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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部分阅读

    ,御厨不失时机地偷偷把预先藏在大树之下的一个馒头呈上:“啊,终于找到了,这就是传说中的‘饿’”。饿得死去活来的君王大喜过望,二话不说,当即把这个又硬又凉的粗面馒头狼吞虎咽而尽,并且封之为世上第一美味。  像饥饿和情欲这一类的感觉,到底是造物主用来折磨我们的刑具还是用来讨好我们的玩具,又有谁能说得清楚呢?&nbsp&nbsp

    因为欲望,所以疯狂/洁尘

    洁尘,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中文系,曾在媒体供职十年,现为职业出版人,供职于四川文艺出版社。九十年代初开始写作,著有:散文随笔集《艳与寂》,美术随笔集《碎舞》,散文随笔集《私人版本》,电影随笔集《华丽转身》,长篇小说《酒红冰蓝》,电影随笔集《暗地妖娆》等。  某一个晚上,我驾车从成都郊外回城。我很疲惫,眼睛也不舒服。我穿行在一座座立交桥之间。每一座立交桥都差不多一个模样,一样的鲜艳的橘黄|色的灯,一样的标志,一样的划线,一样的寂寞穿行的其他的车,或超过我,或被我超过。夜很深,车很少,我的车速很快。我在一瞬间不知身在何处,我也不知道我开着这钢铁盒子像只蚂蚁一样地在这个叫做城市的地方忙碌什么。我知道,对城市,我有欲望,也就是说我想要。可我想要什么呢?我到底想要什么呢?这真让人想发疯。  被一个城市逼疯,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光景?在我的生活中,我看不到疯狂的人,每一个人都戴上了一个面具,将自己时不时写上疯狂二字的脸遮住。也许,我们只能在电影里看到疯狂的脸了。也许,正是因为电影里人先我们而疯,我们才得以暂缓;也许,电影里的疯狂之脸的滑稽和可怕,把我们给吓住了,我们才可以尽可能拉住自己的还算清明的神智。  关于城市的疯狂,我首先想到的是西班牙的阿尔莫多瓦的电影;而关于阿尔莫多瓦,我首先想到的是他的《女为悦己者狂》(直译为《濒临疯狂边缘的女人》)。  女为悦己者狂。狂了后,悦己者吓得逃之夭夭。这是一帮处于精神病初期发作状态的女人,疯狂、喧闹、令人喷饭。她们因为爱情失意和某种假想的灾难,要跳楼、砸电话、烧床单、互煽耳光,最后,干脆掏出了两把枪。男人全都被吓破了胆,不敢露面。她们出没的场所,像拙劣的舞台布景,色彩以鲜红和鲜蓝为主。她们的家开满了塑料花,摆着艳丽的大沙发,梳妆台上扔着几顶假发。她们都穿得无比难看(阿尔莫多瓦作品中的女人一向都是穿得无比难看),歪歪斜斜地戴着硕大的假睫毛,哭起来像拉警报,笑起来——那话怎么说——塌楼似的笑。  奇怪,女人看阿尔莫多瓦从不生气,只是大笑,甚至很多时候有会心之感。这部电影有这么一段:露丝从住了二十年的精神病院里跑出来,要杀她的前夫。她很得意地告诉前夫的前女友菲帕说她为了这个计划伪装了很久,医生们以为她痊愈了就放她出来了。菲帕说,你已经好了,不可以杀他,你要坐牢的。露丝很冷静地说,但是我并没有好,只是我假装好了。  看这段,我觉得我都要疯了。只听说正常人装疯子,没见过疯子装正常人。我心里发毛,那么多人,谁是正常人谁是疯子?到底谁装谁?  如果说《女为悦己者狂》为我们提供了疯狂的滑稽滋味,那么,在美国影片《枪杀安地华哥》中,疯狂的可怕就显露无遗了。《枪杀安地华哥》是一个六十年代的故事。维米莉·苏莲娜,一个相貌极丑智商极高的女子,是激进的女权主义者和同性恋者。她五十年代末毕业于马里兰大学,然后,浪迹在街头,以乞讨和卖Yin为生。她勤奋写作,并向路人兜售她的手稿。在一个场合,她认识了六十年代美国著名前卫艺术家安迪·沃荷尔(港译安地华哥),并引为同道。最后,因她的剧本是否能改编拍摄等一系列问题发生冲突,已经处于精神躁狂状态的苏莲娜,在安迪·沃荷尔的办公室,开枪将之射伤。苏莲娜在自首的时候,说了一句很滑稽的话:“我这一生太自制了。”这是一个真实的事件。安迪·沃荷尔枪伤康复后,因病死于1987年。后面的这二十多年,他一直生活在苏莲娜的阴影中,他常常产生幻视,鬼一样的苏莲娜突然出现,把他吓得半死。苏莲娜因为欲望,所以疯狂被捕后,判刑三年,在精神病院服刑后,就一直待在那里。她于1989年因肺炎去世。她的著作《泡沫声明》,后来成为极端女权主义运动的经典作品。从某种程度上讲,这本书又进一步催生了很多疯狂的女人。  我在看澳大利亚电影《沙漠妖姬》,想起柏桦的诗《青春》里的句子:  “……  这白得耀眼的爱情  这白得耀眼的夏天  这白得耀眼的神经病!”  我喜欢用两个词,用了很多年了,用得我脸红。但是,现在还是得用这两个词来概括《沙漠妖姬》:华丽和凄凉。但是,自打我想起柏桦的诗以后,我觉得没有什么比“白得耀眼的神经病”更贴切了。  故事并不古怪,故事里的人是古怪的:三个人,两个易装癖同性恋,一个变性人;三个人从常规意义上讲都是男人。他们从事的是易装表演,在酒吧夜总会演出,堪称业内翘楚。某一天,三人应邀前往另一个城市做表演。于是,他们将自己打扮得像一只炸了毛的金刚鹦鹉那样绚丽、嚣张、不成|人样,出发了,于是,这一路上的好戏就开张了……  描写边缘人,看上去很容易,其实很不容易。说容易是因为他们在边缘,在人们正常视线的范围之外,有一点类似于“画鬼”——不是都说画鬼容易嘛。说不容易也在于此:画个鬼出来,能把人吓着或者能让人感动,这本事就大了。当然,这只是一种说法,看《沙漠妖姬》,我既没有被吓着也没有被感动,我只是有一点恍惚罢了。这种恍惚感,首先是被那三个人妖的鲜艳给晃的。  有意思的是,《沙漠妖姬》里的那三个人遇到倒霉事时就要骂一句:“妖气!”妖气是他们的护身符,也是他们的诅咒对象。他们因为什么离开了人群,成为了异类?这谁都说不清楚。路上车子抛锚,好不容易遇到可以求助的人,但那人被他们吓跑了;旅途上暂停,在一个小城镇喝喝酒聊聊天,却被当地地痞围追,差点被强Bao……如果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并不算意外的话,那他们之间交流的困难、内心的干涩,则真是一种意外了。同类人之间,在很多时候就是彼此的地狱。  在我们生活的城市,一切似乎都是那么鲜艳。这种鲜艳很多时候让我们非常不安。我们绝望吗?我没有遇到过绝望的人,所以,在这部疯狂的电影里,我以为我自己看到了绝望。  据说,所有色彩合在一起就是白色,正午强光下的白,耀眼、冲动、发疯。我们的城市,有什么呢?有一点稀薄的爱情,有一些顽强的坚持,有很多的恍惚和不为人知的痛苦,有很多的出轨,也有很多的压抑,还有陷在这里面的许多的神经病——这一切,混成了白色,像噩梦。我想,所有一切的根源就是——我们的欲望,无穷无尽的欲望。而要我们说出我们究竟有着什么样的欲望,我们却张口结舌。谁知道我们到底要什么?&nbsp&nbsp

    疯情万种的岁月/徐磊

    徐磊,业余撰稿人和职业音乐人,某著名唱片公司制作部经理,文字散见于《三联生活周刊》、《时尚》、《追求》、《文汇周刊》等等文化、时尚类刊物,独立制作的唱片《拉链门事件》已上市。  如果年轻5岁,我可能是那个长发披肩、穿一身黑色皮衣的重金属;如果年轻10岁,我可能是那个顶着彩色鸡冠头,舌头上钉钉的朋克。而现在我什么都不是,我坐办公室,玩着睿智性感的低调电子音乐,甚至我不去看摇滚音乐会,也不去迪厅,因为那些鬼地方烟熏火燎,对我的肺不好。歌中唱道:我能想到最疯狂的事,就是和摇滚一起慢慢变老。因为摇滚只属于那些“疯情万种”的岁月。  据说人的一生只有几个机会改变命运,而一旦错过,则缪之千里。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还在南方的一个小镇子,经常有一些奇怪的歌舞团来走||穴,海报上写着:南国疯狂摇滚歌手。我第一次听见的摇滚歌曲大约是《车站》,有一个半长头发的男人没道理地声嘶力竭,在台上撒泼打滚。滚得越凶,观众鼓掌声越猛。  我初一就有一把吉他,会第一把位三个和弦的弹唱,在学校属于二线偏一线的歌手,每次开联欢会我都会去唱歌,大家都说我的范儿很正,会甩头、和观众交流、摆POSE、在台上溜达来溜达去,后来我决定以摇滚歌手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在一次联欢会前,我特意为自己设计了几个高难度标志动作,比如劈叉、下跪等。在开场的时候我背对观众坐在台阶上,灯光照出我的一个剪影,特抒情的那种,前奏完毕我一起身,正要唱歌,台下一片哄堂大笑,原来舞台不干净,我坐了一屁股白,这残酷的笑声彻底摧毁了一个摇滚歌手的梦想,至今我都这么认为,卫生条件对一个摇滚歌手的成长是至关重要的。  我正儿八经听摇滚乐是在大学里,那时候我们都是一水儿的重金属,国内的是崔健、唐朝、黑豹,国外的是Bon Jovi、Def Leprd、Guns & Roses,我特别希望和自己的偶像一样长发披肩,皮衣皮裤,特立独行,只是我上的是工科大学,姑娘们比较死板,如果因此搞不上对象岂不是得不偿失,三年级我终于买了一件黑色皮衣,没穿一个礼拜就开始掉皮,迎风一甩,黑色的皮屑飞扬,穿着只能夜黑透了才敢出门,真他妈的叫锦衣夜行。  由于追求摇滚的表层未遂,我决定深入它疯狂的灵魂,我买杂志,看乐评,刻苦研究摇滚乐的起源发展和变异,我终于知道摇滚乐是一种可以用伟大来形容的音乐。比如,“披头士”改变了一代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性手枪”用性和暴力对抗传统的社会道德;“朋克”见证了冷战时代的历史进程;RP就像一把小刀剃着资本主义的腐肉;JIM HENDRIX、JIM MORRISEN都是摇滚的殉道者,他们的光辉照亮了我们的灵魂。你可能要说,他们都是抽白面死的,我会立刻反击你:抽白面只是一种表象,他其实是表达了对整个社会的失望和控诉,他用死来唤醒我们的无知和懦弱。  我组了一支乐队,叫绝缘,我对我的成员说,我们要做有史以来最深刻的一支乐队,每个人都应该在我们的音乐中涮涮自己肮脏的灵魂。只是工科学生一概比较鲁钝,他们都睁着无知的大眼看着我,吉他手说:带头大哥,这段SOLO怎么才能弹得比较肯定。鼓手说:机械文明下绽放的微光是不是指要加个鼓花。主唱说:这首歌里的六个FUCK怎样才能唱出史诗式的递进呢?排练了五、六次,我的乐队就解散了,他们背着我偷偷摸摸又组了一个乐队,后来在学校大受欢迎,女FNS无数,真叫我吐血。对此我只想说一句:同志们呐,千万不要相信乐评人!  生活教育了我,现在我对摇滚的态度就是:兄弟,要不要出去爽一爽。我去看现在SHOW,如果乐手不摆POSE,不玩空中飞人、不反弹吉他、不用牙弹吉他、不带着观众鬼哭狼嚎、不脱衣服、不折跟斗,我就会喝倒彩。在高度发达的工业社会,摇滚乐有更高的要求,除了毒品、性、暴力的三大要素,还逐渐形成了一整套规范音乐、服饰、发型、动作的摇滚文化,比如每次演唱会完吉他手都要砸吉他、烧吉他,这已经成了一个仪式。但这在我们国家显然行不通,我们的生活水平低,天天住地下室、方便面还不管够,看人家砸已经够心痛了:我KO,又是一把原产芬达。因此我们需要发展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低成本、非暴力疯狂方式。  有一次我去看现场,有个乐队全体乐手一起在现场脱光了换衣服,引来台下少女的一片如雷的欢呼,我旁边一个特立独行的姑娘说:我KO,这么小也敢脱。我说:初级阶段嘛,总得有个过程。裸奔是一种很适合表达疯狂的方式,而且没有成本和技术含量,可以被所有摇滚乐队推广使用,尤其是女子乐队,当然短小者,冬季慎用。  有一支比较有名的视觉系乐队,全部画浓妆、穿旗袍,每次开唱之前必大叫一声:姑娘们,接客了!我也很喜欢。  疯狂是一种年轻人的消费,而摇滚就是它的载体,现在我已经越来越难找到那种激动、投入的状态了,如果一个主唱从台上像跳水一样扎下来,我肯定是第一个撒手离开的人,然后幸灾乐祸地看他摔在地上,然后骂一声:傻B。  记得一次春节晚会,冯巩弹吉他唱歌的时候,突然背带松了掉下来,因为当着几亿观众不能停,他只好拿胳肢窝艰难地夹着,还要做轻松幽默状。我们疯情万种的岁月也是如此,停也停不下来,耍酷还总露馅儿。&nbsp&nbsp

    在酒吧里寂寞地疯狂/石康

    石康,生于1968年,编剧、作家,著有小说《晃晃悠悠》、《在一起》等,随笔集《鸡一嘴,鸭一嘴》。剧本《大腕》等。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在北京出现了一些灯光很暗的公共场所,在夜晚,这些场所点着蜡烛,进去以后,每个人看起来会比在光天化日之下好看一些。这些公共场所里出售的饮料要比一般饭馆里贵上几倍,但人们很快就接受了那种见不得人的价格,因为他们在购买饮料的同时,也购买了一种叫做情调的东西,这就是北京酒吧的前身——一些似是而非的模模糊糊的公共场所,里面卖一些袋装食品、话梅、花生米、速溶咖啡、含酒精的饮料等等。那是北京人在经历了漫长的物质匮乏之后,第一次享受某种带有审美性质的公共环境,人们进入这种环境,谈情说爱或是交换某些与环境相配的思想。  20年之后,酒吧已成为北京街头司空见惯的公共场所,起初是千篇一律的酒吧,每个酒吧与别的酒吧没什么区别,接着,乐队出现了,再接着,鲜咖啡出现了,各种进口啤酒与红酒出现了。在三里屯,酒吧连成一条街,为了与别的酒吧区别开来,每个酒吧都在不断改进,去寻找自己的风格,酒吧之间的竞争就这样展开,酒吧老板一换再换,北方老板把酒吧开得朋友成堆,南方老板的酒吧里上演艳舞,门口还有伙计向行人打招呼,试图拉之入内,每到夜晚,灯红酒绿,着夜装的各色人等穿行在酒吧内外,一片颓废无聊的繁荣景象。  北京人根据自己的爱好,也在悄悄地改变着这些酒吧。摇头党把某些酒吧变成了摇头厅,人们在里面听着HI曲儿,吃着提供兴奋与快乐的毒药,尽情享受属于他们自己的幻觉,直到警察冲进来才能打断他们;另一些酒吧则被牌迷占据,人们聚在一起,除了打牌,什么也不干;更有的酒吧变成了小迪厅,让喝酒喝高兴了的人摇头晃臀,夸张地表现他们的快乐。  我从1995年左右,开始伙同一些狐朋狗友,混迹于各个酒吧,这之前,是混小饭馆。小饭馆混不下去的原因是,大家都越吃越胖,胖得自己都不爱看自己,真是巴不得自己是别人,于是,转战到酒吧。虽然钱花得快一些,混完之后更不清醒一些,但仍爱混,至少比去剧场或者电影院强吧,因为酒吧里怎么着也能抽烟喝酒和说话,还不必不停地吃,这是酒吧的强项。我尊重酒吧的强项。  北京酒吧最集中的地区是三里屯一条街,记得起的名字是白房子,老板叫亨利,是个上海人,很会做生意。后来他又开了88号,里面放最前卫的电子音乐,门口雇了个黑人看门收票,有时收到老客人身上,把老客人轰走了不少,不过现在88号完蛋了,但白房子还在。当初我和一些朋友就总去那里,约着谈事儿一般约去白房子,或是闲着没事儿,大家白天四下转悠,彼此询问在哪里碰头儿,答案大多也是白房子。先去的人等着后去的人,在那里叫杯饮料,然后便有卖盗版光盘的上来问你买不买,你一买,就得挑,一挑就能挑上半个小时,然后等的人渐渐便能聚齐了,聚齐了以后,你要是问大家还要去哪儿,答案一般是哪儿都可以。这一群人性格都太随和,也就是没有一个有主意的人,于是就继续停在白房子,在那里聊文学、音乐、电影和说笑话,如果能叫来几个好看的姑娘,特别是对艺术感兴趣的那一种姑娘,那么聚会便会更加有趣。事实上,5年前的漂亮姑娘对艺术还真感兴趣,她们像男人一样阅读,会幻想,而那幻想一般限制在情感领域,她们善意、好奇而希望了解别人,但现在的漂亮姑娘只对图像感兴趣,特别是她们自己的图像,她们更喜欢迷醉于一种可变化万千的物质图景之中。  我还逛过上海的酒吧,广州的酒吧,以及很多别的城市的酒吧,在酒吧里,听各种人说话,发现只有北京的酒吧里才能出现这样一种场景,那就是一群人兴高采烈地谈话,这种谈话十分有趣,即使就是坐在一旁听着也不想离开,而别的酒吧几乎都是一盘散沙。  一般来讲,北京的酒吧以人或事为中心,酒吧的装修也许会叫南方人感到粗糙与简单,但人们会告诉你,这个酒吧聚集着一帮七十年代的人;那个酒吧每到周末,崔健和一帮朋友去演奏爵士乐自娱自乐;另一个酒吧的帮主是王朔,搞文学与电影的人去,经常会被免单;还有一个酒吧里聚着一些搞电影的,有免费自助,还能听到青年导演们在那里谈论电影。这话猛听起来叫你觉得像是来到了二十年代的巴黎,谁让北京名人多呢。当然,这些名人多是文化名人,没办法,在北京要想混得有点意思,多半得有点文化。事实上,简单地说,在北京,任何一个小酒吧都聚集着一小圈子人,大家彼此认识,如果来了一个新人,很快就会被介绍给其他人,也就是与所有人认识,这就是所谓的北京的小圈子主义。这种小圈子主义在我眼里真是说不出的热情,想一想在外地,你得一个一个认识所有人,那有多累啊。有时我真想叫外地“一盘散沙主义”,在那里,酒吧与饭馆的区别不过是由吃改喝罢了。  北京的酒吧里有不少驻唱歌手,他们多半拿着把吉它,唱些自己喜欢的歌。你会发现,这些歌手的歌龄有的竟超过10年,而像社会地位、经济地位之类的东西未发生任何变化。想想看,10年里,他们可干任何事,但他们仍在那里唱歌,这说明他们是真心喜欢唱,他们就喜欢那种生活方式,这是一种真诚,若是想具有这种真诚,非要一点性格不可,他们就有那么一点性格。  要在北京的酒吧里寻找疯狂是很难的,北京人没那么激烈,即使有人喝多了,多半也会有朋友拉住他。就我这些年所见,酒吧的暴力倾向是很少的,倒是酒吧音乐里的暴力倾向越来越多,不过人们多半会在那种音乐里跳跳舞,活动一下坐累的腰身。  人们为什么去酒吧呢?尤其是夜里,每一家酒吧都坐得满满的,叫人感到不可思议。我有时东张西望,得出结论,酒吧的座位肯定没有家里的沙发舒服,音乐又吵得人无法说话,完全没有在家打电话清楚方便,而喝点什么当然要比从超市买的贵,加之烟雾腾腾,灯光昏暗,你在里面几乎无法做任何事。人们为什么去呢?但人们就是愿意去,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寂寞,是寂寞把人们赶到这里来,这里有他们的同类,在同类中,人们也许会稍许感到好受点儿吧。  年轻的时候,我喜欢在酒吧里去寻觅专属于自己的风流韵事,不管别人如何想,我固执地认为,酒吧里的姑娘容易搭上,要不她们为什么趁夜出动,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令人想入非非呢?而且,她们为什么跑到酒吧来呢?事实最终击碎了我的想法,当我回忆起自己几年前在酒吧里不知羞耻、勾三搭四的身影,不禁会在嘴角露出欣慰的笑容,我认为,有不少人也曾像我一样在姑娘方面屡屡失手过,但我不知他们是否会感到欣慰。现在,我的年龄已过限,自感再像年轻时那么骚已不太合适,剪上一个时髦的发式倒能咬紧牙对付,可穿上紧身衣,肚子便会令人恶心地突出来,而紧身裤也会叫我的裆部感到不适,尽管脑子里的下流念头丝毫不减当年,甚至更加炽烈,但一想到就这么冲进酒吧,要是一无斩获地回家,那该是多么地令人羞愤呐!我可不想这么污辱自己一番,然后在深夜回家后,对着镜中里的自己难过不已,心里痒痒得恨不得雇个人劈手给自己一耳光才能舒服点。算了,自尊自爱吧,让年轻人去胡闹吧,北京的酒吧正是为这些人开的。&nbsp&nbsp

    理性和感性常常是擦肩而过/潘石屹

    几个月来我看了三部电影《黑客帝国》(1、2、3),几个月来两位世界建筑大师扎哈·哈地德和维尼·马斯闯入了我的精神世界。这两件事情的发生梳理了一次我的精神世界,使原来模糊的思路,变得好像清晰了一些。  扎哈和维尼都是我们聘请的设计师,来设计我们新项目“SOHO城”的总体方案。  维尼用严谨的、逻辑的数学模型做出了一套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的程序,有电脑的配合,他这一套显得很科学,似乎每一步都是有依据的。但是最后我没有看到一个成型的方案,只看到了一个程序和推理的过程。我告诉他,我现在要吃饭,需要一盘菜,而你只给了我一份菜谱。他告诉我,他是用方法论来解决问题。我想他的意思是说,菜谱有时比菜更重要。这样的说法似乎有一些道理,但我依然感到更多的是困惑。  晚上,我睡不着觉,一直在想菜和菜谱的关系。张欣也睡不着觉,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肯定和我胡思乱想的不是一回事,她很有可能也在想,该请这两个厨师中的哪一位给我们做菜。  第二天,扎哈出场了,她穿的一套衣服很像战袍,像位英雄一样出场。她的方案像大海中的一束浪花,没有一条线是直的,也没有一个面是平的。这样的方案不用过多的讲了,结果就在你的面前,要么用,要么不用。这是一个感性十足的方案。扎哈讲到一半时,我告诉给我翻译的傅滔,就是她了。傅滔说,我要做好心灵承受打击的准备了。这个感性十足的方案对学建筑的人来说确实是难以接受的,心灵是要受到打击的。是不是只有理性是对的,感性全是错的?  二十年前,一本叫《第三次浪潮》的书影响过我,它给我描绘了信息时代的未来和大方向。  五年前有本《数字化生存》的书也影响过我,它具体地讲了信息时代的生活方式和机会。今天的三集《黑客帝国》影响了我,它是用哲学思维和语言来分析信息时代。黑客帝国之父认为,世界和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是可以用一个完美的数学模型来描述的,电影中经常说到的一句话:“你是网络世界中的一段程序”,我想我连一段程序都不如,只是一个手机号码和一个E-MIL的地址。朋友要离开我,只要在他的通信录中删除我的手机号和E-MIL地址,我就在他的世界不存在了。黑客帝国之父要追求世界的完美无缺,可以用一个精确的方程式来表达,而主人公尼奥在他的眼中只是在数学运算中没有除净的余数。在他看来世界的本质是理性的,是逻辑的。很像设计师维尼的思维和方法,用方法论和程序就会出来必然结果,事物的结果,总是原因、选择,产生必然结果。  黑客帝国电影中的先知,就不相信这一套,她认为,世界是随机的、偶然的,“奇迹总会出现的”。很像扎哈的观点和解决问题的方法。电影中尼奥掉到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中间回不来了,他在火车站遇到了一对夫妇和小女儿,他们告诉尼奥,他们三人是程序。尼奥问,程序也有爱吗?男人告诉他,爱是一种状态。状态是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的。我们的思维和生存的世界太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了,时间和空间像两只强有力的巨手牢牢地压制着我们的思维,让我们喘不过气来。理性的思维,也限制了我们的知觉和灵感,让我们听不到大自然的声音和对我们的劝告和呼唤。状态是不受时间和空间的束缚的,如爱。  一部小说可以把人们带到虚拟的世界,比如琼瑶的小说就把许多小女孩带到过虚拟的世界。一部电影可以把人带到虚拟的世界中去,看《卖花姑娘》时我曾留下不少的眼泪。电脑更会把人带到虚拟的世界去,让我们越来越远离大自然,看不到也听不到真实的世界。电脑要再按这样的速度发展100年,我们人类会离真实的世界很远很远。  电影《黑客帝国》中的法国人开火车把尼奥他们带到了现实的世界,小女儿遇到了先知,她们俩在一起揉面和糖果。先知告诉她“糖果也是需要爱的。”看到这里,我似乎明白了一些我原来不明白的东西,但还是说不清楚。  电影的结尾,黑客帝国之父和先知在一个公园内相遇了,这里有一段对话,背景好像是美国的纽约,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感性和理性终于相遇了,对话了。几百年来,感性和理性总是擦肩而过。世界的本质是感性的,理性是手电筒照亮夜空中的一小部分,如果把这一小部分误认为是世界的全部,那就错了。  看到了现实中扎哈和维尼的对话。我心中的感性和理性的对话也开始了。&nbsp&nbsp

    自由地掐蛋

    传说中猪原本是山野中自由奔驰的动物,自己觅食,虽有凄风惨雨的日子,像其他的动物一样,倒也自在逍遥。某一天撞见了人类,很得人类的欢心,于是跟着人类一起回到世间。原本只是想做做客感受两天清福的猪,在连续过了一段此类饭来张口,困来卧头的生活之后,就再也打不起回山野的心思了。慢慢的,心宽体胖,看见食物,只顾傻笑,全然看不见送食者视其体态的垂涎。  从此,猪世世代代成了人类的作下餐,身边肉;而猪呢,失去了自由,还仿佛乐得屁颠屁颠的。  猪和人到底是种什么关系,很难说清楚,猪的生活既为人所不耻,又为人所羡慕,甚至于爱人们之间最动人的呢称也是小猪,猪崽地叫着。如同在猪的问题上至关重要的另一环,自由和安逸,懒惰与勤奋,思辨及蠢顿,有知的生或无知的死……到底哪一个才是更为可取的呢?!  常常是这样,我们想要的越到,得到的越少;回忆的越多,把握的越少;痛苦的越多,感恩的越少;购买的越多,拥有的越少……学哲学,学文学,学历史,学社会学,信基督,拜佛教,念咒语……一切的一切都不管用,该走的都已经走了,该来的也已经来了,该混沌的却依然混沌着,该不自由的依然不自由着,砍了别人同时又伤了自己。  如果人生是一出不落幕的大戏,人就是戏里的台词,你方唱罢我念白,什么都可以说,什么都可以讲,除了猪。&nbsp&nbsp

    音乐与时代/莫言

    1955年生,山东高密人,中国当代著名作家。1976年,应征入伍。1984年,考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曾在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文学创作研究生班深造,获硕士学位。现在检察日报社影视中心从事创作。成名作是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卡》。系列小说《红高粱家族》,在文坛引起了轰动。此作获得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等多项奖,经张艺谋演绎后的电影《红高粱》获得了柏林国际电影节金熊奖。  1977年初,我在黄县当兵,有一天跟着教导员去团部听“揭批四人帮”的辅导报告。会议结束时,天已黄昏。我们推着自行车走出团部大院。遍地都是残雪泥泞,寂寥的大街上没有一个人影。无声无息,只有我们的自行车轮胎辗压积雪的声音。突然,团部的大喇叭里放起了电影《洪湖赤卫队》的著名唱段:洪湖水呀浪呀么浪打浪,洪湖岸边是呀么是家乡……我的教导员,一个“文革”前的高中生,身体在车子上晃晃,便猛地刹住车子,跳下来,回过头,朝着团部的方向,仰着脸,听。我看到他的眼睛在昏黄路灯的映照下闪闪发光。我感到周身被一股巨大的暖流包围了。我朦朦胧胧地感觉到:寒冬将尽,一个充满爱情的时代就要来临了。这歌声把我拉回了童年。“二呀么二郎山高呀么高万丈”更把我拉回了童年。炎热的童年的夏天,在故乡的荒草甸子里,在牛背上,听到蚂蚱剪动着翅膀,听到太阳的光芒晒得大地开裂。用葱管到井里去盛水喝,井里的青蛙闪电般沉到水底。喝足了水,用葱管做成叫子,吹出潮湿流畅的声音,这就是音乐了。  时光又往前迅跑了几年,我考上了解放军艺术学院。上音乐欣赏课,老师姓李名德伦,是著名的指挥家。他讲了好半天,从秦皇汉武讲到了辛亥革命,只字不提音乐,我们都有些烦。我说,老师,您就少讲点,能不能对着录音机给我们比划几下子呢?他很不高兴地说:我能指挥乐队,但我不能指挥录音机。同学们都笑我浅薄。我一想也真是胡闹。人家是那么大的指挥家,我怎么能让人家指挥录音机呢?  我还写过一篇题名《民间音乐》的小说呢,读了这篇小说的人都认为我很有点音乐造诣,其实,小说中那些音乐名词都是我从《音乐欣赏手册》里抄的。  我们村子里有一些大字不识一个的人能拉很流畅的胡琴。他嘴里会哼什么手里就能拉出什么。他闭着眼,一边拉一边巴嗒嘴,好像吃着美味食品。我也学过拉胡琴,也学着村中琴师的样子,闭着眼,吧嗒着嘴,好像吃着美味食品。吱吱咛咛,吱吱咛咛,母亲说:孩子,歇会吧,不用碾小米啦,今天够吃了。我说这不是碾小米,这叫摸弦。我们不懂简谱,更不懂五线谱,全靠摸。那些巴嗒嘴的毛病,就是硬给憋出来的。等到我摸出《东方红》来时,就把胡琴弄坏了。想修又没钱,我的学琴历史到此结束。那时候,经常有一些盲人来村中演唱。有一个皮肤很白的小瞎子能拉一手十分动听的二胡,村中一个喜欢音乐的大姑娘竟然跟着他跑了。那姑娘名叫翠桥,是村中的“茶壶盖子”,最漂亮的人。最漂亮的姑娘竟然被瞎子给勾引去了,这是村里青年的耻辱。从此后我们村掀起了一个学拉二胡的热潮。但真正学出来的也就是一个半个,而且水平远不及小瞎子。可见光有热情还不够,还要有天才。  我家邻居有几个小丫头,天生音乐奇才,无论什么曲折的歌曲,她们听上一遍就能跟着唱。听上两遍,就能唱得很熟溜了。她们不满足于跟着原调唱,而是一边唱一边改造。她们让曲调忽高忽低,忽粗忽细,怪一个弯,调一个圈,勾勾弯弯不断头,像原来的曲调又不太像原来的曲调。我想这大概就是作曲了吧?可惜这几个女孩的父母都是哑巴,家里又穷,几个天才,就这样给耽误了。  忽然听到了小提琴协奏曲《梁祝》,很入了一阵迷。这曲子缠绵悱恻,令人想入非非。后来又听到了贝多芬、莫扎特什么的,听不懂所谓的结构,只能听出一些用语言难以说清的东西。一会儿好像宁死不屈,一会儿好像跟命运或是女人搏斗。有时也能半梦半醒地看到原野、树木、大江大河什么的,这大概就是音乐形象吧?谁知道呢!  后来,到了1988年初夏,我在北京当兵,一个夜晚,从朋友家回部队宿舍,骑车穿过一条胡同时,突然听到,从幽暗的胡同深处,传来一声高亢嘶哑的吼叫:妹妹你大胆地朝前走,朝前走,莫回头,通天的大路,九千九百九十九啊——我刹住车子,站在一棵槐树下——树上槐花盛开,香气浓郁,让我感到头晕——静静地等着那个人,高声吼叫着电影《红高粱》的插曲,骑着一辆载满垃圾的三轮车,摇摇晃晃地冲过来。这是一个收集平房区垃圾的农民工。他根本就没有理睬我。他不知道路边站着的人,跟他高唱着的这首歌曲有一定的关系。他的背影和他的歌声消逝在北京的深夜里。我推着车,慢慢走,心中感到,又是一个时代,即将开始了。如果说上一次,十年前,在黄县,电影《洪湖赤卫队》的插曲,让我感受到一个充满爱情的时代的到来,那么,这一次,这样一首歌,又预示着会到来一个什么样子的时代呢?  动荡不安的十年过去,转眼就到了1998年秋天。这时我( 《SOHO小报》文章选集——那一年 http://www.xlawen.org/kan/4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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