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部分阅读
正确之余,他清楚一定要比任何人更快地找到那位在将军府里委托他送信、现在却下落不明的小公主。
但当务之急,得先解决掉身后追来的六名士兵。
“站住,你逃不了的!”
“躲是徒劳的,我们看见你了!”
追踪而来的士兵两人骑马,四人徒步,骑马的远远跑在前面。他们看到一个灰影在一个死胡同边闪过就不见了,连忙追了上来。
“巴格将军有令,今晚任何人都不许逗留街上,违者皆捕,罪同串通,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未待骑兵甲念完开场白,骑兵乙迫不及待地挺枪纵马冲前,杀气腾腾地撞入拐角的胡同里。
“啰嗦的家伙!”
随着这突如其来的声音,骑兵乙惊诧地发现手中长枪已不翼而飞,然后胸口被人脚样的东西狠狠地撞了一下,身体立即滚地葫芦似的横滚开去,最后撞到紧随而来的同伴马身上。可怜骑兵甲还未念完他那辉煌的出场白,就被后发先至的同伴连累,摔个半死。
“一个、啊、不,两个!”顺手牵羊般利落地再补上两记重击,依欧迪斯拍拍手上尘土,拔出了配剑,“将军府里偷来的钝剑,对付巴格的走狗刚刚好。”
追上来的四名士兵,眼见骑兵同伴倒在地上,不免略带惊讶,但立即发现暴露在火光之下的身影不过是普通的孤身青年,习惯性的欺善怕恶振奋了手中的武器。
“大家上啊!”
“回去让队长好好指点一下面对强敌时的对白吧。”依欧迪斯的表现远比张牙舞爪扑来的士兵来得轻松,一边还击一边继续念叨:“三个、四个……”
“五个、六个。。。。。。素质太低了!”像老师责备着不成器的弟子,他嘟囔着,“这怎么可以担当保卫神圣奥玛森帝国的重任呢。”
他轻吹了声口哨,召出一匹灰马,正准备骑马离去。
“奥玛森军人里,也有称职的。”
依欧迪斯吃了一惊,顿时警觉起全身感官。他慢慢收起踏出的左脚,转身一看——是个高大的男人。两人都背着光,看不清彼此的脸容。
询问的声音沉沉地有点儿好听,并且显示来人似乎挺年轻。
“你也是军人?”
“身手不错。”虽然是夸奖,但声调冰冷。
“过奖。”巧妙利用对话的空隙,依欧迪斯稍稍移开身形,露出背后墙上的火把,火光溢散开来,他终于看清了男人的模样,不由得呆了一刻。
虽然极不想承认,但对方堪称是个美男子!他衣着平常,腰间佩着一把剑鞘漆黑的剑,可身上其它部分都满是吸引人的亮点。赤金般的头发映着火光,泛起金属的光泽;刀削的五官含霜带俏,眉宇间不怒而威,散发出冷酷危险的信号。
可偏偏一点也不惹人讨厌。依欧迪斯稍稍的感到一点嫉妒——世上竟有这样帅气的男人。
接着他又为刚刚没发觉男人的存在而自责。
“请问阁下是否知晓丝罗娜公主的下落?”似乎是习惯了别人初遇时的鄂然,金发男子继续着他直接的询问,措辞礼貌客气。
直觉对方不是简单人物,依欧迪斯没有立即回答,而是虚虚实实地兜兜***:“丝罗娜公主?哦,就是告示上要抓的人呀?我只是个普通的猎人,又怎么会知道。”
“阁下的马,恕我眼拙,看起来似乎正是殿下的坐骑,您是否介意告知马的来历?”那男人继续礼貌地问。
“我买的。”
“不信。”
“既不信那你想干嘛?”
“在下也许需要借您的马一用。”也许明白对方摆明耍嘴皮子,他开始不客气了。
白了美男一眼,依欧迪斯一副别把我当笨蛋的表情:“人有同姓,鸟有同音。我的马即使与公主御马有几分相似,也代表不了它能任人觊觎。”
反被说成是马骗子,金发男子长眉一拢,踏前两步:“阁下不肯行这方便?”
“我说了是我的,你不信又能怎样?”
十分清楚丝罗娜对爱骑的感情,金发男子不禁怀疑眼前的青年使用了不正当的手段,心里一阵发紧,左手下意识地搭到了剑柄之上。
“在下必须尽快找到公主殿下,所以绝不会放过哪怕再小的线索。如果诚意被拒绝,恐怕得恕我无礼了。”左手轻拨之处,剑与鞘发出轻微的金属摩擦声,黝黑的剑柄突出了两寸,上面翠粲欲滴的鸽血石火光下曜曜生辉。
望见对方锋芒稍露的宝剑,依欧迪斯也把配剑轻轻顶起两寸,作好拔剑的准备。
“不必多礼!”说话之间,他右手一挥,划出银白的光练,风一般奔向了金发男子。速度是击倒追兵时的两倍,“希望你的剑毋要像嘴巴那样客气才好。”
面对迅雷不及的剑势,金发男子没有躲避半分,后发先至的剑风一看就是习惯以攻为守的类型。黑鞘下的白刃划出的轨迹连月光也觉惭愧,轻而易举地瓦解了来犯的攻势,然后进行反击。
攻防瞬间转换,依欧迪斯无法保持若无其事。剑影网似地罩在他头上,迸发着火花的每一下抵挡都让他尝到被力量猛撞心脏的冲击,而最可怕的还是,他清楚感到对方还未全力以赴!
他对自己攻击的速度有极强信心,可是力量欠缺也是事实。而且,现在还是宵禁时段,如果他再跟眼前的家伙纠缠,一定又有士兵来打岔,那就更麻烦了。心中杂念一多,剑势难免有些松散了。
俄倾,依欧迪斯的剑被对方横向压制住,敌人的刃尖抵上了他的咽喉,寒气逼人。
“巴格果然强将无弱旅,只不过如此身手却卖命叛徒,未免自堕身份了吧。”
“你以为我是巴格手下?”金发男子突然有点意外地退了两步,移开了剑尖,但保持随时能威胁他的距离。
“难道你不是?你不是军人吗?”对方似乎更感错谔。
“军人就一定是巴格手下了吗?又不是只有他一个将军。”
“那你为何看到士兵们围攻一个善良如我的无辜市民时也不出手?”
金发男子闻言不禁莞尔:“我不替他卖命,为何要出手?而且你的服饰倒更像他的随从。”
“那是伪装——那个,如果是好人的话,刚才就应该路见不平吧。”
“你对善恶的判断就如此简单?”他似乎也有点啼笑皆非,脸色缓和下来了,甚至收起剑,再退后两步,“出手也得看对象——你的剑不错。”
“你指剑还是我?”依欧迪斯老实不客气跳了起来。
“好吧,既然是误会,能告诉我马是哪来的吗?”
“。。。。。。”眼瞧着生命危机解除,依欧迪斯又犹豫起来了。敌友不明的情况下让对方知道自己与公主的关系,也不甚明智。
正在心中踌躇之际,远处再次传来骚动的声响。依欧迪斯迅速趴到地上,耳朵紧贴着地面,仔细追溯声音的来源。同时地,神秘男子也认真侧耳倾听着。
“两条街之外,有人在被追赶,方向往北!”
“1、2、3。。。。。。七匹马追着两匹,不错——既然你不肯说,我也没空再奉陪了。”听到风捎来的声息,神秘的金发男子突然耍戏法般地唤出一匹高大骏朗的黑马。他一个燕子纵翻身上马,接着把右手的食指和拇指放到唇上。
“。。。。。。可这匹马得给我!”
依欧迪斯还没反应过来,但见男人吹了声响亮的口哨,声落影动处,一团黑影掠过眼前,另一团灰影亦尾随其后,准备绝尘而去。
“喂、皇家铃。。。。。。”
丝罗娜的爱骑竟然会乖乖地随这名陌生男人的哨声而去?他惊诧得不禁忘记了追赶的动作。
“你知道它名字?果然在撒谎!”金发男子带着嘲弄的口吻回过马身,居高临下地向地上的男子伸出有力的手,抓住他的后领。
“一起来吧!”
只有老鹰捉小鸡才能形容依欧迪戡被拽上灰马时的情形。那固然需要很大力气,但凭籍高超的马术借力而为才是成功的诀窍。他不得不承认对方的骑术已到人马合一的境界。
“巴格的手下应该没有这号厉害的角色吧?”就抱着这种并不合理又无奈的逻辑,依欧迪斯决定跟去看看。
宵禁时分,所有人家都把门窗关闭严实,大街小巷空荡荡,只留下墙壁上由巡逻士兵带来的火把在跳跃。闪烁的明暗和应着风中夹带的节奏。
“不是公主。”
由远及近,一阵被寂静反衬得过于激烈的马蹄声轰然而至,和马上的人声一道划破了凝结的夜空。七个庞然的影子穿过火光通明的大街,快速掠过刚穿出胡同的两人眼帘。
跑在前面的马上是两名女子。
依欧迪斯心中再次为对方听风辨物的本领赞叹,可他很快又为自己所见吃了一惊:“将军府的夫人?”
“谁的夫人?”
“巴格将军的妻子,奈苏美杜。”
金发男子眉一扬,从马侧取出一件黑呼呼的物体:“会用箭吗?”
“我是个猎人……”
“掩护我。”人和黑马逡巡两步,箭一般就朝追逐着的一群冲去。长大的事物早被塞到年轻猎人的手里,原来是把沉甸甸的弓。
“好主意,将军夫人应该会知道公主的行踪。”依欧迪斯看到金发男子居然不认识巴格夫人,再次确认了对方起码不是将军府来的敌人,同时领悟到临时同伴的意图,他也策马紧跟出去,张开了弓。
“初次见面承蒙器重,可是——”在急驰的马上,自言自语地,依欧迪斯突然又把弓松开,背回背上,却抽出了配剑,“嘿,老兄——箭呢?!”
。。。。。。
==
相关番外《梦魇神弓》
9 奴隶之会(1)
题记:有富人的地方就会有穷人,有穷人的地方就会有因一无所有而被迫出卖自己的人。
———
“可贝嘉,不要再扯她们的头发,打她们的脸!长发漂亮脸蛋的奴隶要值钱的多!”女奴隶贩子葛梅尼莉不停地埋怨着自己的运气。原本她就有一批来自邻国富人的订单,需要一些奥玛森美女奴隶——祖国越强大,国民地位就越高,这定律也被奇怪地挪用到奴隶买卖上。
外国讲究排场的买主常常青睐奥玛森的奴隶。
奥玛森限制着男奴的出口,不过其实女奴隶更有市场,利润也更高,常常是看俏的“货色”;另外,女奴隶的来源也更加稳定,因为许多头生子是女婴的家庭,为了避免缴付赎身钱,会宁愿把她卖给奴隶贩子——如果手上这批奴隶在三天前到达目的地,她起码能卖个三倍的价钱。
然而——
“那个大神真是,火山不早不晚,偏偏挑我刚想动身的时候才捣乱。。。。。。我可是超大方地给大神殿捐了十个金币了!”生意人有时候被称为亡命之徒也是有道理的。大多数人还惊魂未定,她已经一边懊恼着大神的忘恩负义,一边忧心忡忡往后的买卖。葛梅尼莉已预见到这场骇俗灾难于她的后果。
被称为“心脏”的格灵罹难,带来了巨数的难民。他们四面八方地涌向异地它乡,甚至外国。大部分侥幸逃生的难民早已一无所有,为了生存,只好投向当地的奴隶贩子的怀抱。
贩买奴隶要赚钱的秘诀就是:不辞劳苦地运他们到外国去,然后再把外国的奴隶运回来。
“可贝嘉,休息完了没有?如果不趁奴隶掉价之前运到胜基伦,别怨我没钱为你准备嫁妆。”
可贝嘉不敢反驳姑母的责备,扁扁小嘴,站起了身。她和姑母一起出发,是要到柏斯国见她的未婚夫婿,姑母将会为她添置丰厚的嫁妆。刚才有名女奴手脚不灵活,被娇蛮的她扯着头发扇耳光,谁料碰上姑母心情恶劣,当下不敢有违,揉着坐车坐硬了的屁股站起来准备出发。
“新来的汀娜呢?”
“我让她到那坡上摘点野果了。。。。。。”
“什么?你竟然叫她去……”女奴隶头子抓狂道,“带你上路的我才是笨蛋!灾后边境兵力不足,随时会遇上盗贼,现在他们未必会卖我们帐——还不找她回来!”
众人所处之地是奥玛森大陆与胜基伦、柏斯三国边境相接的地带,是军事缓冲区,过去此地曾有过一些军事要塞,废弃后还有些许残垣旧墙,为过往路人提供休憩之处。
这就是被称为“三国之桥”的培利亚地区。像一条桥,又像瓶颈,连接着斯诺利亚大陆东西两部分。平时是三不管地带,不同势力的盗贼时有出没,但过往的奴隶贩子常常备有保镖,而且凭着与军队良好的交情,往往跟盗贼间也能建立合作关系。
山坡长满了培利亚典型的野栗树和大沙棘等浆果,受命采摘浆果的女奴在山坡上越走越高。她一身素麻衣,背后摇曳的黑瀑布发散着奢丽光芒,怪不得葛梅尼莉一定要阻止爱侄的暴行,那可是每寸都能媲美丝绸的价钱。
女子在林中穿行,脚上带着防止逃跑的镣铐,那旁逸斜出的枝叶严重羁绊着她的行动,最后竟然在林里迷了路。
突然前方传来一些响声,猜测也许是同伴们发出的,少女连忙循声穿出林子。
等她出了林子,才发现声音的源头来自一群打斗的人。
面前往下的斜坡上,可能有十个以上拿着兵器的男人,恶狠狠地正向另一个身穿深紫色长袍的男子进攻。
站在高处的有利地势,但以寡敌众,紫衣男子的局势并不妙!饶是如此,他染血的剑锋仍不断地掠过袭击者的身躯,舔噬流出的腥热鲜血。
紫衣男子不断后退,战团向少女迅速移近,他们之间的对话断断续续地传到耳边。
“撑住,无论如何也要砍上两刀替弟兄们报仇!”
盗贼吗?不知是太害怕还是对死亡的威胁已无动于衷,少女竟然忘记逃跑,任凭那个移动着的战团向她靠近。
渐渐地,在紫袍男子精湛的剑术下,盗贼折损一半。忽然,其中两人发现山坡上迎风而立的少女,于是冲了上来。
凶狠的刀刃和身沾血迹的影子扑到面前,少女终于惊呼一声,篮子脱手落下,浆果洒了一地。
纤细结实的双腿上因为有长长的枷锁,刚刚想跑,却又不听使唤地跌坐地上。
还来得及逃吗?!
千钧一发,紫衣男子后退着也移到少女的身前,他听到声音,不由分神回头看了一下。
剑划进肌肉里发出卟哧的沉响,扑向少女的两人无声地在她面前颓然倒下,现出了后面的脸。
如月华般倾泻而下的及肩银发,和紫衣一样颜色的眼眸,闪耀着不可测的光芒。
这紫色的魔性美,令少女突然觉得一瞬间,时间好静好静,耳边只有凛凛的山风掠过,暗处小虫喃喃的轻咛,以及自己心脏里卟通卟通的跳声而已。
救人者竟然也停下了手,呆住。他的剑机械地反向一挥,产生的最后一具尸体就仆倒地上,咕噜咕噜地滚到坡下。
血迹斑斑的衣服裹不住银发男子的魅力,少女望着眼前这个英俊的陌生人,晚霞中,她浅色的眼眸也闪动着水晶的光芒。
男子伸出手,上面戴着被血濡湿的手套。
是想拉自己起来吗?少女面对血手套犹豫着。也许是发现了她的心意,紫服男子脱下右手手套,再次伸出手。
男子的手好大,好暖,仿佛还带着敌人灼热之血的热量。
“奴隶?”声音很冷,但低沉又美妙。
“汀娜,你在那吗?”林里传来同伴寻找少女的叫声。
也许是不希望被发现,紫服男子未及等到答案,便转身离去。他神秘地出现,然后又神秘地离开。
“汀娜,原来你在这!”
少女没有回应,她只觉得自己四周的时间和空间正陷入了停止。。。。。。
10 奴隶之会(2)
胜多罗城,这个小镇位于培利亚平原上胜基伦国的边陲地带,面积虽小,却占据着重要的地理位置。自西向东,由陆路横穿斯诺利亚大陆的商人旅客,都必须经过培利亚长廊。这个瓶颈状的长廊,其西是奥玛森帝国;其东却并立着两个要塞,一个是柏斯的米修德城,另一个就是胜多罗城。
两城并肩毗邻于高山泉水之下,城门挨着城门,两城仅隔一墙,不但大小相同,就连货物进出关税也是一样。事实上,千年前两城根本就是一体,全名“胜多罗德修米士城”,受治于“胜基伦德柏列国”,扼握着东西交通要害。
然而这样的优势却招来了已经统一奥玛森大陆的帕卡帕王军队。即使得到东方邻国堪地亚那的支援,这个可怜的国家仍因内部统治阶层的分裂而分裂。“胜多罗德修米士城”也是这场分裂的见证。培利亚平原上散落的废墙残垣则是当时临时筑建的军事要塞的遗迹。
分裂后的城址面积小了许多,但仍居住着不少军队和富人。城门日出而启,日落而闭,日间活动于城里的市民大部分来自城外的乡村。城门同时也就是物品交易的市集场所。
“唐尼,会奏轻快点的舞曲吗?”
“‘罗兰索的花园’?”
“可以!我比较喜欢活泼的节奏,待会儿你就奏这一曲。”
奥玛森语“茶古”就是奴隶。葛梅尼莉的女茶古会还没开始,被拍卖的女茶古上着镣铐都在拍卖台后等待着。原本充满伤感沉静的空气,却因一名瞽目乐师的到来而有所改变。
“美亚,你为何还能这样轻松?”
长着褐色卷发的女茶古美亚首先打破沉默,与新来的乐师兴致勃勃地攀谈着,令旁边郁郁寡欢的女伴们十分惊讶。
“只有走投无路的人才会到这里。除了心情,我们还能为自己作什么主?只有让心情好起来,才不会太难受。”美亚露出两只可爱的虎牙笑了笑。这个有点涩涩却充满天真的微笑传染了另外几人,她们也加入了谈圈,顷刻,女茶古们与年轻乐师唐尼的交谈渐渐活络起来。
“唐尼,你难道真的看不见?”
众女对唐尼的本领十分好奇,惊讶他竟能在吱吱喳喳的环境下,准确地区分出发话人的方向与身分。
“每个人的声音和气味都是独特的组合,所以我能分辨出来。好像美亚,说话就像脆生生的百灵;斯芬黛,你是不是削过洋葱?维京儿,你胸脯上可是有股烟草味儿啊。。。。。。”
维京儿娇嗔一声,红着脸双手掩上胸膛,但众人已经烧开了一锅粥,嘻嘻哈哈朝她挤眉弄眼。
正闹着,葛梅尼莉的侄女可贝嘉带着两名男仆走过来,手指点了几点,给选中的少女就被人拉了起来,除下手铐推了出去。
“乐师,这次你演奏好了,我让你在我的婚礼上演奏。”
奴隶主侄女似乎也对唐尼抱有好感。唐尼柔柔笑道:“我的琴,我的歌,随时都为美丽善良的姑娘准备着。”
可贝嘉听不出话里讽刺,亲切地拉起唐尼的手:“来,我带你到台上去。”
后台两侧有台阶,唐尼微笑着,漫不经心地抽回手,捡起竹杆,敲着地面,清清脆脆地摸上台去。众人心照不宣,抿嘴窃笑。
“切不可当众轻露你们兄弟姐妹的躯体”,这是一个虔诚的大神教徒必须奉行的规训。所以葛梅尼莉没有把自己的奴隶以赤身*的姿态摆上台面。她用轻歌曼舞装点着自己的买卖,却也得到很多买主的称许。
奴隶贩子经常应某人开出的条件而准备货色,最后却往往引来别的竞买者,叫价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凡,招来众人的围观。
“夫里斯,你家总督大人不是有五个美妾了吗?干嘛还来跟我们凑热闹?”
“米斯兰大人,小人是为总督大人的公子来选新居的仆人,小主人吩咐一定要金发长腿的美人,小的不敢有误。”
“那也不用抬高价吧!”
乐师唐尼被拉开的帷幕挡着,如行云流水地,奏出曲曲动听的奥玛森舞曲。台上的女茶古皆来自奥玛森各地,乐曲也毋须多换。修长优美的指下,流淌出清泉的叮咚,绿叶的婆娑,星月的温柔,火焰的热情,但奏者那和乐曲一般流畅的脸上,却显出截然的忧伤。
一批女茶古售出,后一批又补上,最后只剩下娇声嗲嗲的维京儿,以及有一头乌黑瀑发和浅色眼睛的汀娜。
维京儿幽幽轻叹,目光恋恋不舍地望向台下。
“早知无情,何必不忘;既已落痕,不如抹去。”唐尼挑动两下琴弦,似唱非唱,吓得维京儿心神一敛。
“你是真看不见还是假看不见,为什么说起话来总能落到人的心坎里去?说得好,早知无情,不如抹去。”她毅然断然地甩甩头,回头望见身后的汀娜,再叹一声,“这几天你这新来的从没笑过。格灵确实是像你一样美丽的地方,可是从今天开始,我们除了未来,就已经失去了一切!如果想活下去,你最好忘掉格灵,忘掉自己过去的一切!”
说着,掩上了脸纱,灵活的双脚踏起了拍子,身上的小铃叮叮作响,玉臂伸出做好了舞蹈的准备:“我也要‘罗兰索的花园’”
“不如‘火红的翘尾兰’。”
“可以。”
维京儿灼热的舞姿,蒙上白纱神秘的脸容,衣袂起落间露出的截截玉肌,一下子把茶古会的气氛推向*。乐韵中舞动的她,仿如传说中火神花园里的名花翘尾兰,明艳奔放,妖媚动人。
在最激烈的一刻,乐音嘎然而止,维京儿定格原地,正巧象征着名花翘尾兰开放后宿命般的*。
观众们看得气喘吁吁,爆发出震撼的掌声和刺耳的尖哨。男人们呜呜叫着,心中有数的买主们早已拈量着腰间的钱袋,红着眼盯着台上的猎物。
“十!”、“十五!”、“二十!”
“哗——”
台上台下喊价声乱作一团,葛梅尼莉眉开眼笑。帷幕后剩下的两人却各怀心事。
唐尼觉察到气流的微弱变化,发自汀娜身上的颤抖清晰可辨。他敏锐地捕捉到这女茶古一丝与别不同的气质。
属于艺术家的手指穿过了那触感无比舒软的黑发,一时半会竟舍不得放开。
“你想要什么乐曲?‘梦中的绢瀑布’如何?”
“我。。。。。。我不会跳舞。。。。。。也不会唱歌。”
乐师微微一怔。不擅歌舞的女茶古原就不及能歌善舞者,但她被安排压轴,明显是奇货可居。难道是有什么特别之处?
“害怕吗?”
“。。。。。。不怕。。。。。。”
汀娜惜字如金,唐尼又再试探:“来自格灵。。。。。。贵族?”
只听得女子倒吸冷气,却没任何言语。
“好,三十个金币!朗彼大爷三十个金币买下维京儿!”
这边传来葛梅尼莉尖利嘶哑的喊声,汀娜身体一震,忍不住放眼看去,但见一名衣着光鲜,年约六七十,脸上布满了皱纹的男人站了起来,接受人们嫉羡的目光。
“惨了,如花似玉的姑娘,却落到了朗彼这老变态手里。”
“每次临近尾声,最舍得一掷千金的人就是他。”
汀娜蹲到地上,吓得花容失色,唐尼又再伸出手,这次掠过她丝滑的发际,然后顺势贴上了对方抖着的冰冷脸庞。
“贵族也好,平民也好,你现在和大家一样了,怕也无济于事,倒不如静静地祈祷你们的神赐你一个好买主吧。”
“我、我、我不能。。。。。。卖给那些人。。。。。。”这个该死的贩子,她骗她!离说好的目的地至少还有一半的路程!
唐尼指端触及少女脸庞时如抚过凝脂的感觉熏熏在心,此时又传来了阵阵冰凉,原来是泪水。他突然有点为自己刚才不冷不热的话后悔。
11 奴隶之会(3)
“今天压轴本来是我应轩支那大爷要求找来的,可惜,轩支那大爷今天被太座看得紧。。。。。。”
话声未落,已哄堂大笑。
“所以大家有幸得到这个机会,可千万别错过!”
“什么运气好不好,就是价高者得而已!”
“老板别噜嗦,快把人拉出来看呀!”
满台嬉笑谑骂传到帷幕后,汀娜全身僵硬,只差没有昏过去。忽然,她站了起来,一把抓著唐尼抚在自己脸上的手,塞进去了一样东西。
“我不能卖给这些人!拿着,用它把我买下!”说着,少女就松开了手。
葛梅尼莉已经进来拉着她,却对唐尼吩咐道:“她不唱也不跳,你随便奏点什么,热闹就行。”
“想热闹,不如请打鼓的。”唐尼喃喃一句,然后听到衣裾索索,少女汀娜已被拉出去了。他摸摸刚才之物,像是宝石戒指,搁在手心里没有金石的冰凉,显然曾被人紧紧攥着好一段时候了。
“拿着,用它把我买下!”
汀娜的叮嘱犹然在耳,再细细揣摸下物件,他心里一凛:她怎么就轻易相信别人?倘若我稍存恶意,把它带走,也没有人会知道。
“轩支那大爷出的价是三十个金币,所以她的底价也是三十个金币!”
“什么——歌舞不通的女茶古也要三十个金币?”
“葛梅尼莉,你卖疯了?”
汀娜一直垂着头。她给人挂上脸纱,及腰瀑发也在出场前罩上了头巾。这大概又是葛梅尼莉的小把戏,只为适时地给人们一个惊艳。
果然,台下一片倒彩,这个熟练的女贩子拨过汀娜的身躯,背朝台下,手起巾落,那散如丝、聚如绸的瀑发立即一丝丝、一缕缕,洋洋洒洒、壮壮观观、扣人心弦地落下了。
那亮亮的黑发虽然不是一垂到底的直,却在发尾梢处带着些俏皮儿的卷,那样的轻松自然,诱人如丝。众人似有默契地一同屏息静气,待最后一根发丝落下时又一同欢叫,都被这鎏着阳光的黑色奇迹所撼动。
“就这头发,便值三十个金币!而且。。。。。。”葛梅尼莉成竹在胸地扫视台下,带点神秘的语气说道,“她可是个贵族Chu女!”
“贵族?Chu女——”
“三十五个金币!”
“四十个!”
“哗——”
朗彼的出价又惹来众人的惊呼。
“黑发的奥玛森茶古很少见,但也不是绝无仅有,四十个金币是不是太多了?”
“四十,还有没有多过四十的?”帮忙喊价的男仆为了在喧闹的场合里突出自己,喊得有些变调。
葛梅嶷莉看见这个价钱又再僵持不上,立即使出第二招。“汀娜,把头抬起来,让大伙看看你的脸。”
背过身去的汀娜虽然被取下了脸纱,却仍含肩垂首,不肯正面面对满堂宾客。葛梅尼莉有点儿愠怒,扶着她双肩的手紧了一紧,对她耳语道:“别忘了,是你求我带你离开奥玛森的!”
“可这些人……”
“这些人又怎么样?有钱就是主顾。”
“你本来说好要带我过去……”
“哼,实话跟你说穿!我没空没时间走那么远,你有什么目的我也不管,进了你新主子家后,你表现好点想逃还是想怎么样的随你!既然你的来历不明我也未曾过问,你身上根本就没有钱,又答应以这种办法报答我,就不能不兑现!”
明明是说到了目的地再卖她换钱,现在路程比说好的缩水了一半!能怒不能言的少女沉默半晌,终于慢慢转过了身,轻轻拾起了头,目光款款,迎向了众人。
人们眼前一亮。
少女的眼睛很大,很亮,大得亮得足以容纳所有的目光和阳光,然后又自其中融合交揉出一种极其柔和的眸光来。虽然只是身穿素麻衣裳,身材也不算火辣,但是在场的男性,看到她那么在台上柔柔的站着,他们的肩仿佛已发出了邀她枕靠的传书。
她的气质绝不像是他们平时见惯的普通女茶古!
这样的讯息立即让才刚偃旗息鼓的叫价声又再此起彼伏,竞投者无所避免地为他们毕生罕见的绝世容光吸引,不惜一掷千金。
“我出四十五个金币!”
“四十六!”
“五十!”
“五十一——”
。。。。。。
此时,台下众人叫红了的眼,闪烁着碧荧荧、绿油油的光,竞价此起彼伏。台上被卖者却已绝望,木然地放望远方,但是这种茫然孤傲的神情,却只是徒增了她的魅力,继续刺激着这场战斗。
“六十!”
“朗彼,你老针对我算什么意思?”
“心疼了吗,米斯兰?你就留几个子儿压压袋子吧。今天我是志在必得,无论你出多少,我必多出一个!——”
“你。。。。。。”
在帷幕后的唐尼惊讶地“听”着一切,把弄着手中的戒指,仍然无法作出任何决定。
此时还坚持竞投的实际只剩下了城中两大富商朗彼和米斯兰,二人都是香料商人,平时已是宿敌,现在更是各不相让。
“七十一个金币!”
“七十二个!朗彼老头,我也告诉你,我也一定比你多一个!”
结果局面僵持不下,围观的人看腻的走了一批,起兴的换了一堆,最后价钱来到一百时,米斯兰紧张得满头大汗。
“朗彼你个冤大头,不会歌舞的女茶古,就只能当个床上的玩物。身上就是贴了金,就算是皇女,也值不了这个钱。你疯了,我不跟疯子斗,我们走!”米斯兰在一片嘘声中惨烈败退,朗彼负着手意气风发地立于台下,欣赏着佳人的美姿,心下盘算着那个油头粉面的米斯兰一走,汀娜还不是他的囊中物?
“一百个金币,还有更高的价钱吗?”葛梅尼莉亲自问道。不过,看样子也不可能会有其他人能出更高的价了,今天之前,她所卖过的最贵的女茶古也不过是去年的一个落魄贵族家的小姐,才八十金币。
她早乐翻了。于是准备宣布结果。
“等等,夫人,那边还有人举手!”汀娜出人意表地叫止了葛梅尼莉。
“谁,谁举手?”她扫视台下——没人啊。
“乐师,那个瞽目乐师,我看见他举手了。”
这更叫人吃惊,葛梅尼莉忍不住亲自走过去问唐尼。
“乐师,你举手了吗?”
“我?举手?没有,我没有举手。”迟疑了一下,他还是选择了说没有。
“有,我看到了,他举手了!”少女汀娜急忙跑过来,一下抓住唐尼右手,不由分说高举过头,“他举手了,要买下我。”
“汀娜,别胡闹,你要接受事实,这穷小子哪有钱来买你!”
唐尼苦笑着,连葛梅尼莉也瞧出这不过是汀娜的一厢情愿,于是有些生气。
“不,他有,他要以两百、哦不、三百,三百个金币买下我!”
“什么?!”
闻者愕然。
首先是葛梅尼莉,上下打量了眼前这个气质不凡但衣着普通的瞎子,怎么看都不像能拿出钱的样子。然后是朗彼,他脸上的皱纹因大笑有点儿夸张地多了起来:“他能有钱恐怕母猪也能上树!”
“好,如果他能立即拿出三百个金币,你就弃权,好吗?”汀娜目光如炬,竟然充满信心,朗彼正心摇神簇,心花怒放,也没多想,抱着姑且看看你有什么把戏的念头,爽快应允。
“可以,如果这穷小子能立刻拿出这么多钱来,我就弃权。”
“一言为定——夫人,请您把这个收下。”众目睽睽中,少女从唐尼手里挖出了被紧攥着的小疙瘩,交到了葛梅尼莉手上,女人贩子狐疑地接过一看,眼睛便立刻为之一亮!
“好漂亮!”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看热闹的可贝嘉也被这枚钻石戒指深深迷住。
到手的鸭子呀……唐尼却心想。
“姑妈,您看呀,我从来没见过有比它更美的钻石了!多么完美的工艺,多么圣洁的品质!多么诱人的大小!”她眼里充满了钻石折射而生的七彩光辉。
“天啊,这是真的吗。。。。。。”葛格尼莉毕竟见惯大场面,也不笃信,仍旧将信将疑端详着眼前这个奇迹。她觉得今天的生意实在太好了,好得令人不敢置信。
朗彼千万料不到这除了一头特别的红发就别无它长的青年,居然身怀奇宝。若早知如此,他才不会轻易给人落下口实呢。
偏巧这时,众人原本以为离开良久的米斯兰倏地像只地鼠那样出现在他们面前,而且还手舞足蹈、兴高采烈地大喊:“哇、哇——完美的工艺!葛梅尼莉,我向你保证,它绝对值三百个金币,啊不,也许值四百个!可惜我不是珠宝商人,否则立即就帮你买下了!”
“米斯兰!”
“朗彼老头,你那岁数恐怕也难消受美人恩,倒不如让让年青人,哈哈!何苦把棺材老本也搭进去呢?”
朗彼气得七窍生烟。他怒火冲冠,鸡爪似的枯手奇勇无比地一把抓住比自己高大得多的米斯兰衣领,老羞成怒:“油头粉面的吝啬鬼,关你屁事!”
“有心无力的糟老头子,有种你就打啊!”( 斯诺利亚传说 http://www.xlawen.org/kan/2174/ )
但当务之急,得先解决掉身后追来的六名士兵。
“站住,你逃不了的!”
“躲是徒劳的,我们看见你了!”
追踪而来的士兵两人骑马,四人徒步,骑马的远远跑在前面。他们看到一个灰影在一个死胡同边闪过就不见了,连忙追了上来。
“巴格将军有令,今晚任何人都不许逗留街上,违者皆捕,罪同串通,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未待骑兵甲念完开场白,骑兵乙迫不及待地挺枪纵马冲前,杀气腾腾地撞入拐角的胡同里。
“啰嗦的家伙!”
随着这突如其来的声音,骑兵乙惊诧地发现手中长枪已不翼而飞,然后胸口被人脚样的东西狠狠地撞了一下,身体立即滚地葫芦似的横滚开去,最后撞到紧随而来的同伴马身上。可怜骑兵甲还未念完他那辉煌的出场白,就被后发先至的同伴连累,摔个半死。
“一个、啊、不,两个!”顺手牵羊般利落地再补上两记重击,依欧迪斯拍拍手上尘土,拔出了配剑,“将军府里偷来的钝剑,对付巴格的走狗刚刚好。”
追上来的四名士兵,眼见骑兵同伴倒在地上,不免略带惊讶,但立即发现暴露在火光之下的身影不过是普通的孤身青年,习惯性的欺善怕恶振奋了手中的武器。
“大家上啊!”
“回去让队长好好指点一下面对强敌时的对白吧。”依欧迪斯的表现远比张牙舞爪扑来的士兵来得轻松,一边还击一边继续念叨:“三个、四个……”
“五个、六个。。。。。。素质太低了!”像老师责备着不成器的弟子,他嘟囔着,“这怎么可以担当保卫神圣奥玛森帝国的重任呢。”
他轻吹了声口哨,召出一匹灰马,正准备骑马离去。
“奥玛森军人里,也有称职的。”
依欧迪斯吃了一惊,顿时警觉起全身感官。他慢慢收起踏出的左脚,转身一看——是个高大的男人。两人都背着光,看不清彼此的脸容。
询问的声音沉沉地有点儿好听,并且显示来人似乎挺年轻。
“你也是军人?”
“身手不错。”虽然是夸奖,但声调冰冷。
“过奖。”巧妙利用对话的空隙,依欧迪斯稍稍移开身形,露出背后墙上的火把,火光溢散开来,他终于看清了男人的模样,不由得呆了一刻。
虽然极不想承认,但对方堪称是个美男子!他衣着平常,腰间佩着一把剑鞘漆黑的剑,可身上其它部分都满是吸引人的亮点。赤金般的头发映着火光,泛起金属的光泽;刀削的五官含霜带俏,眉宇间不怒而威,散发出冷酷危险的信号。
可偏偏一点也不惹人讨厌。依欧迪斯稍稍的感到一点嫉妒——世上竟有这样帅气的男人。
接着他又为刚刚没发觉男人的存在而自责。
“请问阁下是否知晓丝罗娜公主的下落?”似乎是习惯了别人初遇时的鄂然,金发男子继续着他直接的询问,措辞礼貌客气。
直觉对方不是简单人物,依欧迪斯没有立即回答,而是虚虚实实地兜兜***:“丝罗娜公主?哦,就是告示上要抓的人呀?我只是个普通的猎人,又怎么会知道。”
“阁下的马,恕我眼拙,看起来似乎正是殿下的坐骑,您是否介意告知马的来历?”那男人继续礼貌地问。
“我买的。”
“不信。”
“既不信那你想干嘛?”
“在下也许需要借您的马一用。”也许明白对方摆明耍嘴皮子,他开始不客气了。
白了美男一眼,依欧迪斯一副别把我当笨蛋的表情:“人有同姓,鸟有同音。我的马即使与公主御马有几分相似,也代表不了它能任人觊觎。”
反被说成是马骗子,金发男子长眉一拢,踏前两步:“阁下不肯行这方便?”
“我说了是我的,你不信又能怎样?”
十分清楚丝罗娜对爱骑的感情,金发男子不禁怀疑眼前的青年使用了不正当的手段,心里一阵发紧,左手下意识地搭到了剑柄之上。
“在下必须尽快找到公主殿下,所以绝不会放过哪怕再小的线索。如果诚意被拒绝,恐怕得恕我无礼了。”左手轻拨之处,剑与鞘发出轻微的金属摩擦声,黝黑的剑柄突出了两寸,上面翠粲欲滴的鸽血石火光下曜曜生辉。
望见对方锋芒稍露的宝剑,依欧迪斯也把配剑轻轻顶起两寸,作好拔剑的准备。
“不必多礼!”说话之间,他右手一挥,划出银白的光练,风一般奔向了金发男子。速度是击倒追兵时的两倍,“希望你的剑毋要像嘴巴那样客气才好。”
面对迅雷不及的剑势,金发男子没有躲避半分,后发先至的剑风一看就是习惯以攻为守的类型。黑鞘下的白刃划出的轨迹连月光也觉惭愧,轻而易举地瓦解了来犯的攻势,然后进行反击。
攻防瞬间转换,依欧迪斯无法保持若无其事。剑影网似地罩在他头上,迸发着火花的每一下抵挡都让他尝到被力量猛撞心脏的冲击,而最可怕的还是,他清楚感到对方还未全力以赴!
他对自己攻击的速度有极强信心,可是力量欠缺也是事实。而且,现在还是宵禁时段,如果他再跟眼前的家伙纠缠,一定又有士兵来打岔,那就更麻烦了。心中杂念一多,剑势难免有些松散了。
俄倾,依欧迪斯的剑被对方横向压制住,敌人的刃尖抵上了他的咽喉,寒气逼人。
“巴格果然强将无弱旅,只不过如此身手却卖命叛徒,未免自堕身份了吧。”
“你以为我是巴格手下?”金发男子突然有点意外地退了两步,移开了剑尖,但保持随时能威胁他的距离。
“难道你不是?你不是军人吗?”对方似乎更感错谔。
“军人就一定是巴格手下了吗?又不是只有他一个将军。”
“那你为何看到士兵们围攻一个善良如我的无辜市民时也不出手?”
金发男子闻言不禁莞尔:“我不替他卖命,为何要出手?而且你的服饰倒更像他的随从。”
“那是伪装——那个,如果是好人的话,刚才就应该路见不平吧。”
“你对善恶的判断就如此简单?”他似乎也有点啼笑皆非,脸色缓和下来了,甚至收起剑,再退后两步,“出手也得看对象——你的剑不错。”
“你指剑还是我?”依欧迪斯老实不客气跳了起来。
“好吧,既然是误会,能告诉我马是哪来的吗?”
“。。。。。。”眼瞧着生命危机解除,依欧迪斯又犹豫起来了。敌友不明的情况下让对方知道自己与公主的关系,也不甚明智。
正在心中踌躇之际,远处再次传来骚动的声响。依欧迪斯迅速趴到地上,耳朵紧贴着地面,仔细追溯声音的来源。同时地,神秘男子也认真侧耳倾听着。
“两条街之外,有人在被追赶,方向往北!”
“1、2、3。。。。。。七匹马追着两匹,不错——既然你不肯说,我也没空再奉陪了。”听到风捎来的声息,神秘的金发男子突然耍戏法般地唤出一匹高大骏朗的黑马。他一个燕子纵翻身上马,接着把右手的食指和拇指放到唇上。
“。。。。。。可这匹马得给我!”
依欧迪斯还没反应过来,但见男人吹了声响亮的口哨,声落影动处,一团黑影掠过眼前,另一团灰影亦尾随其后,准备绝尘而去。
“喂、皇家铃。。。。。。”
丝罗娜的爱骑竟然会乖乖地随这名陌生男人的哨声而去?他惊诧得不禁忘记了追赶的动作。
“你知道它名字?果然在撒谎!”金发男子带着嘲弄的口吻回过马身,居高临下地向地上的男子伸出有力的手,抓住他的后领。
“一起来吧!”
只有老鹰捉小鸡才能形容依欧迪戡被拽上灰马时的情形。那固然需要很大力气,但凭籍高超的马术借力而为才是成功的诀窍。他不得不承认对方的骑术已到人马合一的境界。
“巴格的手下应该没有这号厉害的角色吧?”就抱着这种并不合理又无奈的逻辑,依欧迪斯决定跟去看看。
宵禁时分,所有人家都把门窗关闭严实,大街小巷空荡荡,只留下墙壁上由巡逻士兵带来的火把在跳跃。闪烁的明暗和应着风中夹带的节奏。
“不是公主。”
由远及近,一阵被寂静反衬得过于激烈的马蹄声轰然而至,和马上的人声一道划破了凝结的夜空。七个庞然的影子穿过火光通明的大街,快速掠过刚穿出胡同的两人眼帘。
跑在前面的马上是两名女子。
依欧迪斯心中再次为对方听风辨物的本领赞叹,可他很快又为自己所见吃了一惊:“将军府的夫人?”
“谁的夫人?”
“巴格将军的妻子,奈苏美杜。”
金发男子眉一扬,从马侧取出一件黑呼呼的物体:“会用箭吗?”
“我是个猎人……”
“掩护我。”人和黑马逡巡两步,箭一般就朝追逐着的一群冲去。长大的事物早被塞到年轻猎人的手里,原来是把沉甸甸的弓。
“好主意,将军夫人应该会知道公主的行踪。”依欧迪斯看到金发男子居然不认识巴格夫人,再次确认了对方起码不是将军府来的敌人,同时领悟到临时同伴的意图,他也策马紧跟出去,张开了弓。
“初次见面承蒙器重,可是——”在急驰的马上,自言自语地,依欧迪斯突然又把弓松开,背回背上,却抽出了配剑,“嘿,老兄——箭呢?!”
。。。。。。
==
相关番外《梦魇神弓》
9 奴隶之会(1)
题记:有富人的地方就会有穷人,有穷人的地方就会有因一无所有而被迫出卖自己的人。
———
“可贝嘉,不要再扯她们的头发,打她们的脸!长发漂亮脸蛋的奴隶要值钱的多!”女奴隶贩子葛梅尼莉不停地埋怨着自己的运气。原本她就有一批来自邻国富人的订单,需要一些奥玛森美女奴隶——祖国越强大,国民地位就越高,这定律也被奇怪地挪用到奴隶买卖上。
外国讲究排场的买主常常青睐奥玛森的奴隶。
奥玛森限制着男奴的出口,不过其实女奴隶更有市场,利润也更高,常常是看俏的“货色”;另外,女奴隶的来源也更加稳定,因为许多头生子是女婴的家庭,为了避免缴付赎身钱,会宁愿把她卖给奴隶贩子——如果手上这批奴隶在三天前到达目的地,她起码能卖个三倍的价钱。
然而——
“那个大神真是,火山不早不晚,偏偏挑我刚想动身的时候才捣乱。。。。。。我可是超大方地给大神殿捐了十个金币了!”生意人有时候被称为亡命之徒也是有道理的。大多数人还惊魂未定,她已经一边懊恼着大神的忘恩负义,一边忧心忡忡往后的买卖。葛梅尼莉已预见到这场骇俗灾难于她的后果。
被称为“心脏”的格灵罹难,带来了巨数的难民。他们四面八方地涌向异地它乡,甚至外国。大部分侥幸逃生的难民早已一无所有,为了生存,只好投向当地的奴隶贩子的怀抱。
贩买奴隶要赚钱的秘诀就是:不辞劳苦地运他们到外国去,然后再把外国的奴隶运回来。
“可贝嘉,休息完了没有?如果不趁奴隶掉价之前运到胜基伦,别怨我没钱为你准备嫁妆。”
可贝嘉不敢反驳姑母的责备,扁扁小嘴,站起了身。她和姑母一起出发,是要到柏斯国见她的未婚夫婿,姑母将会为她添置丰厚的嫁妆。刚才有名女奴手脚不灵活,被娇蛮的她扯着头发扇耳光,谁料碰上姑母心情恶劣,当下不敢有违,揉着坐车坐硬了的屁股站起来准备出发。
“新来的汀娜呢?”
“我让她到那坡上摘点野果了。。。。。。”
“什么?你竟然叫她去……”女奴隶头子抓狂道,“带你上路的我才是笨蛋!灾后边境兵力不足,随时会遇上盗贼,现在他们未必会卖我们帐——还不找她回来!”
众人所处之地是奥玛森大陆与胜基伦、柏斯三国边境相接的地带,是军事缓冲区,过去此地曾有过一些军事要塞,废弃后还有些许残垣旧墙,为过往路人提供休憩之处。
这就是被称为“三国之桥”的培利亚地区。像一条桥,又像瓶颈,连接着斯诺利亚大陆东西两部分。平时是三不管地带,不同势力的盗贼时有出没,但过往的奴隶贩子常常备有保镖,而且凭着与军队良好的交情,往往跟盗贼间也能建立合作关系。
山坡长满了培利亚典型的野栗树和大沙棘等浆果,受命采摘浆果的女奴在山坡上越走越高。她一身素麻衣,背后摇曳的黑瀑布发散着奢丽光芒,怪不得葛梅尼莉一定要阻止爱侄的暴行,那可是每寸都能媲美丝绸的价钱。
女子在林中穿行,脚上带着防止逃跑的镣铐,那旁逸斜出的枝叶严重羁绊着她的行动,最后竟然在林里迷了路。
突然前方传来一些响声,猜测也许是同伴们发出的,少女连忙循声穿出林子。
等她出了林子,才发现声音的源头来自一群打斗的人。
面前往下的斜坡上,可能有十个以上拿着兵器的男人,恶狠狠地正向另一个身穿深紫色长袍的男子进攻。
站在高处的有利地势,但以寡敌众,紫衣男子的局势并不妙!饶是如此,他染血的剑锋仍不断地掠过袭击者的身躯,舔噬流出的腥热鲜血。
紫衣男子不断后退,战团向少女迅速移近,他们之间的对话断断续续地传到耳边。
“撑住,无论如何也要砍上两刀替弟兄们报仇!”
盗贼吗?不知是太害怕还是对死亡的威胁已无动于衷,少女竟然忘记逃跑,任凭那个移动着的战团向她靠近。
渐渐地,在紫袍男子精湛的剑术下,盗贼折损一半。忽然,其中两人发现山坡上迎风而立的少女,于是冲了上来。
凶狠的刀刃和身沾血迹的影子扑到面前,少女终于惊呼一声,篮子脱手落下,浆果洒了一地。
纤细结实的双腿上因为有长长的枷锁,刚刚想跑,却又不听使唤地跌坐地上。
还来得及逃吗?!
千钧一发,紫衣男子后退着也移到少女的身前,他听到声音,不由分神回头看了一下。
剑划进肌肉里发出卟哧的沉响,扑向少女的两人无声地在她面前颓然倒下,现出了后面的脸。
如月华般倾泻而下的及肩银发,和紫衣一样颜色的眼眸,闪耀着不可测的光芒。
这紫色的魔性美,令少女突然觉得一瞬间,时间好静好静,耳边只有凛凛的山风掠过,暗处小虫喃喃的轻咛,以及自己心脏里卟通卟通的跳声而已。
救人者竟然也停下了手,呆住。他的剑机械地反向一挥,产生的最后一具尸体就仆倒地上,咕噜咕噜地滚到坡下。
血迹斑斑的衣服裹不住银发男子的魅力,少女望着眼前这个英俊的陌生人,晚霞中,她浅色的眼眸也闪动着水晶的光芒。
男子伸出手,上面戴着被血濡湿的手套。
是想拉自己起来吗?少女面对血手套犹豫着。也许是发现了她的心意,紫服男子脱下右手手套,再次伸出手。
男子的手好大,好暖,仿佛还带着敌人灼热之血的热量。
“奴隶?”声音很冷,但低沉又美妙。
“汀娜,你在那吗?”林里传来同伴寻找少女的叫声。
也许是不希望被发现,紫服男子未及等到答案,便转身离去。他神秘地出现,然后又神秘地离开。
“汀娜,原来你在这!”
少女没有回应,她只觉得自己四周的时间和空间正陷入了停止。。。。。。
10 奴隶之会(2)
胜多罗城,这个小镇位于培利亚平原上胜基伦国的边陲地带,面积虽小,却占据着重要的地理位置。自西向东,由陆路横穿斯诺利亚大陆的商人旅客,都必须经过培利亚长廊。这个瓶颈状的长廊,其西是奥玛森帝国;其东却并立着两个要塞,一个是柏斯的米修德城,另一个就是胜多罗城。
两城并肩毗邻于高山泉水之下,城门挨着城门,两城仅隔一墙,不但大小相同,就连货物进出关税也是一样。事实上,千年前两城根本就是一体,全名“胜多罗德修米士城”,受治于“胜基伦德柏列国”,扼握着东西交通要害。
然而这样的优势却招来了已经统一奥玛森大陆的帕卡帕王军队。即使得到东方邻国堪地亚那的支援,这个可怜的国家仍因内部统治阶层的分裂而分裂。“胜多罗德修米士城”也是这场分裂的见证。培利亚平原上散落的废墙残垣则是当时临时筑建的军事要塞的遗迹。
分裂后的城址面积小了许多,但仍居住着不少军队和富人。城门日出而启,日落而闭,日间活动于城里的市民大部分来自城外的乡村。城门同时也就是物品交易的市集场所。
“唐尼,会奏轻快点的舞曲吗?”
“‘罗兰索的花园’?”
“可以!我比较喜欢活泼的节奏,待会儿你就奏这一曲。”
奥玛森语“茶古”就是奴隶。葛梅尼莉的女茶古会还没开始,被拍卖的女茶古上着镣铐都在拍卖台后等待着。原本充满伤感沉静的空气,却因一名瞽目乐师的到来而有所改变。
“美亚,你为何还能这样轻松?”
长着褐色卷发的女茶古美亚首先打破沉默,与新来的乐师兴致勃勃地攀谈着,令旁边郁郁寡欢的女伴们十分惊讶。
“只有走投无路的人才会到这里。除了心情,我们还能为自己作什么主?只有让心情好起来,才不会太难受。”美亚露出两只可爱的虎牙笑了笑。这个有点涩涩却充满天真的微笑传染了另外几人,她们也加入了谈圈,顷刻,女茶古们与年轻乐师唐尼的交谈渐渐活络起来。
“唐尼,你难道真的看不见?”
众女对唐尼的本领十分好奇,惊讶他竟能在吱吱喳喳的环境下,准确地区分出发话人的方向与身分。
“每个人的声音和气味都是独特的组合,所以我能分辨出来。好像美亚,说话就像脆生生的百灵;斯芬黛,你是不是削过洋葱?维京儿,你胸脯上可是有股烟草味儿啊。。。。。。”
维京儿娇嗔一声,红着脸双手掩上胸膛,但众人已经烧开了一锅粥,嘻嘻哈哈朝她挤眉弄眼。
正闹着,葛梅尼莉的侄女可贝嘉带着两名男仆走过来,手指点了几点,给选中的少女就被人拉了起来,除下手铐推了出去。
“乐师,这次你演奏好了,我让你在我的婚礼上演奏。”
奴隶主侄女似乎也对唐尼抱有好感。唐尼柔柔笑道:“我的琴,我的歌,随时都为美丽善良的姑娘准备着。”
可贝嘉听不出话里讽刺,亲切地拉起唐尼的手:“来,我带你到台上去。”
后台两侧有台阶,唐尼微笑着,漫不经心地抽回手,捡起竹杆,敲着地面,清清脆脆地摸上台去。众人心照不宣,抿嘴窃笑。
“切不可当众轻露你们兄弟姐妹的躯体”,这是一个虔诚的大神教徒必须奉行的规训。所以葛梅尼莉没有把自己的奴隶以赤身*的姿态摆上台面。她用轻歌曼舞装点着自己的买卖,却也得到很多买主的称许。
奴隶贩子经常应某人开出的条件而准备货色,最后却往往引来别的竞买者,叫价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凡,招来众人的围观。
“夫里斯,你家总督大人不是有五个美妾了吗?干嘛还来跟我们凑热闹?”
“米斯兰大人,小人是为总督大人的公子来选新居的仆人,小主人吩咐一定要金发长腿的美人,小的不敢有误。”
“那也不用抬高价吧!”
乐师唐尼被拉开的帷幕挡着,如行云流水地,奏出曲曲动听的奥玛森舞曲。台上的女茶古皆来自奥玛森各地,乐曲也毋须多换。修长优美的指下,流淌出清泉的叮咚,绿叶的婆娑,星月的温柔,火焰的热情,但奏者那和乐曲一般流畅的脸上,却显出截然的忧伤。
一批女茶古售出,后一批又补上,最后只剩下娇声嗲嗲的维京儿,以及有一头乌黑瀑发和浅色眼睛的汀娜。
维京儿幽幽轻叹,目光恋恋不舍地望向台下。
“早知无情,何必不忘;既已落痕,不如抹去。”唐尼挑动两下琴弦,似唱非唱,吓得维京儿心神一敛。
“你是真看不见还是假看不见,为什么说起话来总能落到人的心坎里去?说得好,早知无情,不如抹去。”她毅然断然地甩甩头,回头望见身后的汀娜,再叹一声,“这几天你这新来的从没笑过。格灵确实是像你一样美丽的地方,可是从今天开始,我们除了未来,就已经失去了一切!如果想活下去,你最好忘掉格灵,忘掉自己过去的一切!”
说着,掩上了脸纱,灵活的双脚踏起了拍子,身上的小铃叮叮作响,玉臂伸出做好了舞蹈的准备:“我也要‘罗兰索的花园’”
“不如‘火红的翘尾兰’。”
“可以。”
维京儿灼热的舞姿,蒙上白纱神秘的脸容,衣袂起落间露出的截截玉肌,一下子把茶古会的气氛推向*。乐韵中舞动的她,仿如传说中火神花园里的名花翘尾兰,明艳奔放,妖媚动人。
在最激烈的一刻,乐音嘎然而止,维京儿定格原地,正巧象征着名花翘尾兰开放后宿命般的*。
观众们看得气喘吁吁,爆发出震撼的掌声和刺耳的尖哨。男人们呜呜叫着,心中有数的买主们早已拈量着腰间的钱袋,红着眼盯着台上的猎物。
“十!”、“十五!”、“二十!”
“哗——”
台上台下喊价声乱作一团,葛梅尼莉眉开眼笑。帷幕后剩下的两人却各怀心事。
唐尼觉察到气流的微弱变化,发自汀娜身上的颤抖清晰可辨。他敏锐地捕捉到这女茶古一丝与别不同的气质。
属于艺术家的手指穿过了那触感无比舒软的黑发,一时半会竟舍不得放开。
“你想要什么乐曲?‘梦中的绢瀑布’如何?”
“我。。。。。。我不会跳舞。。。。。。也不会唱歌。”
乐师微微一怔。不擅歌舞的女茶古原就不及能歌善舞者,但她被安排压轴,明显是奇货可居。难道是有什么特别之处?
“害怕吗?”
“。。。。。。不怕。。。。。。”
汀娜惜字如金,唐尼又再试探:“来自格灵。。。。。。贵族?”
只听得女子倒吸冷气,却没任何言语。
“好,三十个金币!朗彼大爷三十个金币买下维京儿!”
这边传来葛梅尼莉尖利嘶哑的喊声,汀娜身体一震,忍不住放眼看去,但见一名衣着光鲜,年约六七十,脸上布满了皱纹的男人站了起来,接受人们嫉羡的目光。
“惨了,如花似玉的姑娘,却落到了朗彼这老变态手里。”
“每次临近尾声,最舍得一掷千金的人就是他。”
汀娜蹲到地上,吓得花容失色,唐尼又再伸出手,这次掠过她丝滑的发际,然后顺势贴上了对方抖着的冰冷脸庞。
“贵族也好,平民也好,你现在和大家一样了,怕也无济于事,倒不如静静地祈祷你们的神赐你一个好买主吧。”
“我、我、我不能。。。。。。卖给那些人。。。。。。”这个该死的贩子,她骗她!离说好的目的地至少还有一半的路程!
唐尼指端触及少女脸庞时如抚过凝脂的感觉熏熏在心,此时又传来了阵阵冰凉,原来是泪水。他突然有点为自己刚才不冷不热的话后悔。
11 奴隶之会(3)
“今天压轴本来是我应轩支那大爷要求找来的,可惜,轩支那大爷今天被太座看得紧。。。。。。”
话声未落,已哄堂大笑。
“所以大家有幸得到这个机会,可千万别错过!”
“什么运气好不好,就是价高者得而已!”
“老板别噜嗦,快把人拉出来看呀!”
满台嬉笑谑骂传到帷幕后,汀娜全身僵硬,只差没有昏过去。忽然,她站了起来,一把抓著唐尼抚在自己脸上的手,塞进去了一样东西。
“我不能卖给这些人!拿着,用它把我买下!”说着,少女就松开了手。
葛梅尼莉已经进来拉着她,却对唐尼吩咐道:“她不唱也不跳,你随便奏点什么,热闹就行。”
“想热闹,不如请打鼓的。”唐尼喃喃一句,然后听到衣裾索索,少女汀娜已被拉出去了。他摸摸刚才之物,像是宝石戒指,搁在手心里没有金石的冰凉,显然曾被人紧紧攥着好一段时候了。
“拿着,用它把我买下!”
汀娜的叮嘱犹然在耳,再细细揣摸下物件,他心里一凛:她怎么就轻易相信别人?倘若我稍存恶意,把它带走,也没有人会知道。
“轩支那大爷出的价是三十个金币,所以她的底价也是三十个金币!”
“什么——歌舞不通的女茶古也要三十个金币?”
“葛梅尼莉,你卖疯了?”
汀娜一直垂着头。她给人挂上脸纱,及腰瀑发也在出场前罩上了头巾。这大概又是葛梅尼莉的小把戏,只为适时地给人们一个惊艳。
果然,台下一片倒彩,这个熟练的女贩子拨过汀娜的身躯,背朝台下,手起巾落,那散如丝、聚如绸的瀑发立即一丝丝、一缕缕,洋洋洒洒、壮壮观观、扣人心弦地落下了。
那亮亮的黑发虽然不是一垂到底的直,却在发尾梢处带着些俏皮儿的卷,那样的轻松自然,诱人如丝。众人似有默契地一同屏息静气,待最后一根发丝落下时又一同欢叫,都被这鎏着阳光的黑色奇迹所撼动。
“就这头发,便值三十个金币!而且。。。。。。”葛梅尼莉成竹在胸地扫视台下,带点神秘的语气说道,“她可是个贵族Chu女!”
“贵族?Chu女——”
“三十五个金币!”
“四十个!”
“哗——”
朗彼的出价又惹来众人的惊呼。
“黑发的奥玛森茶古很少见,但也不是绝无仅有,四十个金币是不是太多了?”
“四十,还有没有多过四十的?”帮忙喊价的男仆为了在喧闹的场合里突出自己,喊得有些变调。
葛梅嶷莉看见这个价钱又再僵持不上,立即使出第二招。“汀娜,把头抬起来,让大伙看看你的脸。”
背过身去的汀娜虽然被取下了脸纱,却仍含肩垂首,不肯正面面对满堂宾客。葛梅尼莉有点儿愠怒,扶着她双肩的手紧了一紧,对她耳语道:“别忘了,是你求我带你离开奥玛森的!”
“可这些人……”
“这些人又怎么样?有钱就是主顾。”
“你本来说好要带我过去……”
“哼,实话跟你说穿!我没空没时间走那么远,你有什么目的我也不管,进了你新主子家后,你表现好点想逃还是想怎么样的随你!既然你的来历不明我也未曾过问,你身上根本就没有钱,又答应以这种办法报答我,就不能不兑现!”
明明是说到了目的地再卖她换钱,现在路程比说好的缩水了一半!能怒不能言的少女沉默半晌,终于慢慢转过了身,轻轻拾起了头,目光款款,迎向了众人。
人们眼前一亮。
少女的眼睛很大,很亮,大得亮得足以容纳所有的目光和阳光,然后又自其中融合交揉出一种极其柔和的眸光来。虽然只是身穿素麻衣裳,身材也不算火辣,但是在场的男性,看到她那么在台上柔柔的站着,他们的肩仿佛已发出了邀她枕靠的传书。
她的气质绝不像是他们平时见惯的普通女茶古!
这样的讯息立即让才刚偃旗息鼓的叫价声又再此起彼伏,竞投者无所避免地为他们毕生罕见的绝世容光吸引,不惜一掷千金。
“我出四十五个金币!”
“四十六!”
“五十!”
“五十一——”
。。。。。。
此时,台下众人叫红了的眼,闪烁着碧荧荧、绿油油的光,竞价此起彼伏。台上被卖者却已绝望,木然地放望远方,但是这种茫然孤傲的神情,却只是徒增了她的魅力,继续刺激着这场战斗。
“六十!”
“朗彼,你老针对我算什么意思?”
“心疼了吗,米斯兰?你就留几个子儿压压袋子吧。今天我是志在必得,无论你出多少,我必多出一个!——”
“你。。。。。。”
在帷幕后的唐尼惊讶地“听”着一切,把弄着手中的戒指,仍然无法作出任何决定。
此时还坚持竞投的实际只剩下了城中两大富商朗彼和米斯兰,二人都是香料商人,平时已是宿敌,现在更是各不相让。
“七十一个金币!”
“七十二个!朗彼老头,我也告诉你,我也一定比你多一个!”
结果局面僵持不下,围观的人看腻的走了一批,起兴的换了一堆,最后价钱来到一百时,米斯兰紧张得满头大汗。
“朗彼你个冤大头,不会歌舞的女茶古,就只能当个床上的玩物。身上就是贴了金,就算是皇女,也值不了这个钱。你疯了,我不跟疯子斗,我们走!”米斯兰在一片嘘声中惨烈败退,朗彼负着手意气风发地立于台下,欣赏着佳人的美姿,心下盘算着那个油头粉面的米斯兰一走,汀娜还不是他的囊中物?
“一百个金币,还有更高的价钱吗?”葛梅尼莉亲自问道。不过,看样子也不可能会有其他人能出更高的价了,今天之前,她所卖过的最贵的女茶古也不过是去年的一个落魄贵族家的小姐,才八十金币。
她早乐翻了。于是准备宣布结果。
“等等,夫人,那边还有人举手!”汀娜出人意表地叫止了葛梅尼莉。
“谁,谁举手?”她扫视台下——没人啊。
“乐师,那个瞽目乐师,我看见他举手了。”
这更叫人吃惊,葛梅尼莉忍不住亲自走过去问唐尼。
“乐师,你举手了吗?”
“我?举手?没有,我没有举手。”迟疑了一下,他还是选择了说没有。
“有,我看到了,他举手了!”少女汀娜急忙跑过来,一下抓住唐尼右手,不由分说高举过头,“他举手了,要买下我。”
“汀娜,别胡闹,你要接受事实,这穷小子哪有钱来买你!”
唐尼苦笑着,连葛梅尼莉也瞧出这不过是汀娜的一厢情愿,于是有些生气。
“不,他有,他要以两百、哦不、三百,三百个金币买下我!”
“什么?!”
闻者愕然。
首先是葛梅尼莉,上下打量了眼前这个气质不凡但衣着普通的瞎子,怎么看都不像能拿出钱的样子。然后是朗彼,他脸上的皱纹因大笑有点儿夸张地多了起来:“他能有钱恐怕母猪也能上树!”
“好,如果他能立即拿出三百个金币,你就弃权,好吗?”汀娜目光如炬,竟然充满信心,朗彼正心摇神簇,心花怒放,也没多想,抱着姑且看看你有什么把戏的念头,爽快应允。
“可以,如果这穷小子能立刻拿出这么多钱来,我就弃权。”
“一言为定——夫人,请您把这个收下。”众目睽睽中,少女从唐尼手里挖出了被紧攥着的小疙瘩,交到了葛梅尼莉手上,女人贩子狐疑地接过一看,眼睛便立刻为之一亮!
“好漂亮!”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看热闹的可贝嘉也被这枚钻石戒指深深迷住。
到手的鸭子呀……唐尼却心想。
“姑妈,您看呀,我从来没见过有比它更美的钻石了!多么完美的工艺,多么圣洁的品质!多么诱人的大小!”她眼里充满了钻石折射而生的七彩光辉。
“天啊,这是真的吗。。。。。。”葛格尼莉毕竟见惯大场面,也不笃信,仍旧将信将疑端详着眼前这个奇迹。她觉得今天的生意实在太好了,好得令人不敢置信。
朗彼千万料不到这除了一头特别的红发就别无它长的青年,居然身怀奇宝。若早知如此,他才不会轻易给人落下口实呢。
偏巧这时,众人原本以为离开良久的米斯兰倏地像只地鼠那样出现在他们面前,而且还手舞足蹈、兴高采烈地大喊:“哇、哇——完美的工艺!葛梅尼莉,我向你保证,它绝对值三百个金币,啊不,也许值四百个!可惜我不是珠宝商人,否则立即就帮你买下了!”
“米斯兰!”
“朗彼老头,你那岁数恐怕也难消受美人恩,倒不如让让年青人,哈哈!何苦把棺材老本也搭进去呢?”
朗彼气得七窍生烟。他怒火冲冠,鸡爪似的枯手奇勇无比地一把抓住比自己高大得多的米斯兰衣领,老羞成怒:“油头粉面的吝啬鬼,关你屁事!”
“有心无力的糟老头子,有种你就打啊!”( 斯诺利亚传说 http://www.xlawen.org/kan/21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