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讲述大学现状 透视大学生态环境 第 7 部分阅读(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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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我国此类事发生后当事人反倒被提升。更有甚者,还利用手中的权,要一些学者为他们说‘好话’和‘辩解’。”① (①《学术反腐要出重拳》,春鸣,《中国教育报》,2002年3月8日。) 规则不是用来执行的,而是用来“合法”利用的。比如,要选拔一个人,只要找赞同其升迁的群众做调查不就行了?要找这样的人并非难事。因此,所有的程序会走得很漂亮,有群众意见,有工作业绩,有领导评价。于是,群众意见大的人照样飞黄腾达。 为什么可以“合法”利用规则,因为规则可以被利用。比如我们的干部不是公开聘任的,而是选拔任命出来的。如果由教师民主推选出的聘任委员会对干部进行公开聘任,让干部竞聘,整个过程公开透明,领导能够利用规则的空间就很小。现在把选拔任命权力集中在管组织人事的几个人手中,不公开,不透明,利用规则的空间就太大了。同样,我国高校招生中,以前存在一定舞弊行为,现在实行了网上录取,而且将录取名单向社会公布,作弊行为也就随之减少。当然现行的高招制度仍然存在着其他方面的漏洞,比如某些加分因素、某些保送生政策等。按照高招规则,某些特长生可以在高考录取时加50分、30分、20分、10分不等,某些竞赛获奖者可以获得保送资格或者加分等等。于是,有权有势的家长便可以“通路子”为子女办一个“特长生证书”,甚至可以修改高中期间各科成绩,至于无论成绩怎样靠着关系或赞助评个三好学生、优秀干部更是不在话下。这些舞弊行为也正是由于规则不完善所致。&nbsp&nbsp
群众遵守规则,领导利用规则(2)
当然,防止个别人别有用心地利用规则,并不意味着干脆取消规则推倒重来,而是应该在强调执行的过程中拾遗补缺,修正完善。 2000年高校入学时,《中国青年报》和《文汇报》对湖南隆回县保送生作弊现象进行了连续报道,引起了国人的关注。有人据此提出取消保送制度的建议,认为保送制度滋生了腐败,败坏了教育界的风气。其实这种观念的提出无异于“因噎废食”。我们首先必须搞清楚,是保送制度本身不好,还是实施保送制度的人违背制度规定,利用某些规则胡乱操作徇私枉法?保送制度的推出,是为了把一些学业十分优秀的学生从复习迎考中解脱出来,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学习更有用的知识。复习迎考是一个非常耗费时间精力的过程,它可以促使学生对所学知识进行系统地整理、消化和吸收,因此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学生的水平和能力,但这是对普通学生而言,对于学业本已优秀的学生来说,复习迎考对他们的能力提高并无实质性帮助。在国外高校招生中,保送生的比例有的高达40%~50%。可以说,保送制度是先进教育体制的一部分,高等教育要创造更多更好的条件,让优秀的学生从考试中解脱出来。如今,各高校尝试的本硕连读、硕博连读等教学制度,就是出于这种考虑。 目前发生在保送生中的问题,关键在于被保送的对象是否真正“优秀”,其家长是否疏通有关方面做了手脚,参与保送工作的学校(包括负责推荐的中学,负责录取、接收的高等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是否严格执行了保送标准,是否公平、公正、公开地实施保送制度。一些地方的保送生在“暗箱”中产生,以次充好,这是违背保送制度规定的。我们应利用社会舆论、法律武器加强对保送制度实施的监控,让违规、违法者的丑行曝光于天下,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其实,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只要将保送生名单、相关介绍在当地媒体公布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不就可以让那些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暴露出来了吗?而检验保送生是否特长生,也只需学校进行一番面试即可,关键是高校愿不愿意。 规则可以不被执行,或者能被“合法地”利用,这表明它有太多的疏漏。我国高校的现行规则给予了领导太多“施展”自我意志的空间。国内高校的规章制度普遍存在严密性问题,集中表现在是否具有操作性,是否有评估、监督以及是否起到实效等问题上。当前,高等学校一些政策、规章往往在制定时就对操作措施考虑不周,而在实施中,操作任务、责任不明确的就更比比皆是。另外,高校的规章制度也极其缺乏连贯性,政出多门,朝秦暮楚,一年一个样,各种“计划”、“工程”此起彼伏,层出不穷。 规则和政策是人制定的,总有从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总有一些考虑不周和有漏洞的地方。一般情况下,一个崇尚法治、高瞻远瞩的国家,会想方设法完善规则,尽可能以法律的力量约束国民的言行。而国人则喜欢见招拆招、就事论事,当用行政的力量解决问题之后,便无人再去考虑如何从体制上采取措施杜绝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即使有呼吁,也大多难入决策者的“法眼”。虽然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手段有法律、行政、教育等多种,但是,在国内最为有效的仍然是行政的力量,也就是官员的力量。很多时候,不是据法办事,而是据官员的指示办事。高校虽然从事学术研究,可也被大家认为是“半个官场”——如果没有学生这一半存在,简直就可以说是“整个官场”。 减少“官本位”现象,促使学校民主空气的恢复,首先需要的是“依法治校”的实际行动。“依法治校”的概念提了多年,却没有根植在大学教师的头脑里,没有成为大家的实际行动。而眼前最为关键的,是要提高各级管理者的管理素质,其中就包括法律意识,要建立学校完善的“立法、执法、司法”体系。有关专家认为,高等学校应该制定大学章程,并将其作为学校制定其他规章文件的“母法”。除了国家制定的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外,目前大多高等学校自身并没有一个完整的运作学校的规范,比如像国外一些高校所拥有的“大学章程”,它可以从总体上规范学校的行为,规范学校管理者、教师、学生、职工的行为。 在管理学中,为保证命令的一致性,调动各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领导最好减少越级指挥,做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可在高校中,领导越级指挥的现象很普遍,而且他们从来不认为自己有什么不对,还将其作为联系群众的最好体现。某个教师到房产部门要房子,碰了一鼻子灰,然后托关系找到分管校领导,分管校领导于是给房产部门“打招呼”,问题便随之解决。久而久之,校领导便陷入事务堆里,而学校各个部门的办事效率也极其低下。 大学,要使自己的规则管用起来。要通过规则的实施,确立行政领导的职责权限。要把无处不在、全知全能的领导,改造为在某些地方“无用”的领导。而高校的领导,也应该控制自己“权力欲望”的膨胀,在某些时候应该是“无为无用”的,只有这样,规则才能真正发挥作用,领导才能有时间精力对学校发展的宏观问题进行战略性、全局性思考,也才能让学校管理系统中的每一分子各司其职、人尽其用。&nbsp&nbsp
金钱与改革的恶性循环
又一个人“飞”了。夏院长觉得很烦闷。更何况,这次飞走的是自己的博士弟子,刚刚升为副教授的杨卫。 “我要走了,这是我的辞职信。”杨卫用老师最不可接受的方式,让老师接受自己的选择。他何尝不想跟导师好好谈谈,听听老师的想法,可是他最终没有这么做。因为,根本就没有时间让他这样做。 他无法不作出这样的选择,或者说,他不可能拒绝这样的选择。20万元年薪,上班第一天就配一部专车。对于他来说,如果在学校里干下去,要享受这样的待遇不知要熬到什么时候。 的确,他根本就没有时间来选择。他甚至担心,在自己犹豫的瞬间,已经是董事长的大学同学会变卦。于是,他当场答应,第二天就去上班。虽然,这是个民营企业,干的也不是什么高科技。 几乎所有高校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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