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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部分阅读

    吧?

    陈晖说:这我理解。不过我纳闷的是,难道你对我一点也没想法?

    柳青说:那也不是,我时常想到你的才华、你的谈吐和风度呢。但说实在的,我们是两种人,过不到一块去。即使我们之间有过亲密接触,我想好景也是不长,所以我就不多想了。当然,如果方便的话,我也不想失去你这样的一位朋友。

    陈晖说:什么叫〃方便〃?

    柳青笑了笑,说:比如说你有新太太了,她不介意啊。

    陈晖说:要是介意呢?

    柳青说:那就拉倒。你不觉得我这样的材料,让人当〃第三者〃看待太委屈了吗?

    陈晖把身体往后一靠,说:你看,这左也不是,右又不是。

    柳青本来还想把准备上北京考研的打算说出来,结果却没有说。她担心这个男人会因此产生幻想。那样的话,她就有压力,她不希望有这样的压力。但是,倘若有一天自己真的去北京读书了,那也不能把话说死。陈晖这次来看她,她还是有几分激动和得意的。男人现在的眼神就是一种勾引,也可以说是一种诱惑。她喜欢这种暗送秋波的感觉,毕竟,坐在她对面的还是一个有魅力的男人。要是自己不是和父母一起住,没准今晚就会有故事了。这也未必不是好事,但一场风花雪月之后,男人又走了,那她就有点惨了。这样一想,她就希望自己能冷静一下,于是就起身去上洗手间。

    刚从楼梯口拐过去,柳青无意中看见了那边同事沈蓉的背影,她也在和一个男人一起吃饭,那个男人就是郁之光。柳青自然没有惊动沈蓉,悄然从她身后走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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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刑报告(十二)

    年轻时代的郁之光曾经是报考飞行员的人选,因为视力问题最后被刷下来,就去了一个空军后勤学校学习。那个学校的校长,就是他后来的岳父,军衔是大校。1977年秋后的一天黄昏,大校陪同他的宝贝女儿王佩霞在校园里散步,一路都有战士向他们敬礼。那一年,王佩霞刚满二十,是该谈恋爱的年纪了。大校有心在学员中为女儿挑选一个乘龙快婿。路过宣传栏,看见新出的〃光荣榜〃,王佩霞就对着一名英俊的战士照片驻足了。父亲看出了女儿的心事,于是第二天,他让警卫员把一个叫郁之光的毕业班学员喊到了自己家里。

    郁之光就这样被选中了。但是他一点也不高兴,他不满意女方的长相,觉得这个姑娘个头矮,皮肤也嫌黑,眼睛是单眼皮,而且年纪只比自己小两岁。可是,女方却对他十分满意。郁之光虽然来自农村,但天性聪明,成绩优良。他本来看上的是学校医院里的一名护士。现在,他似乎只剩下〃执行命令〃的份了,尽管大校嘴里一直说着恋爱自由。郁之光一毕业,就和大校的女儿结了婚,成了一个〃倒插门〃的女婿。第二年,他们有了一个女儿,取名郁兰。郁之光后来的生活就随着大校个人的变迁而变化。大校在部队他在部队,大校到地方他到地方。1984年,这一家子因大校的转业来到了落城,过去的大校成了落城的纪检委书记,以后又成了市委副书记。在他即将卸任之前,潜伏多年的肝癌突然发作,很快就送他走完了人间的旅程。据说老人临终的遗言是,希望组织上把在县里挂职当副县长的〃第三梯队〃女婿调回落城。组织上满口答应下来,然而郁之光本人却很不情愿。

    关于郁之光的这些事情,柳青是从父亲那里听来的。因为郁之光的岳父和柳青的父亲是战友,都是当年四野下来的人。昨晚在〃临江仙〃的事,柳青自然不会说出去。但是今天快下班的时候,沈蓉突然来到了她的办公室,从女人眼神中,柳青知道昨晚的事还是让沈蓉知道了。她在等待着沈蓉的开口。

    沈蓉把门关上,坐到柳青对面,说:你昨天去〃临江仙〃了?

    柳青说:是啊。

    沈蓉说:我看见玻璃上闪过一个人影,我想这样漂亮的身影在落城,恐怕只有我们单位的小柳了。

    柳青说:好个沈蓉,你可真会先发制人啊,我还没说什么,你倒先一梭子扫过来了。我当时是怕打搅领导,所以就……

    沈蓉说: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老郁明天要去省里学习,就约我出来聚聚。他在这个职务上,凡事总是那么谨慎,我也不想搞得满城风雨。

    沈蓉的坦率让柳青感到吃惊,她想这个女人现在一点也不含蓄了,柳青说:你和郁书记很早就熟悉了吧?

    沈蓉说:从认识到现在,前后八年了。我认识他时,还不满三十岁……

    柳青说:哦,那可不算短了。

    沈蓉说:你今晚有安排吗?

    柳青看得出沈蓉有一种急切的幸福的倾诉欲,不想扫她的兴,就说:没有啊。

    沈蓉说:那我们出去吃饭吧。有一家新开的韩国烧烤,老板是我的朋友,咱们去他那里聊聊。

    柳青说:我不能天天在外面吃饭,老爷子会教训的。

    沈蓉说:还要我给老爷子打电话请假吗?走吧。

    柳青就只好点点头,跟随沈蓉离开。临出门,沈蓉又问:北京那个帅哥不会有意见吧?人家千里迢迢的……你们认识多久了?

    柳青说:当然不会有八年了。

    沈蓉笑着推了柳青一把,说:好啊,敢拿你大姐开涮啊!那一年,四十一岁的郁之光得知岳父因病去世的消息之后,心里产生了一种很复杂的感情。他自然要感谢这个岳父,无论人家今天怎样评价自己的工作能力,但如果失去了岳父这道光环,他这个农民的儿子是走不到今天这一步的。这一点他很清楚。但他也怨恨这个老人,他的权威善意地毁掉了自己一生的幸福,他一点也不爱他那个女儿。事实上,自他到县里来挂职后,就很少回落城那个家了,他与妻子过着准分居的生活,却觉得心情不错。现在岳父去世了,组织上又有提前让他回来的意思,准备让他去一个局当副局长,但他直接给市委书记去了报告,明确表示自己愿意继续在县里锻炼,他说,这种〃走过场〃的做法对工作会造成损失,也使老百姓感到不满。他的报告不仅得到同意,而且他还受到了上级机关的表扬。

    只有一个人心里清楚,郁之光不想回落城的真正原因是什么。这个人就是沈蓉。那个时候,沈蓉才二十九岁,却已是一个十岁男孩的母亲了。

    在沈蓉的记忆里,她和郁之光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夏天的周末,学校要开家长会,布置学生暑假活动的事。那天是个阴天,又非常闷热,家长们集中在学校会议室里,听校长的广播讲话。正好,沈蓉和郁之光坐到了一起。沈蓉那天穿着的不是警服,是一条紫罗兰的连衣裙,看上去很动人。她一坐下,余光就注意到边上有个男人在打量着自己,但他们自始至终没有交谈。到了散会的时候,外面下雨了,一上来就是很大。带伞的家长纷纷离开了。没有伞的,就站在走廊上随便闲聊着,等候雨势减小。沈蓉也站在走廊上,但她没有和人聊天,一个人站在一边,有点茫然地看着天色。这时候,一个男人主动对她说话了:这雨怕一时半刻停不下来,你用我的伞吧。

    女人回过头,看男人正把一把紫色碎花伞递过来。

    女人说:那你怎么办?

    男人说:我单位离这不远,跑几步就到了。

    女人似乎还在犹豫,男人又说:你用吧,别把你这身衣服弄脏了。

    说着就把伞放在了女人边上。

    女人说:那我怎么还你啊?

    男人说:还什么?这把伞很配你这身衣服啊。

    然后男人跑进了雨中,很快就消失了,但留在女人心中的那份温暖却很难消失。很多天之后,女人才了解到,那个男人叫郁之光,是市委组织部的一个科长。她就找到了组织部,一打听,这个男人刚刚被派到县里挂职当副县长去了。那个县是女人的故乡。女人不无遗憾地离开了。但是她的脚还没有走出组织部的门槛,脑子里就已经产生了这样的一个念头:应该回一趟老家了。

    很快,沈蓉就利用一次公差的机会到了县里。她随身带着那把紫色的碎花伞。当天的黄昏,她就去了县政府的院子,然后就在后面的那条河边见到了散步的郁之光。她喊了一声〃郁县长〃,郁之光回过身来,一眼就注意到了女人手里的那把伞。他情绪很激动地说:是你啊!你……

    沈蓉说:我是来还你这把伞的。我叫沈蓉,在市公安局工作……

    郁之光说:我说过了,这把伞和你很配的。

    很长时间过去后,柳青再次幻想出这个场面,内心还是显得有些激动。她能想像得出,那些日子沈蓉忙里偷闲经常搭乘末班车去县里和郁之光幽会,是怎样的一副情形。她在那一天的日记中这样写道:

    多么浪漫的当初,伞的故事简直就是现代版的《白蛇传》了。然而这个故事呈现的温馨很短暂,留下的是无限的凄美。大团圆的结局只是为了满足观众的愿望,却不是故事本身能够具有的。那故事注定就是一个人间的悲剧。陈晖在落城住了不到一周,就飞回北京了。这个周末的下午,柳青去了他所住的宾馆,得到的回答是客人今天上午已经退房了。陈晖的不辞而别,让柳青很意外,也让她很担心。她想这个男人一定是因为什么急事才这样做的。那么,究竟是什么事呢?与女人有关吗?然后她就打陈晖的手机,里面一个娇滴滴的声音说手机欠费暂停使用。柳青的不安越发强烈,连晚饭都没有吃。等到了晚上九点多,陈晖的电话打到家里来了,上来就说自己因为急事刚刚飞回了北京。

    柳青有点不悦,说:你这人可真逗,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一阵风似的刮过来吹过去。我还准备这个双休日陪你去看玉秀山呢。

    陈晖听出了女人带有一点埋怨,就说:谢谢,落城我肯定还是要去的。下次,你得陪我去看看玉秀山,听说那里发现的石窟艺术很惊人……

    柳青打断了男人的话,说:下回,我也许就不在落城了。

    陈晖说:你要调动?

    柳青说:你就别瞎猜了。这回你的事情忙得怎么样?

    陈晖叹了口气说:没有什么收获。或者说什么都没有收获。

    柳青听出了弦外之音,说:你去学校了吗?

    陈晖说:去了,他们也是拒绝一切媒体采访,我是到处吃闭门羹啊,这在我十几年的记者生涯里,还从未有过。

    柳青说:你这人走点弯路也好。

    陈晖说:不过,这件事倘若有什么进展,还麻烦你和我通通气。

    柳青说:我怕是帮不了你什么。

    陈晖说:那我们先这样吧,回头我把辛普森案子的一部分给你发过去。

    放下电话,柳青似乎感觉出了一点异常。每回和陈晖通电话,总是她把握着主动,决定通话的内容和时间,这回却不是这样,男人好像纯粹因为礼节才拨了这个电话,难道此刻他身边有什么不便?那可是一个精力旺盛的男人啊!这样一想,女人就觉得好沮丧。她一方面反感这个男人的草率,一方面为自己的谨慎庆幸。还有一方面,就是茫然。她觉得自己这回接待陈晖,没有什么不周到的地方,男人不该是这样的,其中应该另有原因。

    女人的敏感往往正确。陈晖这么急着离开是因为他亲眼目睹了一个场面。

    那是昨天的下午,陈晖一无所获地从落城大学回来,看看表,也差不多到机关下班的时候了,就让出租车往公安局门口去,他想晚上和柳青再换一个地方吃饭,由他做东,算是答谢。他还想在这个女人身上做点努力。这个自信,他一天也没动摇过。陈晖不准备再进刑警支队办公楼去找柳青,他看得出,这个女人目前对自己还没有什么意思,也就不必在这个地方给人家带来什么负面的影响。出租车开到公安局对面,陈晖正准备下车,忽然看见门前那棵梧桐树下,柳青正和一个男人在说话。那个男人身边停着一辆桑塔纳,手里拿着尼康的相机,感觉他们之间很熟悉。

    陈晖犹豫了一下,觉得还是应该从车上下来,走过去。他就这样做了,迎着柳青的背影缓慢地走过去。但是他听见女人说了这样的一句话--

    咱们别在这儿说了,让人看见不好,上车。

    说着,女人就和那个男人进了桑塔纳,很快开走了。

    陈晖心里一咯噔,似乎明白了。他自然没有去叫住女人,而是侧过身去点了一支烟,此刻,他才觉得自己实在有点自作多情,也实在好可笑。像柳青这样的一个漂亮女人,这么大的一个落城,怎么可能没有男人走进她的视野呢?这样一想,陈晖也就释然了。他不想生发出更多的感慨,但是,他也不愿意继续逗留了。记者自然没有想到,这完全是一次误会。真实的情况是,那个下午,柳青是为李志扬律师借长焦镜头的。按照支队的规定,像这种珍贵的器材一般不外借,她是从摄影员小朱那里偷偷弄出来的,所以柳青觉得〃让人看见不好〃,才换一个地方。后来柳青就搭律师的车去了蓝天律师事务所,让他写好借条,并加盖了公章。然后,她对他说:我也有一件事麻烦你呢。我有一个从北京来的朋友,想这个双休日去玉秀山看看石窟佛像,搭你的车行吗?

    李志扬说:那不正好顺路吗?行,你把出发的时间通知我。

    柳青说:回头我电话里告诉你。

    这是个不错的安排,柳青想,然后就想去和陈晖约定时间。考虑到这个下午陈晖去了落城大学采访,就没有去惊动他。她想晚上和陈晖在电话里说,结果宾馆的房间里电话一直就没有人接听。柳青想这个陈晖玩性很大,也就没有再想。等第二天她去宾馆,才知道事情真的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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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刑报告(十三)

    大约是陈晖离开落城后的半个月,记者所关注的事件真的演变成了一起重大的刑事案件,使女警官从一个沉睡的梦境中惊醒。

    那是3月27日的半夜,柳青的手机突然响了。她一接听,是副队长李林来的,说有案子了,要柳青五分钟后赶到大院门口,高逸明的车过来接她。

    柳青提醒道:让他别忘了带上我的勘察箱。

    作为一名技术刑警,工作要求所配备的手机是二十四小时不许关机的。像这样半夜时分响起的电话,柳青早就习惯了。而这一次却让她感到紧张。春节期间,落城没有发生什么恶性案件,整个城市显得非常安详。柳青很快进行了梳洗,带上枪向大院的门口去了。不一会儿,高逸明的车到了,柳青便上了车。

    柳青问:什么案子?

    高逸明说:好像是凶杀吧。我听说本来是郊区刑警大队管的,局里却要让我们直接插手……

    柳青说:那应该很严重了。

    高逸明说:其实就死了一个人。好像是市里魏市长家的什么亲戚……

    柳青一下就想到了魏环,就问:是他的侄女吗?

    高逸明说:好像是吧……

    柳青差点喊了出来。她觉得自己几乎窒息了,连忙把车窗打开。这一带的路灯坏了,窗外黑漆漆的,警车呼啸着向黑暗中奔去,果然就是那天她和陈晖去的方向。他们到的时候,郊区刑警大队已经对现场实行了封锁。柳青很快大致知道了案情--

    死者正是魏环,而杀她的人竟然是她认为可以白头偕老的那个江旭初。凌晨一点多,郊区刑警大队接到一个报案电话,是一个男人有气无力的声音,他说:你们快来吧,我刚才把我爱人杀了……

    当刑警们敲开一扇门时,见到的是一个死去不久的女人,躺在一头部还在流血的男人怀里。这对年轻的恋人是落城大学被开除的学生,男的叫江旭初,女的叫魏环。两人的年纪都是二十二岁。刑警们一进去,江旭初把手伸过来,沙哑着声音说:是我杀死了魏环,你们铐我吧。

    江旭初已经被带走。而死去的魏环还躺在床上,等待着市刑警支队的进一步勘察。柳青怀着强烈的怜悯和不安走近那具不久前还是那么从容自若、无所畏惧的身体,感觉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女孩并没有真的死去,仿佛醉酒后慵懒的沉睡。

    经勘察,魏环是被一把三角刮刀直捅心脏致死的。刮刀上的指纹与江旭初完全吻合。对此,江旭初供认不讳。柳青很快调看了对江旭初的审讯笔录--审讯江旭初笔录

    问:你和魏环是什么关系?

    答:我们是大学同学,后来在谈恋爱。

    问:那么,学校怎么把你们给开除了?

    答:因为魏环怀孕了。校方认为这是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我们不服。

    问:不服可以申诉,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极端手段?

    答:我们申诉了,可是没有得到任何答复,我们还是被开除了。本来,我们想过一份正常人的日子,结果前些天他们硬把小环拖到了医院,做了人流……

    问:他们是指谁?

    答:我不认识,是她叔叔派来的人。

    问:她叔叔?

    答:她叔叔叫魏如柏,是落城的副市长。

    问:你不要把事情扯远了。

    答:我没有扯远。小环做了人流之后,就不想活了,我也不想……

    问:这就是你行凶杀人的理由吗?

    答:我已经承认把她杀了,但这不是行凶……

    问:杀人还不是行凶?你觉得这样能够自圆其说吗?

    答:我们是自动放弃生存权的,是她让我先杀了她……

    问:什么?

    答:我没有撒谎。既然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找不到立锥之地,我们就到另一个世界上去。我先杀了她,然后自杀--只是没有成功。

    问:你具体说清楚。

    答:那天,就是3月17日晚上,像平时一样,我们在一起吃过饭,她突然说,旭初,要是我们去死,你怕吗?我说不怕。她看看我,然后就从包里拿出了一把三角刮刀,递到我手上。我没有接,我说,环子,我们逃走算了,到外面打工,我能养活你的。她说,不,我就是想死,想死给他们看。他们,指的是魏环的母亲,还有她的叔叔……魏环说,他们不要以为给了我一条命,就当我什么都是他们的了。我还他们好了。旭初,我这辈子不是你的人,下辈子是你的。你不要怪我……你要是不想死,就算了,但你无论如何要帮我这个忙,我自己下不了手的。我们抱头痛哭了一会儿,她突然大叫了一声:你快点啊!我就一刀上去了……她的血喷到了我的眼睛上,我看不见她的脸。后来,我就撞了墙……等我醒来,才发现自己还没有死……然后我就报案了……

    没有证据能够说明,这对年轻人不是殉情。但也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江旭初不是在犯故意杀人罪。有的同事私下议论,说魏环要是留下一封遗书,把事情说清楚就好了。可是,即使魏环这么做了又能起什么作用呢?法律不承认〃委托杀人〃一说。这个案件一点也不复杂,却能让柳青难以忘怀。几年后的一个冬天,柳青看到了一部据说风靡日本的电影《失乐园》,剧中的男女主人公的命运让她自然地想到了江旭初和魏环。区别是,那是电影,是一种依靠光影制造的艺术,因此他们的殉情是那样的诗情画意,那样的散发着人世间的凄美。而她在1995年春天所目击的却是活生生的现实。它更多的带给她的是惨烈,是震撼。她知道很多人都会说,这对青年是多么的无知。可柳青不这么认为。当她从已经凉透的魏环身体上检测完毕,她承认自己受到了一种震撼。她从他们的血迹中分明看见了一种不可思议的圣洁。这不像是今天的故事,一点也不像。它似乎过于古老,超出了人们的想像。但她应该负责地为他们证明,这是事实。尽管是人们不愿意看见的事实。柳青本来想及时把这件事告诉北京的陈晖,可是支队长刘勇茂在案情分析会上一再强调说,这个案子不许对外界透露,这是纪律。柳青就明白了,是因为涉及到了副市长魏如柏。后来,当柳青想私自将那份审讯笔录复印下来时,结果意外地发现,其中的一页被篡改了!那上面没有出现魏如柏的名字,也看不出多少外来的压力。柳青被这个事实震惊了。以前她只是听说过,某些地方办案,有篡改笔录的事情,想不到这回竟发生在自己单位内部。她不能不震惊,但她不敢把这些说出来。这个案件,从一开始,上面就授意刑警支队来办,其用意相当明显了。从一个方面看,这是一个并不复杂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现场勘察物证,作案的工具,都清清楚楚。但是,你要是换一个角度,就会觉得它又特别复杂。譬如,这算殉情还是故意杀人?前者充其量是年轻人的糊涂,是一种道德选择,并没有触犯刑律,后者就会被判死罪。再譬如,导致这个悲惨结局的难道是江旭初一人吗?学校、家庭、那个魏如柏派来把侄女魏环绑去人流的〃他们〃,难道就没有一点责任?

    对江旭初杀人案的审判很快就开始了。法院本来要为他指派律师,他拒绝了。他说,我不需要辩护。但是,有人却自动站了出来,要求免费担任此案的辩护律师。这个人还是李志扬。

    6月25日,柳青清楚地记得,落城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女警官在日记中有这样的记载--

    今天是审判江旭初的日子。我和李志扬还是第一次在法庭上见面,事先,他没有找过我。人很奇怪,以前和他接触,并没有觉得这个人有多少魅力,而现在他坐在辩护席上,却有一种气宇轩昂的风度。我喜欢男人的这种风度。而且,他的声音也很好听,是那种低沉但不沙哑的男中音,普通话很标准,而措辞严密的发言给人一种信服力。他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的人不做律师真是太可惜了。他似乎天生就是一个律师的坯子。但是,我完全没有料到,第一个被他打败的人竟然是我……

    那天,柳青是以本案的鉴定人员身份出庭作证的。她当庭列举了现场所提取的物证并一一做出了说明,最后宣读了鉴定结论:魏环系江旭初用三角刮刀刺破心脏,一刀致命。对此,被告也供认不讳。

    当她做完现场陈述之后,李志扬律师举起了手,他说:审判长,我有几个问题想问检方证人。

    审判长说:你说。

    李志扬走出自己的坐位,向柳青走来。他的第一个问题是:鉴定人员对刚才的解释有怎样的把握?

    柳青立刻回答:百分之百。

    李志扬说:你这么肯定?我很欣赏你的自信。

    柳青说:这不是什么自信和不自信的问题。鉴定是运用现代科学手段所进行的分析,它的结论是完全客观的,只能是百分之百。

    李志扬对这个回答感到满意,但他话锋一转:我没有理由否定魏环的死与我的当事人无关。我想知道的,如果说这是一次故意杀人罪,那么它的动机何在?众所周知,魏环和江旭初是一对恋人,他们是在自由恋爱遭到干预,又因为魏环腹内的孩子被强迫流产的情况下,选择这种不可思议的殉情方式的。当然,法律对殉情是不加以保护的。但殉情才是事实的真相。既然我们认为是殉情,那么就不应该是故意杀人罪。如果说他们有罪,那就是这对年轻人对养育他们的亲人犯了罪,他们辜负了亲人,但是他们没有对社会构成犯罪。这就像一个人的自杀,他们不应该地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公诉人立即举手说:反对!辩方律师这是有意混淆视听,是有意替被告开脱罪责。

    律师继之又说:我的第二个问题是,按照鉴定人员刚才的陈述,我的当事人是先刺死魏环,而且是一刀致命。死者在被杀之前和他还有过最后的性关系。那么,我想请问,对于一个从未杀过人的书生,做到一刀致命是不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公诉人再次提出反对,认为律师是极端不负责任地歪曲了事实真相。

    李志扬说:请让我把话说完。我之所以说很不容易,并非是在掩盖事实真相,而是尽可能说出事实真相。刚才我们已经看了现场的录像,也听了鉴定人员的陈述,现在我想请问鉴定人,那把三角刮刀上是否留有我的当事人的指纹?

    柳青说:是的,指纹比对完全符合。

    李志扬问:是左手还是右手?

    柳青说:当然是右手。

    李志扬问:确定吗?

    柳青说:当然。

    李志扬微微笑了一下,说:很遗憾,我的当事人江旭初是一个左撇子。

    此言一出,法庭内一片唏嘘。然后又是一片寂静。柳青霎时明白了律师的用意所在。显然,这不仅是对他们刑侦工作的嘲笑,而且是在为犯罪嫌疑人进行开脱。柳青想,真是窝囊啊,这是一个低级的错误,怎么忽视了这个细节?

    说着,李志扬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把事先准备好的玩具匕首,开始了示范。他说:从现场的情况看,3月27日夜,江旭初和魏环在情绪极度悲伤和波动的情况下,选择了Zuo爱之后的殉情。当时他们是在床上,魏环睡在里面,是她把三角刮刀交到了江旭初的右手,而对于习惯左手持任何器械的江旭初来说,想在这个位置并且用右手完成一次刺杀,无论是角度还是力度,都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所以,真实的情况应该是,生性刚烈且死念已定的魏环把三角刮刀塞到江旭初手里,就强烈要求他结束自己的生命。当后者还在迟疑不决的时候,魏环本人出其不意地用双手抓住那把刀向自己的心脏部位猛刺下来--这才是仅有的也是致命的一刀。突然迸发的血腥让我的当事人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惊慌和恐惧,他扔掉了那把刀,但他没有忘记履行诺言,然后这个年轻人选择了撞墙的方式进行自我了断。他随即昏了过去,等醒来后才发现大错已经铸定,遂向警方报了案--这就是整个案件的真相,也是我的当事人至今还活着并且还应该继续活下去的理由。我的话完了。

    法庭最后以〃择日宣判〃的方式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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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刑报告(十四)

    李志扬在法庭上的辩护,很快在落城传开了。那些天,人们总是在说,一个律师在法庭上把公安和检察院一起玩了。〃左撇子杀人〃已经成了街头巷尾的笑料谈资。

    这天晚上,李志扬邀请柳青去一家新开的茶餐厅吃饭,说是感谢她上回帮他借了长焦镜头。柳青知道这是一个借口,真实的情况是李志扬想解释一下在法庭上的交锋。她知道尽管拉开了一段距离,律师对自己依然有好感。柳青自然不会点破这一点,她答应了。这种茶餐厅,顾名思义,是可以边吃边聊的场所。柳青到的时候,李志扬已经把茶要好了,是那种冻顶乌龙的功夫茶。柳青忽然想起,去年这个时候在北京,陈晖在三里屯请她喝的,也是这种福建安溪产的茶,味道清香而醇厚。

    李志扬上来就说长焦镜头,他说这个镜头使他在山里拍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画面。

    柳青笑了笑,说:没想到你的兴趣还很广泛。这与你的专业可没有什么联系。

    李志扬说:不,我觉得摄影和律师行业很相似。二者都是要求把最客观、最真实的东西反映出来,不是吗?

    柳青心里暗暗佩服这个男人,你看,两句话一说,就绕到了江旭初的案子身上。但是女人并没有说话,似乎在认真地品茶。

    男人接着说:但是无论是摄影还是辩护,这里面还是有一个主观倾向的问题。也就是一个立场的问题。比如说,一张照片的取景、角度、用光以及拍法,都会影响到照片的效果,这都是摄影师的主观选择。案子辩护也同样如此。立场的选择虽然不会改变事实的公正性,却能影响到诉讼的结果。

    柳青放下杯子,说:李志扬,你想说什么,就直截了当好了。

    李志扬也笑了,说:那天在法庭上,我不是故意出你们公安的洋相,我的目的是想为江旭初进行无罪的辩护。说实话,当我接手这个案子时,我很感动……

    我也是的。柳青说,但是你在法庭上,关于魏环自己杀死自己的推断,估计法庭不会采信。这一点,江旭初自己的口供也没有。

    江旭初当然不会这么说的,无论魏环是怎么死的,他都会感到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李志扬把眼镜取下来,用纸巾擦拭后再戴上,接着说:柳青,你们在那把三角刮刀上难道就没有发现魏环的指纹吗?

    柳青说:有她的指纹,这把刀就是魏环在五金店买的。可是,仅此是不能支持你那种推断的。

    看律师沉默不语,柳青又说:李志扬,你得有思想准备。这个案子来头不小……

    李志扬说:这我知道。但我不会放弃自己的努力和责任。

    柳青叹了口气,说:让江旭初这么独自活着,也是比死还难受啊。

    李志扬点了支烟,说:这是两回事啊,柳青。如果江旭初当时的殉情成功了,给我们留下的除了惋惜就是一种敬佩。但他的生命被法律剥夺,就是另外的问题了。

    柳青点点头。

    即使法庭最终判决他有罪,但也还是罪不至死啊。李志扬说,所以我得豁出去打这场官司。我想合议庭会充分考虑我的辩护的,对此,我有足够的信心。

    说到这里,李志扬的呼机响了。他看了看,对柳青说:你猜是谁在呼我?

    柳青说:我怎么知道?

    李志扬说:是魏环那边的人啊!

    这是女警官意想不到的。她不解地问:为什么?

    李志扬说:他们可是希望这个江旭初被枪毙啊!

    柳青感到很惊讶:什么?事情都搞成这样了,他们还不想罢手?如果魏环不是被强行流产,她绝对是不会死的!

    李志扬说:在他们眼里,这一家的幸福都是被这个江旭初给毁了。其实当初落城大学开除江旭初和魏环,也是有背景的。落大的那个分管行政的副校长曾经是和魏如柏一起竞选副市长的,那个人一直在说选举的过程中,魏如柏做了手脚,所以他上去了,自己被塞进了落城大学。这回呢,魏如柏的侄女又恰好落到了他的手上,所以那个人一开始就摆出整治校风、严肃处理的姿态--你能排除公报私仇的可能性吗?

    柳青说:这太可怕了。

    李志扬说:现在事情到了这一步,魏如柏能善罢甘休吗?

    柳青有点气愤:这叫什么逻辑?本来是他们毁了这两个年轻人的前途,把他们逼上了绝路,怎么还这么倒打一耙?

    李志扬说:你可别小看这个力量啊。他们是有后台的,可能还不止是一个魏如柏。我听说魏如柏还去省里找了郁之光,去省高法那边活动了,否则这个一审也不至于定下这个调子的。

    柳青想了想,说:你还是去回个电话吧。

    李志扬说:我不想回。我倒要见识一下,他们到底有多大的能耐。

    柳青说:这恐怕不好吧,你毕竟是在落城开律师事务所啊。

    李志扬沉默了片刻,说:柳青,这个案子我们是赔了钱的。江旭初家里很穷,母亲又有病,我们实行的是免费辩护,也可以说是一种法律援助吧。

    柳青说:这我明白。你是在尽职。

    李志扬说:这些天我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觉得一审下来对我们会很不利的。

    柳青说:不至于会判死刑吧?

    李志扬说:难说啊。我们的司法体制,虽说逐步在完善,但某些地方还是可恶的权大于法。律师的预料没有错,江旭初的案子一审判决很快就下达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江旭初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志扬当然要求当事人提出上诉,但是却意外地被江旭初拒绝了。那个年轻的书生还躺在医院的床上接受治疗,他说:谢谢你,李律师,你尽到了你的责任。然后就将眼睛和嘴紧紧闭上。经过再三劝说,李志扬才得到委托,作为本案的辩护律师代为上诉,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就将上诉状呈送二审法院即省高级法院。但二审法院实际上有时实行的是书面审,并不开庭。一般的情况下,其结果与一审的出入不会很大。这一点,律师估计到了。不久,二审的结果就到了落城,认为一审量刑适当,适用法律条文准确,故做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本来,对待死刑罪,最高人民法院是设立了复核程序的,然而此时却已经下放到了省高级法院。对这种权力的下放,李志扬早就有不同的看法。他曾经在一次学术会议上公开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说:死刑复核程序设立的初衷是为了慎重起见,防止( 死刑报告 http://www.xlawen.org/kan/4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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