湮、见到她处在崩溃边缘的魂魄开始,她就难过得几乎窒息。她就像之前等待过的无数次那样,等到她醒来。她想说阿湮阿湮不再轮回了可好,想说阿湮我们不再管他了好不好……可她什么都说不出口。
辰湮终究还是又迈进轮回去了。
这场修复?( 上神 http://www.xlawen.org/kan/14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