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部分阅读
显然填不饱某些人的肚子。刀子不快,刀上不带血,银子就比刀子亮!
养廉的同时,却也绝对不能松懈反贪的问题!
注1:明朝初期将县划分为上、中、下三等。粮十万石以下为上县,知县从六品;六万石以下为中县,知县正七品;三万石以下为下县,知县从七品。后来全部改为正七品。
第一部 登基 第十八章 反贪(上)
放下茶杯,朱棣无意间瞥见杨荣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咬牙切齿,表情变化之精彩简直没法形容。朱棣忍不住打趣道:“杨荣,有了养廉制度之后,地方官员的收入就会远远高于京官。朕准备放你去当个外任官,你觉得怎样啊?”
杨荣一愣,眼球急速转动几圈后,从容答道:“臣是皇上的臣子,不管做京官、当外任,还不都是一样?既然皇上问到了臣,臣就说说心里话。若万岁让臣当个外任官,臣必然三年一小治,五年一大治……不过,臣有幸入值文渊阁,能够经常得到圣上的教诲,实在是喜不自禁,因此臣确实是舍不得离开皇上……请万岁明察。”
史书记载朱棣不苟言笑,与大臣们讨论事情,议而不决之时,脸色更是难看,大臣们战战兢兢,无所适从。每当此时,杨荣便大显身手,三言两语便令“龙颜”大悦了。说起来这次杨荣的应答并无可笑之处,但朱棣仍然忍俊不禁。
“你啊……你这个家伙……”
杨荣这个家伙对外官即将大幅提高收入显然是忌妒的,但这种忌妒却并未冲昏他的头脑——杨荣显然知道待在皇帝身边比放外任更有利,却说得那么好听,说什么舍不得离开皇上。
笑完,看到蹇义正眼巴巴地望着自己,朱棣知道他们都很想知道吏治改革后面的内容。于是也不再故意调他们的胃口。朱棣对杨荣说道:“既然你这么舍得不离开朕,朕也不忍心强令你出京为官。况且,你的能力也不是一郡一县可以局限的……好吧,你先安心待在京城,待品衔升得足够高了之后,朕再考虑是否让你出任按察使、布政使。”
杨荣默想着自己目前的官衔,计算了下按正常速度升到正三品甚至从二品所需要的时间,于是彻底放心了——凭他目前的品衔,即便每年吏部的考评都是卓异,至少也要二十年才能升到正三品。
看着杨荣的表情变化,朱棣差点又笑出声来。他忍着笑,对众人说道:“刚才蹇尚书担心地方官为了一己私利因而横征暴敛,这种担心也并非无的放矢。不过,朕早已想过针对的手段。”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自隋唐创立科举制度以来就产生了一种奇怪的现象:一些布衣白丁在做官之前,家中只有三五亩薄田勉强度日,可是做官之后,家中田产便猛涨,别说数百亩,便是数千亩甚至上万亩也绝不罕见。这些人当中,多数人并非靠俸禄以及皇上的赏赐增加自己的财产,而是利用贪污受贿等违法手段敛财。”
“大明立国时日尚短,太祖皇帝对贪污受贿抓得也很严,因此这种现象目前还不严重。其实以往历朝历代大都建朝之初官场风气都还尚可,但是到了中后期,吏治却无不腐败。若是建立完善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一旦官员财产发生不正常的变化,则可按图索骥进行追查。当然,贪污受贿的官员也知道自家财产异常变化容易暴露其罪行,因此会想方设法进行掩饰。所以,第二步便是加强完善监督制度。”
“太祖皇帝所制定的监督制度其实已经很完善了。朝堂之上有着都察院与六科给事中执掌监察的机构体系与运行机制,其中都察院还有着派遣监察官对地方行政进行定期巡回考察的制度,除此之外,直接受朕指挥的锦衣卫和东厂也有着监视职能。因此,对于监督制度朕只需要稍稍补充几点。”
“首先朕要颁布一条法律:凡是行贿受贿者,告首者无罪。受贿者自首后,受贿财产只要过了明路,其中一半上缴国库,另一半则视为合法所得;行贿者自首除免罪外,行贿财物一律返还。”
说到这里,朱棣停下来观察臣子们的神情。
政治的精髓在于妥协。
从皇帝的角度考虑,自然深恶底下的臣子贪污受贿——因为贪污会使国库受损,受贿会破坏社会秩序。然而人类有着渴望获得更多的可支配资源的本能,从官员的角度考虑,他们掌握着能够令自己轻松获得不当利益的权力,而能够抵制这种诱惑的官员毕竟不多。如此一来,就必须从这对矛盾中找出一个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平衡点。
历朝历代,从来没有过官员自首后不仅无罪,而且其中一半赃款还可以洗白成合法收入的好事。而朱棣之所以反其道而行之,自然不是因为他太善良。说实话,如果剥皮囊草能够杜绝官员的腐败行为,哪怕亲自动手,朱棣也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问题在于:后世已经证明,仅靠残酷的惩罚效果并不明显。所以,朱棣只得另辟蹊径。
行贿受贿最需要的便是信任,而朱棣采取首告无罪的政策后,行贿受贿者相互之间的信任基础就会被破坏殆尽——受贿官员会产生疑虑:行贿者会不会等自己帮他办事之后告发自己?行贿者也会担心:受贿官员会不会刚刚收下贿赂便立即拿下自己,然后去自首?
至于说贪污的问题,也可采取类似的手段。朱棣在穿越前曾经看过一部美国电视剧。主角是一名立志成为一名正直警察的热血青年。成为警察后,与那些收黑钱的同事们合不来,结果被孤立。在经受了多次教训后,终于意识到:哪怕只是做一个基本合格的警察,也不能不与上级和同事搞好关系。在一次巡逻中,的搭档B在执法时有违法行为,被市民告发。B央求帮他做伪证,证明他的执法过程中并未违法。犹豫良久,终于决定帮B做伪证。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当为B做了伪供后,B却反过来作为污点证人出卖了。最后,因为做伪证而被开除了警察职务,B却因为成为污点证人而被检察官免于起诉,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看这部电视剧的时候朱棣还小,当时对这一情节极不理解。很长时间之后,朱棣才慢慢理解了这种法律精神的妙处。对于某些合谋串供的犯罪行为,如果不赦免首告者的罪行,那么该共同犯罪行为多半永远不会遭受任何惩罚。赦免首告者的罪行,反倒可以让共同犯下此罪行的其他罪犯接受法律的惩罚——两厢一比较,显然部分罪犯遭受处罚总比所有罪犯都不遭受处罚要强一些。
穿越之后,朱棣便打算在明朝实施这种釜底抽薪之策。
绝大多数贪污行为都不是官员独自可以完成的,因为,官员不可能亲自管理银粮帐目。若是官员贪污之后作为污点证人,结果是官员免罪,所贪污的一半财产成为合法财产,反倒是帮官员做假帐的低级吏员或钱粮师爷却受来严厉的惩罚……那么,还会有吏员或钱粮师爷会愿意帮着官员贪污吗?反过来,参与贪污的低级吏员或钱粮师爷告发官员贪污,除了可以获得一笔奖励之外,还可以避免成为替罪羊。为了鼓励低级吏员或钱粮师爷勇于揭发官员的贪污罪行,朱棣甚至愿意为此专门提供一笔资金,帮助低级吏员或钱粮师爷远走他乡改头换面开始新的、富裕的生活。
底下这几位没一个傻的,慢慢琢磨皇上刚才的那段话。虽然未必能够想得非常透彻,但他们仍然忍不住脸色大变。
杨荣硬着头皮强笑道:“皇上,此举容易导致官场不安,给小人造作攻讦党争空隙,也容易给奸民有可乘之机。请皇上三思。”
夏元吉向来生活俭朴、廉洁自守。在另一个时空里,他因为进谏而获罪,家被抄没时,家中除皇帝赐钞千贯,仅余布衣、瓦器。他的弟弟到北京看望他,临走时,身为户部尚书的夏元吉只送了弟弟二石米。这样一个廉洁自守的君子自然不会担心将来收不到贿赂或是被行贿人告发,但是他同样对朱棣的这种想法颇有疑虑。
“皇上,臣也认为此举恐非大明之福。兴小人讦告之风是武周理国之法,然武周却一世而终……”
朱棣不以为然。“无武则天整顿吏治恐无大唐开元盛世,况且朕也不会象武则天那样任用酷吏。行贿多半是为了谋求不法利益,因此朕可规定:行贿者先行告发必须有明确的证据。所谓的明确证据,无非是不该打赢的官司打赢了,不该升的官升了什么的。”
沉吟片刻,朱棣又补充道:“也有些情况比较麻烦,比如说在两可之间的事情,又比如说索贿。两可之间的事,例如说争坟地、争水源这类事多半由地方官一言而决,和索贿一样,事后并不容易找出明确的证据。这样吧……没有明确证据而告发官员者,该案并不立案,行贿财物并不返还,但将来事发后该首告者可以免罪。受贿官员若无明确证据先行告发,其中一半贿款仍然成为合法收入,但不追究行贿者责任。”
“杨士奇,你按朕的这个思路发一道明旨,另外强调一点,凡因行贿受贿以及贪污而被审查者,若供认不讳,则罪减一等。另外再发一道大赦天下的旨意:从即日起到永乐元年,除十恶不赦之罪,其余罪行均减一等。就这个意思,文字你自己斟酌。”
第一部 登基 第十八章 反贪(下)
黄俨将杨士奇引到一旁,铺好纸便橐橐磨墨。待朱棣说完,杨士奇重复背诵了一遍,见朱棣并无异议,略一属思,便即动笔。
其他人默默咀嚼皇上的话。若是不该打赢的官司打赢了,不该升的官升了,傻子也知道其中有猫腻。没有明确证据告发官员不会立案,倒也不至于兴起小人讦告之风。反过来说,受贿官员自首倒是有些便宜,哪怕没有明确证据,但至少可以将贿金的一半转为合法收入。
太祖皇帝血腥恐怖的执政方式才结束不久,大臣们压根没指望明朝会象宋朝那样优待士大夫。然而在传统的观念中,士大夫毕竟与布衣百姓不同,若是没有丝毫优待,那也太伤自尊了——如今看来,当今皇上显然是非常优待士大夫的:贪污受贿若是供认不讳便可罪减一等,这基本上意味着免除了因贪污受贿而被判死刑的可能——若是百般抵赖不肯承认罪行,那便相当于找死。这种故意找死的人,谁会同情?
而且,从即日起至永乐元年期间,除十恶不赦之罪外其余罪行均减一等。这样看来,当今皇上对于吏治的整顿看似严厉无比,但实际上却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供认不讳者减罪一等,大赦期间又减罪一等,即便因贪污受贿犯下了死罪,减来减去,一下子便可由死罪减至有期徒刑。
真乃仁君啊……
杨士奇“刷刷刷”将圣旨写完后交给朱棣。朱棣看了看,随手将之放在书桌上。
对于大臣们的心思,朱棣毫无所察。他并不是什么刀子嘴豆腐心,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决定是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为了减少维护法律的成本;二是认为贪污六十两白银就判死刑确实重了些;三是大赦期过后,供认不讳只能将死刑减为流刑,而将之移民与将之处死两厢一比较,显然将犯罪官员移民能够获得更大的社会效益。
“接着说吏治的问题。刚才说了要鼓励行贿受贿者相互告发,这是为了破坏小人之间的勾结基础。但是光这一条恐怕还不够。”
“所以,朕还准备增加一条对侦破贪污受贿、盘剥勒索地方案相关人员的激励制度:凡是因贪污受贿或横征暴敛而被抄没的家产,其中一半作为奖励给予参与此案的相关人员,而另一半则运入赃罚库,作为养廉银定期向京官发放。这样一来,地方官员疯狂敛财然后向京官行贿寻求保护伞的可能性便会大为减少。要知道,办案人员若依法办案则能够合法获得一半的抄没家产,贪官却未必舍得将一半以上的家产用以行贿——即便贪官舍得,可是除了巡按之外还有锦衣卫同样拥有监察之权,若无点石成金之术,贪官们哪有那么多家产用来行贿?同时,地方上的贪官污吏受京中权臣保护的现象也会消失。毕竟贪官的另一半家产将会成为京官的养廉银,若权臣保护地方上的贪官,必然会犯下众怒。”
郁新咳嗽一声说道:“皇上,官员横征暴敛或是受贿所得倒也罢了。官员的贪污所得原本却是国库的财产,若是将抄没所得如此分配,那么国库将会有所损失……”
朱棣沉吟片刻,答道:“贪污所得同样处置!朕只当是专门从国库中拔出那笔钱用来治理官场风气了。你要知道,对于一个国家而言,最最重要的便是吏治。历朝历代,若是遭遇巨大天灾,只要国家救治得力,挺一挺便过去了;外敌强悍也不可怕,汉朝初期匈奴非常强大,然而经过文景之治的积累之后,汉武帝却能够将匈奴打得逃离故土;唯有吏治毁败,那便病入膏肓再也无可救药——历史上,何曾有过吏治毁败还能延续很长时间的国家?”
朱棣歇了口气,继续说道:“这项激励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否则可能导致拥有缉捕审判之权的官员为了发财而丧心病狂地制造冤案。平民出身的清官应该不会遭此噩运,但富绅家庭出身的官员以及功勋之后、宗室都可能成为无辜受害者。若是抄一人之家,可使众人均富,那么都察院和给事中监督、大理寺复核也未必愿意惹出众怒,毕竟‘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嘛。”
“这样吧,凡罪名可导致判决抄没家产的案子一律要成立陪审团。陪审团成员定为九人,分别由三名功勋子弟、三名秀才再加三名足额缴纳人头税的布衣百姓组成。为避免陪审团成员在审案过程中遭受疑犯家属骚扰威胁以及事后遭人报复,其成员名单必须保密。在审案过程中陪审团成员也不露面,只是在类似科举考试的封闭式小厢房内旁听。审案结束后,由陪审团成员投票表决疑犯是否有罪。主审官若与陪审团意见一致,则由主审官进行判决。若不一致,则将案件交给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联合组成的三法司会审,最后由朕裁决。”
“众卿觉得如何?”
没谈及将陪审团制度引入地方,并不是朱棣忘了,而是他本来就没打算这么做。
不将陪审团制度向地方推广的最大障碍是成本过高。陪审团成员的选拔需要一个专门的、独立的机构来办理,若是由知县或者其他官员指定,显然其公正性无法保证——如果无法保证其公正性,陪审团制度还有什么意义?
明初官员极少,县机构只设知县一员,正八品县丞一员,正九品主簿一员,从九品典史一员,若是一县户数不足2200户,则县丞、主簿裁去,由典史执掌丞、簿之职务。如果为了陪审团成员的选拔而额外增设一个独立的机构,显然会导致官僚机构迅速膨胀。退一步说,即便朱棣宁愿扩大官僚机构也要保证陪审团制度的推行,但还有一个问题没法解决。
陪审团成员只能是义务劳动或者顶多拿点象征意义的津贴,否则封建社会那少得可怜的财政收入根本无法承受。那么,谁会愿意成为陪审团成员?
稍微复杂一点的官司当中,证人是很倒霉的。隔三差五地去衙门作证倒也罢了,有些官司数月甚至几年都没办法了结,搅在当中的证人不死也得脱层皮。如果有钱有闲,那么成为陪审团成员消遣一下倒是可以。反之,平民百姓们多半会认为充当陪审团成员是件苦不堪言的差役。
由此可见,在国家财政并不富余的前提下,推行陪审团制度反而会演变成扰民之举。初衷再好也没用,还是得结合实际情况。
在朱棣正在遗憾陪审团制度无法推广时,底下的大臣们却连在京城实施陪审团制度也不愿意接受。
郁新、蹇义、夏元吉、杨士奇均面面相觑。朱棣的这个想法太过新奇,虽说他们当中没人是刑部或大理寺官员,但是由于官本位的习惯思维,他们仍然接受不了让布衣百姓参与审案。
看出臣子们不愿附合自己的意见,朱棣的脸色渐渐沉了下来。
见此刻气氛不妙,杨荣赶紧站了出来。
“皇上此心乃是尧舜之心,亦是社稷之福。”
郁新黑着脸向杨荣质问:“说一千道一万,平民百姓怎么能拥有审案权?而且还是针对官员的审判!长此以往,官员不堪羞辱之苦,何以用命?民心浮动,国本难固,人怨而神怒,国将不国矣!”
杨荣微笑着反驳:“郁尚书,平民百姓自古以来就是有审判权的。最开始家主可以随意杀害奴婢,后来逐渐发展为家主必须有充足的理由方可杀死奴婢,到了元朝,若是杀死奴婢,则需罚争一百零七两……至于本朝,太祖皇帝宅心仁厚,下令不许杀害奴婢。但家主仍然对奴婢拥有一定的审判及处置权。”
“凡属违反政府法令、地方惯例和族规家法的行为,族长或是家主都可以过问。犯有过失行为的族人或是奴仆必须向族长或家主出具伏罪文约,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不再违犯。不仅如此,族长或家主还可以直接亲自惩罚相关人员,或者罚款、或者罚谷,甚至施行体罚,责打板子。诸如私设公堂,捆绑责打,草菅人命的事例其实并不罕见。”
“更何况,太祖皇帝也曾经规定:普通百姓只要发现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们绑起来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检查站必须放行,如果有人敢于阻挡,不但要处死,还要株连九族!由此可见,皇上允许布衣百姓参与审案完全符合太祖皇帝的治国方略。”
蹇义见朱棣露出赞许的神情,急忙站出来说道:“功勋子弟和秀才倒也罢了,若是让顽钝无知的村夫参与审案,岂不是容易造成冤假错案?”
朱棣此时的心情已经好多了,因此和颜悦色地对蹇义说道:“如果一切是清清楚楚、一目了然的话,一般常人的智力就足以判断了。若是案情复杂,常人无法判断,自然应当将案件交给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联合组成的三法司会审,最后由朕裁决。这样处理,难道有什么不妥当吗?”
一开始大家还琢磨着应该怎样对杨荣进行反驳,可杨荣扯出了太祖那面大旗,结果众人都绝了反驳的心思。蹇义倒是尝试将不识字的平民百姓剔除出去,可皇上说的道理又没办法辩驳。继续反对显然是不知好歹了。
刚才见皇上脸色沉了下来,几个人心里多少有些惴惴不安。现在见皇上又恢复了和蔼的神情,况且这种思路确实不好反驳,这几位都是人精,谁不会就坡儿打滚下台?
郁新、蹇义等人向朱棣一躬说道:“皇上圣明。”
注1:若合谋犯罪都踊跃出卖同伙,必然可以节省大量刑侦费用。
第一部 登基 第十九章 人耕十亩太少(上)
和臣子们在小范围内讨论了役法改革、税法改革和吏治改革的大纲之后,朱棣以为接下来的日子会轻松许多,但事实上却不然。
在朱棣的设想中,那些改革的细则由六部相关官员以及文渊阁学士详细讨论,得出结论后,再将结果报上来。如果细则大致没什么问题朱棣就下旨实施,若是觉得不妥就写上自己的意见,然后让官员们重新讨论。
大约是登基之后表现得太过温和了吧,官员们对朱棣批示的意见并不完全唯命是从,不少经过第二轮讨论的细则仍然没有根本性的变化。
遇上第二种情况,朱棣只得将相关官员召进宫一起讨论。
由于观念不同的缘故,朱棣往往需要费很多口舌才能让官员们理解并认同自己的意见。每次说得口干舌燥时,朱棣总有一股喝令侍卫将某个或某些敢于反驳他的官员拖下去痛打二十大板的冲动——最生气的时候,他甚至恨不得将反对者直接从肉体上消失掉。不过,朱棣终究没有这样做。
朱棣如此克制倒不是为了培养民主的土壤,穿越之前他就不觉得民主制度具有绝对的优势,对于这个年代,朱棣更不可能去青睐那绝对不合时宜的民主制度。真正的原因在于,后世一些很好的措施在这个年代确实行不通——陪审团制度就是典型的例子。虽然拥有燕王的记忆,但集思广益毕竟能够少犯错误,因此朱棣只得尽力克制自己的脾气,免得让朝堂上彻底成为一言堂,最终导致自己犯下严重的错误。
另外,朱棣能够成功克制自己的脾气,杨荣在其中多少也有些的功劳。正如历史中所记载的那样,议而不决之时,朱棣的脸色就会变得很难看,于是大臣们便战战兢兢、无所适从。这时,杨荣便大显身手,三言两语便使得“龙颜大悦”。
朱棣最讨厌的就是某些官员根本不讲逻辑,开口闭口只是祖宗成法。杨荣的方法很取巧,那就是引用古人说过的话——古人说过的话实在太多,想要从中找到支持自己的证据实在再容易不过了——虽然从“古人云”中找出反驳的证据也很容易,可问题是每当杨荣举出相应的例子后,朱棣很快就会拍板。冥顽不化的官员们以“祖宗成法”为盾,而杨荣则以“古人云”为矛,到底是矛利还是盾固毕竟不是一时半会可以分辨出的。这时朱棣再打出“皇权”这张王牌,趁势取胜倒也不难。
多次与思想僵化的朝臣辩论之后,朱棣倒是理解了欧洲为什么会打着文艺复兴的幌子发展资本主义思想。封建思想确实很顽固很强大,新思想要取胜只能取巧——若欧洲人不打文艺复兴的幌子,而是直接说思想创新,教会不使用暴力手段制止才怪!
这段时间里总的来说,朱棣是很郁闷的。因为,工作比想象的要多;大臣们的观念普遍都很陈旧;而且,他还必须克制自己的情绪——现在,朱棣终于理解了历史上为什么有些前期还算勤政的皇帝,但后来却变成了怠政的昏君。说实话,做个昏君比做个明君痛快多了。
这段时间里,几乎每次看到臣子们讨论的改革细则与自己所想不符时,朱棣总是会很不高兴。不过凡事都有例外,在确定累进制税率细则时,臣子们的讨论结果是建议以十亩为基准实施累进制税率——这便是中国官场的通病了,什么时候都不会缺少喜欢揣摩圣意的臣子。朱棣说一声搞累进制税率,下面的人就以为朱棣热衷于增加国家的赋税收入,于是建议将累进制税率的基准定为十亩。
看到这份与自己原意不符的奏折时,朱棣倒是颇为高兴。他高兴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官员们拍马屁,而是因为这份奏折让他想起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将累进制税率实施的基准设定为一百亩,朱棣是有过充分考虑的。只不过,当时与大臣们讨论时没人质疑将基准定为一百亩是否合适,结果他就忘了说那件与之相关的事。
要说呢,“人耕十亩”是这个时代江南普通农户经营规模的一个大概估计,也就是说,一个拥有十亩地左右的农户家庭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自耕农了。仅从这个角度考虑,将累进制税率的基准定为十亩倒也并非不行。可是如果真的将累进制税率的基准定为十亩,那却有违朱棣的初衷。
如今有官员提出这件事,朱棣自然要顺势向臣子们详细宣传自己的观点。
中国是世界上机械发展最早的国家之一。中国古代在机械方面有许多发明创造,在动力的利用和机械结构的设计上都有自己的特色。中国劳动人民很早以前已经懂得用牛、马来拉车了。还在奴隶社会的时候,牲畜力己被利用到农业生产方面,当时人们除了利用牲畜驮拉运输外,还利用牲畜来帮助耕田和播种。
在中国古代,一开始是有专用牧场用来牧牛的。《周礼》:“以岁时稽其人民,而授之田野”,“辨其野之土上地、中地、下地,以颁田里。上地,夫一廛,田百亩,莱五十亩,余夫亦如之;中地,夫一廛,田百亩,莱百亩,余夫亦如之;下地,夫一廛,田百亩,莱二百亩,余夫亦如之”。也就是说,那时候用于种植和用于畜牧的土地面积是大体相同的。
其后,对养活人口能够起更直接作用的种植业在与畜牧业的争斗中渐渐占据了上风,于是用于畜牧的土地面积逐渐缩小,直到牧田基本消失,人们只得改牧牛为放牛。这个时期中国内地的畜牧业基本实行的是谷草轮作,也就是说,在农作物收获之后,利用农隙之地进行放牧或种植牧草,这种办法从先秦到明清实行数千年之久。收后放牧虽然不会对庄稼产生什么直接的影响,但也会影响某些农事的安排,比如说会限制晚稻等后作的发展。因此到了后来,放牛也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则是縻牛。所谓縻牛,就是将牛拴在一个较为固定的地方食草。
由牧到放,由放到縻,实际上等于养牛的土地越来越少。唐宋之际开始,已有人因无牛而被迫用铁搭代替牛耕。縻牛开始之初,问题还并不十分严重,当时江南一带的耕牛还是比较充裕的。可是进入南宋以后,随着多熟制的盛行,实际用于养牛的土地越来越少。比如南宋初年,长江下游的一些地区还可以通过“大为塍垄,俾牛可牧其上”的方式,提供部分的养牛土地,但到了明朝以后,塍垄上普遍种上了田塍豆,使在田塍上牧牛的基本条件也遭到了破坏。结果,宰杀就成为一种无奈的选择,牛只数量的减少随后便成为一种无法阻挡的趋势。农民不养牛,自然就没有牛去拉犁,于是牛耕也就逐渐被人力铁塔所取代。
中国古代的农业长期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甚至到了民国初期,中国的亩产仍旧不比已经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美国低。中国在公元前2世纪就发明了多管种子条播机耧车,这种播种系统在效率上至少是欧洲系统的10倍,而换算成收获量的话,则为欧洲的30倍。欧洲第一个真正条播机是杰思罗·塔尔发展起来的。公元1700年后不久,此机便已生产,对其叙述发表于公元1731年。但欧洲的这种及其后那些类型的条播机既昂贵又不可靠。在十八世纪以前,中国在农业生产率方面与西方相比,基本上前者相当于“发达国家”,而后方则是“发展中国家”。同后世一样,形成这种巨大差距的根本原因在于科技上的差异。
遗憾的是,当塍垄上普遍种上了田塍豆,导致牲畜业进一步萎缩之后,中国的种植业便开始了倒退。尽管从养活的人口来看,明清时期的农业仍有发展。以单产而言,十七世纪时中国每公顷耕地的大米产量已达到2.3公吨,这是现代以前农业技术理论上的最高产量。然而令人沮丧的是,土地的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劳动生产率却在下降。导致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便在于人耕取代了牛耕。
由于一牛可抵七到十人之力,因此少一头牛就相应地要补充七到十个劳力,这便导致农村对劳动力有着非常旺盛的需求。而人口的增加则反过来又压迫畜牧业的生存空间,导致牛力愈加缺乏,于是以人力代替牛力更加盛行,然后便是新一轮的对更多劳动力的需求……这种恶性循环,除非爆发旷日持久的全面性战争或是类似欧洲黑死病的瘟疫,否则几乎不可能中止。
朱棣自然不会傻到脱离实际地去期望让这个时代的农业能够跑步进入机械化大生产阶段,但他也绝不能容忍“人力取代畜力”的历史倒退。
从自然规律讲,只要地多人少,那么牲畜业自然会慢慢恢复元气,进而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毕竟,中等之牛日可犁田十亩,一牛可抵七至十人之力,耕耘多用牛功,既省费,也省功。然而朱棣觉得仅仅依靠开展殖民活动来保障人均拥有足够的农田还不够,他决定充分利用行政手段来鼓励农民养牛。
第一部 登基 第十九章 人耕十亩太少(下)
朱棣没有接受那名官员关于“以十亩之限作为累进制税率的基准”的建议,而是新增了一个税种:五十亩以上者,每亩额外征收十文“无牛税”,养牛一头,免征五十亩田的“无牛税”。
对于这个新增税种,大臣们大多持谨慎欢迎的态度。毕竟,无论是士大夫还是乡绅普遍都是崇本抑末的保守心理或者所谓的儒家观念,也就是说,农业在他们的心目中总是放在第一位的。
虽说这个新增的税种会给“有田五十亩以上但无牛”的家庭增加负担,但对于家境较好的所谓“上农”来说,他们有能力维持少量的耕畜,采取牛耕对他们实际上是有利的。而且,由于一牛可抵七至十人之力,一旦耕牛增加,那么单位面积上土地承载的人口就会减少,于是人均粮食的拥有量也会增加。这样,一旦发生特大自然灾害,在有着充足存粮的前提下,灾民被饿死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减少。再退一步说,即便灾情太过严重,当地存粮和国家救济均无法满足当地灾民的最低生存保障,那么还有耕牛可以作为食物——至少可以减少易子而食的现象。
总而言之,“无牛税”的推出可以增加人均粮食拥有量。对于这一点,明朝的官员自然非常欢迎。
除此之外,推出“无牛税”还有一个附带的好处。
累进制税率所造成的额外赋税无法避免,“无牛税”却很容易规避。为了规避“无牛税”,田产较多的富户就必然会养较多的牛,于是大量耕牛的饲养就会形成一个问题。
由于人口压力的增加,从唐宋时期开始就出现了多种土地利用形式,将一切可以利用的土地都尽可能地开垦出来进行粮食种植,甚至连山区也因为梯田的开发,使得一些地方竟然达到了“水无涓滴不为用,山到崔嵬犹力耕”的地步。古今中外,尽管某些特定的历史时期会出现短暂的回潮,但总的趋势还是牧地让位于农田。因此,纯粹的退耕还牧是不用考虑的,富户们多半还是会选择以“谷草轮作”的方式养牛。
在朱棣看来,以“谷草轮作”的方式养牛也行,但还不够好。朱棣并非农业专家,他只是凭感觉认为这个时代最好的方式应该是所谓的“诺福克轮作制”。这种四圃制是以小麦、芜菁、大麦和三叶草轮番种植。它的理论基础是种过三叶草的地方小麦生长得更好,种过小麦的地方芜菁生长得更好,种过芜菁的地方大麦生长得更好,种过大麦的地方三叶草生长得更好。
用这样的循环方式,不仅使休闲的频率降低,还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芜菁和三叶草增加单位面积的载畜量的同时,也就增加了肥料的供应。畜肥是这个时代主要的肥料,畜肥量的增加,可以提高土壤肥力和谷物的产量。除此之外,芜菁和三叶草还可以直接地作用于土壤。芜菁和中耕结合在一起可以取得抑草作物的作用,三叶草做为一种固氮的豆科作物,可以增加粮食作物所必需的营养供应,对于提高谷物的产量起到重要的作用……
只可惜芜菁和三叶草的原产地在欧洲,目前中国到底引进了没有还无法确定。不过,中国的劳动人民极具智慧,只要知道了原理,即便没有芜菁和三叶草,也必然会找出符合中国国情的相应植物,进而发明中国式四圃制轮作法。只是朱棣不能肯定“中国式四圃轮作法”到底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发明出来,因此只能先将四圃轮作制放一放了。
退而求其次,朱棣准备在没有更好的方法前先劝导富户们采取二圃式轮种法。所谓二圃式轮种法就是以二分之一的土地播种农作物,另外二分之一则为休闲地。采用二圃式轮种法的好处显而易见,那就可以在休闲地放养牛羊猪等牲畜,一方面可以使土地获得更多的肥料,使得这片土地在下一年度作为农田生产时能够达到更高的产量,另一方面,富户们还可以获得放牧的收益。在土地足够多而人力较贵的前提下,显然二圃式轮种法比单纯地种植农作物更加有利。既然人性是趋利避害的,那么朱棣自然也就不需要用行政手段粗暴干涉农民改变现有的种植方式,只需要一丁点提示也就够了。
朱棣并没有海瑞式的仇富心理,因此对于富户能够获得更多收益乐见其成。更令朱棣期待的,则是大明子民饮食结构的改善——富户们获得放牧收益的同时,普通民众自然也拥有了更多更便宜的肉食来源。在原来的平等空间里,由于畜牧业的萎缩,用于耕地的畜力尚且不足,用于肉食的牲畜自然更少了。明清时期,英国的农民以及劳工等低层阶级的人平时可以吃到肥腊肉、肥咸肉、干奶酪以及粗面包,平均起来每人每天有三镑肉食,而与此同时,中国的市镇手工业工人却在为一人一月一斤猪肉的供应而斗争。( 永乐大帝 http://www.xlawen.org/kan/5579/ )
养廉的同时,却也绝对不能松懈反贪的问题!
注1:明朝初期将县划分为上、中、下三等。粮十万石以下为上县,知县从六品;六万石以下为中县,知县正七品;三万石以下为下县,知县从七品。后来全部改为正七品。
第一部 登基 第十八章 反贪(上)
放下茶杯,朱棣无意间瞥见杨荣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咬牙切齿,表情变化之精彩简直没法形容。朱棣忍不住打趣道:“杨荣,有了养廉制度之后,地方官员的收入就会远远高于京官。朕准备放你去当个外任官,你觉得怎样啊?”
杨荣一愣,眼球急速转动几圈后,从容答道:“臣是皇上的臣子,不管做京官、当外任,还不都是一样?既然皇上问到了臣,臣就说说心里话。若万岁让臣当个外任官,臣必然三年一小治,五年一大治……不过,臣有幸入值文渊阁,能够经常得到圣上的教诲,实在是喜不自禁,因此臣确实是舍不得离开皇上……请万岁明察。”
史书记载朱棣不苟言笑,与大臣们讨论事情,议而不决之时,脸色更是难看,大臣们战战兢兢,无所适从。每当此时,杨荣便大显身手,三言两语便令“龙颜”大悦了。说起来这次杨荣的应答并无可笑之处,但朱棣仍然忍俊不禁。
“你啊……你这个家伙……”
杨荣这个家伙对外官即将大幅提高收入显然是忌妒的,但这种忌妒却并未冲昏他的头脑——杨荣显然知道待在皇帝身边比放外任更有利,却说得那么好听,说什么舍不得离开皇上。
笑完,看到蹇义正眼巴巴地望着自己,朱棣知道他们都很想知道吏治改革后面的内容。于是也不再故意调他们的胃口。朱棣对杨荣说道:“既然你这么舍得不离开朕,朕也不忍心强令你出京为官。况且,你的能力也不是一郡一县可以局限的……好吧,你先安心待在京城,待品衔升得足够高了之后,朕再考虑是否让你出任按察使、布政使。”
杨荣默想着自己目前的官衔,计算了下按正常速度升到正三品甚至从二品所需要的时间,于是彻底放心了——凭他目前的品衔,即便每年吏部的考评都是卓异,至少也要二十年才能升到正三品。
看着杨荣的表情变化,朱棣差点又笑出声来。他忍着笑,对众人说道:“刚才蹇尚书担心地方官为了一己私利因而横征暴敛,这种担心也并非无的放矢。不过,朕早已想过针对的手段。”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自隋唐创立科举制度以来就产生了一种奇怪的现象:一些布衣白丁在做官之前,家中只有三五亩薄田勉强度日,可是做官之后,家中田产便猛涨,别说数百亩,便是数千亩甚至上万亩也绝不罕见。这些人当中,多数人并非靠俸禄以及皇上的赏赐增加自己的财产,而是利用贪污受贿等违法手段敛财。”
“大明立国时日尚短,太祖皇帝对贪污受贿抓得也很严,因此这种现象目前还不严重。其实以往历朝历代大都建朝之初官场风气都还尚可,但是到了中后期,吏治却无不腐败。若是建立完善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一旦官员财产发生不正常的变化,则可按图索骥进行追查。当然,贪污受贿的官员也知道自家财产异常变化容易暴露其罪行,因此会想方设法进行掩饰。所以,第二步便是加强完善监督制度。”
“太祖皇帝所制定的监督制度其实已经很完善了。朝堂之上有着都察院与六科给事中执掌监察的机构体系与运行机制,其中都察院还有着派遣监察官对地方行政进行定期巡回考察的制度,除此之外,直接受朕指挥的锦衣卫和东厂也有着监视职能。因此,对于监督制度朕只需要稍稍补充几点。”
“首先朕要颁布一条法律:凡是行贿受贿者,告首者无罪。受贿者自首后,受贿财产只要过了明路,其中一半上缴国库,另一半则视为合法所得;行贿者自首除免罪外,行贿财物一律返还。”
说到这里,朱棣停下来观察臣子们的神情。
政治的精髓在于妥协。
从皇帝的角度考虑,自然深恶底下的臣子贪污受贿——因为贪污会使国库受损,受贿会破坏社会秩序。然而人类有着渴望获得更多的可支配资源的本能,从官员的角度考虑,他们掌握着能够令自己轻松获得不当利益的权力,而能够抵制这种诱惑的官员毕竟不多。如此一来,就必须从这对矛盾中找出一个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平衡点。
历朝历代,从来没有过官员自首后不仅无罪,而且其中一半赃款还可以洗白成合法收入的好事。而朱棣之所以反其道而行之,自然不是因为他太善良。说实话,如果剥皮囊草能够杜绝官员的腐败行为,哪怕亲自动手,朱棣也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问题在于:后世已经证明,仅靠残酷的惩罚效果并不明显。所以,朱棣只得另辟蹊径。
行贿受贿最需要的便是信任,而朱棣采取首告无罪的政策后,行贿受贿者相互之间的信任基础就会被破坏殆尽——受贿官员会产生疑虑:行贿者会不会等自己帮他办事之后告发自己?行贿者也会担心:受贿官员会不会刚刚收下贿赂便立即拿下自己,然后去自首?
至于说贪污的问题,也可采取类似的手段。朱棣在穿越前曾经看过一部美国电视剧。主角是一名立志成为一名正直警察的热血青年。成为警察后,与那些收黑钱的同事们合不来,结果被孤立。在经受了多次教训后,终于意识到:哪怕只是做一个基本合格的警察,也不能不与上级和同事搞好关系。在一次巡逻中,的搭档B在执法时有违法行为,被市民告发。B央求帮他做伪证,证明他的执法过程中并未违法。犹豫良久,终于决定帮B做伪证。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当为B做了伪供后,B却反过来作为污点证人出卖了。最后,因为做伪证而被开除了警察职务,B却因为成为污点证人而被检察官免于起诉,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看这部电视剧的时候朱棣还小,当时对这一情节极不理解。很长时间之后,朱棣才慢慢理解了这种法律精神的妙处。对于某些合谋串供的犯罪行为,如果不赦免首告者的罪行,那么该共同犯罪行为多半永远不会遭受任何惩罚。赦免首告者的罪行,反倒可以让共同犯下此罪行的其他罪犯接受法律的惩罚——两厢一比较,显然部分罪犯遭受处罚总比所有罪犯都不遭受处罚要强一些。
穿越之后,朱棣便打算在明朝实施这种釜底抽薪之策。
绝大多数贪污行为都不是官员独自可以完成的,因为,官员不可能亲自管理银粮帐目。若是官员贪污之后作为污点证人,结果是官员免罪,所贪污的一半财产成为合法财产,反倒是帮官员做假帐的低级吏员或钱粮师爷却受来严厉的惩罚……那么,还会有吏员或钱粮师爷会愿意帮着官员贪污吗?反过来,参与贪污的低级吏员或钱粮师爷告发官员贪污,除了可以获得一笔奖励之外,还可以避免成为替罪羊。为了鼓励低级吏员或钱粮师爷勇于揭发官员的贪污罪行,朱棣甚至愿意为此专门提供一笔资金,帮助低级吏员或钱粮师爷远走他乡改头换面开始新的、富裕的生活。
底下这几位没一个傻的,慢慢琢磨皇上刚才的那段话。虽然未必能够想得非常透彻,但他们仍然忍不住脸色大变。
杨荣硬着头皮强笑道:“皇上,此举容易导致官场不安,给小人造作攻讦党争空隙,也容易给奸民有可乘之机。请皇上三思。”
夏元吉向来生活俭朴、廉洁自守。在另一个时空里,他因为进谏而获罪,家被抄没时,家中除皇帝赐钞千贯,仅余布衣、瓦器。他的弟弟到北京看望他,临走时,身为户部尚书的夏元吉只送了弟弟二石米。这样一个廉洁自守的君子自然不会担心将来收不到贿赂或是被行贿人告发,但是他同样对朱棣的这种想法颇有疑虑。
“皇上,臣也认为此举恐非大明之福。兴小人讦告之风是武周理国之法,然武周却一世而终……”
朱棣不以为然。“无武则天整顿吏治恐无大唐开元盛世,况且朕也不会象武则天那样任用酷吏。行贿多半是为了谋求不法利益,因此朕可规定:行贿者先行告发必须有明确的证据。所谓的明确证据,无非是不该打赢的官司打赢了,不该升的官升了什么的。”
沉吟片刻,朱棣又补充道:“也有些情况比较麻烦,比如说在两可之间的事情,又比如说索贿。两可之间的事,例如说争坟地、争水源这类事多半由地方官一言而决,和索贿一样,事后并不容易找出明确的证据。这样吧……没有明确证据而告发官员者,该案并不立案,行贿财物并不返还,但将来事发后该首告者可以免罪。受贿官员若无明确证据先行告发,其中一半贿款仍然成为合法收入,但不追究行贿者责任。”
“杨士奇,你按朕的这个思路发一道明旨,另外强调一点,凡因行贿受贿以及贪污而被审查者,若供认不讳,则罪减一等。另外再发一道大赦天下的旨意:从即日起到永乐元年,除十恶不赦之罪,其余罪行均减一等。就这个意思,文字你自己斟酌。”
第一部 登基 第十八章 反贪(下)
黄俨将杨士奇引到一旁,铺好纸便橐橐磨墨。待朱棣说完,杨士奇重复背诵了一遍,见朱棣并无异议,略一属思,便即动笔。
其他人默默咀嚼皇上的话。若是不该打赢的官司打赢了,不该升的官升了,傻子也知道其中有猫腻。没有明确证据告发官员不会立案,倒也不至于兴起小人讦告之风。反过来说,受贿官员自首倒是有些便宜,哪怕没有明确证据,但至少可以将贿金的一半转为合法收入。
太祖皇帝血腥恐怖的执政方式才结束不久,大臣们压根没指望明朝会象宋朝那样优待士大夫。然而在传统的观念中,士大夫毕竟与布衣百姓不同,若是没有丝毫优待,那也太伤自尊了——如今看来,当今皇上显然是非常优待士大夫的:贪污受贿若是供认不讳便可罪减一等,这基本上意味着免除了因贪污受贿而被判死刑的可能——若是百般抵赖不肯承认罪行,那便相当于找死。这种故意找死的人,谁会同情?
而且,从即日起至永乐元年期间,除十恶不赦之罪外其余罪行均减一等。这样看来,当今皇上对于吏治的整顿看似严厉无比,但实际上却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供认不讳者减罪一等,大赦期间又减罪一等,即便因贪污受贿犯下了死罪,减来减去,一下子便可由死罪减至有期徒刑。
真乃仁君啊……
杨士奇“刷刷刷”将圣旨写完后交给朱棣。朱棣看了看,随手将之放在书桌上。
对于大臣们的心思,朱棣毫无所察。他并不是什么刀子嘴豆腐心,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决定是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为了减少维护法律的成本;二是认为贪污六十两白银就判死刑确实重了些;三是大赦期过后,供认不讳只能将死刑减为流刑,而将之移民与将之处死两厢一比较,显然将犯罪官员移民能够获得更大的社会效益。
“接着说吏治的问题。刚才说了要鼓励行贿受贿者相互告发,这是为了破坏小人之间的勾结基础。但是光这一条恐怕还不够。”
“所以,朕还准备增加一条对侦破贪污受贿、盘剥勒索地方案相关人员的激励制度:凡是因贪污受贿或横征暴敛而被抄没的家产,其中一半作为奖励给予参与此案的相关人员,而另一半则运入赃罚库,作为养廉银定期向京官发放。这样一来,地方官员疯狂敛财然后向京官行贿寻求保护伞的可能性便会大为减少。要知道,办案人员若依法办案则能够合法获得一半的抄没家产,贪官却未必舍得将一半以上的家产用以行贿——即便贪官舍得,可是除了巡按之外还有锦衣卫同样拥有监察之权,若无点石成金之术,贪官们哪有那么多家产用来行贿?同时,地方上的贪官污吏受京中权臣保护的现象也会消失。毕竟贪官的另一半家产将会成为京官的养廉银,若权臣保护地方上的贪官,必然会犯下众怒。”
郁新咳嗽一声说道:“皇上,官员横征暴敛或是受贿所得倒也罢了。官员的贪污所得原本却是国库的财产,若是将抄没所得如此分配,那么国库将会有所损失……”
朱棣沉吟片刻,答道:“贪污所得同样处置!朕只当是专门从国库中拔出那笔钱用来治理官场风气了。你要知道,对于一个国家而言,最最重要的便是吏治。历朝历代,若是遭遇巨大天灾,只要国家救治得力,挺一挺便过去了;外敌强悍也不可怕,汉朝初期匈奴非常强大,然而经过文景之治的积累之后,汉武帝却能够将匈奴打得逃离故土;唯有吏治毁败,那便病入膏肓再也无可救药——历史上,何曾有过吏治毁败还能延续很长时间的国家?”
朱棣歇了口气,继续说道:“这项激励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否则可能导致拥有缉捕审判之权的官员为了发财而丧心病狂地制造冤案。平民出身的清官应该不会遭此噩运,但富绅家庭出身的官员以及功勋之后、宗室都可能成为无辜受害者。若是抄一人之家,可使众人均富,那么都察院和给事中监督、大理寺复核也未必愿意惹出众怒,毕竟‘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嘛。”
“这样吧,凡罪名可导致判决抄没家产的案子一律要成立陪审团。陪审团成员定为九人,分别由三名功勋子弟、三名秀才再加三名足额缴纳人头税的布衣百姓组成。为避免陪审团成员在审案过程中遭受疑犯家属骚扰威胁以及事后遭人报复,其成员名单必须保密。在审案过程中陪审团成员也不露面,只是在类似科举考试的封闭式小厢房内旁听。审案结束后,由陪审团成员投票表决疑犯是否有罪。主审官若与陪审团意见一致,则由主审官进行判决。若不一致,则将案件交给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联合组成的三法司会审,最后由朕裁决。”
“众卿觉得如何?”
没谈及将陪审团制度引入地方,并不是朱棣忘了,而是他本来就没打算这么做。
不将陪审团制度向地方推广的最大障碍是成本过高。陪审团成员的选拔需要一个专门的、独立的机构来办理,若是由知县或者其他官员指定,显然其公正性无法保证——如果无法保证其公正性,陪审团制度还有什么意义?
明初官员极少,县机构只设知县一员,正八品县丞一员,正九品主簿一员,从九品典史一员,若是一县户数不足2200户,则县丞、主簿裁去,由典史执掌丞、簿之职务。如果为了陪审团成员的选拔而额外增设一个独立的机构,显然会导致官僚机构迅速膨胀。退一步说,即便朱棣宁愿扩大官僚机构也要保证陪审团制度的推行,但还有一个问题没法解决。
陪审团成员只能是义务劳动或者顶多拿点象征意义的津贴,否则封建社会那少得可怜的财政收入根本无法承受。那么,谁会愿意成为陪审团成员?
稍微复杂一点的官司当中,证人是很倒霉的。隔三差五地去衙门作证倒也罢了,有些官司数月甚至几年都没办法了结,搅在当中的证人不死也得脱层皮。如果有钱有闲,那么成为陪审团成员消遣一下倒是可以。反之,平民百姓们多半会认为充当陪审团成员是件苦不堪言的差役。
由此可见,在国家财政并不富余的前提下,推行陪审团制度反而会演变成扰民之举。初衷再好也没用,还是得结合实际情况。
在朱棣正在遗憾陪审团制度无法推广时,底下的大臣们却连在京城实施陪审团制度也不愿意接受。
郁新、蹇义、夏元吉、杨士奇均面面相觑。朱棣的这个想法太过新奇,虽说他们当中没人是刑部或大理寺官员,但是由于官本位的习惯思维,他们仍然接受不了让布衣百姓参与审案。
看出臣子们不愿附合自己的意见,朱棣的脸色渐渐沉了下来。
见此刻气氛不妙,杨荣赶紧站了出来。
“皇上此心乃是尧舜之心,亦是社稷之福。”
郁新黑着脸向杨荣质问:“说一千道一万,平民百姓怎么能拥有审案权?而且还是针对官员的审判!长此以往,官员不堪羞辱之苦,何以用命?民心浮动,国本难固,人怨而神怒,国将不国矣!”
杨荣微笑着反驳:“郁尚书,平民百姓自古以来就是有审判权的。最开始家主可以随意杀害奴婢,后来逐渐发展为家主必须有充足的理由方可杀死奴婢,到了元朝,若是杀死奴婢,则需罚争一百零七两……至于本朝,太祖皇帝宅心仁厚,下令不许杀害奴婢。但家主仍然对奴婢拥有一定的审判及处置权。”
“凡属违反政府法令、地方惯例和族规家法的行为,族长或是家主都可以过问。犯有过失行为的族人或是奴仆必须向族长或家主出具伏罪文约,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不再违犯。不仅如此,族长或家主还可以直接亲自惩罚相关人员,或者罚款、或者罚谷,甚至施行体罚,责打板子。诸如私设公堂,捆绑责打,草菅人命的事例其实并不罕见。”
“更何况,太祖皇帝也曾经规定:普通百姓只要发现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们绑起来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检查站必须放行,如果有人敢于阻挡,不但要处死,还要株连九族!由此可见,皇上允许布衣百姓参与审案完全符合太祖皇帝的治国方略。”
蹇义见朱棣露出赞许的神情,急忙站出来说道:“功勋子弟和秀才倒也罢了,若是让顽钝无知的村夫参与审案,岂不是容易造成冤假错案?”
朱棣此时的心情已经好多了,因此和颜悦色地对蹇义说道:“如果一切是清清楚楚、一目了然的话,一般常人的智力就足以判断了。若是案情复杂,常人无法判断,自然应当将案件交给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联合组成的三法司会审,最后由朕裁决。这样处理,难道有什么不妥当吗?”
一开始大家还琢磨着应该怎样对杨荣进行反驳,可杨荣扯出了太祖那面大旗,结果众人都绝了反驳的心思。蹇义倒是尝试将不识字的平民百姓剔除出去,可皇上说的道理又没办法辩驳。继续反对显然是不知好歹了。
刚才见皇上脸色沉了下来,几个人心里多少有些惴惴不安。现在见皇上又恢复了和蔼的神情,况且这种思路确实不好反驳,这几位都是人精,谁不会就坡儿打滚下台?
郁新、蹇义等人向朱棣一躬说道:“皇上圣明。”
注1:若合谋犯罪都踊跃出卖同伙,必然可以节省大量刑侦费用。
第一部 登基 第十九章 人耕十亩太少(上)
和臣子们在小范围内讨论了役法改革、税法改革和吏治改革的大纲之后,朱棣以为接下来的日子会轻松许多,但事实上却不然。
在朱棣的设想中,那些改革的细则由六部相关官员以及文渊阁学士详细讨论,得出结论后,再将结果报上来。如果细则大致没什么问题朱棣就下旨实施,若是觉得不妥就写上自己的意见,然后让官员们重新讨论。
大约是登基之后表现得太过温和了吧,官员们对朱棣批示的意见并不完全唯命是从,不少经过第二轮讨论的细则仍然没有根本性的变化。
遇上第二种情况,朱棣只得将相关官员召进宫一起讨论。
由于观念不同的缘故,朱棣往往需要费很多口舌才能让官员们理解并认同自己的意见。每次说得口干舌燥时,朱棣总有一股喝令侍卫将某个或某些敢于反驳他的官员拖下去痛打二十大板的冲动——最生气的时候,他甚至恨不得将反对者直接从肉体上消失掉。不过,朱棣终究没有这样做。
朱棣如此克制倒不是为了培养民主的土壤,穿越之前他就不觉得民主制度具有绝对的优势,对于这个年代,朱棣更不可能去青睐那绝对不合时宜的民主制度。真正的原因在于,后世一些很好的措施在这个年代确实行不通——陪审团制度就是典型的例子。虽然拥有燕王的记忆,但集思广益毕竟能够少犯错误,因此朱棣只得尽力克制自己的脾气,免得让朝堂上彻底成为一言堂,最终导致自己犯下严重的错误。
另外,朱棣能够成功克制自己的脾气,杨荣在其中多少也有些的功劳。正如历史中所记载的那样,议而不决之时,朱棣的脸色就会变得很难看,于是大臣们便战战兢兢、无所适从。这时,杨荣便大显身手,三言两语便使得“龙颜大悦”。
朱棣最讨厌的就是某些官员根本不讲逻辑,开口闭口只是祖宗成法。杨荣的方法很取巧,那就是引用古人说过的话——古人说过的话实在太多,想要从中找到支持自己的证据实在再容易不过了——虽然从“古人云”中找出反驳的证据也很容易,可问题是每当杨荣举出相应的例子后,朱棣很快就会拍板。冥顽不化的官员们以“祖宗成法”为盾,而杨荣则以“古人云”为矛,到底是矛利还是盾固毕竟不是一时半会可以分辨出的。这时朱棣再打出“皇权”这张王牌,趁势取胜倒也不难。
多次与思想僵化的朝臣辩论之后,朱棣倒是理解了欧洲为什么会打着文艺复兴的幌子发展资本主义思想。封建思想确实很顽固很强大,新思想要取胜只能取巧——若欧洲人不打文艺复兴的幌子,而是直接说思想创新,教会不使用暴力手段制止才怪!
这段时间里总的来说,朱棣是很郁闷的。因为,工作比想象的要多;大臣们的观念普遍都很陈旧;而且,他还必须克制自己的情绪——现在,朱棣终于理解了历史上为什么有些前期还算勤政的皇帝,但后来却变成了怠政的昏君。说实话,做个昏君比做个明君痛快多了。
这段时间里,几乎每次看到臣子们讨论的改革细则与自己所想不符时,朱棣总是会很不高兴。不过凡事都有例外,在确定累进制税率细则时,臣子们的讨论结果是建议以十亩为基准实施累进制税率——这便是中国官场的通病了,什么时候都不会缺少喜欢揣摩圣意的臣子。朱棣说一声搞累进制税率,下面的人就以为朱棣热衷于增加国家的赋税收入,于是建议将累进制税率的基准定为十亩。
看到这份与自己原意不符的奏折时,朱棣倒是颇为高兴。他高兴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官员们拍马屁,而是因为这份奏折让他想起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将累进制税率实施的基准设定为一百亩,朱棣是有过充分考虑的。只不过,当时与大臣们讨论时没人质疑将基准定为一百亩是否合适,结果他就忘了说那件与之相关的事。
要说呢,“人耕十亩”是这个时代江南普通农户经营规模的一个大概估计,也就是说,一个拥有十亩地左右的农户家庭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自耕农了。仅从这个角度考虑,将累进制税率的基准定为十亩倒也并非不行。可是如果真的将累进制税率的基准定为十亩,那却有违朱棣的初衷。
如今有官员提出这件事,朱棣自然要顺势向臣子们详细宣传自己的观点。
中国是世界上机械发展最早的国家之一。中国古代在机械方面有许多发明创造,在动力的利用和机械结构的设计上都有自己的特色。中国劳动人民很早以前已经懂得用牛、马来拉车了。还在奴隶社会的时候,牲畜力己被利用到农业生产方面,当时人们除了利用牲畜驮拉运输外,还利用牲畜来帮助耕田和播种。
在中国古代,一开始是有专用牧场用来牧牛的。《周礼》:“以岁时稽其人民,而授之田野”,“辨其野之土上地、中地、下地,以颁田里。上地,夫一廛,田百亩,莱五十亩,余夫亦如之;中地,夫一廛,田百亩,莱百亩,余夫亦如之;下地,夫一廛,田百亩,莱二百亩,余夫亦如之”。也就是说,那时候用于种植和用于畜牧的土地面积是大体相同的。
其后,对养活人口能够起更直接作用的种植业在与畜牧业的争斗中渐渐占据了上风,于是用于畜牧的土地面积逐渐缩小,直到牧田基本消失,人们只得改牧牛为放牛。这个时期中国内地的畜牧业基本实行的是谷草轮作,也就是说,在农作物收获之后,利用农隙之地进行放牧或种植牧草,这种办法从先秦到明清实行数千年之久。收后放牧虽然不会对庄稼产生什么直接的影响,但也会影响某些农事的安排,比如说会限制晚稻等后作的发展。因此到了后来,放牛也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则是縻牛。所谓縻牛,就是将牛拴在一个较为固定的地方食草。
由牧到放,由放到縻,实际上等于养牛的土地越来越少。唐宋之际开始,已有人因无牛而被迫用铁搭代替牛耕。縻牛开始之初,问题还并不十分严重,当时江南一带的耕牛还是比较充裕的。可是进入南宋以后,随着多熟制的盛行,实际用于养牛的土地越来越少。比如南宋初年,长江下游的一些地区还可以通过“大为塍垄,俾牛可牧其上”的方式,提供部分的养牛土地,但到了明朝以后,塍垄上普遍种上了田塍豆,使在田塍上牧牛的基本条件也遭到了破坏。结果,宰杀就成为一种无奈的选择,牛只数量的减少随后便成为一种无法阻挡的趋势。农民不养牛,自然就没有牛去拉犁,于是牛耕也就逐渐被人力铁塔所取代。
中国古代的农业长期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甚至到了民国初期,中国的亩产仍旧不比已经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美国低。中国在公元前2世纪就发明了多管种子条播机耧车,这种播种系统在效率上至少是欧洲系统的10倍,而换算成收获量的话,则为欧洲的30倍。欧洲第一个真正条播机是杰思罗·塔尔发展起来的。公元1700年后不久,此机便已生产,对其叙述发表于公元1731年。但欧洲的这种及其后那些类型的条播机既昂贵又不可靠。在十八世纪以前,中国在农业生产率方面与西方相比,基本上前者相当于“发达国家”,而后方则是“发展中国家”。同后世一样,形成这种巨大差距的根本原因在于科技上的差异。
遗憾的是,当塍垄上普遍种上了田塍豆,导致牲畜业进一步萎缩之后,中国的种植业便开始了倒退。尽管从养活的人口来看,明清时期的农业仍有发展。以单产而言,十七世纪时中国每公顷耕地的大米产量已达到2.3公吨,这是现代以前农业技术理论上的最高产量。然而令人沮丧的是,土地的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劳动生产率却在下降。导致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便在于人耕取代了牛耕。
由于一牛可抵七到十人之力,因此少一头牛就相应地要补充七到十个劳力,这便导致农村对劳动力有着非常旺盛的需求。而人口的增加则反过来又压迫畜牧业的生存空间,导致牛力愈加缺乏,于是以人力代替牛力更加盛行,然后便是新一轮的对更多劳动力的需求……这种恶性循环,除非爆发旷日持久的全面性战争或是类似欧洲黑死病的瘟疫,否则几乎不可能中止。
朱棣自然不会傻到脱离实际地去期望让这个时代的农业能够跑步进入机械化大生产阶段,但他也绝不能容忍“人力取代畜力”的历史倒退。
从自然规律讲,只要地多人少,那么牲畜业自然会慢慢恢复元气,进而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毕竟,中等之牛日可犁田十亩,一牛可抵七至十人之力,耕耘多用牛功,既省费,也省功。然而朱棣觉得仅仅依靠开展殖民活动来保障人均拥有足够的农田还不够,他决定充分利用行政手段来鼓励农民养牛。
第一部 登基 第十九章 人耕十亩太少(下)
朱棣没有接受那名官员关于“以十亩之限作为累进制税率的基准”的建议,而是新增了一个税种:五十亩以上者,每亩额外征收十文“无牛税”,养牛一头,免征五十亩田的“无牛税”。
对于这个新增税种,大臣们大多持谨慎欢迎的态度。毕竟,无论是士大夫还是乡绅普遍都是崇本抑末的保守心理或者所谓的儒家观念,也就是说,农业在他们的心目中总是放在第一位的。
虽说这个新增的税种会给“有田五十亩以上但无牛”的家庭增加负担,但对于家境较好的所谓“上农”来说,他们有能力维持少量的耕畜,采取牛耕对他们实际上是有利的。而且,由于一牛可抵七至十人之力,一旦耕牛增加,那么单位面积上土地承载的人口就会减少,于是人均粮食的拥有量也会增加。这样,一旦发生特大自然灾害,在有着充足存粮的前提下,灾民被饿死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减少。再退一步说,即便灾情太过严重,当地存粮和国家救济均无法满足当地灾民的最低生存保障,那么还有耕牛可以作为食物——至少可以减少易子而食的现象。
总而言之,“无牛税”的推出可以增加人均粮食拥有量。对于这一点,明朝的官员自然非常欢迎。
除此之外,推出“无牛税”还有一个附带的好处。
累进制税率所造成的额外赋税无法避免,“无牛税”却很容易规避。为了规避“无牛税”,田产较多的富户就必然会养较多的牛,于是大量耕牛的饲养就会形成一个问题。
由于人口压力的增加,从唐宋时期开始就出现了多种土地利用形式,将一切可以利用的土地都尽可能地开垦出来进行粮食种植,甚至连山区也因为梯田的开发,使得一些地方竟然达到了“水无涓滴不为用,山到崔嵬犹力耕”的地步。古今中外,尽管某些特定的历史时期会出现短暂的回潮,但总的趋势还是牧地让位于农田。因此,纯粹的退耕还牧是不用考虑的,富户们多半还是会选择以“谷草轮作”的方式养牛。
在朱棣看来,以“谷草轮作”的方式养牛也行,但还不够好。朱棣并非农业专家,他只是凭感觉认为这个时代最好的方式应该是所谓的“诺福克轮作制”。这种四圃制是以小麦、芜菁、大麦和三叶草轮番种植。它的理论基础是种过三叶草的地方小麦生长得更好,种过小麦的地方芜菁生长得更好,种过芜菁的地方大麦生长得更好,种过大麦的地方三叶草生长得更好。
用这样的循环方式,不仅使休闲的频率降低,还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芜菁和三叶草增加单位面积的载畜量的同时,也就增加了肥料的供应。畜肥是这个时代主要的肥料,畜肥量的增加,可以提高土壤肥力和谷物的产量。除此之外,芜菁和三叶草还可以直接地作用于土壤。芜菁和中耕结合在一起可以取得抑草作物的作用,三叶草做为一种固氮的豆科作物,可以增加粮食作物所必需的营养供应,对于提高谷物的产量起到重要的作用……
只可惜芜菁和三叶草的原产地在欧洲,目前中国到底引进了没有还无法确定。不过,中国的劳动人民极具智慧,只要知道了原理,即便没有芜菁和三叶草,也必然会找出符合中国国情的相应植物,进而发明中国式四圃制轮作法。只是朱棣不能肯定“中国式四圃轮作法”到底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发明出来,因此只能先将四圃轮作制放一放了。
退而求其次,朱棣准备在没有更好的方法前先劝导富户们采取二圃式轮种法。所谓二圃式轮种法就是以二分之一的土地播种农作物,另外二分之一则为休闲地。采用二圃式轮种法的好处显而易见,那就可以在休闲地放养牛羊猪等牲畜,一方面可以使土地获得更多的肥料,使得这片土地在下一年度作为农田生产时能够达到更高的产量,另一方面,富户们还可以获得放牧的收益。在土地足够多而人力较贵的前提下,显然二圃式轮种法比单纯地种植农作物更加有利。既然人性是趋利避害的,那么朱棣自然也就不需要用行政手段粗暴干涉农民改变现有的种植方式,只需要一丁点提示也就够了。
朱棣并没有海瑞式的仇富心理,因此对于富户能够获得更多收益乐见其成。更令朱棣期待的,则是大明子民饮食结构的改善——富户们获得放牧收益的同时,普通民众自然也拥有了更多更便宜的肉食来源。在原来的平等空间里,由于畜牧业的萎缩,用于耕地的畜力尚且不足,用于肉食的牲畜自然更少了。明清时期,英国的农民以及劳工等低层阶级的人平时可以吃到肥腊肉、肥咸肉、干奶酪以及粗面包,平均起来每人每天有三镑肉食,而与此同时,中国的市镇手工业工人却在为一人一月一斤猪肉的供应而斗争。( 永乐大帝 http://www.xlawen.org/kan/55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