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部分阅读
光偶尔回来,就很少有男人来的。
这枚指纹是否与作案的凶手有关,成了专案组关注的焦点。也可能会成为整个案件侦查的突破口。接下来一定就是排查比对那些与沈蓉有关的人了。支队长刘勇茂提议,首先从刑警支队内部开始,他本人带头。有人就开玩笑说:刘队,你这是何苦呢?大家私下里都知道沈蓉是郁书记的马子,谁会这么不知趣地去碰这根高压线呢?如果有,那大概就只有您了。
刘勇茂说:我也不敢。
但是玩笑归玩笑,还真的就这么做了。结果当然都不是。
柳青就说:刘队,郁之光那边的人是否也应该排查比对一下呢?这样才公平吧。
刘勇茂说:那是省厅负责的事,我们不管。
刑警队为此花费了不少时间。结果自然是竹篮打水。
那么,这又是谁的指纹呢?
事情总是有转机的时候。也许有先入为主的印象,沈蓉和这个案件的瓜葛从一开始就没有从柳青的脑海中排除掉。她很不愿意这样想,可又不得不这样去想。那几天没有事情的时候,柳青就坐在办公室里这么左右来回地想着。有一个下午,同事高逸明进来了,主动给柳青倒了杯水。
柳青随口说了声谢谢,那个人却说:你现在对我是越来越客气了。
柳青感到莫名其妙,说:客气不好吗?
高逸明很不自然地笑了笑,说:那个北京的记者最近好像没怎么给你电话了吧?
柳青有点不愉快,说:高逸明,你没有权利监视我。
高逸明有点尴尬,说:我只是随便问问。
柳青说:我看你一点也不随便。
他好像还想说点什么,但柳青已经带着厌倦离开了,想尽快避开这个阴阳怪气的男人。她还听说,上次篡改审讯江旭初的笔录,就是有人指使这个人干的,奇怪的是竟没有人追究。她把那杯水倒进了痰盂里,然后就去了沈蓉以前的办公室。刚进门,一件不起眼的东西意外地闯进了她的视线,那是文件柜上放着的那个保温桶。那是沈蓉的,国庆期间她们交接班,是个雨天,沈蓉一身是泥地进来,手里就拿着这只保温桶,还说自己差点被一辆双排座汽车撞了……后来,她说到郁之光,说自己已经被拖垮了……再后来,一个男人来了,是沈蓉的弟弟,从外地来的……
柳青心里仿佛一颗流星划过,忽然亮了一下,紧接着就熄灭了。她慢慢取下了那只保温桶,带回了自己的工作间,那个高逸明已经知趣地离开了,柳青将门关上。保温桶虽然经过了简单的洗涮,但柳青还是在把柄上提取到了一枚指纹,她立刻将它与昨天老赵在破碎玻璃杯上提取的那枚指纹进行了比对。留在保温桶上的指纹虽然残缺,但其中有十个特征点与现场提取的那枚指纹完全一致。
柳青感觉头一下就大了。
天啊,果然就是这样啊!一个聪明人往往就是一个最糊涂的人。沈蓉是干这一行的,她怎么会犯这种小儿科的错误呢?证据确凿,这对沈蓉将是致命的一击。她不会再那么从容了,她会慌张起来,会号啕大哭,会马上被捕,会……
柳青不敢再往下想了。她坐在那只保温桶面前,看着它。沈蓉说过,这只保温桶还是郁之光替她买的,那是很久以前的一个傍晚,还在县里挂职的郁之光抽空回到落城,在走进自己家门之前,这个温情的男人先到了沈蓉的楼下,让司机把这个保温桶送上去。沈蓉打开保温桶,里面是几个散发着热气的粽子,才知道那一天是端午节。柳青完全能够体会到沈蓉当时的心情,也能想像得出,在那个傍晚,沈蓉端着这只保温桶孤独地站在窗口,目送郁之光那辆车子开出自己的视野是怎样的情形。她会哭的,会哭得很伤心。其实这个女人要的真的不多啊……
这个结果让柳青陷入到极其复杂的感情中。她自然兴奋,同时也震惊,更让她为难。她知道一旦报告上去,等待沈蓉的将是什么。她知道那个后果,知道那将是一个无法更改的后果。柳青的眼睛湿了,这一刻,她想到了几个月前安小文的案子与自己无意中出演的那个角色,她已经被那个角色弄得很痛苦了,而现在,她得再次出演,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几乎就成了主演,她不知道该怎样对待这个折磨人的局面。
然后她听见了敲门声,她没有理睬。接着,是支队长刘勇茂的声音:小柳,你在里面吗?
柳青将门打开,看见支队长、政委和副队长都站在门口,就问:有事吗?
刘勇茂说:上班时间关什么门呢?又偷着给北京那个记者打电话?还哭了?
柳青淡淡地说:我这里打不了长途的。
刘勇茂说:他可以直接打过来啊。
说着,三位领导就走了进来,李林把门给掩上了。这个阵势让柳青很有点紧张,她不知道今天三个头儿为什么一起来了。
刘勇茂坐下就问:10月2日那天,是你和沈蓉的班吧?
柳青说:是,我值上午,她是下午。
刘勇茂说:大门口的传达说,那天中午,有人来找过沈蓉的,当时你在场吗?
柳青说:我在……是她的弟弟,好像叫沈强……
刘勇茂和两位领导交换了一下眼色,说:李林,你马上亲自带人下去,找到那个沈强!
李林正要起身,柳青把经过比对处理的那两枚指纹卡放在了他的面前,然后平静地说:是他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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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报告(二十三)
当晚九点,李林带人将沈强抓捕归案。李林说,抓捕的过程很顺利,沈强一看见警车停到自己的门外,就自动走出来了,手里还是拎着那只大旅行袋,里面装好了洗换的衣服和洗漱用具。这个三十多岁的单身男子看来什么都准备好了。犯罪嫌疑人一经带回,刘勇茂没有先对他进行审讯,而是让他去临时羁押室见了姐姐沈蓉。一看到这个情形,沈蓉什么都明白了,但她没有像柳青设想的那么惊慌,反倒异常平静地说:刘队,我是主谋。
沈强却突然喊道:姐,你别糊涂,这事与你无关啊,人是我杀的!
沈蓉从小就失去了双亲,与这个弟弟是相依为命过来的。父母先后死去的时候,沈蓉才十六岁。她本来是可以上高中上大学的,但为了这个弟弟,她还是报考了警校,目的是尽快工作,挣钱供弟弟上学。
审讯是在翌日凌晨两点正式开始的,沈家姐弟分别被带到了两间审讯室,由支队长刘勇茂和副队长李林直接出马审讯。
审讯沈强笔录
问:11月11日你在干什么?
答:我刚上班,就接到了电话……
问:谁的电话?
答:……
问:是你姐姐沈蓉的吗?
答:是的……她说,那个人今天从家里走了。
问:那个人指的是郁之光吗?
答:应该是……
问:然后呢?
答:然后我就雇了一辆出租车到了落城……
问:你怎么这么快就做出了反应?
答:是我这样对姐姐安排的。这件事自始至终就是我一个人干的,与我姐姐没有关系。
问:现在说你自己的问题。你是怎样安排的?
答:上个月我到落城来,看见姐姐气色很不好,就问她有什么烦心的事。
问:她怎么说?
答:她说是的,心情很不好。她说自己是为一个男人离婚的,那个人叫郁之光。他们已经好了八年了,本来是准备各自离婚后重建家庭的,可是,那个男人离不了,说他老婆有病,还说那女人在要挟他……
问:怎么要挟?
答:我听姐姐说,郁之光曾经对他老婆提出离婚,说好了什么都不要,但他老婆说,要是离婚,她就举报郁之光受贿……
问:说具体点。
答:我说不具体,我也没有多问。
问:接着说。
答:姐姐说着,就流泪了。我觉得她好可怜。她为了一个男人什么都放弃了,可这个男人却不能对她负责。我觉得好不公平,就说,姐,这件事我来帮你摆平吧。
问:沈蓉是什么态度?
答:她说,你别瞎来!我今天只是对你说说而已,没想让你做什么。说出来,我心里好受点。你姐不后悔,你姐也就是这个命吧。
问:还有呢?
答:我说,你放心,我会把这件事办好的。你只要告诉我,郁之光什么时候不在家就行了。
问:还有呢?
答:没有了。真的没有了。那天接到电话,我就到了落城,找到了郁之光的家。
问:你是怎么知道郁之光家的住址的?
答:是自己打听的……
问:向谁打听的?
答:我不认识。郁之光是一个名人,曾经在落城当过领导,知道他的人很多。
问:是你姐姐沈蓉告诉你的吧?
答:不,是我打听的。
问:向谁打听的?
答:我不认识,我是一步步打听的,先找到了他住的〃绿林小区〃,再问门号的。
问:沈强,你这么说不觉得很荒谬吗?
答:我是自己打听的……你们不信,我也没办法。
问:好,你先往下说。
答:我在小区的附近买了点东西,有香烟和酒,还有水果……
问:为什么要买这些东西?
答:为了好敲门。当官的不打送礼的,这个我懂。
问:门就是这样敲开的?
答:是的。当时就他老婆在家。
问:这么巧?
答:是的……如果当时有外人,我就会说〃对不起,敲错了〃。
问:你接着说。
答:我进门之后,那个女人对我很客气,说郁之光今天刚去省里。我说没关系,我把东西送来就走。她问我是哪里的,我说是金辉公司的……
问:为什么说是〃金辉公司〃?
答:我随便说的。我在落城的大街上看见过金辉公司开发〃月影高级住宅区〃的广告牌。
问:然后呢?
答:郁之光的老婆给我倒水,一会儿,我确信家里没有别人,就把水喝光了。他家的暖瓶放在厨房里,她老婆去为我续水,我就跟在她后面,直接动手了……
问:说具体点。
答:我用电线从后面套上了她的脖子,使劲勒,她挣扎了一会儿,就不动了。接着我就把她拖进了卧室,拉好窗帘。怕她不死,我就拿出刀捅了她前胸两下,又捅了她的喉咙……然后,我把现场看了看,觉得没有什么破绽,就悄悄离开了。出门的时候我看了一下表,十一点一刻。我把溅了血的衣服和那把刀装在尼龙袋里,扔进了一个下水道--我会带你们去找的。
问:你把这个结果告诉沈蓉了吗?
答:在回来的路上,我给她打了电话。是用一个公用电话打的,我说:我回来了,事摆平了,很顺利。
问:沈蓉怎么说?
答:她什么也没说……一句也没说,真的没说……我说过,这件事是我一个人干的,与我姐姐无关。
审讯沈蓉笔录
问:沈蓉,作为一名警察,你怎么会干出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情?
答:是我平时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我愿意承担责任,接受法律的制裁。
问:你先交代你的罪行。你和郁之光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答:前后有八年了。
问:是否已经同居了?
答:不能说是同居,应该是幽会吧。那是经常有的……
问:经常怎么解释?
答:最初,那是1988年,我们认识之后就偷着来往。后来他去了县里挂职,见面要少一些,但只要他从县里回来,就会来找我。我也去县里看过他好几回。三年前他调回落城,成了我们直接上司,见面就不太方便了,主要是怕人知道。
问:没有不透风的墙,你不觉得这样维持很困难吗?
答:我们原来是计划先各自离婚,再结婚的。
问:为什么又没有这样做呢?
答:我是做了,没做的是他。这我理解,他是领导,有很好的前程,担心这样的事情影响到仕途。
问:你难道不认为这有悖道德规范吗?
答:我认为婚姻应该让相爱的人在一起,才是道德的。
问:所以你在郁之光离婚无望的情况下,对她妻子,那个无辜的女人下了毒手?
答:是的……这是我的罪。当我听见郁之光向我哭诉,他要是离婚,那女人就要举报他受贿的要挟,我就起了这个念头。
问:是你指使沈强这么做的吗?
答:是我一手策划的。
问:怎么策划的?
答:我想必须把这件事摆平,我和郁之光的日子才有盼头。我就在国庆期间把沈强叫来了,对他布置了一切。我让他等我的电话,只要郁之光不在家,就可以动手去做了。我告诉了沈强具体的小区以及门号,让他买些东西装做送礼的人……我还提示他在现场不要留下任何痕迹。总之,是我一手策划指挥的,我应该负主要责任,我是主犯。
问:沈蓉,你想过没有,你以这样残忍的方式,是在表达对郁之光的爱吗?你能带着这种罪孽心安理得地和他在一起吗?
答:我是一个女人。一个女人为了爱情,可以做出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包括……犯罪……
问:事到如今,你居然还这么想?
答:我就是这么想的……我知道我犯罪了,可我无法遏制自己。现在后悔也无济于事了,我愿意认罪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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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报告(二十四)
〃11?12〃案件告破的第三天头上,柳青来到了蓝天律师事务所,正好李志扬出门,他们就站在街边进行交谈。律师刚刚从外地出差回来,事先,柳青已经和他通过了电话,简单地说了一下沈蓉的案子。律师没有做出明确的反应,在电话里停顿了很久才重重地叹了口气,说这个沈蓉好糊涂啊。现在柳青正式提出让他来帮沈蓉打这场官司时,律师又沉默了,神情显得有些复杂。
柳青有点意外,就问:你能接这个案子吗?
李志扬说:我这个人可能很不适合做律师……我对一个案件,首先就有了一个道德判断,然后才进行选择。沈蓉这个案子,我觉得我不适合做她的辩护律师。
柳青就问:因为她是〃第三者〃?还是因为她是〃执法者〃?
李志扬说:第三者倒没有关系。就婚姻关系看,沈蓉是第三者,但就感情关系看,她是郁之光的惟一。我的障碍还不在这里……
柳青追问道:那在哪?
李志扬说:你别问了。以后我会慢慢告诉你的。
柳青说:李志扬,沈蓉是我过去的同事,我们的私交也不错。我请你担任她的辩护律师,并不指望能为她开脱什么--执法者犯法,严惩不贷,我知道。沈蓉即便是死,我也希望能让她死得服气,死得有理,死得没有遗憾。
律师叹了口气:这可能吗?
柳青嘲笑道:你现在很红,担心的大概是败诉吧?
李志扬说:你觉得我这么狭隘?
柳青说:那该作何解释呢?
李志扬看了看布满阴霾的天空,说:我不想再次看见我的当事人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我尤其不愿意看见一个女人因为我的无能而最终被枪毙--这是我心理的障碍,你懂了吗?
谈话就这样在冷风里结束了。
但是第二天一早,柳青就被李志扬的电话吵醒了。柳青以为男人会解释点什么,就懒散地说:我还在睡觉呢。
李志扬说:那你赶快起床吧,我马上开车到你那里。
柳青就问:有什么事啊?
李志扬说:咱们一道去机场接一个人。
柳青说:接谁啊?
李志扬说:那个人其实更是你的朋友。
柳青一下就坐了起来,她知道是谁要来了。但她在电话里却装着无所谓的样子,说:是陈晖吗?
李志扬说:是啊,昨晚刚接到他的电话,他今天上午十点到。
柳青又问:他来做什么?为沈蓉的那个案子?
李志扬说:电话里没怎么说。好了,快起床吧。放下电话,柳青连日的疲惫与沮丧仿佛被一风吹过了。那时她就意识到,陈晖这个人对自己的生活已经显得很重要了。可是他为什么不直接通知她呢?她回想起离开北京前的那天晚上,和陈晖一起在天安门广场散步的情形,觉得彼此都已经心照不宣了。她不知道那临别前的拥抱和接吻,是意味着一种开始还是暗示着一种结束?但是她清楚,他们已经互相成为镜子,反射出来的是对方的心思。这种看上去有点不伦不类的关系,如果置换一个对象,或许早已经不存在了。他们是那样欣赏着对方,却又警惕着对方,他们给予对方的其实只是关心,却不能理解成爱--爱这时候就像特别难了。陈晖曾说,他视野里的只有两种异性朋友,一种是熟人,一种就是爱人。前者很多,后者是惟一。他说,我不会同时爱上几个女人。但是,如果这个女人对我失去了魅力,或者离开我,那么我可能会重新寻找的。他说男人的一生其实就是寻找的一生,直到遇见那份最爱。其实对女人,不也是一样吗?问题在于,他们之间谁都不愿意成为对方寻找过程中的一个段落,又谁都不敢保证成为对方的惟一。这与那个为一场虚幻的恋爱而身陷囹圄、生死未卜的安小文相比,真的是太奢侈了啊。
带着这样的思绪,柳青走到了大院门口。一会儿,李志扬的车就到了。柳青今天换上了便装,显得很青春。上了车,李志扬就对昨天的事情做了解释。他说:我想了一夜,沈蓉的案子我还是接下吧。
柳青说:你本来就该这样,在落城,我找不到比你更出色的。
李志扬说:现在,我只能尽力而为了。这回陈晖来了,我们可以一起谈谈……
说着,就从后面拿出了一束红玫瑰,递到柳青手上:待会儿给陈晖。
柳青说:还这么隆重?
李志扬说:毕竟是远道的朋友嘛。
柳青忽然就想到了上回李志扬从北京回来,也把陈晖的玫瑰传给了她,心里就笑了,心想这个男人真是厚道,就这么心甘情愿地为他人传递着玫瑰,自己却退避三舍了。为什么不争夺一下呢?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他不是曾经轻而易举地就让一个女人随他进山了吗?可他还是选择了自动退出。退得干干净净,丝毫不拖泥带水。柳青这么想着,觉得自己有时候真的有点儿坏了,又一想,也觉得有点悲哀。这悲哀来自哪里,她自己也不太清楚。
飞机正点抵达。很快,陈晖出来了,还是以前那种洒脱的样子,只是因为飞行显得有点疲倦。看见来接他的人后,男人就把头上的棒球帽摘下来挥动着。
三个人热情地握手,柳青把花递了上去,说:我先得说明,这束花是李志扬让我送的。
陈晖还是高兴地把花接过来,说:谢谢,我这个人脸皮很厚,不怕被奚落。
大家这样说着上了车。陈晖说:这地方感觉还是有变化的,其实我上回离开没多少天吧?
李志扬说:也有两个多月了。
陈晖说:安小文的案子怎么样?
李志扬说:主犯没抓到,东西也没找回,人只好羁押在看守所了。
陈晖说:这么关着也不是个事啊。
柳青说:可以折算他的服刑期的。陈晖,你这次来,因为什么?
陈晖说:我要是说因为你,你信吗?
柳青说:我没看出来。说真的,你这次来到底因为什么?
陈晖就把原因说了。上次回北京之后,他还是抽空就江旭初的那个案子写了一篇大特写,交给了南方一家影响很大的报纸发表了。文章记录了〃枪下留人〃的一幕,却将〃殉情是否犯罪〃的质疑完全删除,事先未经作者本人同意。这令陈晖很不满意,他也就没有告诉落城的两位朋友。但是,落城监狱里的一个犯人却对它引起了注意,那个人反复通过那家报社给陈晖写信,诉说自己的冤枉,希望能接受陈晖的采访。
陈晖一说,柳青就想到了一个人。她说:那个犯人是不是姓吴?
陈晖说:对,叫吴长春。
柳青心里咯噔了一下,说:我知道这个案子……李志扬,你也应该清楚吧?
李志扬说:是多年前郊区文化馆的那个人?
柳青说:是的,这个案子已决十三年了。
陈晖拿出吴长春给他的信,念了其中的一段:〃我已经服刑十三年了,按我的表现,我也许很快就会被再次减刑而最终获释。可是,我是被冤枉的。即使我不再受劳役之苦,我的心灵还是得不到平静。我需要为自己证明。我要对得起我死去的妻子和她腹内还没有来得及出生的我们的孩子。我需要一个人间的公正……〃
陈晖说,这类事自己以前也遇见过。他凭直觉就能感到,这个吴长青是冤枉的。人是有良知的,一个人如果真的犯了大罪,在逃脱过枪毙之后还这么一如既往地申冤,说明其中一定有重大的问题。
这个判断与柳青是完全一致的。她自然想起去年吴长春的父亲,那个叫吴全印的老人求她捎信给父亲的事,但这个时候,她暂时不想说什么。这天晚上,李志扬在为陈晖接风洗尘的饭桌上,第一次说了沈蓉的案子。他原以为远在北京的陈晖不知道,结果陈晖说,自己已经得知了这个消息,此番来落城,也带有探听此案虚实的目的。陈晖说,那个叫郁之光的男人是副局级的干部,出了这样的事,中纪委和中组部都会掌握的。陈晖还说,估计北京的媒体会很快扑到落城来,像这种涉及到高级干部隐私而且还导致谋杀的案子,记者们是不肯放过的。
柳青说:也许舆论会帮上忙,对沈蓉的案件审理有利呢。
李志扬说:有时候,舆论还充当了〃第二法院〃呢。没见有些民事案件,官司怎么打都没有用,结果电视台一曝光,很快就解决了。
陈晖说:这也未必。某种意义上,舆论有时就是一把刀子,就看怎么捅了。这个案子,从目前的情况看,郁之光不过负有道义上、良心上的责任,对他来说,也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问题。只要背后有人给他撑着,碍不了大事。无非就是反复检讨、批评和自我批评,或者象征性的一个党内处分,最后呢,还是要易地安排的。
柳青问:那么对沈蓉呢?
陈晖说:我想对沈蓉是不利的。你看,她首先是〃第三者〃,这既不符合主流意识形态也违背了大众的心理定势,会遭致普遍的谴责。
柳青说:沈蓉爱郁之光,那是动了真情的啊。
陈晖说:在大众和法律眼里,爱这时候不叫爱,叫勾引,此其一。沈蓉是本案的主谋,策划并指挥了这场旨在剪除情敌的谋杀,这样的事情自然会激起民愤,此其二。第三,作为拥有近二十年警龄的沈蓉,做了这样的案子,那是知法犯法,执法者犯法可是罪加一等的。有了这三条,你说舆论会怎么看?
柳青沉默着。
李志扬说:陈晖说的有道理,这个案子并不复杂,但意义深远。翌日是星期六。按照行前的计划,陈晖本来准备在第二天去落城监狱会见吴长春的,他已经和有关方面取得了联系,也随身带有北京那边过硬的介绍信。昨晚吃完饭,他把李志扬的那辆桑塔纳也临时要来了。陈晖将车子发动,然后给柳青去了电话,说很想让女人陪自己去落城监狱。柳青说:我正要给你打电话呢。我爸爸想和你谈谈。
陈晖有些困惑,说:你爸爸?
柳青说:吴长春的案子以前是在我父亲手上办的,昨天我说你为此而来,他就一晚上没睡好。
陈晖立刻就答应了。对他而言,这是一个意外的收获,也可能会是一个双重的收获,他觉得通过这样的交谈,会有利于自己和柳青的接触。对这个女人,陈晖总还是放不下。很快,陈晖就赶到了那个曾经去过的院子。他还记得第一次走进柳青家时,她父亲那副狐疑打量的眼光。但这回不一样了,陈晖一到,柳立中就从书房里走出来,和陈晖热情而庄重地握手,说:是陈晖同志吧,欢迎你来。
站在一旁的柳青说:干吗这么外交礼节式的,不别扭啊?
陈晖恭敬地递上了名片,说:伯父,你好。
柳立中看了看名片,说:你们这个杂志,我是经常看的。所以上回小青一提到你的名字,我就觉得耳熟……你写过不少文章啊。
陈晖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写得不好……
两人就在客厅里坐下。陈晖有点不自在,看了看柳青,说:柳青,你也坐吧,一块聊不好吗?
柳青说:我得先给你们沏好茶,我妈一早就出去跳扇子舞去了……
柳立中说:我今天本想去钓鱼的,听小青说,你这回是专程为吴长春的那个案子来的,我就想约你来叙叙--这个案子是我手上的事,已经过去了十三年,心里总还是不塌实……
陈晖说:伯父,我有一个建议,咱们一块去钓鱼,一边钓一边谈……
柳立中一拍大腿,说:这个主意好!
说着就让柳青赶快准备鱼具。柳青说你们的事情却要我来伺候,太不公平了。柳立中就说,在家里,还是有点独裁的好。
趁这工夫,陈晖打量了一下柳青的房间,屋子收拾得很整洁,有两架子书,有一台电脑,还有一台钢琴。他看见自己给柳青拍的那幅放大的照片,已经装在一只精致的镜框里。陈晖就想,这框子里该装上他们的合影才合适。然后,他的目光停在了柳青穿着白色公安服装的那张黑白照片上,少女柳青,不过十六岁吧?
等柳青过来,陈晖就问:那时你多大?十六?
柳青说:你眼光很毒。
陈晖说:那时的你……比现在开心啊。
柳青说:是啊,可惜回不到那个时代了。这身警服还是沈蓉借给我的呢。人生有时候就这么恶心……
后来他们随柳立中去了一条河边。那条河,是蓝渡江的一条支流,叫秋水,很窄,两岸生长着芦苇。不过这个季节,那些芦苇都已经枯败了,显得很肃杀。当地人有时候故意唤它做囚水,因为在它的背后,就是阴森的落城监狱。
陈晖把车子停到一块沙地上,惊起了芦苇丛中的一群野雁。这些鸟像爆炸似的飞开,最后又在空中聚到了一起,向着另一块沙丘飞去了。有点平沙落雁的意思,陈晖想,这些鸟不像候鸟那么势利,这么冷的季节还眷恋着这块土地不肯离开,太难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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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报告(二十五)
1982年6月17日,在落城郊区文化馆干部吴长春眼里,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好天气。像往常一样,这个二十七岁的年轻人在家吃过早饭,就去单位上班了。他在文化馆从事群艺辅导工作,会拉手风琴。一次文艺调演,让他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刘云。新婚还不到半年,妻子刘云就已经怀孕了。B超显示,应该是一个男孩。这对独苗单传的吴长春而言,是天大的喜事。文化馆的工作比较松懈,那些天,吴长春总是抽空往回跑,到菜市上买新鲜的鱼虾,再去买些水果。不过今天他不能回去替妻子做饭了,他要为一家合唱队的排练担任伴奏,中午有招待的饭局。但这个仔细的男人还是利用饭后那么一点闲暇,骑着摩托车回了一趟家,给妻子送了一些水果。他从家中出来时,看见几个邻居老太太坐在树阴下打着扑克,其中一个还问:小吴,你媳妇怀的是儿子吧?吴长春说是,是男孩。
合唱排练一直到下午四点才结束。吴长春立刻就骑着摩托车回家。在楼梯上,他就听到从自己家里传出的收录机的音乐声。那是妻子刘云喜欢的一首曲子,但是由于音量过大显得很不轻柔。吴长春就觉得有点蹊跷,妻子懂得欣赏音乐,平时是不会把音量弄得这么大的。吴长春敲门,可是门没有开。他不断地喊着刘云的名字,门还是没有开。这个时候,吴长春似乎觉得有点不妙了,他慌忙从口袋里找出钥匙把门打开,迎面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血腥气味。他提着发软的脚走到客厅,再找到厨房,才看见妻子刘云早已躺在了血泊之中,那地上血都已经凝固了。突然而致命的打击让吴长春立刻瘫到了地上。他几乎是爬到了妻子的尸体面前,将刘云紧紧抱在怀里。他呼喊着刘云的名字……
落城警方在接到吴长春的报警电话后,于二十分钟赶到了现场。那天正好是局长柳立中到刑警支队检查工作,得到警报,他本人立即中止了会议,随出现场的刑警一起到了吴长春的住处。从现场的情况看,死者刘云显然是被人用钝器袭击脑后,造成脑组织严重受损死亡的。死者同时还受到了多处的刺伤。但是,警方在现场却没有找到任何的凶器。于是警方按照自己的工作程序,先将死者家属吴长春安排脱离现场,然后进行勘察。
现场很惨啊!事隔十三年,年近七旬的柳立中回忆起那个凶杀场面还是感叹不已。那个姑娘才二十四岁,肚里孩子也有四个多月了,一下子都没了。我当时就下了命令,这个案子一定得破!经过为期一个月的摸排,我们最后将作案人锁定在吴长春身上。
陈晖插话道:是不是一发生凶杀,首先就得怀疑自己的亲人呢?
柳青接过话头说:不是怀疑,是调查。一般而言,作案动机应该与被害人有关。因此就有必要调查那些与被害人有关的人,包括亲人。
陈晖说:吴长春有作案的动机吗?
柳青说:这要看你怎么看了。
柳立中说:我们当时认定吴长春有嫌疑,不是在动机上做的文章。邻居普遍反映,那小两口过得还挺好,很难相信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陈晖说:我想知道,您当时的第一直觉是什么?
柳立中说:我比不上你们这些年轻人,对案子不会有什么先入为主的判断。
陈晖说:或者说,当调查展开时,您相信吴长春杀了妻子吗?
柳立中吸了口烟,说:坦率地说,我不相信。可是等现场的勘察结果出来后,我就断然放弃了这个念头。
警方最后认定吴长春犯有故意杀人罪,主要证据有三条。一是吴长春的身上有喷溅状的血痕,经化验,血型与死者刘云相符。这个事实在吴长春的口述中得到的解释是,他当时把妻子抱在怀中留下的。但是尸体检验证明,刘云的死亡时间是在中午,大约在12点30分至13点之间,吴长春提前下班回家、继之发现妻子被害,是在16点左右。那么近四个小时的时间足以让死者体内的血液凝固了,也就是说,是不可能在吴长春身上留下喷溅状的血迹的。
警方据此认为,吴长春隐瞒了杀害妻子的真相。二是,6月17日这天,吴长春的邻居证明,那天中午在小区里看见过吴长春的身影。这就意味着他是具备作案的时间的。对此,吴长春的解释是,他中午是回来给妻子送水果的,只在家待了一会儿就离开了。第三,警方后来从吴长春的父亲吴全印那里得到了一个旁证,那老人说儿子曾经对他说过,和媳妇发生了争吵,一时冲动就打了她。但是老人没有说儿子拿什么打了人。这个口供,在审判时又被翻供了,老人说,那是一个警察引诱让他这样说的……
陈晖问:您现在还这么想吗?
柳立中想了想,说:我很矛盾……自从听说吴长春这么多年来一直在申诉,我就很不安宁。还有一个疑点,至今也没有弄清楚……
陈晖问:什么疑点?
柳立中说:我们在现场还提取到了另一个陌生的指纹,是男人的,但是没有查出来是谁的……
柳青也暗自吃惊,这个细节她还是第一次听到父亲说。
陈晖说:您觉得应该是谁的呢?
柳立中说:如果我的判断不错,这枚指纹不是吴长春的帮凶的,就是凶手本人的。
陈晖说:您的意思,是另有人在作案?
柳立中说:现在看来,这个可能性极大……我和小青讨论过,要是这个案子真是吴长春做的,像他这样免除一死的人是不会上诉的,这不符合逻辑。我现在是被夹在科学鉴定与逻辑分析的中间,动弹不得,但是事情不彻底搞清楚,我死不瞑目……
说到这里,柳立中回过身看了看那座落城监狱,说:吴长春在那堵高墙里度过十三年了,还在不断地申诉,说明他有冤枉啊。可是谁能证明这一点呢?
陈晖说:吴长春在给我的信中说,他在狱中的表现很好,可能还会得到减刑,就是说他不久的将来就获得自由了。但他还在申诉,他说要的是一个人间公道。
柳立中说:这也( 死刑报告 http://www.xlawen.org/kan/4360/ )
这枚指纹是否与作案的凶手有关,成了专案组关注的焦点。也可能会成为整个案件侦查的突破口。接下来一定就是排查比对那些与沈蓉有关的人了。支队长刘勇茂提议,首先从刑警支队内部开始,他本人带头。有人就开玩笑说:刘队,你这是何苦呢?大家私下里都知道沈蓉是郁书记的马子,谁会这么不知趣地去碰这根高压线呢?如果有,那大概就只有您了。
刘勇茂说:我也不敢。
但是玩笑归玩笑,还真的就这么做了。结果当然都不是。
柳青就说:刘队,郁之光那边的人是否也应该排查比对一下呢?这样才公平吧。
刘勇茂说:那是省厅负责的事,我们不管。
刑警队为此花费了不少时间。结果自然是竹篮打水。
那么,这又是谁的指纹呢?
事情总是有转机的时候。也许有先入为主的印象,沈蓉和这个案件的瓜葛从一开始就没有从柳青的脑海中排除掉。她很不愿意这样想,可又不得不这样去想。那几天没有事情的时候,柳青就坐在办公室里这么左右来回地想着。有一个下午,同事高逸明进来了,主动给柳青倒了杯水。
柳青随口说了声谢谢,那个人却说:你现在对我是越来越客气了。
柳青感到莫名其妙,说:客气不好吗?
高逸明很不自然地笑了笑,说:那个北京的记者最近好像没怎么给你电话了吧?
柳青有点不愉快,说:高逸明,你没有权利监视我。
高逸明有点尴尬,说:我只是随便问问。
柳青说:我看你一点也不随便。
他好像还想说点什么,但柳青已经带着厌倦离开了,想尽快避开这个阴阳怪气的男人。她还听说,上次篡改审讯江旭初的笔录,就是有人指使这个人干的,奇怪的是竟没有人追究。她把那杯水倒进了痰盂里,然后就去了沈蓉以前的办公室。刚进门,一件不起眼的东西意外地闯进了她的视线,那是文件柜上放着的那个保温桶。那是沈蓉的,国庆期间她们交接班,是个雨天,沈蓉一身是泥地进来,手里就拿着这只保温桶,还说自己差点被一辆双排座汽车撞了……后来,她说到郁之光,说自己已经被拖垮了……再后来,一个男人来了,是沈蓉的弟弟,从外地来的……
柳青心里仿佛一颗流星划过,忽然亮了一下,紧接着就熄灭了。她慢慢取下了那只保温桶,带回了自己的工作间,那个高逸明已经知趣地离开了,柳青将门关上。保温桶虽然经过了简单的洗涮,但柳青还是在把柄上提取到了一枚指纹,她立刻将它与昨天老赵在破碎玻璃杯上提取的那枚指纹进行了比对。留在保温桶上的指纹虽然残缺,但其中有十个特征点与现场提取的那枚指纹完全一致。
柳青感觉头一下就大了。
天啊,果然就是这样啊!一个聪明人往往就是一个最糊涂的人。沈蓉是干这一行的,她怎么会犯这种小儿科的错误呢?证据确凿,这对沈蓉将是致命的一击。她不会再那么从容了,她会慌张起来,会号啕大哭,会马上被捕,会……
柳青不敢再往下想了。她坐在那只保温桶面前,看着它。沈蓉说过,这只保温桶还是郁之光替她买的,那是很久以前的一个傍晚,还在县里挂职的郁之光抽空回到落城,在走进自己家门之前,这个温情的男人先到了沈蓉的楼下,让司机把这个保温桶送上去。沈蓉打开保温桶,里面是几个散发着热气的粽子,才知道那一天是端午节。柳青完全能够体会到沈蓉当时的心情,也能想像得出,在那个傍晚,沈蓉端着这只保温桶孤独地站在窗口,目送郁之光那辆车子开出自己的视野是怎样的情形。她会哭的,会哭得很伤心。其实这个女人要的真的不多啊……
这个结果让柳青陷入到极其复杂的感情中。她自然兴奋,同时也震惊,更让她为难。她知道一旦报告上去,等待沈蓉的将是什么。她知道那个后果,知道那将是一个无法更改的后果。柳青的眼睛湿了,这一刻,她想到了几个月前安小文的案子与自己无意中出演的那个角色,她已经被那个角色弄得很痛苦了,而现在,她得再次出演,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几乎就成了主演,她不知道该怎样对待这个折磨人的局面。
然后她听见了敲门声,她没有理睬。接着,是支队长刘勇茂的声音:小柳,你在里面吗?
柳青将门打开,看见支队长、政委和副队长都站在门口,就问:有事吗?
刘勇茂说:上班时间关什么门呢?又偷着给北京那个记者打电话?还哭了?
柳青淡淡地说:我这里打不了长途的。
刘勇茂说:他可以直接打过来啊。
说着,三位领导就走了进来,李林把门给掩上了。这个阵势让柳青很有点紧张,她不知道今天三个头儿为什么一起来了。
刘勇茂坐下就问:10月2日那天,是你和沈蓉的班吧?
柳青说:是,我值上午,她是下午。
刘勇茂说:大门口的传达说,那天中午,有人来找过沈蓉的,当时你在场吗?
柳青说:我在……是她的弟弟,好像叫沈强……
刘勇茂和两位领导交换了一下眼色,说:李林,你马上亲自带人下去,找到那个沈强!
李林正要起身,柳青把经过比对处理的那两枚指纹卡放在了他的面前,然后平静地说:是他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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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报告(二十三)
当晚九点,李林带人将沈强抓捕归案。李林说,抓捕的过程很顺利,沈强一看见警车停到自己的门外,就自动走出来了,手里还是拎着那只大旅行袋,里面装好了洗换的衣服和洗漱用具。这个三十多岁的单身男子看来什么都准备好了。犯罪嫌疑人一经带回,刘勇茂没有先对他进行审讯,而是让他去临时羁押室见了姐姐沈蓉。一看到这个情形,沈蓉什么都明白了,但她没有像柳青设想的那么惊慌,反倒异常平静地说:刘队,我是主谋。
沈强却突然喊道:姐,你别糊涂,这事与你无关啊,人是我杀的!
沈蓉从小就失去了双亲,与这个弟弟是相依为命过来的。父母先后死去的时候,沈蓉才十六岁。她本来是可以上高中上大学的,但为了这个弟弟,她还是报考了警校,目的是尽快工作,挣钱供弟弟上学。
审讯是在翌日凌晨两点正式开始的,沈家姐弟分别被带到了两间审讯室,由支队长刘勇茂和副队长李林直接出马审讯。
审讯沈强笔录
问:11月11日你在干什么?
答:我刚上班,就接到了电话……
问:谁的电话?
答:……
问:是你姐姐沈蓉的吗?
答:是的……她说,那个人今天从家里走了。
问:那个人指的是郁之光吗?
答:应该是……
问:然后呢?
答:然后我就雇了一辆出租车到了落城……
问:你怎么这么快就做出了反应?
答:是我这样对姐姐安排的。这件事自始至终就是我一个人干的,与我姐姐没有关系。
问:现在说你自己的问题。你是怎样安排的?
答:上个月我到落城来,看见姐姐气色很不好,就问她有什么烦心的事。
问:她怎么说?
答:她说是的,心情很不好。她说自己是为一个男人离婚的,那个人叫郁之光。他们已经好了八年了,本来是准备各自离婚后重建家庭的,可是,那个男人离不了,说他老婆有病,还说那女人在要挟他……
问:怎么要挟?
答:我听姐姐说,郁之光曾经对他老婆提出离婚,说好了什么都不要,但他老婆说,要是离婚,她就举报郁之光受贿……
问:说具体点。
答:我说不具体,我也没有多问。
问:接着说。
答:姐姐说着,就流泪了。我觉得她好可怜。她为了一个男人什么都放弃了,可这个男人却不能对她负责。我觉得好不公平,就说,姐,这件事我来帮你摆平吧。
问:沈蓉是什么态度?
答:她说,你别瞎来!我今天只是对你说说而已,没想让你做什么。说出来,我心里好受点。你姐不后悔,你姐也就是这个命吧。
问:还有呢?
答:我说,你放心,我会把这件事办好的。你只要告诉我,郁之光什么时候不在家就行了。
问:还有呢?
答:没有了。真的没有了。那天接到电话,我就到了落城,找到了郁之光的家。
问:你是怎么知道郁之光家的住址的?
答:是自己打听的……
问:向谁打听的?
答:我不认识。郁之光是一个名人,曾经在落城当过领导,知道他的人很多。
问:是你姐姐沈蓉告诉你的吧?
答:不,是我打听的。
问:向谁打听的?
答:我不认识,我是一步步打听的,先找到了他住的〃绿林小区〃,再问门号的。
问:沈强,你这么说不觉得很荒谬吗?
答:我是自己打听的……你们不信,我也没办法。
问:好,你先往下说。
答:我在小区的附近买了点东西,有香烟和酒,还有水果……
问:为什么要买这些东西?
答:为了好敲门。当官的不打送礼的,这个我懂。
问:门就是这样敲开的?
答:是的。当时就他老婆在家。
问:这么巧?
答:是的……如果当时有外人,我就会说〃对不起,敲错了〃。
问:你接着说。
答:我进门之后,那个女人对我很客气,说郁之光今天刚去省里。我说没关系,我把东西送来就走。她问我是哪里的,我说是金辉公司的……
问:为什么说是〃金辉公司〃?
答:我随便说的。我在落城的大街上看见过金辉公司开发〃月影高级住宅区〃的广告牌。
问:然后呢?
答:郁之光的老婆给我倒水,一会儿,我确信家里没有别人,就把水喝光了。他家的暖瓶放在厨房里,她老婆去为我续水,我就跟在她后面,直接动手了……
问:说具体点。
答:我用电线从后面套上了她的脖子,使劲勒,她挣扎了一会儿,就不动了。接着我就把她拖进了卧室,拉好窗帘。怕她不死,我就拿出刀捅了她前胸两下,又捅了她的喉咙……然后,我把现场看了看,觉得没有什么破绽,就悄悄离开了。出门的时候我看了一下表,十一点一刻。我把溅了血的衣服和那把刀装在尼龙袋里,扔进了一个下水道--我会带你们去找的。
问:你把这个结果告诉沈蓉了吗?
答:在回来的路上,我给她打了电话。是用一个公用电话打的,我说:我回来了,事摆平了,很顺利。
问:沈蓉怎么说?
答:她什么也没说……一句也没说,真的没说……我说过,这件事是我一个人干的,与我姐姐无关。
审讯沈蓉笔录
问:沈蓉,作为一名警察,你怎么会干出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情?
答:是我平时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我愿意承担责任,接受法律的制裁。
问:你先交代你的罪行。你和郁之光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答:前后有八年了。
问:是否已经同居了?
答:不能说是同居,应该是幽会吧。那是经常有的……
问:经常怎么解释?
答:最初,那是1988年,我们认识之后就偷着来往。后来他去了县里挂职,见面要少一些,但只要他从县里回来,就会来找我。我也去县里看过他好几回。三年前他调回落城,成了我们直接上司,见面就不太方便了,主要是怕人知道。
问:没有不透风的墙,你不觉得这样维持很困难吗?
答:我们原来是计划先各自离婚,再结婚的。
问:为什么又没有这样做呢?
答:我是做了,没做的是他。这我理解,他是领导,有很好的前程,担心这样的事情影响到仕途。
问:你难道不认为这有悖道德规范吗?
答:我认为婚姻应该让相爱的人在一起,才是道德的。
问:所以你在郁之光离婚无望的情况下,对她妻子,那个无辜的女人下了毒手?
答:是的……这是我的罪。当我听见郁之光向我哭诉,他要是离婚,那女人就要举报他受贿的要挟,我就起了这个念头。
问:是你指使沈强这么做的吗?
答:是我一手策划的。
问:怎么策划的?
答:我想必须把这件事摆平,我和郁之光的日子才有盼头。我就在国庆期间把沈强叫来了,对他布置了一切。我让他等我的电话,只要郁之光不在家,就可以动手去做了。我告诉了沈强具体的小区以及门号,让他买些东西装做送礼的人……我还提示他在现场不要留下任何痕迹。总之,是我一手策划指挥的,我应该负主要责任,我是主犯。
问:沈蓉,你想过没有,你以这样残忍的方式,是在表达对郁之光的爱吗?你能带着这种罪孽心安理得地和他在一起吗?
答:我是一个女人。一个女人为了爱情,可以做出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包括……犯罪……
问:事到如今,你居然还这么想?
答:我就是这么想的……我知道我犯罪了,可我无法遏制自己。现在后悔也无济于事了,我愿意认罪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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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报告(二十四)
〃11?12〃案件告破的第三天头上,柳青来到了蓝天律师事务所,正好李志扬出门,他们就站在街边进行交谈。律师刚刚从外地出差回来,事先,柳青已经和他通过了电话,简单地说了一下沈蓉的案子。律师没有做出明确的反应,在电话里停顿了很久才重重地叹了口气,说这个沈蓉好糊涂啊。现在柳青正式提出让他来帮沈蓉打这场官司时,律师又沉默了,神情显得有些复杂。
柳青有点意外,就问:你能接这个案子吗?
李志扬说:我这个人可能很不适合做律师……我对一个案件,首先就有了一个道德判断,然后才进行选择。沈蓉这个案子,我觉得我不适合做她的辩护律师。
柳青就问:因为她是〃第三者〃?还是因为她是〃执法者〃?
李志扬说:第三者倒没有关系。就婚姻关系看,沈蓉是第三者,但就感情关系看,她是郁之光的惟一。我的障碍还不在这里……
柳青追问道:那在哪?
李志扬说:你别问了。以后我会慢慢告诉你的。
柳青说:李志扬,沈蓉是我过去的同事,我们的私交也不错。我请你担任她的辩护律师,并不指望能为她开脱什么--执法者犯法,严惩不贷,我知道。沈蓉即便是死,我也希望能让她死得服气,死得有理,死得没有遗憾。
律师叹了口气:这可能吗?
柳青嘲笑道:你现在很红,担心的大概是败诉吧?
李志扬说:你觉得我这么狭隘?
柳青说:那该作何解释呢?
李志扬看了看布满阴霾的天空,说:我不想再次看见我的当事人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我尤其不愿意看见一个女人因为我的无能而最终被枪毙--这是我心理的障碍,你懂了吗?
谈话就这样在冷风里结束了。
但是第二天一早,柳青就被李志扬的电话吵醒了。柳青以为男人会解释点什么,就懒散地说:我还在睡觉呢。
李志扬说:那你赶快起床吧,我马上开车到你那里。
柳青就问:有什么事啊?
李志扬说:咱们一道去机场接一个人。
柳青说:接谁啊?
李志扬说:那个人其实更是你的朋友。
柳青一下就坐了起来,她知道是谁要来了。但她在电话里却装着无所谓的样子,说:是陈晖吗?
李志扬说:是啊,昨晚刚接到他的电话,他今天上午十点到。
柳青又问:他来做什么?为沈蓉的那个案子?
李志扬说:电话里没怎么说。好了,快起床吧。放下电话,柳青连日的疲惫与沮丧仿佛被一风吹过了。那时她就意识到,陈晖这个人对自己的生活已经显得很重要了。可是他为什么不直接通知她呢?她回想起离开北京前的那天晚上,和陈晖一起在天安门广场散步的情形,觉得彼此都已经心照不宣了。她不知道那临别前的拥抱和接吻,是意味着一种开始还是暗示着一种结束?但是她清楚,他们已经互相成为镜子,反射出来的是对方的心思。这种看上去有点不伦不类的关系,如果置换一个对象,或许早已经不存在了。他们是那样欣赏着对方,却又警惕着对方,他们给予对方的其实只是关心,却不能理解成爱--爱这时候就像特别难了。陈晖曾说,他视野里的只有两种异性朋友,一种是熟人,一种就是爱人。前者很多,后者是惟一。他说,我不会同时爱上几个女人。但是,如果这个女人对我失去了魅力,或者离开我,那么我可能会重新寻找的。他说男人的一生其实就是寻找的一生,直到遇见那份最爱。其实对女人,不也是一样吗?问题在于,他们之间谁都不愿意成为对方寻找过程中的一个段落,又谁都不敢保证成为对方的惟一。这与那个为一场虚幻的恋爱而身陷囹圄、生死未卜的安小文相比,真的是太奢侈了啊。
带着这样的思绪,柳青走到了大院门口。一会儿,李志扬的车就到了。柳青今天换上了便装,显得很青春。上了车,李志扬就对昨天的事情做了解释。他说:我想了一夜,沈蓉的案子我还是接下吧。
柳青说:你本来就该这样,在落城,我找不到比你更出色的。
李志扬说:现在,我只能尽力而为了。这回陈晖来了,我们可以一起谈谈……
说着,就从后面拿出了一束红玫瑰,递到柳青手上:待会儿给陈晖。
柳青说:还这么隆重?
李志扬说:毕竟是远道的朋友嘛。
柳青忽然就想到了上回李志扬从北京回来,也把陈晖的玫瑰传给了她,心里就笑了,心想这个男人真是厚道,就这么心甘情愿地为他人传递着玫瑰,自己却退避三舍了。为什么不争夺一下呢?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他不是曾经轻而易举地就让一个女人随他进山了吗?可他还是选择了自动退出。退得干干净净,丝毫不拖泥带水。柳青这么想着,觉得自己有时候真的有点儿坏了,又一想,也觉得有点悲哀。这悲哀来自哪里,她自己也不太清楚。
飞机正点抵达。很快,陈晖出来了,还是以前那种洒脱的样子,只是因为飞行显得有点疲倦。看见来接他的人后,男人就把头上的棒球帽摘下来挥动着。
三个人热情地握手,柳青把花递了上去,说:我先得说明,这束花是李志扬让我送的。
陈晖还是高兴地把花接过来,说:谢谢,我这个人脸皮很厚,不怕被奚落。
大家这样说着上了车。陈晖说:这地方感觉还是有变化的,其实我上回离开没多少天吧?
李志扬说:也有两个多月了。
陈晖说:安小文的案子怎么样?
李志扬说:主犯没抓到,东西也没找回,人只好羁押在看守所了。
陈晖说:这么关着也不是个事啊。
柳青说:可以折算他的服刑期的。陈晖,你这次来,因为什么?
陈晖说:我要是说因为你,你信吗?
柳青说:我没看出来。说真的,你这次来到底因为什么?
陈晖就把原因说了。上次回北京之后,他还是抽空就江旭初的那个案子写了一篇大特写,交给了南方一家影响很大的报纸发表了。文章记录了〃枪下留人〃的一幕,却将〃殉情是否犯罪〃的质疑完全删除,事先未经作者本人同意。这令陈晖很不满意,他也就没有告诉落城的两位朋友。但是,落城监狱里的一个犯人却对它引起了注意,那个人反复通过那家报社给陈晖写信,诉说自己的冤枉,希望能接受陈晖的采访。
陈晖一说,柳青就想到了一个人。她说:那个犯人是不是姓吴?
陈晖说:对,叫吴长春。
柳青心里咯噔了一下,说:我知道这个案子……李志扬,你也应该清楚吧?
李志扬说:是多年前郊区文化馆的那个人?
柳青说:是的,这个案子已决十三年了。
陈晖拿出吴长春给他的信,念了其中的一段:〃我已经服刑十三年了,按我的表现,我也许很快就会被再次减刑而最终获释。可是,我是被冤枉的。即使我不再受劳役之苦,我的心灵还是得不到平静。我需要为自己证明。我要对得起我死去的妻子和她腹内还没有来得及出生的我们的孩子。我需要一个人间的公正……〃
陈晖说,这类事自己以前也遇见过。他凭直觉就能感到,这个吴长青是冤枉的。人是有良知的,一个人如果真的犯了大罪,在逃脱过枪毙之后还这么一如既往地申冤,说明其中一定有重大的问题。
这个判断与柳青是完全一致的。她自然想起去年吴长春的父亲,那个叫吴全印的老人求她捎信给父亲的事,但这个时候,她暂时不想说什么。这天晚上,李志扬在为陈晖接风洗尘的饭桌上,第一次说了沈蓉的案子。他原以为远在北京的陈晖不知道,结果陈晖说,自己已经得知了这个消息,此番来落城,也带有探听此案虚实的目的。陈晖说,那个叫郁之光的男人是副局级的干部,出了这样的事,中纪委和中组部都会掌握的。陈晖还说,估计北京的媒体会很快扑到落城来,像这种涉及到高级干部隐私而且还导致谋杀的案子,记者们是不肯放过的。
柳青说:也许舆论会帮上忙,对沈蓉的案件审理有利呢。
李志扬说:有时候,舆论还充当了〃第二法院〃呢。没见有些民事案件,官司怎么打都没有用,结果电视台一曝光,很快就解决了。
陈晖说:这也未必。某种意义上,舆论有时就是一把刀子,就看怎么捅了。这个案子,从目前的情况看,郁之光不过负有道义上、良心上的责任,对他来说,也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问题。只要背后有人给他撑着,碍不了大事。无非就是反复检讨、批评和自我批评,或者象征性的一个党内处分,最后呢,还是要易地安排的。
柳青问:那么对沈蓉呢?
陈晖说:我想对沈蓉是不利的。你看,她首先是〃第三者〃,这既不符合主流意识形态也违背了大众的心理定势,会遭致普遍的谴责。
柳青说:沈蓉爱郁之光,那是动了真情的啊。
陈晖说:在大众和法律眼里,爱这时候不叫爱,叫勾引,此其一。沈蓉是本案的主谋,策划并指挥了这场旨在剪除情敌的谋杀,这样的事情自然会激起民愤,此其二。第三,作为拥有近二十年警龄的沈蓉,做了这样的案子,那是知法犯法,执法者犯法可是罪加一等的。有了这三条,你说舆论会怎么看?
柳青沉默着。
李志扬说:陈晖说的有道理,这个案子并不复杂,但意义深远。翌日是星期六。按照行前的计划,陈晖本来准备在第二天去落城监狱会见吴长春的,他已经和有关方面取得了联系,也随身带有北京那边过硬的介绍信。昨晚吃完饭,他把李志扬的那辆桑塔纳也临时要来了。陈晖将车子发动,然后给柳青去了电话,说很想让女人陪自己去落城监狱。柳青说:我正要给你打电话呢。我爸爸想和你谈谈。
陈晖有些困惑,说:你爸爸?
柳青说:吴长春的案子以前是在我父亲手上办的,昨天我说你为此而来,他就一晚上没睡好。
陈晖立刻就答应了。对他而言,这是一个意外的收获,也可能会是一个双重的收获,他觉得通过这样的交谈,会有利于自己和柳青的接触。对这个女人,陈晖总还是放不下。很快,陈晖就赶到了那个曾经去过的院子。他还记得第一次走进柳青家时,她父亲那副狐疑打量的眼光。但这回不一样了,陈晖一到,柳立中就从书房里走出来,和陈晖热情而庄重地握手,说:是陈晖同志吧,欢迎你来。
站在一旁的柳青说:干吗这么外交礼节式的,不别扭啊?
陈晖恭敬地递上了名片,说:伯父,你好。
柳立中看了看名片,说:你们这个杂志,我是经常看的。所以上回小青一提到你的名字,我就觉得耳熟……你写过不少文章啊。
陈晖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写得不好……
两人就在客厅里坐下。陈晖有点不自在,看了看柳青,说:柳青,你也坐吧,一块聊不好吗?
柳青说:我得先给你们沏好茶,我妈一早就出去跳扇子舞去了……
柳立中说:我今天本想去钓鱼的,听小青说,你这回是专程为吴长春的那个案子来的,我就想约你来叙叙--这个案子是我手上的事,已经过去了十三年,心里总还是不塌实……
陈晖说:伯父,我有一个建议,咱们一块去钓鱼,一边钓一边谈……
柳立中一拍大腿,说:这个主意好!
说着就让柳青赶快准备鱼具。柳青说你们的事情却要我来伺候,太不公平了。柳立中就说,在家里,还是有点独裁的好。
趁这工夫,陈晖打量了一下柳青的房间,屋子收拾得很整洁,有两架子书,有一台电脑,还有一台钢琴。他看见自己给柳青拍的那幅放大的照片,已经装在一只精致的镜框里。陈晖就想,这框子里该装上他们的合影才合适。然后,他的目光停在了柳青穿着白色公安服装的那张黑白照片上,少女柳青,不过十六岁吧?
等柳青过来,陈晖就问:那时你多大?十六?
柳青说:你眼光很毒。
陈晖说:那时的你……比现在开心啊。
柳青说:是啊,可惜回不到那个时代了。这身警服还是沈蓉借给我的呢。人生有时候就这么恶心……
后来他们随柳立中去了一条河边。那条河,是蓝渡江的一条支流,叫秋水,很窄,两岸生长着芦苇。不过这个季节,那些芦苇都已经枯败了,显得很肃杀。当地人有时候故意唤它做囚水,因为在它的背后,就是阴森的落城监狱。
陈晖把车子停到一块沙地上,惊起了芦苇丛中的一群野雁。这些鸟像爆炸似的飞开,最后又在空中聚到了一起,向着另一块沙丘飞去了。有点平沙落雁的意思,陈晖想,这些鸟不像候鸟那么势利,这么冷的季节还眷恋着这块土地不肯离开,太难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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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报告(二十五)
1982年6月17日,在落城郊区文化馆干部吴长春眼里,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好天气。像往常一样,这个二十七岁的年轻人在家吃过早饭,就去单位上班了。他在文化馆从事群艺辅导工作,会拉手风琴。一次文艺调演,让他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刘云。新婚还不到半年,妻子刘云就已经怀孕了。B超显示,应该是一个男孩。这对独苗单传的吴长春而言,是天大的喜事。文化馆的工作比较松懈,那些天,吴长春总是抽空往回跑,到菜市上买新鲜的鱼虾,再去买些水果。不过今天他不能回去替妻子做饭了,他要为一家合唱队的排练担任伴奏,中午有招待的饭局。但这个仔细的男人还是利用饭后那么一点闲暇,骑着摩托车回了一趟家,给妻子送了一些水果。他从家中出来时,看见几个邻居老太太坐在树阴下打着扑克,其中一个还问:小吴,你媳妇怀的是儿子吧?吴长春说是,是男孩。
合唱排练一直到下午四点才结束。吴长春立刻就骑着摩托车回家。在楼梯上,他就听到从自己家里传出的收录机的音乐声。那是妻子刘云喜欢的一首曲子,但是由于音量过大显得很不轻柔。吴长春就觉得有点蹊跷,妻子懂得欣赏音乐,平时是不会把音量弄得这么大的。吴长春敲门,可是门没有开。他不断地喊着刘云的名字,门还是没有开。这个时候,吴长春似乎觉得有点不妙了,他慌忙从口袋里找出钥匙把门打开,迎面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血腥气味。他提着发软的脚走到客厅,再找到厨房,才看见妻子刘云早已躺在了血泊之中,那地上血都已经凝固了。突然而致命的打击让吴长春立刻瘫到了地上。他几乎是爬到了妻子的尸体面前,将刘云紧紧抱在怀里。他呼喊着刘云的名字……
落城警方在接到吴长春的报警电话后,于二十分钟赶到了现场。那天正好是局长柳立中到刑警支队检查工作,得到警报,他本人立即中止了会议,随出现场的刑警一起到了吴长春的住处。从现场的情况看,死者刘云显然是被人用钝器袭击脑后,造成脑组织严重受损死亡的。死者同时还受到了多处的刺伤。但是,警方在现场却没有找到任何的凶器。于是警方按照自己的工作程序,先将死者家属吴长春安排脱离现场,然后进行勘察。
现场很惨啊!事隔十三年,年近七旬的柳立中回忆起那个凶杀场面还是感叹不已。那个姑娘才二十四岁,肚里孩子也有四个多月了,一下子都没了。我当时就下了命令,这个案子一定得破!经过为期一个月的摸排,我们最后将作案人锁定在吴长春身上。
陈晖插话道:是不是一发生凶杀,首先就得怀疑自己的亲人呢?
柳青接过话头说:不是怀疑,是调查。一般而言,作案动机应该与被害人有关。因此就有必要调查那些与被害人有关的人,包括亲人。
陈晖说:吴长春有作案的动机吗?
柳青说:这要看你怎么看了。
柳立中说:我们当时认定吴长春有嫌疑,不是在动机上做的文章。邻居普遍反映,那小两口过得还挺好,很难相信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陈晖说:我想知道,您当时的第一直觉是什么?
柳立中说:我比不上你们这些年轻人,对案子不会有什么先入为主的判断。
陈晖说:或者说,当调查展开时,您相信吴长春杀了妻子吗?
柳立中吸了口烟,说:坦率地说,我不相信。可是等现场的勘察结果出来后,我就断然放弃了这个念头。
警方最后认定吴长春犯有故意杀人罪,主要证据有三条。一是吴长春的身上有喷溅状的血痕,经化验,血型与死者刘云相符。这个事实在吴长春的口述中得到的解释是,他当时把妻子抱在怀中留下的。但是尸体检验证明,刘云的死亡时间是在中午,大约在12点30分至13点之间,吴长春提前下班回家、继之发现妻子被害,是在16点左右。那么近四个小时的时间足以让死者体内的血液凝固了,也就是说,是不可能在吴长春身上留下喷溅状的血迹的。
警方据此认为,吴长春隐瞒了杀害妻子的真相。二是,6月17日这天,吴长春的邻居证明,那天中午在小区里看见过吴长春的身影。这就意味着他是具备作案的时间的。对此,吴长春的解释是,他中午是回来给妻子送水果的,只在家待了一会儿就离开了。第三,警方后来从吴长春的父亲吴全印那里得到了一个旁证,那老人说儿子曾经对他说过,和媳妇发生了争吵,一时冲动就打了她。但是老人没有说儿子拿什么打了人。这个口供,在审判时又被翻供了,老人说,那是一个警察引诱让他这样说的……
陈晖问:您现在还这么想吗?
柳立中想了想,说:我很矛盾……自从听说吴长春这么多年来一直在申诉,我就很不安宁。还有一个疑点,至今也没有弄清楚……
陈晖问:什么疑点?
柳立中说:我们在现场还提取到了另一个陌生的指纹,是男人的,但是没有查出来是谁的……
柳青也暗自吃惊,这个细节她还是第一次听到父亲说。
陈晖说:您觉得应该是谁的呢?
柳立中说:如果我的判断不错,这枚指纹不是吴长春的帮凶的,就是凶手本人的。
陈晖说:您的意思,是另有人在作案?
柳立中说:现在看来,这个可能性极大……我和小青讨论过,要是这个案子真是吴长春做的,像他这样免除一死的人是不会上诉的,这不符合逻辑。我现在是被夹在科学鉴定与逻辑分析的中间,动弹不得,但是事情不彻底搞清楚,我死不瞑目……
说到这里,柳立中回过身看了看那座落城监狱,说:吴长春在那堵高墙里度过十三年了,还在不断地申诉,说明他有冤枉啊。可是谁能证明这一点呢?
陈晖说:吴长春在给我的信中说,他在狱中的表现很好,可能还会得到减刑,就是说他不久的将来就获得自由了。但他还在申诉,他说要的是一个人间公道。
柳立中说:这也( 死刑报告 http://www.xlawen.org/kan/43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