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部分阅读
还是尾都不知道。要说他对考古学有研究,是夸张了点,但就他对希腊与埃及文化的有限知识,这上面的图案并非两者之一。长而细的记号似乎是种文字,记号周围的小小图案则激起了他的兴趣。在风格上,它们让他想到曾经看过的印第安历史中土著腰带上绣的图案。最后他把那片象牙交还给那个名叫夏麦的法国人,并说他不知道这是什么,但是知道上头的记号不是埃及文、拉丁文,也不是希腊文,因此并非来自其中一个伟大的古文明。
其中一个男人试着安慰夏麦:“也许这真的是古印第安人的东西,那样就算你运气好啦,对吧?”
几个男人哈哈大笑起来。片刻之后,他们分道扬镳,斯特罗克则在咖啡屋里多待了一小时,喝着法国人请的咖啡。
接下来几天,他不断想起那片象牙,念头挥之不去。斯特罗克会一面走在街上(他付不起马车的钱),脑袋里一面浮现那片象牙的模样和上头奇怪的记号。当然,每个人都知道印第安人没有文字,从来就没有。
但是……但是……
斯特罗克回到咖啡屋,问了那个法国人的事。他在一间寄宿的房子外找到他,但装作是偶遇一样。斯特罗克注意到,房子所在的地区比他的好。他们闲聊了一阵,斯特罗克才提起自己和一个朋友谈过,这朋友懂得许多语,一定会有兴趣看看。如果他能借个一两天,把这块骨片给他的朋友看,也许能帮忙确定价值。夏麦此时显露出商人冷静务实的一面,他拒绝出借骨片,除非能给他一笔相当的金钱。斯特罗克以为自己已经很小心掩饰对于骨片的兴趣,心里因为对方的不信任而感到受伤,但夏麦笑着拍拍他的肩膀,说他会妥善保存,等他把钱带来。斯特罗克装得若无其事,沉吟良久之后恳求让他誊一份图案的副本,说他只是想确定这东西值得一探究竟。夏麦笑眯眯地答应了,他把图案草草画在一张纸片上。
那天之后,他便带着那份图案誊本走访多伦多和芝加哥的博物馆,乃至于大学教授以及学识渊博的人,没有一个提出与他不同的论点。他并没有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只问这样的符号是不是属于印欧语系。学者们都认为不是,他们一一把所有古代世界使用的语都排除。如果能够知道这个东西是从哪里拿到的,也许会有帮助,但是他又唯恐追问来源会让那个商人觉他很感兴趣。接下来几个月,这块骨片已经不再只是他的兴趣,而成了一种迷恋。
一如他告诉唐纳德的,他会从事搜索这一行纯属意外。原本斯特罗克在新闻界已有名声,更早之前也接触过法律、剧院和教堂方面的事。在东试西试之后,他最后从事的教堂工作可说最为成功。前来做礼拜的民众达数百人,多是被他的机智和口才吸引而来,他的事业如日中天,但这一切在他和有夫之妇的奸曝光之后急转直下,那位女士的丈夫是教区内有头有脸的人物,他只得仓皇逃走。记者这个行业比较适合他这种特立独行的人。当记者可以接触许多事,和许多人打交道,并且让他运用多姿多彩的语汇表达他的意见。更重要的是,他现自己有个好斗的灵魂。一开始他对于大规模的杀戮怀有憧憬,因此开始撰写和印第安人有关的文章。虽然他的美丽幻想很快就破灭了,但在写作过程中得知的实际形同样让他震撼。特别是他结识了一个名叫约瑟夫·拉克的朋友,这人住在渥太华附近,是个贫困潦倒的八旬老人。他把自己的部落,也就是彭纳库克人,以及他们如何被迫离开麻州的故事告诉斯特罗克。就算他不是部落里最后的一员,也是少数幸存者之一。斯特罗克将约瑟夫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写出来——常有人告诉他他写得很好,而他也相信他们所不假。斯特罗克成为多伦多和渥太华一些时尚沙龙里的热门人物,常受邀成为座上宾。他觉得自己找到了心目中的理想事业。
62.2.天堂农场(18)
只不过,一如斯特罗克之前所尝试过的,好景总是不长。他的名声让他见到了更多印第安人,他们比约瑟夫年轻,也比约瑟夫愤怒,他的文章从原本描写印第安人的贫苦和过去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能用来描写这些事的方法就只有那么多),逐渐染上强烈的争议色彩。突然之间,编辑不再愿意表他的文章。他们会找一些笼统的借口,或是抱怨读者的兴趣变幻无常。他争辩说,人们应该要关心土著的感受。编辑只是咕哝着说英国的事重要得多,并耸耸肩表示无能为力。他频频被拒,请帖也变得寥寥可数。他觉得这样对他不公平,大家对待他就和以前印第安人被对待的方式一样。
大约就在这之后不久,一个遭到印第安人抢劫而失去儿子的美国家庭找上了他。虽然事生在大湖南边的密歇根州,这位父亲听说了斯特罗克的事迹,不顾一切的他灵机一动找斯特罗克帮忙。斯特罗克此时已年近半百,但是他怀着想象力和活力投入这份工作。也许部分是因为他在社会上被视为异端,印第安人不仅欢迎他也很信任他。过了几个月,他在威斯康辛休伦湖畔的一个部落找到小男孩。小男孩同意随他回家。
再一次,斯特罗克成为大家敬重的人物。经过那一次令人满意的成果之后,他接了许多绑架案,并且成功解决了其中三分之二。通常问题不在找到失踪的孩子,而在说服他们回到过去的生活。而说服正是他拿手的强项。
接着过了几年,他收到一封查尔斯·赛顿写来的信。赛顿的况和他之前接过的案子不同,因为这两个女孩失踪的时间已经超过五年,最初也没有证据显示她们是被印第安人绑架。不过,成功为他带来信心,斯特罗克不愿拒绝这个他认为可能成为他职业生涯中无上光荣的案子。虽然截至此时他足以靠完成的任务糊口,但凭借找到贫穷移民的小孩是不会致富的。
况开始失控时,斯特罗克并没有注意到。虽然时间已经过了五年,查尔斯·赛顿的悲痛未曾稍减。他的妻子因伤心过度而去世,更加剧了他的失落。他非但不再工作,还将所剩财产全都用来寻找两个女儿。寻人成为他唯一要做的事。斯特罗克早该看出这个男人不会接受任何解释,结果如何都无法补偿他所受的痛苦。斯特罗克对于找到两个女孩的希望逐渐破灭,很多人相信她们肯定一开始就死了,尸体则进了动物的肚子。经过一年的寻找,斯特罗克开始倾向于认同这个看法,但是查尔斯·赛顿不愿接受,甚至连对他提一下都不可能。
这段时间里,斯特罗克经常往来于安大略湖和乔治亚湾之间,因此认识了一个名叫卡洪威斯的年轻印第安人。卡洪威斯是一名激进的记者,专门撰写一些关于土著面临政治困境的文章。卡洪威斯很希望能和斯特罗克见面,借此与报业人士接头。纵使斯特罗克觉得自己已经离开那个圈子,帮得上忙的地方不多,他们还是成了好朋友。卡洪威斯称他为撒图他蒂斯,意思是传道者,斯特罗克对于他的重视相当感动。这个年轻人将他视为理想模范,也让他倍感荣幸。他们会促膝长谈直到深夜,话题从边境以南的战事到渥太华的政客不等。他们谈论文化议题,也谈论印第安人被视为石器时代人类的刻板印象,乃至于人们认为书写文化优于口传文化的偏见。卡洪威斯告诉他在俄亥俄州的考古现,那里有许多年代早于耶稣的建筑和文物出土。即使如此,白人考古学家仍拒绝相信印第安人可能就是建立此一古文明的民族(也因此白人就能理直气壮地将印第安人撵走,就好像印第安人当初或许也曾将其他民族驱逐一般)。
当斯特罗克为了调查骨片而在多伦多街头奔波,他想起的就是这些十年前的对话。他开始想象自己会为这块骨片写一篇专题,想象文章表时造成足以横扫全北美洲的冲击。登出这篇文章会为他那些帮土著争取权利的印第安朋友带来无法估计的利益,附带地让他声名大噪。可惜的是,他没有办法再去寻求卡洪威斯的意见,因为他已经陷入酒瘾无法自拔,也已经越过边境去了美国。这样的境遇常生在背离自己使命的人身上。
63.2.天堂农场(19)
所以,当斯特罗克一步一步踏雪而行,无视于眼前一成不变的动人景物以及愚笨的搜索同伴(业余的,两个都是),他的思绪又回到卡洪威斯和自己长久以来压抑的野心上头。有名声这样的奖励当前,不管要等待多少时间,经历多少辛苦,都是值得的。
除了我丈夫之外,算来我很少和男人独处,所以我现要判定怎样叫正常不太容易。离开鸽河镇之后第三天,走在帕克和雪橇后面,我注意到他来来去去对我说的不超过五句话,我不禁怀疑起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什么。当然,我知道事态非比寻常,而我已经是一个比一般人话少的人了,即使如此,他的沉默还是让我神经紧张。前两天,我没有什么问问题的意愿,何况我需要用上全部力气辛苦跟上帕克的脚步。但是今天似乎走得比较轻松,路况平顺,四周的雪松挡住了寒风。我们从树下走过,光彩朦胧,唯一的声音是窸窣的脚步声以及雪橇擦过积雪地面的咝咝声。
帕克顺着河边的一条路往前走,没有片刻迟疑,我感觉他完全知道我们要往哪里去。停下来喝茶吃玉米面包时,我说:“所以这条就是弗朗西斯走过的路吗?”
他点点头。我不得不这么说,他真的是个寡的人。
“所以……你来鸽河镇的路上就看到这些足迹了吗?”
“是。有两个人从这个方向来,大约在同一时间。”
“两个人?你是说他和某个人一起吗?”
“有一个在追踪另外一个。”
“怎么看出来的?”
“一个人的足迹永远在另外一个人后面。”
他似乎等了一会儿。我没有说话。
“他们各自生火。如果他们在一起,应该只会生一个火堆。”
我觉得自己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有点笨,帕克脸上仿佛流露一丝自满的神色,也可能只是我的想象。站在我们所生的小火堆前,杯子的热度透过手套温暖了我冻僵的双手,一股刺痛传来,但很舒服。我用手围住杯口,让湿热的蒸汽暖着脸,虽然知道之后脸上只会更痛,却不愿舍弃这短暂的愉悦。
其中一条狗吠了起来。一阵劲风掠过积雪的枝丫,雪花如瀑落下。我不懂他怎么能追踪雪下的足迹。他仿佛看穿我的心思说:“有四个人留下一条很明显的线索。”
“四个人?”
“公司的人,他们也在追踪你儿子。这些人很容易追踪。”
是幻觉吗?还是我真的看见了一抹微笑?
他头一仰把杯中物一口喝掉,然后走开几码去小解。我注意到惯于野外生活的人都能吞下滚烫的液体而不灼伤自己,他似乎也有这种本事。他的嘴巴一定是皮革做的。我转身看着狗儿,它们双双伏在雪地上依偎着取暖。其中一只浅棕色、体形较小的名叫露西。奇怪的是,我觉得和它格外亲近,它似乎很友善,容易相信人,就像狗该有的样子。不像它长着一张狼脸的伙伴西斯可,有着吓人的蓝眼珠和不怀好意的低吼声。我觉走在这条路上的两个人与两条狗之间有种相似性,不知道帕克是不是也注意到了,当然,我还没有告诉他我的全名,他也不太可能会问。
冷冰冰的空气中茶凉得很快,能够愉快享受一杯热茶的时间只有半分钟,而且要速速吞下肚里去。只要一下子,茶就完全冷掉。
到了晚上,帕克开始搭建营地。他生了一个小火堆让我靠着取暖,我的手和脸热乎乎的,背上却冻得难受。在此同时,他砍了一堆松枝(安格斯现斧头不见了一定会咒骂连连,不过那是没办法的事,他早该在抛弃儿子时就想到这点),把最大的几根修剪干净,在一棵树的背风面搭起帐篷的骨架。如果有倒下来的树木,帕克就会把帐篷搭在盘根错节的树根后方。他在地上堆起带叶的树枝,将它们排成太阳光芒的形状,叶子部分朝向日心。我第一次看到时,还以为是用来献祭的地方,然后拼命抑制住自己胡思乱想的冲动。他用我从地下室拿来的焦油帆布把整个棚子遮起来,帆布用树枝钉在地上,然后他把雪铲上树枝,直到雪墙堆得够高,足以保持棚内温暖。他在棚子里面用来支撑的树枝上绑了一小块帆布,这样就有一片窗帘般的东西把空间分成两半。这个展现出社会礼仪的动作,让我感激不已。
64.2.天堂农场(20)
趁着他搭棚子的时候,我将水煮开,做了肉干麦片糊,还洒了一些干莓果进去。***我忘了带盐,所以非常难吃,但是能够吃到热腾腾的固体食物,感觉它在喉咙里一路热烫地滚下去,还是很棒的事。接着,我一面喝着加了糖的茶,把嘴里的食物味道去掉,一面想着如果是别人当我的向导——或说,如果是别人抓走了我?——又会有什么有趣的对话。吃饱喝足之后,我们疲惫地爬进棚子里,两条狗缓缓跟进来,帕克用一块岩石把入口封住。
第一晚,我忐忑不安地爬进这个窄小黑暗的洞|||||||穴,紧紧地裹在毯子里,怕得不敢动弹,等待着比死亡更悲惨的命运。我屏住呼吸,聆听着帕克翻身的声音以及就在我耳边的呼吸。露西自行钻到帘子下(也有时是被帕克推到帘子下),在我身旁蜷了起来,我欣然接纳这个小小的温暖身躯。接着帕克就不再动来动去,但是我骇然现他靠着帆布帘子——也靠着我的背。我的脸几乎就贴在被雪覆盖的帆布上,没有空间让我移动身体。我一直等待着更可怕的事生,根本不可能睡着,然后慢慢地,我感觉到一股微温从他身上传来。我的眼睛什么都看不见,却还是睁得老大。我竖着耳朵,连最细小的声音都听得见,但是什么都没有生。我相信我几度打了瞌睡。最后,虽然我想起来都会脸红,但我承认整个棚子设计得非常完善,一方面保留了**,一方面也让我们得以分享彼此散出来的体热。
隔天早上,微弱的光线透进帆布,我醒了过来。毯子里密不通风,闷热难当,还有一股狗臭味。棚内很冷,但我爬到外头时却吃了一惊,相比之下,棚里实在温暖得多。我爬出棚子时披头散、手脚并用,帕克肯定看见这副狼狈模样了,幸好他没有笑出来或是直盯着我。他不苟笑地递给我一杯茶,我站起来,设法顺了顺头,心里希望要是带了面小镜子就好了。即使是在这种处境之下,一个人还是会在意自己的外貌,这实在令我自己都不知该说什么好。但是我又想,会在意外貌正是人和动物的差别之一,所以也许我们应该对此感到骄傲。
这天傍晚,也就是第三天晚上,我决心要对这位沉默的伙伴多作点努力。几碗炖菜下肚之后,我开始说话。我觉得必须准备一些他会感兴趣的话题,所以花了好几个小时想该说什么。
“我得说,帕克先生,非常感激你带我一起来,也很感谢你为了让我过得舒服自在所作的努力。”
在橘色的火光中,他的脸像罩着一层无法穿透的阴影,尽管这层阴影无法遮掩他脸上的淤青,也不能让他严峻的五官变得柔和。
“我知道况有些……不寻常,不过我希望我们还是能做好伙伴。”伙伴这个词友善且不会过于亲密,我觉得听起来不错。
他抬头看我,嘴里嚼着一块硬邦邦的肉干。我想他会继续保持沉默,就好像我根本不存在或是只无足轻重的小虫,比如说甲虫。不过他把肉干吞下肚之后开口了:“你听过他拉小提琴吗?”
我一会儿才明白过来他说的是劳伦·夏麦。
一时间,我仿佛又回到鸽河镇旁的小屋外,聆听着奇特而美妙的旋律,看见弗朗西斯冲出门外,脸上洋溢着笑容,我内心失落不已,只能呆呆地站着。
算起来,我一生中很少掉眼泪。人的一生不无艰辛,一个人到了我这把年纪,漂洋过海,又失去了双亲和小孩,要说我的人生苦多欢乐少,我想应该没人会反对。只是我总认为哭泣没有意义,仿佛意味着你认为会有某人看到你哭而同你,甚至会为你做些什么。但很久以前,我就现谁都无从伸出援手。过去这些天来,我没有为弗朗西斯掉一滴眼泪,因为我忙着说谎、替他掩护、设法想出一套计划,哭泣只会浪费我原本就不多的力气。所以我不知道现在是怎么了,眼泪竟从脸颊滑落,汇成两道温暖的小河。我闭上眼睛尴尬地别过头去,希望帕克没注意到。除了带我穿越森林这个他已经在帮的忙,其他事恐怕不是他插得上手的。我感到羞耻,因为我看起来就像是要唤醒他的善心,好博取他的怜悯,而就我所观察到的,他既没有善心,也不会产生怜悯。
65.2.天堂农场(21)
但在哭泣时,我注意到了自己从中获得的慰藉,眼泪就像温暖的手指轻触着我的脸,安抚了我的心。
当我再睁开眼睛,帕克已经煮好茶。他没有问我为什么哭。
“请见谅。我儿子很喜欢他的音乐。”
他递给我一个锡杯。我喝了一小口,吃了一惊。他帮我多加了糖——治百病的万灵丹。如果我们所有的苦涩都能这么轻易地化为甜美就好了。
“以前我们大伙一起工作时,他常为我们演奏。老板特准他随身带着小提琴。他们很清楚多出这把琴的重量是值得的。”
“你和他一起工作?为公司吗?”
我记得那张夏麦和一群船夫合照的照片,试着回想帕克在不在人群里。那样的脸孔我确定自己会注意到,但我却想不起来。
“很久以前。”
“你不太像是……公司的人。”说完我很快地笑了笑,怕刚刚那句话听来像是一种侮辱。
“我的祖父是英国人,名字也叫威廉·帕克,来自一个叫做希尔福的地方。”
他抽起烟斗来。那是我丈夫的其中一支烟斗,因为他自己的被没收了。
“希尔福?在英国吗?”
“你知道这个地方?”
“我不知道。是那个有一座很漂亮的大教堂的地方吗?”
他点点头,仿佛教堂的存在就说明了一切。
“你见过他吗?”
“没见过。就像大部分男人,他没有留下来。他娶了我的克里人〖克里人:北美印第安人的一支。〗祖母,后来就回英国去了。他们有一个小孩,就是我的父亲。我父亲一辈子都为公司工作。”
“那你的母亲呢?”
“嗯……”他的脸上闪现一丝感,“我父亲娶了一个来自法国教会的莫霍克人〖莫霍克人:居住在美国纽约州和加拿大的北美印第安人。〗。”
“啊,”我脱口而出,仿佛那解释了什么。这的确让我明白了一些事,易洛魁人〖易洛魁人:莫霍克人的别称。〗以体格壮硕、力气惊人著称。而且照理说(当然这个我从帕克身上看不出来),他们长得很好看。“你是易洛魁人,听以才会这么高。”
“莫霍克人,不是易洛魁人。”他虽然纠正我,但是语气平和,声音里没有不悦。
“我以为他们是一样的。”
“你知道‘易洛魁’这个词代表什么吗?”
我摇摇头。
“它的意思是‘响尾蛇’。这是莫霍克人的敌人为他们取的名字。”
“对不起。我不知道。”
他撇了撇嘴角,我开始能看出那是他微笑的方式:“她应该是个受过天主教教育的教徒,但先,她是个莫霍克人。”
他的语调友善而幽默。我在摇曳的火光中对他报以微笑。一个杀人嫌犯如此敬爱自己的母亲,让我不禁感到几分欣慰。
我的茶已经差不多喝光了,剩下的那一点当然也冷了。我想问问夏麦被杀的事,却又担心这样会影响我们之间刚刚建立起来的和谐关系,所以只是朝帕克脸上指了指。
“你的脸怎么样?”
他伸出两根手指碰了碰:“不那么痛了。”
“那就好。看起来不肿了。”我想到麦金利。他似乎不是一个这么容易放弃的人:“我想有人会循着我们的足迹追来。”帕克哼了一声:“就算追来,下了这场雪,他们就找不到足迹,而且前进速度会变慢。”
“但是你能找到足迹吗?”
我越来越担心。下雪了,雪花干干的像粉末一样,看似轻柔而赏心悦目,我说服自己,弗朗西斯已经在某个村落找到落脚的地方——我不得不这样相信。
“我能。”
我提醒自己,他是个猎人,惯于在雪中追踪体型小、脚印浅的动物,但他的自信似乎不只因为如此。我再一次感觉到,他原本就知道这些足迹将会通往何处。
我们静静地坐了一会儿,我羡慕地看着他一吞一吐有节奏地抽着烟斗,仿佛进行某种仪式一般。就算脑袋里其实没在想什么,抽烟斗都能让一个男人看起来像在沉思。我感受到这段时间以来所没有的平静。我们已经在路上了。我正在帮弗朗西斯的忙。
66.2.天堂农场(22)
我在证明我有多么爱弗朗西斯。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我若不去证明,他恐怕就要忘得一干二净了。
弗朗西斯突然意识到自己被逮捕了。没人告诉他,但是培尔看着他和唐纳德的眼神让他这样认定。唐纳德相信他就是杀害夏麦的凶手。他对此的感觉是不耐烦,而不是害怕或生气。可能是因为如果他站在唐纳德的立场,他也会这样想。
“我不懂,”唐纳德说话时不断把眼镜往鼻梁上推,“为什么你不把看到的说出来。你可以告诉你父亲。他在鸽河镇是个受敬重的人。”
弗朗西斯觉得答案很明显,但他忍住不说。如今听来,唐纳德的提议似乎很合理。然而,弗朗西斯心想,天晓得唐纳德到底有没有见过他父亲。
“我以为他听了一定会认为我在胡说。我那时头脑不清楚。”
这句话语带保留。唐纳德歪着头,好像在思考什么叫做头脑不清楚。他看起来还是没有弄懂。
这一次,唐纳德身边静静地坐着一个年轻的混血男子,唐纳德向弗朗西斯介绍时说他叫做雅各。弗朗西斯还没有听他开口说过话,但是他来这里应该是代表哈得孙湾皮货公司作为某种证人。他听过——特别是从夏麦口中听过——在鲁伯领地,公司会派人去执行基本的正义。如果他们知道某个人杀了人,公司的官员会悄悄地抓到他,将他就地正法。弗朗西斯心想雅各会不会就是那个刽子手,被派来执行他的死刑。雅各多半只是垂头坐着,但他会专注地看着弗朗西斯。也许他们认为弗朗西斯会说漏嘴,把内心的秘密泄露出来。
唐纳德转头低声说了几句,雅各随即起身离开房间。唐纳德把椅子拉近弗朗西斯,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就像一个男孩第一天上学时要交新朋友的表。
“我要让你看个东西。”
接着他把衬衫下摆从裤子中整个拉出来,让弗朗西斯看那道疤——在他闪着光泽的白皮肤上一道泛红的伤疤。“看到了吗?那把刀子刺进去三英寸。那个拿刀刺我的人……就坐在我旁边。”
他看着弗朗西斯,弗朗西斯惊讶得张大了眼睛。
“但是我不觉得在这个国家有谁比他更关心我。”
弗朗西斯一时间有点忘我,脸上不禁半露微笑。唐纳德笑了起来,像是受到鼓励般继续说:“如果我告诉你怎么回事,你一定会哈哈大笑。我们在打橄榄球,我把他拦住——经典的擒抱动作,他两脚一滑翻了过去,然后他想也不想就朝我扑过来。他以前从来没有打过橄榄球。我甚至不知道他身上带着刀子。”
唐纳德说到这里笑了出来,弗朗西斯心中涌起一丝温暖。在那短短的一刻,他们几乎就像朋友一样。
唐纳德把衬衫塞回去。
“我想说的是,即使是朋友之间也会有争吵,而其中一人可能会因一时愤怒而挥拳相向。冲动罢了,没什么恶意的。过一阵子,他说不定宁可连命都不要地希望自己没有挥出那一拳。所以,是不是就是这样?你们生争吵,也许他喝醉了……你也喝醉了……他让你很生气,所以你想也不想就杀了他……”
弗朗西斯凝视着天花板:“如果你这么在意所谓的正义,为什么不追踪另外一组足迹呢?就是杀人犯留下的,你一定看到了吧?就是我跟踪的那些。即使你不相信我,你一定也看到了。”
唐纳德心里已经有了认定,他一字字把想法说出来,越说越大声。
“你追随那些痕迹,可能只是要确保自己可以平安逃到某个地方去。”唐纳德上半身向前倾,好像他觉得终于说到重点。
“如果我逃走的话,才不会逃到这里来!我会去多伦多,或是上船……”弗朗西斯眼睛一翻看着天花板上的裂纹和线条,“这里有什么地方能让我把钱花掉?疯子才会认为是我杀了他,你难道看不出来?真是疯了……”
“也许那就是你来这里的原因,因为这里很偏僻……你跑到这里躲起来,事平息之后再到你想去的地方。我会说,这么做很聪明。”
67.2.天堂农场(23)
弗朗西斯盯着他,心想和这个早已认定生什么事的白痴多说无益。***事态必然要演变至此吗?那么,就这样吧!他的喉咙紧,想要尖叫。如果他们知道了事实,就会相信他吗?如果他把真相说出来?
弗朗西斯开口了,说的却不是事实真相:“浑蛋!你们全是浑蛋!”骂完便转过头面对墙壁。
他一转过头去,唐纳德突然想起什么。原来,过去这几天一直困扰他的就是这个——弗朗西斯让他想起以前在学校认识的一个人,一个包括唐纳德在内大家都避之唯恐不及的人。所以,也许那就是杀人的动机。一点都不令人惊讶,真的。
不可思议的事生了。天气持续保持稳定无风,我们继续朝北穿越森林,我现我蛮喜欢这段旅程的。这样的想法让我震惊而有罪恶感,因为我应该担心着弗朗西斯,但不能否认我已经很久没有像现在这样快乐,只要不去想象弗朗西斯受伤躺在地上冻得不得了的样子。
我从来没想过能如此深入荒野却不必害怕。尽管我从没告诉任何人,但我一向痛恨森林,因为放眼望去到处都一样。树木的种类少有变化,特别是现在,大雪覆盖群树,森林一片昏暗。我们刚到鸽河镇的前几年,我常做一个噩梦。梦见我在森林里,回头望着自己走过的路,却现每个方向的景象都如出一辙。我很紧张,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我知道我迷路了,我将永远走不出森林。
也许是况特殊,使得我不可能——或说没有道理——感到害怕。我也不怕我那位沉默寡的向导,因为他还没有下手杀了我,即使他有很多机会。我已经开始信任他。我一度想了想如果我拒绝和他一起来会怎么样,他会不会强迫我?然后我就不再继续想下去。在雪地里走上八小时是让胡思乱想的脑袋沉静下来的好方法。
安格斯的步枪被绑在雪橇上,没有上膛,如果遭到突攻击的话恐怕一时反应不及。我问帕克这么做是否明智,他笑了起来。他说这片荒野没有熊出没。那么狼呢?我想知道。他看着我的眼神里带着同。
“狼不会攻击人。它们也许会好奇,但不会攻击你。”
我告诉他那两个可怜女孩被狼吃掉的事。他耐心地听完之后说:“我听说过,没有迹象显示她们被狼攻击。”
“但也没有证据显示她们被绑架了,而且什么都没有找到。”
“狼不会把整个尸体吃光。如果是狼攻击她们,一定会留下痕迹,像是碎骨,肠和胃也会留下来。”
听了他的话,我一时语塞,心想他是不是曾经亲眼目睹过,否则怎么会这么清楚这些令人毛骨悚然的细节。
“不过,”他继续说,“我不曾听过狼会在没有被激怒的况下攻击人。我们还没有被攻击,而且有狼一直在观察我们。”
“帕克先生,你是在吓唬我吗?”我不自觉地挤出一个笑容,即使他走在我前面,看不见我的表。
“没有必要害怕。如果附近有狼,狗会有反应,特别是在傍晚。何况我们还好好地在这里。”
他头也不回地丢下这句话,平淡得像在聊天气,我不断瞄着身后,想看看有没有什么东西跟着。我比之前更紧张,只好紧紧靠着雪橇走。
天色暗下来,我感觉到阴影在我附近晃动,忽远忽近,真希望自己没有提起那个话题。坐下时,我紧紧依着火堆,疲倦没有让我的神经松弛半分,每一次树梢刷刷地落下一大片雪都能让我神经兮兮。我从离火最近的地方挖了一些雪把晚餐做好,却不像平常那样专心。帕克离开我的视线去收集树枝,我望眼欲穿地寻找他的身影,狗儿突然兴奋地狂吠起来,我吓得差点灵魂出窍。
稍晚,我裹着毯子躺在帐篷里,有什么惊醒了我。灰蒙蒙的光线从帐篷外透进来,所以这时要不是天色将明,就是今晚的月色清朗。接着,帕克的声音突然从我右边传来,吓了我一跳。
“罗斯太太,你还醒着吗?”
“是的。”我终于挤出一句话,心脏好像蹦到了喉咙里不上不下,不断想象着帐篷外各式各样的恐怖景象。
68.2.天堂农场(24)
“如果可以,请你把头移到帐篷口往外看。不要太紧张。没什么好怕的。你也许会觉得有趣。”
我要移动身体往外看很容易,因为从第一天晚上起我就是朝着开口睡觉。帕克已经在我这边的门帘上掀开一条缝,我从中看出去。
天还没亮,不过外头有着灰蒙蒙、冷冰冰的光线,或许是来自于藏在哪里看不见的月亮。因此尽管树木之间仍然朦胧不清,还是看得见东西。我眼前是一团黑黑的火堆余烬,火堆后头,两只狗身体紧绷地立在那儿,戒备地对着林间某个东西。其中一只狗嚎叫起来,也许就是这个声音把我吵醒的。
一开始我什么都没看见,过了一两分钟,我察觉到阴影中有什么微微动了一下。我有些惊慌,定神一看现还有另外一只形状像狗的东西,浅灰色的雪地衬着它深灰色的身影。这第三只动物正看着狗,眼睛和口鼻比毛色略深些。它们兴趣盎然地对望,看起来不像有敌意,双方似乎都没有转身的意思。此时传来另一声嚎叫,也许是狼。它看起来很小,比西斯可还小,似乎是孤单一只。我看着它靠近我们这里几尺,又倒退回去,就像一个害羞的小孩想跟大家一起玩游戏,却不知是否受到欢迎。
也许整整有十分钟之久,我完全忘了要害怕,就这样静静地看着狗和狼之间无声的交流。帕克就在旁边,我感觉到他也看着那头狼。他离我实在太近了,即使没有转过头,我也能闻到他身上的味道。我是慢慢地注意到味道的存在,因为通常空气太冷,什么都会闻不出来,我一直觉得这也算是值得庆幸的一件事。但当我看着眼前的动物,我闻到一种生命的气息,不是那种狗臊味或汗味,而比较接近绿叶植物的味道,像在一间温室里会闻到的,浓郁、潮湿、扑面而来。我感觉像被荆棘刺了一下,回忆涌上心头——我们会在公立精神病院的温室里种植番茄,我会把脸靠在华生医生的衬衫前面,或是靠在皮肤上去闻他的味道,现在我鼻子里正是那个气味。以前,我不知道一个男人的味道闻起来会是那样。我以为男人都像我父亲般有着烟草混合古龙水的味道,或是像大多数的仆人,因为身体劳动加上衣服没洗,出一种难以忍受的气味。
在这片冰冻的森林中,唯一闻起来会像华生和温室的就是帕克。我忍不住把头转向他那边一点点,深深吸入他的味道,让自己脑中的回忆更鲜明,那是我所向往的一段美好回忆。我尽量不引起他的注意,但我感觉他现了,因此不得不用眼睛去确认,然后才知道他正看着我,相距只有几英寸。我把头转回原位,脸上微笑着掩饰我的尴尬。我的视线回到狗身上,那头狼已经像一抹灰色的幽灵般消失无踪。我也不清楚它是刚刚才离开,还是已经走了好几分钟。
“那是狼。”我由衷地感到喜悦。
“所以你不会怕了。”
我再次朝他瞄了一眼,想知道他有没有取笑我的意思,但是他已经退回自己睡觉的那一边。
“谢谢。”我话音一落就后悔了。狼的出现并不是他特意为我安排的,道( 半人的咒念(全本) http://www.xlawen.org/kan/3314/ )
其中一个男人试着安慰夏麦:“也许这真的是古印第安人的东西,那样就算你运气好啦,对吧?”
几个男人哈哈大笑起来。片刻之后,他们分道扬镳,斯特罗克则在咖啡屋里多待了一小时,喝着法国人请的咖啡。
接下来几天,他不断想起那片象牙,念头挥之不去。斯特罗克会一面走在街上(他付不起马车的钱),脑袋里一面浮现那片象牙的模样和上头奇怪的记号。当然,每个人都知道印第安人没有文字,从来就没有。
但是……但是……
斯特罗克回到咖啡屋,问了那个法国人的事。他在一间寄宿的房子外找到他,但装作是偶遇一样。斯特罗克注意到,房子所在的地区比他的好。他们闲聊了一阵,斯特罗克才提起自己和一个朋友谈过,这朋友懂得许多语,一定会有兴趣看看。如果他能借个一两天,把这块骨片给他的朋友看,也许能帮忙确定价值。夏麦此时显露出商人冷静务实的一面,他拒绝出借骨片,除非能给他一笔相当的金钱。斯特罗克以为自己已经很小心掩饰对于骨片的兴趣,心里因为对方的不信任而感到受伤,但夏麦笑着拍拍他的肩膀,说他会妥善保存,等他把钱带来。斯特罗克装得若无其事,沉吟良久之后恳求让他誊一份图案的副本,说他只是想确定这东西值得一探究竟。夏麦笑眯眯地答应了,他把图案草草画在一张纸片上。
那天之后,他便带着那份图案誊本走访多伦多和芝加哥的博物馆,乃至于大学教授以及学识渊博的人,没有一个提出与他不同的论点。他并没有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只问这样的符号是不是属于印欧语系。学者们都认为不是,他们一一把所有古代世界使用的语都排除。如果能够知道这个东西是从哪里拿到的,也许会有帮助,但是他又唯恐追问来源会让那个商人觉他很感兴趣。接下来几个月,这块骨片已经不再只是他的兴趣,而成了一种迷恋。
一如他告诉唐纳德的,他会从事搜索这一行纯属意外。原本斯特罗克在新闻界已有名声,更早之前也接触过法律、剧院和教堂方面的事。在东试西试之后,他最后从事的教堂工作可说最为成功。前来做礼拜的民众达数百人,多是被他的机智和口才吸引而来,他的事业如日中天,但这一切在他和有夫之妇的奸曝光之后急转直下,那位女士的丈夫是教区内有头有脸的人物,他只得仓皇逃走。记者这个行业比较适合他这种特立独行的人。当记者可以接触许多事,和许多人打交道,并且让他运用多姿多彩的语汇表达他的意见。更重要的是,他现自己有个好斗的灵魂。一开始他对于大规模的杀戮怀有憧憬,因此开始撰写和印第安人有关的文章。虽然他的美丽幻想很快就破灭了,但在写作过程中得知的实际形同样让他震撼。特别是他结识了一个名叫约瑟夫·拉克的朋友,这人住在渥太华附近,是个贫困潦倒的八旬老人。他把自己的部落,也就是彭纳库克人,以及他们如何被迫离开麻州的故事告诉斯特罗克。就算他不是部落里最后的一员,也是少数幸存者之一。斯特罗克将约瑟夫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写出来——常有人告诉他他写得很好,而他也相信他们所不假。斯特罗克成为多伦多和渥太华一些时尚沙龙里的热门人物,常受邀成为座上宾。他觉得自己找到了心目中的理想事业。
62.2.天堂农场(18)
只不过,一如斯特罗克之前所尝试过的,好景总是不长。他的名声让他见到了更多印第安人,他们比约瑟夫年轻,也比约瑟夫愤怒,他的文章从原本描写印第安人的贫苦和过去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能用来描写这些事的方法就只有那么多),逐渐染上强烈的争议色彩。突然之间,编辑不再愿意表他的文章。他们会找一些笼统的借口,或是抱怨读者的兴趣变幻无常。他争辩说,人们应该要关心土著的感受。编辑只是咕哝着说英国的事重要得多,并耸耸肩表示无能为力。他频频被拒,请帖也变得寥寥可数。他觉得这样对他不公平,大家对待他就和以前印第安人被对待的方式一样。
大约就在这之后不久,一个遭到印第安人抢劫而失去儿子的美国家庭找上了他。虽然事生在大湖南边的密歇根州,这位父亲听说了斯特罗克的事迹,不顾一切的他灵机一动找斯特罗克帮忙。斯特罗克此时已年近半百,但是他怀着想象力和活力投入这份工作。也许部分是因为他在社会上被视为异端,印第安人不仅欢迎他也很信任他。过了几个月,他在威斯康辛休伦湖畔的一个部落找到小男孩。小男孩同意随他回家。
再一次,斯特罗克成为大家敬重的人物。经过那一次令人满意的成果之后,他接了许多绑架案,并且成功解决了其中三分之二。通常问题不在找到失踪的孩子,而在说服他们回到过去的生活。而说服正是他拿手的强项。
接着过了几年,他收到一封查尔斯·赛顿写来的信。赛顿的况和他之前接过的案子不同,因为这两个女孩失踪的时间已经超过五年,最初也没有证据显示她们是被印第安人绑架。不过,成功为他带来信心,斯特罗克不愿拒绝这个他认为可能成为他职业生涯中无上光荣的案子。虽然截至此时他足以靠完成的任务糊口,但凭借找到贫穷移民的小孩是不会致富的。
况开始失控时,斯特罗克并没有注意到。虽然时间已经过了五年,查尔斯·赛顿的悲痛未曾稍减。他的妻子因伤心过度而去世,更加剧了他的失落。他非但不再工作,还将所剩财产全都用来寻找两个女儿。寻人成为他唯一要做的事。斯特罗克早该看出这个男人不会接受任何解释,结果如何都无法补偿他所受的痛苦。斯特罗克对于找到两个女孩的希望逐渐破灭,很多人相信她们肯定一开始就死了,尸体则进了动物的肚子。经过一年的寻找,斯特罗克开始倾向于认同这个看法,但是查尔斯·赛顿不愿接受,甚至连对他提一下都不可能。
这段时间里,斯特罗克经常往来于安大略湖和乔治亚湾之间,因此认识了一个名叫卡洪威斯的年轻印第安人。卡洪威斯是一名激进的记者,专门撰写一些关于土著面临政治困境的文章。卡洪威斯很希望能和斯特罗克见面,借此与报业人士接头。纵使斯特罗克觉得自己已经离开那个圈子,帮得上忙的地方不多,他们还是成了好朋友。卡洪威斯称他为撒图他蒂斯,意思是传道者,斯特罗克对于他的重视相当感动。这个年轻人将他视为理想模范,也让他倍感荣幸。他们会促膝长谈直到深夜,话题从边境以南的战事到渥太华的政客不等。他们谈论文化议题,也谈论印第安人被视为石器时代人类的刻板印象,乃至于人们认为书写文化优于口传文化的偏见。卡洪威斯告诉他在俄亥俄州的考古现,那里有许多年代早于耶稣的建筑和文物出土。即使如此,白人考古学家仍拒绝相信印第安人可能就是建立此一古文明的民族(也因此白人就能理直气壮地将印第安人撵走,就好像印第安人当初或许也曾将其他民族驱逐一般)。
当斯特罗克为了调查骨片而在多伦多街头奔波,他想起的就是这些十年前的对话。他开始想象自己会为这块骨片写一篇专题,想象文章表时造成足以横扫全北美洲的冲击。登出这篇文章会为他那些帮土著争取权利的印第安朋友带来无法估计的利益,附带地让他声名大噪。可惜的是,他没有办法再去寻求卡洪威斯的意见,因为他已经陷入酒瘾无法自拔,也已经越过边境去了美国。这样的境遇常生在背离自己使命的人身上。
63.2.天堂农场(19)
所以,当斯特罗克一步一步踏雪而行,无视于眼前一成不变的动人景物以及愚笨的搜索同伴(业余的,两个都是),他的思绪又回到卡洪威斯和自己长久以来压抑的野心上头。有名声这样的奖励当前,不管要等待多少时间,经历多少辛苦,都是值得的。
除了我丈夫之外,算来我很少和男人独处,所以我现要判定怎样叫正常不太容易。离开鸽河镇之后第三天,走在帕克和雪橇后面,我注意到他来来去去对我说的不超过五句话,我不禁怀疑起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什么。当然,我知道事态非比寻常,而我已经是一个比一般人话少的人了,即使如此,他的沉默还是让我神经紧张。前两天,我没有什么问问题的意愿,何况我需要用上全部力气辛苦跟上帕克的脚步。但是今天似乎走得比较轻松,路况平顺,四周的雪松挡住了寒风。我们从树下走过,光彩朦胧,唯一的声音是窸窣的脚步声以及雪橇擦过积雪地面的咝咝声。
帕克顺着河边的一条路往前走,没有片刻迟疑,我感觉他完全知道我们要往哪里去。停下来喝茶吃玉米面包时,我说:“所以这条就是弗朗西斯走过的路吗?”
他点点头。我不得不这么说,他真的是个寡的人。
“所以……你来鸽河镇的路上就看到这些足迹了吗?”
“是。有两个人从这个方向来,大约在同一时间。”
“两个人?你是说他和某个人一起吗?”
“有一个在追踪另外一个。”
“怎么看出来的?”
“一个人的足迹永远在另外一个人后面。”
他似乎等了一会儿。我没有说话。
“他们各自生火。如果他们在一起,应该只会生一个火堆。”
我觉得自己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有点笨,帕克脸上仿佛流露一丝自满的神色,也可能只是我的想象。站在我们所生的小火堆前,杯子的热度透过手套温暖了我冻僵的双手,一股刺痛传来,但很舒服。我用手围住杯口,让湿热的蒸汽暖着脸,虽然知道之后脸上只会更痛,却不愿舍弃这短暂的愉悦。
其中一条狗吠了起来。一阵劲风掠过积雪的枝丫,雪花如瀑落下。我不懂他怎么能追踪雪下的足迹。他仿佛看穿我的心思说:“有四个人留下一条很明显的线索。”
“四个人?”
“公司的人,他们也在追踪你儿子。这些人很容易追踪。”
是幻觉吗?还是我真的看见了一抹微笑?
他头一仰把杯中物一口喝掉,然后走开几码去小解。我注意到惯于野外生活的人都能吞下滚烫的液体而不灼伤自己,他似乎也有这种本事。他的嘴巴一定是皮革做的。我转身看着狗儿,它们双双伏在雪地上依偎着取暖。其中一只浅棕色、体形较小的名叫露西。奇怪的是,我觉得和它格外亲近,它似乎很友善,容易相信人,就像狗该有的样子。不像它长着一张狼脸的伙伴西斯可,有着吓人的蓝眼珠和不怀好意的低吼声。我觉走在这条路上的两个人与两条狗之间有种相似性,不知道帕克是不是也注意到了,当然,我还没有告诉他我的全名,他也不太可能会问。
冷冰冰的空气中茶凉得很快,能够愉快享受一杯热茶的时间只有半分钟,而且要速速吞下肚里去。只要一下子,茶就完全冷掉。
到了晚上,帕克开始搭建营地。他生了一个小火堆让我靠着取暖,我的手和脸热乎乎的,背上却冻得难受。在此同时,他砍了一堆松枝(安格斯现斧头不见了一定会咒骂连连,不过那是没办法的事,他早该在抛弃儿子时就想到这点),把最大的几根修剪干净,在一棵树的背风面搭起帐篷的骨架。如果有倒下来的树木,帕克就会把帐篷搭在盘根错节的树根后方。他在地上堆起带叶的树枝,将它们排成太阳光芒的形状,叶子部分朝向日心。我第一次看到时,还以为是用来献祭的地方,然后拼命抑制住自己胡思乱想的冲动。他用我从地下室拿来的焦油帆布把整个棚子遮起来,帆布用树枝钉在地上,然后他把雪铲上树枝,直到雪墙堆得够高,足以保持棚内温暖。他在棚子里面用来支撑的树枝上绑了一小块帆布,这样就有一片窗帘般的东西把空间分成两半。这个展现出社会礼仪的动作,让我感激不已。
64.2.天堂农场(20)
趁着他搭棚子的时候,我将水煮开,做了肉干麦片糊,还洒了一些干莓果进去。***我忘了带盐,所以非常难吃,但是能够吃到热腾腾的固体食物,感觉它在喉咙里一路热烫地滚下去,还是很棒的事。接着,我一面喝着加了糖的茶,把嘴里的食物味道去掉,一面想着如果是别人当我的向导——或说,如果是别人抓走了我?——又会有什么有趣的对话。吃饱喝足之后,我们疲惫地爬进棚子里,两条狗缓缓跟进来,帕克用一块岩石把入口封住。
第一晚,我忐忑不安地爬进这个窄小黑暗的洞|||||||穴,紧紧地裹在毯子里,怕得不敢动弹,等待着比死亡更悲惨的命运。我屏住呼吸,聆听着帕克翻身的声音以及就在我耳边的呼吸。露西自行钻到帘子下(也有时是被帕克推到帘子下),在我身旁蜷了起来,我欣然接纳这个小小的温暖身躯。接着帕克就不再动来动去,但是我骇然现他靠着帆布帘子——也靠着我的背。我的脸几乎就贴在被雪覆盖的帆布上,没有空间让我移动身体。我一直等待着更可怕的事生,根本不可能睡着,然后慢慢地,我感觉到一股微温从他身上传来。我的眼睛什么都看不见,却还是睁得老大。我竖着耳朵,连最细小的声音都听得见,但是什么都没有生。我相信我几度打了瞌睡。最后,虽然我想起来都会脸红,但我承认整个棚子设计得非常完善,一方面保留了**,一方面也让我们得以分享彼此散出来的体热。
隔天早上,微弱的光线透进帆布,我醒了过来。毯子里密不通风,闷热难当,还有一股狗臭味。棚内很冷,但我爬到外头时却吃了一惊,相比之下,棚里实在温暖得多。我爬出棚子时披头散、手脚并用,帕克肯定看见这副狼狈模样了,幸好他没有笑出来或是直盯着我。他不苟笑地递给我一杯茶,我站起来,设法顺了顺头,心里希望要是带了面小镜子就好了。即使是在这种处境之下,一个人还是会在意自己的外貌,这实在令我自己都不知该说什么好。但是我又想,会在意外貌正是人和动物的差别之一,所以也许我们应该对此感到骄傲。
这天傍晚,也就是第三天晚上,我决心要对这位沉默的伙伴多作点努力。几碗炖菜下肚之后,我开始说话。我觉得必须准备一些他会感兴趣的话题,所以花了好几个小时想该说什么。
“我得说,帕克先生,非常感激你带我一起来,也很感谢你为了让我过得舒服自在所作的努力。”
在橘色的火光中,他的脸像罩着一层无法穿透的阴影,尽管这层阴影无法遮掩他脸上的淤青,也不能让他严峻的五官变得柔和。
“我知道况有些……不寻常,不过我希望我们还是能做好伙伴。”伙伴这个词友善且不会过于亲密,我觉得听起来不错。
他抬头看我,嘴里嚼着一块硬邦邦的肉干。我想他会继续保持沉默,就好像我根本不存在或是只无足轻重的小虫,比如说甲虫。不过他把肉干吞下肚之后开口了:“你听过他拉小提琴吗?”
我一会儿才明白过来他说的是劳伦·夏麦。
一时间,我仿佛又回到鸽河镇旁的小屋外,聆听着奇特而美妙的旋律,看见弗朗西斯冲出门外,脸上洋溢着笑容,我内心失落不已,只能呆呆地站着。
算起来,我一生中很少掉眼泪。人的一生不无艰辛,一个人到了我这把年纪,漂洋过海,又失去了双亲和小孩,要说我的人生苦多欢乐少,我想应该没人会反对。只是我总认为哭泣没有意义,仿佛意味着你认为会有某人看到你哭而同你,甚至会为你做些什么。但很久以前,我就现谁都无从伸出援手。过去这些天来,我没有为弗朗西斯掉一滴眼泪,因为我忙着说谎、替他掩护、设法想出一套计划,哭泣只会浪费我原本就不多的力气。所以我不知道现在是怎么了,眼泪竟从脸颊滑落,汇成两道温暖的小河。我闭上眼睛尴尬地别过头去,希望帕克没注意到。除了带我穿越森林这个他已经在帮的忙,其他事恐怕不是他插得上手的。我感到羞耻,因为我看起来就像是要唤醒他的善心,好博取他的怜悯,而就我所观察到的,他既没有善心,也不会产生怜悯。
65.2.天堂农场(21)
但在哭泣时,我注意到了自己从中获得的慰藉,眼泪就像温暖的手指轻触着我的脸,安抚了我的心。
当我再睁开眼睛,帕克已经煮好茶。他没有问我为什么哭。
“请见谅。我儿子很喜欢他的音乐。”
他递给我一个锡杯。我喝了一小口,吃了一惊。他帮我多加了糖——治百病的万灵丹。如果我们所有的苦涩都能这么轻易地化为甜美就好了。
“以前我们大伙一起工作时,他常为我们演奏。老板特准他随身带着小提琴。他们很清楚多出这把琴的重量是值得的。”
“你和他一起工作?为公司吗?”
我记得那张夏麦和一群船夫合照的照片,试着回想帕克在不在人群里。那样的脸孔我确定自己会注意到,但我却想不起来。
“很久以前。”
“你不太像是……公司的人。”说完我很快地笑了笑,怕刚刚那句话听来像是一种侮辱。
“我的祖父是英国人,名字也叫威廉·帕克,来自一个叫做希尔福的地方。”
他抽起烟斗来。那是我丈夫的其中一支烟斗,因为他自己的被没收了。
“希尔福?在英国吗?”
“你知道这个地方?”
“我不知道。是那个有一座很漂亮的大教堂的地方吗?”
他点点头,仿佛教堂的存在就说明了一切。
“你见过他吗?”
“没见过。就像大部分男人,他没有留下来。他娶了我的克里人〖克里人:北美印第安人的一支。〗祖母,后来就回英国去了。他们有一个小孩,就是我的父亲。我父亲一辈子都为公司工作。”
“那你的母亲呢?”
“嗯……”他的脸上闪现一丝感,“我父亲娶了一个来自法国教会的莫霍克人〖莫霍克人:居住在美国纽约州和加拿大的北美印第安人。〗。”
“啊,”我脱口而出,仿佛那解释了什么。这的确让我明白了一些事,易洛魁人〖易洛魁人:莫霍克人的别称。〗以体格壮硕、力气惊人著称。而且照理说(当然这个我从帕克身上看不出来),他们长得很好看。“你是易洛魁人,听以才会这么高。”
“莫霍克人,不是易洛魁人。”他虽然纠正我,但是语气平和,声音里没有不悦。
“我以为他们是一样的。”
“你知道‘易洛魁’这个词代表什么吗?”
我摇摇头。
“它的意思是‘响尾蛇’。这是莫霍克人的敌人为他们取的名字。”
“对不起。我不知道。”
他撇了撇嘴角,我开始能看出那是他微笑的方式:“她应该是个受过天主教教育的教徒,但先,她是个莫霍克人。”
他的语调友善而幽默。我在摇曳的火光中对他报以微笑。一个杀人嫌犯如此敬爱自己的母亲,让我不禁感到几分欣慰。
我的茶已经差不多喝光了,剩下的那一点当然也冷了。我想问问夏麦被杀的事,却又担心这样会影响我们之间刚刚建立起来的和谐关系,所以只是朝帕克脸上指了指。
“你的脸怎么样?”
他伸出两根手指碰了碰:“不那么痛了。”
“那就好。看起来不肿了。”我想到麦金利。他似乎不是一个这么容易放弃的人:“我想有人会循着我们的足迹追来。”帕克哼了一声:“就算追来,下了这场雪,他们就找不到足迹,而且前进速度会变慢。”
“但是你能找到足迹吗?”
我越来越担心。下雪了,雪花干干的像粉末一样,看似轻柔而赏心悦目,我说服自己,弗朗西斯已经在某个村落找到落脚的地方——我不得不这样相信。
“我能。”
我提醒自己,他是个猎人,惯于在雪中追踪体型小、脚印浅的动物,但他的自信似乎不只因为如此。我再一次感觉到,他原本就知道这些足迹将会通往何处。
我们静静地坐了一会儿,我羡慕地看着他一吞一吐有节奏地抽着烟斗,仿佛进行某种仪式一般。就算脑袋里其实没在想什么,抽烟斗都能让一个男人看起来像在沉思。我感受到这段时间以来所没有的平静。我们已经在路上了。我正在帮弗朗西斯的忙。
66.2.天堂农场(22)
我在证明我有多么爱弗朗西斯。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我若不去证明,他恐怕就要忘得一干二净了。
弗朗西斯突然意识到自己被逮捕了。没人告诉他,但是培尔看着他和唐纳德的眼神让他这样认定。唐纳德相信他就是杀害夏麦的凶手。他对此的感觉是不耐烦,而不是害怕或生气。可能是因为如果他站在唐纳德的立场,他也会这样想。
“我不懂,”唐纳德说话时不断把眼镜往鼻梁上推,“为什么你不把看到的说出来。你可以告诉你父亲。他在鸽河镇是个受敬重的人。”
弗朗西斯觉得答案很明显,但他忍住不说。如今听来,唐纳德的提议似乎很合理。然而,弗朗西斯心想,天晓得唐纳德到底有没有见过他父亲。
“我以为他听了一定会认为我在胡说。我那时头脑不清楚。”
这句话语带保留。唐纳德歪着头,好像在思考什么叫做头脑不清楚。他看起来还是没有弄懂。
这一次,唐纳德身边静静地坐着一个年轻的混血男子,唐纳德向弗朗西斯介绍时说他叫做雅各。弗朗西斯还没有听他开口说过话,但是他来这里应该是代表哈得孙湾皮货公司作为某种证人。他听过——特别是从夏麦口中听过——在鲁伯领地,公司会派人去执行基本的正义。如果他们知道某个人杀了人,公司的官员会悄悄地抓到他,将他就地正法。弗朗西斯心想雅各会不会就是那个刽子手,被派来执行他的死刑。雅各多半只是垂头坐着,但他会专注地看着弗朗西斯。也许他们认为弗朗西斯会说漏嘴,把内心的秘密泄露出来。
唐纳德转头低声说了几句,雅各随即起身离开房间。唐纳德把椅子拉近弗朗西斯,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就像一个男孩第一天上学时要交新朋友的表。
“我要让你看个东西。”
接着他把衬衫下摆从裤子中整个拉出来,让弗朗西斯看那道疤——在他闪着光泽的白皮肤上一道泛红的伤疤。“看到了吗?那把刀子刺进去三英寸。那个拿刀刺我的人……就坐在我旁边。”
他看着弗朗西斯,弗朗西斯惊讶得张大了眼睛。
“但是我不觉得在这个国家有谁比他更关心我。”
弗朗西斯一时间有点忘我,脸上不禁半露微笑。唐纳德笑了起来,像是受到鼓励般继续说:“如果我告诉你怎么回事,你一定会哈哈大笑。我们在打橄榄球,我把他拦住——经典的擒抱动作,他两脚一滑翻了过去,然后他想也不想就朝我扑过来。他以前从来没有打过橄榄球。我甚至不知道他身上带着刀子。”
唐纳德说到这里笑了出来,弗朗西斯心中涌起一丝温暖。在那短短的一刻,他们几乎就像朋友一样。
唐纳德把衬衫塞回去。
“我想说的是,即使是朋友之间也会有争吵,而其中一人可能会因一时愤怒而挥拳相向。冲动罢了,没什么恶意的。过一阵子,他说不定宁可连命都不要地希望自己没有挥出那一拳。所以,是不是就是这样?你们生争吵,也许他喝醉了……你也喝醉了……他让你很生气,所以你想也不想就杀了他……”
弗朗西斯凝视着天花板:“如果你这么在意所谓的正义,为什么不追踪另外一组足迹呢?就是杀人犯留下的,你一定看到了吧?就是我跟踪的那些。即使你不相信我,你一定也看到了。”
唐纳德心里已经有了认定,他一字字把想法说出来,越说越大声。
“你追随那些痕迹,可能只是要确保自己可以平安逃到某个地方去。”唐纳德上半身向前倾,好像他觉得终于说到重点。
“如果我逃走的话,才不会逃到这里来!我会去多伦多,或是上船……”弗朗西斯眼睛一翻看着天花板上的裂纹和线条,“这里有什么地方能让我把钱花掉?疯子才会认为是我杀了他,你难道看不出来?真是疯了……”
“也许那就是你来这里的原因,因为这里很偏僻……你跑到这里躲起来,事平息之后再到你想去的地方。我会说,这么做很聪明。”
67.2.天堂农场(23)
弗朗西斯盯着他,心想和这个早已认定生什么事的白痴多说无益。***事态必然要演变至此吗?那么,就这样吧!他的喉咙紧,想要尖叫。如果他们知道了事实,就会相信他吗?如果他把真相说出来?
弗朗西斯开口了,说的却不是事实真相:“浑蛋!你们全是浑蛋!”骂完便转过头面对墙壁。
他一转过头去,唐纳德突然想起什么。原来,过去这几天一直困扰他的就是这个——弗朗西斯让他想起以前在学校认识的一个人,一个包括唐纳德在内大家都避之唯恐不及的人。所以,也许那就是杀人的动机。一点都不令人惊讶,真的。
不可思议的事生了。天气持续保持稳定无风,我们继续朝北穿越森林,我现我蛮喜欢这段旅程的。这样的想法让我震惊而有罪恶感,因为我应该担心着弗朗西斯,但不能否认我已经很久没有像现在这样快乐,只要不去想象弗朗西斯受伤躺在地上冻得不得了的样子。
我从来没想过能如此深入荒野却不必害怕。尽管我从没告诉任何人,但我一向痛恨森林,因为放眼望去到处都一样。树木的种类少有变化,特别是现在,大雪覆盖群树,森林一片昏暗。我们刚到鸽河镇的前几年,我常做一个噩梦。梦见我在森林里,回头望着自己走过的路,却现每个方向的景象都如出一辙。我很紧张,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我知道我迷路了,我将永远走不出森林。
也许是况特殊,使得我不可能——或说没有道理——感到害怕。我也不怕我那位沉默寡的向导,因为他还没有下手杀了我,即使他有很多机会。我已经开始信任他。我一度想了想如果我拒绝和他一起来会怎么样,他会不会强迫我?然后我就不再继续想下去。在雪地里走上八小时是让胡思乱想的脑袋沉静下来的好方法。
安格斯的步枪被绑在雪橇上,没有上膛,如果遭到突攻击的话恐怕一时反应不及。我问帕克这么做是否明智,他笑了起来。他说这片荒野没有熊出没。那么狼呢?我想知道。他看着我的眼神里带着同。
“狼不会攻击人。它们也许会好奇,但不会攻击你。”
我告诉他那两个可怜女孩被狼吃掉的事。他耐心地听完之后说:“我听说过,没有迹象显示她们被狼攻击。”
“但也没有证据显示她们被绑架了,而且什么都没有找到。”
“狼不会把整个尸体吃光。如果是狼攻击她们,一定会留下痕迹,像是碎骨,肠和胃也会留下来。”
听了他的话,我一时语塞,心想他是不是曾经亲眼目睹过,否则怎么会这么清楚这些令人毛骨悚然的细节。
“不过,”他继续说,“我不曾听过狼会在没有被激怒的况下攻击人。我们还没有被攻击,而且有狼一直在观察我们。”
“帕克先生,你是在吓唬我吗?”我不自觉地挤出一个笑容,即使他走在我前面,看不见我的表。
“没有必要害怕。如果附近有狼,狗会有反应,特别是在傍晚。何况我们还好好地在这里。”
他头也不回地丢下这句话,平淡得像在聊天气,我不断瞄着身后,想看看有没有什么东西跟着。我比之前更紧张,只好紧紧靠着雪橇走。
天色暗下来,我感觉到阴影在我附近晃动,忽远忽近,真希望自己没有提起那个话题。坐下时,我紧紧依着火堆,疲倦没有让我的神经松弛半分,每一次树梢刷刷地落下一大片雪都能让我神经兮兮。我从离火最近的地方挖了一些雪把晚餐做好,却不像平常那样专心。帕克离开我的视线去收集树枝,我望眼欲穿地寻找他的身影,狗儿突然兴奋地狂吠起来,我吓得差点灵魂出窍。
稍晚,我裹着毯子躺在帐篷里,有什么惊醒了我。灰蒙蒙的光线从帐篷外透进来,所以这时要不是天色将明,就是今晚的月色清朗。接着,帕克的声音突然从我右边传来,吓了我一跳。
“罗斯太太,你还醒着吗?”
“是的。”我终于挤出一句话,心脏好像蹦到了喉咙里不上不下,不断想象着帐篷外各式各样的恐怖景象。
68.2.天堂农场(24)
“如果可以,请你把头移到帐篷口往外看。不要太紧张。没什么好怕的。你也许会觉得有趣。”
我要移动身体往外看很容易,因为从第一天晚上起我就是朝着开口睡觉。帕克已经在我这边的门帘上掀开一条缝,我从中看出去。
天还没亮,不过外头有着灰蒙蒙、冷冰冰的光线,或许是来自于藏在哪里看不见的月亮。因此尽管树木之间仍然朦胧不清,还是看得见东西。我眼前是一团黑黑的火堆余烬,火堆后头,两只狗身体紧绷地立在那儿,戒备地对着林间某个东西。其中一只狗嚎叫起来,也许就是这个声音把我吵醒的。
一开始我什么都没看见,过了一两分钟,我察觉到阴影中有什么微微动了一下。我有些惊慌,定神一看现还有另外一只形状像狗的东西,浅灰色的雪地衬着它深灰色的身影。这第三只动物正看着狗,眼睛和口鼻比毛色略深些。它们兴趣盎然地对望,看起来不像有敌意,双方似乎都没有转身的意思。此时传来另一声嚎叫,也许是狼。它看起来很小,比西斯可还小,似乎是孤单一只。我看着它靠近我们这里几尺,又倒退回去,就像一个害羞的小孩想跟大家一起玩游戏,却不知是否受到欢迎。
也许整整有十分钟之久,我完全忘了要害怕,就这样静静地看着狗和狼之间无声的交流。帕克就在旁边,我感觉到他也看着那头狼。他离我实在太近了,即使没有转过头,我也能闻到他身上的味道。我是慢慢地注意到味道的存在,因为通常空气太冷,什么都会闻不出来,我一直觉得这也算是值得庆幸的一件事。但当我看着眼前的动物,我闻到一种生命的气息,不是那种狗臊味或汗味,而比较接近绿叶植物的味道,像在一间温室里会闻到的,浓郁、潮湿、扑面而来。我感觉像被荆棘刺了一下,回忆涌上心头——我们会在公立精神病院的温室里种植番茄,我会把脸靠在华生医生的衬衫前面,或是靠在皮肤上去闻他的味道,现在我鼻子里正是那个气味。以前,我不知道一个男人的味道闻起来会是那样。我以为男人都像我父亲般有着烟草混合古龙水的味道,或是像大多数的仆人,因为身体劳动加上衣服没洗,出一种难以忍受的气味。
在这片冰冻的森林中,唯一闻起来会像华生和温室的就是帕克。我忍不住把头转向他那边一点点,深深吸入他的味道,让自己脑中的回忆更鲜明,那是我所向往的一段美好回忆。我尽量不引起他的注意,但我感觉他现了,因此不得不用眼睛去确认,然后才知道他正看着我,相距只有几英寸。我把头转回原位,脸上微笑着掩饰我的尴尬。我的视线回到狗身上,那头狼已经像一抹灰色的幽灵般消失无踪。我也不清楚它是刚刚才离开,还是已经走了好几分钟。
“那是狼。”我由衷地感到喜悦。
“所以你不会怕了。”
我再次朝他瞄了一眼,想知道他有没有取笑我的意思,但是他已经退回自己睡觉的那一边。
“谢谢。”我话音一落就后悔了。狼的出现并不是他特意为我安排的,道( 半人的咒念(全本) http://www.xlawen.org/kan/3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