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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部分阅读

    游戏里阿土仔挣的那八亿美金,心里忽然觉得十分空虚,想想那些绞尽脑汁的算计、奔波、相互倾轧,转眼间就变得毫无意义了。

    77。第十五章(3)

    安琪一觉醒来已是下午两点。

    天色有些阴暗,要下雨的样子。小时工已经来过,把客厅收拾干净。中饭已经做好,连同碗筷一起整整齐齐地摆在桌上,人早已不见了。她一天要干好几家,安琪和她很少能打上照面,不过安琪对她还算满意。

    安琪到卫生间去刷牙时看到红火留的纸条,她忽然有了说话的**,就叼着牙刷到客厅去给红火打电话。安琪说她下午要陪一个女孩去做人工流产,约红火晚上一起去蹦迪,红火想也没想就答应了,她现在一分钟也不想在家里呆,她母亲说她“恨不得死在外面才好”。

    放下电话红火就在想安琪那个密密麻麻的记事本,“人工流产”和“上美容院”或“购物”列在一起,仿佛那是件稀松平常的小事。这让红火浮想联翩,胸口积郁着许多想法,却又无从表达。在这座城市里,每年死去的孩子比生出来的还要多,那都是些没成形的、不合法的、不该来到这世界上来的人。这样想来红火就觉得每个人的生命纯属偶然,要是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早实行二十年,她的那些现在正在生儿育女的同学大都不会存在。陈小四在哪儿,郭小三又在哪儿?生命就像自来水龙头里流出来的水,打开就有了,不打开就没有,这太可怕了。

    几年前红火曾经极其秘密地陪一位女同学去做过一回这种手术。去的不是一家大医院,而是犄角旮旯的小诊所。手术是事先预约好了的,在此之前红火丝毫也没察觉她有任何异常。她长着一张非常稚气的娃娃脸,红火甚至连她有男朋友了都不知道。她为那件事找到红火的时候,红火的脸也跟着红了。几年前没结婚的女孩如果怀了孕可不是闹着玩的,那时人们把这事看成灭顶之灾似的,女孩子为这事自杀的也不是没有。而如今安琪却把这事看得稀松平常了,短短几年功夫人们头脑里的观念全都变了,过去人们非常看重的事,现在全都变得一钱不值了。而过去人们鄙视的、最最瞧不起的那些事,现在倒成了了不起的事。也许这就叫做时代变迁。

    晚上八点多钟黄中的车停在楼下,用手机跟楼上联络。红火放下电话连句话都不说拿上手提袋转身就走,母亲那屋的电视机开着,仿佛有许多人在里面哄笑。红火看到那屋门框上方那个长形的玻璃窗泛着闪烁不定的荧光,一会儿是紫红,一会是青灰,而红火能够想像得出母亲此刻正坐在电视机前打吨。

    红火一下楼安琪就从黄中的车里探出头来大呼小叫,黄中上班和下班都穿西装,是个一刻不肯松懈、领带结紧卡住喉咙的男人。

    车上还有一个红火不认识的小伙子,安琪叫他“大街”。

    “大街你好!”

    “红火你好!”

    相识总是这么平淡。街上积着些雨水,车子在玻璃镜面一样的大街上行驶着。所有的路灯都被拉长了,好像路面底下还另外有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有灯,有车,有人。只不过这热闹全都是水做的,风一吹就什么都没有了。

    红火现在什么都有了。那些灯红酒绿中有她的一分子,她现在吃好的穿好的玩好的,可她心里并不踏实,坐在那些地板光滑的玻璃房子里的感觉其实并不好受。有时候红火坐在没有一点声音的办公间里打字,觉得自己好像已经和电脑融为一体,成为机器的一部分了。在公司是不能有自己的想法的,只不过是一个帮人家干活的工具而矣。那么将来是什么呢?这儿的人闹哄哄的似乎谁也不去考虑那么多,关心的更多的似乎只是保龄球的积分、口红的品牌和轿车的价格。公司里好多女孩都拥有自己的车,自己开着来上班。安琪也在张罗着说要弄一辆来开开,只是她对考驾驶本的事有些头疼,因为怕晒黑一直不肯上驾校,说等过了夏天再说。

    车内的光线有点暗,红火和大街坐在后排座位上,外面的光线透不进来,红火无法看清大街的长相,只是凭直觉把他归为以前的一个朋友费文革那类。随着年龄的增长,红火接触的人多了,有些类型相同的人便会自动合并成一个人,有时候人和人之间是那般相像,红火简直无法分清楚他们之间的细微差别,只有左晓军始终没有人来重复他,没人和他一样,也许他在她的记忆里的那一笔拉得太长了,无论是好是坏他总归都是与众不同地存在着。

    78。第十五章(4)

    时间尚早,歌厅里唱歌的人并不怎么踊跃,伴奏的音乐单薄而孤零地往前走着,仿佛一路左顾右盼却寻不到一位同路人似的。座位上懒懒散散坐着一些女孩,她们有的三三两两凑在一块儿,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有的独坐在那里抽烟。她们身上的衣服不知怎么竟一律是黑颜色的——式样各异的黑衣,有个女孩的黑衣黑裤中间露着一圈雪白的肚皮,这女孩的相貌很有几分像红玉。

    红玉已和家人失去了联系。红火曾托消息灵通的春花秋月打听过她,得到的消息是她并没有离开北京,但却居无定所,没人能找得到她。

    那个露肚皮的女孩在红火眼前晃来晃去,她抽烟的姿势也像红玉。

    黄中唱了一《爱江山更爱美人》献给安小姐,唱到“东边我的美人西边黄河流”那句,安琪这边爆出哈哈大笑,笑得所有人都莫明其妙。黄中走下来扶了扶紧卡住喉头的领带结,说道:

    “安琪最坏了,又把我的意思想歪了吧?”

    安琪笑得更厉害了。她在强劲的迪斯科音乐里笑得东倒西歪,红火看到安琪的脸在快速变换着颜色,忽儿红忽儿绿,苍白的霹雳电光把安琪伸展在空中的胳膊变成一节一节的,仿佛一个有千只手臂的女人凌空挥来舞去。所有的人都显得盲从而又兴奋,急于表达什么,却又无从说起,只好把身体扭来扭去,再转一个圈,挥两下手臂,一个个都像触了电的猴子,上窜下跳,好不心急。

    白色电光在头顶上一次次滚过,天好像裂开了许多条缝隙,不小心泄下一道道闪电一样霹雳光。那光像一条条滑手的鱼,在震耳欲聋的音乐里飞快逃逸,一眨眼的功夫就不见了,原来什么也没留下,不过是些光与影的幻觉罢了。

    灯光暗淡下来,音乐也变了,像暴君一下子变成个羞答答的小姑娘,让人感到突兀。大街一把把红火拉过来跳这支很柔的曲子,红火看到黄中和王安琪在跳很亲密的贴面舞。

    “我们是什么?公司的高级打工者,电脑机器人罢了。”安琪喝了很多的酒,说话的样子很吓人。那晚她直着嗓子说了许多没头没脑的话,黄中在一旁劝她:“你不喜欢这家电脑公司那就换一家好了,何必这么自己折磨自己呢?”

    红火从安琪身上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她预感到这份高薪的工作自己可能也做不长。

    第二天大家在公司见面,又都变得工工整整,手里拿着文件,走路走得飞快。红火在自己办公桌前瞥见安琪,她正聚精会神地坐在电脑前,双手敲打着键盘,眼睛紧盯着屏幕,和昨晚喝酒胡闹的安琪判若两人。

    79。第十六章(1)

    直到列车在长长的站台全部停稳,我仍不能确定这个城市是不是我要去的那个城市,尽管它们很相似。

    ——王朔《玩的就是心跳》

    红火找到一份薪水更高的工作,就把莫利森电脑公司那份秘书工作给辞掉了。她现在换工作就像换双袜子,有种轻轻松松的感觉。不知为什么,再好的工作她也做不长,顶多三四个月便要折腾一下,红火周围的几个朋友也全是像她这样,躁动不安,毫无责任感。

    王安琪也辞职了。她认为公司不是久留之地,早晚都得走,晚走不如早走,省得被人把血汗给榨干了,到时后悔都来不及。

    安琪用男朋友给的钱在一处并不很繁华的地方开了一间酒屋,取名“电脑人”。红火在电话里骂她:

    “你他妈的当电脑人还没当够啊?”

    “红火,你现在也变得会说脏话了啊?”安琪在电话那端声音显得笑嘻嘻的。

    “一句他妈的谁不会说?这比考大学容易多了。”

    安琪说:“我现在都后悔读那么多书了,有什么用啊?早知道毕业出来开啤酒屋,我十年前就不应该读书了。”

    安琪是计算机系毕业的硕士生,不过她说她现在一看软件程序头就疼,现在一天到晚泡在酒屋里聊聊天,喝喝酒,“我现在只想干不动脑筋的工作。”她指逢里夹着一根绿more,头很“先锋”地理成“板寸”,一对大耳环在酒屋红红绿绿的光线里一闪一闪的,根本看不出它原本的颜色来。

    安琪的电脑人酒屋从外观看是一部硕大无比的电脑,进门的地方是一粒按钮。红火说我怎么觉得我一走进去整个屋子都启动了似的。安琪说你这种感觉就对了。

    与那种装饰得假装古朴的木桌木椅木头墙壁的酒吧正好相反,“电脑人酒屋”装饰得非常现代。人家是在钢筋水泥外边贴毛边的树皮,安琪却恨不得用钢板做墙面。她不知用了什么魔法使酒吧里的墙壁变得钢蓝而亮,那种幽暗而坚硬的金属光泽给人一种太空舱的感觉。

    这里的服务小姐也是用“软件”、“硬件”、cpu……crt等来命名的,她们一个个打扮得都很未来,银亮的短裙和靴子,头上的饰物是芯片和电视天线,还有用小灯泡做的会光的“电子耳环”。后来有位“奔腾一百”小姐干脆在头上装上了形态逼真螺旋桨,走起路来那玩艺就会吱吱啦啦转个不停。那女孩长得也美,脸架子比较宽,面颊左右的两块骨像男人一样棱角分明,给人一种很“冷”的轮廓和“坚硬外表”的感觉。像她这类女孩按说描述出来应该不算好看,除了皮肤较白、个子较高之外,她的五官单拿出来一样也不出色,合在一起却很耐看,有一种很超前的美,要不然怎么暗地里男人们都说“奔腾一百”像个女超人。她头上的螺旋桨要是不小心安在别人头上一定很滑稽,安在她头上却超凡脱俗,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

    红火刚一落座,“奔腾一百”小姐便走过来问红火想喝点什么。

    红火看了眼她拿过来的饮料单,名字都起得特别怪,黛玉,宝玉,宝钗是淡啤酒,而卡门和佐罗是黑啤酒。红火点了杯宝玉。

    “奔腾一百”知道红火是老板的朋友,所以对她格外客气。“还有冰淇淋您也来一份吧?是我们电脑人酒屋的特产,叫绿纸船。”

    红火要了两份“绿纸船”一杯淡啤酒,刚拿起小勺来,梳板寸头戴大耳环的女老板就出现了。她穿着裹得很紧看不出式样来的黑衣,下面是小短皮裙和黑色丝袜,一双短靴紧裹着脚踝,走起路来好像嗖嗖带着风似的,和这儿的环境很相配。

    “隔好远就听见你的声音了,最近怎么样,红火?”安琪笑得有些“职业”,那笑容好像已经标准化、格式化了似的,恰到好处,自然,甜美,落落大方,从来也不会笑“过”的。这一套安琪是在公司里练出来的,现在开这间小酒吧,正好派上用处。

    红火道:“你看上去像个俗女人。”

    “那好呀,大俗到头就是大雅也。无所谓,我现在这种生活比在公司里给人家当高级打工妹舒服多了,最起码用不着看谁的脸色行事了,脑子里空荡荡的装的全是酒。”

    80。第十六章(2)

    她弹弹烟灰,然后无可奈何地一笑。

    “奔腾一百”走过来俯在安琪耳边说了句什么,安琪对红火说你先随便坐我进去有点事。红火看到那女孩头上的螺旋桨呼呼转个不停,疑心自己是到了另外一个时空的另一星球上。

    屋顶上有一张巨大的程序纸像布匹一样螺旋而下,纸的两端穿有两排整整齐齐的圆孔,那上面写满天书一样的符号和数字,有个歌手在唱一语焉不详的歌。

    灯光暗淡,他的歌声显得很浑浊。他嘴里老像含了一口浓痰吐也吐不出似的,声音里有一种磨洗不清的苍桑感。

    电脑人酒吧的滑稽之处在于它一方面“卡通”人生,给人以忘却现实的幻觉,另一方面又使人觉得自己像游戏中的“阿土仔”,忙来忙去其实并无意义,这便使人陷入更深的一层悲哀。人人都好像漂浮在空气中,游来游去而无法把自己准确定位。谁都说活得不好,工作没劲,人们“像自由电子”一样这山望着那山高,不分清红皂白地快速移动着自己的位置,移来移去总说不好,有的人就干脆停下脚步站下来观望,也有人悲观失望,想回到原有的秩序中去,但是已经不可能了。

    红火觉得现实社会就像一列正在转轨的火车,车上难免有人躁动不安,人们纷纷站起身来重新占座,有的占到了好位子,有的却连原先的位子都不见了。

    那个粗嗓门的歌手每天都来酒屋唱歌,安琪说又没人请他来,也没人付他工钱,他自个儿愿意在这儿唱。

    “没办法,轰都轰不走。”

    安琪摊开双手耸了耸肩,表示无可奈何。

    歌手每天唱完歌就走,他说他还要去赶下一家。有天红火请他喝了一杯酒,说:“我可以问你几个问题吗?”

    歌手一扬脖把一杯酒灌进肚,用手背抹抹嘴说:

    “我知道你想问我什么。我到北京不是为挣钱,是来寻找机会的。”

    “什么机会呀?”

    “出名呀!像你们这种北京女孩除了吃冰淇淋还知道什么?你不知道我每天这样不停地唱,说不定哪天就碰巧遇见哪个音乐制作人了。对不起,我得走了。”他总是这样来去匆匆的样子,让人觉得他像刮过来又刮过去的一阵风。

    有一阵子她和这个叫张彪的无名歌手打得火热,连她自己也感到莫明其妙。

    张彪长着一张迈克尔·杰克逊式的俊逸面孔,歌唱得实在是很一般——至少红火这么认为,他自己可不觉得。他是那种追求形式的男孩,行为举止做得很像一个歌星,而内心的核却又什么也不是。各种门类的艺术与他都是绝缘的,他站在台上只不过是一个花架子,他手里的琴也是死的,音也是那个音,调也是那个调,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在唱歌方面他至多只不过是一个复制别人的留声机。

    红火和他搅在一起并不是因为喜欢他的歌,而是出于一个简单的原因:寂寞,无聊。

    红火早已从母亲那儿搬出来住了。正好有个朋友出国,房子需要有人照管,红火就把房子以较为便宜的价格租下来了。

    那是一套老房子。现在这种带木质百叶窗和厚重木门的房子已经不多见了,红火一走进去就有一种强烈的怀旧感。房间里到处都是灰,家具和沙用布罩子盖着,木质地板走上去有一种空空的回声。即使是大白天,这里的光线仍然很暗。红火站在窗边用力拉动已经涩住了的窗帘绳,阳光一点一点地泄进来,红火看见有许多灰尘的小颗粒在那束透进来的光线里拚命地往上飞。

    红火收拾了很久总感到有抹不完的灰。旧的一层抹去了,新的一层又来了。房子地处闹市区,撩开窗帘一点点就可以看到楼下缓缓开进车站、车身被广告涂抹得花花绿绿的公共汽车。这里是一处终点站,也是起点站,长长的车身要在这里调转一百八十度,然后再照着原路往回开。车站的遮雨篷下总是黑鸦鸦地站着一堆人,有背大包揪的外地来的民工,也有嘴里嚼着泡泡糖的穿校服的年轻学生,车来了,所有的人一哄而上,个头小、力气小的被挤到了一边。车子满载了人,在售票员呜里哇啦的声音里轰轰烈烈地开走了。

    81。第十六章(3)

    这套旧房子里没有电话,这也是红火比较满意的地方。***晚上回来把寻呼机的按钮一关,她便隐没在这座密密麻麻拥有几千万人口的城市里。红火现在的工作是在一家还算畅销的都市时尚杂志社作编辑,月薪四千多块,这在报刊界的同行里算得上是高薪阶层了。红火负责的板块是“域外采风”和“海外飞鸿”,有一些编译的稿子可以拿到家里来做,这样就不必像在公司里做秘书那般准时准点跟个活机器人似的了。

    红火原本并不打算跟母亲分开来住。别人都以为她是因为有了相好的男朋友,跟母亲住在一起不太方便,这才打主意搬出来的,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红火没钱的时候一心想着多挣两钱,为自己也为母亲。红火妈爱钱爱得出了名,她对待钱的态度就像是热恋中的人相互思念那般焦渴。

    红火在莫利森公司挣的钱每月拿出一半来交给她妈,另一半留着自己花。

    公司是浮华之地,公司里的女孩互相攀比,一个买了套800元的内衣,另一个就得买套1000元的。所谓的“白领时尚”不过是穷人乍富的炫耀心里在作怪。有些小姐未必真的那么喜欢打保龄球或者蹦迪,穿名牌穿的也不过是个商标而矣。

    红火妈对于红火的浪费大为恼火。

    “你衣柜里的衣服多得都要流出来,你怎么还要买?再买来往哪儿放?”

    红火对购物其实并无兴趣,但只要一上街就有些管不住自己,每回都得把钱包花得空空的才肯回来。母亲越是逼她要钱,她手里就越是存不住钱。她越是存不住钱,她母亲就越是要一个子一个子地把钱从她手里抠出来存进银行,这一对矛盾愈演愈烈,几乎到了疯狂的程度。

    红火觉得母亲像一把锋利的双面刀片,随时随地准备从别人身上往下刮钱。谁挨她挨得越近,就被她刮得越厉害。她有极强的操纵欲和亏损症,认为天下人全是傻子惟独她一个人精得要命。红火买礼物给她,她会背着红火到商店里去把东西给退了,折回钱来放进自己口袋。

    “妈,您这又是何必呢?礼物是礼物,您又何必去把它换成钱呢?”

    红火妈振振有辞地说:“我只是不喜欢你花那些冤枉钱。要孝敬我的话拿钱来好啦。”

    红火以后再给她妈买衣服或者皮包,除东西外还要另送一份礼钱给妈妈,比如花1200元买的一件毛衣,除毛衣外还要另加一千块钱给她,以防止她再到商店去把东西退了折钱。红火妈就想,要是把衣裳退了我不是就有两千块了吗?

    “这种毛衣哪值一千二百块唷?”她总是撇着嘴跟街房邻居说三道四,“大商场的东西坑死人啦!”

    于是她不惜花一整天时间挤地铁再倒两趟公共汽车千辛万苦去退货。折回钱来坐在太阳底下数那堆花花绿绿的钞票,把每一张百元大钞举到半空中对着太阳照照,然后把它们逐一展平了收好。她的钱都是像很行一样打成捆的,一千块钱一捆,用皮筋扎着,一本本像砖头一样死硬。她藏钱的地方是绝对保密的,就连红火也搞不清楚。

    红火妈还有一项爱好就是从外面买些不值钱的小东西来卖给红火。她尽可能地把女儿手里的钱骗到自己手里来,她每天都坐在屋子里想花样,红火一进家门她总是有话要跟她说。

    “红火,你来,妈今天逛商店看到一串项链很不错,也不贵才五百多块,妈就做主替你买下来。哪,你拿去戴戴看,钱呢你不必着急给我的,反正是自己家里人嘛。”

    红火只好如数给她钱。

    但有的时候还会生这种况,钱一进她的口袋她立刻就不记得了。

    “红火你那项链的钱还没给我呢吧?算了算了,要是这月没钱的话下个月再说吧。谁让我是你妈呢,总是替你掂来掂去的,我这手里这几个钱呀都快掂光啦。”

    红火听了面颊气得一抽一抽地跳。家里就她们母女俩,钱来钱去连个证人都没有。要是妈把这话讲给外人听,别人还以为她这个当女儿的有多小气多不孝呢。别人家女儿要是给了一千块钱,人家妈能说成五千,并且四处宣扬,说自己女儿的好话。红火妈正好相反,钱一进她的口袋就好像化掉了似的,她再也不提那码事了。

    82。第十六章(4)

    天凉了,傍晚总是有雨。***

    红火枕着双臂平躺在床上,连灯都懒得去开。她想她还有什么指望?丈夫离了,妹妹失踪了,就连亲生母亲都一心只想着算计她的钱,她还有什么指望?她原本并不看重钱的,她拚命挣钱一方面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另一方面就是为了让家里人高兴。她想用别的东西买不来母亲的笑脸,用钱总可以了吧?

    光线变得越来越暗,窗子外面墨色很重的天空反而显得清淡起来。

    隔着一堵墙客厅那边的电话一直在嗡嗡地响。母亲大概是出去了吧?那电话响了很久,一遍又一遍的,像一个哑嗓子的女人正在唠唠叨叨诉着苦。“女儿不孝啊,我又没有钱……”

    红火搬走那天扔了一地的钞票。红火在电话机下面给母亲压了张条,“妈,我走了。”只写了这四个字她就觉得无话可说了。红火把头埋进胳膊肘里,无声地、肩膀一动一动地抽泣。

    家具都是现成的,红火搬进新家只带了一些小东西。

    房屋的代理人告诉她说,我们看你一个年轻女子,又没有旁的拖累,这样才肯把房屋租给你的。别的东西你用用倒是用不坏,惟独那架钢琴你碰都不要去碰,因为那是主人的心爱之物,弄坏了你赔都赔不起。

    红火点头称是,心里面却有点不舒服。

    红火在收拾屋子的时候现不少女人常用的小物件,比如说头夹子,别针,刷指甲的小刷子等。红火不知道这房子的来历,只知道房子的主人几个月前去了美国。一定又是个守望者的伤心故事。红火想,好歹她总算有了个结局,而自己呢?红火想起出国想起高远翔、费文革,心里泛起一股不是滋味的滋味来。心想,其实一切都是从出国开始的。

    红火望着窗外渐渐西沉下去的太阳,知道自己再也不会做这样那样的梦了。她每天要睡到日上三竿才肯起床,她的卧室朝北,又挂着深色的丝绒窗帘,她的房里没有电话,呼机也是关掉的,窗帘把她与这个喧嚣的都市割裂开来,使她有一种藏匿起来的快感。在那个歌手张彪之前,红火从没带人来过这里。她想保持一块独立干净的空间,不希望有人打扰的一个人的房间。

    83。第十七章(1)

    他不痛苦;他欣赏接近尾声的暴兩,想到他自己,或者说,想到他自己身上的那一部分,仿佛这是一位朋友,人们想到他不再痛苦而接受了他的死亡。这场游戏玩过了,输了,何必再去想呢。

    ——'法国'莫里亚克《爱的荒漠》

    张彪是头一个进人红火房间的男人。

    张彪比红火要小儿岁,大概二十刚出头吧。红火对比她小的男孩只当是闹着玩,他们在她耳边说些疯疯傻傻的话,她会一边喝酒一边笑眯眯地听着,忽然之间不知因为什么,她会爆出一阵热烈的大笑来,惊动左邻右座她也不管,她在安琪的电脑人酒吧就跟回到自己家一样,由着性子胡闹。她笑喷了酒、弄翻了杯子都是常有的事,有一次她把一整盒“绿纸船”扣到一个朋友笔挺的西服上,那位男士却说“我连心都甜了”。后来他们换了一个地方去唱卡拉ok,那个朋友非要红火跟他一块唱《明明白白我的心》,红火一边唱一边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

    明明白白我的心

    渴望一份真感

    曾经为爱伤透了心

    为什么甜蜜的梦容易醒

    星光灿烂风儿轻

    最是寂寞女儿心

    告别旧日恋

    把那创伤拂平

    不再流泪到天明……

    唱完歌他送她回家,一路上拉着她的手,好像有什么说不出口的话。红火却说,今儿晚上就到这吧,有点像“演出到此结束”一类的话,本来一晚上的节目还没有完,这下就全完了。红火深夜回到家,真是有些玩累了,有时累得爬四层楼都觉得腿软,但心却是愉快的。红火不愿意再谈恋爱也是为了心里清静,这种平平静静的日子有多好呀,什么也不用想,什么也不用操心,人活得没心没肺,红火已经忘了从前争来吵去的那些日子是为了什么了,和左晓军在一起的日子总是吵架,而现在她就是想吵也找不着对手了。

    对手终于出现了,那就是张彪。

    红火总在电脑人酒屋碰见他,有时聊聊。但红火当时以为他喜欢的是“奔腾一百”——那个头上长“角”的女孩。

    “冷冰冰的,像个蜡做的女孩。”

    有回红火听到他背后这样议论那女孩。红火说你倒是热,就是人家不爱搭理你罢了。结果两人打了一次赌,赌那女孩会不会“上钩”。三天一过,红火输了,张彪逼她请客。红火说请就请,反正我也是要吃饭的。张彪拍了拍她的头,两人很会心地笑了一下。

    这天下午红火在办公室里正忙着,张彪来了。他的身高和仿歌星式的打扮吸引了办公室里另外几个女孩。红火从她们的目光里读出了一些善意的嫉妒来,这很好,太妙了,红火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她收拾好桌上的东西和张彪一起走出去的时候,她就能够想像得出待会儿她们叽叽喳喳的样子了。

    这是一个平常的日子,既不是什么节日,也不是谁的生日。街上哪处都是闲适的人群,他们在格子砖铺就的人行道上毫无目的地走来走去。天色蓝得好看,像小孩子用画笔画上去的一般——一抹色彩鲜得有些不真实的蓝。红火喜欢这种阳光灿烂的日子,一切都显得直来直去,简单,干脆,一目了然。

    那晚他们就好起来了。事后红火想想有些不应该,“为什么要留他在这儿过夜呢?”她看看熟睡在她身边的那张轮廓分明的脸,想想几个小时之前他们还是陌生人,现在竟然睡在一张床上了,这念头有点让她不好受。

    这时候,他朦朦胧胧听到些响动,就醒了,看到她在很暗的光线下在床沿上坐着,背对着他。她背上的头有些乱,横一绺竖一绺的像一团理不清的乱麻。透过她的后背他似乎能看到她心里去,他不想让她不好受,就起身从后面揽住头,一双大手合住她冰凉的小手,轻轻啄着她的脸颊问她:

    “我知道你后悔了,对吧?”

    红火使劲摇了摇头。

    “那为了什么,天都快亮了还不睡觉?”

    红火把头歪进他怀里,两人相拥着很快就睡着了。

    84。第十七章(2)

    第二天早上红火是被一阵钢琴的声音弄醒的。***明知他是卖弄,听着却也喜欢。他弹得很慢,好像是一个人放慢了脚步在轻轻地走,生怕惊动了什么人似的。过一会儿那脚步声又渐渐快起来了,像无数个旋转的脚尖在轻轻点着地面,无比自信地尽炫技。

    红火躺在床上思绪迷乱地想东想西,过了一会仿佛睡过去了,又觉得有一只冰凉的手在摸她的脸,睁眼一看原来是自己的眼泪。红火决定什么也不想,振奋起精神来,好好快活一回。

    这一次,是他把她带到他的住处**。阿彪在西郊颐和园附近的香圃园租有一间民房。那里的农家家家户户都有房屋出租,院子里摆着成片的“串红”。正是国庆节前夕,这种俗称“串红”的花卖得正俏,就是**搭花坛也少不了要用“串红”打底色或者拼字的。每天都有人一卡车一卡车到花农家里来拉这种花,没有拉走的“串红”红艳艳地放在太阳底下,一簇簇像是被点燃了一般,红得冒了火。

    红火看到白衣白裤的阿彪从火焰般连成片的花圃前走过,那一团流动的白色把整个空气都搅得轻盈起来。

    “阿彪”!

    她叫他一声,声音显得很大,在天地间好像有回声似的。那一串一串的红花齐刷刷地抖动着,仿佛要向天空喷射那压抑已久的腥红似的。

    他拥她进门,随手把钥匙扔在床上,然后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的脸,那表好像要吃了她。他的窗帘和床罩都是金黄|色的,床放在房间的一角,边上就是不大的一扇木窗。床垫的位置很低,床罩上的流苏牵牵绊绊拖在地上乱做一团。他捧着她的脸一路吻过来,而她被他攻得节节后退,终于退到了尽头,全面败下阵来。他的白衣白裤白花花地脱了一地,柔和地、纹路清晰地堆砌在浮着一层青苔的旧砖地上,像极了一幅画。

    红火躺在床上感觉到他触摸琴键的手指一下下地触痛着她。染金的窗帘被风吹得拂动起来,使得屋子里的光线忽明忽暗,红火看见他那张棱角分明的面孔涨得通红,额角处的青筋像浮雕一样微凸了起来,并且由于下颌骨的剧烈咬合出一阵“咯咯”的声响,好像什么东西已经承受不住,就快断裂了似的。

    红火不知道自己此刻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她出人意料地平静,像容器一样静静承受着这一切。多年来,红火一直希望在人生的漫漫路途中能够再次遇到起点的那个男人,渴望对他进行报复。她曾多次在街上看到长得很像高远翔的男人,她曾跟他好了四年,那时候他们一天到晚谈论的都是出国的事,挂在宿舍里的那张美国地图都快让他们圈圈点点给折腾破了,远翔说我现在比美国人还了解美国,总有一天我要到那里去的。四年之后他就去了,像个气泡一样消失不见了。

    慢慢地,时间医治了她的积怨,她几乎想不起他的样子来了,为什么还要恨他?半年前她曾在电脑展销会上遇见过他,她并没有感到这次相遇在她心里唤起了仟么委屈、憎怨抑或别的什么特殊感,红火的惟一感觉就是麻木,就像有人跟她开了个很大的玩笑,然后涎着脸问她好不好玩?

    安琪的电脑人酒屋每况愈下,倒不是因为王安琪经营得不好,主要是因为北京城一夜之间冒出的酒吧就有几百家,客人被分流,生意也就渐渐清淡下来。

    安琪做生意原本就是半玩半闹的,这下不挣钱,更是一心放在玩上面了。她一边对着大伙儿频频举杯,“来!干!”一边抢先把酒灌到肚里,生怕别人抢了去似的。

    表面上说是无所谓,其实红火还是挺在乎张彪的。他们经常因为一点点莫明其妙的小事大吵一架,然后有两三天时间谁都不理谁。他俩像掰手腕似地比赛着各自的耐力,谁能忍受的时间长谁就赢了,而先打电话或者先呼对方的那一个,就是输家。

    那天红火在单位本来就遇上点不顺心的事,头儿在她编译的文章里现了三处错,就抓住此事大作文章,说她是谈恋爱谈昏了头,一点责任心都没有。拿着人家的高薪水,红火不敢回嘴,这口气只好生剥活吞咽下肚去。一走出总编室就“不不”连放三个响屁,瞅瞅左右没有人,这才踩着得得的鞋跟快步走过一条一面是大玻璃窗一边是门上挂着“财务科”、“打字室”的走廊。

    85。第十七章(3)

    这天晚上红火在安琪的酒屋捡最高度数的酒点。***九点多种张彪带着他的吉他来了。酒屋里到处是妖形怪状的人影,安琪缠着阿彪和她一起唱《老歌》,这歌原来好像是江珊、王志文唱的,阿彪只会重复别人的歌,这就是他无法成为真正的歌手的原因之一:

    我只想唱这一老歌

    让回忆再涌满心头

    当时光飞逝

    已不知秋冬

    这是我惟一的线索

    人说歌总是老的好

    走遍天涯海角望不了

    我说人却是老的好

    曾经沧海桑田忘不了……

    红火看他们眉来眼去唱歌的样子,明知是做戏,心里却翻起一阵莫明其妙的醋意。等安琪和阿彪唱完《老歌》回到座位上来,红火喝了一半的酒杯在茶几上搁着,人却不见了。杯口处留下一弯口红的印迹,像月亮似的,只是颜色血红。

    冬季的来临使红火的夜夜狂欢告一段落。

    整个下午她都坐在电脑前打一份英文资料,那种嘀嘀哒哒的声音使她有些昏昏欲睡。工作不下去的时候她就随手摆弄桌边那副棋,以前在坟场的时候他和晓军常下它,那时活得无聊,没事就摆盘棋下一下。反正只有红绿两子一个色子,棋子能走到哪一步全凭运气。

    现在丢了一个子,红火用一粒花生米代替。

    第一把色子掷出去,红火就是“六点”,她的红子飞快地走了六步,一帆风顺。红火想起以前和左晓军大雪天躲在被窝里玩这种棋,她老是赢,而他的那颗棋子走得总是不顺利。

    红火已经好久没有回过坟场了,对于坟场的记忆,属于既清晰又模糊那种。有些大的事记不起来了,小的事小的细节却( 迷狂季节(全本) http://www.xlawen.org/kan/1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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