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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部分阅读

    惠促使“官本位”成为高校教师的价值观之一。学校领导会用“升官”来奖励那些有一定学术成果的老师。与此同时,一些在学术上稍微有所作为的教师,也会热衷于谋求某个领导岗位,这些做法使他们刚刚开始的学术研究走向荒芜。不过,无所谓了,对他们本人而言,不会有丝毫损失,他们可以用手中的权力调配更多的资源,也可以照样谋得学术界的地位。他们会从当初深恶痛绝当权者的种种恶劣行为,到完全认同并投身实践,因为他们知道,在不同的岗位就要有不同的游戏规则,不遵循“官场”的游戏规则就意味着被淘汰出局。&nbsp&nbsp

    “我们是副部级高校!”(2)

    2000年,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不再套用党政机关的行政级别,也不再比照党政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确定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待遇,实行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者管理办法。在政企分开,企业老总、科室管理人员一律取消所谓科、处、局等行政级别之后,国内一些高等学校却进一步升格行政级别,有部分高校的校长、党委书记享受副部级待遇,在党委书记和校长的任命中要加上“(副部长级)”。据调查,某高校有处级以上干部500多人,而且,他们的级别一旦确定,除非犯错误、辞职、离职,否则便会永久保留,这种级别比学术职称还管用。我不清楚将高等学校领导职务进一步与行政级别紧密挂钩的原因,但这种做法无疑进一步促进了“官本位”意识在学校的发展。“我们是副部级高校”,在一次会议中,我与一位来自北方某大学的老师交谈,这位老师言谈之中数次提及学校的级别,似乎学校的行政级别就代表着学校的学术地位与办学实力。以下是《中国教育报》2001年12月27日的一则报道①(①《教师职业:从封闭走向开放》,储召生,《中国教育报》,2001年12月27日。),从中我们可以窥见政府部门已经认识到了行政级别对学校管理的某些影响:“1985年我国实行工资制度改革,提出了中小学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待遇与行政机关级别挂靠的办法。如北京市重点中学的校长为正处级,区重点中学的校长为副处级,初中和中心小学的校长为科级等。这种中小学校长套用行政机关级别的办法,对学校的管理产生了许多负面的影响:地方教育局业务科室的科长,往往很难领导省市重点中学的校长;学校间级别的差异导致了校长待遇的不同,往往会挫伤级别低的校长的积极性,更不利于学校间的干部交流;因为处于同一级别,县教育局竟没有对县一中校长的任命权,等等。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这种套用行政级别管理校长的办法,越来越影响到中小学校改革和发展的积极性。2001年1月,上海市开始在全市中小学全面推行校长职级制。这种新的管理办法取消了中小学校长的行政级别,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校长职务等级评定和岗位要求,逐步建立起学校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我国其他地区如江西省南昌市、辽宁省大连市等,也开始了‘取消校长行政级别,实行校长职级制’的试点。校长职级制的推行,将有利于校长全面告别‘官本位’,促进校长向‘学者型’、‘专家型’角色转换。”诚哉斯言!我们希望这种认识能够演变成贯穿中国教育体系,从高等教育到小学教育都自觉遵守的切实制度。&nbsp&nbsp

    群众遵守规则,领导利用规则(1)

    “如果领导交办的工作有违学校校规,你认为领导交办的和文件规定的哪个更重要?”在某高校进行的普法教育笔试中,100%的人回答“文件规定的更重要”。高校的领导看了这样的答案,很高兴,于是欣慰地对外宣布、对上级汇报“我校教职工法律意识很强”。如果这“答案”能真正化为具体的行动,那么,当今高校中存在的很多问题早已迎刃而解。其实,要是教职工们在回答这一问题时,所有答案都不选,而补充一句:“领导是不会交办有违学校校规的工作的”,就更加皆大欢喜了。  不过现实总是与理想大相径庭。原来规则就不是用来执行的,而即便是揭露和曝光那种种违规操作,也难以撼动领导们的地位。  2002年1月,北京大学人类学教授王铭铭抄袭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发表在《社会科学报》上署名为晓声的《北大博导剽窃,叫人如何不失望?》一文,被媒体大肆炒作。  在google网站上,输入“北京大学王铭铭”,检索出1590条结果;输入“人类学王铭铭”,检索出1310条结果;输入“王铭铭”,检索出3830条结果;输入“王铭铭学术腐败”,检索出1100条结果。这些检索内容大部分都是2002年当年的。作为中国著名学府北京大学的博士生导师,王铭铭事件确实十分有“卖点”,其热度甚至超过了第一位被聘为国外大学校长的中国人——诺丁汉大学校长(校监)杨福家,在google网站,输入“复旦大学杨福家”,只得到1290条检索结果。  2002年2月,北京大学迅速做出了停止王铭铭招收博士生的处分决定。而在这一决定出台之前,社会学系已免去了王铭铭担任的民俗学研究中心主任、社会学系学术委员会委员、人类学教研室主任等学术职务。出于惩前毖后的目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趁热打铁,出台《学术道德规范》、《教师科研道德守则》等有关反对学术腐败的师德教育条例规范。主流舆论认为,北京大学的做法是及时的,通过处分王铭铭,并同时表彰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王选,表明北京大学反对学术腐败的坚决态度,以及对开展原创性科学研究的科研人员的支持和赞扬。这是北京大学的明智之举。而部分网民对此则不以为然:有的名牌大学,就连校长、院士不也照样造假吗?他们的舞弊,一般情况不可能出现在报刊杂志上,或是在事情闹大之前被封杀或是被报纸编辑主动截下;即使在某个范围内被发现,也总是会被巧妙地化解。而在基金评审、重点学科评议、科研评奖中,一些领导甚至主动出马大搞裙带关系,送礼行贿。  这样的学术界注定不会太平。2003年,东南大学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顾冠群师生论文剽窃国外论文的风波闹得沸沸扬扬。①(①《东南大学论文风波暴露中国博士生教育深刻危机》,翟明磊、李虎军,《南方周末》,2003年6月20日。)虽然校方认定的结果是“三篇论文均没有征得顾院士同意而署名,没有交给顾院士看,顾院士不知情”,然而,这并不能消除人们埋藏在内心的疑虑:即便是院士,即便是校长,只要是当导师,就应该知情,学术面前,“王子舞弊当与庶民同罪”,就是不知情,作为导师也同样应该负责。怎么负责?不用掩饰,大家期待的结果是引咎辞职。可是,这样的结果在国内是不太可能出现的,纵使你举出再多的“严打”例子,哪怕是发生在世界一流大学校长、诺贝尔奖获得者身上的,也不管用。我们的拍子只能拍苍蝇,不可能拍老虎,很难在名人身上动真格。同样在google搜索引擎上,输入“东南大学校长抄袭”,仅有423条结果。真不知道,下次发现某个人物再出现同样的问题,媒体还有没有兴趣去捕捉。也不知道,如果媒体知道东南大学依旧获得了江苏省2003年文明单位称号,会有何感想。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谢衷洁教授在接受《中国教育报》记者采访时说:“高校内学术腐败事件不止一次地出现,不能不说与有关领导对问题的严重性与对学术的严肃性缺乏认识有关,甚至于可以说与他们‘保官’有关。有些人出现问题之后表面上似乎处理得很严肃很严厉,实际上不过是换一个岗位,权力反而更大了。国外某名牌大学校长因涉及联合发表文章中的抄袭行为断然引咎辞职。而在我国此类事发生后当事人反倒被提升。更有甚者,还利用手中的权,要一些学者为他们说‘好话’和‘辩解’。”① (①《学术反腐要出重拳》,春鸣,《中国教育报》,2002年3月8日。)  规则不是用来执行的,而是用来“合法”利用的。比如,要选拔一个人,只要找赞同其升迁的群众做调查不就行了?要找这样的人并非难事。因此,所有的程序会走得很漂亮,有群众意见,有工作业绩,有领导评价。于是,群众意见大的人照样飞黄腾达。  为什么可以“合法”利用规则,因为规则可以被利用。比如我们的干部不是公开聘任的,而是选拔任命出来的。如果由教师民主推选出的聘任委员会对干部进行公开聘任,让干部竞聘,整个过程公开透明,领导能够利用规则的空间就很小。现在把选拔任命权力集中在管组织人事的几个人手中,不公开,不透明,利用规则的空间就太大了。同样,我国高校招生中,以前存在一定舞弊行为,现在实行了网上录取,而且将录取名单向社会公布,作弊行为也就随之减少。当然现行的高招制度仍然存在着其他方面的漏洞,比如某些加分因素、某些保送生政策等。按照高招规则,某些特长生可以在高考录取时加50分、30分、20分、10分不等,某些竞赛获奖者可以获得保送资格或者加分等等。于是,有权有势的家长便可以“通路子”为子女办一个“特长生证书”,甚至可以修改高中期间各科成绩,至于无论成绩怎样靠着关系或赞助评个三好学生、优秀干部更是不在话下。这些舞弊行为也正是由于规则不完善所致。&nbsp&nbsp

    群众遵守规则,领导利用规则(2)

    当然,防止个别人别有用心地利用规则,并不意味着干脆取消规则推倒重来,而是应该在强调执行的过程中拾遗补缺,修正完善。  2000年高校入学时,《中国青年报》和《文汇报》对湖南隆回县保送生作弊现象进行了连续报道,引起了国人的关注。有人据此提出取消保送制度的建议,认为保送制度滋生了腐败,败坏了教育界的风气。其实这种观念的提出无异于“因噎废食”。我们首先必须搞清楚,是保送制度本身不好,还是实施保送制度的人违背制度规定,利用某些规则胡乱操作徇私枉法?保送制度的推出,是为了把一些学业十分优秀的学生从复习迎考中解脱出来,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学习更有用的知识。复习迎考是一个非常耗费时间精力的过程,它可以促使学生对所学知识进行系统地整理、消化和吸收,因此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学生的水平和能力,但这是对普通学生而言,对于学业本已优秀的学生来说,复习迎考对他们的能力提高并无实质性帮助。在国外高校招生中,保送生的比例有的高达40%~50%。可以说,保送制度是先进教育体制的一部分,高等教育要创造更多更好的条件,让优秀的学生从考试中解脱出来。如今,各高校尝试的本硕连读、硕博连读等教学制度,就是出于这种考虑。  目前发生在保送生中的问题,关键在于被保送的对象是否真正“优秀”,其家长是否疏通有关方面做了手脚,参与保送工作的学校(包括负责推荐的中学,负责录取、接收的高等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是否严格执行了保送标准,是否公平、公正、公开地实施保送制度。一些地方的保送生在“暗箱”中产生,以次充好,这是违背保送制度规定的。我们应利用社会舆论、法律武器加强对保送制度实施的监控,让违规、违法者的丑行曝光于天下,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其实,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只要将保送生名单、相关介绍在当地媒体公布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不就可以让那些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暴露出来了吗?而检验保送生是否特长生,也只需学校进行一番面试即可,关键是高校愿不愿意。  规则可以不被执行,或者能被“合法地”利用,这表明它有太多的疏漏。我国高校的现行规则给予了领导太多“施展”自我意志的空间。国内高校的规章制度普遍存在严密性问题,集中表现在是否具有操作性,是否有评估、监督以及是否起到实效等问题上。当前,高等学校一些政策、规章往往在制定时就对操作措施考虑不周,而在实施中,操作任务、责任不明确的就更比比皆是。另外,高校的规章制度也极其缺乏连贯性,政出多门,朝秦暮楚,一年一个样,各种“计划”、“工程”此起彼伏,层出不穷。  规则和政策是人制定的,总有从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总有一些考虑不周和有漏洞的地方。一般情况下,一个崇尚法治、高瞻远瞩的国家,会想方设法完善规则,尽可能以法律的力量约束国民的言行。而国人则喜欢见招拆招、就事论事,当用行政的力量解决问题之后,便无人再去考虑如何从体制上采取措施杜绝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即使有呼吁,也大多难入决策者的“法眼”。虽然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手段有法律、行政、教育等多种,但是,在国内最为有效的仍然是行政的力量,也就是官员的力量。很多时候,不是据法办事,而是据官员的指示办事。高校虽然从事学术研究,可也被大家认为是“半个官场”——如果没有学生这一半存在,简直就可以说是“整个官场”。  减少“官本位”现象,促使学校民主空气的恢复,首先需要的是“依法治校”的实际行动。“依法治校”的概念提了多年,却没有根植在大学教师的头脑里,没有成为大家的实际行动。而眼前最为关键的,是要提高各级管理者的管理素质,其中就包括法律意识,要建立学校完善的“立法、执法、司法”体系。有关专家认为,高等学校应该制定大学章程,并将其作为学校制定其他规章文件的“母法”。除了国家制定的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外,目前大多高等学校自身并没有一个完整的运作学校的规范,比如像国外一些高校所拥有的“大学章程”,它可以从总体上规范学校的行为,规范学校管理者、教师、学生、职工的行为。  在管理学中,为保证命令的一致性,调动各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领导最好减少越级指挥,做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可在高校中,领导越级指挥的现象很普遍,而且他们从来不认为自己有什么不对,还将其作为联系群众的最好体现。某个教师到房产部门要房子,碰了一鼻子灰,然后托关系找到分管校领导,分管校领导于是给房产部门“打招呼”,问题便随之解决。久而久之,校领导便陷入事务堆里,而学校各个部门的办事效率也极其低下。  大学,要使自己的规则管用起来。要通过规则的实施,确立行政领导的职责权限。要把无处不在、全知全能的领导,改造为在某些地方“无用”的领导。而高校的领导,也应该控制自己“权力欲望”的膨胀,在某些时候应该是“无为无用”的,只有这样,规则才能真正发挥作用,领导才能有时间精力对学校发展的宏观问题进行战略性、全局性思考,也才能让学校管理系统中的每一分子各司其职、人尽其用。&nbsp&nbsp

    金钱与改革的恶性循环

    又一个人“飞”了。夏院长觉得很烦闷。更何况,这次飞走的是自己的博士弟子,刚刚升为副教授的杨卫。  “我要走了,这是我的辞职信。”杨卫用老师最不可接受的方式,让老师接受自己的选择。他何尝不想跟导师好好谈谈,听听老师的想法,可是他最终没有这么做。因为,根本就没有时间让他这样做。  他无法不作出这样的选择,或者说,他不可能拒绝这样的选择。20万元年薪,上班第一天就配一部专车。对于他来说,如果在学校里干下去,要享受这样的待遇不知要熬到什么时候。  的确,他根本就没有时间来选择。他甚至担心,在自己犹豫的瞬间,已经是董事长的大学同学会变卦。于是,他当场答应,第二天就去上班。虽然,这是个民营企业,干的也不是什么高科技。  几乎所有高校领导都认为,如果没有一个丰厚的待遇基础,优秀人才不在乎你的岗位,高校实行体制改革的空间将微乎其微。  问题就在于此。如果不彻底改革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政府即使较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也不可能带来教师队伍素质及教育质量的提高。然而,如果政府认为高校的体制没理顺而不增加投入,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亦将大大迟滞。我们可以看看这样一个循环:高校财力不充足,制约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体制上存在的众多弊端,使资源难以进行最优化配置,办学效益和质量由此难以提高,从而影响学校的社会声誉,影响政府对教育投资的信心。现实就是如此,2003年,关于向高等教育增加投资还不如向基础教育增加投资的论调处处可见,原因就是高校在经历了三年的大投资后,似乎并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  要让高校在“科教兴国”的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就要提高教授对社会的贡献水平。但眼前的收入待遇,显然不能与教授的实际付出对等,于是也自然难以期望他们做出更大的贡献。尤其是一些青年人才,甚至不愿在公开场合提及自己在高校任职,更遑论他们对大学的忠诚度、使命感和创造性发展了。  实施大学教师高薪制,并不需要寻找太多的理论依据。这个肩负人才培养大任、为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的群体,没有理由仍在为基本生活挣扎。当然,高薪不是人人能拿的,也许现有教授中的大部分均可能在真正实施高薪制后被淘汰。只有合格的教授才能拿到绝对高的薪水,也只有这样,大家的积极性才会被调动起来。可以有这样的设想:从现在起,学校可以让现有人员全部处于“待岗”状态,每个人与学校签订三年的试用合同。三年之后,学校按照全新的高标准进行考核、检查。以教授为例,如果完全达到要求,则聘为终身教授,以后不再考核,学校今后不会要求其下岗,除非他自己想离开学校,这是学校对曾经为自身发展做出过贡献的人才的承诺,也有利于维持学术声誉;如果基本达到要求,则再签三年试用合同,合同结束时再进行考核;如果没有达到要求,本人可以做出两种选择,一是离开学校另求发展,二是降为副教授,再签三年试用合同。对于原来的副教授,表现十分突出者可以在三年试用期满后,直接聘为学校的终身教授。  要进行教师聘任制,财力是基础。这是各高校的共识。北大、清华、复旦等重点高校之所以能从1999年起为教师大幅加薪,是因为教育部及有关部门为其增加了拨款。其中北大、清华各获得18亿元,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各获得12亿元。这些高校动用了其中部分资金,并利用了学校校产收入来改善教师的待遇。最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大等九所高校校长联名写信给国务院,希望能及时对学校进行新一轮投入。这些高校的教师说,如果没有进一步投资,三年加薪的日子也就到头了,届时,教师的心态、积极性更是可想而知。学校要实行聘任制,多半又变成自欺欺人。&nbsp&nbsp

    接吻,一则假新闻的现实意义

    2003年上半年,各高校的BBS为一桩“新闻”热闹了好一阵子。那就是所谓的华东理工大学禁止学生在校园里“接吻”。这则被某报社记者胡乱炮制出来的新闻,让一些媒体或热血沸腾,或义愤填膺①(①《大学生在校园有没有接吻权》,吴华、张睿,《上海青年报》,2003年3月11日。)。南方某报指责学校组织一支“捉吻队”,蛮横剥夺学生的“接吻权”,这等大逆人性的措施怎能在堂堂高等学府“出台”?这也让一些家长不由得忧心忡忡,据说,该校学生的家长有不少赶紧打来电话,叮嘱自己的孩子千万要“小心从事”,不能在谈朋友的时候把持不住自己被校方活捉。这更让即将报考大学的中学生百思不得其解,一些学生在高考咨询时,期期艾艾地询问该校有关老师,你们,你们真的不允许学生在校园里接吻?真有一支“捉吻队”?  如果说这则“新闻”放在七八年前,那绝对算不上什么“新闻”,因为那时的很多高校,为了创建文明校园,为了营造大学校园健康向上的氛围,是严禁学生在公众场合有“不文明”举止的。也真有学校组织一支队伍,暗藏在校园的各个角落,“监视”学生的各种举动,甚至将“不文明”动作用镜头记录下来,然后,第二天,在校园最为醒目地带的公告栏里,张贴出来,名曰“曝光台”。面对学校此举,似乎没有人好意思站出来公开反对,那些躲在灌木丛中忍受蚊虫叮咬的大学老师和学生干部们,也最多嘟囔几句。  七八年的时间,我们这个社会发生了太多的变化。人们逐渐意识到当初那些做法的“可笑”或者说不可理喻。你能想象吗?几年前的一个夜晚,一对大学生恋人在发生性行为时,被校治安巡逻队队员发现,他们将这对恋人带回办公室,仔细地盘问每个细节,并一一记录在案。不知道这是工作的需要,还是人的偷窥欲使然,这种情景对当事人而言,恐怕是一生中最可怕的记忆。如果心理承受能力稍微差一点,也许就会崩溃,甚至走上绝路——这不是没有前车之鉴的。翻开20世纪90年代的学生工作档案,因“生活作风”问题被退学的学生,与因“学习成绩”不合格而退学的学生,占据了所有退学学生的绝大多数。  也许正是由于大学校园曾经发生的这诸般情事,人们才不怀疑这则“禁吻新闻”的真实性。大家众口一词地认为,社会变化如此之快,而大学校园依然是那般“食古不化”,大学管理者压抑人性,藐视人权,因而是“面目可憎”的“卫道士”——这正是这则假新闻耸人听闻之处。不过抛开媒体记者的新闻道德不谈,从另一个角度看,他们还真是抓住了大众心理:关注今日之大学,究竟怎样面对学生思维方式、生活方式、行为方式的变化。如果在二者间能制造出势同水火的冲突,那必定会取得最佳的“新闻”效果。&nbsp&nbsp

    天之骄子的“身份危机”(1)

    这是一个不再“骄傲”的群体。  物以稀为贵。熊猫之所以成为国宝,因为它是濒临绝种的动物。  10年前,哪怕是5年前,大学生在中国大地上还是一个响当当的称谓。可是今天,这个名词显然已经严重贬值。有大学生说,进入新世纪,房价在飞,粮价在涨,似乎一切都在升值,只有股票和大学生的称谓在贬值。  1999年以前,我国高等教育的年增长率为%,但这种增长幅度和培养规模与强烈的教育需求相比,显得“微乎其微”,“上大学难”作为一种社会现实一直没有得到改观。  在高等教育扩大招生规模后,上大学难的问题得以缓解,但大学生的自我感觉也因此受到影响。众所周知,1999年、2000年、2001年被誉为中国高等教育的扩招年。1999年全国高校普遍扩招,扩招数量达到原计划数量的20%多,全国普通高中应考人数有340多万,扩招后高校招生万。2000年,我国高等学校继续扩招,招生数达到221万。2001年招生数为260万,比2000年增加39万,增长,其中录取入学的本科生为137万人。①(①《2001年高校招生工作总结及今后思路》,瞿振元,《中国教育报》,2001年12月5日。)这一年,入学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为,比2000年提高了个百分点。现在,每两个报考者中便可以有一人上大学,这与以前六七个考生中录取一人,实在有了天壤之别。上大学难的问题解决了,可大学生这一身份也显得不那么特殊了。  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对自我角色的认同度必然会降低,以前他们可以把“我是一名骄傲的大学生”挂在嘴边,而现在,能骄傲的可能仅仅属于少数。对于考生来说,考上大学并不稀奇,考上一个名牌、重点大学才值得夸赞,如果进入的是高职、高专,或者某些民办学校,则有低人一等的感觉。  这是一个不再“逆来顺受”的群体。  当今在校的大学生,几乎全部来自独生子女家庭,加上近年来我国改革开放程度的深入,社会生活方式、思想方式迅速发生变化,这一代大学生有着与以前大学生明显不同的特点。  他们的自我意识很强,比较有个性,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渴望成功。与此同时,对集体的认同感减弱,因此协作精神不够,同时缺乏独立生活的能力。一面是心高气傲,一副唯我独尊、桀骜不驯的模样,另一面则由于家庭溺爱缺少磨练而导致独立生活能力不强,这些学生被称为“跛脚学生”。  与以往大学生的朴素单纯不同,现在大多数大学生可谓“见多识广”,他们获取信息的途径、渠道,比有的老师还快速便捷。通过网络,他们获得的信息量多面广,对于他们,灌输说教无济于事,讲大道理更是行不通。但掌握信息多并不意味着他们的思想就十分成熟,很多学生仍然十分幼稚。使用电脑和国际互联网的大学生都清楚什么是对与错,但他们往往“明知故犯”。比如说,明明知道下载Se情资讯是非法的,但却认为“没什么大不了”,甚至认为,只要没把这些Se情资讯散播出去“危害他人”,“罪行”也不至于太大;明明知道破坏别人的计算机系统,窃取他人的资料是非法的,可却偏要入侵,而入侵的目的,除了“顺手牵羊”外,一般是为了炫耀自己掌握了高超的网络技术或干脆就是恶作剧。  自我意识张扬的大学生是一个矛盾体。屡屡在学校里迟到、旷课,或者在网吧里浏览黄|色网站、沉迷于网络游戏的大学生,他们的法律知识并不少。甚至可以说,现在的大学生很会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去“讨说法”。这也促使大学管理者们必须认真对待大学规章制度的修订与完善。  比如,高等学校一直有将对学生的处分张榜公布以儆效尤的做法,过去学生们对此也没有任何不同意见。可现在情况不同了,如果将处分张贴在公众面前,学生们会认为是对他们的歧视,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  还比如,高校以前一直有着对犯有“生活问题”错误的学生处以退学处分的规则,如果发现某对男生女生在校园里发生性行为,便会让其自动退学,这一规则曾经在大学校园里酿出了不少人间悲剧,有的学生就此走上了不归路。而对于处分,以前学生和家长怕丢脸难为情,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可现在不一样了,如果学校还对这种行为给予处分,那么学生会以违反国家宪法的理由将学校送上法庭,这种情况下,学校必输无疑。  又比如,高校的《学籍管理暂行条例》有这样的规定:受到记过以上处分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而且从国家开始实施学位制度以来,这一校规一直被不折不扣地执行着,也从没有学生对此提出过异议。可不久前,一位大学生却在与母校围绕这一规则进行的官司中胜诉。原武汉理工大学的一位毕业生因考试夹带纸条受到过学校的留校察看处分,后来尽管他通过了该门课的补考,而且各科学习成绩优良,但受此处分的牵连,学校在他毕业时以“在校期间受过留校察看处分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校规为依据,没有发给他学士学位证书。这位毕业生在向学校申辩未果的情况下,将母校告上法庭,结果法院认为《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等国家行政法规中没有“在校期间受过留校察看处分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而判学校败诉。&nbsp&nbsp

    天之骄子的“身份危机”(2)

    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我国高校的规章制度有不少与国家的法律条文相违背,无论学校怎样声明“只要你到我这儿学习,就得遵守我的规矩”,都不可能改变如果校规与法规相抵触,就肯定会在“官司”中败下阵来的命运。学校管理者有必要好好研读国家法律法规,重新认识每个公民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果高校采取强制力量剥夺或侵犯了学生的权利,抑或无端增加学生的义务,都将被推上被告席。  另外,随着有偿教育制度的实施,大学生对待教育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以前国家无偿给予,现在是我对教育进行投资”的观念,使学生对学校的教育模式也有新的思考。以前,学生几乎难以提出“自己”的需要,发表“自己”的想法,而现在他们觉得自己可以理直气壮地发言。与10年前的大学生相比,今天的学生以及家长对教育的心态已经完全不同。  这是一个不再“听话”的群体。  在一项关于大学生恋爱问题的调查中,有38%的大学生认为同时与多名异性建立恋爱关系“只要合法,对方可以接受,不应受到干涉”,还有的大学生认为这“很正常,无可非议”。现在大学生的恋爱有几方面特点,一是时间前移,人数增多,有的甚至在高中就开始谈朋友;二是建立恋爱关系的时间缩短,与多名异性同时建立关系的人增多;三是不以婚姻为目的,寻求感情寄托的人增多;四是谈恋爱的同学中发生性行为的比例增大;五是恋爱问题引发的各种问题如高消费问题、学习成绩问题、失恋后的心理问题等增多。这些观念、现象,在过去是比较少见的。  让人难以容忍的则是一些大学生对待学习的态度。他们并不以追求学业上的杰出表现为大学生活目标。某高校教公共数学课达25年之久的一位教授,对过去10年间所带学生的数学考试成绩做了精心的统计。他说,这10年的数学试卷都是我出的,难度差不多,但学生的不及格率却逐年上升。10年前,不及格率在5%左右,而这两年,已经达到20%以上。  今天的大学生更多注重自己的感受,而不太在乎别人的评价。对物质享受的追求正在颠覆传统道德,而人们也逐渐以宽容的心态对待各种社会多元化的表征。就拿“香车”进校园迎送“美女”来说,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接受这样的观念,并从这样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女大学生选择与谁谈恋爱,是她们的权利,我们没有理由去指责某位漂亮的女生为何要与所谓成功人士交往,而不就近选择校园里的纯情书生。但是“恋爱”也要有自尊,要遵从伦理道德,如果是为了追求物质享受而甘愿做他人情妇,甚至堕落成娼妓,则当然在谴责之列。  今天的大学校园,随处可见男女学生拥抱亲吻,且无人对此大惊小怪;随时可见学生用手机打着电话,据统计,一半以上的大学生拥有移动电话,而与此同时,校园里还有着近30%的贫困大学生。社会的两极分化,带来学生的两极分化。为了学习、为了生活,各人沿着各自的轨迹过着不同的大学生活。&nbsp&nbsp

    集体主义教育还是“强制监护”(1)

    对于大学生出现的种种思想行为变化,高校的应对显然有点仓促。虽然类似“捉吻队”的冲突在大学管理中目前已经很难找到,可是,由于认识上的差异以及外界环境的限制,矛盾却并不少见。  最大的矛盾当然是在思维方式上。在很多人的思维中,学校仍要“包办”学生成长,除了管他们的上课学习,还要管他们的课余生活,除了要求学生学业优秀,还要求思想上进。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对的,因为教育还有意识形态的功能。可是这种“包办”讲形式甚于重实效,加之教师素质以及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管”得很不到位。  现在的学生想法太多,这是老师的埋怨。有消息称,在重庆高校附近,出现了按小时、按天租借的房屋,而且生意火爆。火爆原因如下:一是满足了父母、亲戚来探亲的需要,出租的房屋有家的感觉,比让父母住招待所强;二是满足了大批恋爱中的大学生的需要,相爱的人需要独处的空间,出不起钱整天在外租房子,偶尔找个临时的“家”总可以吧。显然,第一个原因几乎可以理解为借口,稍稍一想,就该明白,哪有那么多探亲的!  此情此景让学校领导难以安寝。某高校严禁学生到校外( 全面讲述大学现状 透视大学生态环境 http://www.xlawen.org/kan/4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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