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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部分阅读

    接受邀请上丁保马车,这本身就是一种认同,内心里隐隐觉得丁保是同类,最起码是一个级别的人。

    别看他对着小老百姓可以嬉笑怒骂、撒泼吵架,对方说的再难听,哪怕当时再气再窘,事后也能一笑置之,纯当一乐子,毕竟不是一个阶层一个水平的人物,没什么可较真的。

    但面对丁保就不同了,正是因为那份归于同类的认同,将面子视作天的他无法正视初次见面牛皮就被揭破的尴尬。一听丁保要观摩接白雕,尤其是在前边自己吹嘘了那么多,毅然自诩为“训雕狂人”、“巨禽猎手”的前提下,慌乱得直接跳车逃了。

    丁保约莫猜透了他这点心思,感觉他不似作假,不过下意识的,还是透过车窗,朝他那辆古古怪怪始终黑布笼罩的马车瞧了一眼,毕竟,嗅感一经放开,马车里那股子巨禽毛羽的味道还是很明显的。

    孔连顺此时正敏感着,竟留意到了丁保眼神,顿时火烧屁股般的,立马跳起,小黑脸涨得通红,一把抓住丁保的衣袖,拽着他径直掀开车帘朝外走,像是个不被大人信任的小孩儿般,执意道:“宁兄可是不信?无妨,小弟这就引宁兄上马车。”

    车外此时很安静,商贾及眷属在内,货物马车居中,镖师丁仆最外,夜宿古道旁的商队结营如阵,井井有序。

    万籁俱寂,除了守夜镖师的咳嗽走动,便只有火把噼噼啪啪的燃烧声。

    “连顺,不用了。我信你说的。”丁保再次“矜持”了一下。

    果然,这话让孔连顺愈发的不好意思,交友交心,难得遇到一个合胃口有意思的人,他现下已经完全认同丁保,自然也希望丁保同样认同自己,那种感觉极为忐忑迫切,就像是一年级的小弟弟突然认识了一个同校的三年级的大哥哥,且还是家住一个小区的,生怕对方嫌弃不肯带着自己玩……暗下决心今日一定要将丁保请到自己马车上,彻底消除误解疑窦。

    “宁兄,这不是信不信的问题。来而不往非礼也,小弟这是诚意相邀。”孔连顺扯着丁保衣袖不放,态度恳切道。

    “既然如此,那,就去坐坐?”

    “嗯嗯。坐坐。宁兄请。”

    孔连顺顿时笑容满面,就像是得到了极大奖赏的孩童,拊掌大喜道,说完,当前引路,喜滋滋地领着丁保朝自己那辆黑布大马车走去。

    这一境况,直把匿在一旁的孙浩和骆姑娘瞧得目瞪口呆、面面相觑。

    他二人皆是深受丁保恩惠,孙浩自不提,他中招“掉包计”差点赔得裤子都不剩的事大半个商队都知道,小骆姑娘也被丁保指点了很多,像眼下结的这个外宿营阵,就是丁保的提点建议。而且,刚刚离开雀州城时,正是因为丁保的坚持,商队才将将避过一队规模不小的流匪。

    虽说流匪见到这么大阵仗的商队未必会真会胡来,但作为镖行毕竟不是行军打仗,也仅是糊口的营生,对此自然是能避则避,谁也不想真拼命,所以经此一事,包括小骆姑娘在内的整个镖行对于这位深居简出的“宝哥”还是很尊敬的。

    此后,得镖行里随行长辈提点,遇到疑难情形或是拿不定主意时,都会遣小骆姑娘暗中过来问计,虽未必一定能得到明确意见,但丁保三言两语总能切中要害,整个“风威”镖局这一趟巨镖走下来,真真是自上到下受益匪浅。

    正是为此,小骆姑娘才会毫不犹豫地同意配合孙浩,除了鞭打孙浩后藉此表达歉意外,倒有一半是因为这是丁保的意思。

    此际,二人正在琢磨合议,若是宝哥和这狂妄小少爷谈崩后,该如何靠近、登上那辆古怪马车,一定要寻到那接白雕,助宝哥一尝夙愿。

    因为这一二十日下来,小骆姑娘对整个商队都很熟悉,尤其是这位喜好惹麻烦的小少爷,自然留意到他对于自己的马车看得极重,别说有其他任何人登上,便是靠近一丈之内也会被他咆哮得狗血淋头,营宿时也是独独跟大家隔开,曾有个饭店小厮出于好意拿抹布替他擦了擦车外窗,结果被他闹腾得白白丢了饭碗……

    于他而言,好似这马车不是代步之物,而是敝帚自珍的心爱小娇娘,任何外人不得靠近。

    在她心里,依照正常法子,根本不可能成行。

    所以,二人正嘀嘀咕咕地商讨着“借口贼厮混入车队,强行登车检查”的可行性时,突然就见到了这样神奇的一幕。

    而且看样子不是宝哥提出要登马车,反倒是这位小少爷主动提出的,最难以置信的是宝哥一脸不情愿,这小少爷还一再相邀,最后宝哥似乎感觉盛情难却勉强同意,这小少爷居然还高兴得就差蹦跳起来了……

    “这,这到底怎么回事?”

    小骆姑娘感觉脑子有些不够使了。

    这种感觉,就像看到一个最爱吃醋最为吝啬恨不得把媳妇儿锁在柜子里,别人瞥上一眼就想杀人的丈夫,突然兴致勃勃地邀请一伟昂男子到家中做客,先是一声“娘子,上茶”,临了见男子兴致不高,赶紧再嘱咐一声“换上盈袖薄春衫”,终于见男子不情不愿地瞧了自家媳妇儿一眼,立马兴高采烈,鼓掌大呼:“大哥,今晚就宿在家里吧”。

    孙浩也是怔了半响,这才咕哝了一口唾沫,竖起大拇指,喃喃道:“这,就是宝哥!”

    孔连顺的马车相距丁保的并不远,也就几十步的距离,悠忽便到,临到车边,他忽然赧颜交待道:“呵,宁兄,有些乱,担待些……”见丁保面无异色,这才撩起布帘请他上车。

    布帘掀开,先是一股子浓重异味儿卷席而来,夹杂着禽鸟羽腥、脚臭体味、糕点瓜果香甜、莫名熏香……

    丁保微微一窒,望了孔连顺一眼,这才拾阶而入。

    马车空间很大,相当于丁保此时所乘的两倍有余,虽然车外黑色布幔遮盖很严,但其实内里光线柔亮,有两颗夜明珠般的璀华珠子分东西对角镶嵌,给车厢内弥下一层炫彩谧光。车厢内布饰极为奢华,大到风扬古木制就再涂以海晶奇漆的案几、小柜,小至秘银锤炼繁纹百褶的特制汤匙,林林总总,无一不是外表低调内力奢华的精品奇品。

    尤其在夜明珠的耀照下,更显华贵巧致,气蕴非凡。

    “这厮果然不是一般人家的子弟,还真对得起孔这个姓!”

    丁保方生感叹,突地感觉到一股审视的目光投来,心中一警,攸地转头,就见之前搁放鹰笼的那个锁柜之后,挨着车壁,还躺着一个形容枯槁的老人。

    老人一条腿长一条腿短,似是患有残疾,整个人瘦得跟麻杆一样,抄袖斜卧在那里,目似瞑,意暇甚,只在丁保上来时,投来那么一眼,眸子里昏黄浑浊,全无光彩,如同一个行将就木之人,只看那么一眼,就再次阖下了眼皮,似是不愿浪费一丁点精力。

    “宁兄不用管他,路上捡的一个疯人,小弟我看他腿脚不便,又身有孔家刺黥,便好意捎了他一程,不曾想倒再也撵不下去了,这会儿还要跟着我上西雁,年纪这么大又不好意思赶,你说倒霉不倒霉……”

    “老夫姓风。”老头突地咕哝了一声,打断孔连顺,似是对疯子这个词很不满。

    “闭嘴。没见本少爷有贵客,没空跟你扯淡。”孔连顺怒不可遏。

    “老夫姓风。”还是这四个字,不过声息语调却是弱了许多,也再听不出明显的不满之意,倒像是对孔连顺的解释。

    丁保望了老人一眼,倒也没多想,这车厢里的气味太怪太冲,既然确定接白雕确实如孔连顺所说,已经不在车上,那就没必要再多做停留,随便观摩了几下,便起身告辞,临出马车前,忽地回首道:“连顺,衍圣草园,方便进出吗?”

    孔连顺怔了下,似是没料到丁保对接白雕如此喜好,继而恍过神来,面上瞬间神采飞扬,连连点头道:“宁兄放心,一切包在小弟身上,别说进出,住上一年半载都成。”

    丁保看得出他语出至诚,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这个难题终于有了些眉目,心情顿时变得畅然,自马车上一跃而下,抬手跟孔连顺作别,回身而去。

    他却不知,在他双脚自车上弹起的那一瞬,车厢内那位老人家耳朵突地一动,轻“咦”了一声,整个人嗖地坐起,仔细听着丁保落地之音、转身迈步……

    那对浑浊将死的寂灭眸子,猛然晃动起来,先是波云奇诡的迷惑,继而惊喜、激动如穿云之日,猛然绽放如雷。

    第八十一章 好腿啊好腿

    此后数日,孔连顺像是变了个人似的,再未与人吵过架,虽仍称不上和善可亲、有礼有节,但起码没再随随便找茬胡闹。

    实则这几日,他基本都在丁保马车里厮混。

    之前之所以见风就是雨,不管不顾瞎闹腾,除了心存是非黑白之念外,最重要的还是旅途太过苦闷无聊。

    现下新结识了丁保这么一个来自后世的穿越者,只觉得他的一言一行都极为新奇有趣,便如喜好漫画小人书的猎奇孩童突然闯进了漫画博物馆,眼都没工夫眨一下,哪里还顾得上街边那些个租书小摊儿。

    丁保初始心存警惕,稍后摸准了他的脉门,知晓他其实就是一骄纵任性惯了的大孩子,本性还是很纯良的,这点,从他对待马车里那个素未平生的老人家就可见一斑。别看他当面骂得又凶又毒,一提起来都是咬牙切齿的,实则衣食住行都很照顾,甚至连马车外围整日罩着的黑色布幔都是专为老人所备,据他讲,这老人家患有严重眼疾,见不得日光。

    而且孔连顺这小子大喇喇的,吹起牛来言辞很逗,什么都往外撂,见识也算不错,倒是个羁旅解闷的良伴。

    最起码这几日里,丁保就对整个圣门孔家,以及要去的衍圣草园有了个粗浅的了解。

    不过有一件事让丁保很郁闷,好似自从那日参观了孔连顺的马车下来以后,自己但凡走出自家马车,就会生出一种被人探究窥视的感觉,那不是一般程度的窥视,倒像是单独关了十载的精壮男囚突然见到妙龄女郎般,火辣辣的,很有侵略性,热灼得都快燃烧起来了。

    这种感觉极不舒服,仿若有一条凉腻腻的毒蛇在脊背上溜爬,好几次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但回头转身仔细寻去,甚至私下里拜托了热心肠的小骆姑娘,却俱是一无所获。

    因此近两日来,他基本上不再走出马车。

    连续经历过两次天兵降世,尤其是最近一次的天兵老矢,他终于彻底认清楚了这个世界的冷血残酷。

    别看他自穿越后一直居安思危,实则作为一个和平年代长大,一直生活在法治社会路上的人,因为思维惯性,第一次遇到天兵伍梅后遭受到的冲击很大,但并不算太致命。心中还觉得这种东西就跟前世走在马路上时地下天然气管道爆了、乘坐航班时飞机突然撞到小鸟等类似,虽然极可怕,但终究还是小概率事件。

    直到中秋月夜更加强大更加冷酷的天兵老矢出现,像一尊杀神一样几乎将在场所有人无情碾碎,不分情由,不问是非,他才终于彻底觉醒,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地方,仅会耍小聪明没用的,没有超卓的个人能力,不能做到随时自保,拥有再多一切也都只不过是镜花水月、空中楼阁!

    因此此次死遁之后,下定决心要遍访天下三大园,一定要尽量将自己“野兽化”,不说无敌天下,做不到自保就绝不高调露头。

    至于那劳什子鬼天兵,凡事再一再二,决不能再三再四,只要再敢来招惹自己,不直接弄死,也要活捉一只来耍耍!

    所以他这一路算是极低调的,深居简出,社交方面也很讲究,小心翼翼地控制在一个安全的范围内,除了每日例行的散步、舒展脊骨、大小便外,基本上不出来露面。

    实在想不明白这种时时被人窥视的心悸感觉究竟从何而来,是自己的敏感错觉,还是不经意间招惹到了什么厉害人物?

    说起大小便,这对丁保来说委实是一件极其痛苦的事情。

    在华阳时还好,自家有茅房,虽然简陋,仅是两块木板悬空搁在粪坑上,但毕竟是在室外,空气流通可以保证。

    但在这长途跋涉的行旅途中,稍微讲究点的,就要用到虎子,即简易马桶,这就不是丁保能够接受的了。在他看来,一个不能冲水的马桶即便做工再考究,盖子再精美再严实,整日搁置在马车里,内存几日几夜的大小便,只有遇到河流或住店时才能倾倒清洗,这简直会要人命,这跟住在火车站臭气熏天的厕所里有什么区别?!

    所以孙浩出于尊敬,特意放在他马车里的那个崭新的锦团盖垫的雕木虎子,他从未用过。每日籍着商队休憩时,假借散步或舒展筋骨,避过大队人马,露天解决。

    这一日傍晚,沐着夕阳余晖,丁保轻嘘口哨,哗哗啦啦地在小树林里尽情释放着。

    自从马岛缟狸异化身体之后,他每次放水时心情都很不错,也越来越满意水柱的劲道和飙射距离,如今虽不敢说“顶风尿十丈”,但随随便弄个小半丈毫无压力,正自昂扬得意、不可一世时,突地身体一僵,头皮有些发麻,那种被人窥视的感觉再次涌上心头。

    不过这一次,他却是瞬间锁定了方向,转头望去,顿时愣住。

    怎会是他?!他不是瞎子吗?!

    小树林内,一堆半枯落叶之上,孔连顺马车里躺着的那个半死不活的枯瘦老人正好整以暇地蹲在上面,嘴里嚼着截树根,嘴巴咧得很大,笑眯眯的,露出稀稀疏疏几颗黑黄的牙齿,之前浑浊将死般的眼珠子,此时瞪得滚圆,视线一眨不眨地盯着丁保的下半身。

    此情此景,丁保但觉一股凉意自脊背涌上,涩着嘴巴正想打个招呼什么的,落叶堆上那枯瘦老人见他望来,好似很兴奋,猛地一指他的下半身,像是见到世所罕见的极品美味一般,“咕哝”,猛吞了一大口口水,咧开黄牙大嘴,笑道:“老夫……姓风。”

    古道。西风。距离商队极远的空寂小林中。

    这声“咕哝”吞咽之音简直销魂,丁保瞬间脸色煞白,整个人感觉都不好了!

    恶心凉意自脚底板一直冲上头顶,小弟弟唰地软了下来,最后几滴无情而又羞耻地淋在了鞋子上。

    这会儿却顾不上这个,猛地跳起,提起裤子就跑,边跑边系腰带,一口气不停地跑到自己马车上,这才稍感踏实,低下头发现鞋子竟然被自己淋湿了,顿时义愤填膺,尼玛,男人最悲哀的事情居然赤果果地发生在自己身上了!

    念及方才诡异场景,禁不住又是一阵恶寒凉意,用青梅子酒定了定神,赶忙着人将孔连顺给叫了进来。

    “宁兄,你,你这是什么眼神?”孔连顺坐立不安道。

    “我问你,你车上那老头究竟是何来头?”丁保目光炯炯,逼近他道。

    孔连顺给吓了一跳,又疑又惊道:“就是一老疯子啊,满嘴胡话,最爱说的就是四个字,老夫姓风,根本无法交流,至于是何来头,什么身份,路边偶遇的,倒还真不知道……”

    “老玻璃?”丁保试探道。

    “老……玻璃?啊,我知了,宁兄又是在考我,玻璃小弟恰好听过,就是琉璃嘛,小表姐自异海游学归来时,曾赠予小弟那么一颗,端的是晶莹剔透,华美无比,比之天然斛珠更加透明璀璨,小弟本来还想改日寻个机会拿出来显摆一下,不曾想宁兄果真是见识非凡之辈,竟连琉璃都知晓,佩服佩服!只是不知,这老玻璃又是何解,莫非是有些年月的古董琉璃……”

    “死兔子?”丁保继续试探道。

    “这,这又从何说起?啊,莫不是琉璃中的新品?嗯,动若脱兔,静如处子,兔子已死,便不再动,这名字倒也取得有些意思,呵呵,符合琉璃不变不动之特性……”

    “龙阳君?”丁保濒临暴怒。

    孔连顺噌地退了两步,小黑脸黑得发亮,义正辞严道:“宁兄看错了,小弟不是那种人!”

    “你再吹水扯淡信不信我踹你!”丁保呲牙咧嘴,狠声道:“我问你那老人家是不是龙阳君?!”

    孔连顺猛地瞪大眼睛,小黑脸涨得通红,浑身发抖,好半响才回过神来,满脸不忍道:“宁兄,老人家……身子骨太薄,怕是经受不住……啊!”

    孔连顺话音未落,便被丁保狠狠一脚给踹了下去。

    夜间,丁保袖中紧攥“堪言”宝匕,嗅感全部释放,闭目假寐。

    整个身体、神经却是绷得紧紧,尤其是双脚紧踩车壁储箱,随时准备发力。傍晚回来后,他就有种很强烈的预感,今夜那位半死不活的老怪物会来访,不管他要做什么,只要胆敢登上马车,就绝对要放翻他!

    子时将至时,丁保鼻翼忽地一颤,轻阖的眼皮微眯,紧接着,一股馊臭劲风席卷而入,竟直奔他下体,顿时怒不可遏,双脚猛发力,身子千钧一发之际毫无征兆地弹出,生生让那股劲风卷了个空,正想扭身划出“堪言”,那劲风竟以一种超乎想象的恐怖速度抓住了他的双腿。

    丁保先前见过速度最快的人是狐狸姐姐,行止犹如黑烟幻过,很是吓人,不过后来细想想,狐狸姐姐的绝对移动速度其实并不算太快,算是轻巧居多,然后施以某种幻术障眼法,才造成那种鬼魅般迷幻的效果。

    但眼前这人不是,他行止如风,劲道有力,方才一瞬那个骤然而发的横移动作,对于昏黄光线下的双眼来说,简直如同瞬移,而且这是由绝对移动速度当面造成的视觉幻象,速度之快,简直不可想象!更何况,这人还是一对天生残缺的长短腿!

    “好腿啊好腿!果真是无双好腿!”

    丁保“堪言”宝匕举了一半,无上霸气几乎也要喊出口,正要双管齐下抽冷子干翻他,突然发现那枯瘦老怪物只是喃喃了几句,就突然放声恸哭了起来,哭声极凄,但又不完全是悲意,其中更有一种渡尽劫波、苦尽甘来的喜极而泣。

    闻者心酸。

    “那个,前辈,有什么话,能不能先放开我的双腿再说,你抱得这样紧,我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第八十二章 量身定制之专属绝学

    老人不闻不顾,兀自紧抱着丁保双腿,就如抱着某种希冀炽望,呜呜咽咽抹泪不止。

    离近了,愈发觉得他瘦削不堪,明明骨架不小,偏生从上到下没有几两肉,蓬头垢面,须发如草,若不是活人的气息很浓,倒像是一具下葬月余的包皮骷髅。

    死死抱着丁保双腿的两只老手,青筋暴露,血管浮凸,其上遍是深褐斑纹,比之街边乞丐都不如。

    丁保微叹了口气,觉察到他没有丝毫恶意,也决计不是什么老玻璃龙阳君,便收起了“堪言”,也不说话,淡淡看着他。

    持续呜咽抽泣了约莫半刻种,老人情绪才略略平复了些,这一安静下来,整个人倒有一种说不出的萧索悲凉。

    丁保见状心生不忍,倒了杯青梅酒递了过去,老人没接,却像是突然回过神来,猛地抬头,情绪激荡热切道:“你……可愿跟老夫习练……劲草绝技,替老祖宗……风家……发扬光大?”

    什么乱七八糟的,丁保皱眉不喜。

    老人兴许太久没有好好说过话,声音涩哑难听,犹如生锈车轴嘶磨,词不达意的,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倒是那双平日里浑浊无力的将死老眸,像是突然注入了一汩生命之泉,重新精神活泛起来,不过看起来还是与正常人的眼眸大为不同,磐稳但刻板。

    “你可……愿意?”老人满脸希冀,颤抖着声音道。

    “不愿。”丁保冷冷回道。

    “为何?!”老人痛心疾首,不,简直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捶胸顿足道:“你这般……天赋异禀、骨骼清奇……”

    “停。”丁保摆手,叹息道,“都不容易。啥也不说了,一次性全拿出来吧。”

    “你让老夫……拿什么?”

    “还装。什么《如来神掌》、《九阴真经》、《凌波微步》、《六阳童子功》之类的小册子,全部拿出来吧,报个数,我统统要了。唉,这年头营生不容易,一大把年纪了,大半夜不睡觉还要做这个,不过你这造型,这演技,都堪称行业翘楚,也算是用心下过苦功夫的了,作为半个同行,怎么着我也得支持一下。”

    “呃,你,这?”老人一头雾水,抓耳挠腮。

    “又装。你绕来绕去,还不就想说,少年,我看你天赋异禀、骨骼清奇,是万中无一的武学奇才,维护世界和平就靠你了,我这有本秘籍,见与你有缘,就忍痛卖给你了!行啦,大家都是明白人,就甭忽悠了,说吧,一共多少钱,你拿册子我掏钱,然后一拍两散,我还要赶着睡觉,这个点可是很珍贵的肝脏消毒、皮肤再生时间……”

    老人怔了半响,突然就又哭了,不过这次跟方才不同,是真的痛哭,似是好不容易寻回的那么一点点希冀顷刻间崩碎开来,颤颤巍巍的骨爪双手,轻抚着丁保的双腿,满脸遗憾悲戚,就像是见到蒙尘的珍珠、折断的宝器,嘶哑着声音叹道:“老祖宗,天可怜见,一百多年来,我风家今日终于再次寻到一双风神腿,可……可这双腿的主人……神智不清啊……”

    风什么?

    风神腿?!

    丁保望着自己双腿,脑海中忽地一亮,有些动容道:“那个,前辈,你刚说我这双腿是……风神腿?”

    “‘风知劲草,神堪无相’。你这双腿天赐弹劲、爆力无双,不是风神腿是什么?”老人兀自抚着双腿叹息。

    丁保心下大骇,若不是知晓他绝不可能清楚“超人腕”之秘,怕是就忍不住拿“堪言”杀人灭口了!

    “天赐弹劲、爆力无双”,这不就是双腿获得跳蚤弹力之后现阶段的情形特征吗?难道说,他之前说的那什么“劲草”、“御风之主”也并非疯言疯语?

    “前辈,你方才说想让我学什么?”

    “你愿意?”老人猛地抬头,神情激动,说了这会儿话后,吐字表达终于稍微正常了些。

    “先说好,无论要学什么,绝不磕头拜师。”

    “不用,你天生风神腿,未来的御风之主,速度王者,老夫一个废人,哪承受得起。”老人连连摆手道。

    “还有,我很忙的,不绝顶厉害不学。”丁保眼神熠熠,扬起下巴道:“前辈拿什么证明我所学足够厉害,足够有用,日后不会后悔?”

    “老夫姓风。”

    仍是这四个字,但这次自老人口中淡淡说出,却仿佛带着一种奇异的力量,随着这四个字出口,他的整个人一改萧索孤苦,瞬间变得凌厉自信起来,磐稳如石的眸子扫了丁保一眼,咧嘴一笑,“留心左脸。”

    最后一个“脸”字吐口,身形暴起,马车内犹如卷起一道劲风,丁保早在他说第一个“留”字时便开始戒备,双足蓄力,但仍是没有躲过,老人速度很快,直接而毫不掩饰的那种快,手指在丁保左脸上虚点了下,即触即退,仿若根本未曾动过。

    许是知晓丁保不喜,他的手指并未真正触碰到丁保脸颊,仅是折断了面部几根汗毛。

    惊喜压过沮丧,丁保深吸了口气,眼睛微亮道:“前辈,我日后也能练成你这样?”

    老人摇头,拍了拍自己腿脚,自嘲笑道:“老夫天生右脚残疾,两条腿一长一短,比之正常人都不如,哪能与风神腿相提并论?我这仅是些死学苦练的小成效罢了。以你之超卓天赋,只要稍微用些心,来日强我数倍半点不难。”

    “数倍?”丁保两眼开始发亮。

    似是想要彻底说服丁保,老人打开话匣子,继续道:“便是不提昔日名震天下的老祖宗,我风家也出了不少身法超卓之辈,老夫的大哥就是一个,他双腿也就正常人水平,但天生逆风眼,平衡能力也不差,所以在这两代人中成就最高,曾在福不死江湖名人谱上跻身百大。”

    “才百大?”丁保略显失望。

    老人哼了声,傲然道:“老夫大哥是福不死江湖名人谱前一百位中,唯一一个不懂任何武功,仅凭速度快入围的。”

    “什么?!”

    丁保终于失色,连弓鹤云那样随随便能打戚叔七八个的人物都没能跻身百大,老人的这位大哥不懂任何武功,仅靠速度便能列席百大,这速度是得有多快多变*态才行?!

    忽地醒起老人方才之言,蹙眉问道:“前辈,你方才说那位老前辈是什么天生逆风眼,难道还与这有关?”

    老人精神猛地一振,满是赞许地望了丁保一眼,点头道:“我风家这门绝技,讲究八个字:急湍甚箭、猛浪若奔。老祖宗留下的谒言所述,若想练就无可匹敌的极致速度,需要三方面的天赋方可,一是绝佳的双腿弹劲和超卓爆发力,也即风神腿;二是要有过人的协调、平衡和消弭惯性之天赋;三是稳若磐石的双眼,要能在急速飚进、爆发移动时不惧风袭雨淋。”

    丁保听的暗暗点头,却听老人继续道:“这三项天赋都极难得,老夫大哥天生逆风眼,所以在这第三项上天赋过人,一二两项皆为中人之姿,经过后天练习,最后仅凭速度晋身福不死百大。而当年老祖宗独拥一二两项天赋,犹自不满,逆着风口、迎着瀑布苦练双眼,最终成为无可争议的身法速度天下第一,开宗立派,终成一代宗师。”

    丁保听得意动,念头忽地一动,疑道:“前辈的眼睛难道也是?”

    “不错,年少时不自量力也想学雄鹰翱翔,风口上昂着头颅,瀑布下仰起脖子,不过却是没能练成,还毁了眼睛,到现在见风*流泪,见雨鼻酸,看到日头更是刺灼得难受……差不多废人一个。”老人叹息着,拭了拭眼角,倒非是伤感自怜,实则方才对着丁保左脸暴起那一下,起速太快,隐隐触发了眼部旧疾。

    “前辈,要想速度快,人的反应不重要吗?”

    “老祖宗曾说,人之筋肉、骨骼长期锤炼出的自发反应,远比脑子想到再做快,而且这不算天赋,后天勤学苦练即可。”

    丁保明悟,点了点头,突然又有些肉疼道:“我若跟前辈你修习这门“劲草”,也……需要苦苦锤炼眼睛,还有那什么平衡协调惯性……”

    眼睛?!

    平衡、协调、惯性?!

    等等,人的眼睛再怎么练,别说迎向瀑布,便是天天泡着辣椒水,能有接白雕的眼睛稳定?那可是保持时速三百公里自天空呼啸而下,闪转腾挪间锁定猎物的存在,其在高速运动状态下的视觉稳定度和分辨率简直匪夷所思,科学界至今无解!

    还有平衡协调能力和消弭惯性的天赋,人再怎么练习,再怎么有天赋,能比得过十四物种名单中的蜂鸟?这可是当之无愧的平衡协调能力之王,公认最逆惯性的物种,世间唯一能倒着飞的鸟,是急速飞行状态下可以瞬息静止于空无视惯性的变*态存在……

    只要入了衍圣草园,用“超人腕”获取接白雕的视力、蜂鸟的协调平衡与惯性,再加上之前的跳蚤弹跳,岂不更好就是习练“劲草”所需的三项天赋?

    当年那风家老祖宗凭着土著级的一二项天赋,再加上死学闷练的半吊子第三天赋,就成了速度身法天下第一,获得什么御风之主的名号,那大爷凑齐这野兽级的三项天赋,再稍加熟悉,这小速度飚起来还得了?!

    这哪是什么风家绝学,这简直就是为自己量身定制的专属技能啊!

    第八十三章 西雁欢迎你

    之后几日里,趁商队人马夜间宿营休憩时,老人都会在子时左右摸过来,带丁保寻一僻静之所习练“劲草”绝技。

    许是自己眼睛早年曾因练得太狠吃过大亏的缘故,老人并未针对丁保的眼睛苛求过多,不过对于平衡协调能力和消弭减弱惯性的技巧,则要求的相当严苛。

    每日晚间一个多时辰的习练下来,丁保第二日白天一整天都会腰酸背疼,孔连顺看他的眼神也一日比一日古怪。

    不过他眼下却是顾不上这个,尽管蜂鸟非世间罕有之物,衍圣草园内有很大希望寻到,孔连顺遣人先行送至的接白雕虽然生病,也不致死。但他这个人做事习惯未虑胜先虑败,老人所讲述的技巧方法,乃是风家历代先贤辛苦总结出的,对于普通资质者有显著提高,而对于天赋异禀者则会有画龙点睛之绝效。

    之前在黑头山时曾跟戚叔修习过一段轻身技巧,深知这种事情并非用天赋能力简单堆积叠加即可。

    一个人便是天生眼如磐石、腿似跳蚤、腰比灵猿,体力丰沛如海……如后天不勤学苦练,细加揣摩提高,也未必就一定能胜得过别人,这其中,还涉及有经验、技巧、衔接、肌肉反应等诸多因素。

    更何况,孰能生巧是良训,古今皆如是。

    所以,丁保秉着“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的想法,每次习练时都是打起十二分精神认真对待。

    而在晚间常规习练后,自己加练是家常便饭,此外,白日在马车上还会仔细揣摩个中巧处,带着辩证思维,不停地印证、拆解、推翻、重组、假设……

    其后的一段日子里,他整个人的心神全都投入在这门“劲草”技法中,好几次从孔连顺悄悄上了他的马车,到中间无聊睡着,再到最后心情复杂满脸哀怨地走下去,他都分毫未曾察觉,自顾自地趴在书案上写写画画,外带各种纠结比划。

    导致孔连顺很受了些打击,随后几日像是被触动了,突然安静下来,有时还会有样学样地摸起一本书认真来读,这吓人一幕若是让他那位知府老爹见到,估计会喜极而泣,大醉一场。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样的收获也是极其明显的,最起码老人每晚教习时都要重新惊讶一次,激动地掬上两把老泪,完了再喃喃三声“老夫姓风”,每一遍的意味都不尽相同,一遍却比一遍兴奋喜悦……

    实则这不仅得益于丁保科学有效的方法和全身心投入的努力,主要还是他双腿的潜力实在太大,远远超过老人对于腿力天赋的认知。

    风家当年那位老祖宗双腿天赋出众,自诩天赐,取名“风神腿”,因此也为风家留下了相传至今的不朽传奇。

    可那位老祖宗的所谓“风神腿”真要跟丁保的双腿天赋比起来,还真就不够瞧的,丁保这双获得跳蚤弹跳天赋的腿,极限可是水平方向身长三百五十倍的距离,垂直方向身长一百倍以上的高度。

    只不过他现在的身体远不够结实,承受不了太大的瞬时重力加速度,仅能也仅敢释出远不到十分之一的潜力而已。

    而经过揣摩练习“劲草”技巧,站在风家历代先贤的肩膀上,尽管不能有质的提升,但腿部潜能稍微能多释出那么看起来微不足道的一丁点,五十分之一,六十分之一,甚至百分之一,搁在老人眼里,那可就是匪夷所思无与伦比的进步和提高。

    授与受是可以相互感染的,加之丁保无可挑剔的认真态度,老人心中也再无任何疑虑和保留,全心全意,倾囊相授。

    当人专心致志做一件事时,时间往往过得很快。

    半个月时间一晃而过,这日下午,丁保午睡时被人吵醒,撩起布帘外往看,阳光正毒,连树木投下的影子都缩成一小团,然而整个商队却像是逢年过节般热闹喧哗,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激动喜悦。

    除了一个人,孔连顺。

    那小子焉儿吧唧的,正靠在车辕上长吁短叹。

    丁保立刻便知道,经过近一个月的辛苦跋涉,名列央土六都之一的西雁,终于到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恶补,他发现西雁这个地方很有意思。

    首先,西雁府扼守西疆、南国之要,也是整个白马王朝下辖最大的一个府,但居然没有驻守一兵一卒在此。

    而西雁这座城市,也是个很奇特的城市,大名鼎鼎的央土六都之一,但跟“九朝古都”天封,“六朝古都”亢京不同,从有历史记载开始,这座城市从未成为任何一朝一代的正式皇都,但却是陪都之王,前后至少被选为过十个朝代的陪都,连如今白马王朝也不例外,与亢京一西一东,作为天封的两大陪都。

    最有趣的是,据说每次新朝议定皇都时,西雁都会被第一个列为候选,只是不知为何从未被选中过,堪称“万年备胎”。

    除却这些,西雁这座城市因为地利和历史原因,实则是现如今整个南国和西疆交界地区的政治、文化和宗教中心,也是白马王朝西南地区规模最大、居民最多的城市,即便放眼全国,也仅次于天封、亢京,位列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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