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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部分阅读

    也是黑色的。眼皮上青紫色的血管清晰可见。她很漂亮,我说不出话来,只能盯着她瞧。

    “法国修女照顾着一些孩子,他们的父母都死于瘟疫。我听到这件事之后去了趟修女院,那里都是这些小孩。我试着找一个年纪差不多的,但是……”他的声音逐渐变小。我们的小女儿去年死了。

    “不过她是最可爱的。”他深吸了一口气,“我们可以叫她奥莉维亚。我不知道你觉得这样好不好,要不然……”

    我双手搂住他的脖子,一时间泪流满面。他紧紧地抱住我,女孩张开了眼睛。

    “我叫弗朗西斯。”她的英文带着明显的爱尔兰腔,张开眼睛时锐利的目光中带着警觉。

    “你好,弗朗西斯。”我紧张地说。要是她不喜欢我们怎么办?

    “你以后就是我的妈妈吗?”她问。

    我点点头,感觉脸上一阵滚烫,接下来她没有再说话。我们带她进了屋,我做了一份当时手边所能做出最丰盛的晚餐——有白鱼、蔬菜、加了很多糖的茶,只是她吃得不多,而且盯着鱼的样子仿佛她不确定那是什么东西。她没有再多说一个字,她有着深蓝色的眼珠,目光在我和我丈夫之间游移。她累坏了,我把她抱在怀中,带她上楼。抱着这个滚烫无力的身躯让我悸动,她的身子在我手上感觉脆弱纤细,闻起来却有股陈腐的味道,像是一个空气不流通的房间。因为她快睡着了,所以我只将她的外衣、鞋子和袜子脱下来,拿了一条毯子把她裹好,看着她在睡梦中身体不自主地抽动。

    弗朗西斯的双亲搭乘一艘名为“莎拉号”的邮轮来到贝尔岛。下等客舱里挤满了来自梅约郡的爱尔兰人,当时马铃薯饥荒已近尾声,但梅约郡生活依然相当困苦。就像这批追逐着过时热潮的人所面对的,船上爆了斑疹伤寒。尽管恶疾最严重的时期已经逐渐过去,接近一百名男人、女人和小孩病死在船上,这艘船在回利物浦的途中沉没。许多小孩成了孤儿,被带到修女院里等待他们找到新家。

    第二天早上,我进入客房,弗朗西斯还在睡觉,不过我轻触她肩膀时,感觉到她在装睡。我明白她会害怕,也许她听过一些关于加拿大农夫的可怕故事,以为我们会把她当做奴隶。我朝她微笑,再牵起她的手,领她来到楼下,我已经在火炉前面准备了一缸热水。她向我举起手臂,好让我将她身上的长衬裙脱下来,她的眼睛一直看着地板。

    我跑到屋子外头去找安格斯,他正在屋角劈柴。

    “安格斯。”我嘘声叫他,心里只觉又气又笨。

    他转过头来,拿着斧头,皱着眉头,一脸困惑:“怎么了?她还好吗?”

    我摇摇头,作为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我觉得他知道这件事,但是又立刻排除了这个想法。他对我这样已经习以为常,因此他转身面对原木,一斧劈下去,半片原木漂亮地掉到篮子里。

    “安格斯,你带了个男孩回来。”

    他放下了斧头,很显然他并不知道这件事。我们一起回到房子里,小孩子正懒懒地玩着澡缸里的肥皂,泡泡在他指间迸开。他的大眼晴里有一种提防,对于我们盯着他看,他并没有什么惊讶的反应。

    “你要我回去吗?”他问。

    “不,当然不是。”我跪在他的旁边,将他手上的肥皂接过来。他瘦骨嶙峋的背上,肩胛骨凸出来,像一对被折断的翅膀。

    “让我来吧。”我拿着肥皂,开始帮他洗澡,心里希望我的手能够比语传达更多,让他知道男孩女孩并不重要。安格斯回去砍柴,门在他的身后“砰”的一声关上。

    9.1.猎狼者之死(9)

    弗朗西斯似乎对于穿成女孩的模样来到我们这里一点都不以为意。我们花了好几个小时去揣测法国修女的动机,她们觉得女孩会比男孩更容易找到人收留吗?但是那群孤儿里还是有男孩,她们会不会就是单纯没看出来,被他美丽的脸庞所蒙蔽,并且为他穿上似乎最适合的衣服?弗朗西斯自己没有解释,也没有表现出任何不好意思,当我帮他做了几件长裤和衬衫,并将他的长剪短时,他也没有抗拒。

    他以为我们永远不会原谅他这件事,但是对我来说,况并不是他想的那样。我先生那边呢,我不太确定。身为一个彻头彻尾的苏格兰高地人,他不喜欢被当成呆子愚弄,我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从这次的惊吓当中恢复过来。弗朗西斯还小的时候,一切都很好。他很有趣,喜欢搞笑,善于模仿。但我们会越来越老,事也不会一成不变,而且似乎总是往最糟的方向变。他长大之后成了一个好像永远无法和别人相处的年轻人,我看着他从试着洁身自爱、坚强,渐渐变得有勇无谋,对在野地里寻常的危险漫不经心。要当个男人,需要勇敢和耐力,需要淡然面对痛苦和艰难,绝不抱怨,毫不犹豫。然而,我只能看着他的失败。我们应该住在多伦多或是纽约,那么成不成为一个男人就不是那么重要。但是那种温和世界中的所谓英雄,在这里不过是家常便饭。他不再努力跟别人一样,他变得乖戾沉默,对身边事物不再有所回应,也不再和我有任何肢体上的接触。

    现在他十七岁了。他的爱尔兰腔已经差不多消失殆尽,但是就某方面来说,他和陌生人没有什么两样。他看起来就像个被掉包的小孩。有人说某些爱尔兰人有西班牙血统,看着弗朗西斯,你会相信这个说法:他的头是黑的,安格斯和我却是金。安·普利第有一次说了个别扭的笑话,她说弗朗西斯是因为瘟疫才来到我们这里,而现在他成了我们的瘟疫。我听了气得不得了(当然,她的反应是嘲笑我),但每当弗朗西斯冲进房子,重重把门摔上,嘴里出呼噜噜的声音,好像他根本不知道怎么说话,普利第的话就浮现在我脑海中。我必须提醒自己我也年轻过,并忍着不一语。我丈夫就比较没有耐性。他们两个可以连续好几天唇枪舌剑,没一句好话。

    而这也正是我不敢告诉安格斯我从昨天起就没看到弗朗西斯的原因。不过,对于他提也不提的态度,我还是很不满。清晨很快就来了,我们的儿子已经四十八小时没有回家。他以前也曾这样过,他会独自来趟钓鱼之旅,一去就是两三天,回家的时候,通常一条鱼也没有,而且对他那几天做了什么几乎只字不提。我猜他根本就痛恨杀害任何生命,钓鱼只不过是他想独处的一个借口。

    我一定是在椅子上睡着了,因为醒来的时候四周几乎全黑,我全身僵硬,而且很冷。弗朗西斯还没有回来,我尽量试着告诉自己这只是个巧合,只是另外一趟时间更长、不钓鱼的钓鱼之旅,但是这想法还是一直在我脑袋里冒出来——在鸽河镇生了有史以来唯一一宗凶杀案的这天,我儿子失踪了。

    第一道曙光落在三位自西边奔驰而来的骑者身上。他们已经骑了好几个小时,黎明的到来让人如释重负,特别是对殿后的那个人而。唐纳德·穆迪现这道微光对他疲劳的眼睛格外刺激,不管他如何把眼镜推上鼻梁戴好,这个色彩单调的世界,距离仍然远近不明,景物轮廓朦胧不清。而且这里很冷,即使裹着一层层的羊毛衣,再套上里面有毛的皮外套。这里和他的家乡格拉斯哥是如此不同,一年当中的此时,格拉斯哥的气候早已是阴暗湿冷。而这里空气如此清透,势如破竹的阳光似乎一路传到更远的地方。就像现在,太阳才刚从地平线那端冒出头来,他们一群人的影子便延伸到身后无穷尽处。

    他的马一直推挤着前头那匹灰马,把鼻子探进灰马的两腿之间,灰马用尾巴扫了它一下以示警告。

    “你这个浑蛋,唐纳德。”他前面那个人开口了,唐纳德的坐骑一直慢吞吞地跟在后面,不时冲撞着麦金利坐骑的屁股。

    10.1.猎狼者之死(10)

    “对不起,长官。”唐纳德一拉缰绳,马的耳朵随即服帖下来。马匹是从一个法国人手上买来的,看来它也继承了某些原主人对于英国人的偏见。

    麦金利的背部姿态散着一股不满。他的坐骑可谓动静合宜,就像他前方那匹马。唐纳德总是表现生涩,他来到加拿大刚刚一年,对于公司里不成文的礼仪还是摸不着头脑。没有人肯事先警告他,因为看他出丑、摔到泥巴堆里,以及惹恼当地的居民,差不多就是他们全部的娱乐。并不是所有人都那么冷酷无,只不过这里的惯例很明白:最资浅的人员必须作为众人取笑的对象以度过学习做事的时期。公司里大部分人都受过教育,也很勇敢,具有冒险精神,而他们现生活在这个广大的国家极度贫乏无味。危险是有的(一如广告上说的那样),不过那是指冻伤或在外头待得太久的危险,而非徒手和野生动物搏斗或和不友善的原住民打仗。他们日常的一切就是忍受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像是寒冷、黑暗、无聊到放声尖叫以及劣酒喝过头。唐纳德不久前才明白,加入这家公司就像被送进一座劳动集中营,只不过文书工作多了一些。

    前面那个叫麦金利的是艾德加堡的负责人,领头带路的则是原住民雇员雅各,他担心唐纳德会闹出什么糗事,所以不管到什么地方都坚持跟在唐纳德身边。唐纳德并不很在意麦金利这个人,他要不就是尖酸刻薄,要不就是虚张声势。他似乎觉得到处都有人在批评他,而他就以尖酸刻薄与虚张声势去转移别人的批评。唐纳德猜想,麦金利之所以如此动辄得咎,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的社会地位不如某些公司里阶级比他低的人,包括唐纳德在内,所以不断在寻找别人轻视他的蛛丝马迹。不知为何,唐纳德很清楚,如果麦金利能够不要太在意这一切,他会得到更多人的敬重,不过这个男人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够改变的。至于他自己,他明白在麦金利和其他人眼中,他不过是个无能的会计人员,他有他的用处,却完全算不上是个正牌的蛮荒探险家。

    他从格拉斯哥搭船来到这里,原是想证明自己的能力,因此公司的人找上他时,他也就听从公司的安排。实际上,他努力尝试着改善众人对自己的印象。就拿一件事来说,烈酒是这里生活不可或缺的东西,即使酒精让他很不舒服,他仍然慢慢锻炼自己对于烈酒的忍耐力。初来乍到时,他会很有礼貌地小口啜着他们从又大又臭的木桶里倒出来的兰姆酒,心想他从来没有喝过这么恶心的东西。其他人注意到他的拘谨,不过没有人理会,大家只是径自酩酊大醉,互相说着又长又无聊的故事,重复对同一个笑话开怀大笑。唐纳德尽可能地容忍这些事,但是寂寞逐渐侵袭他,直到他再也承受不了,第一次他醉得特别厉害的时候,大家全都欢呼庆祝,他吐在自己的膝盖上,众人还来拍拍他的背。在酒醉的恶心和刺鼻的呕吐物气味当中,唐纳德感受到一丁点温暖,他终于成为他们的一分子。不过,虽然兰姆酒喝起来不像之前那么难喝了,其他人还是以某种他能容忍的方式来消遣他,他仍然只是个最资浅的会计人员。

    另外有个好机会让他证明自己的能力,就是筹划一场英式橄榄球赛。整体说来,比赛是乱七八糟,但这场比赛却为他带来一线曙光,让他能更抬头挺胸地坐在马鞍上。

    艾德加堡和哈得孙湾皮货公司的其他据点相比算是个相当开化的地方。它位于大湖边,是围在一圈木墙里的几栋木造建筑,围墙外的一大片云杉后面是小岛和海湾,如此动人的美景让艾德加堡看起来像座屹立不动的堡垒。不过促使艾德加堡展起来的推手是它的位置,它很接近移民的居住地,最接近的便是考菲尔镇。考菲尔镇的居民很乐意住在货物集散地附近,因为那里聚集了从英国进口的货物以及彬彬有礼的公司员工。做生意的商人也同样乐意待在附近,因为那表示有一堆会说英语的白人女性,她们偶尔会愿意前来点缀一下艾德加堡举办的舞会和其他社交活动,比如说英式橄榄球赛。

    11.1.猎狼者之死(11)

    比赛当天早上,他现自己很紧张,经过一场马拉松式的喝酒竞赛之后,男人变得暴躁,视线也模糊起来,当看到一大群访客到来时,唐纳德松了一口气。他上前去和访客们打招呼,显得更为轻松自在。其中有一个高大的男人,脸孔严峻得像是受过地狱之火试炼的传教士,还有他的两个年轻女儿,因为被这么多年轻未携伴的男士围绕而兴奋不已。

    诺克斯姐妹端庄地看着比赛进行,不过看得一头雾水。她们的父亲试着解释比赛规则,这是他来艾德加堡的途中刚刚学会的,只是他对比赛的认识还是太粗浅,结果让她们更加摸不着头脑。球员们排成参差不齐的队形在草地上跑来跑去,橄榄球(是一名船夫的妻子缝制的一坨沉甸甸的东西)通常是不知所踪。

    随着比赛进行,唐纳德的心变得越来越差。唐纳德的球队似乎达成共识要把他排除在比赛之外,对于他大吼着传球充耳不闻。他四处跑动,希望旁边的女孩们看不出他的气急败坏。一阵混乱冲撞之后,球从人群中掉了出来,并朝他滚过来。他一把捡起球拔腿快跑,正决定要好好表现一番,却现自己已被扑倒在地。

    一个身材矮小、名叫雅各的混血儿抱住球开始往前跑,唐纳德赶紧追上去,他决心不让机会溜走。他冲向雅各,以一种激烈却没有违反规定的方式出脚扫倒了雅各。一个身材魁梧的舵手捞起球,达阵得分。

    唐纳德躺在地上,口中出阵阵胜利的吼声。他从肚子上举起双手,看着自己又脏又激动的手,雅各此时已经站在旁边从上往下看着他,手里握着一把刀子,他的五官慢慢转成一种恐怖的表。

    观众终于注意到球场上出了事,大家纷纷冲进球场。球员们围在唐纳德身边,他第一种涌上来的绪是不好意思。他看到地方法官诺克斯弯身看着他,脸上带着慈祥的开心。

    “……没受什么伤。只是点小意外……兴奋了点。”

    雅各烦闷难当,脸上流下两行眼泪。诺克斯看看唐纳德的伤口说:“玛丽亚,把披巾递过来。”

    玛丽亚是长得比较普通的那个女儿,她扯下肩上的披巾,当披巾压在伤口上的时候,让唐纳德目光无法移开的却是苏珊娜让他错乱的脸孔。

    他开始觉得肚子闷痛,也注意到自己有点冷。没人还记得比赛这回事,球员们尴尬地四散在场上点着烟斗抽。但是唐纳德和苏珊娜充满关切的目光相遇了,他现自己不再关心比赛结果,也不再计较自己是不是表现出强悍的男人本色,甚至也不在乎自己的鲜血正在一点一点浸湿球衣,变成一块棕色血渍。因为,他恋爱了。

    这道伤口带来了意想不到的结果,雅各成了他的患难之交。比赛隔天,他来到唐纳德的床边,含着眼泪,表达自己深切的痛悔。是酒精让他变成这样,就像被恶魔占据了身体。为了对唐纳德受伤负责,他表示只要唐纳德还待在这个国家一天,他就愿意挺身协助他。唐纳德很感动,他用微笑表达了宽恕,握住了雅各的手,雅各也微笑以对。这也许是他在这个国家看到的第一个友谊的笑容。

    唐纳德下马时有点踉跄,他在地上重重踏了几下,希望让四肢恢复一点知觉。他无暇顾及面前这栋房子有多么雄伟壮观,多么美轮美奂,特别是想到苏珊娜以及这栋房子让她变得如何遥不可及。不过诺克斯出来迎接他们时,脸上带着温暖的微笑,接下来才以一种毫不掩饰的防备眼光看着雅各。

    “这人是你的向导?”他问。

    “这是雅各。”唐纳德心中有气,感觉脸颊热了起来,但雅各似乎不以为意。

    “那可是唐纳德最好的朋友。”麦金利不耐烦地说。

    地方法官诺克斯迷糊了,他几乎可以确定,上一次看到这个人的时候,他正拿着一把刀子插在唐纳德的肚子上。他猜想是自己看错人了。

    诺克斯把自己知道的事告诉他们,唐纳德做笔记。把这些已知的事实写下来没有花太多时间。他们心里很清楚,除非有人看到什么,否则想找到犯人是没什么希望的,不过在这样的社区里,总会有人看到什么,闲闲语是乡下小地方生活的一部分。唐纳德拿出一张空白的纸叠在笔记上,再利落地一压,把纸摊平,他们随即起身准备前往犯罪现场。他并不是很期待这个部分,只希望自己不会看到现场之后因为想吐而丑态百出,或是——他想象着最糟的况——突然痛哭失声,那该怎么办?他以前从来没看过尸体,即使是自己的祖父。虽然不太可能,但他还是想象着周遭人们闹哄哄地讥笑他的可怕画面。他没办法接受这种事生在自己身上,到时他就得偷偷溜回格拉斯哥,也许还得改名换姓地活下去……

    12.1.猎狼者之死(12)

    他们出了,小屋之行一眨眼就会结束的。

    最近消息传得真快,托马斯·斯特罗克心想。即使没有道路或铁路,消息或是它的远房表亲——谣的传递速度都像划过辽阔天际的一道闪电。这是奇怪的现象,而某个像他一样有着缜密心思的人也许能从中获得一些好处,比方说,写篇短文投稿。如果有娱乐性的话,《环球报》或是《星报》可能会感兴趣。

    最近这几年,他偶尔容许自己去想一下,岁月的痕迹在他身上已经越来越明显了。他有一头银,从英气逼人的高耸额头往后梳,耳朵一带的头略长,顺着耳朵轮廓卷起来。他的外套虽嫌老气,但是剪裁合宜,还算潇洒,外套的深蓝色映在他的眼中,即使过了三十年依然没有褪色。他穿着一条帅气合身的裤子。他的五官端正,轮廓有如老鹰般锐利,可以清楚看出他接受过野外生活的磨炼。对面的墙上挂着一面有污点、不太清晰的镜子。镜子里的模样提醒着他,即使日子越来越艰苦,他还是个少见的男子汉。这个不为人知的虚荣在平时带给他的不仅是小小的愉悦,更重要的是无拘无束的感觉,让他在看着自己时面露微笑。“你根本就是个可笑的老头子。”他啜着冷咖啡朝镜中的自己说。

    斯特罗克正在做他常做的工作,也就是坐在破旧的咖啡屋里(今天这间叫做日出咖啡屋),买杯咖啡待一两小时。当他现自己正听着身后人们之间的对话,才了解原来刚刚对于消息和谣的思考并非心血来潮,他不是要刻意偷听,他才不会低级无聊到做那种事,不过有什么抓住了他飘荡的思绪……考菲尔镇,就是这个名字,有人提到考菲尔镇这个地名。斯特罗克的头脑和他穿衣的品位一样宝刀未老,他认识一些住在那里的人,只是有一阵子没和他们联络了。

    “他们说啊,你一辈子绝对没看过那种景象。整个尸体浸在血里面,墙啦,天花板啦,喷得到处都是……肯定是印第安强盗干的……”(看吧,谁能听到这样的对话还充耳不闻?)

    “尸体在他的小屋里烂掉……都不知道过几天了。苍蝇在他身上乱飞,密得跟条毯子一样,更不用说那个味道了。”

    他的同伴点点头。

    “没有什么原因,没有东西被偷,睡梦中被杀的。”

    “老天啊,我们接下来就会跟美国一样了。每五分钟就来个战争或者革命什么的。”

    “也可能是某个逃兵干的,不是吗?”

    “做生意的总是会招来麻烦,要跟各式各样的……外国人打交道,所以很明显,谁都可能是凶手。”

    “我们来这里可是要……”

    诸如此类的对话,以下类推。

    斯特罗克原本就很敏锐的注意力此时更为锋利。你来我往,搬弄恐惧的对话持续了几分钟后,他再也忍不住了。

    “很抱歉打扰一下,先生……”

    当他转向那两个人,他选择不去注意别处投来的目光。从他们身上廉价却卖弄的衣服以及低俗的举止来判断,这两人是流动商人。

    “我由衷道歉。我知道被陌生人打断谈话有多么讨厌,不过我对于你们刚刚在聊的事真的很感兴趣。是这样的,我和一个住在考菲尔镇附近的商人有生意上的往来,而且我实在无法不注意你们所描述的那么写实、让人震惊的悲剧事件。我忍不住要关心此事,只希望没有我认识的人牵扯在内……”

    这两个流动商人都不是什么聪明人,听到这番通常不会在日出咖啡屋出现的流利语不禁哑口无。那个说故事的人率先回过神来,眼睛往下打量斯特罗克挂在椅背上外套的袖口。斯特罗克立刻明白他的眼睛往下这么一看、貌似思考地顿一下、最后回到自己脸上这几个动作代表了什么。他刚刚是在计算把自己知道的消息卖给眼前这个人的话,可以赚到多少钱。从他袖口的样子看来,能拿到的钱不多,但从他美国东岸的说话腔调上判断,说不定会有点油水。这个说故事的人叹了一口气,散播坏消息所能带来的快感胜过了赚钱的冲动。

    13.1.猎狼者之死(13)

    “靠近考菲尔镇?”

    “对,我相信他住在一座小农场之类的地方,那一带叫什么河来着……一种鸟还是动物的名字,像那样的一个地名。***”

    斯特罗克清清楚楚地记得那个地名,他只是想要听他们说出来。

    “鸽河镇。”

    “对了,就是这个名字,鸽河镇。”

    那人看了他的同伴一眼:“你认识的这个商人,他是法国人吗?”

    斯特罗克感觉他的震惊化为一只冰冷的手紧紧抓住他的背脊,那两人可以从他脸上看出来。问题的答案已经无须多说。

    “一个在鸽河镇的法国商人被谋杀了。我不知道那里还有没有其他法国商人。”

    “我想是没有。你有没有……刚好听到那个商人叫什么名字?”

    “我现在脑袋里什么都想不起来,只记得好像是法文名字。”

    “我认识的那个人名叫劳伦·夏麦。”

    那人的眼睛亮了起来:“哦,我很遗憾,真的很遗憾,不过我想那就是他们说的那个被谋杀的人。”

    斯特罗克陷入不寻常的沉默。在他的职业里,他必须处理许多让人震惊的事,他已经在设想这个消息可能带来的影响。对夏麦,当然是悲惨的。对他,至少是担忧。因为那里还有事没有了结,他急着要摆平,一切只剩下钱方面的问题。现在夏麦死了,事一定要尽快解决,否则机会就会从他手上永远溜走。

    在别人眼里,他一定非常震惊,因为等到他再低头一看,已经有一杯咖啡和一杯威士忌在他桌上。两个流动商人兴趣盎然地看着他,一则悲惨的消息已经够让人兴奋了,还有什么比得上撞见一个和悲剧直接相关的人呢?这值得用冷冰冰的钱去付好几顿热腾腾的大餐。斯特罗克一如预料,朝桌上的威士忌伸出颤抖的手。

    “你看起来好像有人在你坟上走了一整晚。”其中一人说话了。

    斯特罗克清楚那人想要的是什么,他吞吞吐吐地说了一个令人难过的故事,内容是他答应要给生病的妻子带一样礼物,以及自己欠了一笔钱。他其实并没有结婚,不过那两个流动商人似乎不以为意,有一阵子他上半身靠在桌上,眼睛盯着一盘猪排从前面过去,两分钟之后,他的面前就出现了一道热呼呼的烤猪肉晚餐。真的,他心想(不是第一次),他惦记着他的才能,他应该当个浪漫小说作家,要不然怎能轻易就杜撰出一个患了肺病的太太。最后当他觉得他所说的故事已经足够满足他们的好奇心(没人能指责他太小气,不肯把脑袋里想象的东西和大家分享),他和他俩握了手,离开了咖啡屋。

    时间已是午后稍晚,白昼正仓皇逃向西边的地平线。他慢慢踱回自己住的地方,盘算着要怎么筹出前往考菲尔镇的旅费,他不去不行,要不然他的梦想就会落得一场空。

    也许在多伦多还剩下一个人,一个耐心没有被他消磨殆尽的人,而且如果他能够用一种适当的方式接近她,她也许会答应借个二十块钱什么的。因此,他走到瓦特街时向右一转,朝着湖边空气更清新的街区走去。

    我再也无法假装现在仍是黑夜,太阳已经升起很久了,我决定对自己的精疲力竭让步,爬到二楼上床躺好。时值正午,艳阳高照,但是我起不了床。我的身体不听使唤,或者说我的脑袋已然放弃支配身体。我直直地盯着天花板,脑袋陷入泥沼般不断想着一句话——所有人类的努力,特别是我的努力,都是枉然。弗朗西斯还没有回家,这让我在和丈夫的争吵中更显得完全没有当母亲的天分,个性懦弱,或者一无是处。他没有回家让我很紧张,特别是我现在满脑子都在想自己没办法下决定做任何事。他如果离开这样一个母亲,我一点都不觉得惊讶。

    我上楼的时候,安格斯刚好起床,一句话都没说。即使没生现在这么不寻常的状况,我们之前也常为了弗朗西斯争吵。安格斯习惯重复地说他已经十七岁了,可以自己照顾自己,这个年纪的男孩子连续几天不在家很平常。可是他和那些一般的男孩子不同,每次争吵我都努力把这句话吞回去,但最后总是脱口而出。如今,在这个小房间里,没有说出口的话像个枷锁沉沉地压在我身上——弗朗西斯不在家,有个人死了。当然,这两件事也许没什么关联。

    14.1.猎狼者之死(14)

    我的脑袋里冒出一个声音——即使弗朗西斯没有回来,安格斯也不会太难过。***有时候他们对望的眼神是如此怨恨,宛如巴不得置对方于死地。一个星期前,弗朗西斯回家迟了,他当时拒绝做一件杂活,说会在早上做好,这一下子就激怒了安格斯,因为他才和詹姆斯·普利第就分隔两家的篱笆界线要划在哪里争执不下。安格斯吸了一口气,说他是个自私、不知感恩的年轻人。当他说出“不知感恩”四个字时,我就知道接下来会生什么事。弗朗西斯气炸了——安格斯希望他会因为自己给了他一个家而心怀感激;安格斯把他当成雇来的仆人使唤,他恨安格斯,而且会一直恨下去……安格斯没再接话,脸上却毫不掩饰地流露一抹让我寒的、淡淡的轻蔑。我对弗朗西斯大吼,声音不觉颤抖起来。我不知道他对我有多生气,但那之后过了好久,他才愿意正眼看我。

    我该怎么做才不会让事演变到这个地步?也许普利第对我的嘲弄并没有错。我没办法操持一个家,即使我向来鄙视那些把这种事看得至关重要的女人。而我呢?什么有价值的贡献都没有。

    在我守候弗朗西斯回来的那段时间,纷乱的思绪不断困扰着我。我这阵子在读一个中古时代的故事,描述一个人造生物痛恨这世界,因为他的外表会让人害怕。小说最后,这生物逃到杳无人迹的北极。在随夜晚而来的胡思乱想中,我看到弗朗西斯被众人追捕,就像小说里那个杀害了人的怪物……在白天,我知道这种想法有多愚蠢,弗朗西斯甚至连一尾鳟鱼都不愿杀害。到了此时,他已经两天两夜没有回家了。

    我和书中的故事纠缠不清时突然心生一念,这念头最后把我逼进了弗朗西斯的房间,去混乱的杂物中寻找我所想的东西。房间里很难分辨出什么东西该在什么位置、什么东西不见了,所以我花了一些时间。翻寻时,我变得有点狂乱,不仅把壁橱里的物品通通拉出来,还趴在床底下爬来爬去,最后只能急地四处翻找剩下的地方。但是况不妙,我一直在祈祷不要被我找到,它们却清清楚楚地出现了——我找到他的两根钓竿以及一根备用钓竿。备用钓竿是以前他和安格斯还有话聊的时候,安格斯帮他做的。我找到生火用的火绒盒和睡觉用的毯子,找到他去钓鱼要带的所有物品,唯一不见的是一套衣服和一把刀。我想也不想,到后头拿出他最喜欢的一根钓竿,啪一声折成两段,并且把一半的钓竿塞在柴堆里。做完这些事之后我喘得很厉害,我觉得罪恶、肮脏,好像我已经认定弗朗西斯就是凶手,所以我回到屋内烧了几锅热水准备洗澡。幸好我没有立刻跳进浴缸,因为安·普利第冲进了厨房,连门都没敲。

    “啊,罗斯太太,你的生活还真是惬意啊!大白天就在洗澡……你这把年纪洗澡可要多加小心。我的小姑就是洗澡的时候突然中风的,你知道的。”

    我知道,因为她已经告诉我不下二十次了。安喜欢把比我小三岁这件事挂在嘴上,好像我和她差了整整一个时代。我忍住不去挑明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老,而且体型跟一头熊没两样。相比之下,我的身材保持得很好,而且至少年轻时还算是个公认的美人。反正她并不在乎这些。

    “你有没有听说他们正在调查?他们找来哈得孙湾皮货公司的人,一整队,在河的上下游到处找人问东问西。”

    我点点头,没表示什么。

    “贺拉斯从麦克拉伦家过来,他说他们向每个人问话。我想他们很快就会来这里了。”她倨傲地环顾四周。“他说从昨天早上就没看到弗朗西斯。”

    我懒得纠正她,弗朗西斯不见了的时间其实更久。“弗朗西斯回来的时候,他会吓一跳。”我说。

    “他不是会和夏麦一起打猎吗?”她鬼鬼祟祟地打量着整个房间,像只寻找猎物的鸟——一只寻找腐肉的粉红脸秃鹰。

    “去过几次。到时他知道这件事,一定很难过。只是,他们并不是那么要好的朋友。”

    “这里怎么会出这种事,我们到底来到什么地方了呢?不过,夏麦算是个外地人。他们都很莽撞,法国人嘛,不是吗?我知道当我还住在索乐时,他们老是打架闹事。我想一定是他们当中某个人杀的。”

    15.1.猎狼者之死(15)

    她还不打算在我面前指称弗朗西斯是凶手,但是我能想象她会在我背后那么做。她不只将他视为凶手,也总是把他当成外地人,就因为他的黑和肤色。她以一个游历甚广的女性自居,而她每经过一个地方,也顺便将该地的偏见当成纪念品带走。

    “所以他什么时候回来啊?难道你不担心吗?有一个杀人犯在外头横行呢。”

    “他去钓鱼,也许要到明天才会回来。”

    我突然希望她离开这里,她也明白我的暗示,还向我借了一些茶叶(这表示她认为我这里已经没什么可借了),和平常不同,我心甘愿将茶叶给了她,而且还一时慷慨,外加了一些咖啡豆,以确定她不会很快回来,因为偏远地区的礼仪逼着你在日后重访时,必须带来同等的礼物。

    “这样啊……我的确是该走了。”

    但是她还是杵在原地,用一种我以前没见过的表看着我,让我很不舒服。

    热水对我帮助很大。洗热水澡在十一月并非必须,但是和以前待在精神病院时,他们通常给我们洗的震撼澡相比,我把它视为一种比较文明的洗澡方式。震撼澡用的冲洗装置我只体验过两次,那是在我人生早期的事。虽然洗这种澡的过程很难受,却会让你心平静、头脑清晰,甚至有一种兴奋感。这个装置很简单,病人(在这里指的是我)会穿上宽松的圆筒裙,被绑在一张木头椅子上,头上悬一桶冷冰冰的水。一个随从拉下一根控制杆,水桶上下一翻,冰水立刻把你从头到脚淋个透湿。这是保罗,也就是华生医生,接任院长之前的事。保罗采取一种比较温和,不像之前那么疯狂的方式来管理精神病院(至少对女人来说),也就是要做缝纫、插花,还有一大堆无意义的杂物。我后来第一个答应到医院去就只是为了远离那堆无聊的活儿。

    想到待在精神病院的日子总是让我心愉快,我想这也算是年轻时日子过得很苦的一个好处吧,弗朗西斯回来之后,我一定得记得把这点珍贵的人生智慧告诉他。

    他自我介绍说他是艾德加堡的负责人麦金利。他身材矮小,浓密的头削得很短,所以看起来,贴切地说,就像一层兽皮。我的一些特质让他惊讶,我想是我说话的口音比他更有教养,并且因而显得和这地方不太搭调。他的举止因此变得有点奉承,虽然我看得出他在努力保持自然。整体说来,他不是一个快乐的人,但这并不代表我有什么地方看他不顺眼。

    “你先生在家吗?”他直接略过我,劈头就问我先生在不在。显然,在他眼里,女人理当一无所知。

    “他外出工作了,我儿子也去钓鱼了。我是罗斯太太,尸体( 半人的咒念(全本) http://www.xlawen.org/kan/3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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